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用马魂”理论的文化意义_主体性论文

“西用马魂”理论的文化意义_主体性论文

“马魂中体西用”论的文化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义论文,中体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409(2008)06-0047-05

作为著名中国哲学史家,方克立教授一直十分关心中国当代文化建设。他站在“综合创新”论的基本立场上所提出的相关主张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吸收“综合创新”论的创立者张岱年先生的有关思想以及借鉴学界相关讨论的基础上,方克立教授提出了“马魂中体西用”论,对中国当代文化建设的若干重要原则做了阐释。本文拟在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发展演进的历史背景下对“马魂中体西用”论的文化意义作一论述。

与社会的剧烈变迁相联系,中国近现代文化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种种历史的因缘际会,现代中国成为中国文化、西方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三星会聚”之地。经过历史的选择,马克思主义成为在当代中国文化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思想潮流。而由于近代以来中国文化所遭遇到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之间的关系,通过三者之间的融合以建设与中华民族现代复兴相适应的中国新文化,依然是学术界见仁见智的热点问题之一。“马魂中体西用”论正是方克立教授针对世纪之交的文化讨论,在思考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特别是其中的“中学”、“西学”、“马学”关系的过程中提出来的一种主张。“马魂”或“马学为魂”即以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为指导原则;“中体”或“中学为体”即以有着数千年历史积淀的自强不息、变化日新、厚德载物、有容乃大的中华民族文化为运作主体、生命主体、创造主体和接受主体;“西用”或“西学为用”即以西方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中的一切积极成果、合理成分为学习、借鉴的对象[1]。纵观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发展演进的思想历程,“马魂中体西用”论的文化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马魂中体西用”论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界以体用模式讨论文化问题之有关主张的继承与变革。“体用”范畴是最能体现中华民族理论思维特色的范畴之一。近代以来,当中国传统文化遭遇异域文化的强烈冲击、如何处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关系问题现实地摆在国人面前的时候,“体用”范畴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思想文化界借鉴的重要思想资源。近代以来,第一个将中西文化联结在一起的文化范式——“中体西用”论就是借助于“体用”范畴而提出的。此后,“体用”范畴一直是人们讨论文化问题的重要思想资源,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黄仁宇先生、李泽厚先生提出的“西体中用”论、贺麟先生提出的“儒体西用”论、傅伟勋先生提出的“中国本位的中西互为体用”论等主张以及“马体西用”(张岱年、程恩富)、“儒体马用”(韩星)、“今中为体,古洋为用”(张岱年)等主张。这些主张虽然意义不完全相同,但在通过“体用”而实现两者之间的连接并在两者之间确立“主”与“次”的关系等方面,依然与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体用观保持了一致性。方克立教授在借鉴、改造杨承训教授有关主张[2]的基础上所提出的“马魂中体西用”论,既在思维形态上与体用观在近代以来文化论争中的运用保持了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而又有所变革。这种一致性在于:在处理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上,强调必须在中西马三学之中保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就使得“马学”与“中学”、“西学”之间在一定意义上具有了传统体用观“体”与“用”的关系。其变革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体用观在近代以来文化论争中的运用只是关涉到“中学”、“西学”与“马学”中的某两个方面,而在“马魂中体西用”论这一范式中,则把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建设所面对的三种最主要的资源“马学”、“中学”与“西学”都涵括于一个范式之中。这显然扩大了原有范式的理论涵括力,弥补了体用观在近代以来文化论争中的运用所具有的不足,即由于过去用“体用”谈文化时只能顾及“马学”、“中学”与“西学”中的两者,而不能将三者均加以涵括的问题。

其二,“马魂中体西用”论不仅引入了“魂”的观念,而且其“体”亦不同于以往范式中的“体”,所谓“中体西用”的义涵发生了变化。方克立教授指出,“日本有与‘中体西用’论相类似的‘和魂洋才’论,引进与‘体’同义的‘魂’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对传统文化体用观的继承和坚持,也是对它的发展和变通,就是强调在一个文化体系中,必须有一个精神指导原则,要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1]这就是说,“马魂中体西用”论中的“魂”在一定程度上与“和魂洋才”论中的“魂”相类,所对应的是文化体系中能“发挥引领作用”的“精神指导原则”,相当于过去“体用”范式中的“体”。“马魂中体西用”之“体”则是指文化的民族主体性,“中体”即以有着数千年历史积淀的自强不息、变化日新、厚德载物、有容乃大的中华民族文化为生命主体、创造主体和接受主体。“西用”是指以西方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中的一切积极成果、合理成分为学习、借鉴的对象。在这样的观念框架之下,“马魂中体西用”论尽管依然有着“中体西用”这四个字,却已经包含了近代张之洞等以来的“中体西用”论的变革性内容。这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由于“马魂中体西用”论中的“体用”范畴特别是其“体”的范畴已经发生了转换,因而它不再是在传统“体用”框架下谈论“中学”与“西学”的关系,避免了近代以来自严复起就有的“牛有牛之体,马有马之用”,即割裂中西文化各自的体用关系的问题。其次,尽管近代以来的“中体西用”论包含了“中国文化主体性”的义涵[3](P4~5),但是与其中西对立、体用二元的缺失相联系,“中体西用”论在强调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同时又陷入了只将学习西方文化限定在其“用”的层面而不及其“体”的褊狭文化心态。而“马魂中体西用”论中的“中体”强调了在中国新文化建设中中国文化所具有的主体性地位,同时强调以西方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中的一切积极成果、合理成分为学习、借鉴的对象。

其三,“马魂中体西用”论对传统“体用”观的最大的变革,是使得其范式从过去的“体用”并举改变为“魂体用”并用。那么这种“魂”、“体”、“用”模式的合理性何在呢?对于这个问题,方克立教授借用王船山的“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统之乎一形”[4](P1029)的思路做了回答。在方先生看来,“中学”、“西学”和马克思主义作为各自独立的文化系统,本来分别各有其“体用”,而且一般来说体和用都是统一的。由于中国的新文化建设有明确的社会主义方向,因此它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西方文化中与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自然就不能作为我们的文化选择,但世界各国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和思想文化仍可以作为“他山之石”为我所用。体现“以我为主”的民族文化主体性的“中学”,既是中国新文化建设的运作主体、生命主体和创造主体,对于外来文化来说它又是接受主体,它就是统一“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的那个“形”。这样“魂”(“道”)、“体”(“形”)、“用”(“器”)三者就有机地联结、统一起来了[1]。应当说,尽管在中国文化传统之中虽然没有出现过“魂”、“体”、“用”一体的模式,但是,王夫之在总结前人有关理论思维之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所提出的“道”、“形”、“器”“三位一体”的模式,的确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以之来论证“马魂中体西用”论的合理性,有一定的理论说服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当有理由认为,“魂”、“体”、“用”三位一体的文化范式,虽然包含了对传统体用观念的变革性内容,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又可以找到其证立之理据。由此,“马魂中体西用”论或许可以看作现时代我们不得不同时处理“中学”、“西学”与“马学”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时,在继承并变革传统体用观念的基础上一种可能的新范式。

“马魂中体西用”论是对“综合创新”论的进一步深化。“综合创新(造)”论是在20世纪中国文化的论争中首先由张岱年先生提出的。张崧年(申府)、张岱年兄弟在20世纪30年代就指出了一条“孔子、列宁、罗素三流合一”,“将唯物、理想、解析综合于一”的哲学主张。到20世纪80年代,张岱年先生明确提出了“综合创新”论,即主张“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的指导下,以社会主义的价值观来综合中西文化之所长而创新中国文化”[5](P253~254)。“综合创新”论成为对20世纪中国思想文化界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流派之一。方克立教授多次申言,在20世纪诸多文化主张中,他是服膺张岱年先生所提出的“综合创新”论的。多年来,在以“综合创新”论作为自己基本理论立场的学术活动中,方克立教授在继承并丰富、发展“综合创新”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深化了“综合创新”论的内容:

其一,在思维形式和理论形态上,“马魂中体西用”论把“综合创新”论处理“马学”、“中学”与“西学”关系的基本意旨在一个理论范式之中作了完整的表达,更为简洁而明快地概括了“综合创新”论的基本精神。

回顾20世纪中国思想文化界,“综合创新”论在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同的同时,也受到一些批评和质疑。把“综合创新”论看做是没有原则的“文化融合论”,就是其中的一种观点。其所以如此,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从字面上看,“综合创新”并没有对作为其理论对立面的“中体西用”论以及“全盘西化”论作出有明确针对性的表述而直接突显了“综合”的要求,是其中的缘由之一。其实,张岱年先生已经对“综合创新”论作了具体阐述,明确地揭示了处理中国新文化建设中“中学”、“西学”与“马学”关系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坚持中国新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积极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其次,中华民族是中国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主体,必须坚持文化的民族主体性;再次,要以开放的胸襟学习、借鉴、吸收西方文化和人类文明中一切有价值的成果,为我所用。多年来,方克立教授不仅坚持了张岱年先生所提出的这些基本原则,而且还提出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批判继承,综合创新”的“十六字方针”[6](P585)和“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为体,而以古今中外的优秀文化为用”[7](P325)等主张。“马魂中体西用”论第一次将“综合创新”论处理中国新文化建设中“中学”、“西学”与“马学”关系的基本原则,通过“魂”、“体”、“用”范畴统一在一个理论范式之中,使之获得了一个既简明且精当、同时又是切中相关讨论之语境的表达模式。在一个学说的发展演进中,从早期对其基本原则作出理论揭示与阐发,到进而获得简明而准确且在与相关主张的论争中具有理论针对性的理论范式,显然可以看作思维形式和理论形态上的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其二,在理论内容上,“马魂中体西用”论面对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发展演进中存在的不足,站在“综合创新”论的理论立场上,对中国新文化建设中“坚持中国民族文化之主体性”的问题作了更为具体的论述,丰富和充实了“综合创新”论的内容。

在一定的意义上,“民族主体性突显不够”可以说是近代以来中国新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与中国近现代文化建设是以“以夷为师”为历史起点与逻辑起点的历史情状相联系,民族主体性问题从整体上而言并没有引起整个中国思想文化界的足够重视。对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全盘西化”派甚至完全忽视文化建设中的民族主体性问题,仅仅从时代性的角度来看待文化问题,从而将西方文化与包括中国文化在内的非西方文化的差别归结为时代性的不同,主张彻底丢弃民族文化传统,通过全盘照搬西方现代文化而实现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作为中国现代文化保守主义的主要代表,现代新儒家虽然鲜明地强调了文化建设中的民族主体性,但与其深层文化心态中残留的“华夏文化中心论”相联系,现代新儒家又自觉不自觉地将向西方文化学习限定在“用”的层面,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较为褊狭的文化心态。作为“综合创新”论的创立者,张岱年先生鲜明地强调了中国新文化建设中的民族主体性问题,认为中华民族是中国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主体,必须坚持文化的民族主体性。“民族主体性即民族的主体意识,亦即民族的自觉能动性,其中包含民族的独立意识、民族的自尊心等等……民族的主体性还含蕴着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民族文化的自主性”。[5](P261)“马魂中体西用”论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理论推展,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马魂中体西用”论对于在中国新文化建设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与坚持民族主体性保持了高度的理论自觉。“马魂中体西用”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十分关注文化建设中的民族主体性问题。方克立教授明确指出,“‘马魂、中体、西用’论试图把张先生的‘马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与关于民族主体性的论述结合起来”,“中、西、马三‘学’的魂、体、用关系显然已经超出了传统文化体用观的范畴,把文化的民族主体性问题也考虑进去了。”[1]为此,他将传统体用观中“体”的义涵作了变通,特指文化建设中的民族主体性,并以一体化的理论范式,直观地展示了在中国新文化建设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与坚持民族主体性的统一性、一致性,有针对性地回应了大陆新儒家所谓“中国文化在马克思主义派那里没有体的层位”的批评。

其次,对文化建设中的民族主体性观念作了进一步具体的阐释。“马魂中体西用”论强调,“中学为体”即以有着数千年历史积淀的自强不息、变化日新、厚德载物、有容乃大的中华民族文化为生命主体、创造主体和接受主体。这其中蕴涵了两个方面对于民族主体性观念的进一步具体化的阐释。一方面,这里讲的中国文化是“中国文化生命整体”,而不仅仅是其中的某一阶段、某种形态、某个流派。这不仅明确地与那种在中国文化中强分所谓“古代中国文化”、“现代革命文化”的思维模式作了区隔,而且更重要的是将中国文化看作是一个有着自身传承、演进历程,至今仍在发展进程之中的活的“文化生命整体”。这既是对于西方汉学界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曾经长期存在着的将中国文化看作已死的、博物馆中之遗迹主张的拒斥,同时也是为某些或者主张以中国文化的某一阶段作为中国文化之整体、或者以某一流派作为中国文化之全部的主张的纠偏。另一方面,这里所谓“主体”,包括了“生命主体、创造主体和接受主体”三种形态或三个方面,而不仅仅是某一个方面。所谓“生命主体”,是说中华民族文化是我们进行“综合创新”活动的承载者;所谓“创造主体”,是说文化建设不仅包括传承,而且更需要创造和发展;所谓“接受主体”,则是相对于外来文化而言的。方克立教授明确指出,“中学”“是指有着数千年历史传承的,经过近现代变革和转型的,走向未来、走向世界的活的中国文化生命整体。只有中国文化生命整体才能够作为自强不息、变化日新的‘创造主体’和厚德载物、有容乃大的‘接受主体’,某一阶段、某种形态、某个流派的中国文化都不足以担当此任。”[1]

最后,“马魂中体西用”论以特定的方式对文化建设中民族主体性的重要性作了新的突显。为了论证“魂、体、用”范式的合理性,方克立教授引证了王夫之“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统之乎一形”,即将“魂”对应于“道”、“体”对应于“形”、“用”对应于“器”,通过“道”、“器”统一于“形”来论证“魂、体、用”相统一的合理性。这其中包含了无论是马学还是西学,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都是以作为生命整体而存在的中国文化为载体。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与中国文化的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是方克立教授一直关心的问题。在《略论现代新儒家之得失》一文中,他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传人不是中国文化的危机,而是给伟大中华文明的复兴带来了生机。马克思主义只是提供了一种新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人类文明指出了一条通向大同的道路,它并不否定也不能代替民族文化的主体性。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要在中国生根发展,不能没有中国文化这个接受主体。在肯定民族文化主体性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和现代新儒家并没有根本的分歧。”[7](P211)这也就是说,20年前方先生就提出了“接受主体”这个概念。它不仅是对“西用”来说的,也是对“马魂”来说的。“ 马魂”、“中体”、“西用”“三流合一”就“合”(统一)在“中体”上,“三流合一”又将推动“中体”(作为生命主体)的不断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如果不能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能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就不可能在中国发挥现实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是合之双美、离之两伤的。这就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基础上,更为充分地突显了中国文化的主体性地位。

总之,“马魂中体西用”论不仅是方克立教授站在“综合创新”论的基本立场上对于当代中国文化发展道路的新探讨,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代表了近代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界关于“中西体用”关系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相信它的问世,对于进一步深化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在当代中国文化的建设中切实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中国文化与以西方文化为代表的外来文化之间的关系,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当然,正如方先生已经指出的,“‘马魂、中体、西用’论作为一家之言,优点是兼顾到了中、西、马三个方面,弱点是‘魂’、‘体’、‘用’的关系还没有形成为一个有很强的解释力、有相当的普适性、为大家所认可的经典模式,它能否成立还要在百家争鸣和历史实践中经受考验。”[1]这虽然是自谦之词,但如何在先贤与时贤已经取得的相关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国文化建设,的确是需要我们认真面对与深入考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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