海德格尔思想谱系中的实际性解释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德格尔论文,解释学论文,谱系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海德格尔1923年的夏季学期讲座《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在海德格尔思想发展史上居于一个关键的位置:它上承海德格尔思想的开端,是弗莱堡早期(1915—1923)的思想总结;下启海德格尔马堡时期的思想,直接导致了《存在与时间》的诞生。那么,在何种意义上《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影响甚至规定了《存在与时间》?实际性解释学如何使现象学的存在论成为可能?在整个海德格尔思想的谱系中,澄清上述问题,就是澄清海德格尔的思想开端、哲学道路及其理论旨趣。
一、何谓实际性解释学?
除了现象学外,解释学是弗莱堡早期海德格尔密切关注的对象。1917年海德格尔集中研究了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思想。1922年海德格尔为应聘马堡大学副教授而写成了所谓的“那托普报告”,提出了“实际性的现象学解释学”的观念;1923年的夏季学期讲座《存在论:实际性的解释学》中,海德格尔分析了“实际性”概念,并梳理了“解释学史”;1926年海德格尔写就了《存在与时间》,站在海德格尔早期思想的视角看,《存在与时间》只不过是实际性解学的具体展开。那托普报告、夏季学期讲座和《存在与时间》构成了实际性解释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那托普报告中,海德格尔虽然没有对“实际性解释学”做出详尽的阐释,但是已经完整地提出了这一观念并规定了其内涵。那托普报告明确指出:哲学对象就是人的此在,“哲学问题关涉实际生命的存在”,“哲学问题关涉那种在当下被称呼存在和被解释存在之方式中的实际生命的存在”。(海德格尔,2004年,第90页。下引海德格尔文献仅标年份和页码)“实际生命”以被解释的方式存在,因为“实际生命始终都活动于某种特定的被解释状态中,活动于一种传承下来的、经过修改或者重新加工的被解释状态中”。(同上,第83页)“实际生命”的这种“被解释状态”,海德格尔称之为“解释学处境”。在此,海德格尔把“实际生命”和“解释学处境”勾连起来。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实际的人类此在本身是以一种显示方式得到规定的。这种“显示方式”就是指“解释学处境”的显示。因此“哲学只不过是对实际生命的明确解释而已”。(同上,第92页)因此,我们可以说,解释学不是海德格尔有意寻求的,而是他的问题所遭遇到的,是同其哲学观念和理论旨趣密不可分的。在此意义上,哲学只能是实际性解释学。
澄清海德格尔实际性解释学的全部关键就在于对“实际性”的理解。关于“实际性”,那托普报告指出:“‘实际性’这个观念意味着:向来只有本真的实际性(在词面意义上理解就是本己的实际性),亦即本己时代和世代的实际性,才是研究的真正对象。”(同上,第91-92页)在此,海德格尔强调“实际性”的“本真性”、“本己性”。这是因为实际生命在现实中具有沉沦趋向,“沉沦于世”意味着实际生命多半生活在非本真之物中。海德格尔指出,实际生命“多半生活在传承之物中,生活在被传送给它的东西中,生活在它以通常方式居有的东西中。甚至作为本真占有物原始地形成的东西,也沉沦于平均状态和公众状态,丧失了从其原始处境而来的特殊的起源意义,并且自由地飘浮着进入‘常人’的普通状态之中了。”(2004年,第92页)因此,海德格尔强调只有本真的、本己的实际性才构成哲学的真正的研究对象。
在1923年的夏季学期讲座中,海德格尔延续了那托普报告的观点,但是侧重点略有不同。海德格尔指出:“实际性是用来表示‘我们的’‘本己的’此在的存在特征。更确切地说,这一表达系指:当下的这个此在,如果它在其存在特征上是存在方式中的‘此’的话。”(2009年,第7-8页)实际性构成了此在的存在方式,此在以其最本己的存在方式在此存在。其存在方式敞开并限定着“此”的当下的可能性。“本己性是一种存在的方式,一条指向可能的觉醒之路,而不是孤立对照意义上的区域划分。”(同上,第8页)因此,“实际性的(faktisch)意思是,表示它自身源于这样一个存在者的存在特征,并且以这种方式‘存在’(ist)。如果我们将‘生活’(Leben)看成是一种‘存在’的方式,那么‘实际生命’(faktisches Leben)的意思系指:作为以某种存在特征的表达方式在‘此’的我们本己的此在。”(同上,第8-9页。译文略有改动,下引此书译文略有改动之处不再注明)可见,那托普报告强调哲学的真正研究对象是本真的实际性,而夏季学期讲座则进一步指出:实际性构成了本己的此在的存在特征,即实际生命的存在方式。
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继续谈到了“实际性”概念,并把“此在”的实际性和作为其他“存在者”的实际性相对照。海德格尔指出:“此在在某一种‘事实上的现成存在’的意义下领会着它最本己的存在。然而,自己的此在这一事实的‘事实性’在存在论上却根本有别于一块石头事实上搁在那里。每一此在总都就作为实际此在而存在,我们把实际此在的这一事实性称作此在的实际性。”(1999年,第65页)在这里,海德格尔认为此在的实际性和存在者(现成事物)的事实性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此在的生存的实际性海德格尔使用的是“Faktizitt”,可译为“实际性”;现成事物的实际性海德格尔使用的是“Tatsechlichkeit”,为了区别,可译为“事实性”。因此,海德格尔指出:“实际性不是一个现成东西的factum brutum(僵硬的事实)那样的事实性,而是此在的一种被接纳到生存之中的、尽管首先是遭受排挤的存在性质。实际之为实际的‘它存在着’从不摆在那里,由静观来发现。”(同上,第158页)因此,“实际性”相对于“事实性”,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事实性”是现成东西的僵硬的事实,而“实际性”是包含有“能在”的。“要是有人愿意并能够把此在当作现成事物来记录它的存在内容,那么可以说,基于筹划的生存论性质组建起来的那种存在方式,此在不断地比它事实上所是的‘更多’。但它从不比它实际上所是的更多,因为此在的实际性本质上包含有能在。然而此在作为可能之在也从不更少,这是说:此在在生存论上就是它在其能在中尚不是的东西。”(同上,第170页)如果说此在包含有能在的话,那么此在就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僵硬的、现成的事物,而是一种超越性的生存,更多地蕴含的是一种可能性。
概括言之,实际性是一种本真性、本己性,这种实际性构成了“我们的”“本己的”此在的存在特征,即实际生命的存在方式。这种此在的实际性有别于现成事物的事实性,其本质上包含有能在。正是因为实际生命的这种超越性的能在特征,实际生命的现象学分析只能是一种解释学的方式。海德格尔在考察解释学史的基础上指出:“‘解释学’这个用语表示对实际性的投入(Einsatzes)、根源(Ansatzes)、走向(Zugehen)、询问(Befragen)和说明(Explizierens)的统一方式。”(2009年,第9页)总而言之,解释学的任务就是对“实际性”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分析。
如果解释学作为实际性的自身解释的解释学,那么解释学便具有这样的任务:“使每个本己的此在就其存在特征来理解这个此在本身,在这个方面将此在传达给自身,此在消除自身的陌生化。在解释学中,对于此在来说所形成的是一种以它自己的理解方式自为地生成和存在的可能性。”(2009年,第18页)因此,“解释学研究的主题乃是每一本己的此在,而且是作为解释性地询问关于它的存在特征,旨在发展它自己的彻底觉醒。”(同上,第19页)基于此,我们极容易把“实际性”(此在)理解为“解释学”的研究对象。海德格尔认为并非如此,他明确指出,“在这里解释学和实际性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对象的把握和被把握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这只不过在已预设的关系中衡量自身),相反,解释本身是实际生活本身之存在的在者的方式。”(同上)我们不能将实际性称为解释学的对象,解释是实际性(实际生命)的存在方式。
因此,海德格尔的实际性解释学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解释学,简言之,是对此在本身即存在的领会和解释。实际性解释学与传统解释学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解释学和存在论的关联。“实际性解释学”表明:方法论解释学转向存在论的解释学肇始于海德格尔。实际性解释学所体现的不仅仅是解释学的转向,从现象学的角度来看,实际性解释学作为解释学的现象学同时,又是先验现象学向存在论现象学的转向。
二、实际性解释学、现象学与存在论
胡塞尔现象学是海德格尔思想的直接来源。但是,海德格尔并不拘泥于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他把现象学当作一种“可能性”来对待。“从本质上说,现象学并非只有作为一个哲学‘流派’才是现实的。比现实性更高的是可能性。对现象学的领会唯在于把它作为可能性来把握。”(1999年,第45页)如果说海德格尔继承了现象学的传统,那么他所继承只是现象学的基本态度和理论精神,即面向事情本身:“‘现象学’这个名称表达出一条原理;这条原理可以表述为:‘面向事情本身!’——这句座右铭反对一切飘浮无据的虚构与偶发之见,反对采纳不过貌似经过证明的概念,反对任何伪问题——虽然它们往往一代复一代地大事铺张其为‘问题’。”(同上,第33页)
胡塞尔主张现象学是一种认识论批判,而海德格尔则把现象学同存在论联结在一起。这是因为海德格尔主张:“存在是哲学真正的和惟一的主题”,“哲学是存在论的”,“哲学是关于存在的科学”。(2008年,第12-14页)虽然海德格尔早期强调的是以此在为核心的基础存在论,后期则强调的是存在本身,但总体上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是以“存在论”为鹄的的。海德格尔指出:“存在论与现象学不是两门不同的哲学学科,并列于其它属于哲学的学科。这两个名称从对象与处理方式两个方面描述哲学本身。”(1999年,第45页)海德格尔把现象学和存在论结合在一起,认为哲学是普遍的现象学存在论。这已经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旨趣迥然不同。海德格尔曾经以现象学的核心术语“现象学还原”为例,集中表达了自己的现象学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区别。他指出:“此间我们与胡塞尔现象学那个核心术语的联系可谓有名无实。对于胡塞尔而言,现象学还原——他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中首次强调了这一还原——是这样一种方法:将现象学目光从沉溺于事物以及人格世界的人之自然态度引回超越论的意识生活及其行思-所思体验,在这种体验中客体被构成为意识相关项。对我们来说,现象学还原的意思是,把现象学的目光从对存在者的(被一如既往地规定了的)把握引回对该存在者之存在的领会(就存在被揭示的方式进行筹划)。”(2008年,第25页)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关涉的是先验意识,最终构成意识相关项,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还原是把现象学的目光从存在者引回到对存在的领会。
在海德格尔以前,解释学与现象学之间没有任何关联。狄尔泰和胡塞尔虽然都曾看到过对方的价值并相互有好感,彼此也有沟通的愿望,但终因立场不同而分道扬镳。这是因为,站在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立场,解释之物应该成为被悬置的对象,因为它妨碍哲学成为严格的科学。海德格尔在弗莱堡早期的最后几年,在存在论的层次上基本完成了现象学与解释学的结合,亦即胡塞尔与狄尔泰的结合,这种结合的成果集中体现在他的“实际性解释学”中。海德格尔指出:“从这种探索本身出发,结果就是:现象学描述的方法论意义就是解释。此在现象学的logos具有诠释的性质。通过诠释,存在的本真意义与此在本己存在的基本结构就向居于此在本身的存在之领会宣告出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释学。”(1999年,第44页)海德格尔把胡塞尔现象学“描述”的方法指认为“解释”,并认为必须通过解释才能领会存在的本真意义。对于现象学的发展来讲,这是一个关键性的转变。
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通过对“海德格尔关于解释学现象学的筹划”的分析,指出了实际性解释学的存在论基础,并将其与胡塞尔现象学进行了本质性的区分。伽达默尔指出:“在实际性解释学这一名称下,海德格尔把胡塞尔的本体论现象学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本质的区分同一种矛盾的要求加以对照。现象学探究的本体论基础,应当是那种不能证明和不可推导的此在的实际性,即生存(Existenz),而不是作为典型普遍性本质结构的纯粹我思——这是一种既大胆而又难于实现的思想。”(伽达默尔,第330页)伽达默尔关于解释学现象学存在论基础的解释以及其与胡塞尔区别的判断可谓一语中的。海德格尔对此也有着清楚的理论自觉,并回溯了胡塞尔与海德格尔这两条现象学道路的哲学史渊源。海德格尔把胡塞尔的这种“我思”之路追溯到笛卡尔和康德,并认为“我思”之路耽误了“此在的存在论”的道路。海德格尔认为:“康德耽搁了一件本质性的大事:耽搁了此在的存在论,而这耽搁又是由于康德继承了笛卡尔的存在论立场才一并造成的。这次耽搁,就笛卡尔最本己的倾向来说,是决定性的耽搁。笛卡尔发现了‘cogito sum’(‘我思故我在’),就认为已为哲学找到了一个可靠的新基地。但他在这个‘基本的’开端处没有规定清楚的正是这个思执的存在方式,说得更准确些,就是‘我在’的存在的意义。”(1999年,第28页)胡塞尔现象学所走的正是笛卡尔-康德的“我思”之路,相对于这条道路,海德格尔试图开辟出另外一条“我在”之路,即“此在的存在论”的道路。
海德格尔扭转了现象学的发展方向,以此在替代了胡塞尔的先验意识或先验自我,以此在诠释学阐明了“事情本身”与此在的生存性相关,从而形成了解释学的现象学观念。现象学也就由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转换为海德格尔的作为“实际性解释学”的“解释学现象学”。因此,“海德格尔的诠释学现象学以及他对此在历史性的分析,目的是为了普遍地重新提出存在问题,而不是为了建立某种精神科学理论或克服历史主义先验论。”(伽达默尔,第334页)建立先验论是胡塞尔的理论旨趣,海德格尔关心的则是存在问题。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必须是解释学的现象学,亦即实际性的解释学。
三、实际性解释学的现象学道路
相对于胡塞尔现象学而言,实际性的解释学走出一条与其不同的现象学道路。“现象学是一个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式,对象要如其自身所给出的那样来规定。这种研究所要把握的是:获得事情的当前化。这里我们可以预先规定实际性的解释学试图要走的一条道路。”(2009年,第79页)毋庸置疑,作为现象学的实际性解释学,也必然要获得事情的当前化。问题在于,在海德格尔的思想语境中,所谓的“事情的当前化”指的是什么呢?海德格尔指出:“实际性的解释学试图走上这样一条道路。它把自己称为解释,也就是说,它并不是根据事情最初显现出来的方面来描述它们,任何一种解释都是根据某个事情的解释。有待解释的先行具有(Vorhabe)必须在对象的关系中来审视。我们必须离开最初摆在眼前的事情而走向作为事情之基础的东西。解释学的进展必须根据其对象本身来获悉。决定性的因素已由胡塞尔提出来了,更重要的是要能够倾听和学习,否则,人们就会由于对事情一无所知而终无所获。”(同上,第81页)在实际性解释学的现象学道路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Vorhabe”(先行具有或先有)。获得事情的当前化就是对“先行具有”的研究。“先行具有”作为事情之基础的东西,构成了实际性解释学现象学道路的出发点。
在那托普报告中,海德格尔就已指出:哲学对“实际生命”的考察并不是分析实际性的各种构成要素,而是显现其“先行具有”。“在这种对解释学处境的显示中,我们并不是要具体地标识‘实际生命’这个对象的结构,把握这些结构的基本的相互联结,而只是要通过对实际性的最重要的构成要素的列举,来考察‘实际生命’这个术语所意指的东西,并且使之作为先行具有而可供具体的探究工作使用”。(2004年,第80页)哲学对实际性的具体解释首先是对“先行具有”的解释。这是因为,实际性通过解释性的追问被置于“先行具有”中,从这里而且在这里,实际性得到解释。因此,“哲学研究必须使对实际生命的向来具体的解释(即对关照之环视和忧虑之洞识的解释)及其在生命之到时过程中的统一性成为范畴上显明的;哲学研究必须着眼于这些解释的先行具有(生命把自身置入存在的何种基本意义中)、并且联系于它们的先行把握(实际生命在何种称呼和谈论方式中对自身说话、与自身说话),使这些解释成为显明的。”(同上,第90页)解释学之所以是现象学的解释学,这意思就是说,解释学的对象域,即着眼于其存在方式和言说方式来看的实际生命,已经在课题和研究方法上被视为现象学了。海德格尔也就把现象学的澄明理解为“实际生命”的解释学显明,而这一显明的核心就是这些解释的“先行具有”的显明。
从而,如何看待“先行具有”就成为理解和把握实际性解释学的关键。对此海德格尔有着明确的界定:“此在作为什么预先被设定以及在基本特征上预先被规定。审视某物以及审视在其中作为构成的实现而对纳入视野中活生生的规定已有作为如此这般的在者的看;这个在每一领会和交道中已预先具有的东西可称为先行具有(Vorhabe)”(2009年,第82页)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在海德格尔解释学现象学中就表现为对“先行具有”的澄清。海德格尔的“先行具有”有点类似于胡塞尔的“在先被给予性”。此在的“先行具有”就是指此在作为什么预先被设定以及预先被规定的基本特征,即此在的被给予性。“此在作为这样的(实际生命)被置于先有之中,现象的解释学描述的开端和实现方式的命运取决于先有的本源性和真实性。”(同上)现象学的还原在海德格尔的意义上首先就是还原到先行具有的本源性和真实性上去。
“先行具有”如此关键,它决定了现象学的解释学的开端和实现。那么如何把握先行具有呢?海德格尔指出:“对于先有的形成而言,决定性的是要看到日常状态中的此在。”(同上,第85页)日常状态表征着此在的时间性(先把握)。日常状态包含此在的某种平均状态,即“常人”。“平均状态是常人的一种生存论性质。常人本质上就是为这种平均状态而存在。”(1999年,第148页)常人指定着日常生活的存在方式,在这里此在的本己性和可能的本真性被掩盖了。常人都要处理实际的事情,这不只是一种沉沦现象,而且其本身也是实际性的存在的一种方式。常人的“这样一种沉沦涉及实际生命的每一种交道和每一种环视,尤其是它本己的按照先行具有和先行把握进行的解释之实行”。(2004年,第90页)因此,常人的重要性就在于其能够揭示此在的先行具有和先行把握。
海德格尔形式显示的现象学本质上就是对先行具有的形式显示。海德格尔通过对常人的分析揭示了这一结构,常人沉沦于世的特性标志着常人在世界之中。海德格尔指出:“先有的形式显示,即‘实际生命(此在)指在一个世界中存在’,需要在直观中得到证明。”(2009年,第86页)“在之中”即此在的先行具有的形式显示。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把此在的这一源始结构表述为“共同存在与共同此在”。(1999年,第132页)作为日常生活的“主体”的常人的存在样式就奠基于这种存在方式之中。“‘在之中’就是与他人共同存在。他人的在世界之内的自在存在就是共同此在。”(同上,第138页)与他人共在属于此在的存在,属于此在恰恰为之存在的那一存在。因而此在作为共在在本质上是为他人之故而“存在”。也就是说,此在以共在的方式存在,共在就是生存论上的“为他人之故”。向他人的存在是一种独立的不可还原的存在关联。
海德格尔的“在之中”是“在世界之中”,世界就作为存在之所在。作为存在之所在的世界是什么意思?“世界就是所遭遇到的东西。”(2009年,第86页)世界在一种“操劳”中与此在照面。对于此在而言,世界就成了“作为被操劳者”的世界,“它是被操劳存在之如何中的‘此’。被操劳存在的直接的在此之特征和相遇特征。作为被操劳者,世界是作为一个周围世界、周围性在此。”(同上)世界就是我们周遭的世界。在此,世界具有存在论的意义,作为被操劳者的世界就成了实际生命生存之由来或场所,为“在”一个世界中存在的理解提供了现象学的基础,也就是说,为实际空间涌现的现象以及“在”其中的存在提供了本源的解释。
“作为什么和如何遭遇含有所谓意蕴。意蕴不是一个事情范畴,不是含有事情的与其他相对立的对象聚集到一个特有领域并相互区分的事情范畴。它是存在的一种方式,而且在其中世界之此在的范畴处于中心,同样,我们用‘此在’这个术语既指世界的存在也指人生的存在。”(同上,第86-87页)意蕴不是事情的特征,而是存在的特征。一方面,这个“存在”本身就是遭遇到的世界,而且是这样:它在其中是作为被操劳者,即世界存在的。另一方面,它以操心,即存在的基本方式为特征,这鲜明地表现在,它就是它所遭遇到的世界本身。“相遇的作为什么和相遇的如何可以称为意蕴;而这本身被解释为存在的范畴。意蕴是说:在某种特定的意指方式中存在、此在”。(同上,第93页)这个此在特征在术语上可确定为意蕴状态。正是在此意义上,“意蕴指:在一种特定遭遇的意指方式中的存在、此在。这种表达并非指此外还意指什么的此在者,而是特定遭遇的意指,在意蕴的保持中构成了的存在。”(同上,第97页)在海德格尔看来,意蕴只能根据它里面所遭遇的展开状态才能理解,只能根据遭遇中的遭遇者本身(此在)所意指的展开状态突入此中才能理解。实际性解释学的现象道路展现为一种现象学的存在论:生存论建构与分析。
综上,海德格尔的实际性解释学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哲学视域或理论空间:第一,从西方哲学史来看,海德格尔的实际性解释学实现了西方哲学的思想移居,一种后柏拉图主义的思想成为可能;第二,就现象学本身来说,海德格尔扭转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发展方向,实现了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使存在论现象学成为可能;第三,就解释学的理论发展来看,实际性解释学实现了从方法论解释学到存在论解释学的转变,奠定了存在论解释学的基础,为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开辟了理论道路。在整个海德格尔的思想谱系中,实际性解释学在方法和内容的双重意义上规定了海德格尔哲学的走向,从而成为海德格尔思想的秘密发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