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的有效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_民主集中制论文

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的有效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_民主集中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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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恩格斯在缔造工人阶级政党的实践过程中,确立的基本活动准则。列宁在建设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以后又被推广于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运用也在不断深化,把它规定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就在于她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实现者。同时,由于各种原因,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又是多层次的。党只有在始终把握社会进步方向的前提下,在把握广大群众思想脉博的基础上,制定有利于满足人民根本利益,代表时代前进方向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说服教育,灌输引导,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才会使社会主义运动充满生机和活力。否则,党就会变为群众运动的尾巴主义者或盲动主义者。然而,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根据党在一定时期担负的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及面临的客观形势作出符合实际的调整和完善。我们党成长壮大的历史证明,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必须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党的有效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根据我国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的情况,深刻总结1957年以后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不能一以贯之地坚持,以至酿成“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针对改革开放我们党面临的繁重任务和严峻挑战,在完善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上作了新的创造。第一,提出要使民主集中制成为具有切实法纪保障的制度。邓小平提出要通过制定法规,完善制度,改革体制,严肃纪律来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实施。做到“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他亲自主持和参与下,1979年我国重新修定的宪法,规定了“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许多在党的工作中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式和方法,被硬化为制度和法律。第二,扩大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邓小平认为,民主集中制会随着党的领导任务的变化而发展,除了原来的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等范畴外,还应该增加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制,发扬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等范畴。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处理好这些对应关系而不能出现偏废。第三,提出了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中央要有权威,要树立党的领导核心的思想。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证明,邓小平的这些思想为民主集中制建设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

江泽民担任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时,正是我国的改革处于从根本上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换型时期。经济基础的调整,必然给上层建筑带来极大的振动。改革、发展、稳定的矛盾比较突出和尖锐起来,党内的腐败现象也日趋严重。同时,随着苏东剧变,社会主义处于低潮,西方发达国家“和平演变”战略的东移,对加强党的领导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形成后,一开始就抓民主集中制的建设,做了大量创造性的工作:第一,作出了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从严治党的决定。江泽民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1]。他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党的领导仍然存在“民主不移,集中也不够的问题”,必须“从严治党”。第二,提出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当前迫切需要成功地解决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中高级干部的监督问题,必须对各级领导班子的党政“一把手”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江泽民认为“一把手”既是班子中平等的一员,又在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要求做到“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加强修养”[2],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和表率。第三,提出了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必须同党的思想建设结合起来的思想。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同时,江泽民深刻地认识到,制度的执行,法纪的遵守是通过人去实现的。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状况与法治的实现有着密切的关系。江泽民提出了制度建设必须同思想建设结合起来的思想。他说“制度建设必须同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只有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好的制度才能得到贯彻执行”[3]。2001年,江泽民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思想。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是江泽民治党治国思想的又一重大发展。第四,在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内容、途径和范围方面又作了一些新的规定。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指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他提出一定要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在谈到当前在哪些方面,需要强调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时,他说:“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4]。他还提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当前应着重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二是各级党委要加强集体领导;三是加强党的纪律”[5]。江泽民关于新时期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思想,进一步推动了这一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保证了20世纪最后十年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回顾20多年我党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历程和巨大成就,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党的有效领导,必须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

(一)不懈地进行民主集中制的建设,使民主集中制逐步成为具有法纪保障,权力制约的制度。

自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把我们党建设成具有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党的目标以来,在此前后,我们就在制度建设方面作了不懈的努力。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员及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及政治、组织行为,明确提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从六个方面对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了规定。从十二大开始,恢复和建立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中央集体领导制规定“重大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决定时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6]。同时,党章规定了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的制度,使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作用固定化。从十三大开始,党内的选举制度进行了较大改革,严格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规定了党内选举人提名程序和差额选举办法。为了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畅通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发布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化方面,迈开了重要的步伐。决策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除了建立集体领导,共同负责;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等一系列具体的决策程序与制度外,1993年八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宪法明确规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都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协商议事。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企业经营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这对各行各业的管理决策都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就重要干部的任免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坚持党管干部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扩大了选人用人的民主性和公开性,正在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者在人民信赖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总之,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的健全,颁布的各项党内制度规章就多达70多项,初步建立了覆盖面较为广泛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框架。

(二)注重党性修养教育,切实培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根据邓小平和江泽民的思想,我们逐步探索了一条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的路子。从1983年10月起,我们党用三年时间进行了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内容的整党工作。在纯洁党的队伍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1998年12月以来,我们党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整风的精神,以党性分析,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三讲”教育活动。“三讲”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新创造。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三讲”活动,各级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受到了一次全面而深入的检查,对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民主集中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广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十分注重干部教育的正规化。目前已经形成了干部自学,党委中心组学习,讲师团辅导,干校集中培训,训用结合,检查评估相结合的干部教育体系。1998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通知,提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必须把全党的理论学习提高到新的水平。1999年11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党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政治警觉,弘扬社会正气,振奋民族精神,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严肃党纪,加大了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

纪律是民主集中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和必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鉴于我们面临的复杂形势,鉴于对执政党驾驭全局能力和应变能力的更高要求,邓小平和江泽民反复强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措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用,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改革开放以来,中纪委、监察部以及各职能监督机关共制定党纪党规、政纪政规达300多项,使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做到有纪可依,有章可循。1987年7月,中纪委作出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加强党纪监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了加强对执政党各方面管理工作的监督,1994年9月中纪委四次全会专门研究了纪律检查机构在维护民主集中制方面的作用,全会提出严肃党的纪律,必须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对于反对党的基本路线,传播政治谣言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损害中央领导权威的行为;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少数人决断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加大检查和监督的力度。1998年党的十五大专门作出了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部署。党的十五大以后,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为维护党纪政纪,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提高执政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严厉惩治腐败,充分发扬民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不断改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提高这一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坚持民主集中制,除了必须遵守其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规程之外,还要善于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摸索实践民主集中制的手段、方法和实现形式。改革开放以来,不少部门单位都在创造符合自己实际的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方式、方法。例如在高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坚持校长负责制;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坚持厂长经理负责制;在组织人事部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人民军队把实行首长负责制同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等方面,都有大量的新鲜创造。同时,我们还摸索了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民主和集中的方法,例如对"863"计划的制定,“十五”计划的起草,婚姻法的讨论等。1999年1月,江泽民总结概括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十六字基本方法,这就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一基本方法是江泽民对民主集中制实施过程的科学总结。江泽民在这十六字中把“集体领导”作为坚持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把“民主集中”作为坚持这一制度的基本过程,把“个别酝酿”作为发扬民主的必要前提,把“会议决定”作为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环节——决策的基本形式。江泽民的这一概括,对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坚持民主集中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能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我国之所以能够正确地选择技术跨度较大的发展途径,在高科技领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我国之所以能在世界社会主义处于低潮,西方“和平演变”攻势逐步加强的情况下,韬光养晦,措置裕如;我国之所以已经具备较强的应对国内外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和突发事件的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就是因为有一个团结的,充满创造力的,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没有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或成为少数人谋利益的政治集团。正如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之际,正值人类社会刚刚跨进新的世纪。新的世纪对中国共产党来说,既充满机遇,又充满挑战。从国际环境来说,虽然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但是20世纪末以来,世界形势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在新的世纪初,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仍然处于低潮,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了新的发展。新世纪国际国内环境对党的领导提出的各种新问题、新挑战,迫切需要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我们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到新的水平。我党历史上,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出现过两次历史性的飞跃,诞生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这既是毛泽东和邓小平的个人理论创造,也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民主集中制为这两大理论创造起了重要的组织作用。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是开放的,发展的,在新的世纪需要他的新发展来指导新的实践。我们要在激发民族创新精神,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培养领导干部科学求实的作风,正确处理解放思想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关系;深入理论研究和坚持党的政治纪律的关系;汲收世界优秀文明的成果与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关系等方面作巨大的努力,保证党能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我们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党始终能够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实现卓越的政治领导。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重大决策的历史回顾,可以看出,决策正确与否,对中国的前途命运关系重大。科学的决策又依赖于健全的民主集中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之所以在建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处理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处理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应对苏东剧变的国际形势;抵御“亚洲金融风波”的冲击;抗洪抢险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的决断,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出现“风景这边独好”的成就,就是与我们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的推进有直接的关系。在新的世纪,我们还要通过进一步扩大民主,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重大责任事故追惩制度等,提高党的决断能力和应变能力。

我们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能够抵御各种风险,克服各种困难。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刚成立时的50多名党员,发展到现在6000多万名党员,并成为指引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领导力量,靠的就是健全有力的组织。苏联共产党在只有200多万党员的时候,能够领导苏联人民取得反法西斯卫国战争的彻底胜利,就是靠健全有力的组织。半个世纪以后,苏联共产党已经拥有2000多万名党员了,却在顷刻间亡党亡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内部组织涣散,个别领导人独断专行,而广大党员无力回天。在新的世纪,我们党要更加有力量,就必须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我们要努力改变目前存在的“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问题”,克服和消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无阻,巩固中央的领导权威,形成生动活泼,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

我们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纯洁党的队伍,消除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保护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使党始终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上个世纪末的苏联东欧,为什么西方的和平演变攻势能够得逞?为什么一些共产党的领导人被广大群众唾弃,走到众叛亲离的地步?为什么国内的反对派能迎合群众的逆反心理,通过群众运动方式,一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关键就是这些共产党严重脱离群众,不能代表和满足人民的利益。干部的特殊化和腐败行为,使党丧失了在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在新世纪,要使我们党能做到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就必须通过健全民主集中制,克服目前存在的党的中高级领导干部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的问题,狠抓“一把手”工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法制,形成公正平等的执纪执法的环境,健全反腐败制度,提高反腐败效率,加大反腐败力度,实现廉洁政治。

我们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建立信息反馈灵敏,调节控制及时的纠错机制,使党在复杂环境的领导过程中能及时纠正错误,尽量减少损失。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中国又是一个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国际形势还如此复杂多变,所以在党的领导过程中要求始终正确无误,是不符合事物辩证法的。我们党就应当有一套健全的,能及时纠正错误的机制。我们党历史上出现过许多错误,也是依靠党自身纠正的。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7]。我们党之所以能自己纠正错误,就是靠民主集中制,之所以能及时纠正错误,就需要依靠健全的民主集中制。在新的世纪,我们党要少犯错误,只犯小错误,争取不犯错误,特别是防止像“文化大革命”那样全局性、灾难性错误的重演,就应当健全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消除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官僚主义和漂浮作风;形成求真务实,敢于负责,敢于开拓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健全的领导体制,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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