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呼吁——我国企业应成立专利研发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发中心论文,专利论文,我国论文,专家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 有关专家日前指出,要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最重要的应是拥有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只有这样才能较长时期保持企业的技术创新或传统技术所创造出来的竞争优势,才能通过技术渗透走向世界。因此,现在我国企业非常有必要成立融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为一体的“专利研发中心”。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缺乏利用技术专利来占领市场的意识。最近几年,我国国有企业的专利申请量每年仅有两万件左右,许多大中型企业到目前还没有申请过一项专利。可计算的我国国有企业每年申请专利的总和才顶得上一家跨国公司的申请量。自1985年《专利法》实施起至1999年底,我国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不足3000件,而国内发明专利却有近13万件。在相当长时间内,我国有大量发明没有享受到国际市场的专利保护。令人忧虑的是我国企业有些生产了几十年的成熟产品技术,由于缺乏专利保护意识,其知识产权也有可能落入外国企业手中。
我国企业目前的这种专利保护淡化的状况,将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1)如果我国企业原有的生产技术被国外抢先申请专利成功,那么,我国企业面临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在外国公司申请日之前形成的生产能力,按照先使用的原则,可在现有的规模内生产,不准出口到拥有专利的这家外国公司的国家;另一种结果是我国企业须向他们交专利费,还要赔偿损失。(2)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国外公司以技术和专利优势,实行市场垄断。
西方国家企业往往是产品未到、投资未到,专利先行,在本国申请专利以后,又不失时机地到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以形成牢固的专利网,取得国内、国际市场的技术垄断地位。我国企业要在“后发”的情况下取得“优势”,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加大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力度,采取技术创新、专利先行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