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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泰国爆发的金融危机很快引起了东南亚各国的连锁反应,其中韩国反应激烈,韩元贬值、外汇储备急剧下降、金融机构倒闭,最引人注目的是构成韩国经济基础的大企业集团接连倒闭,成为令世界震惊的现象。韩国经济模式还有没有生命力?政府扶持大型企业集团以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做法还是否值得借鉴?韩国企业集团的成功和失败案例告诉我们什么?
国民经济高增长和赶超战略须切合实际
从国家的角度看,韩国企业集团的教训是,一个经济后发国家最容易发生的就是高速发展经济,制定以某一个国家或某几个发达国家若干主要经济指标为目标的赶超战略。这类战略一旦形成,经济的热病就会周而复始地发生,资源会大力倾斜式配置,结构矛盾就会长期积累,政府对经济发展过程的强力干预就会增强,对企业集团会过度支持和扶植,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就会弱化。在经济发展取得一定基础后,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和经济的快速扩张就会抬头,信用膨胀、经济泡沫会增大,一旦突破国家经济承受极限,就会以程度不同的经济危机方式来实现强制平衡,对经济发展的破坏作用极大。
政府在企业集团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韩国政府支持企业集团的形成是通过支持集团资本形成的方式进行的,没有政府的支持,就不会在短时期内完成原始资本积累过程。韩国企业集团形成过程中的主要教训,一是政府对归属财产的处理不公开、不透明,这就埋下了企业集团与政府相互依存、相互提供好处的种子。二是企业集团形成之初已造就了少数集团对经济主导行业的垄断,非财团经济成长受到限制。
韩国政府对企业形成所起的作用对我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1.我国企业集团形成过程中,要防止行政撮合,防止过多介入操作过程,侧重创造促进企业集团形成的环境。这包括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步伐,消除条条分割、条块分割的体制,使企业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组合中没有障碍,选择适合方式形成企业集团。目前行政撮合形成企业集团在中央和地方的某些部门比较流行,这种撮合一般是以一个优势企业为中心,划拨一些劣势企业,使优势企业背上劣势企业,这种撮合已使许多优势企业染上集团组建恐惧症。
2.政府要利用行政力量和通过各类配套法规破除行业垄断,创造资产组合、流动、重组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逐步打破石油、石化、电信、铁路、金融等长期依靠行政力量垄断的部门,形成寡头竞争的市场结构。这些部门长期以来一直以基础产业、战略性产业等理由拒绝打破独家垄断。世界很多国家已成功地对这些部门放开经营,如80年代日本公营铁路的私营化,欧美国家石油和石化产业不仅对国内开放,对国际也开放。世界通信业已成为1997年兼并重组最频繁、涉及金融最大的部门之一。德国、香港过去也采取垄断电信业经营的政策,现在也彻底向市场开放。这些部门不开放经营,就不会形成有竞争性的企业集团,也就没有这些部门的快速且高质量的发展。特别是1997年世界贸易组织已达成全球电信产业自由化协议、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中国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传统的垄断行业靠行政力量将无法维持其垄断地位。
3.政府尤其要防止将政府的行政部门翻牌转为全行业的控股公司,这不是改革的进步,而是倒退,其长期后果比韩国企业集团显露的问题要严重得多。
首先,政府部门翻牌转为全行业控股公司实际上是“政府加老板”,其政府职能仍然存在,其经营管理观念、组织结构、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仍然沿袭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将全行业的优势企业统统揽在旗下,将资产管理、资产收益、资产流动处置权、重大决策权、经营管理者选择权、筹融资权、投资权、贸易权统归“控股公司”,平调企业利润和资产,下属企业也丧失了作为一个自主经营法人的基础,退回到改革前政府行业部的一个事业部和行政单位,唯一改变的只是一个名称、一块牌子,即政府部门为总公司。
其次,翻牌行业控股公司垄断地位排斥其他部门竞争者介入,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禁止下属企业与行业外的联合、合作,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保护部门和行业利益。特别是有些行业控股公司占据一个产业链条中的某一个环节,或是上游,或是下游,使产业发展变形,产业组织的合理化和结构的合理化目标无法实现。这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了近20年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政府部门转为行业控股公司过程中有一个口号是“提高规模经济”和“进入世界500强”,事实上这种口号并不能成为组建行业垄断、政企不分的控股公司的理由。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型跨国公司都是一个产业体系,如汽车、石油、电子生产环节中相互关联或互为市场的产业链条的全过程中各负其责的分工专业化企业体系,依靠技术进步、规模扩大形成的规模经济,才是有实际意义的规模。而在一个行业内部,将互不为市场,互不是产业关联,在内部都相互争原料、争市场的同类企业简单叠加在一起,只能扼杀集团化改革的前途。
有些政府部门翻牌的行业总公司,把全行业的所属企业的产值统计数叠加在一起,作为进入世界500强的根据更是自欺欺人。组建企业集团,一定要以大型企业为中心,而不能以政府的部门为中心。政府部门翻牌为公司,一没有企业创造利润的经验,也没有承受企业创造利润的压力的准备;二不懂企业经营与管理;三不能进行国内国际市场的开拓。以部门经验管理企业只能是以政府的思维、政府的经验、政府的组织和制度把行业内优势企业紧紧抓在手里,控制住。以这种方法进行改革,无法形成竞争性的企业,也就谈不上市场经济的形成。
韩国培育企业集团的教训之一是:政府要给企业集团的形成创造宽松环境,绝不能直接介入企业集团的经营运作过程。政府部门必须改革,有必要存在的部门,就要存在,没有必要存在的,就坚决撤销,成建制转为行业总公司不是改革的正确道路。
政府在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政府支持要适度。韩国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政府给予过度支持,使企业集团发展基础脆弱。过度支持表现在财政、税收、外汇、外贸、投资、项目建设、信贷等支持范围远远超过合理限度。在政府广泛支持的范围中,支持量超过了合理限度,如优惠利率与市场利率相差近10个百分点,企业集团主要精力就会放在争取优惠政策上,放松了企业的管理,使企业集团发展粗放化,缺乏投资的周密调查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以集团的高发展指标来倒推上项目,集团基础不实不牢。
政府保护要适度。韩国政府在经济发展时期采取的是高关税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外国商品和资本进入比较困难,企业集团在缺少外国竞争压力的环境下发展。
政府过度信用扩张。政府对企业集团过度金融支持使集团发展带有很大的信用扩张成分,泡沫经济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信用扩张的结果。
政府与企业关系的不规范。韩国政府对经济的强力干预和政策的过度支持,使企业集团形成了千方百计寻求政府政策支持的风气,这使得政府腐败之风盛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商品化、金钱化。如从李承晚政府开始,历届政府都收取企业高额政治资金,政治资金从提供、收取、使用都是不公开、不透明的。通过提供政治资金,很多财团成为政府项目、政府资金和政府大力度支持下的受惠者。政府与企业间的非规范化关系,使很多涉及重要经济发展的项目、政策成为“场外交易”和“院外活动”,很多财团都积极投身于这种非规范之争,如以建设为主的大林财团,自80年代以来几乎承揽了政府和公共团体发包工程的绝大部分,作为回报,大林财团1982—1986年先后捐政治资金40亿元。金钱与政治结合,企业集团牟利,是很多财团成功的秘诀。
政府的角色错位。在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政府既是规划者、发动者、组织者,又是参与者;政府既当规则制定员,又当裁判员和运动员,过多地介入具体过程,使韩国经济发展缺少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政府过度介入企业发展过程的弊端,汉城市市长认为,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只是指定某个人对某个项目投资,分配给他指定数额的银行贷款和引进外资。这种做法意味着政府最终将承担投资的风险。当投资失败时,政府就来救助私人投资者。这一制度使对优先产业投资的企业向政府转移风险或至少与政府分担风险成为可能。这一制度并不鼓励真正的创新者,而在某种程度上支持那些在公共关系方面有成效的人。
韩国政府发展企业集团过程中5个方面的问题,在我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何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换和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克服这些问题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韩国企业集团自身发展过程中的教训
在肯定韩国企业集团发展成就的前提下,我们还要研究韩国企业集团自身发展的问题。企业集团发展中的问题除了外部因素,如韩国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中固有的问题,政府调节失当问题等等,企业集团自身发展也有很多应吸取的教训。
首先,企业集团高增长战略超出了自身的承受力,与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相呼应,企业集团采取了雄心勃勃的快速扩张战略。企业集团的快速扩张都采取高投资、高兼并、主导产业领域全面发展的策略。这远远超出了企业自身发展能力的极限,如资金积累、经营管理、技术进步,市场开拓等能力的限制,当这种超能力发展所带来的矛盾积累超过极限程度,就必须以企业集团的整体或竞争破产来强制实现平衡。
其次,与企业集团高增长目标相适应,集团采取了超过自身能力的高投资策略。要实现企业高增长,在技术进步速度有限的前提下,只有靠高投资来维持。从目前几大企业集团所调整的投资看,项目投资资金高得惊人。现代集团取消的印尼钢厂一项投资就高达60亿美元。大宇集团要实现2000年海外生产100万辆汽车的计划,投资也要在上百亿美元之巨。LG集团自己报的调整投资计划所涉及的营业额高达15兆韩元。企业集团的过度投资的后果是:
——投资率高,设备利用率低。据韩国经济企划院统计,1979年12月,设备运转率机械工业为60.1%,有色金属工业69.7%,电子电机工业为69.4%,运输设备工业为35.3%。另据商工部1982年调查,重化工业26家企业设备运转率只达到68.1%。设备利用率低,投资回收期长,直接影响集团财务状况。
——恶化了集团财务结构。高投资是建立在对银行的高借贷基础上。韩国金融方面的两个因素又使集团高负债成为可能:一是政府对大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使银行对企业集团放贷条件放宽;二是集团内部企业间的相互循环担保,这种不透明的担保制,使银行摸不透集团的资产负债率的真实情况,引至盲目对集团放贷。1997年韩国十大财团平均负债率409.2%,最高达644%。这使企业集团经营走上了高风险之路。已倒闭的真露集团资产负债率高达3075%,汉拿集团2056%,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恶化也使银行资产状况恶化。目前,韩国最大的9家银行坏帐金额已高达其资产的94-376%,已达到破产的边缘,或事实上已经破产。
再者,与高增长、高投资相伴生的是企业集团的多领域发展策略。与欧美大型产业集团只在1-2个领域发展不同,韩国企业集团投资发展的领域一般涉及十几个。这种章鱼式的多角化经营使集团的人才、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速度滞后于集团扩张的速度。韩国企业集团都是实行以会长为中心的垂直一体化领导体制,集团扩张速度、扩张领域过快,超过了自身控制能力,管理失控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就会发生。这种问题就连素有经营之神之称的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也难以避免。金宇中曾长时间对大宇造船的真实情况不了解,他在一次社长团会议上说:“重访造船会社,发现此间社长的汇报有50%是假话。”大宇造船经营恶化的主要原因是社长等经营骨干疏于造船。
第四,与企业集团高增长、高投资、高负债相伴生的就是发展中的泡沫成分。韩国企业集团在高投资领域除了重化工业外的另一领域就是不动产和土地。1986-1990年韩国土地价格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长,用于不动产的资产达330亿美元。1989年30家大企业集团占有的土地帐面价格高达13万亿元,其中用于生产的仅占40%,其余用于囤积和投机。这些投机活动引起了企业经营成本的提高,要素价格的飞涨,通货膨胀居高不下,虚拟增长比重加大,经济发展的泡沫增加。
对我国发展企业集团的若干启示
1.坚持和推进以抓大放小为特征的大公司大集团战略
中国企业改革的战略是抓大放小,在主要的产业、贸易领域培养若干家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综合商社。韩国在金融危机中暴露出大企业集团形成和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有历史的原因,有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自身固有的原因,有宏观发展战略方面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等等。韩国企业集团诸多问题与韩国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相关,这些矛盾是经过几十年的历史而逐步形成的,只要具备相同的条件,欧美国家、亚洲国家,包括中国的企业都可能出现,不是韩国大型企业集团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所特有的。
韩国和亚洲其他国家,包括欧美发达国家,其经济的主体和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大型企业集团,这是客观事实。如日本135家大企业的销售额占日本GNP的32%,美国159家大企业的销售额占美国GNP的29%。应该承认,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和流通领域,在国内国际有竞争力的、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牵动作用的、对先进技术有很强开发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少之又少。我们应该历史地、系统全面地、多视角和多侧面地研究韩国企业集团在发展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成因、其中的经验、应吸取的教训,避免或减少韩国企业集团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的问题,使我国企业集团能沿着一条正确的道路发展。
2.我国企业集团化过程中政府的支持是必要的
韩国政府在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支持是成功的,问题也是存在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政府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目标和问题,采取不同的政策支持,是很多国家都采用过的成功方法。政策支持也是双刃剑,利弊参半,政府应具备熟练、正确地运用政策支持手段的能力,减少政策副作用,这是政府应下大力气研究的问题。
政府的支持不能单纯理解为是财政、税收、外汇、外资、外贸、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优惠。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问题来看,主要的支持应体现在所处的体制环境的改革、改造、改善上,如政企分开、政府部门与主管企业脱钩,政府机构的精简,政府机构的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提高,各项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以及对违法违规事件的及时处理,条条分割、条块分割体制的加快破除,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创造,这些方面改革的推进都是对企业的发展和企业集团形成的支持,而且是最迫切、最直接的支持。
在支持政策的具体运用上,要注意政策的公开透明性、规范性和可调整性,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政策效果和政策副作用的跟踪调查研究,并及时进行微调。政策目标实现后,要及时取消政策,这是政府制定和运用政策的艺术,也是政府调节经济能力的水平高低的体现。例如,1994年政府出台针对我国石油流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集中统一生产和流通为特征的政策,实施4年多,对政策的副作用政府没有及时跟踪研究,政策目标实现后,特别是国际石油市场供求关系、国内石油生产与流通形势发生变化后,政策的不适应性也就很明显了,政府政策调整却没有跟上,使我国石油生产和流通企业无法随着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调整产量、价格,经常出现原料供应与加工能力脱节,生产与销售脱节,政策的不适应性已经特别明显。这种因政府运用政策的艺术与能力方面的不足和缺陷所产生的副作用不是政策自身的问题,而在于政策制定者的设计、实施和调整出现了故障。
3.企业集团培育应注意的问题
要防止集团热、集团风的形成和蔓延,从50年代开始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中又开始反复出现各种热病,每次热病的复发,都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十五大以后,从中央部门到地方政府和一些企业的集团风,已经有不同程度的显示,这一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要以企业为中心发展集团。发展企业集团要防止政府包办、政府捏合、政府翻牌,政府应创造集团发展的环境,而不是直接参与过程,把企业行为变为政府行为。
企业集团形成方式以市场化为主,兼并、联合、股份合作、股权参与,而不应以行政划转为主。以行政划转形成的企业集团在80年代已经开始,这种方式成功甚少,其根本原因是划转后的产权关系、行政隶属关系、企业管理者选择、企业员工的心态、资产、人员、业务的重组,管理权限组织结构等一系列问题都无法按兼并方的意图进行,使集团徒有虚名,或者背上沉重的包袱。
企业集团的发展是长期的历史过程,政府应有中长期的战略性目标,企业应有与国家中长期目标相适应的规划和分阶段的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