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基层民主 规范“富人治村”
□ 董磊明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在农村经济社会逐渐分化,各地政府鼓励富人成为农村“带头人”的大背景下,“富人治村”现象愈加普遍。客观上说,富人担任村干部,可以通过自身的社会关系网和社会影响力为村庄争取项目资源、发展机遇等,但“富人治村”的负面影响也亟需警惕。当前,我们要尊重“富人治村”的既定现实,利用并顺应这一趋势,引导富人群体更好地服务于村庄公共政治。要加强监管,通过制度规范,防止国家资源出现截留和滥用,防止权力资本化、权力黑恶化等。要建立健全基层村务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村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要压实乡镇党委对村党支部的监督主体责任,杜绝包庇纵容等现象。规避“富人治村”产生的问题,使村庄政治良性发展,最重要的是发展基层民主,可以探索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实践方式,扩大村民的政治参与,畅通利益反馈渠道,保证普通村民的话语权,从而真正找回群众、服务群众。
(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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