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存货审计中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存货论文,浅谈论文,几个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存货数量的确定
盘点结果能为存货数量提供有力的证明。这里所说的盘点结果不单指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盘点表。由于存货数量直接影响存货价值,进而影响企业销售成本及资产总额,因此,存货数量的确定绝不能马虎了事。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盘点表要持应有的谨慎态度,条件许可的最好亲自监督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若由于种种原因限制不能全面盘点,起码应以企业盘点表为依据,进行一定程度的抽点。
在盘点过程中,要注意区分被审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存货。有时,企业仓库里可能存在其他单位寄存的存货,或是已销售,但客户尚未提取的存货,这些存货所有权并不在被审计单位,应结合有关交易的实质,审查被审计单位对此类交易会计处理的恰当性。另外,由于盘点日通常不是会计报表日,审计人员需根据期间存货收发业务对盘点结果进行调整,确定会计报表日的存货数量。
除盘点外,还有其他方法可供选择,例如,对于企业寄存于外地的存货,可向寄存单位发函询证,对于重大的存货项目,也可亲自前往查证。对于外购的在材料,可向销售单位函证或审查付款凭证。
二、存货价值构成
我国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共制定了十三个会计制度。对于存货价值的构成,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标准,审计过程中应注意企业存货的组成项目的合理性。例如:生产企业的存货采购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商业企业存货一般只是向卖方支付的买价,不包括采购费用。下面仅以工业企业外购存货为例,说明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1、分清采购支出应计入存货价值还是期间费用。例如,原材料价值中包括企业为采购而发生的挑选费、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支出,而采购人员工资应作为采购部门的费用而计入当期损益,在审计中应注意企业有无将采购人员工资在存货中分摊。
2、确定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是否应计入存货价值。一般购入存货向卖方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应计入存货成本,但是,当企业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时,外购原材料进项税不予抵扣,应计入成本。此时,审计人员应审查企业产品的性质,有无免征增值税的批准文件等。
另外,还有进项税的正确核算的问题,企业外购材料,由于向运输企业支付的运输费数额较大,税法规定可计算进项税,并从采购成本中扣除,在审计过程中,应查证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是否合法,运输费是否确是为采购材料而发生,进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三、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计价方法影响期末存货的价值,进而影响销售成本的计算,更应对其恰当性进行审计。
首先,期末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等,企业针对自身特点,可自行决定采用何种方法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一般不得变更。若必须变,应把变更的原因及影响金额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审计人员应审查变更是否有理有据,防止企业利用计价方法的变更而任意调节利润。对于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注意计划成本的合理性,并查明材料成本差异分摊的计算是否正确,分摊的会计处理是否完整,年度内有无重大变化。
其次,企业自制的存货价值由生产成本构成。生产成本与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及制造费用相关。在审计中应向被审计单位询问其计算成本的方法,取得计算成本的有关统计资料(如工时记录、工资标准、材料单价等)分析确认其成本计算方法符合有关规定后,抽取一两个月的生产成本进行计算,把结果与被审单位的帐簿记录相核对,检查是否相符,还应注意制造费用的组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把期间费用挤入制造费用,制造费用的分摊标准是否合理。
再次,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问题也不容忽视。低值易耗品为企业长期使用,但因价值较低而不归入固定资产管理,其摊销方法恰当与否直接影响本期损益的计算,因此,应了解摊销方法,并审查其合理性及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作者:中山市审计局外资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