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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7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0594(2003)01-13-06
无论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还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研究,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争夺世界市场,而世界市场的形势又与世界经济形势密切相关。世界经济的发展是具有周期性的,于是,世界市场的形势变化也必然呈周期性。因此,以争夺世界市场为己任的贸易政策也必然呈现出周期性。贸易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对此应当有充分的考虑。
一、贸易政策的周期性——历史的回顾
按照康德拉季耶夫的长周期理论,从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世界经济发展处于“上升波”的时期是1847~1873年、1894~1913年和1939~1972年,此时期世界贸易增长率就高,贸易政策就倾向于自由贸易政策。
从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世界经济发展处于“下降波”的时期是1874~1893年、1914~1938年、1973年至今。此时期世界贸易增长率呈急剧下跌。在“下降波”中,技术革命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迅速下滑,经济结构的错动加剧,造成各国经济增长缓滞,相互需求普遍萎缩,从而引起世界范围内生产与市场之间矛盾的尖锐化,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泛滥。
例如,1874~1893年第一个“下降波”,以1873年危机为先导,就曾迫使以废除“谷物条例”、中止“航海条例”,签订“科布登条约”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为主要过程的自由贸易的进程,出现了十分显著的逆转。先是法国在19世纪70年代中止了它与英国和比利时之间的通商条约,继而在19世纪80年代,法国制定了新的“普通关税法”(1881年)和“航运法”(1881年),法意之间爆发了大规模贸易保护主义之战,英国出现了“公平贸易”联盟。19世纪90年代,法国又进一步制定了“梅林关税法”(1892年),英国则着手组建“帝国关税同盟”。这些事件形成了自出现自由贸易以来的第一次保护主义政策浪潮。
而在1914~1939年的第二个“下降波”期间,贸易保护主义此起彼伏,特别是30年代大危机所促成的激烈的贸易保护主义,成为历史上的第二次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浪潮。
在这个“下降波”期间,贸易保护主义此起彼伏。1921年英国实行“保护工业法”,对多种重要工业制成品(光学器械、科学仪器、各种化学品等)规定高额进口税,即征收从价税33.33%。欧洲的法、比、德、奥、意、匈、波兰以及印度、澳大利亚和其他一些国家,也分别提高了工业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税率。美国于1922年实行所谓“竞争性的关税”,平均税率超过30%,其中农产品和原料平均进口税率达38.10%,其它商品平均为31.02%。为抵制别国加强出口的措施,许多国家还征收反倾销关税。美、英、新西兰在1921年,澳大利亚在1922年,南非联邦在1923年,比利时在1924都曾实行过。
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严重的经济危机与萧条,使市场问题极其尖锐化,导致了关税战的升级。1930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霍莱-斯姆特法令》,提高了890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其中有50种商品由免税改为征税),农产品和原材料的平均进口税率升至48.92%,其他商品的平均进口税率升至34.3%。结果1931年美国纳税进口商品的平均税率,比1914年高于41.5%。美国这一行动成为关税战迅速升级的导火线。美国提高关税的法令刚付诸实施,立即有33个国家提出抗议,7个国家采取报复措施,此后不久,共有45个国家提高了关税,以对美国进行报复。1931年底到1932年初,美国又先后颁布法令,对一些进口工业品和农产品征收从10%~100%的进口税,这个行动更是火上烧油,使关税战日趋白热化。
长期实行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相结合政策的英国,直到1930年,多达83%的商品仍然免税进口,只有17%的货物是纳税进口的。但从1931年起,英国的政策发生了重大转折,在放弃金本位的同时,也最终放弃了自由贸易原则,转而推行全面的高保护关税政策。1931~1932年,英国先后颁布“非常进口法”、“紧急关税法”、“1932年进口税法”等3项关税立法,大大增加应纳税进口的商品种类(1934年有75%的进口商品要缴纳关税),并且规定了高关税率。与此同时,英国还采取了一项影响重大的行动,于1932年7月在渥太华召开帝国会议,制定了英国及英帝国其他成员国之间在贸易上相互提供优惠待遇的关税制度,即帝国特惠制。其主要内容是:英国对来自英帝国其他成员国进口的商品给予免税或减税优待,对来自成员国外的农产品则采用高额关税以限制其向英国进口;英帝国其他成员国对来自英国进口的工业品给予减税优待,对来自英帝国范围外的货物则提高关税率。帝国特惠制以关税为武器,目的在于维护英国在英帝国范围的特殊地位与利益,以阻止其他帝国主义对英帝国市场的渗透。美国一方面在同其附属国菲律宾、古巴的贸易交往中实行优惠关税;另一方面则极为破坏英帝国特惠制。美国于1935年同加拿大签订双边贸易协定。1938年又同英国签订贸易协定,取消了一些商品的优惠关税,从帝国特惠制方面打开了缺口。
除关税战外,与第一次大战前不同,非关税壁垒战也从此引入了贸易政策的武库之中。而当时的非关税壁垒战的主要武器是实行对外贸易的数量控制。它包括:进口定额制、许可证制,对一定商品的禁止进口及外汇限制等。1929~1933年危机发生后,物价猛跌,商品倾销和争夺销售市场加紧,各国纷纷实行进口定额制度,欧洲的法、比、荷及瑞士最为起劲。进口定额制各国最早用于谷物、肉类、乳制品、酒、亚麻、煤等,后来扩及至工业制品。许可证制包括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由各国政府机构颁发。许可证常被资本主义国家用作实行贸易歧视的手段(特别是对前苏联),有时也通过加征比正税高得多的许可证捐,用作隐蔽地征收附加关税的手段。二次大战前,在本国进口中受各种数量限制的进口所占比重,在法、比、荷及瑞士分别达58%、24%、26%及52%。在法西斯德国与意大利,差不多一切进口都受到数量限制。在英国,1939年9月通过《政府管制对外贸易的非常职权的法令》,规定绝大多数商品进口必须领取许可证,只有英帝国各国或英镑区各国的某些商品除外;至于出口,只有列入特种商品名单上的商品才能领出口许可证。美国在参战前的1940年7月,根据通过的法令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到参战时(1941年12月)这种制度几乎推广到全部商品,同时开始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不久,一切进口主要商品都要领取许可证。一些国家还曾对某些商品实行禁止进口或出口。至于作为限制进口特殊手段的外汇限制,在30年代初盛行起来。各国政府通过供给进口商以特定数额外汇而控制进口数量、品种及进口来源国,并规定出口商所得外汇须按官方汇率交售给外汇管制机构。二次大战前夕,只有部分国家未实行外汇限制,如英国及其自治领地与殖民地,美国、法国、比利时、葡萄牙、瑞士、瑞典、荷兰及其殖民地等。到第二次大战时期,所有交战国及其领地和许多中立国都实行了外汇管制。此外,限制进口的非关税壁垒还包括卫生检疫措施、产品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本国原料、商品上须有商品生产国的商标、繁琐的海关手续、入境刁难,等等。
二、贸易政策的周期性——二战后的情况
1.二战结束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世界经济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世界经济、世界市场形势比较良好,再加上两大阵营对抗的需要,贸易摩擦虽然没有消失,但其发生的次数少,烈度较低。即使是美日之间的纺织品贸易也是在较小范围展开,影响较小。贸易政策自由化的特征明显,而这个时期恰好是世界经济处于“上升波”段之中。
2.但是,到20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的发展经历了1939~1972年的“上升波”以后,自1973年转入“下降波”。在“下降波”时期,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主要表现在:
(1)关税壁垒这一传统的保护贸易措施受到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冲击,其作用在相对削弱,非关税壁垒的作用逐步得到加强。70年代以来,非关税壁垒成为许多国家限制进口、实施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措施。进口限额制、关税限额制、自愿限制输出、有秩序销售安排等等得到最广泛的应用。据估计,目前资本主义国家所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有1000多种。但关税壁垒已不再是保护手段的首选,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纷纷问世。各种非关税壁垒,因其与关税壁垒相比更具隐蔽性和灵活性,成为当今贸易保护主义的最重要的形式。
(2)被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从传统产品、农产品转向工业品、劳务部门和高科技领域,使贸易保护主义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
(3)从贸易保护制度转向更系统化的管理贸易制度,强调政府管理贸易,实施战略贸易政策。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政府管理贸易不断充实和调整,成为对外贸易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借以实行贸易保护,使贸易保护主义更具有组织性。
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又兼有两者特点的一种新的国际贸易政策。管理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自由贸易的原则,却同时利用一个国家的国内贸易法规、法令,或通过一国政府(或贸易集团)同另一国家政府(或贸易集团)达成的协议等形式,来约束贸易伙伴的行为,以期达到通过限制或减少某些产品的进口,改进国内某些产品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目的。管理贸易主要采用非关税壁垒措施,不违背降低关税壁垒的自由贸易原则,通过各种巧妙的进口管理办法,如政府间协议、国际协定、国内立法、民间协商等方式进行组织、管理,旨在监督出口、限制进口,控制价格,实施监管,以此缓和各国间的贸易摩擦。其中MFA(《多种纤维制品协定》)是其典型的应用。该协定一方面的配额形式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小发展中国家开放了纺织品市场,同时又限制了一些有竞争优势的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出口,达到了保护发达国家纺织工业的目的。利用各种非关税壁垒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别国进口贸易的“管理贸易”所占比重逐渐增大。据统计,1974~1980年管理贸易占进口贸易的比重,日本从56%上升到59%,美国从36%上升到46%,欧共体从36%上升到45%。美国学者曾对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以来17个工业化国家运用非关税壁垒的最新变化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涉及到贸易问题时,以非关税壁垒形式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急剧增长,依赖双边贸易或差别性措施,而不是多边贸易措施来解决贸易纠纷的趋势正在发展。主要工业化国家大量依赖对非关税措施使用调节贸易流量。总的来说,所有进口商品的23.7%受到一个以上的广义非关税措施的影响,14.6%的进口商品受到狭义的非关税措施的影响,数量限制的贸易覆盖达到13.1%。美国、日本、欧共体的广义非关税措施的贸易覆盖最高。管理贸易政策的重点从被动地保护国内市场和传统产业转向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市场。美国政府利用政府间的双边谈判等手段,胁迫对手开放市场,特别是向美国具有竞争力的汽车、电子、服务贸易、农产品等产业开放市场,以增加出口,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改善和经济的振兴。它以“双边互惠”为招牌,采取各个击破的战术,有针对性地解决贸易争端,迫使日本在半导体、汽车等方面,我国在知识产权、市场准入指标管理,在贸易谈判中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数量指标。如在1991年的美日谈判中,要求日本在1992年底前,进口外国计算机芯必须占国内芯片市场的20%,并逐步增加市场份额,1995年达到全面开放市场的目标。1992年初要求日本承诺把进口美国汽车配件的数额从1990年的90亿美元提高到1994年度的190亿美元,每年购进美国汽车2万辆。1995年6月,在日美汽车贸易谈判中,美国又迫使日本承诺5年内在日本国内增加获经销其他国家特许权的汽车商1000个,日本5大汽车公司在1998年以前把它们设在美国的汽车制造厂的总产量从每年的210万辆提高到265万辆,并将在北美生产汽车的当地零配件比例提高到56%。管理贸易目前在国际范围的应用具体体现在贸易集团化上。区域性贸易集团对内实行自由贸易,各种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通,相对地对外则带有了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特征,较高的关税水平和各种繁杂的规定,实际上大大限制了外部产品的进入。管理贸易目前盛行于西方国家,也为发展中国家所采用,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世界贸易发展的现实。
(4)把贸易政策法律化,使贸易保护以合法的形式出现。西方国家管理贸易的法律已由单行的法律,发展成为以外贸法为中心、与其他方面的国内法相配合的一个整体,加强了“反倾销”和“反补贴”;借助于关贸总协定的免责条款、利用公平贸易的借口,逐步走向双边歧视性贸易,形成了各种经贸集团,搞集体贸易保护政策,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保护制度和机制,使贸易保护主义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在此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便是顺理成章了。
三、贸易政策的周期性——当前的情况
(一)美国经济降温,世界经济减速
美国经济在经历了一个长达9年的扩张期后,自2000年第3季度起,出现越来越严重下滑势头,"9.11"事件更是加重了这种势头,至今尚无走出下滑势头的阴影。
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经济总量的近30%,一般估计,美国经济增速下滑2至3个百分点,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将因此下降0.75到1个百分点。20世纪90年代一直是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其经济下滑势必给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带来较大影响。
1997年东亚发生金融危机的结构性原因是受到美国市场需求变化的冲击。1999年东亚金融危机“重灾区”迅速摆脱金融危机、经济强劲复苏和增长,又同美国进口增加紧密相关。例如,1999年由于韩国对美出口以年率超过20%的势头增长(韩国对美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20.5%),特别是以三星电子公司等为首的电机和电子产品对美出口大增,使韩国经济保持了2位数的增长,2001年韩国经济增长率仍高达9%。随着美国经济增速放慢,2001年11月份韩国出口比上年同期仅增长6.5%。1999年信息技术产品占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对美出口的近80%,占菲律宾对美出口的近2/3,占韩国和中国台湾对美出口的50%以上。由于美国需求减少,2001年11月份中国台湾对美出口电子产品按年率计算仅增长10.3%,台湾对美出口增长率已跌到一年多以来的最低点。菲律宾2001年10月份出口电子产品和零部件比一年前下降了12%。一些经济学家指出,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正在产生作用,即随着美国进口需求减少,依靠出口带动的东亚经济复苏和增长可能因遭受破坏而中断。
日本经济同美国、亚洲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贸易方面,对美出口占日全部出口的比例达30%以上,美国经济减速既直接影响日本经济,也通过影响亚洲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而间接地影响日本经济。2000年日本经济显示出一定程度复苏迹象,前3季度都呈正增长,但2000年下半年已经出现形势趋于严峻的表现,而正好在2000年第3季度美国经济明显减速;对GDP增长的贡献在1/3以上的设备投资增长率则从上半年的20%左右降至7~9月的6.9%;个人消费也缓慢下降;企业收益的增长由于“4高”(高油价、高美元、高利率、高工资)而趋缓。有些人甚至担心日本经济复苏有中途夭折的危险。
由于欧盟成员国贸易占其对外贸的75%,欧盟经济的发展受美国经济的影响较小,但其增长势头也将受到抑制,原来预测2001年欧盟经济增长率为3.2%,现在也被迫下降到2.8%。
综上所述,世界经济发展正在减速之中是已成定局,虽然对其持续的时间的估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世界经济发展速度的减缓,引发贸易保护主义
由世界经济发展减速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不可避免,虽然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究竟能走多远尚需观察。但单从美国经济降温,世界经济发展减速的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保障措施案件出现情况来看,形势的发展令人担忧:
2001年4月23日,日本不顾中方的强烈反对和一再交涉,悍然对从中国进口的大葱、生鲜菇和蔺草席等3种农产品实行200天紧急限制进口措施,超过限制的部分商品将征收高额关税。从1997年以来,这3种产品进日本海关的关税平均为3%至6%,而以后超过日本限额部分的大葱的关税提高至256%,生鲜菇提高至266%,蔺草席提高至106%。2001年6月初,日企业又要求对中国的鳗鱼、裙带菜、领带、袜子等实施紧急保障措施。
2001年6月中旬,美国纺织业要求对纤维类制品的服装进口采取限制措施。2001年6月4日,韩国政府援引保障措施的例外条款,在没有提供任何检验证据的情况下,宣布从中国上海大盈肉联合公司出口到韩国的鸭肉中检测出H5N1禽流感病毒,自即日起禁止从中国进口家禽及禽类产品;日本政府的有关部门仅仅依据韩国提供的情况,也宣布自2001年6月8日起,停止从中国进口禽类产品。就此,中国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指出,韩、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完全禁止从中国进口家禽及禽类产品的作法缺乏科学依据和事实依据,是极其不严肃和不负责任的。
美国总统布什2001年6月5日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钢铁进口进行为期4个月的调查,以确定国内钢铁企业是否受到了进口产品的严重冲击,并最终决定是否援引美国贸易法201条款实行贸易保护。在欧盟、日本、巴西等国的强烈反对声中,美国总统布什宣布于2002年3月20日对来自外国的钢铁动用美国贸易法201条款。这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遭到了许多国家的反对或报复,有可能引发一场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5月2日,美国新农业法首先在美国众议院获得通过,主要内容包括:(1)对当前享受庞大财政补贴的谷物和棉花种植者继续增加补贴;(2)对近年来不再享受补贴的羊毛和蜜蜂等生产者也进行补贴;(3)对历来基本上不予补贴的牛奶、花生种植者也开始给予补贴;(4)对涉及农业生产的土地保护增加政府支出,其数额比目前增加80%。这意味着以往一直很少得到政府财政拨款的畜牧业乃至水果和蔬菜生产者都将获益匪浅。继2002年5月2日新农业法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后,5月8日,美国参议院也对新农业法案进行了表决并得到通过。参议院通过的新农业法其内容与众议院大体相同,只不过政府财政拨款还要比后者多一些。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决定,在今后10年内,政府对农业的拨款将达到1800亿美元,而参议院通过的农业法案则增加到1900亿美元。在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通过新农业法后,美国总统布什于2002年5月13日签署了农产品补贴法案,决定在今后10年内,联邦政府将向美国农业提供高达1900亿美元的财政拨款;还决定在2003年~2008年的6年内,联邦政府将农产品财政拨款增加67%。这一新农业法案规定,向农作物和乳制品每年追加64亿美元的补贴,这笔补贴将在2002年冬季收割季节开始发放。美国这一带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法案一出台,立即遭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纷纷指责美国推行新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
四、贸易政策呈现周期性变化的原因分析
石广生部长在2002年6月3日召开的中介组织WTO培训和研讨会上说,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之所以盛行,主要是世界经济总体情况不好,美国、日本、欧盟三大经济体同时陷入困境,他们想的就是千方百计保护自己的市场。而且每当世界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就要加剧,这是一个客观规律。石广生部长这番话揭示了贸易政策之所以呈现出周期性的内在原因。具体来说,贸易政策呈现出周期性的内在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国家利益是贸易政策呈现出周期性的根本动因
作为一种国家对外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贸易政策从来都旨在于为本国从国际贸易活动中谋取最大“利益系数”——最大收益与最小损失之比。即制定贸易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趋利避害”——从国际贸易活动中以最小的损失谋取最大的利益,由此形成了一部“利益”的争夺史:15世纪至17世纪,重商主义在各国贸易政策中占主导地位,以此为本国能够积累更多的货币财富;18世纪,由于英国率先发起和完成了工业革命成为“世界工厂”,此时英国最大的利益所在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于是,处于当时的国际分工核心地位的英国就竭力倡导自由贸易政策。后起的德国和美国则竭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旨在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美国独大,其最大的利益所在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因此形成了战后的自由贸易浪潮。20世纪70年代至今,西方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无不着眼于尽可能地减轻国外产品对本国经济稳定的压力,提升本国经济的竞争力,以夺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国家利益客观上就成为当前贸易政策呈现出周期性的根本动因。
(二)生产与市场的矛盾是贸易政策呈现出周期性的根本动力
国际贸易,实质上是国别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实现的客观过程,是贸易产品再生产的中心条件。因此,在国内市场上起支配作用的生产与市场之间的矛盾,依然是制约国际贸易发展的基本矛盾。各国贸易产品生产与世界市场在总量和结构两方面的和谐度,决定着各国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经验表明,生产与市场之间和谐度的高低,同国际贸易的自由度成正比,同保护主义的发展成反比。贸易保护主义的历史浪潮,在任何时候都是世界范围内生产与市场矛盾尖锐化的产物。
(三)发展不平衡规律是贸易政策呈现出周期性的外部推动力
国际贸易又是各参与国为对方提供市场同时占领对方市场的过程,这一过程本质上受价值规律的支配。一定国家一定时期内国内被占市场同国外所占市场之间的比较,首先取决于该国产品的内在竞争力。产品竞争力是一国经济实力在国际贸易中的集中表现,因而各国相对实力的变动,必然导致被占领市场和所占领市场之间的比例变动。因此,始终作用于世界经济发展过程的发展不平衡规律,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国际贸易的自由度。那些经济增长迅速、实力强盛的国家,一般总是倾向于实行自由贸易,以便凭借其产品自身的强大竞争力占用更大的世界市场份额;那些经济增长缓慢,实力相对衰落或落后的国家,则一般总是倾向于实行保护贸易,限入奖出,以国家政策的强力来抵补其产品自身竞争力的不足。例如,20世纪50年代末以前,德、法等国成为美国产品的销售市场,美国产品的不断输入严重影响德、法等国工业的发展。它们被迫成立西欧共同体,实行经济一体化,对内取消关税,对外实行保护关税,加强非关税壁垒,实施集体贸易保护政策。70年代石油危机后西欧的贸易保护进一步升级。日美之间、日欧之间贸易政策的变化无常也是上述规律的反映。
另外,国际范围内产业结构的大转移、大调整以及经济增长模式的修正等也是影响贸易政策呈现出周期性特征的重要因素。例如,随着国际范围内产业结构的大转移,一些重要贸易产品如纺织、钢铁等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从发达国家逐渐移向一些发展中国家。南美、东南亚等一些新兴工业国日渐崛起,这些国家以日益增强的实力为基础,一般都很注重发展出口产业,因而其许多产品都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有力地冲击了世界市场上原有的供求格局。同时,另一些产品如汽车、电子产品等,其比较优势在发达国家之间也逐渐发生了转移。上述情况,在当前新技术革命兴起的条件下,表现得更加明显,可以说形成了生产力在国际范围内重新布局的新高潮,从而导致了贸易政策的不断调整,促使贸易政策呈现出周期性特征。
收稿日期 200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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