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财团要去哪里?“新朝鲜”体制下的韩国企业改革_美国十大财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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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臣还是祸首:对韩国财团的再思考

亚洲金融风暴扫荡到韩国,一向被人看好的韩国经济遭受重创。韩国的大财团也在危机中大有溃不成军之势,包括起亚在内的前30个大财团中已有8个宣布破产。1997年12月13日, 韩国政府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协议,韩国将得到该组织和一些发达国家多达550亿美元的援助,却必须接受许多苛刻的条件:允许外国银行和证券机构在韩国成立分公司,允许外国人持有韩国每种股票的限额从25%扩大到1998年的56%,并同意提前开放韩国的资本市场等。韩国人将之称为“国耻日”。并由此引发了对韩国发展模式的广泛批评,国内不少人士也认为罪魁祸首正是韩国政府扶植财团的发展政策。

考察和思考对韩国大企业发展的结果,我认为,对韩国大企业发展道路的批评是有相当道理的。从韩国的经济危机中,我们可以汲取四点教训:第一,经济的发展应该讲求自然与和谐,寻求包括产业组织在内的均衡关系,政府在对经济进行干预时确实要慎而又慎,过高以及过于简单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往往导致政策走向极端,并容易出现“政府失败”;第二,一定要实现经济增长的两个转变,忽视国际和国内环境,搞粗放型经营,盲目上马,迟早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并导致经济结构内在危机;第三,大不一定就是强,脱离国情和实际需要、战线过长、规模过大的企业往往经营不善;第四,政府“虐待”银行〔1〕,迫使其向扶植的企业贷款会造成金融风险。

1998年1月6日,金泳三和新任总统金大中联合发表声明,认为韩国应加快经济改革步伐,同时声明说,韩国的商业企业应该对国家目前的经济困境“负全责”,并敦促它们“尽快实施大胆的改革计划”,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商定的主要任务则是对各大财团实行全面调整,内容包括采取措施停止各大财团相互充当债务担保人的做法,并实行透明的合并财务报表。可以预料,自1993年实施的“新韩国”政策——大张旗鼓进行的对财团的改革还将继续保持不变的方向,韩国财团未来的发展将发生更大的变化,依靠政府而迅速扩张的时代越来越成为历史。

但是,笔者对完全否定韩国的发展模式,否定韩国大企业曾起到的贡献却持保留态度。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一种发展模式或发展道路?不同的评价标准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同。在此我提出三点看法。

一是要从百年经济的宏阔视野看待亚洲金融危机包括韩国所发生的金融危机。从人类的经济发展历史看,一种发展道路或模式确实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得出和比较出是非功过。因为经济的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难以避免要出现挫折,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经济周期,包括短周期和长周期。包括韩国在内的亚洲金融危机不过是亚洲各国出现的一次严重的周期而已。而类似的周期或危机在欧美经济发展历程中也屡见不鲜。如美国200多年的经济发展经历了许多次经济衰退, 前些年还出现过所谓“黑色星期一”,目前的繁荣恰恰是80年代结构调整的成就。人类历史上的悲剧——两次世界大战其实与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所导致的严重的经济收缩有高度相关关系。而目前,至少我们没有听说韩国人要用枪炮去为自己的产品强迫性地开拓市场。至于其他发展道路迥异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一样,如80年代有拉美的债务危机、90年代有墨西哥金融危机。事实说明,在经济发展中,经济收缩、金融危机几乎无一国家幸免,也没有任何一种发展模式能够避免。

二是要从制度创新和演变的角度去思考韩国大企业的发展道路。一种制度或一种发展模式时间长了,必然需要创新,否则就会僵化,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但不能因此否定其在历史上曾经发挥的作用,“万物常新”,世上所有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包括目前许多人崇拜的“美国模式”。韩国的大企业体制和发展道路的选择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功过是非不能仅从目前的结果而论,对韩国不同于英美的大企业发展道路全盘否定是不符合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的。我认为依从制度发展和创新的“路径依赖”思想,首先要充分肯定韩国结合本地区发展条件、独特文化,融入欧洲工业文明因子,进行制度整合的巨大成就;其次也要承认,金融风暴后的严峻事实也已表明,韩国已面临新的转折点,需要对已形成的制度和模式进行深刻的制度创新,完善其发展模式,韩国还应该能做得更好。

三是评价标准一定要全面,要通过比较得出结论。无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是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无法否认韩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且很难说韩国经济已经彻底失败。首先,韩国经济奇迹是比出来的。一方面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非洲是绝望的大陆, 到1997年,经济增长才多年来第一次超过人口的增长; 巴西出现了停滞的10年;墨西哥则尚未从金融危机中走出;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包括美国、英国等等,东亚在过去的发展中已大大缩短差距。东亚经济奇迹的基础既有投入的增长,又有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新研究〔2〕表明, 以美国的劳动生产率为100,从1970年到90年代前期,韩国则由原来的5%扩大到现在的20%,差不多每10年可以提高10个百分点。其次要看到,象东亚其他国家一样,韩国经济奇迹有着坚实的依托,正如东京工业大学教授渡边利夫在《亚洲经济增长的神话并未结束》〔3 〕所指出的那些因素——包括居民的高储蓄、优秀的劳力资源、更为重视教育、集体主义精神等。将韩国的失利统统归结于大企业与将韩国的成功统统归结于大企业一样有失公允。

因此,这里有必要回顾韩国大企业发展的历程。

二、协调发展的愿望与不协调发展的事实:“新韩国”前韩国产业组织政策的简要回顾

1993年2月25日,金泳三就任韩国第14届总统, 标志着韩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从此,1961年以来长达32年的为人们所熟悉的那个军人大权独揽、政府干预经济、财阀主导增长,创造过举世瞩目的“汉江奇迹”的旧韩国落下帷幕,由文人出身的职业政治家执政、奉行“小政府”主义,努力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试图拯救和发展中小企业的“新韩国”步入历史舞台,“过去30年促进韩国经济发展的药方再也不能发挥效力了”〔4〕, 韩国经济尤其是以往韩国经济增长的主导——韩国财团的发展面临一个新的十字路口。

众所周知,与历史、文化及发展背景相似的台湾和日本比较,韩国的大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更为重要,而中小企业更为弱小。从下表中可以看出,日本、台湾中小企业在就业和增加值比重方面都远远超过了韩国。

表一: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1990年中小企业* 在制造业比重方面的比较 单位:%

韩国日本台湾地区

中小企业在企业总数中的比重

98.399.1 98.7**

就业 61.772.4

70.6

增加值

44.355.5

50.0

*指5-300人的企业;**为1987年的数字;

资料来源:韩国经济企划院通商产业部,转引自赵淳《韩国的经济发展》,中国发展出版社。

但是,如果说,“新韩国”之前韩国政府从来就没有考虑要发展中小企业,以及只有大企业得到了支持也是不公平的,韩国政府也曾有意帮助中小企业发展,以求产业组织的协调。早在60年代,朴正熙政府最先做的几件事之一就是建立了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专业银行——韩国产业银行,以及保护中小企业利益的民间机构——韩国小企业联合会。政府还建立了一个由政府支持的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并指示各商业银行及其他贷款机构将某一比例的银行贷款贷给中小企业。在某种程度上由于政府的支持,70年代和80年代曾涌现出相当一批成功的中小企业,支持了过去几十年间出口的兴旺发达。

但是,尽管政府或许有协调发展愿望,但不协调的发展仍是不争的事实,大企业得到了更多的扶植和支持,并主导增长和出口的实现,中小企业相对处于不利地位。事实上,韩国政府在当时的发展战略决定了其政策空间,并最终决定着哪些政策将可能被执行,哪些政策将被忽视。试以下述关系表示:

原因正是与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有关,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林毅夫发展战略是外生变量,并由此决定宏观政策环境、资源配置制度和微观机制的思想。“那些由政府全力以赴实施的加速了60年代和70年代密集增长的‘增长第一’政策加强了政府与企业的联系。”〔5〕

根据1972年的宪法修正案,政府中的权力中坚试图以重化工业为目标(参见表二),由于通过对大企业的政策倾斜更易于达到增长的短期目标,因此政府的所有可能的政策都用来支持大企业。70年代早期的产业政策目标以及1975年推行的综合商社制度大大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发展,一批纵向联合的大型企业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迅速崛起,政府与企业间的“韩国有限公司”的形象建立起来。

表二:韩国重化工程及建设时间

部门 工程内容 建设时间

钢铁 浦铁扩建、浦铁第二工厂 1976—1980

有色金属 冶炼铜、锌、铅、铝 1974—1980

机械 建成日昌原工业基地(材料厂、普通机器厂、精密机械厂)

造船 蔚山、巨济等大型造船厂

电子 龟尾电子工业基地

化学 扩建蔚山石油化学基地,如泉综合石油化学基地,第七化肥厂

部门 建设时间

钢铁1976—1980

有色金属1974—1980

机械1973—1980

造船1981年竣工

电子1971~1973

化学1973~1975

资料来源:中韩企业发展研讨会论文,1997年北京

但是,韩国财团与政府的关系并非始终如胶似漆,有时也会出现摩擦,甚至是较为激烈的摩擦。如40年代,7 大财团的首脑曾被定为“反民族分子”;60年代财团首脑曾被打成“非法敛财者”,出现了财团和政府之间的公开摩擦以及最大一次危机,以致财团首脑不得不宣布要将全部财产献给国家(后未真正实行);90年代初,韩国财团同政府之间的摩擦,持续时间之长、争斗最激烈的,还属卢泰愚任总统的第六共和国,其“5·8措施”,公开限制财团进行不动产投机,并迫使财团出卖其所拥有的土地。

另外,卢泰愚还实行了一项对韩国财团发展很有影响的政策,即“主力业体制度”。1990年6月29日, 卢泰愚总统向国民指出“大企业(财团)的经济力集中,是韩国经济中的严重问题。为此需要实行业种专门化。”并拿现代和三星两个最大的财团开刀,否决了现代插足已内酰胺事业和三星插足生产商用汽车事业的申请。最终于1991年8月, 选出74家企业为30大财团的主力业体。随着主力企业制度的实施,各财团开始分化、组合。而第六共和国开创的对财团的攻势有增无减,业种专门化政策、主力业体制度、减少相互支付保证、限制相互出资等一系列制度相继出台。

60—70年代,是韩国财团发展的黄金时期,而80年代有利形势逐渐发生变化,70年代的产业目标政策现已不复存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也相应地改变了,虽然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还在很多方面存在,它们之间的那种共同目标和显而易见的指令以及交流体制从此变得非常模糊,“韩国有限公司”的特点在日益改变,“财团共和国经济”。〔6 〕已走上一条变革的不归之路,而1993年金泳三的上台后的“新韩国”是这一进程的加速器。

三、“新韩国”变革财团体制的原因:80年代以来韩国经济出现诸多问题

韩国经济自6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好势头。但从80年代末期以来,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内在问题开始困扰韩国:“韩国政府正患着韩国病,即受世人称道的勤劳和创造意识正在消失,价值观颠倒,从而社会基础动摇。”〔7〕与此同时,工资上升过快,消费势头过猛,不动产投机强愈,泡沫经济严重,中小企业纷纷倒闭(1992年下半年以来,平均每天倒闭30家),出口竞争力下降,贸易赤字增加,等等。1992年,经济增长速度从1991年的9%下降到4.7%,是近年来的最低增长率,对外贸易的增长为3.3%,也是最低,出口占GNP的比重从1982年的30.6%下降到25.1%(参见表三)。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世界银行在其《东亚及太平洋周边国家经济状况》的报告中,把韩国从享誉多年的“亚洲四小龙”中除名,由文莱取而代之;韩国被放在“高度开发中国家”之一,与关岛、澳门并列。

表三:韩国经济增长的发展史

年份

1962 19721982 1992 1996

GNP(亿美元) 2.3 10.771.3305.7 480.4

经济增长率 2.2 5.1 7.2 4.7

6.9

人均国民收入(美元) 87.0319.0 1824.0

7007.0

10548.0

产业比重(%)

第一产业

37.0 26.714.4 7.4

6.3

第二产业

16.4 28.529.5 28.1 26.1

第三产业

46.6 49.856.1 64.5 67.6

出口比重/GNP2.2 15.130.6 25.1 27.0

出口额(亿美元) 0.5 16.2

218.5766.31297.2

总储蓄率(%)11.0 17.224.2 34.9 34.6

税赋(%)10.6 12.618.1 18.7 20.7(95)

物价上涨率(%)

11.7 7.1 6.2

5.0

资料来源:中韩企业发展研讨会论文,1997年北京

80年代出现的这些问题,除了一些客观因素的变化,如低工资、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有利的国际环境基本消失外,另有更深层次的因素,如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多,国际化不足,而财团的过度发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政府以牺牲其他领域的活动和中小企业的利益为代价,通过奖励制度扶植大企业,实质上造成了由行政官员任意决策来配置资源的制度,寻租及腐败现象严重;而大企业因为有政府的支持、分担风险,在依靠自身科技开发获得效益还是依靠政府进行简单扩张方面往往要选择后者,不计风险、不计成本,不顾一切地的蚕食领域,由此造成外延扩张太快,生产过剩,平均负债率高达百分之几百且居高不下,中小企业缺乏生存空间,竞争及创新不足,金融改革也难以深入。

因此,象过去那种增长政策,那种大中小企业严重不协调的增长方式不再会产生增长,那种政策只能引发通货膨胀并使结构失衡更加严重。要适应于国际化、信息化以及高科技发展的新形势,韩国政府面临实施新的发展战略以及经济转型的任务:

□经济高速发展→成熟经济

□经济体制改革→金融改革、财团改革

□政府主导→民间主导

□大企业过度发展→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共存

□企业结构及经营方式的革新

表四:韩国主要财团负债率

财团

韩进

乐天起亚

现代

乐喜金星韩国火药

负债率%1287701415393

380339

财团

三星

大宇鲜京

双龙 平均

负债率%320 304218 209 350

资料来源:根据张英等《韩国财团研究》第164页数据制作, 东方出版社

表五:韩国经济战略的演变

经济计划次数及时期 经济战略

第一次(1962—1966) 农业振兴、基础产业扩充、培育进口替代型产业

第二次(1967—1977) 发展出口导向型工业

第三次(1972—1976) 培育重化工业、产业结构高度化、农村经济开发

第四次(1977—1981) 抑制通货膨胀、调整过剩投资

第五次(1982—1986) 安全、有效、均衡战略,差别化政策、重视福利

第六次(1987—1991) 整顿基础产业、进入先进国行列,技术立国、 倡

导市场经济

资料来源:中韩企业发展研讨会论文,1997年北京

四、痛苦的嬗变:“新韩国”政策下的财团

1.财团成为“新经济政策”的改革对象

金泳三正是在上述的形势下执政的,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他一向追求的自由民主的新韩国的理想必然使他要寻求变革。在就任总统不到一个月(3月19日),他就宣布了“新经济政策”, 提出《新经济五年计划》和《新经济百日计划》。“新经济政策”具有许多新特点,大大不同于过去的经济政策,是对韩国多年来一直奉行的经济政策的大胆而果敢的改革。在“新经济政策”颁布不久,韩国公平交易政策协议会就明确宣布,限制财团进入和支配金融、言论界,加强公平交易法中关于财团出资总额的限制和相互债务保证的限制。一改以财团为增长主导的政策,财团成为“新经济政策”的改革对象了。

2.施行“主力业种制度”,限制财团多角经营

根据“新经济体制”的设想,韩国政府于1993年6月1日宣布,废除过去二年实行的“主力业体制度”,转而实行“主力业种制度”。即,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鼓励财团实行产业种类专门化。为此,要求30个大财团自行选出1~3个认为发展前景好的主力产业种类,然后由该产业种类的系列会社中条件最好的提出申请,以成为该财团的主力企业。对于被批准成为主力企业者,将在信贷管理、技术开发、资金支援、工厂选址等方面给予优惠。另外将通过企业公开或有偿增资等直接金融的资金调配,以及通过对非有关业种系列会社的处理等手段,来实现主力业种的专门化和主力企业的大型化。主力业种选定的标准是:企业是否公开,所有权分散程度、财务结构是否健全、研究开发投资等和前后方关联效果、技术溶和性等方面。主力业种制度与前述第六共和国实行的主力业体制度区别不是太大。主力业种制度要求每个财团选择本财团的主力产业种类1—3个,这与原来财团选择1—3个主力企业大体一致。

对于金泳三政府实行的主力业种制度,赞成者认为,此项政策使政府对财团的支援着眼点从企业转向产业种类,可以使更多的企业得到优惠。并有利于企业种类的专门化,防止重复投资,有利于企业的合并、分离,易于实现产业布局的合理化,等等。否定者认为,实现主力业种制度很难,因为不少财团的主力产业种类相似或相同,选起来势必撞车。诸如,电子电器、汽车、石油化学等产业几乎是几大财团共同的主力产业,取舍很难。再如,现代重工业(现代财团)同三星重工业(三星财团)等所从事的事业种类除造船之外,都是组装金属、建设、机械、汽车等。另外,有些产业种类目前虽不是产业,但从中长期看,很可能是有竞争力和发展前途的产业。

表六:1993年韩国十大财团主力企业及主力业种

财团 主力企业

三星三星综合化学、三星重工业、三星电子

现代现代炼油、现代电子产业、现代汽车

乐喜金星乐喜、金星社、金星电子

大宇大宇造船工业、大宇汽车

鲜京石油公社、SKC、鲜京产业

双龙双龙炼油、双龙洋灰工业、双龙汽车

起亚亚细亚汽车公司、起亚机工、起亚特殊钢

韩进韩进重工业、大韩航空、韩进建设

乐天乐天制国、湖南石油化学、乐天销售中心

韩国火药京仁能源、汉阳化学、韩国火药

财团主力业种

三星 电子电器、造船、石油化学

现代 汽车、电子电器、石油化学、造船、组装金属

乐喜金星 电子电器、石油化学

大宇 电子电器、汽车、造船、贸易、建设

鲜京 石油化学、化学、贸易

双龙 非金属矿物、石油化学、汽车

起亚 汽车、钢铁及金属、机械

韩进 仓库、运输业、造船、建设

乐天 流通、石油化学、食品

韩国火药 石油化学、流通、机械

资料来源:《汉城经济新闻》1993年6月3日及1994年4月1日

对于上述政策,财团必定是有抵触的。对此,金泳三强调要“自然引导”,“对于财团的业种专门化、所有权分散、以及对中小企业的合作关系是必要的。……其方法不是强制性手段,而是通过税制、公正交易等方式自然地引导。”1994年,商工资源部从30个大财团中遴选出108个企业,韩国银行监督院宣布将30个大财团的76个企业选定为“主力企业”,同时宣布,对于1993年底公正交易委员会所审定的30个大财团的伪装系列社(43个)将全部列为信贷管理对象。

3.整顿财团的系列企业

韩国财团素以“章鱼爪式”扩张、“百货店式”经营著称于世,系列企业林立,关联交易严重。据统计,30大财团的系列企业数,在70年代为125个,到1989年达到513个,到1994年已增加到584个, 还有海外现地法人企业431个,共计1015个〔8〕;1988年成为信贷管理对象的30个大财团销售额高达88亿美元,其中23.3%的交易在内部进行,财团越大内部交易比率越高;1982年三星、大宇等23个大财团和系列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是:支付保证金11万亿元,贷款1154亿元,无收益证郑3504亿元〔9〕,等等。财团内部的变种相互销售、相互作出保证、相互提供资金的作法弊端很多,不仅限制了经济规模,而且造成不正常的地下经济活动。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的一项调查表明,大部分财团均存在不正当的内部交易。

政府提出整顿财团系列会社的政策后,各大财团开始出现一种出卖、合并、撤销系列会社的大行动。由现代、三星两大领头羊为首,财团的代表机构——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举行会长团会议,作出决议:“将通过企业公开和有偿增资的方式分离、独立出去,通过实质性的权限转移来确立专门经营人体制等,这一切活动都要进行之。”〔10〕结果出现各财团争相出卖、合并系列企业的热潮。1994年4月1日,公正交易委员会正式确认30大财团的系列会社是616个,总资产额为199万亿元, 比1993年同期增长11.4%,除大宇越过三星成为第二外,其他排名均未变化/,说明变革中的财团相对地位仍然变化不大。

4.金融实名制

1993年8月12日, 金泳三还发布了《关于金融实名交易及秘密保障的总统紧急命令》,宣布所有交易只能用真实姓名进行,被认为是为了建设新韩国而采取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改革。以往政府也曾有过实行金融实名制的主张,但一经提出,立即遭到财界、政界等反对。因为“韩国若真正实行继承、赠与税法,则财团最多能传二代至三代。”财团首脑们历来是通过变相的继承、赠与等方式将自己的大量股份转移、分配到子侄辈或亲戚手中。特别是许多不上市的企业,其股票都在场外秘密地、以假名进行交易,国家无法干预,大量税金白白流失。1991年,韩国国税厅一次向现代财团追征税金就达1361亿元,这说明,财团的财富继承大多是通过隐藏真名,以非法手段进行的。由此可知金融实名制对财团的巨大冲击。普遍认为,金融实名制将从根本上改变财团在韩国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削弱财团首脑们对经济的支配力量,减少财团的聚合力。与此同时,最先受到冲击的毫无疑问将是金融市场,其中私债市场又首当其冲,冲击最严重的则是韩国的会社债务市场。

亚洲金融危机加速了韩国经济增长主导——韩国财团所面临的重组,韩国能否快速走出困境,目标模式究竟是何走向,我们将拭目以待。

注释:

〔1〕参见弗雷德·胡:《中国应当扶植韩国式的大公司大集团吗?》,载香港《亚洲华尔街日报》1997年12月18日。

〔2〕任若恩:《关于中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进一步研究》,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内部讨论稿系列。

〔3〕日本《中央公论》月刊1998年1月号。

〔4〕金泳三:《开创21世纪的新韩国》中文版第91页,东方出版社。

〔5〕赵淳:《韩国的经济发展》第68页;中国发展出版社。

〔6〕林炳润(韩国日报社经济部长):《韩国50大财团》前言。

〔7〕金泳三总统就职演说。

〔8〕《汉城经济新闻》1993年7月14日。

〔9〕柳寅鹤:《韩国财阀的解剖》第193—194页,转引自张英等《韩国财阀比较研究》,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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