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疆某电厂对入厂煤采样管理的创新论文_张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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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州 831700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某电厂入厂煤采样工作,提高入厂煤采样精密度,减少采样系统误差,使该公司入厂煤样更具有代表性,减少采样争议并全面应用燃料验收监管系统、数字化煤厂、数字化标准化验室(以下简称燃料“三大项目”)、燃料调度中心系统(以下统称“数字燃料”)功能,实现管控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提升入厂煤采样管理水平。

关键词:入厂煤;采样;管理创新

1 入厂煤采样基本条件

无论是汽车、皮带来煤,都必须安装投用入厂煤机械采样装置。新安装的机械采样装置要按国标或行业技术标准进行产品验收,在投入运行前需经有国家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完整的偏倚试验和精密度测定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至少每两年由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设备性能鉴定。更换设备主要部件或入炉煤质发生较大变化时,也要及时进行性能鉴定。

汽车机械采样设备必须满足全自动、随机选点、全深度、全区域采样的技术要求(煤样采样探头底部尽可能触底,距车厢底板≤100mm,采样器桶壁距离车厢边界≤100mm的平面布置)。车辆基础数据影响到采样平面布点及采样探头深度,首次采集或需要更改时,必须由燃料物资部、监审部两人以上现场测量核验,建立台帐并录入系统平台,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发现异常车辆及时核验,每月对车辆基础数据还须进行一定比例的随机抽查。

皮带采样机必须满足全断面采样技术要求,采样时间间隔满足国标对皮带输煤采样的相关要求。

2人工采样条件

人工采样是机械采样的辅助手段,除下列情况按流程在“数字燃料”系统平台在线申请获得批准外,其他情况及下列情况虽然申请但未获批准的,不得按人工采样方式进行入厂验收。

2.1新增运输方式,暂未安装机械采样装置;

2.2机械采样装置或系统平台因故障不能投入使用;

2.3来煤(如煤泥、冻煤等)无法使用机械设备采样;

2.4机械采样效率不能满足正常接卸需求,影响电煤接卸、供应。

2.5)当来煤有分层加装、矸石杂物多等情况时,根据公司制定的来煤质量异常处理管理办法,在燃料“三大项目”系统中启动异常采样流程,明确采样方案和煤质检验结果对比、采用规则,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3 机械采样管理

3.1公司应优先采用机械采样,除按权限审批同意人工采样的车辆(车皮)以外,其余机械采样率必须达到100%,每月来煤总体机采率必须达到90%以上(批准的煤泥等特殊来煤人工采样不参与计算机采率),应车车采样不漏采。3.2入厂计量操作标准

3.2采样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清理系统各部件及集样桶的余煤及杂质,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整洁干净。

3.3公司应至少由燃料物资部、监审等部门共同书面确定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采样方案、方式,并要及时检查实际生成方案是否符合既定规则。

3.4机械采样工作应做好相关检查及采样记录:

3.4.1自动采样记录应包含采样时间、车号、子样数目、子样点坐标、控制方式、操作人、车厢顶部采样照片等内容。

3.4.2包含采样前设备检查情况、作业情况(批煤粒度、总样质量、卸样及交接)以及设备运行、故障处理情况(如堵煤清理、巡检情况等)。

3.4.3至少每周一次由专人抽查采样机对系统平台发送的采样方案的执行情况。重点抽查总体和分供应商的采样点数量、位置是否与方案一致,采样点定位是否是随机的、每个部位的煤是否有同等的概率被采到、采样深度是否满足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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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机械采样点数应符合国标要求,原则上汽车来煤矿发重量20吨以下的车辆采样点数不少于1点,矿发重量20~40吨的车辆采样点数不少于2点,矿发重量40吨及以上的车辆采样点数不少于3点,新来矿点和信誉较差供应商至少30日内每天在此基础上增加1点。

经公司分管领导召集的多部门会议确定,对固定直供的大矿和国有信誉好的煤矿可以按固定点数采样,或者在因为缺煤需要紧急增加供应提升库存的情况下,为提高接卸效率可以减少采样点数。

原则上受汽车衡计量、煤场接卸安全等条件限制,进煤不得采用拖挂车辆,特殊情况下使用带有挂车的车辆,其主车和挂车的采样点数都不得少于1点。

4人工采样

4.1发生需要人工采样的情况时,在“数字燃料”进行申请审批。各级审核、审批人员的权限及流程在系统平台设定。系统平台对未经批准的人工采样结果拒绝录入,对批准的人工采样来煤批次的化验结果进行数据监控,通过热值、全水、灰分等指标来验证是否与申请的原因相符,对于不符的数据自动推送至分子公司与公司进行考核追责。

4.2人工采样必须由2名及以上有资质的人员完成。人工采样所使用的工器具、人工采样的子样数目、子样质量、子样抽取过程和总样质量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4.3人工采样由系统平台确定子样点布置位置并出具子样点布置图,采样人员严格按布置图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每车采样完成后对采样点位进行拍照上传(条件所限时也可先行拍照集中上传)。

4.4采样过程如果发现煤质异常或受到干扰,要立即启动煤质异常处理程序,并迅速对现场录像、拍照,存档备查。

4.5人工采样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确保采样安全。煤场煤堆采样时(包括盘点采样),严禁在易滑坡的地方、煤堆顶部边缘等位置布置采样点。

4.6人工采样结束后要作好记录,及时输入系统平台对应项目。

5集样管理

5.1集样间应配备双卡门禁,集样区域必须设置电子监控,进行全时段监控。为保证人身安全和防范风险,集样工作应由2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完成(至少1人作为工作人员,1人作为监督人员,或者两人共同操作、监督),杜绝集样过程中出现弃样、换样等违规行为。

5.2工作人员必须刷卡进出并随手关门,采样机卸罐合样时,监督人员和采样人员应共同到场。采用收样桶集样时,应采用带盖且密封良好的规范容器,并使用一级编码条对样品进行封存。合样工作必须对集样罐、收样桶扫码、称重,系统允许合样才能合并煤样,每次合样后及时称重并自动上传燃料“三大项目”系统。任何合样、集样方式都得有效防止弃样、换样和水分损失,样罐信息能够实时在线传入系统平台。

5.3人工采样过程中非采样人员不得接触盛放煤样的容器,煤样采集完毕,当场及时对盛样容器进行密封集样。采样人员、监督人员应在现场或及时共同将煤样送至固定地点(例如制样室),根据被采煤相关信息打印一级编码标签,准确称量后贴签封存。

6采样送样和制样交接样

6.1送样登记。所采煤样可按时间段、样品数量或当天集中送往制样室(夜间来煤采样结束后,如无条件送往制样室,也要按本款要求集样送达集中存放点,在系统上扫码、称重作为过渡,第二天送样时系统进行比对、修正)。当天送样的最迟时间不得超过采样机或人工采样结束工作后的1小时。送样时完成扫码(样桶二维码封条)、称重(送样样桶)、刷卡(通过集样室门禁采集时间),系统平台自动产生电子送样记录。

6.2交接煤样。交接煤样以实时在线方式进行,接样人应先检查存放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确认正常后,双方刷卡登记、逐一扫描称重,若无报警,则可进行煤样交接;若系统报警送样超时、信息不全、重量超差、缺少样品的,或发现密封破损等情况,送样、接样人员必须查找原因按程序审核认可,在线录入认可的原因解除报警,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参考文献:

[1]GB/T 19494.1-2004,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S].

[2]GB/T 19494.2-2004,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S].

[3]GB/T 19494.3-2004,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S].

论文作者:张凯翔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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