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事件判断原则的不确定性决策心理机制再探_宿舍效应论文

不确定性决策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心理机制再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确定性论文,机制论文,原则论文,事件论文,心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49;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020(2012)-01-0024-08

1 引言

“Won? Cheers!”“Lost? Cheer up!”“What time is it? It's football time!”这是2002年英国足总杯期间Tiger Beer公司刊登的一则广告。这则广告看起来很完美,它似乎意图涵盖买酒喝的所有可能情况:赢了会买(cheers),输了会买(cheer up);言外之意,不知道是赢了还是输了的情况下也会买。该则广告暗合理性决策理论的一条基本原则——确定事件原则(sure-thing principle)。Savage(1954)在其《统计学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Statistics)一书中提出的确定事件原则认为:如果知道事件E发生,决策者会采取行动A;知道事件E不发生,决策者会采取行动A;据此可推,在不知道事件E是否发生的情况下决策者也会采取行动A。Savage(1954)以美国总统大选背景下的商业决策为例对该原则作了如下注解:

在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只有两名候选人),有一名商人正在考虑购买某项不动产。他这样问自己:如果已知民主党人落选是否买这项不动产?如果已知共和党人落选是否买这项不动产?对于这两种情况,他都决定买。那么,如果商人不知道是民主党人落选还是共和党人落选,那他是否买这项不动产呢?

Savage(1954)指出,根据确定事件原则,该商人在此种情况下也应该做出购买不动产的选择。然而,一系列研究表明,确定事件原则被违背了。例如,Tversky和Shafir(1992)向被试呈现一夏威夷度假情境:让被试假想他们刚刚经历过一场艰难的考试,现在是学期末,他们刚好有机会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购买一种去夏威夷度假的打折票。问被试,如果他们知道考试通过了/知道考试没通过/不知道考试是否通过的情况下,是否愿意购买这种去夏威夷度假的打折票。结果表明,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道考试通过/知道考试没通过),大部分(54%和57%)被试愿意购买这种打折票,而在不确定条件下(不知道考试是否通过),则只有较少(32%)被试愿意购买这种打折票。Tversky和Shafir(1992)将这一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现象命名为分离效应(disjunction effect)。其后,研究者在两阶段赌博(two-step gamble)游戏、囚徒困境博弈(prisoner's dilemma game)等情境中同样发现了类似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分离效应(e.g.,Tversky & Shafir,1992; Shafir & Tversky,1992)。

Tversky和Shafir(1992)提出基于理由(reason-based)的假设来解释分离效应。Tversky和Shafir(1992)认为,决策者为了解决不确定性冲突,说服自己或他人,经常会搜寻或构建理由来支持他们的决策。确定事件原则之所以被违背是因为不确定情境中的理由冲突使得决策者缺乏明确的采取行动的理由。例如,在上述夏威夷度假情境中,考试通过了,去度假的理由是为了“庆祝成功”;考试没通过,去度假的理由是为了“寻求安慰”;而不知道考试是否通过时,由于(不同)理由之间的冲突,决策者就缺乏一个明确的去度假的理由,故而很多人选择不去度假。类似的,在两阶段赌博游戏中,Tversky和Shafir(1992)让被试假想他们刚刚玩了一个50%可能赢200,50%可能输100的金钱赌博游戏。在知道第一次赢了的情况下,大部分(69%)被试选择再玩一次同样的游戏;在知道第一次输了的情况下,大部分(59%)被试也选择再玩一次;然而,在不知道第一次是赢了还是输了的情况下,只有较少(36%)被试选择再玩一次。Tversky和Shafir(1992)的解释是:知道第一次赢了,再玩一次的理由可能是“即使第二次输了,总体来说还是赚了(leaves him ahead overall)”;知道第一次输了,再玩一次的理由可能是“想扳回来(get out of the red)”;然而当第一次输赢不明时,决策者就缺乏一个明确的理由来玩第二次,所以大多数人选择不玩(Tversky & Shafir,1992)。

Tversky和Shafir(1992)虽然提出了对分离效应的上述可能解释,但并未对该解释进行深入考察。汪祚军,李纾,房野(in press)通过选取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被试以及构建、修改一系列问题情境来考察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潜在心理机制。结果表明,在“双重理由”的情境中,由于理由之间的冲突,确定事件原则被违背了;而在“单一理由”的情境中,由于不存在理由冲突,确定事件原则得以遵循。该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基于理由的假设,有助于增进对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心理机制的理解。然而,该研究尚存一些局限:首先,同以往研究一样,其实验情境均为假想的问题情境(例如,演示会问题、绩效考核问题),而未在更为现实的情境中对产生分离效应的心理机制进行考察,较缺乏生态效度。其次,其研究仅通过设置一系列“单一理由”和“双重理由”的情境来间接“推断”决策者的决策理由,而未对实际的决策理由进行直接考察。

近期,Lambdin和Burdsal(2006)认为,以往有关分离效应的研究(Tversky & Shafer,1992; Kühberger,Komunska & Perner,2001)存在方法学问题。根据分离效应的定义,只有满足三个条件(分别称之为条件A、条件B和条件C)才能判定是否出现了分离效应。以前述两阶段赌博任务为例,只有某一个体同时满足条件(A)“在第一次赢了的情况下决定再玩一次同样的游戏”和条件(B)“在第一次输了的情况下决定再玩一次同样的游戏”以及条件(C)“在不知道第一次是赢了还是输了的条件下选择不玩”,才能认定确定事件原则被违背了。以表1中20名假想被试在三种决策情境下的选择(1表示愿意再玩一次同样的游戏,0表示不愿意再玩一次同样的游戏)为例:知道第一次赢了/知道第一次输了/不知道第一次是赢了还是输了的情境下,愿意再玩一次同样游戏的被试百分比分别为70%,70%和40%。根据以往研究采用的数据分析方法(Tversky & Shafer,1992; Kühberger,Komunska & Perner,2001),确定事件原则显然被违背了(不确定情境下愿意再玩一次的被试百分比明显低于两种确定条件下愿意再玩一次的被试百分比)。然而,对个体数据进行分析则发现,同时满足条件A、B和C(行为模式为“1 1 0”)的被试人数为0,即20名被试中无一违背确定事件原则。

鉴于以往研究之上述不足,本研究拟借鉴Lambdin和Burdsal(2006)的数据分析方法,在更为现实的决策情境中,通过直接分析被试的决策理由进一步考察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心理机制,检验基于理由的假设。具体的,根据Lambdin和Burdsal(2006)的观点,我们可以依据被试在三种情境下的行为反应将其分为“确定事件原则违背组”(同时满足A、B、C三种条件)和“确定事件原则遵循组”(不能同时满足A、B、C三种条件)。根据基于理由的假设,确定事件原则之所以被违背,是由于决策者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的理由冲突导致不确定条件下决策者缺乏明确的采取行动的理由所致(Tversky & Shafir,1992)。据此,笔者推论:(1)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应显著高于遵循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2)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应显著低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而遵循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则应介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之间。本研究拟对上述推论进行检验,以进一步探讨产生分离效应的潜在心理机制。

2 研究方法

2.1 被试

北京某大学的75名本科生,均为男性,平均年龄19.6岁。

2.2 实验材料与程序

向被试呈现如下有关2010年南非足球世界杯的问题情境:

2010年南非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中,西班牙队将对阵巴拉圭队。假想你正在和朋友一起观看这场比赛,这时有人以非常优惠的价格向你推销一种畅销品牌的啤酒。

1.如果你知道西班牙队赢了,你是否愿意买啤酒喝?

2.如果你知道西班牙队输了,你是否愿意买啤酒喝?

3.如果你不知道西班牙队是赢了还是输了,你是否愿意买啤酒喝?

问题情境呈现之后,首先让被试在7点量表上对买啤酒喝的意愿程度进行评定(1表示“一点都不愿意”,7表示“非常愿意”);然后,同样采用7点量表,让被试对买啤酒喝的理由清晰程度进行评定(1表示“一点都不清晰”,7表示“非常清晰”);最后,采用开放式问卷的形式让被试写出买啤酒喝的理由。采用被试内设计,每个被试均回答上述三种实验情境中的所有决策问题,三种实验情境的顺序得以平衡。为了保证问题情境的现实性,研究人员在该场足球比赛将要进行的当天晚上挨个宿舍发放问卷。考虑到男生比女生对世界杯足球比赛更为关注,实验中仅选取男性被试。实验结束后向每个被试赠送一个小礼品。

3 结果与分析

采用Lambdin和Burdsal(2006)的数据分析方法,根据被试在三种情境下买啤酒喝的意愿程度将其分为确定事件原则违背组和确定事件原则遵循组。结果表明,18名被试(24%)在不确定条件下(不知道西班牙队是赢了还是输了)买啤酒喝的意愿程度均低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道西班牙队赢了/知道西班牙队输了)买啤酒喝的意愿程度,即知道西班牙队赢了愿意买酒喝,知道西班牙队输了愿意买酒喝,而不知道西班牙队是赢了还是输了则不愿意买酒喝,违背了确定事件原则。故该组被试为确定事件原则违背组。57名被试(76%)在不确定条件下买啤酒喝的意愿程度介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买啤酒喝的意愿程度之间,没有违背确定事件原则。故该组被试为确定事件原则遵循组。

3.1 对理由冲突程度的分析

以被试在两种确定条件下列出的理由的一致性程度作为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的指标。两种确定条件下的理由一致性程度越低,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就越高,反之亦然。

招募三名不了解本研究意图的研究生采用6点量表对两种确定条件下的理由一致性程度进行评定(1表示两种确定条件下列出的理由完全不同,6表示两种确定条件下列出的理由完全相同)。75名被试中,因有6名被试(违背组1名、遵循组5名)至少在一种确定条件下未列出理由,因此无法对这部分被试的理由一致性程度进行分析。三名评定者对剩下69名被试的理由一致性评定具有较高的一致性(ICC=0.95,p<0.001,α=0.95)。以被试分组为自变量,三名评定者对决策理由一致性评定的平均分数为因变量,进行独立样本£检验。结果表明,违背组被试列出的理由的一致性程度(M=2.49,SD=1.92)显著低于遵循组被试列出的理由的一致性程度(M=3.81,SD=1.86),t(67)=2.52,p<0.05。这意味着违背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显著高于遵循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证实了推论(1)。

3.2 对理由清晰程度的分析

4 讨论

行为决策领域研究者一直试图采用基于价值的(value-based)决策理论和基于理由(reason-based)的决策理论来解释人们的行为。基于价值的决策理论认为,人们会依据期望价值或期望效用来做决策,选择期望价值或期望效用最大化的选项。此类决策理论包括期望效用理论(Neumann & Morgenstern,1947)、预期理论(Kahneman & Tversky,1979)以及累积预期理论(Tversky & Kahneman,1992; Schmidt,Starmer,& Sugden,2008)等一系列规范性及描述性决策理论。基于理由的决策理论认为,人们决策时会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理由,权衡支持的理由和反对的理由,从而作出决策。例如,进化论的提出者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在决定是否要结婚之前将结婚的理由和不结婚的理由分别列举出来并以对称表格的形式写在便签上,最后在权衡这些理由之后做出了“结婚”的决定(Gigerenzer,Todd,& the ABC Research Group,1999)。Shafir,Simonson和Tversky(1993)认为,分离效应的产生原因是由于人们考虑的理由不同所致,而非源于对期望价值或期望效用的计算。本研究的实验结果也表明,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显著高于遵循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显著低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而遵循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则介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之间。这些研究结果证实了决策理由在导致分离效应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支持基于理由的决策理论。

Shafir和Tversky在2人囚徒困境博弈(prisoner's dilemma game)也发现了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现象。其研究表明,在得知对手选择竞争的情况下,97%的决策者选择竞争;得知对手选择合作的情况下,84%的决策者选择竞争;但在不知道对手是选择竞争还是合作的情况下,只有63%的决策者选择竞争。Shafir和Tversky(1992)提出了一个所谓的思维惰性(reluctance-to-think)假设,而不是沿用基于理由的假设来对囚徒困境博弈中的分离效应进行解释:在已知对方合作/竞争的情况下,选择合作/竞争所导致的结果(报酬值)一目了然,选择竞争的报酬值明显大于选择合作的报酬值,因此绝大多数人选择竞争。而当对方策略不明时,由于决策者不能或者不愿沿着决策树的分支进行序列推理(consequentialist reasoning),而只能停留在决策树的“节点上”,从而本着良好的愿望(与他人合作)选择了不利于自身的非优势策略。Hristova和Griberg(2005)采用眼动技术考察了囚徒困境中的分离效应,结果表明,决策者在已知对手采用何种决策策略时的信息搜索模式与不知道对手采取何种决策策略时的信息搜索模式不同。当知道对手具体采取何种策略时(例如,合作),决策者更多扫描报酬矩阵中与对手已选策略(合作)相关的信息,而忽略部分不相关信息(例如,竞争);而当不知道对手采取何种策略时,决策者则扫描报酬矩阵中的所有信息,但扫描的时间更短。这一结果与思维惰性假设相一致,即强调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决策者很难完全把注意力集中在决策树的某个分支上,而扩大注意的范围则有损判断的敏锐性,进而导致确定事件原则被违背(Shafir & Tversky,1992)。然而,也有研究者质疑“不确定性”在产生分离效应中所起的作用,例如,Li,Taplin和Zhang(2007)认为,囚徒困境中分离效应的产生不是由于决策树的复杂性,而是由于三种情境下决策者最终依据的决策维度(最好结果维度/最坏结果维度)发生了变化。Bagassi和Macchi(2006)认为,Tversky和Shafir(1992)在夏威夷度假情境以及两阶段赌博任务中的分离效应是由于决策情境中掺杂了无关目标,一旦这些无关目标被消除,在保持不确定性不变的条件下,分离效应也会消失。Sun,Li和Li(2008)等人采用了与Bagassi和Macchi(2006)不同的实验设计,在透明和非透明两种情境中均获得了与其一致的结果。该重复研究认为这一结果很重要,“因为这意味着确定性或不确定性条件并不是产生分离效应的关键因素,为人们质疑分离效应的稳定性打开了新的缺口”。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并未检验思维惰性假设,未来的研究可以通过操纵不确定性/确定性的问题情境以及操纵决策树的复杂性来对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这一备择假设进行检验。

本研究亦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我们在研究中要求被试写出指导其做出决策的理由,而这些“报告”的理由可能并非指导其做出决策的实际理由。有研究者认为,人们常常不能清楚地表述出决定其行为的具体理由,而强制被试报告其行为的理由可能会迫使被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虚假的解释(Nisbett & Wilson,1977)。其次,由于本研究选取了足球比赛这一较为特殊的实验情境,为了保证研究的现实性,实验仅选取了男性被试,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研究的外部效度。尽管存在上述不足,本研究进一步深化了研究者对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潜在心理机制的理解,对于指导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做出“理性”决策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5 结论

本研究表明,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显著高于遵循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冲突程度;违背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显著低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而遵循确定事件原则的被试在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则介于其在两种确定条件下知觉到的理由清晰程度之间。研究结果支持基于理由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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