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巩固的序列分析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序列论文,民主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大批原殖民地国家获得了独立,并建立了民主制度。但在这些国家当中,民主制度的命运却大不相同。有些国家民主制度得以持续和发展下去,而另一些国家却遇到了重重挫折。为什么有些国家的民主制度能够巩固,而有些国家却不行?是哪些因素在影响甚至决定着民主制度的生命力?哪些因素是民主巩固的一般性条件?拉斯托开创了对这个问题研究的先河(注:参见Dankwart A.Rustow,1970,Transitions to Democracy:Toward a Dynamic Model,Comparative Politics (April),pp337-63。)。在围绕如何巩固民主这一问题而进行解释的民主巩固的理论中,国外的比较政治学家们提出了很多分析模式,比如精英冲突与精英选择模式、互动综合分析模式与社会结构模式等。但这些理论模式或许是为了分析的方便,都只强调某一个单一的因素,而没有看到民主巩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即使注意到了民主巩固的多元的复杂因素,也没有去关注这些促成民主巩固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影响;割裂了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忽视了民主稳定的一般性条件和民主失败的历史根源。这是以往民主巩固理论的最大不足。而这正是此后的研究者所应倾力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
一、概念的界定与区分
民主化是一个较长的过程。民主化过程包括三个阶段:威权政体的崩溃;向民主政体的转变;民主政体的巩固。要界定什么是民主的转型和巩固,就必须界定清楚什么是民主。
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把民主定义为:“民主是实现政治决策的一套体制,在这一体制中,个体通过竞争人民的选票的途径来获得决策权力。”罗伯特·达尔从两个维度来界定寡头民主,第一个维度是反对,即通过定期、自由和公正的选举组织抗议的权利;另一个维度是参与,所有成年人选举和竞选公职的权利(注:参见Robert A.Dahl,1971,Polyarchy: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Yale University Press。)。但是这些概念都是从固定的视角来观察和定义民主的,民主也就成了一个单一形态的东西。事实上,我们可以根据民主的不同发展形态把它区分为选举的民主和自由的民主。所谓选举的民主就是指这样一个宪政体制,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的主要职位是通过定期的、竞争性的、多党制的普遍选举来确定(注:在俄罗斯也存在着多党制度,但俄罗斯的政党往往把某一个体或小型的联盟集团作为自己的中心,政党差别不是体现在纲领与意识形态的差别,而更多的是体现在政党领袖个人之间的竞争关系。而且在这一政党制度中,还存在着一个独特的权力党。这种政党制度往往会削弱议会与强势总统相抗衡的力量。所以,尽管俄罗斯存在着多党制,但还不能说它是一个民主国家。这无论是在叶利钦时期,还是在普京时期都是如此。参见卡瑟琳·丹克斯《转型中的俄罗斯政治与社会》,欧阳景根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八章。)。所谓自由式的民主,可以定义为除了具有选举民主的所有要素之外,它还要求具备下列要素:不存在为军队或其他行动者直接或间接保留的、对选民不承担责任的权力空间;行政权力受到限制;除了政党和选举之外,公民还有表达和代表他们各种利益和价值观点的渠道,等等。
那么什么是民主的巩固呢?
民主制的巩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有一个对民主巩固的形象比喻是,“当民主制度变得已经令人厌烦了时,它就巩固了”(注:参见猪口孝、纽曼·爱德华、基恩·约翰编《变动中的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40页。)。希格利认为,一个巩固的民主是“一个符合各种民主的程序性标准的政体,而且在这一个政体当中,所有政治集团接受建立的政治制度并遵守游戏的民主规则。因为这是一个理想类型,在这一理想类型的意义上,没有民主政体是完全巩固的,因此民主的巩固最好被看成是“一个民主结构与规则的调适/凝固的过程,这一构架与规则开始被整个或部分市民社会认可为合法的”(注:参见John Higley and Richard Gunther(eds.),1992,Elites and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in Latin America and Southern Europ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3。)。林茨和斯蒂潘根据三个要素来界定巩固的民主:从行为上,没有政治团体寻求推翻民主政体或脱离政府;从态度上,民主程序和制度被大众普遍视为管理集体生活的最合适的方式,而且不支持或很少支持替代性的方式;从法律上,政治力量变得服从、习惯于在由新的民主程序所批准的特殊的法律、程序、制度的框架内来解决冲突。简言之,民主伴随着巩固的实现,就成为一种常规,且深深内化到社会、制度乃至心理生活中,内化到为实现政治目标的各种计算当中(注:参见猪口孝、纽曼·爱德华、基恩·约翰编《变动中的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40页。)。
戴尔蒙德(注:参见Larry Diamond,1999,Developing Democracy:Toward Consolidati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则认为,民主的巩固应该被理解为广泛深入的合法性的获得过程,使得所有重要的政治行动者,无论是在精英层次还是大众层次,都认为民主体制是这个社会最正确最合适的体制,比他们能够想象得到的任何替代性的体制都要更好。
普里德汉姆(注:参见Geoffrey Pridham,2000,The Dynamics of Democratization:A Comparative Approach,Continuum,pp20-1。)把民主的巩固划分为消极的巩固与积极的巩固。在他看来,消极的民主巩固是,解决转型阶段遗留的任何问题,并且总体上说来,如果不是消除,也是抑制或降低对民主化的严峻挑战。当这些反体制(anti-system)的集团与个体的存在与影响在数量上或政治上变得无足轻重时,这时也就实现了消极巩固。与此相对,积极巩固更加强调态度的模式,它包括民主价值在精英与大众层次的灌输,因而,它要求重新建构对新的民主制度的起支持作用的政治文化。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民主的巩固是指(新兴民主国家)从威权政体崩溃后民主政体的建立到民主政体的巩固这一段时间通过种种手段与途径来实现新建民主制度的制度化、合法化与稳定化的过程。其结果表现为,它能够在体制内应付与解决任何可能的冲突、挑战与危机,而不至于被替代性的制度所取代。尽管民主的巩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一般认为民主的巩固需要十年左右时间,也有人把这段时间确定为一代人的时间。
二、序列及其依据
现代化后发国家体制的转型是一种精英主导式的转型,它完全不同于早发国家的自发式的现代化过程。这种转型的最终成功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里,各个部分具有内在关联性,不同的序列安排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有些新兴民族国家之所以转型成功,就是因为这种序列的主导与安排得当;反之,有些国家没有实现这种体制的最终转变,正是因为这种序列的人为安排不当。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精英的人为安排是一个国家能否成功转型的最终决定因素,我只是认为,这种序列安排会对这种转变的最终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我也认为,由于每一个国家的国情、现代化的背景、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序列模式。我提出的只是一种理论化的、理想型的、简化式的分析模型,它抛除了其它一系列的因素,这个模型建立在后发国家的共同点的基础上。事实上,在现代化理论体系的政治发展研究模式中,有很多人认为,如果把政治发展放到整个长远的现代化过程中去考察,在这种前提下的政治发展也存在着一个序列模式。就连开辟民主转型理论领域的拉斯托本人,也认为序列是至关重要的,而他自己也提出了一个民族国家政治发展的序列模式(注:参见Eric Nordlinger,1968,Political Development-Time Sequences and Rates of Change,World Politics,Vol.20,Apr;Leonard Binder,1971,Crises and Sequences in Political Development,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Robert A.Dahl,1971,Polyarchy: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Yale University Press;Dankwart Rustow,1967,A World of Nation:Problems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当然,我们不能把政治发展就简单地等同于民主化的过程。民主化的过程只是整个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组成部分。
鉴于民主化过程包括了体制崩溃、民主转型与民主巩固三个阶段,所以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是从威权政体崩溃后民主政体的建立,再到民主政体的巩固这一段时间。
要回答如何才能巩固第三波民主国家的民主这个问题,就必须提取第三波民主国家的共同特征。前面已经述及本文要研究的时间范围是民主转型到民主巩固的这段时间跨度,因此就应该截取第三波民主国家在由民主转型之后向民主巩固这个过程中都应该经历哪些次级过程和应该具备哪些具体条件来进行分析(即对这个过程进行进一步的分解)。这些过程和条件可能是多元的,但有一点可以做出肯定的判断,那就是不管这些次级过程、这些条件多么地复杂多样,在它们之间一定存在着相互关系(correlation)或因果关系(causation)。不同的逻辑起点会产生不同的事实结果,不同的经历与过程也会有着不同的政治结局。要解释一个因变量中所发生的变化,通常需要在自变量中出现某种形式的变化。因此,应该回答的问题是,在60年代和70年代中最可能的自变量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以至于造成了70~80年代的民主化政权这一因变量。这是序列分析模式的逻辑前提。
我们知道,现代民主制度应该被表述为“局部体制”的混合物,而不是一种“单一的体制”。伴随着民主巩固过程的推进,每一个局部体制都从一种特殊的序列,按照独特的规则,在不同的场所被制度化。因此,民主政治的巩固就是把局部出现的、特别的政治关系,转化为稳定的结构,从而使得继之而来的进入渠道、包容模式、行动资源和决策规范都符合一个首要的标准(注:参见猪口孝、纽曼·爱德华、基恩·约翰《变动中的民主》,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第32-38页。)。而前面论述的理论模式,大都只是孤立地去分析某一变量,却没有看到这种变量之间最为生动的、也是最为重要的内在关联。这是序列分析模式的理论依据。
早发国家的民主化过程经历了100年以上,比如英国的民主制度的巩固就经历了从1688年光荣革命到1832年实行普选的将近150年的历程。第三波民主国家都是现代化后发国家,它们不具备早发国家的时间优势,也没有那种政治文化,更没有早发国家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所带来的经济飞速发展的优越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的民主转型必然是精英主导式的,同样它们的民主巩固过程也应该是精英主导式的。精英在第三波民主国家的民主化过程中发挥着或将要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序列分析模式的事实依据。
三、民主巩固的序列模式
在民主转型到民主巩固的这段时间中,第三波民主国家都应该完成以下四大任务:精英格局的巩固;制度格局的巩固;体制的政策表现;民主的深化。这四大任务就是我们对民主巩固进行研究的不可缺少的四个变量。
1.精英格局的巩固。笔者始终认为,在没有那种政治文化、经济条件和民主历史传统的国家,精英冲突与对立是产生民主(既包括民主转型也包括民主巩固)更为根本的条件。但并不是说,只要存在着精英之间的冲突,就能产生出民主制度,而是说,它为民主制度的产生创造了一种可能。如果这个冲突的解决不是零和博弈,也不是胜者通吃,而是力求实现双赢的结果,那么,为了实现这一结果,就必须进行妥协与谈判。精英的冲突既是精英谈判和交易(不管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交易)的前提,也是产生妥协的基础,在围绕具体问题的解决中,这种妥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就为民主规则的建立创造了条件。中国数千年的专制传统之所以存在,并不是因为缺乏精英冲突的传统,而是因为缺乏精英之间的妥协与让步的传统,在中国历史上存在着明显的派系与精英的冲突,但精英之间的游戏是一种胜者通吃的零和结局(注:参见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的角度看》,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派伊:《中国政治的变与常》,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出版。)。所以民主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并没有出现与存在过。在现代化后发国家里,建立民主的最基础的含义应该是在精英之间建立民主。精英的后面都有一大群追随者,精英的行动方式会影响甚至决定着这些追随者的行为方式。因而,民主的巩固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是精英民主的巩固。这样在民主转型到民主巩固的这段时间里,要实现民主体制的巩固,首先要实现精英格局的巩固。
精英格局的巩固,不仅指维持精英及其领导的集团之间在民主转型时期的力量均衡,还包括维持精英及其领导的集团之间妥协与谈判的规则及其它各种有助于实现双赢局面的游戏规则的巩固。但前者又是后者的基础。在刚刚完成向民主体制的转型之后,这时不可测的变数太多,转型时期精英达成的游戏规则均还没有形成惯例。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保持一种相互抗衡的局面,由于转型后初期的力量格局与促成民主转型的力量格局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差别,所以对立的任何一方都不敢采取暴力行动,形势迫使双方或多方继续采取一种妥协与谈判的游戏规则。就像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主义理论强调的均势格局一样,双方势均力敌,确保相互摧毁,如果任何一方违反规则,那就会造成鱼死网破的局面。久而久之,这种规则深入到社会,为整个社会所接受,从而形成惯例。这种力量格局维持得越久,民主制度也就能持续得越久。在历史上,英国之所以在1688年后没有出现大的政治民主的回潮而且发展得相对顺利,这可能与英国当时的精英及集团之间形成的两极格局有很大的关系。反观1991~1993年的俄罗斯,围绕新宪法最初在以叶利钦为首的总统派和以副总统鲁茨科伊和议长哈斯布拉托夫为首的议会派之间的力量格局是均衡的,但后来由于以国防部长格拉乔夫为首的军队加入到了叶利钦的阵营,精英的力量格局失去了均衡,从而最终导致了1993年10月4日的炮轰白宫(即议会大厦)事件,并为制定一部由叶利钦强加给俄罗斯的、有利于总统集权却不利于民主巩固的1993年新宪法提供了先决条件(注:参见卡瑟琳·丹克斯《转型中的俄罗斯政治与社会》,欧阳景根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84-85页。)。现在俄罗斯的集权倾向,可以追溯到当时力量格局由均衡到失衡的演变中去。
因此,保持这种精英格局对于巩固民主异常重要,维持这种格局成为实现了民主转型国家的当务之急。也是摆在精英们前面的首要任务。
2.制度格局的巩固。在精英格局得以维持之后,精英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巩固既有的制度格局。所谓制度格局的巩固,其实就是一个制度化与合法化的过程,是把转型中的偶然的安排、规则与问题的解决方法加以制度化和结构化,变成一种为这一社会结构中的政治(行动)参与者和公民所认可与接受的、习惯性的、可以预期的、有规律的关系状态和关系格局。即借助正式规定和非正式的惯例,来把“异常”的不确定性化约为“正常”的不确定性。那些设法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性,并能够成功地自我复制的规定和惯例经过一段时间就变成了制度。这种制度格局的巩固还包括宪法的制定、实施与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固化。一旦这种制度被公众所接受,并被加以结构化,那么这个新的体制也就具有了继续存在下去的合法性。宪法代表了建立一套单一的、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元规则”的努力,它可以聚合这些局部体制,为其分派任务,并在中间强制规定一种等级关系。从而也就没有出现对现有秩序提出挑战的力量。
韦伯认为,组织的合法性可以以两个途径来维持。首先是惯例和习惯,其次是法律:“对特定社会团体的偏差行为能做出整体的、具有实际意义的、反对的反应,规则体系也因此得到保障,从这一意义上说,这一规则体系就可以称之为惯例(convention)。当遵守和服从得到维护——通过对偏差行为的肉体和精神惩罚,以强迫人们遵守和服从,并由被赋予了权力来承担这一功能的组织负责实施——时,这一规则就可以称之为法律。”(注:转引自Robert W.Jackman,1993,Power without Force:the Political Capacity of Nation-States,Michigan University Press。)制度格局的巩固体现为体制政治能力的培育与增长。而体制政治能力指的就是国家的法律秩序和规则为人接受和认可的程度。这样韦伯的分析也就与法律秩序和规则如何为人认可和接受紧密相关。制度化对于一个新体制的政治能力来说具有中心地位。制度化是新体制的政治能力的基础。在新兴民主国家中有些国家之所以出现回潮迹象,其中可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实现(或很好地实现)这种制度化,没有很好地对这种制度格局加以巩固。
可以说,精英格局的巩固是制度格局巩固的基础。但制度格局的巩固又会反过来巩固精英的格局。至少可以确保这种精英格局短期内不会出现严重失衡。
3.体制的政策表现。在制度的格局得到巩固之后,这个时候就要看新的体制所表现出来的效率。这种政策表现主要体现在体制的经济方面和政治方面。如果一个新的民主体制能够带来经济的稳定与增长,并且及时有效顺利和平地解决政治危机,那么毫无疑问,这个体制会更为受到公众的欢迎。但民主并不是万能的,它可能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自由与权利,但它不一定能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恐怕更是如此。一个因为精英冲突和政治动荡而刚刚完成政治体制转型的国家,最需要的就是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当然我并不是说,如果新的体制经济政策表现不佳,就会导致新体制的崩溃,而是说,如果有上佳的经济表现与政治表现,公民就会认为这个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而这个体制也就会更受到人们的欢迎。
在刚刚完成体制转型的国家,政府的合法性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政策的效率。政策表现不佳为公民的抗议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借口,也是新体制国家政府危机的引线。但只要实现了制度的巩固,政府政策即使表现不佳(只要它并没有一直持续并不断恶化下去),也不至于对新体制的生存形成根本性的挑战。而对于没有实现体制巩固政策却有上佳表现的国家而言,一旦经济滑坡甚至严重恶化,那么新体制也就岌岌可危了。
4.民主的深化。它指的是民主的正式结构变得更为自由,更负责任,更具有代表性,更加可以进入,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够更加完整有效地得到体现。只要尊重公民身份至上的原则,只要给予公民权利、公正选举和自由结社以最起码的程序保障,所有这些制度都潜在地有可能巩固民主制度。严格说来,民主的巩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实如果从发展的视角来看,民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美国、英国的民主水平并不代表着西方民主发展的终极水平。所以说,对于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尤其是对于刚刚完成体制转型的国家而言,民主的深化是一个持久的任务。
综上所述,精英格局的巩固、制度格局的巩固、政策的良好表现与民主的深化是巩固民主的条件和必经过程。在这四个过程或要素之间具有一种相互的关联。可能各个要素与过程在时间上会有所重合,但对于刚刚完成体制转型的国家来说,实现民主巩固的最佳序列模式是:精英格局的巩固——制度格局的巩固——政策的良好表现——民主的深化。可能在有些国家,它的精英解决问题的次序是一开始即致力于新政府的政策表现即政策的良好表现,然后才是精英格局的巩固、制度格局的巩固与民主的深化,但对于民主体制的巩固来讲,这种序列相比上述最优序列模式,更不具有稳定效应。从排列组合的角度来讲,这四个变量的排列次序有16种,而且可能不同国家事实上所走过的是其中的不同的路线。但从一般意义上说,精英格局的巩固——制度格局的巩固——政策的良好表现——民主的深化这个路线是最好的路线,也是最为可行的路线。
在对民主巩固的研究中,西方学界对于民主巩固的条件进行了各个角度的分析。他们或注重结构主义的分析,或注重精英主义的分析,或注重综合模式的分析,他们提出了各种促成民主巩固的要素。但在他们的分析中,忽略了各种民主巩固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这是以往理论的缺陷所在。本文概括了体制转型国家在民主巩固之前所必经的四个阶段或过程,并据此提出了自己的“精英格局的巩固——制度格局的巩固——政策的良好表现——民主的深化”的序列模式。
当然,任何理论分析模式都需要借助具体的案例分析,更需要实践经验的进一步检验。相比之下,印度的民主在建立之初,在政策表现上并不为人所称道,它的经济水平发展不足,但印度的民主为什么会相对巩固(注:Atul Kohli(ed.),2001,The Success of India's Democrac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要说明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尝试利用这一序列分析模式去对它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与检验。它之所以能够巩固自己的民主制度,我想,这与它所走过的道路肯定有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