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训中的孝道及其价值意蕴
周海生
(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山东 曲阜 273165)
〔摘 要〕 家庭是中华文化传承的重要空间,家训家风是民族文化基因传承的中国方式。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崇尚孝道的优良传统,家训尤其推崇孝道,倡导以孝立身、以孝齐家,涵育孝道家风。传统家训的孝道教育主要包括尽心养亲、爱敬至上、顺亲为大、谏亲从义、丧祭遵礼等五个方面,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向世人展示了孝道的丰富内涵和独特价值。家训以孝道为中心,树立价值导向,注重人格养成,强化道德认同,建构起完善系统的道德教化体系。在新时代,重新激活家训家风的生命力,传承家训家风的优秀元素,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和弘扬,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家训家风;孝道;核心价值观
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1) 《孟子·离娄上》。 个人德性的成长、家族的兴盛、国家的安定繁荣,无不与家庭治理密切相关。因此,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重视家教、重视家风,视家庭为人伦教化的核心场域、文化传承的重要空间。周公诫伯禽、孔门庭训、孟母三迁等事例,皆是中国家教传统悠久历史的见证。与家教相辅相成,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2) 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页。 为宗旨的家训,也铺就了一条圣人教化之学通向百姓日常生活的桥梁,凸显着民族文化基因传承的中国方式。在“以孝治天下”思想的浸润下,借助于家训这一独具特色的文化载体,儒家所倡导的孝道融渗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成为中华文化最具特色的精神标识和最强大的文化基因。
孝文化的原点在家庭。中国人所讲的家,既包括家庭,也包括家族。尤其是在中华传统家国一体的社会模式下,孝不仅仅属于维系家庭和谐的伦理道德,也由家庭伦理延展至调节家庭之外人伦关系的社会伦理。在家尽孝、为国尽忠,凝聚着中国人对生命价值的深刻体认。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银色浪潮”席卷而来,传统家庭结构、赡养功能和人伦关系正经受着巨大冲击,如何阐扬传统孝道所蕴含的积极元素,促使其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以更好地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和效能,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孝为立身之本
《颜氏家训·勉学》云:“孝为百行之首。”王昶也强调说:“孝敬仁义,百行之首,行之而立,身之本也。”(3) 《三国志》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744页。 如此种种,无不蕴含着对子孙的谆谆告诫和殷殷期望,也突出体现了孝在民众心中无与伦比的地位。传统家训作为古代教育子弟做人、做事乃至治生、为官的素质教育载体,为什么这样注重孝的道德教化呢?
从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来看,修德做人可谓最为核心的内容。孔子曾言:“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4) 《论语·述而》。 朱子释此章曰:“修德是本。为要修德,故去讲学。下面徙义、改过,即修德之目也。”(5) 《朱子语类》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858页。 换言之,修德、讲学、徙义、改过,看似并列的四个方面,其实徙义、改过皆是修德题中应有之义。《大学》开篇亦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意即彰显自身光明的德性,进一步扩充涵养,推己及人,是达致人生至善之境的根本所在。于此可见,修德是中国文化的重中之重。而修德的起始则是孝,人的一切善良品德都是由孝逐渐积累、培养起来的。明人姚舜牧所作《药言》曰:“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此八字是八个柱子。有八柱始能成宇,有八字始克成人。”怎样才能称得上一个真正的人?姚舜牧认为必须做到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而孝在修德成人中的地位最为首要,即如他所说:“一孝立,万善从,是为肖子,是为完人。”(6) 夏家善主编:《名人家训》,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134页。 中国文化强调人禽之辨,孟子云:“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7) 《孟子·离娄下》。 人禽的分野就在于人有良知、能知义、能尽孝悌之道,故《礼记·冠义》曰:“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毫无疑问,孝是人禽之别的根本标志之一,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题中要义。
孔子一生致力于重建礼乐文明秩序,造成一个仁爱的世界,而教人孝悌便是立根本、使仁周遍天下的入手之处。有子尝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8) ⑨ 《论语·学而》。 仁是孔子儒家最为根本的道德原则。何谓“仁”?《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指出仁就是“己与人相亲爱”之意。朱子释仁曰:“爱之理,心之德。”(9)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8页。 所谓“爱之理”,意指爱自仁出,仁是根,爱是苗,苗必定是从根上萌发、生长。所谓“心之德”,意为仁是爱之本根,义、礼、智皆心之所有,而仁为之主,必有此心,方能知辞逊、羞恶、是非。也正是基于对“仁”的理解,朱子对“孝弟为仁之本”作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他说:“爱亲爱兄是行仁之本。仁便是本了,上面更无本。如水之流,必过第一池,然后过第二池,第三池。未有不先过第一池,而能及第二第三者。仁便是水之原,而孝弟便是第一池。”又说:“论仁,则仁是孝弟之本;行仁则当自孝弟始。”(10) 《朱子语类》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63页。 此种观念,在《礼记·祭义》中即有明确的表达:“立爱自亲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长始,教民顺也。”践行仁爱之道,如果做不到从事亲、从兄开始,结果只能是如《大学》所言“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因此,《孝经·圣治章》明确指出:“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一个人不孝不悌,即使有其他善德,也是不值得称道的。
孝不仅是仁在实践上的出发点,也是家内生活最为推重的美德。《中庸》言“天下之达道五”: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者之中,父子、昆弟尤为本根之所在。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孝悌,其心必和顺柔逊,于君臣、夫妇、朋友之伦,处之必得其宜,无犯上作乱、悖理乱常之事。所以,儒家主张“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11) ⑨ 《论语·学而》。 。实际上,人伦的基本关系,不论是父子、夫妇、兄弟,还是君臣、朋友,能够和睦无怨、上下有序,皆与孝德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孝确为“德之本,教之所由生”(12) 《孝经·开宗明义章》。 ,故孔子施教,“先之以诗书,导之以孝悌”(13) 《孔子家语·弟子行》。 ,使人人树立对父母的爱敬意识,确保家庭、社会的亲善融洽、敦睦和谐。
在中国传统社会,无论是卿大夫、诸侯之家,还是士庶之家,在孝德的要求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按照儒家的观念,“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能够“出色践行家族美德的人,被认为也是能够出色践行家族外政治生活美德的人”(14) 陈来:《孔夫子与现代世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73页。 。《周易·家人》早就提出“教先从家始”“正家而天下定”的主张,《大学》更是明确地将修身、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中国古代的家训受此影响,尤其注重孝德的培养,无不把“事父母孝”列为家训的核心内容,大力倡导“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本之本也”(15) 孙奇逢:《孝友堂家规(及其他五种)》,《丛书集成初编》第977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页。 的孝悌之道,以期扩充本性之善、修治众德,冀仁道之大成。
二、古代家训的孝道教化及其实现机制
家训作为中华文化中极具特色的部分,不仅名称多种多样,如家诫、家规、家范、家箴、族规、世范、祠规等等,而且内容丰富广泛,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饮食起居、言语举止、婚姻、教子、治生、睦邻、交游、为官、丧葬礼仪、宗教信仰、置祭田、立宗祠等。家训凝聚着祖先治家的智慧,蕴含了父母教子的心得,尽管其内容包罗万象、各有侧重,但无可置疑的是,孝道教化始终居于家训的首要位置。林林总总的家训著作中,“首孝亲”“先孝顺”“孝父母”“敦孝悌”“敦孝敬”“敦孝友”“崇孝悌”“尽孝养”等劝孝文字随处可见,且常常列为家训首条,显示出对孝道教化的格外重视。
家训对顺亲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甘肃陇西《鲜氏家训八条》云:“训诫则和颜祗受,使令则竭力服老,疾病则谨慎调医,衰迈则殷勤侍掖。凡事须先意承志,以至扬名显亲。孝非一端,而大要不外乎此。”(38)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所谓“先意承志”,是指孝子体谅父母的心意,了解父母所思所想,顺应满足老人的意愿,即悦其心、顺其志、荣其名。江西万载《郭氏家规》揭示了衡量顺亲的标准:“无论贫富,总要随力所及,随时随处奉承,曲体周到,使父母心里欢喜畅快,方为得亲顺亲。”(39)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594页。 明儒吕坤也提出,孝子事亲“不可有沉静态,不可有庄肃态,不可有枯淡态,不可有豪雄态,不可有劳倦态,不可有病疾态,不可有愁苦态,不可有怨怒态。”(40) 吕坤:《呻吟语》,北京:学苑出版社,1993年版,第64、67页。 子女“惟持善心、行合道理以慰父母”(41) 康熙:《庭训格言》,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 ,使父母悦而无忧、荣而无辱,才不愧为真孝子。
农村基层统计工作需要健全的机构支持,这是完成农村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相关领导部门要引起充分的重视,安排专职人员来完成农村统计工作,并配备专门的监督和指导人员,让农村基层的统计机构更加完善和健全。
《孝经·开宗明义章》记载:
孔子论孝亲之要在“无违”,孟子倡言“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31) 《孟子·离娄上》。 ,这种尊敬、顺从父母的理念渗透在传统文化之中,被视作人子孝亲的铁律。孝以顺亲为大,就是此种观念的典型反映。
这是中华文化对孝最核心的诠释。孝既然“始于事亲”,显而易见,“事亲”是孝的基本内涵。如何“事亲”?许多人只是狭隘地理解为赡养父母、满足父母的衣食所需,即如孔子所批评的那样——“今之孝者,是谓能养”(16) 《论语·为政》。 。其实,孝道的内涵和要求极为丰富,具体说来,“善事父母”的孝包含着“养亲”和“爱亲”两个方面,只讲“养亲”而忽视“爱亲”的所谓孝,不是真正的孝道。这种凝聚着爱敬忠顺伦理精神的孝道文化,可以透过家训得到直观而充分的认识和把握。
白手起家的沈老板,对妻子和家庭不屑一顾,最在乎能否成功。剧中反复出现的台词——“不说实话你会死啊”,欺骗成为一种生存逻辑。公愤在工业城市中也遭到了变形和扭曲,而成为不管事实真相只相信自己希望相信的,从而成为对社会不满的发泄口。丧失道德自律的媒体,为了利益则将这种不正当的需求进一步刺激扩大。在工业城市之中,身体已经受制于人,灵魂也得不到救赎。在生命即将结束之时,才发出宣言:要过好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每一秒。
《诗经·小雅·蓼莪》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从物质上对父母尽赡养之责,是孝的最起码要求,也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诚如南宋袁采所言:“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这种亲子之爱发自肺腑,痛于肌骨,毫无功利之心,饱含无私奉献之情,子女即使“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尽者”(17) 袁采:《袁氏世范》,《四库全书》第69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99—600页。 。湖南湘潭《石莲曾氏七修族谱·三修家训》劝勉孝道更是言之切切:“自受气成形,十月怀胎,分严父之血脉,三年乳食,分慈母之膏脂,举动则跬步不离,疾痛则梦魂不安,罔极深恩,其不可不报也明矣。”(18) 曾传禄:《石莲曾氏七修族谱》,上海图书馆藏清光绪二十七年木活字本。
作为子女不能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抱怨父母偏私不公,尤须体谅父母之苦心,以尽人子的本分。父慈子孝,乃人情之常;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尤其值得称道。
养亲,古代家训更为注重及时行孝。孔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23) 《论语·里仁》。 随着父母年岁的增长,子女更要懂得“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立足当下,尽心竭力以奉养双亲。家训中劝诫子女及时行孝,言语尤为恳切。湖南常德《楚南敦本堂詹氏家政》云:“呜呼老矣,父母之年!及时行孝,慎勿虚延!”(24)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湖南湘乡《上湘成氏敬爱堂族约》更是婉曲劝说:“人子父母年登耄耋者,世间几人?孝子事亲,所以切切爱日。孟子曰:父母俱存,一乐也。倘定省旷、音闻疏,未克承欢膝下,则一旦永诀,追悔不及。”故而一再告诫,为人子者要“知喜知惧,及时奉养”(25)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尤其是在父母年迈体衰之时,更需儿女恪尽孝道,以使其安享天伦之乐。
2.爱敬至上
对父母的物质供养只是人伦之孝的初始要求,能不能做到精神方面的爱敬,才是衡量孝德孝行的准绳。对于敬在孝道中的地位,孔子曾强调指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26) 《论语·为政》。 一个“敬”字,把人子养亲与养犬马区别开来。敬亲以爱亲为基础和前提,只有建立在爱亲情感之上的敬亲,才是真正合乎孝道的。《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记载:“单居离问于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爱而敬。’”爱而不敬,自非真爱;敬而不爱,亦非真敬;爱敬合一,方称得上明晓事亲之道。
爱敬之道,尤为家训所崇尚。湖南益阳《南峰堂龚氏家训》明确要求子孙:“依依膝下,始终孝敬第一。”(27)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浙江绍兴《唐氏宗约》针对贫富之家子女对父母爱敬疏离的现象,一再重申爱敬合一的道理,其云:“寒素之门,其于父母不难于亲爱而难于尊敬,则藐忽易生;膏粱之家,其于父母不难于尊敬而难于亲爱,故阔绝多有其实。真能爱亲者,未有不敬其亲者也。爱则生敬,敬本于爱,爱敬总属一心,孝亲原非作意。”都突出了孝在精神层面的敬养之义。
2013年8月底,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浙江省人民医院检查预约中心正式开始运行。首先从住院患者进行试点,集中预约检查项目仅限CT、超声两项。患者入院时需要进行CT、超声检查,过去,要去放射科、超声科分散预约,还没做上检查就先把医院跑一遍。在新的服务模式下,患者不管有多少检查项目,在预约中心一次性预约,然后在预定时间前往不同科室进行检查,让患者真正体验“检查少跑腿”的便利。
在当下的经济发展环境中,会计监督体系对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计监督体系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还会影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现代化企业的建设过程中要认识到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并从中寻求方法策略来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从而保证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良好运行。
敬亲必遵礼。在敬这一点上,孝与礼贯通一体。孔子所言“生,事之以礼”,曾子所言“尽力而有礼,庄敬而安之”(28) 《大戴礼记·曾子立孝》。 ,强调的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要表达出对父母的恭敬。甘肃兰州《金城世孝堂颜氏家训十条》细致罗列了子女敬养父母的礼节,即:“凡吾子孙事父母,早起,必向父母问安,而后治他事。晚必俟父母寝,而后自卧。饮食必奉甘旨之物,衣服必应寒热之时。冬必进以暖具,夏必安于凉所。呼之必即应,有所使必从之,有所不许必不行。出必告以所往,反必告以所来。事无大小必请命。有疾必昼夜侍起居、奉汤药。岁时生日必具庆。”无论是冬温夏凊、昏定晨省、出告反面,还是饮食起居、侍疾奉药、庆生贺寿,其间蕴含的无不是对父母的礼敬。
顺亲,顾名思义,即孝顺父母。子夏问孝,孔子告之“色难”(32) ⑧ 《论语·为政》。 。人子为何难于愉色婉容以事亲?朱熹曰:“人子胸中才有些不爱于亲之意,便有不顺气象,此所以为爱亲之色为难。”(33) ⑨ 《朱子语类》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62、560页。 显然,必有爱亲、敬亲、悦亲之心,然后方能顺亲。然《中庸》言顺亲,《孟子》言悦亲,悦与顺有什么区别呢?吴澄曰:“悦亲者,人人可能;顺亲者,学晞圣贤而后能也。悦者顺之基,顺者悦之极。孟子言悦以该顺,盖通乎上下而欲使人人可能也。”(34) 《吴文正集》卷60《题诚悦堂记后》,《四库全书》第119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90页。 无论悦亲还是顺亲,反身不诚,皆非事亲之道。故江苏丹阳《大港赵氏宗训》特别指出:“善事父母兄长者,必内尽其诚,外将其敬,显而饮食奉养之间,微而意念思虑之际,一一深爱曲体,以求得其欢心,所谓敦也。”(35)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1.尽心养亲
3.顺亲为大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敬亲,要在悦亲上下功夫。悦亲,就是让父母精神愉快、心情欢悦。《礼记·祭义》曰:“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根植于对父母的敬爱而表现出来的愉色婉容,是悦亲的基础。古人从切身的生活实践中认识到,满足养体、养目、养耳、养口等物质需求并不困难,但要做到“承颜养色”等精神层面的悦亲却非易事,故而反复强调子女务必“内存深爱,外著婉容,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竭力以服其劳,承欢以养其志,谨疾以解其忧,和家以致其顺”(29) ⑦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52、76、69页。 ,“无论贫富贵贱、常变顺逆,只是以悦亲为主。盖‘悦’之一字,乃事亲第一传心口诀也”(30) 吕坤:《呻吟语》,北京:学苑出版社,1993年版,第64、67页。 。
过去有些人一谈到孝顺,马上就想到“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绝对顺从。其实,孔子之言“无违”“色难”,其目的在于为世人指明孝顺之方:“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36) ⑧ 《论语·为政》。 ,即生事葬祭必以礼。倘若“有以苟且事亲而违礼,有以僭事亲而违礼”(37)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这些“不当为而为”的行径,非不孝而何?
孝源于人类自然的血缘亲情,它首先反映的是子女对父母养育恩情的回报和敬养之责。中国孝道文化尤其强调“父慈子孝”,既注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心和爱护责任,更强调子女“善事父母”的敬养责任。父慈子孝可以说是维系家庭亲睦关系的基石,也是家庭伦理最为重要的道德规范。
四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在医疗过程中,即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是如果没有造成患者的人生损害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不能断定为医疗事故。
当然,父母偏爱之私,在所难免。作为子女,又该如何自处?浙江杭州《武林裘氏先世家训》对此有极为畅明的解析:
父母爱子之心,固无不公,而偏爱之私,亦不能必无。丈夫每惜多才,而妇女多怜幼子,此偏爱之所自来也。然父母之所以爱之,亦必有故;父母之所以不爱,亦必有故。其偏之之心,正其公之之心也。为子者但当自悔,其所以不见爱于父母者何故?又思彼之得被爱于父母者又何故?平心自想,可以得父母之心矣。若果父母溺情不明,为之子者更能曲体父母之心,以将其爱,尤为能子。故曰“天下无不是的父母”。(42) ⑦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52、76、69页。
(1)商业银行没有及时获得第一手的信息。应收账款是基于贸易交易数据产生的,银行作为第三方,不能完全的掌握供应链中的贸易数据,隐藏了一定的风险。并且,供应商和核心企业也有主动造假的可能,引发问题。
人生最大之恩源于父母,故中国孝道文化特别注重事亲要尽心竭力,即所谓“事父母,能竭其力”(19) 《论语·学而》。 ,“谨身节用,以养父母”(20) 《孝经·庶人章》。 。家训劝勉孝道更是如此。湖南常德《楚南敦本堂詹氏家政》言:“农夫事亲,竭力耕田,务本安分,菽水承欢。儒者事亲,志致心专,凌云步月,诰赠椿萱。牵车服贾,洗腆给鲜。百工技艺,营利图钱。供养高堂,欲报昊天。”(21)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强调子女要以发自内心的爱亲之情,切切实实地去做,此所谓“生事尽力”。广东南海《佛山廖维则堂古训》云:“人生贫富有分,事父母以实不以文,论心不论貌,古人啜菽饮水尽其欢,岂在口腹之养耶?然富贵人貌言菽水,贫贱人有待旨甘,均非养亲实事,须要随时随地能竭其力,必诚必敬能尽其心。”(22) ④⑥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59、124、134、73、78、35页。 家无论贫富,身无论贵贱,总宜笃念生我长我之恩,贫则菽水承欢,富则备供甘旨,真正做到内尽其心、外竭其力。
4.谏亲从义
(四)《燕丹子》三卷。丹,燕王喜太子。此书载其事为详。……夫丹不量力而轻撩虎须,荆轲恃一剑之勇,而许人以死,卒致身灭国破,为天下万世笑。其事本不足议,独其书序事有法,而文彩烂然,亦学文者之所不废哉![12]
毋庸讳言,对孝顺之强调往往也面临着亲情与道义的冲突。顺亲并非事事都秉承父母旨意而行,假如父母行事有违纲常伦理,子女应当劝谏父母,促其改过。孔子倡导“事父母几谏”(43) 《论语·里仁》。 ,即用合礼的方式委婉地劝谏父母。面对父母的过失,“阿意曲从,陷亲不义”(44) 焦循:《孟子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32页。 实为不孝。因此,顺亲并不意味着子女对父母盲信盲从,甚至对父母的一切过错视若无睹,而是要对父母的过失有明确的判断,在“从”与“谏”的矛盾对立中寻求一个合情合理的平衡点:“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45) 《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 从与不从,皆以是否符合道义为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家训对谏亲的要求更多地立足于维护亲情的角度,提倡动之以情,反对直行己志。江西万载《郭氏家规》云:“纵父母亦有性情偏宕乖戾者,人子当以情感,不可以理争。事小则曲从,事大则从容婉告,以待其悟。”(46) ⑥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594、627页。 假若认为正义在自己这边,而对父母言辞峻暴、冷酷无情,那就是“先自陷于大不义”。司马光《居家杂仪》言:“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反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后改之。若不许,苟于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47) 陈宏谋:《五种遗规》,北京:线装书局,2015年版,第160页。 江苏无锡《吴氏家训》也认为,子女“自以为是而直行己志,非顺父母之道也”(48) ⑥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594、627页。 。金小燕、傅永军先生指出,寻求谏亲与顺亲的平衡点,“不仅需要子女的真情善意、劳而无怨的态度,也需要子女实践理智能力选择恰当合理的表达方式行动”(49) 金小燕、傅永军:《谏亲:儒家孝道的“实践智慧”》,《理论学刊》2015年第5期。 。显然,谏亲与顺亲能否协调,在传统家训看来,既是子女德性修养和实践智慧的展示,同时也是在礼义规范下避免家庭关系趋于疏离的保障。
5.丧祭遵礼
事亲包括“事生”和“事死”两大范畴,生则养,没则葬,丧毕则祭,构成了孝道实践的完整链条。如果说养、敬、顺、谏是“事生”的内容,那么丧、祭则是“事死”的内容。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50) 《论语·学而》。 家训对于丧祭的重视,尤其能够展现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生命的深厚人文关怀。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丧葬。孔子云:“丧事不敢不勉。”(51) 《论语·子罕》。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52) 《孟子·离娄下》。 荀子曰:“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53) 《荀子·礼论》。 丧葬之礼凝结着生者与死者之间的精神联系,蕴含着生者对死者的无尽哀思。湖南湘乡《上湘成氏敬爱堂族约》有言:“人生大故莫如丧亲。当其生也,今日有缺,明日犹可补完。至于送死,有一不至,后悔无益。”(54)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34页。 因此,家训历来强调“子孙临丧,当务尽礼”(55) 郑太和:《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页。 ,不仅主张“三年之丧”,在居丧仪节方面也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如三日不食、蔬食饮水、睡草垫、枕土块、不言乐等等,以充分表达孝子对父母的哀戚之情。
毋庸讳言,在中国古代社会,厚葬之风绵延不绝,风水之说更是大行其道,种种陋俗,莫此为甚,古代家训对此多有规诫。《永丰木塘源曾氏族谱·家规》云:“吾族子孙,凡居亲之丧,附身附棺之具,固须竭力备办,除此而外,饰仪文当称家之有无。富贵得为而有财从厚,不为奢;贫贱不得而无财从薄,不为啬。”(56) 《永丰木塘源曾氏族谱》,山东嘉祥曾氏宗亲联合总会藏本。 丧礼的本质在于“思哀”,提倡的是情感上的质朴与纯真,而不在于奢侈铺张。那些在父母生前不尽孝道,父母死后却不惜财力经营丧葬,念经超度,声乐鼓吹,以博取孝子之名的所谓孝道,与养生送死之义,不啻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故前贤达人,多提倡薄葬之说。如陆游云:“厚葬于存殁无益,……至于棺柩,亦当随力。……木入土中,好恶何别耶?”(57) 陆游:《放翁家训》,朱明勋编著:《中国古代家训经典导读》,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48—49页。 林俊在《林氏家训》中甚至提出:“葬亲陋俗,风水之说,谓先人葬佳地,后人可致富贵。从无此理,亦无此事。……今则举行火葬,事简而费省。当视亲之生前意愿而行,不违亲意,即是尽孝。”这些观念,在今日看来,仍是了不起的开明之见。
进一步地,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话语进行横向比较,可以发现两者的表达方式有同有异,在话语主题选择上各有侧重,在话语立场倾向上也有所差别,这说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影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变迁的路径不尽相同,需要结合多源流理论框架,继续挖掘媒体文本的话语内涵,对媒介融合背景下媒体影响政策变迁的具体逻辑进行探究。
针对惑于阴阳风水之说,或者贪求吉地迁延日久,或者既葬多疑屡行启掘以求福泽之速效的寡知浅谋之行,家训更是谆谆劝诫,如曰:“古人卜地之义,惟是孝子慈孙重亲遗体,不为风水所侵,不为虫蚁所蚀,不为耕犁所及,他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沟池,如是足矣。岂以亲之骸骨,为子孙福利之具哉?则风水不必贪也。”(58) ④⑥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797、850、797页。 “葬必择地,然不可泥风鉴之说。”(59) ④⑥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797、850、797页。 如迷信风水,延久不葬,以致棺木弊坏、骨骸暴露,实为大不孝。至于营葬“必觅发达之地,多费心力以求谋,甚至损人而利己”的恶习,姚舜牧认为“最是伤天理”,敦诫子孙“切不可为”(60) 夏家善主编:《名人家训》,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153页。 。
祭祀的关键是诚敬和守时。古代家训尤其注重祭祀之诚,《朱子治家格言》曰:“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人生百世之后,虽然不见祖宗之面目,然祭祀不失其礼,就是孝。这正是《中庸》所倡导的“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精神实质。尽管家有贫富之分,祖先有远近之别,但祭祀时的感念之情和崇敬之心是一样的。正如江苏无锡《板村蔡氏家训恒言》所说:“祭物肴馔,称家有无,必用均一。物器俱要洁净,不可苟且,勿被人先食及虫畜所污。荤则俱荤,素则俱素,多则俱多,少则俱少,毋使远者薄而近者厚,务要一体,是乃尽诚之道也。”(61) ④⑥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797、850、797页。
祭祀的原则是不失其时。江苏丹徒《柳湖田氏家规》云:“人子欲报罔极之深恩,莫大于养老送终;欲展如在之孝思,莫大于时祀墓祭。”(62) 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306页。 在时祭方面,古代家训有较为详细的要求,如《孝友堂家规·家祭仪注》规定:“朔望,焚香拜。元旦昧爽,设祭四拜。四仲月,用分至日,各设祭,行四拜礼。凡佳辰令节,寒食寒衣,皆拜,设时食。忌辰,设食拜,子孙素食,不宜享客。吉庆事,卜期设祭。”(63) 孙奇逢:《孝友堂家规(及其他五种)》,《丛书集成初编》第977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页。 《蒋氏家训》也规定:“每月朔望,弟子肃衣冠,先谒家庙,行四拜礼;春秋祭扫祖茔、祖墓,行四拜礼。家中时祭,元旦奉祀三代祖先五日;春祭清明,夏祭端午、夏至,秋祭中元、十月朔,冬祭长至、除夕。”(64) 蒋伊:《蒋氏家训》,《丛书集成初编》第977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总体而言,家训的孝道教化涵括了“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65) 《孝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等事亲的主要方面,构成了强化子孙的伦理责任、维护家内和谐秩序的普遍化规定。必须指出的是,孝固然以亲子血缘关系为核心,但孝养、孝敬、孝享的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双亲,还包括一切具有血缘关系的先辈尊长。中国孝道文化格外重视“善事父母”的核心内涵,但也反对囿于亲子之情、家庭之爱,而要求做到“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66) 《礼记·礼运》。 。提倡从“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这个基础做起,渐次外推,由己及人,由近及远,由亲及疏,施予兄弟姐妹、亲戚族人、乡邻朋友。从这个意义上说,孝不仅是家庭伦理的一项基本要求,同时也是社会伦常道德的基础。
自从汉代倡导“以孝治天下”,注重孝治便成为后世具有相当延续性的统治政策,孝道教化因此受到中央与地方、朝廷与家族的共同重视。宋明以降,伴随着宗法人伦关系的强化和家族组织的日益发达,家族成为落实孝治、推行孝道教化的重要机制,家训与国法相辅相成,政教功能愈发凸显。广东东莞《梁氏崇桂堂家规》说:“家有训诫,犹国有律令也。赏罚不可弛于国,劝惩顾可缓于家乎!族中子姓繁昌,贤愚不等,欲正其举动,当有道以一其行;欲端其习尚,当有道以一其情。故水无隄防则其流无止极,马无衔辔则其行无轨度。”(67) ②③④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69、234、4、325、325、189、57页。 安徽桐城《毛氏宗谱·家规》也说:“家规者,即纲常之散著者也。一家犹一身也,一家遵行一家治矣;天下犹一家也,天下遵行天下治矣。”(68) ②③④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69、234、4、325、325、189、57页。 因此,传统家训的制定,主要基于礼教、教化、国法三个原则(69) ②③④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69、234、4、325、325、189、57页。 ,不仅要合乎礼教,也注重教育感化、长善救失,更要符合国法。
礼教的核心是三纲五常,传统家训大多以此作为制定家训的理论支撑,突出孝顺父母、敦亲睦族、和睦乡邻、勤俭节约、各安生理等儒家教化思想,同时也告诫子孙遵守国法,急赋税、禁赌博、戒盗窃、禁秘密结会等等。湖南湘潭《颜氏续修族谱·家规》阐明了订立家规之初衷:“家有规,礼也。礼与法相维系,法不严则礼不立,礼不立,家是以无规。……窃虑族属涣散,有初鲜终,故复兢兢业业,恪遵朝廷之章程,体贴祖宗之训诫,寓法于礼,严立家规。”(70) ②③④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69、234、4、325、325、189、57页。 广东新会《玉桥易氏家训》在每一则家训文字之后,即附以律条,以彰“国法惩创于已然,家法警惕于未然”(71) ⑥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886、487—488、964页。 之效,家训与国法融为一体的特色尤为突出。有些制定者更是将家规族约作为国法的补充,以辅国法之所不及,如江苏宜兴《堵氏族谱·祠规》就明确宣称:“《祠规》之设,所以济国法之不足。先事而匡失,教成而善俗。古之人行修于家,化行于国,用是道也。……父以课子,兄以课弟,折节率行,终身弗忘,则家规立而国法不可犯。”(72) ⑥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886、487—488、964页。
如果说国家治理侧重于以道德规范对官吏、民众加以引导,并辅之以法律惩戒,那么家族治理则借助于家训对家族成员加以教诲,制定家规族约予以约束。汉代以来,朝廷推崇孝治,提倡尊老,旌表孝行,察举孝廉,于史志中设立孝子传,孝道教化的媒介多元而丰富,对不孝的惩处亦极为严厉。《孝经·五行章》云:“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南北朝时期,即将“不孝”列入十恶不赦的大罪。家族亦效法官方,对于孝子贤孙不仅给予具体的奖赏,而且族长也会动员全族力量呈请朝廷旌表。家训在劝勉表彰孝道的同时,对不孝也制定了一些具体惩罚条款,以达到自我激励、自我矫正的教化效果。
湖南湘潭《颜氏续修族谱·家规》指出:“孝不一端,随事合理皆可言孝。不孝亦不一端,事苟悖理便属非孝。”(73) ②③④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69、234、4、325、325、189、57页。 明代浦江《郑氏规范》所列举的不孝行为,不仅包括对父母供养有缺、以言语诅詈父母、居丧嫁娶、匿不举哀等,还包括对整个家族的不孝行为,如出卖公产、私置产业、沉迷酒色、妄肆费用、专事佚游等等。不孝之罪,罪大恶极;不孝之人,为家庭、社会所不容。因此,家训常常告诫子弟:“若好货财,私妻子,博弈饮酒,好勇斗狠,而堕世俗所谓不孝,亟宜戒之。”(74) 《永丰木塘源曾氏族谱》,山东嘉祥曾氏宗亲联合总会藏本。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装饰工程是提升建筑工程整体质量,提高用户应用舒适度和感官享受的一项重要施工环节。图纸设计是支撑这个环节推进的重要因素,只有图纸设计阶段的各个环节杜绝问题的出现,才能最终为图纸设计的规范性和合理性提供保障。
除了和颜婉辞的劝诲之外,对那些不遵约束,或以言语顶撞、酗酒冒犯,或不顾赡养、以不法行为贻累父母的忤逆之子,根据不同情况及行为轻重,家规皆有相应的惩戒措施。如安徽泾县《新紫山倪氏家规》曰:“有不孝者,告诸族长,于宗祠内申明家规,委曲教诲之,不变则扑之,又不变则告诸官长而罪之,屏诸族外。”(75) ②③④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69、234、4、325、325、189、57页。 浙江上虞《桂林朱氏祖训条章》规定:“倘有薄待其亲、忤犯亲颜者,会同宗族拘至祠堂,重加箠挞,令其改过自新。如若不悛,宗谱削其名,祠堂木榜中书其不孝之迹,永垂鉴戒。”(76) ②③④⑦⑨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69、234、4、325、325、189、57页。 湖南浏阳《廖氏旧章·家规》再三申明:“初次化导惩戒,令立悔约存祠。再犯送官,请依律处治。三犯及情节重大者,送官严办。”(77) ⑥周秋芳、王宏整理:《中国家谱资料选编·家规族约卷》(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886、487—488、964页。 从戒饬、笞杖、停胙,到祠内禁锢、削去谱名乃至呈官究治,惩戒虽轻重有别,但较一般违规行为而言,其惩罚程度明显加重。不过,对不孝的惩治,家规亦有维护亲情的考量。就以上惩戒条款来看,家规更为注重惩戒的教育感化功能,大都主张给予不孝者多次改过机会。倘若屡戒不悛、积微成巨,则视其自外名教,为天地之弃人,方采取断然措施,严惩不贷。
综上可知,高职院校很有必要加强与校友企业深度合作,实现校友工作与校企合作工作融合发展,而系统推进这一工作,需要构建校友与校企合作工作耦合体系作为保障。本研究将探讨二者之间的耦合基础,并从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平台建设、活动载体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如何构建这一耦合体系给出建议。
从实践上看,家训具有寓教于家庭生活、寓教于亲情感化的显著特征。孝道教化之落实,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教孝以明人伦。古代家训崇尚童蒙养正,教子以义方,以培养子女的孝悌人伦观念,形成对祖先、父母、兄弟、姐妹乃至家族的认同心理,为笃行孝道奠定基础。二是立孝以育家风。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在世代繁衍过程中形成的道德风尚,良好家风的形成,关键在于父母以身作则,故家训尤其重视父母的垂范作用。孙奇逢对社会上不注重身教的缺失提出了严厉批评,他说:“迩来士大夫,绝不讲家规身范,故子若孙鲜克由礼,不旋踵而坏名灾己、辱身丧家。不知立家之规,正须以身作范。祖、父不能对子、孙,子、孙不能对祖、父,皆其身多惭德者也。”(78) 孙奇逢:《孝友堂家规(及其他五种)》,《丛书集成初编》第977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除了家训的教孝内容之外,族规宗约对不孝的赏罚机制也是落实孝道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借由家训对孝道教化的高度重视,加之政治、教育、司法的支持与参与,“孝的教化以多元而丰富的管道传播,成为稳定政治、社会秩序的核心价值”(79) 吕妙芬:《孝治天下:〈孝经〉与近世中国的政治与文化》,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11年版,第51页。 。朝廷与家族的联手共治,家训与国法的相互融通,为孝道教化普及于民间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三、古代家训孝道教化的现代价值
孝是构成中国礼教文化秩序的基本要素之一。适应传统宗法血缘社会基础和政治秩序建构的需要,古代家训的孝道教化在劝善修德促进个人道德修养、敦亲睦族维系家内秩序和谐、醇化世风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等方面彰显出独特的价值和功能。时至今日,古代家训的孝道教化仍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借鉴价值。
1.汲取家训孝道教化的以孝立身观念,塑造人格
请注意,国务院的国资委只管第一类,即狭义的央企。换句话说,如果某驻京办下属的宾馆要裁员,职工找到国务院国资委,对不起,这里帮不上你。
成人之道是中国文化关注的重心,如何成为一个自觉承担家庭、社会伦理责任的人?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从小培育子女的孝心,树立五伦莫先于亲、百行皆源于孝的道德意识,引导子女明人伦、走正道、拒邪僻,“在对人特别是对亲人的感情中认识人生、理解生命,……在无边的亲情世界中‘成为人’”(80) 方朝晖:《“三纲”与秩序重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1页。 。中国文化认为人应该在人群中做人,家训进而强调人首先应该在家庭中做人,从子女对父母的情意上培植爱心善德。中国历史上的众多家训,无一不把教子做人、教子成人视为家教的核心内容。无论是读书、务农,还是做工、经商,都要做好人、做孝子,“立身以孝悌为基”(81) 夏家善主编:《名人家训》,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36页。 ,“家之兴替在礼义,……而孝友敦睦为首务”(82) 王敏时:《奉常家训》,楼含松主编:《中国历代家训集成》第6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3406页。 ,这是中国人对子孙后代的期许,也是中国人的价值观。孝悌作为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可谓启迪善端、扩充善性的最佳途径。在道德失范现象屡见不鲜的今天,倡扬以孝立身,对于个体良好道德品行的形成和健康发展不无裨益。
要实现利润协调与合理分配,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各决策主体按上述分配方案所得利润应该不小于其分散决策时的利润,如下:
2.发挥家训孝道教化的陶冶熏陶作用,孕育家风
选择该院收治的T2DM并发NAFLD患者84例为观察组,其中男48例,女36例;年龄32~78岁,平均年龄(55.47±8.46)岁。选择同期就诊于该院的84例T2DM患者为对照组,其中男46例,女38例;年龄33~79岁,平均年龄(55.51±8.48)岁。纳入标准:符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中关于T2DM的相关诊断标准,《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诊疗指南》中NAFLD的相关诊断标准;认知功能正常者,能配合检查且自主回答问题;自愿参与该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排除标准:药物性肝损伤;贫血;酒精性脂肪肝;慢性肝炎;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肝病;病毒性肝病;哺乳期及妊娠期妇女[3]。
家风的形成有赖于家教,家教的源头在家训。中国文化历来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孝道教化作为家训的首要内容,对家族的和谐稳定、兴旺发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古往今来,有识之士都把孝作为齐家的基石和家道长久的保障。曾国藩谆谆告诫家人:“吾细思,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者鲜矣;商贾之家,勤俭者能延三四代;耕读之家,谨朴者能延五六代;孝友之家,则可以绵延十代八代。”(83) 《曾国藩全集·家书》,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187页。 孝友之家之所以能绵延久长,就是因为形成了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良好家风。当今社会,家庭教育可谓受到空前的重视,但大多侧重于对子女智力、才艺和技能的培育与开发,而对道德引导、人格养成却往往重视不够,以致于顶撞、辱骂、殴打、遗弃乃至戕害父母的现象时有发生。孝悌家风的式微,正严重侵蚀着社会的健康肌体。继承和弘扬古代家训以孝齐家的优良传统,既注重言传与身教并施,也注重严教与慈教结合,有利于化解家庭矛盾和冲突,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孕育优良家风。
3.阐扬家训孝道教化的敦风化俗功能,醇厚世风
礼教衰则风俗坏,风俗坏则人心邪,人心邪则世道乱,自古而然。古代家训的孝道教化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凝聚着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最大共识。社会公序良俗的形成与和谐秩序的建立,与孝道对人心的维系和社会风俗的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孝经·广至德章》尝言:“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由家庭内部的“孝老爱亲”扩展为全社会的尊老敬老,实乃孝道教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仅承载着古圣先贤不懈追求的和谐社会理想,更是社会公序良俗的表征。面临严峻的老龄化挑战,吸收、融合古代家训孝道教化的有益元素,发挥传统孝道根深蒂固的影响力,有助于激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间和基层的活力,醇厚社会风气,构建社会文明生态系统。
家教、家训、家风三位一体,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民族文化基因传承的中国方式。单就家训而言,罗国杰先生在为《中国家训史》一书所写的序言中指出:传统家训“内容之丰富、涉面之广博、影响之深刻,是世界各国文化中所没有的”(84) 徐少锦、陈延斌:《中国家训史》,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尽管传统家训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烙印,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局限性,但总体上仍不失为先人们留下的一笔丰厚而宝贵的文化遗产。传统家训所依托的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架构和政治体制虽已消失,但这“并不意味与之相结合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思想和行为方式都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85) 郭齐勇:《守先待后:文化与人生随笔》,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页。 。作为家教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指导,传统家训所倡导的孝亲观,在新的时代,对于养成健全人格、陶冶美德善行、塑造家国情怀,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国孔子研究院尼山学者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周海生,男,历史学博士,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儒学史、传统孝文化、儒家文献。
〔中图分类号〕 B8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3909( 2019) 05-0160-10
[责任编辑:裴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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