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辽代社会经济发展在文献、实物中的体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辽代论文,实物论文,文献论文,社会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K24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 1000 —5218(2000)02—0029—08
契丹立国后,历代皇帝都非常重视诸经济类型的发展,使畜牧业、农业、渔猎、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北方草原地区经济出现了空前繁荣景象。据《辽史》卷五九《食货志》载:“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千野,驰兵于民。……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及其有国,内建宗庙朝廷,外置郡县牧守,制度日增,经费日广,上下相师,服御浸盛,而食货之用斯为急矣。于是五京及长春、辽西、平州置盐铁、转运、度支、钱帛诸司,以掌出纳。……若农谷、租赋、盐铁、贸易、坑冶、泉币、群牧,逐类采摭,缉而为篇,以存一代食货之略”。这概括了辽代的经济类型和发展状况。辽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及根源,在历史上有其特殊的一面,由此引起的辽代社会内部政治、经济、文化结构的一系列变化在北方民族文化史上也是颇具典型意义的。
1、畜牧经济
畜牧业一直是契丹社会的经济命脉。建辽后,虽然形成南农北牧的经济格局,但就全境来说,畜牧业始终为主要的经济类型,“契丹旧俗,其富以马”,依靠畜牧业而富国强兵是辽政权的立国之本,也是辽政权存续200年间的主要产业。
辽太祖七年(公元913年)五月,“遣北宰相迪辇率骁骑先渡。 甲寅,奏擒剌葛、涅里衮阿钵于榆河,前北宰相萧实鲁、寅底石自刭不殊。遂以黑白羊祭天地。……丙寅,至库里,以青牛白马祭天地。以生口六百、马二千三百分赐大、小鹘军”。〔1 〕(卷一《太祖纪上》)辽太祖之妻述律皇后也曾说:“吾有西楼羊马之畜,其乐不可胜穷!”〔2〕(卷二七一)阿保机在征伐河东地区及女真族时, 曾夺取驼马牛羊10余万,马20余万,分散牧于水草丰盛之地,在漠南、漠北、西路、浑河(今辽宁小辽河)都有牧地。辽太宗天显二年(927年), 耶律德光即皇帝位,“阅群牧于近郊”。可见辽代早期畜牧业发展的盛况。
辽代对宋或其他民族的战争中,都要抢掠各种牲畜及财物,迫使渤海、女真、阻卜、室韦、西夏等族每年贡马成千上万。《辽史》卷六○《食货志》下记载:“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在天祚帝时,“马犹有数万群,每群不下千匹”〔1 〕(卷六○《食货志·下》)。马匹数达1000余万。到天祚帝末年,“累与金战,番汉战马损十六七,虽增价数倍,竟无所买,乃冒法买官马从军。诸群牧私卖日多,畋猎不足用,遂为金所败”〔1 〕(卷六○《食货志·下》)。说明辽代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对金战争中损失了大批牲畜,狩猎又供给不足,使得以畜牧为基础的辽王朝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支柱,导致亡国。
考古资料以大量的实物证实了畜牧业的繁荣状况。内蒙古赤峰市大营子驸马墓、耶律羽之墓、陈国公主墓、代钦塔拉墓等都大量出土马具,包括鞍饰、笼头饰、缰、衔、镳、盘胸饰、后鞧饰、蹬等。辽代早期墓葬多杀牲殉葬,如阿鲁科尔沁旗耶律羽之家族墓葬〔3 〕,发现有殉葬的车坑,内葬一辆大型轮木车,出土大型錾花鎏金铜铎一件和铎形鎏金铜铃20多件,虽无驾车的牲畜骨骸,但与《辽史》中的送终车相似。辽代中期后,政府多次下诏禁止杀牲祭祀,才有所收敛。在许多辽墓壁画中,都有马的形象和放牧场面。如克什克腾旗二八地一号辽墓〔4〕在石棺右内壁绘“契丹族草原放牧图”,全画由马、牛、 羊群组成一牧群,走在前列的两匹鞍马、四匹散马作奔腾追逐状; 随后的9头牛一小牛犊则均作低首、垂尾、行走状;最后的15只山、绵羊昂首向前,牧群后为一契丹牧人,作驱赶牲畜状,以远景的山岗、近景的小道及柳树为衬托,再现了契丹人放牧的生动场面。
辽代畜牧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条件的约束,雨雪、干旱、瘟疫的发生往往使经济实力大为削弱。如大康九年(1083年),“夏四月丙午朔,大雪,平地丈余,马死者十六七”〔1 〕(卷二四《道宗纪·四》)。辽乾统十年(1110年),“是岁,大饥”〔1 〕(卷二七《天祚皇帝纪·一》)。辽代晚期发生的几次自然灾害,使国力大衰,终致灭亡。
2、渔猎经济
契丹人的渔猎经济有着传统的历史,在其早期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直到建国后,仍是各主要经济门类中的重要补充。在《辽史》中有大量皇帝贵族渔猎活动的记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辽代社会渔猎活动的盛行和统治者的推崇。
辽代皇帝的渔猎活动,形成了四时捺钵(捺钵:系契丹语的汉语译写,意为“行营”、“营盘”。《辽史》卷三一《营卫志》载:“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捺钵。”)的定制。即春捺钵捕鹅、钓鱼;夏捺钵避署障鹰,商议国事;秋捺钵(也叫秋山),入山打虎射鹿;冬捺钵避寒出猎,接待使节朝贡。史籍中大量对“四时捺钵”的描述,不仅是皇帝游乐活动的反映,也是契丹平民经济活动、民俗传统的镜子。 在内蒙古巴林右旗辽庆陵东陵壁画中〔5〕,描绘了春、夏、秋、冬四季山水风光,构图严谨,鸟兽形象生动,展现了辽代皇室四时捺钵所在地的景色。契丹人的狩猎活动,在其他墓葬壁画和传世绘画作品中也有不少反映。内蒙古库伦一号辽墓壁画“狩猎出行归来图”,〔6〕出行图分三组:第一组为主人的车骑和随从, 主人坐骑白马,车为轿顶式高轮长辕,车后有女主人和侍女,三契丹人在备车。第二组为出行仪仗,车骑前有五面大鼓绑缚在一处,由长竿支起,旁站五名汉人鼓手和髡发一人。第三组为车骑前导,一似汉人着契丹装,双手握竿挥舞向前。归来图也分三组:第一组为车骑仆从,两驼一车,归来的人物面容疲惫,神态懒散,两驼跪卧,高车架起。第二组为仪仗,六人横排并列,前置一供桌,上置方斗。第三组为前导,两人相对而立,两人相对跪坐,中间置一圆钵状物。生动形象地描摹了契丹人出行狩猎和猎后归来的场景。库伦六号墓壁画“出猎图”〔7〕中, 描绘了契丹人春捺钵捕鹅的情景。画面中一髡发契丹人,绿袍红带,足长靴,右手架一鹰,鹰足系金链环,左手指鹰,回首向左侧之人似语鹰之如何,这种鹰就是契丹人用来捕猎的海东青鹘。契丹人猎鹿时,用哨模仿鹿鸣,吸引鹿上钩而射之。内蒙古喀喇沁旗娄子店乡上烧锅辽墓〔8〕出土2件银号角,系薄银片打制,呈弧三角形,中空,内垫塞一鹿角,可能就是射猎时呼鹿的“鹿叫子”。至今在鄂伦春族中仍保留有这种“鹿叫子”。
作为契丹人传统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渔猎随着辽政权的巩固,定居生活和农、牧业的发展,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下降,逐渐退居经济活动的次要地位(尤其到晚期),而其娱乐、军事训练意义显得更为突出,甚至形成了四时捺钵的制度。天祚帝乾统三年(1036年),虽然一度下令严禁狩猎,但渔猎作为一种民族传统习俗还是被一直保留下来,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更加得到张扬,对契丹民族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
3、农业经济
契丹立国前,农业尚处于粗放的原始水平;立国后,历代皇帝都重视农业的开发,使农业经济迅速发展。《辽史》卷五九《食货志》载:“太祖平诸弟之乱,弭兵轻赋,专意于农。尝以户口滋繁,乣辖疏远,分北大浓兀为二部,程以树艺,诸部效之”。同传还载:“太宗会同初(938年),将东猎,三克奏减辎重,疾趋北山取物,以备国用, 无害农务。寻诏有司劝农桑,教纺绩。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今海拉尔河)之善地为农田。三年(940年), 诏以谐里河(今石勒喀河)、胪朐河(今克鲁伦河)近地,赐南院欧堇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河剌三石烈人,以事耕种。八年(945年), 驻跸赤山(今赤峰乌尔吉木伦河源东北),宴从臣,问军国要务。左右对曰:‘军国之务,爱民为本。民富则兵足,兵足则国强’。上深然之。是年,诏征诸道兵,仍戒敢有伤禾稼者以军法论”。辽太祖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农业的管理,其对农业的重视,甚至可以推迟出猎,士兵有伤害农作物者处以军法。使农业初步得以发展,大片土地得以开发利用。
天显元年(926年),契丹灭渤海国, 第一次显著地扩大农业地区,但因那里地旷人稀,开发程度远不如中原地区。会同元年(938 年),从后晋割来燕、云十六州,占据了今天津市、北京市及河北北部,第二次显著地扩大了农业地区。这里地稠人密,物产丰富,又有着传统的农业生产,对契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会同八年(945年),耶律德光下令保护农业生产, 对辽代统治区农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辽世宗、穆宗、景宗时期,农业有较大的发展,燕、云十六州的农业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无论是供应军需、民食,还是消除战争的消极影响,都需必要的农产品。《辽史》卷五九《食货志》上载:“应历间(951—969年),云州进嘉禾, 时谓重农所召。 保宁七年(975年),汉有宋兵,使来乞粮,诏赐粟二十万斛助。非经费有余, 其能若是?”根据《金史》卷五○《食货志》五中“月支三斗为率”的记载来计算,20万斛(即200万斗)够1万人近7个月的食用, 说明这一时期辽代国库的殷实富足。
到辽圣宗、兴宗时期,辽代的农业生产已超越畜牧业,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基础。就五京来说,南京(今北京市)和西京(今山西大同市)南部原本就是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东京(今辽宁辽阳市)地区的各族人民有大批人致力于农业生产,把农业区扩大到畜牧、狩猎地。还迁徙居民到农业发达的地区从事农耕。统和六年(988年), “又徙吉避寨居民三百户于檀(今北京市密云县)、顺(今北京市顺义县)、蓟(今天津市蓟县)三州,择沃壤,给牛、种谷”。〔1 〕(卷五九《食货志·上》)在辽代西北部和北部, 一些地方的农业生产也大力推广。 统和十五年(997年)二月,“诏品部旷地令民耕种”。〔1〕(卷三三《营卫志·下》)品部属于西北路招讨司,在此进行耕种,扩大了辽代的农业开发地区,并取得很大的成效。《辽史》卷九一《耶律唐古传》记载,统和年中,耶律隆绪(辽圣宗)“命唐古(耶律唐古)劝督耕稼以给西军,田于胪朐河侧,是岁大熟。明年,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数十万斛,斗米数钱”。使镇州(治所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土拉河以西哈达桑)的农作物收获颇丰,斗米价仅有数钱。《辽史》卷五九《食货志》上载:“统和中(983—1012年),耶律昭言,而北之众,每岁农时, 一夫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给乣官之役,当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即种植的粮食足以供军饷之用。同时,还推广农田水利建设。《辽史》卷一三《圣宗纪》四记载,统和十三年(995年)九月, “以南京太学生员浸多,特赐水硙庄一区”。水硙庄是利用水力推转石磨的庄园,既然可以用水推磨,必已开挖渠道进行灌溉了。在南京地区,“蔬苽、果实、稻梁之类,靡不毕出;而桑拓麻麦、羊豕雉兔,不问可知,水甘土厚,人多技艺”。〔9 〕(卷二二《四京始末》)这正是当地农田水利大为改善的结果。
道宗和天祚帝时期,农业继续发展。“道宗初年(1055年),西北雨谷三十里,春州斗粟六钱。时西蕃多叛,上欲为守御计,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给西军。唐古率众田胪河侧,岁登上熟。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每斗不过数钱。以马人望前为南京度支判官,公私兼裕,检括户口,用法平恕,乃迁中京度支使。视事半岁,积粟十五万斛,擢左敬骑常侍。辽之农谷至是为盛。而东京如咸、信、苏、复、辰、海、同、银、乌、遂、春、泰等五十余城内,沿边诸州,各有和籴仓,依祖宗法,出陈易新,许民自愿假货,收息二分。所在无虑二三十万硕,虽累兵兴,未尝用之”〔1〕(卷五九《食货志·上》)。 “西北雨谷三十里”,是指龙卷风把农业收获物卷到天上,像雨一样洒在方圆30里的地方,使春州(今吉林前郭尔罗斯他虎城)的粟价一斗仅为六钱。马人望任中京度支使时,加速农业发展进度,半年就获粟15万斛。乌州(今吉林双辽西北)、春州、泰州(今吉林白城市东南)属上京地区,这里本来是牧区和猎区,除发展畜牧业、狩猎业外,又成为盛产粮食的农业区。沿边诸州,因为农业不断发展,才可能进行和籴,经济“出陈易新”。
辽代晚期,史书中多有记载粮食丰收和赈济灾民的情况。清宁十年(1064年),“是岁,南京、西京大熟”〔1 〕(卷二二《道宗纪·二》)大康三年(1077年),“是岁,南京大熟。”〔1 〕(卷二二《道宗纪·二》)咸雍七年(1071年),“是岁,春州斗粟六钱”〔1 〕(卷二三《道宗纪·三》)。咸雍二年(1066年)六月,“以岁旱,遣使振山后贫民”。〔1〕(卷二二《道宗纪·二》)咸雍四年(1068 年)正月、三月,“遣使振西京饥民”、“振应州饥民”、“振朔州饥民”。〔1〕(卷二二《道宗纪·二》)咸雍八年(1072年)二、四月, “振恩、蔚、顺、惠等州民”,“振义、饶二州民”〔23〕(卷二三《道宗纪·三》)。大康元年(1075年)七月、八月,“振南京贫民”、“以南京饥,免租税一年,仍出钱、粟振之”。〔1 〕(卷二三《道宗纪·三》)大安二年(1086年)七月,“出粟振辽州贫民”。(卷二四《道宗纪·四》)大安八年(1092年)十月、十一月,“振西北路饥”、“以通州潦水害稼,遣使振之”〔1〕(卷二五《道宗纪·五》)。 从不断的赈灾济民看,辽代国库的粮食充盈,农业发展出现空前的盛况。
在天祚帝天历年间(1111—1120年),由于金兵入侵,抢占辽的大量粮食,而盐泺等地的仓粟仍没被金兵夺取,契丹统治者下令群牧人户出力搬运仓粟,并可用牲畜换取粮食。“雅里(梁王)自定其值:粟一车一羊,三车一牛,五车一马,八车一驼。从者曰:‘今一羊易粟二斗,尚不可得,比直太轻’。雅里曰:‘民有则我有。若今尽偿,众何以堪?’”〔1〕(卷五九《食货志·上》)。可见,在辽代末期, 农业生产仍很发达。1993年,河北滦平县出土了7件辽金时期的铁梨铧, 从农具的改进我们也可一窥当时农业生产的发达程度〔10〕。辽代统治二百年间,农业逐渐在社会经济中居主导地位,成为契丹民用和军备的主要食物来源。
4、手工业经济
随着畜牧业、狩猎业、农业的发展,契丹人的手工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在立国前,冶铁和纺织业就较为发达。在内蒙古巴林右旗塔布敖包墓〔11〕,陈巴尔虎旗西乌珠尔墓中〔12〕,出土有大量的铁器、铜器及陶器,证实契丹立国前冶铁、铸铜、制陶已经成为独立的手工业部门。立国后,手工业飞速发展,促进了辽代社会经济的进步。
辽太祖、太宗时期的手工业,主要表现在食盐、矿冶、陶瓷、铸钱、纺织等方面。辽境内盛产池盐、海盐。《辽史》卷六○《食货志》下记载:“盐之法,则自太祖以所得汉民数多,即八部中分古汉城别为一部治之。城在炭山南,有盐池之利,即后魏滑盐县也,八部皆取食之。及征幽、蓟还,次于鹤剌泺,命取盐给军。自后泺中盐益多,上下足用。会同初,太宗有大造于晋,晋献十六州地,而瀛、莫在焉,始得河间煮海之利,置榷盐院于香河县,于是燕、云迤北暂食沧盐”。辽代的产盐之地很多,如渤海、镇城、海阳、丰州、阳洛城、广济湖等,都处于近海靠湖地带。
铁、铜、金、银等矿藏的开采和冶炼,主要在东京道。《辽史》卷六○《食货志》下载:“坑冶,则自太祖始并室韦,其地产铜、铁、金、银,其人善作铜、铁器。又是曷术部者多铁;‘葛术’,国语铁也。部置三冶:曰柳河,曰三黜古斯,曰手山。神册初(应为天显初,即公元926年),平渤海,得广州,本渤海铁利府,改曰铁得州, 也亦多铁。东平县本汉襄平县故地,产铁矿,置采炼者三百户,随赋供纳。以诸坑冶多在国东,故东京置户部司,长春州置钱帛司。太祖征幽、蓟,师还,次山麓,得银、铁矿,命置冶”。辽太宗年间,耶律羽之曾任太傅判盐铁,管理盐业和冶铁,其墓葬出土大量金、银、铁、铜器,种类繁多,制作精致,水平高超。
陶瓷烧制,在契丹族传统制陶工艺的基础上,吸收北方系统的瓷器技法而独创,在中国五代和北宋时期南北诸窑的产品中独树一帜。辽代早期的瓷器类型繁多,既有契丹族传统的特点,又吸收了中原文化的精髓。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耶律羽之墓,属于辽太宗时期的遗迹。墓中出土的陶器虽数量不多,但制作十分讲究,为灰陶,器外表施黑色陶衣,并采用磨光技术,陶质细腻,火候高。瓷器多为仿定窑白瓷,釉色晶莹,胎质细腻,胎体轻薄;绿釉瓷和仿青瓷也是辽瓷中少见的精品,还有褐釉、酱釉瓷等。器种有白瓷皮囊式鸡冠壶、白瓷盘口瓶、白瓷盖罐、白瓷钵、葵口白瓷大碗、白瓷粉盒、褐釉皮囊式鸡冠壶、浅褐釉喇叭口盖罐、酱釉瓷罐、青瓷双耳四系盖罐、绿釉瓷瓶、“盈”字款白瓷大碗、葵口青瓷碗等,皆为辽瓷中的上作之品。
铸币,在辽以前就开始铸造。到辽太祖、太宗时期,钱币铸造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辽史》卷六○《食货志》下记载:“鼓铸之法,先代撒剌的为夷离堇,以土产多铜,始造钱币。太祖其子,袭而用之,遂致富强,以开帝业。太宗置五冶太师,以总四方钱铁。石敬瑭又献沿边所积钱,以备军实”。这一时期钱币实物发现甚少,在辽宁省博物馆收藏一枚“天赞通宝”,“天显通宝”有孤品存世。
另外,还有纺织、皮革加工等手工业部门。
辽世宗至景宗时期,陶瓷、丝织、酿酒、矿冶和金属制品等手工业继续发展。穆宗时,曾经“造大酒器,刻为鹿纹。名曰‘鹿’,贮酒以祭天”。〔1 〕(卷七《穆宗纪·下》)这种酒器在辽怀州城北窖藏中有发现。为了烧制瓷器,一些地方建筑了新窑,或在原瓷窑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利用。北京市门头沟龙泉务窑址(资料源自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藏品),出土大量的白瓷片和废匣钵。内蒙古赤峰市大营子辽驸马墓,〔13〕属于辽穆宗时期的遗迹,出土瓷器以仿定窑白瓷为主,还有青釉、绿釉瓷器,器种有白瓷鸡冠壶、白瓷罐、白瓷长颈罐、“官”字款白瓷盘、花式口白瓷碗、白瓷长颈壶、青瓷碗、绿釉鸡冠壶、绿釉罐等,釉色晶莹,制作精致,代表了这一时期高超的烧瓷工艺。
丝织手工业也有长足的进步,品色增多。辽宁省法库县叶茂台辽墓〔14〕出土的丝织品,包括绢、纱、罗、绫、锦、刻丝,共六类,90多个品种,首次发现丝织品上用金线的标本多件。
辽代统治阶级驱使奴隶和其他劳动者大量酿酒,用以祭祀、宴饮。设置麹院专门酿酒机构,民间也酿造酒类。例如上京就有“酒家”,辽穆宗曾“微行市中,赐酒家银绢”,又“以银百两市酒,命群臣亦市酒,纵饮三夕”。〔1〕(卷七《穆宗纪·下》)
矿冶和金属品的制造,都继续发展。史载辽穆宗凭自己高兴,随时赏赐大臣白银和金器。内蒙古赤峰市大营子驸马墓,出土的金银器中以马饰具最有特色,饮食器具有银盏托、银杯、银碗、银箸、银匙等;还有大量的铜器和铁器,用于生产和日常生活。在河北赤城龙烟铁矿发现辽代古炼铁遗址〔15〕,出土辽代建筑材料和大量炉渣等,已有相当规模。
辽圣宗、兴宗时期,手工业又有新的发展。显州(今辽宁北镇),是当时绫锦的主要生产地之一。统和元年(983年)十二月, “以显州岁贡绫锦分赐左右”。〔1 〕(卷十《圣宗纪·一》)辽代统治者经常赐给群臣丝织品,如统和十二年(994年)正月, “霸州民李在宥年百三十有三,赐束帛、锦袍、银带”。〔1 〕(卷一三《圣宗纪·四》)开泰元年(1012年)八月,“铁骊那沙等送兀惹百余户至宾州,赐丝绢”。〔1〕(卷一五《圣宗纪·六》)
陶瓷烧制,进一步发展。内蒙古赤峰市缸瓦窑〔16〕,是目前所发现的辽代规模最大和品种最齐全的一处窑场,有马蹄形窑室,以烧制粗白瓷为主,细白瓷较少。色釉陶器较多,为黄红色或灰绿色缸胎,在施釉前挂白衣,色釉有茶、绿、黄、黑褐和三彩等多种。瓷器种类多为日常饮食用具,器形有碗、杯、盘、碟、壶、瓶等,还发现有带“官”字款的烧瓷匣钵。内蒙古奈曼旗陈国公主墓,〔17〕属于辽圣宗时期的遗迹,出土的瓷器多为饮食器具,器形有绿釉长颈盖壶、茶绿釉鸡腿坛、绿釉罐、白瓷盖罐、白瓷盆、白瓷碗、青瓷碗、青瓷盘等,制作精致,造型美观,技艺超群。
食盐的产地增多了,统和二十四年(1006年),宋使路振在《乘轺录》中记述:“上国(上京)西百余里有大池,幅员三百里。盐生著岸如冰凌,朝聚暮合。年深者坚如巨石,……其碎者类颗盐,民得采鬻之”。这个大池指的是广济湖,即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达布苏盐池。辽代的食盐,还不断流入宋朝,形成“私市”契丹盐的现象。《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三载:“代州宝兴军(今山西代县)之民私市契丹盐骨堆及桃山盐。雍熙四年(987年),诏犯者自一斤论罪有差, 五十斤加役流,百斤以上部送阙下”。北宋下令禁止民间走私契丹盐,也说明辽代食盐业的发达状况。
矿冶和金属制作,在这一时期不断得到发展。 “圣宗太平间(1021—1031年),于潢河北阴山及辽河之源,各得金、银矿, 兴冶采炼自此以迄天祚,国家皆赖其利”。〔1〕(卷六○《食货志·下》)。 太平七年(1027年)五月,“西南路招讨司奏,阴山中产金、银,请置冶,从之。复遣使循辽河源求产金、银之矿”〔1 〕(卷一七《圣宗纪·八》)。辽代赠送宋朝皇帝和赐给西夏国主的礼品中,有很多的金、银器,群臣立下战功,也经常能得到银器的赏赐。统和四年(986 年)五月,“斜轸遣判蒲姑奏复蔚州,……乘胜攻下灵丘、飞狐,赐蒲姑酒及银器。……十一月,郎君拽剌双骨里遇宋先锋于望都,擒其士卒九人,获甲马十一,赐酒及银。”〔1 〕(卷一一《圣宗纪·二》)内蒙古奈曼旗陈国公主墓、巴林右旗庆州白塔、翁牛特旗解放营子墓、辽宁朝阳北塔,都出土了大量的金、银器,而以陈国公主墓的金、银器最为精彩。除两套完整的金、银殡葬服饰(包括金面具、银丝网络、鎏金银冠、金银蹀躞带、金花银靴等),其他多数为饮食器具、马饰具、日常生活用品,共计178件金银器,制作精致,数量多,种类全,证实了辽金、 银器制作的繁盛状况。在多数辽墓中,都发现有铁器及铜器,包括农业生产工具、饮食器具、兵器、马具等,说明冶铁、铸铜都有很大的进步。
铸币继续出新,《辽史》卷六○《食货志》下记载:“圣宗凿大安山,取刘守光所藏钱,散诸五计司,兼铸太平钱,新旧互用。由是国家之钱,演迤域中。所以统和出内藏钱,赐南京诸军司”。在内蒙古林西县三道营子钱币窖藏中〔18〕,出土有“重熙通宝”、“统和通宝”等。为了促进辽地经济的发展,辽政府力求吸收宋朝的铜钱入境,还禁止辽代钱出境和毁币铸器。在开泰年(1012—1021年)中,“诏禁诸路不得货铜铁,以防私铸,又禁铜铁卖入回鹘,法益严矣。〔1 〕(卷六○《食货志·下》)“重熙元年(1032年),……先是,南京三司销钱作器皿三斤,持钱出南京十贯,及盗遗火家物五贯者处死;至是,铜逾三斤、持钱及所盗物二十贯以上者处死”。〔1 〕(卷六三《刑法志·下》)。
此外,还有武器及交通工具的制造。
辽道宗、天祚帝时期。食盐产量很大,除保证食用外,还经常走私到北宋,而且盐价很低。矿石的开采和冶炼继续进行,并制造各种金属器,禁止铜、铁私卖和流入境外。清宁九年(1063年)正月,“禁民鬻铜”。十年(1064年)十一月,“诏南京不得……私货铁”。咸雍六年(公元1070年)十一月,“禁鬻生、熟铁于回鹘、阻卜等界。”〔1 〕(卷二二《道宗纪·二》)辽代晚期墓葬、遗址,常出土铁器、铜器及银器。如辽宁朝阳南大街窖藏〔19〕,出土铜、铁器共71件,有铜火盆、铜釜、铜鐎斗、铜秤盘、铜勺、铜熨斗、铜铃、铁壶、铁犁铧、铁铲、铁耙、铁锁、铁环、铁钉、铁钩等。内蒙古巴林右旗白音汉窖藏〔20〕,出土大量银器,有执壶、温碗、杯、盘等。
辽代晚期的墓葬和遗址中,几乎都见陶瓷器,而且器形和装饰风格与辽代早、中期差别很大。河北宣化张文藻墓〔21〕,出土数量丰富的三彩器、釉陶器、瓷器及陶器,器种有三彩洗、黄釉瓜棱壶、黄釉唾盂、黄釉碗、黄釉盏托、黄釉魁、白瓷瓶、白瓷碗、花口白瓷碗、花口白瓷盘、白瓷碟、绿釉鸡腿瓶、陶执壶、陶盂、陶鼎、陶釜、陶盆、陶仓、陶匜、陶甑等,多数为饮食器具。
这一时期,继续铸造新币且数量有所增加。《辽史》卷六○《食货志》下记载:“道宗之世,钱有四等:曰咸雍,曰大廉,曰大安,曰寿隆(寿昌),皆因改元易名。其肉好、铢数亦无所考。……至其末年,经费浩穰,鼓铸仍旧,国用不给。虽以海云佛寺千万之助,受而不拒,寻禁民钱不得出境。天祚之世,更铸乾统、天庆二等新钱,而上下穷困,府库无余积”。到辽代末年,因钱币都流入私人封建主手里,国库和平民日渐穷困。在内蒙古林西县三道营子窖藏中,出土有“清宁通宝”,“咸雍通宝”,“大康通宝”,“大安元宝”,“寿昌元宝”、“乾统元宝”,“天庆元宝”。
5、商业经济
辽代早期,在其西部、西北、北部、东部生存着许多民族,有奚、室韦、突厥、吐谷浑、党项、回鹘、阻卜、乌古、敌烈、女真、渤海。辽代与他们经常战争,也贡物互市,扩大了相互间的商品贸易。耶律阿保机建国初期,即西征扩张、畅通了西北草原丝绸之路。此后,西北诸部朝聘进贡络绎不绝,大规模的朝贡,每三年一次,小规模经常性进贡难以计数,带来了当地毛织品、貂皮、乳香、珠玉、玛瑙、镔铁、回鹘豆、西瓜、璎珞等。
西瓜本为西域的特产,五代时期由回鹘引进,在上京一带种植。宋使胡峤在《陷北记》中记载:“遂入平川,多草木,始食西瓜,云契丹破回纥得此种,以牛粪覆棚而种,大如中国冬瓜而味甘”。内蒙古敖汉旗羊山辽墓壁画〔22〕绘一盘内盛装三个碧绿色长圆形西瓜。另外,葡萄从西域传入,石榴从中原地区输入。在契丹给宋皇帝赠的礼品中,有“蜜晒山果”、“蜜渍山果”等。《契丹国志》卷三《太宗嗣圣皇帝》下记载,会同十年(947年)二月,“述律太后遣使, 以其国中酒馔脯果赐帝,贺平晋国”。
辽代中、晚期,辽宋之间经常互派使者, 朝贡方物或接受赏赐。 1004年,双方定下“澶渊之盟”,宋每年给辽输银10万两,绢20万匹。此后,辽宋间继续互派使节,在边境互市,客观上有利于加强辽、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北宋初年,辽宋双方就已经在沿边互市,但没有设置官署管理,纯属民间贸易。977年,在北宋的镇、易、雄、霸、 沧等州设置榷场。991年,又在雄州、霸州、静戎军、 代州雁门砦设置榷场。1005年,辽在涿州新城、振武军及朔州南设置榷场;北宋在雄州、安肃军及广信军设置榷场,派遣官吏监督贸易。这些榷场开设的时间很长,“终仁宗、英宗之世,契丹固守盟好,三市不绝”〔23〕(卷一八六《食货志·下》)短期设置的榷场还有定州军城寨、飞狐茭牙、火山军、久良津等。榷场交易的物品,在澶渊之盟前,从宋输入辽的有香药、犀、象、茶,后来增加苏木一项。澶渊之盟后,再增加缯帛、漆器、粳糯。由辽输入宋的商品有银、铁、布、羊、马、橐驼,其中羊的数量很大。在辽代许多遗址和墓葬中,都发现定窑白瓷、汝窑青瓷、景德镇窑青白瓷、均窑淀青蓝瓷、磁州窑褐花瓷等器物。
辽代与女真,仍然通过贡赐和贸易的方式进行经济联系。如统和年间,几乎每年女真都要向辽贡献方物。统和六年(988年)八月, “濒海女真遣使速鲁里来朝。 ”〔1 〕(卷一二《圣宗纪·三》)九年(991年)正月,“女真遣使来贡”〔1〕(卷一三《圣宗纪·四》)。二十二年(1004年)二月,两次“女真遣使来贡”〔1 〕(卷一四《圣宗纪·五》)二十八年(1010年)十月,“女真进良马万匹。”〔1 〕(卷一五《圣宗纪·六》)女真的一部分归并契丹后称为“熟女真”,“自意相率,赍以金帛布、黄蜡、天南星、人参、白附子、松子、蜜等诸物入贡北番,或只于边上买卖。〔9 〕(卷二二《四京始末》)契丹的商人也经常到女真地区买卖,“亦无所碍,契丹亦不以为防备”〔9 〕(卷二二《四京始末》)。居住在粟末江以北的“生女真”也把北珠、人参等土特产,运到宁江洲的榷场与契丹进行交易。
辽与西夏,也通过战争、结好、朝贡等形式相互进行着经济贸易。
《契丹国志》卷二二还记载了许多民族与契丹交易的情况,居住在契丹屋惹、阿里眉、破骨鲁诸部落,每年除给契丹进贡“大马、蛤蛛、青鼠皮、貂皮、胶鱼皮、蜜腊”之外,还和契丹“任便往来买卖”。铁离部“惟以大马、蛤蛛、鹰鹘、青鼠、貂鼠等皮及胶鱼皮等物与契丹交易”。靺鞨“惟以鹰鹘、鹿、细白布、青鼠皮、银鼠皮、大马、胶鱼皮等物与契丹交易”;铁离喜失牵部“惟以羊、马、牛、驼、皮毛之衣与契丹交易”;蒙古里部“惟以牛、羊、驼、马、皮毛之物与契丹交易”;于厥部“惟以牛、羊、驼、马、皮毛之物与契丹交易”。契丹又设置榷场和西北各族贸易,高昌、龟兹、于阗、大小食、甘州人均是契丹的贸易伙伴。
辽代与中原王朝和周边各族经济上的往来,促进了辽代商业经济的发展,也使契丹商品走出其境,向中原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传播,甚至通过高丽传入朝鲜、日本,经过西域传入中亚一带,扩大了辽代契丹商业经济交往的区域。客观上促进了辽代社会经济向纵深发展。
小结
纵观辽代二百年间社会经济的发展轨迹,从传统的狩猎、畜牧经济到农牧兼营,手工业、商业并驾齐驱,其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类型较为齐全,发展速度较快,为历史上北方边疆地区的开发和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而由此带来的社会政治、文化、生活和外交、军事关系的一系列深刻变革,为契丹民族自身的进步和加速契丹社会的封建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辽王朝是一个以游牧民族为主体的,以武力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终辽一代,这种差异和不平衡仍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所表现,但我们必须看到辽代统治者在消弥这种差异、增进民族融合、促进社会的政治稳定、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努力是卓有成效的。而这一点,最直接地体现为农牧经济的繁荣、工商业的发展和国家实力的强盛。契丹建国后,以耶律阿保机为首的统治者很快地顺应了历史的潮流,采纳和吸取了中原地区的统治方式,将契丹社会的发展纳入了封建化的轨道,为了适应南北地区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民族构成,有效地采取了“因俗而治”、“胡汉分治”的民族政策,在政权机构上,实行南、北面官制度,适当吸收汉人参政,缓和民族矛盾;在法制建设上,采取蕃律、汉律并用的政策,并不断推进其走向融合统一;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传统的狩猎和畜牧业生产的同时,也把汉人、渤海人的农业生产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使其各安旧风、各从其俗,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
狩猎和畜牧业是契丹民族传统的经济类型,契丹立国后,政府专设渔猎活动管理机构,使得集经济需要、军事功用和娱乐功能为一体的渔猎传统进一步得到发展,形成独具民族特色的渔猎制度和独特的捕猎方式,对契丹民族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畜牧经济的发展尤加重视,管理上日趋系统、完善,采取“薄籍制度”,设群牧都林牙和总典群牧部籍使主管畜牧业,对畜群实行科学的分类管理。如辽的马群,可分为国有、部有、私有三级所有制,实行集中畜养与分散游牧相结合,使牧场得到充分利用。凡征讨所得或贡献的畜产及契丹贵族的畜群,均实行“分地以牧”,集中在燕云边塞古北口以北、阴山以南、以西。同时,对群牧官吏实行严格的任用、升迁、罢免制度;此外,还设立“群牧军详稳司”对各边地的公私畜牧提供军事上的保障。这些政策都对辽代群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辽建国前,农业还处于粗放的原始水平,辽建国后,农业迅速发展,特别是渤海、燕云十六州归附以后,辽境内农业区域扩大,农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明显增加,到辽圣宗时,在继续推行“因俗而治”的基础上,实行农业改革,推广屯田、营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契丹各牧业部族耕种“旷地”,兼营农业,成功地推进了农牧兼营、全面发展的经济格局的形成。在辽圣宗重农政策的推动下,加上农业工具的改进,技术发展和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辽代农业经济迅速取代了畜牧业的地位,成为中期以后主要的经济门类。
经济形态的变化导致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以牧业地主和农业地主为支撑的封建阶段的统治得以巩固,契丹社会逐渐步入封建化的进程。成为北方草原地区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与宋、西夏形成鼎立之势。
收稿日期:199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