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中的博弈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企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企业工人自治模式和部门管理模式。在企业工人自治模式下,资本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赋予企业职工,带来的问题却是新的经济失衡,出现了就业者的普遍高工资、社会的高失业、物价的高通胀;在部门管理模式下则产生了资本利益无人关心、无人维护等问题。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这一利益共同体出现了博弈失衡。社会主义国家企业管理实践的最重要教训是,在公有制条件下,资本的增值是不能忽视的。建立公有企业的新企业制度,必须首先解决公有制企业的利益博弈失衡问题。
企业是一个在特定环境下由出资人、经营者、员工等构成的利益群体,各利益群体不同的利益驱动和目标动机,使得企业经营的目标选择是多元化的。作为一个经济组织,
企业的所有者为了保障自己作为出资人的利益,往往会通过所有权控制来选择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企业的经营者实际操纵着企业的经营过程,他们的目标选择往往是管理者个人收益最大化;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经营具体的实施者和执行者,企业经营的每一项成绩,都与其劳动密不可分,因而他们就会选择内部人收益最大化;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和社会事务参与者的其他组织、社区和个人,也都会通过某种途径和方式对企业施加影响,从而以各自的目标选择满足各自的基本需求。因此,企业目标在现实中是一种综合的目标,从来就不会是单一目标,更不会是某种单一目标的最大化,企业的现实目标是各种利益主体通过各自所求目标的妥协而实现的一种目标,特别是对于我国由计划体制过渡而来的非充分市场化条件下的企业而言,更是一组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聚合。
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同时经营者是否努力工作不易观察,在所有者监督不足的情况下,理性的经营者不会按所有者的意愿努力工作,导致企业效率低下,所有者的利益受损。传统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由于责权不分,政企关系模糊,在官员和企业家之间容易达成某种默契,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必然是以牺牲国有资产为代价的;另一种情况是寻租现象严重,地方政府和各级机构竞相通过各种办法来控制和干预企业,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国有企业改革本质上就是制度的创新,涉及利益的再分配,企业领导、职工与政府官员等构成多方博弈关系。政府授权型制度创新:企业负责人碍于政治风险和事权财权的约束,不会自主地发动改革,改革的进程和路径由政府的制度供给和能力主导,政府官员是制度创新的主导者,企业领导是推动制度变迁的实施者,这种模式加快了知识积累的速度和制度创新的进程,并使制度变迁显现小幅跳跃性,改革的风险小、成本低,但领域狭窄,范围偏小,存在试点不成功的威胁,大面积地扩散进程较慢。企业自主型制度创新:对企业领导来说,政府授权型制度创新并不能满足其最大化目标的要求,且改革试点权的争取含有“寻租”的成分,那些未获授权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制度创新空间、时间由政府决定,试点企业依赖于政府,缺乏充分的自主权,企业领导时时有突破授权改革限制的欲望。企业领导与职工是天然地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利益共同体,企业领导的政绩基础是企业整体效益和职工收入的提高,他们为此乐于充当
职工的代言人,争取政策,满足职工的要求,从而加速企业改革的步伐,这意味着企业领导和职工存在隐形的合谋契约,但这可能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始终围绕着两个关键问题,即企业的人事权改革和收益分配权改革,无论是改革初期的放权让利还是后来的公司化,其实质都是对企业的收益分配权和控制权进行再分配的过程。对于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说,对资产的控制权大都是通过控制人事权来实现的,对人事权的控制和再分配是影响企业改革的关键。企业业绩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的努力程度,而努力程度又取决于企业领导的收益分配权,因此收益分配权也是影响企业改革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
我们应正视理性人之间存在利害冲突这一事实,站在理性人之间互相博弈的角度,全面理解和把握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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