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处 江苏淮安 223001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各行各业也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随之提升,相应的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对于建筑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舒适度的追求上了,而是对建筑的环保和科学性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促进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既能节省我国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也能对我国的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笔者将在本文中针对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推广进行相应的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推广能够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能够对其他学者在相关方面的研究有所启发。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建筑;地源热泵;太阳能
随着现代化社会建设的不断加速,可再生能源建筑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已经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江苏省对可再生能源建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0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年又出台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等设计规范。规范对公共建筑及住宅均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强制技术设计要求。对于公共建筑来说,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光诱导系统中任选一项或多项,否则审图不能通过。这其中,可再生能源提供的能耗需达到设计负荷的一定比例才可被认定为符合规范设计要求。对于住宅来说,六层及以下的住宅均应该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六层以上的建筑应至少为最高供水分区内的每户设置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且应用层数不少于6层。与此同时,江苏省多个地级市均提出了地方性规定,所有新建住宅或新建住宅的40%以上均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省里的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1.江苏省地源热泵应用情况
经过对江苏省公共建筑市场研究可以知道公共建筑的初投资及运行费用均比住宅的高,原因在于公共建筑的负荷较住宅大,且公共建筑的空调使用时间较住宅长且集中。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初投资增额部分较常规冷水机组+锅炉系统增加约20%~30%,而运行费用较之节省约30%~50%,运行期间较为可观的节能量和节钱量可以在五至十年的时间内补偿初投资增额部分,后续时间的经济性能则体现在为业主和住户节省空调使用费和节省电能。
从江苏省的气候方面分析可以知道江苏省的气候主要是夏热冬冷,对空调的应用需求比较大,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很多家庭都离不开空调。如果应用地源热泵系统可以有效的改善江苏部分地区的热平衡问题。
地源热泵的有效性生命周期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运管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还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不仅要求我们的地方主管部门通过强制规范地源热泵系统的可行性研究,解决可行性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需要提高设计人员对于系统的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的了解和认识,在设计阶段尽可能的考虑全面及提出对策。对于施工厂家规范其市场行为,督促其采用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材料,提高施工质量。对于建设使用方,定期进行培训,从管理入手进行逐步解决。
2.江苏太阳能的应用情况
江苏的太阳光照程度在全国来说属于中等,但是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量,江苏省在太阳能的利用上,还有很大额度的进步空间。江苏省的经济发展迅速,在2000年前后,江苏省的太阳能行业开始迅速发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优待,鼓励了更多的人投身到太阳能行业之中,促进了江苏省太阳能行业的发展,涌现了一大批优质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在技术上,太阳能热水系统存在着与建筑一体化的融合问题及辅助加热的问题。特别是在城市小高层、高层建筑大量兴起的情况下,太阳能集热器如何能与建筑外墙保温融合,如何解决可能出现的集热器坠落的安全隐患问题,辅助热源采用电辅助简单方便但违背了节能环保的初衷问题等。为此,江苏省出台了《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图集,同时在规范的指导下,省建设厅针对太阳能设计及安装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发布了政策性文件,及时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及后期管理做出了指导性要求,解决了问题。目前,江苏省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十分普及,且太阳能热水应用技术成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统一安装均可满足城市规划要求。
3.可再生能源建筑发展策略
3.1健全法规体系
针对以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倡导性为主,相关法律依据和技术标准缺乏,影响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问题,细化落实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修订《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办法》列专篇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出硬性规定,其中明确了新建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照明设备等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通过不断完善各类可再生建筑应用综合性标准和专项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法律地位和技术标准依据不断增强,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了有力依据。
3.2加强科技支撑
可再生能源建筑是一项技术型的建筑,需要专业的人才和技术,所以为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科技支撑。因为就我国现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状况来看,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技术还不够成熟,较西方欧美等先进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所以我国必须要加大科技投入,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
3.3加大政策扶持
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发展是国家支持的项目,要想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健康发展,国家就必须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待,加大政策扶持,鼓励更多的人才投身到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视野之中。
4.结语
目前全球的都处于一种能源紧张的状况,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是全世界都要进行大力研究的课题,对人类的进步和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太阳能和地热等能量更是必须要应用的,江苏省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冷艳锋,赵辉,阚正武. 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适宜性技术及推广[J]. 住宅产业,2014,07:51-53.
[2]王茵,郁建兴. 中德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工具比较[J]. 东南学术,2014,04:80-87.
[3]周岚.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践[J]. 建设科技,2012,05:31-33.
[4]财政部住建部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J].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12,09:6.
论文作者:刘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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