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辩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论文,公共图书馆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G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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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历史演化
按西方图书馆史学家的说法,“公共图书馆”这个词至少已经存在了2千多年。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还出现过正式对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它也被人当作公共图书馆。但古代的公共图书馆与现代公共图书馆的意义有很大差异。塞萨在为美国《图书馆学情报学百科全书》撰写的“国际的公共图书馆”词条中说,古代公共图书馆的意思“也许是说图书馆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拥有。尽管远古的‘公共’图书馆的藏书既被它的建立者使用,也被得到许可的学者、学生、牧师、官员使用,但它的拥有者要为某些目的而限制图书馆的使用。”[1]这种限制,就成了以往的各种图书馆与现代公共图书馆的最根本区别。
现代公共图书馆是19世纪公共图书馆运动的产物。在公共图书馆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现代公共图书馆精神。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理念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1 平民化的理想
公共图书馆理念的奠基人,是英国图书馆学家爱德华兹。爱德华兹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他在为砌砖工的父亲做学徒的7年中业余学习。1834年,22岁的爱德华兹成为不列颠博物院图书馆的一名读者,1839年成为该馆的编外编目员。1847年,爱德华兹发表了研究欧洲公共图书馆的文章,引起当时的下议院议员尤尔特的注意。1849年,爱德华兹作为尤尔特的助手,协助起草了英国公共图书馆法,并帮助这部法令于1850年在英国下院得到通过。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世界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除了帮助起草公共图书馆法,爱德华兹还投入极大热情研究公共图书馆的历史。爱德华兹写下了长篇巨著《图书馆纪要》,其中有很大篇幅是古代公共图书馆史。
在通过公共图书馆法后,爱德华兹担任过曼彻斯特公共图书馆的馆长。时过不久,他就离开了这个岗位,开始了贫困潦倒的后半生。尽管在现有各种文献中,我们很难看到爱德华兹对他的公共图书馆理念的直接明确的表述,但我们仍然可以从英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中看到爱德华兹对公共图书馆的理解,爱德华兹的理念,就是建立一种由地方当局授权管理,由地方税收支出支持,因而对所有纳税人(实际也就是所有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真正的公共图书馆。爱德华兹为区别这种公共图书馆与古代公共图书馆,称它为免费公共图书馆。
在这种免费公共图书馆出现之前,图书馆是有其特定服务对象的。这些服务对象,要么是皇室成员、达官贵人,要么是知识分子、神职人员。爱德华兹倡导的免费公共图书馆,却将图书馆服务对象扩大到了所有社会成员。爱德华兹本人是一位连享受正规教育的机会也没有的“平民”,他所倡导的图书馆理想,也极具平民化色彩。
1876年,芝加哥图书馆馆长普勒发表了一篇名为《公共图书馆的起源与管理》的论文,文中对平民化的现代公共图书馆写下了一个经典性定义:“公共图书馆是依据国家法律建立的,是受地方税收与自愿捐赠支持的,是被当作公共信念管理的,每一位维护这个城市的市民都有平等地享有它的参考与流通服务的权力”[2]。这种理念,成为了现代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精神。
公共图书馆发展最需要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为得到这种支持,图书馆人需要一套理论,说明公共图书馆的社会价值,以说服社会公众接受他们建立公共图书馆的理想。而爱德华兹只是凭直觉意识到社会需要平民化的公共图书馆,至于这种图书馆可以为社会带来什么,爱德华兹没有来得及考虑。
1.2 承担社会教育职能
19世纪后期,公共图书馆的发展重心转移到了美国。美国是一个新兴的移民国家,没有欧洲的贵族图书馆传统。美国的公共图书馆发展,一开始就是以地方政府、社团、慈善家捐款建设为主,充满了平民化色彩。但是,以杜威为代表的美国图书馆学家没有停步于平民化理念,而是将图书馆当作一个社会教育机构,当作“人民的大学”。“杜威坚信知识应当战胜愚昧,图书馆应该是造就新一代文明领袖和文明国民的有力工具”[3]。他们希望通过发挥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对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杜威一生的图书馆活动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873~1888年间,杜威致力于图书馆管理的改进和国家图书馆活动,他的主要贡献,如发明十进分类法,创建美国图书馆协会,创办图书馆管理学校等,都是出现于这一期间。第二阶段1889~1906年间,是杜威的公共图书馆活动时期。《世界图书馆与情报服务百科全书》称“杜威毕生追求将图书馆办成‘人民的大学’这一宏伟的目标”[4],这种追求,体现在杜威1889年担任纽约州立图书馆馆长期间。
杜威倡导的“人民的大学”的公共图书馆精神为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理念,它被写入1949年版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成为了该宣言的基本精神之一。该宣言在“人民的大学”一节中写道:“依靠训练有素、学识丰富、充满想象力的工作人员,凭借充足的经费和公共财政的支持,公共图书馆就能成为一所人民的大学,为所有读者提供义务教育。民主社会的公民需要这种随时进行的自我教育的机会,今天复杂多变的生活使这种需要更为迫切。”[5]杜威将公共图书馆当成“人民的大学”,希望图书馆承担起社会教育的职能,这一理想是十分崇高的。但是,公共图书馆并不能通过收藏文献并提供服务而自动地达到社会教育的目的。承担这一职能,要求图书馆员更多地介入读者教育。杜威等人正是这样做的。黄纯元说:“以杜威为代表的早期图书馆员充满着理想主义的色彩。他们一方面热衷图书馆管理的完美化,另一方面高度信奉着图书馆的社会教化的信念。他们把自己的工作看得非常神圣,就好像牧师、教师一样,向人们传播着知识和道德的福音,净化人们的心灵。”而图书馆员介入读者社会教育在理论上带来的问题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图书馆员要比读者来得高明,也没有任何‘原理’可以说明图书馆员所提供的精神食粮要优于读者自己选择的。”[6]1939年《美国图书馆权利宣言》确立了“图书馆自由”的原则。这一原则挑战了社会教育的理念。它要求图书馆员在服务时,在意识形态上必须保持中立性、客观性和被动性。因此,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仍需要寻找新的理论支持。
1.3 民主社会的保障
二战结束后,各国社会经济重建步伐加快,公共图书馆进入了新一轮发展时期。尽管这一时期的公共图书馆事业中缺少了卡内基捐款这样令人鼓舞的事件,但由于国家或社会的强力介入,使战后图书馆的发展超出了图书馆事业早期过分依靠个人捐款的局面。随着各国在财政上对公共事业投入显著增加,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已经建立在一种更为科学的制度保证的基础上了。就总体而言,公共图书馆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化事业。随着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新高速发展,理论界对公共图书馆的性质与职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代表这种认识的,是几部公共图书馆理论专著的出版及《公共图书馆宣言》的颁布。
1947年,美国图书馆学会发表了S.H.Ditzion的著名专著《民主文化的武器库》[7]。这部著作第一次将公共图书馆的职能与对社会底层人士的人文关怀联系在一起,深刻揭示了公共图书馆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关系。这部著作实际为《公共图书馆宣言》的问世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很长一个时期里,“民主文化的武器库”代表了国际图书馆界对公共图书馆的认识,成为西方国家图书馆学家描述公共图书馆职能的最流行用语。
1949年,谢拉的博士论文《公共图书馆基础》[8]出版。虽然这是一部以研究新英格兰公共图书馆史为主要内容的著作,但它同样表达了作者对公共图书馆与社会民主进程的认识。这部著作同样是一部被后来的公共图书馆研究者反复引用的著作。同年,加库出版了《公共图书馆与政治作用》,表达了他的公共图书馆的信念:“我们现在称为的‘图书馆信念’是由来已久的。它是一种基本信仰,由于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以致常常是不言自明的。通过印刷文字不仅使阅读方便得多,而且也使我们文明世界中的许多主要准则得以保存下来。至于谈到文化,那么书本知识、读物的总量和图书馆的藏书量都将成为不仅是个别的,而且是全社会的价值的衡量标准。”[9]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第217A(Ⅲ)号决议通过并颁布了《世界人权宣言》,该宣言从多方面规定了人的权利,包括人的信息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是:“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10]
194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该宣言第一次以正式的方式,表达了世界图书馆界对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立场:
第一,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民主社会的保障之一。“公共图书馆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是作为终身教育的大众教育中体现的民主信念的实际典范。”
第二,必须立法保障公共图书馆事业,完全由公费支持。“作为一种民享民有的民主化机构/制度,公共图书馆必须是:“在清晰、权威的法律下建立与管理,完全或主要由公共资金所支持。”
第三,对社区所有成员实行同样条件的服务,对所有人免费服务。“以同样条件对社区的所有成员免费开放,不分职业、信仰、阶层或种族。”[11]
这一宣言不但阐明了公共图书馆由公共资金支持、以同样条件对社区所有人免费开放、它承担社会教育职能等早期形成的公共图书馆理念,而且很好地解释了公共图书馆平民化的基本理由。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民主政治的产物,它通过以同样条件地、免费地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信息服务,使社会成员获得民主信念及参与社会管理所需的知识。这就是公共图书馆是“民主社会的保障”的观点。
2 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时代意义
2.1 公共图书馆精神的实质
公共图书馆是各类型图书馆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类型。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公共图书馆不但是数量最多,服务面最广,藏书量最为丰富的图书馆,而且也是最受社会和公众关注的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又是非常特殊的一种图书馆。中外图书馆史上,都因公共图书馆的出现而导致全国性的图书馆运动。公共图书馆与社会运动的互动关系可以从多个方面去认识,但我们认为,导致这种互动最主要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从社会的角度看,其他类型的图书馆只是一种社会机构,而公共图书馆不但是一种社会机构,而且是一种社会制度。尽管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组织方式与大学图书馆或研究图书馆没有区别,但建立公共图书馆的理念却并非单纯是保存与利用文献。公共图书馆的社会意义在于,它的存在使社会中每一个公民具备了自由获取知识或信息的权利,它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用以调节知识或信息分配,以实现社会知识或信息保障的制度。公共图书馆制度能够保障社会成员获取信息机会的平等,保障公民求知的自由与求知的权利,从而从知识、信息的角度维护了社会的公正。
知识的普及是政治民主的前提。公共图书馆为社会所有成员免费地无区别地提供知识与信息,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了公平获取信息的机会,因而它就为社会政治民主提供了一种基本保障。这一思想产生于1947年的《民主文化的武器库》一书,而在各个版本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都涉及“民主”的内容,如1949年版《宣言》称“图书馆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1972年版《宣言》称公共图书馆取得的成就是“民主信念的实际证明”[12],1994年版《宣言》将“人民对社会的建设性参与和民主的发展依赖于良好的教育以及知识、思想和信息的无限开放”[13]放在了该宣言的第一节文字中。
民主的发展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良好教育,也依赖于“知识、思想和信息的无限开放”。社会教育曾是1949年版《公共图书馆宣言》的重要主题,该《宣言》认为公共图书馆提供了自我教育的机会,“民主社会的公民需要这种自我教育的机会,今天复杂多变的生活使这种需要变得更加迫切”[14]。现在,这一任务已越来越多地由国家义务教育机构/制度来承担。而知识与信息的开放(可自由获得),自19世纪开始就是由公共图书馆制度承担的,直到现在,公共图书馆仍然是最好的保障社会信息公平的机构/制度。
在信息社会中,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多。只要具备一定知识、技术或金钱,社会成员很容易从多样化的信息传播渠道中获取自己所需的知识或信息。互联网所带来的信息公平主要是地域间的信息公平。也即利用互联网,以往信息资源严重匮乏地区的社会成员可以获得与信息资源丰裕地区人们基本相当的信息。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差异的存在,仍有部分社会成员在获取知识或信息方面处于极端弱势的地位。他们不但缺乏通过网络自由获取信息的技术能力,也缺乏通过产业化的信息服务机构获取信息的财力。尤其在发展中国家,这种信息弱势人群在总人口中占有相当比例,他们的信息匮乏已成为这种国家民主政治进程的最大障碍。而目前可以为他们提供信息保障的机构/制度,仍只有公共图书馆。
2.2 公共图书馆精神面临的挑战
今天,我们之所以重提公共图书馆精神,是因为公共图书馆精神的确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共图书馆能够为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武器”,成为社会民主政治的保障。但是,公共图书馆要能够成为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保障制度,它就必须以“免费服务”和对所有社会成员“无区别服务”为基本前提。而正是在这些基本点上,公共图书馆的运作遭遇重大挑战。
1970年代开始,西方图书馆界出现了“收费对免费”的大讨论,这场看似非常“操作化”的讨论却是公共图书馆精神面临的最大挑战。J.Jaeger对西方公共图书馆收费问题有较全面的综述[15]。他认为产生收费的原因有:①财政紧缩;②新技术导致服务成本大幅上升;③私有化趋势;④改善图书馆管理的需要;⑤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⑥馆际互借。以上收费的理由中,几乎每一种理由都是十分现实而充分的理由。但是,主张收费服务的讨论者却几乎都忘了一个道理,一些被我们当成常识的公共图书馆理念,如免费服务、无区别服务,并不可简单地从图书馆工作内部运作的需要来论证可否取消。
在旷日持久的公共图书馆“收费对免费”的讨论中,图书馆学理论家们所讨论的问题很多,除了就图书馆活动本身进行论证外,还讨论与之相关的经济学问题(如公共商品的消费)、政治学伦理学问题(如信息公平与政治民主)、社会学问题(如社区中老年、儿童、残疾人保障),等等。这些问题甚至已远远超出传统图书馆学范畴。但是,几乎所有讨论都回避了一个根本性问题:一旦公共图书馆实行收费服务,谁来维护社会弱者的信息权力?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看到一种信息服务可以取代公共图书馆的这一职能。
公共图书馆“收费对免费”的讨论,直接关系到现代社会是否还需要公共图书馆制度。我们认为,只要社会还需要信息保障机制,并且社会没有出现更好的机构/制度取代公共图书馆保障社会信息公平的职能,公共图书馆精神就不可轻言放弃。
所以,尽管存在理论上的大讨论与实践中的不断尝试,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精神却没有改变。《公共图书馆宣言》在1972年和1994年经历过两次大的修改,但政府费用支持、免费服务、平等对待读者这些最基本的精神,在新的《宣言》中仍得到体现。尤其是1994年的修改,当时信息产业化浪潮席卷世界,公用事业改革成为世界性潮流,而图书馆服务中大量采用高新技术手段,使服务的成本大幅上升。在此背景下,理论界和图书馆内部要求修改《公共图书馆宣言》中免费服务的呼声很高。但新的《宣言》最后仍坚持了公共图书馆的基本原则:“公共图书馆原则上应该无偿提供服务。建立公共图书馆是地方政府和国家的责任,公共图书馆必须受到专门立法的支持,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资助。”[16]
2.3 信息时代的公共图书馆精神
不可否认,由于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今天的社会公众有了更多的获取信息的途径。图书馆曾经是唯一的社会公共信息中心,如今它已不具备这种地位了。广播、电视在传播信息方面的普及性、多样性与快速性方面是图书馆不可企及的,而互联网信息服务更是具备了完全取代图书馆的理论上的可能性。当今理论界对公共图书馆的悲观情绪或改革的呼声,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的一种回应。
但是,公共图书馆参与开发信息资源的市场竞争,在理论上是存在重大缺陷的。早在1981年私营信息机构大发展之初,美国国家图书情报科学委员会发表了研究报告《信息服务提供中公私部门的关系》[17],这份被认为影响了美国政府信息政策思想的报告主张通过政府努力解决公私信息服务部门竞争问题。我们曾对这一缺陷作过更明白的说明:“公共图书馆如果放弃公共资金进入信息服务领域,由于其必须承担公益性服务成本,因此无法与私营信息服务商竞争;而如果在享受公共资金的同时进入竞争性信息服务领域,必然要伤害私营信息服务资金的利益。”[18]在这一理论缺陷得到正确解决之前,公共图书馆很难从制度上合理地实施收费服务。
更为现实的问题是,网络信息服务的迅速发展并没有消除社会公众自由获取信息的障碍:经济上,商业化运作的网络信息服务商必须以赢利为目的,某些为拓展市场而进行的免费服务并不能形成一种保障公民自由获取信息的机制;技术上,上网及搜索网上信息的技术对信息弱者而言无疑是新的障碍,其影响甚至大于以往“文化教育程度”对获取信息的障碍。1994年版《公共图书馆宣言》在“公共图书馆的使命”中写上了“促进信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19],是发现了信息技术障碍后对公共图书馆服务提出的新要求。
因此,尽管我们不反对某些公共图书馆开拓新的服务方式,尝试新的运作机制,但作为制度存在的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时代的核心任务,仍然是为公民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提供基本保障。就是说,公共图书馆的基本精神在信息时代仍有其特殊的意义。
3 公共图书馆精神在中国
3.1 中国的公共图书馆精神
中国近代图书馆诞生于100年前,其标志也是公共图书馆的出现。
1902年,绍兴乡绅徐树兰兴办的古越藏书楼对外开放。古越藏书楼虽然名称上仍保留了“藏书楼”,但其对社会公众开放的特征明显,已具备了公共图书馆的形态。此后,1903年在湖南常德出现公共图书馆,1904年在湖南、浙江出现了较为正式的省级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1908年清政府颁布《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使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有法可依。到1910年京师图书馆开放,中国的图书馆事业完成了从封建藏书楼到近代图书馆的艰难跨越。
但是,公共图书馆的建立并没有使中国社会建成社会信息保障制度。中国公共图书馆理论的奠基人,是一批留学归国人员。他们归来之前,世界公共图书馆理论处在“社会教育”阶段。中国社会教育的极度落后很自然地使他们更看重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在人的生存权、生命权都得不到基本保障的极度贫穷落后的旧中国社会中,“信息自由”的权利显然是一种奢谈。
新中国成立后,公共图书馆事业得到了普及与发展。但是,在强调“阶级斗争”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与外部世界缺少交往的中国图书馆学家不但很难了解战后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新内涵,甚至没有条件宣讲爱德华兹的理念。1951年杜定友发表《新图书馆手册》,提及“图书馆为人民服务,对于读者,不分阶级,一视同仁”的公共图书馆精神,结果招来了严厉的批判[2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环境发生了根本变革。制约公共图书馆理念更新的思想束缚已不再存在。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加强,一大批硬件出色的公共图书馆出现在全国各地。但是,理念的落后仍然制约着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一些违背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思路成为我们常见的做法。例如,国外公共图书馆为确认借阅者是本地居民,也要发借阅证件。但这种发证完全是免费的、对所有市民一律平等的。旧金山图书馆中文主页上公告,市民免费申请图书证,可用任何有照片的证件,甚至可用银行支票本、房租收据、公用收费单等作依据[21]。而我国公共图书馆运作实践中普遍采用的,要么是有选择的、仅对某些读者发证的“有条件服务”,要么是收费发证的有偿服务。不但外借如此,甚至进馆阅览也需要证件。又例如,公共图书馆精神主张的是“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提供特殊服务的对象是残疾人、囚犯等“不能享受常规服务和资料的用户”[22]。而我们的公共图书馆管理者却常常将“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作为服务优先的目标。这些看似漂亮的口号甚至写进了全国性公共图书馆会议文件中。但它们的实质却是放弃平等服务,使公共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向信息优势人群倾斜。
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我们不能说这些做法或口号“背叛”或“践踏”了公共图书馆精神。但是,中国的国情应该是中国的贫困人口更多,低文化程度、低信息能力的人口更多,因此中国比发达国家更加需要维护公共图书馆的制度与理念,以保障社会基本的信息公平。
3.2 理论研究与公共图书馆精神
导致我国公共图书馆理念的落后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图书馆学理论界对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态度,就是原因之一。我们曾以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关于公共图书馆的论文数量远不如高校图书馆[23],其实,比研究数量的不足更严重的是人们对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漠视与无知。
例如,在我国图书馆学教科书中,公共图书馆一般被定义为“面向社会与公众开放的图书馆”[24]。这一定义中没有涉及“开放”是收费还是免费,没有规定对公众应该一视同仁。按照这一定义,街上的租书摊都可称公共图书馆了。我国的理论家们喜好为图书馆学的概念进行学究味十足的争辩,但对这一定义与国际图书馆标准、与世界大多数国家公共图书馆定义的明显差异,却很少有人质疑。
1996年,一家省级图书馆刊物在刊登《公共图书馆宣言》译文全文时,不但没有按常规将这一重要文件登于该刊显著位置,而且十分罕见地将这篇2000字左右的宣言接排到了三个地方。尽管这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或是编辑一时失察,但一篇世界上最重要的公共图书馆文献受到如此冷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图书馆界对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淡漠。
我国研究公共图书馆问题的学者,大多数是图书馆实际工作者。研究能力较强的教授、博士很少涉及这一领域。而在不多的涉及这一领域的知名学者中,还有些是强烈批评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有的图书馆学理论专著中,甚至将现代公共图书馆精神要点,包括“为所有人服务”、“公共基金维持”、“免费服务”等,予以批评[25]。现代公共图书馆精神在中国根本没有真正形成,不知理论家为何对它进行如此彻底的批评。
在法理精神方面,图书馆学理论家的表现也令人不解。例如,常有图书馆学家的研究说明图书馆为什么必须“有偿服务”,却很少有人研究如何推动政府为图书馆服务“埋单”。很多图书馆学家研究“知识产权”问题,其实知识产权主要是保护作者利益的。图书馆学更应该做的是保护读者利益。西方图书馆学家围绕“公众借阅权”与作家利益方的争斗,就是希望为读者争取更多的权利。
理论家的使命之一,是发现并宣扬新的观念,以观念更新推动人的发展与事业进步。纵观西方公共图书馆观念史,可以发现图书馆学家在推进与宣扬公共图书馆理念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在公共图书馆领域,理论界既要推动立法部门为保障信息公平的立法,推动政府增加对公共图书馆的投入,也要推动图书馆管理者运用已有资源维护社会信息公平。在这一领域,图书馆学家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做。
3.3 推动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动力
今天,公共图书馆精神已成为我们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动力。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或信息已经成为一种竞争性资源。知识与信息的积累能够增强人的社会竞争力,使他们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使社会政治文明有了“武器库”。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离社会公平还有相当距离的国家。公共图书馆制度为所有社会成员无区别地提供知识或信息,它所带来的信息公平是对社会机会不公的一种弥补。尽管实现信息公平不能仅靠图书馆界的努力,尽管公共图书馆的资源还不足以保障社会的信息公平,但是,如果放弃了保障社会信息公平这一独特使命,不但社会将失去一个民主文化的武器库,而且对公共图书馆本身,它们也将失去赖以立足于社会的核心能力。
中国公共图书馆界过去与现在遇到的困难,是很难通过收费服务根本摆脱的。我国某些大型公共图书馆,如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实际上承担了研究图书馆的职能。它们开展收费服务,在实践中也许能够推动图书馆服务的发展,但这种经验不应该被移植到其他大多数公共图书馆。对于主要为社区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即使收费服务可以带来某些效益,也是以牺牲社会信息公平和放弃公共图书馆核心能力为代价的,是不可取的。
目前,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开始意识到包括公共图书馆在内的一批社会公益机构必须完全放弃以“创收”为目的的经营,而由政府对其服务全额“埋单”。这可以被看作公共图书馆一个最好的发展机会。但若要抓住这一机会,公共图书馆界必须补上公共图书馆精神这一课,与国际上流行的公共图书馆理念接轨,使公共图书馆真正成为保障社会信息公平的机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