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比较:从“本能与习惯”到“交易成本”_制度经济学论文

新旧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比较:从“本能与习惯”到“交易成本”_制度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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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制度经济学派的演变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和密契尔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Institutionalism或the Institutional School),制度主义、老制度主义、旧制度主义或早期制度学派、旧制度学派等都是指这一时期;第二阶段,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末,从凡勃伦和康芒斯到加尔布雷斯之间的一个过渡时期;第三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今,这一阶段最为复杂,中文的名称特别混乱,包括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Neo-institutionalism或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主义、现代制度主义、现代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或后制度经济学)和以科斯、诺斯等为代表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经济学或新古典制度经济学)。广义上,马尔科姆·卢瑟福把从凡勃伦、康芒斯到加尔布雷斯等为止的制度经济学称为“老制度主义”(OIE),把以科斯、诺斯等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称为“新制度主义”(NIE)。①

以上可以看出,特别容易混淆的是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和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相应的中文名称。词义上,Neo和New,都有“新、新近”的涵义。Neo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继承和改进,加尔布雷斯阶段的制度经济学也的确是对老制度学派特别是凡勃伦传统的继承和改进。但New的含义更为广泛,总计达14种以上,其中包含着“全新的、新时期发展的、不同于以前的”等意思。New的这些含义恰好能表达威廉姆森命名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时的初衷,即科斯、德姆塞茨、威廉姆森和诺斯等所进行的是一个新形式的、新时期的、与以往不同的、全新的Institutional Economics。因此,卢瑟福的划分还是很有道理的。这里,我们把从凡勃伦、康芒斯到加尔布雷斯等为止的制度经济学称为“老制度经济学”,把以科斯、诺斯等代表的制度经济学称为“新制度经济学”②。

目前学界对新制度经济学推崇有加,对老制度经济学渐渐忘却,甚至许多学者对其颇有微词,最著名的就是那句“它(老制度经济学)除了一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就只能一把火烧掉的描述性材料外,没有任何东西流传下来”③ 的批评。那么,科斯是依据什么做出此番评价的呢?而情况果真如科斯所言吗?本文对新、老制度经济学这两个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和起点范畴、核心范畴、逻辑主线及理论构件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力图从总体上客观准确地把握两个理论体系,澄清某些偏见,以便更好地领悟二者的精髓。

逻辑起点和起点范畴的比较

凡勃伦开创性地进行了系统的制度分析,奠定了制度学派的基础。虽然老制度经济学家都受到了凡勃伦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他们各自实际的逻辑起点和起点范畴又有所不同。这里,再对凡勃伦、康芒斯和加尔布雷斯三个主要代表人物的实际逻辑起点和起点范畴加以分析。

我们认为,凡勃伦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对“有闲阶级”产生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也就是对“本能”和“习惯”的分析,起点范畴是“本能”和“习惯”。“本能”是从心理学派借鉴过来的,而这儿的“习惯”,是指“非深思熟虑和自我驱使地采用从前行为模式的倾向,是在重复的情境中自保持的和没有思考的行为”④,而非由理性选择导致的那种惯行。按照凡勃伦的理解,既然“习惯”出自人的本能,研究“习惯”就不得不涉及“本能”。凡勃伦在其第一部著作《有闲阶级论》的原序中开篇便说:

本书的主旨在于讨论作为现代生活中一个经济因素的有闲阶级的地位和价值,但要把讨论严格地限制在这样标明的范围以内是办不到的。因此关于制度的起源和演进以及一般不列入经济学范围以内的一些社会生活特征,这里也不得不给以相当的注意。⑤

在《有闲阶级论》的第一章绪言中,在考察了野蛮时代、未开化时代和未开化的较高阶段的风俗、习惯和文化特征后,凡勃伦认为,有闲阶级的产生最初表现在业务分化和生活习惯上,业务分化和生活习惯产生了身份的差别和歧视性乃至阶级区分。因此,凡勃伦把阶级的产生说成是人们生活习惯转变的结果。这里可以看出,凡勃伦通过对“有闲阶级”这种现象的分析,主要阐述了由“本能”和“习惯”所导致的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进而扩展到对现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的分析。凡勃伦的后续著作则主要是对资本主义相关制度的分析。因此,凡勃伦是将“本能”和“习惯”作为其研究制度的起点的。

这里,制度分析不是凡勃伦的逻辑起点,虽然凡勃伦论述了制度的由来、发展和演变,但是制度分析并不只出现和作用于其理论起点上,在他的整个理论体系中都体现出来,贯穿其始终。这一点,我们在老制度经济学派的核心范畴中进一步探讨。

康芒斯在凡勃伦的基础上,对制度的解释进行了新的尝试,其理论的实际逻辑起点是对集体行动的分析,起点范畴也是一对,即“集体行动”和“交易”。他对制度的定义——“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⑥,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康芒斯的制度研究是从放弃正统经济学“理性经济人”假设,也就是考察“集体行动”开始的,因为他认为,正统经济学所假定的理性的个人在竞争的市场中几乎扮演着很机械的角色,他说:

交易是一个经济学、物理学、伦理学、法律学和政治学的相聚之处。一次交易就是一个观察单位,它明确地包含了所有这些方面……在资源有限和充满机械力量的世界上,这样的个人行为同国家的集体行为、政治、工商业、劳动、家庭和其他集体行动也许是适合的,也许是不适合的。⑦

因此,他在《制度经济学》中开门见山地说:

我的观点根据于我参加集体活动的经验,从这些活动中,我在这里得出一种关于集体行动在控制个人方面所起的作用的理论……在这第一章特别是关于意外事故和失业问题的一节中,我要叙述参加集体行动的经过。⑧

而考察“集体行动”,就不得不提到“交易”这个概念。那么,“集体行动”和“交易”有什么联系呢?康芒斯把交易分为“买卖的”、“管理的”和“限额的”三种,而“这三种类型的交易在一起成为经济研究上的一个较大单位……这叫做‘运行中的机构’”⑨,有一些“业务规则”使得这种机构运转不停,也就是经济的运转,而经济运转过程中就会出现集体行动与个人行动的冲突。他同时认为,20世纪是集体行动的时代,社会生活的普遍现象是集体行动而非个人行动。“集体行动的种类和范围甚广,从无组织的习俗到那许多有组织的所谓‘运行中的机构’,例如家庭、公司、控股公司、同业协会、工会、联邦准备银行、‘联合事业的集团’以及国家。大家所共有的原则或多或少是个体行动受集体行动的控制。”⑩ 这样,通过对“集体行动”和“交易”的解释分析,他自然而然地转向秩序、法律等制度范畴。

加尔布雷斯则根据凡勃伦的“技术决定论”,提出了自己独特的“技术发展的必然性”理论。他的理论体系逻辑起点是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分析,起点范畴是技术。20世纪60年代下半期之后,资本主义国家一方面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迅速发展,另一方面,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更加频繁,社会矛盾愈来愈尖锐,改革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但凯恩斯主义仍然忽视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因素,不考虑技术进步对整个制度演化的作用。很明显,这已经不能适应由于科学技术革命产生的新情况,因此加尔布雷斯说,凯恩斯经济学在解释资产阶级社会的根本问题和矛盾方面已经破产,解决不了当代资本主义各种复杂的经济问题,必须在新方法的基础上创立“真正的政治经济学”。但此时,加尔布雷斯更多地谈及当代资本主义的新现象,把技术革命作为研究的起点,提出了新的改良主义的理论。他认为,“在研究复杂的经济变化时,由其内在自发力量推动的技术发展,是全部分析的出发点”(11),也就是说,新技术的利用不只是一个重要的特征,而且是决定所有其他变化性质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研究的出发点。他在《经济学和公共目标》中也强调:“可以用来作为叙述全部发展过程的一个出发点的是技术和它的甚至更加重要的对应者——组织。”(12) 在《新工业国》和《经济学和公共目标》中,加尔布雷斯突出了科学技术革命的作用,论述了所谓的“新社会主义”。从加尔布雷斯的“丰裕社会”、“新工业国”到“新社会主义”,都是以“技术发展的必然性”作为出发点和理论基础的。

新制度经济学有一个相对统一的理论逻辑体系,而其基础是科斯所创立的交易成本理论,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也就是交易成本理论的逻辑起点,即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起点范畴也就是交易成本理论的起点范畴,即“企业”。

其实早在科斯之前,正统经济学就对厂商(企业)进行了分析,但它只分析了厂商与市场及不同厂商之间的关系,是以厂商利润最大化行为分析为基点的。与厂商理论不同,科斯看到了在专业分工基础上普遍存在的市场交易,同时看到了企业的存在或企业内部交易的存在。因此,科斯不仅分析了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分析了企业内部的组织,也就是关于“企业到底是什么”、“企业为什么存在”、“企业规模为什么会变动”等问题,其整个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就在此。科斯从对企业性质的分析,直接引出了“交易成本”的存在,从而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成本”(13) 的假设,进而构建了其核心范畴——“交易成本”。也许有人会说凡勃伦对制度的分析是从“有闲阶级”开始的,如此说来,为什么“有闲阶级”不是老制度经济学的起点,而是“本能”和“习惯”。这里,凡勃伦和科斯在逻辑起点的选择内涵上还是相同的,但二者的起点范畴在逻辑上绝对不同。尽管和凡勃伦注意到“有闲阶级”这一现象一样,科斯注意到了“企业”这个现象,但是凡勃伦只是把“有闲阶级”当成“本能”和“习惯”的一个演化物(或者说是载体)而已,凡勃伦既知道“本能”和“习惯”的存在,又了解“有闲阶级”,因此他借助于“有闲阶级”这一现象来构建他认为的由“本能”和“习惯”所演化出的制度;而科斯不同,他看到“企业”这一现象时,只知道市场和企业中存在着“交易”,并不了解“交易成本”是否存在,而恰恰是通过对企业的考察,科斯进入了对“交易”的分析,从而逻辑上推理出“交易成本”为正的结论,交易成本的大小决定着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这样就进入了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了。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和“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不知不觉地建立起了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框架,而科斯以后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所做的要么是补充和完善交易成本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的领域。因此,凡勃伦理论的起点范畴应该是“本能”和“习惯”,而非“有闲阶级”;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的起点范畴是“企业”,而非“交易”或“交易成本”。

核心范畴的比较

尽管老制度经济学家的实际逻辑起点各不相同,但他们的核心范畴还是基本相同的,即“制度”,只不过他们建立核心范畴的手段不同而已。凡勃伦从本能和习惯入手,结合了心理学派和达尔文进化论,认为制度是人类本能与外在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形成的和广泛存在的思想习惯。康芒斯从交易的角度,认为现实社会中存在着三种交易方式,即买卖性的、管理性的和配额性的。有了交易,便会有冲突,这就必须要建立秩序来协调,也就是由“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制度。加尔布雷斯没有定义过制度的概念,主要是继承了凡勃伦的基本思想。

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指出:

制度必须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为就其性质而言它就是对这类环境引起的刺激发生反应时的一种习惯方式。而这些制度的发展也就是社会的发展。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由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14)

在他看来,本能是天赋的,思想和习惯是逐渐形成的,所以制度的本质是不变的,制度有一个历史进化过程,但改变的只是制度的具体形式。也就是说,制度的形态是相对的,是生存竞争和淘汰适应过程的结果。人类作业的本能和对生产性劳动的歧视性习惯导致了两种制度的产生:一种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或物质生活的工具供给;一种是财产所有权或金钱关系的制度,即技术—礼仪二分法。凡勃伦认为,技术产生了一套特定的产权、社会与经济结构、某些思想习惯,即礼仪;礼仪在它们的发展过程中与人类相结合,而且在一种给定的技术中被放大,因此礼仪也会对技术产生或是阻碍或是促进的冲击作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技术和礼仪的具体形式是“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机器利用”引导出工厂制度、大规模生产、信用制度等一系列与工业革命相关的制度变革,其目的是无限制的商品生产。“企业经营”则通过资本的投资,对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过程进行组织控制,其目的与“机器利用”不同,不是产量最大化,而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凡勃伦在《工程师与价格制度》中认为,现代资本主义基本上是一种价格制度,价格不是生产的问题,而是经营的问题,因而“企业经营”居主导地位,现代资本主义的特征是“企业经营”统治着“机器利用”。

康芒斯的“制度”范畴是通过“交易”和“集体行动”构建的。他认为三种交易构成的经济运转包含着三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即冲突、依存和秩序。在众多社会集团之间广泛存在着利益的冲突,然而冲突的各方又是相互依存的,这种相互冲突和相互依存要得到协调,就需要秩序,即通过集体行动为冲突各方建立一个行动规则,使交易各方处于协调之中。这里,制度很大程度上被视为正式和非正式冲突解决过程的结果,成功的标准在于制度是否产生了解决冲突的“合理价值”或“切合实际的相互关系”。

加尔布雷斯早期受到各派经济学家的影响(包括凡勃伦的影响,但受凯恩斯的影响比较大),采用结构分析方法来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在《美国资本主义:抗衡力量的概念》一书中,他认为美国经济中形成了各种“抗衡力量”,垄断势力受到了“抗衡力量”的抵制,不可能任意地为所欲为。在《丰裕社会》和《新工业国》中,他采取了凡勃伦的手法,即一方面把资本主义制度说成是最好的制度,另一方面也承认这一制度仍然有缺陷,是不完善的,并且对它进行了批评。后期的加尔布雷斯在“抗衡力量”和“二元结构”基础上,主要针对技术革命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技术发展必然性”理论,其理论核心范畴还是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和“交易成本”。“交易”是移植于康芒斯,康芒斯定义了“交易”并扩展了“交易”的类型,但只停留在交易规则的选择,也就是制度及其选择的层面上,并没有扩展到“交易成本”。新制度经济学最早分析的重点是市场制度与企业制度,当然也涉及了其他方面。事实上,制定特定制度或交易规则的成本以及人们在此规则下从事交易活动的成本就构成了“交易成本”。因为任何经济活动都是“交易”,而“交易成本”是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反过来,也就是说“交易”是有代价的,“交易成本”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交易”和“交易成本”本质上虽是两个范畴,但二者有共存性,也就是交易成本由于交易而存在,分析交易成本不可能不分析交易,因此,二者同时成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老制度经济学的“制度”范畴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和“交易成本”范畴对于二者的理论体系来说,逻辑上有一定的共性,但又存在着不同。二者的共性是:都是被用来分析社会现象和经济行为。老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为核心范畴主要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资本主义社会、法律和经济的诸多方面进行分析,比如“有闲阶级”、“机器利用”与“企业经营”、“科学技术”等;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和“交易成本”为核心范畴分析的领域更是广阔,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但“制度”只能是老制度经济学的一个笼统的核心范畴,老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分散的。而“交易”和“交易成本”既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又是新制度经济学庞大理论体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还在于:被抽象的程度不同,应用的社会层面不同。凡勃伦虽然论述了“制度”的起源、演变和发展,但老制度经济学的最终落脚点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如凡勃伦的“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二分法、康芒斯的“20世纪是集体行动的时代”、加尔布雷斯的“抗衡力量”和“新工业国”等,也就是说老制度经济学最终把“制度”这个核心范畴停留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横切面上,具有特殊性。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和“交易成本”并不局限于某种单一的社会,而是适用于历时社会的,也就是说“交易”和“交易成本”这对核心范畴可以分析社会的纵切面,具有一般性。

逻辑主线的比较

老制度经济学的逻辑主线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或简称“制度分析”。要理解这条主线,有必要回顾一下老制度经济学产生的时代背景。老制度主义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一时期美国已完成了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垄断组织完全统治了最重要的工业部门。垄断资本家为了追求高额利润,残酷剥削工人,不断排挤中小资本家,美国成了贫富极为悬殊的国家之一。(15) 一方面,无论是在美国大城市里,还是在广大乡村中,都存在着可怕的失业和贫困现象;另一方面,富翁们游手好闲,成为有闲阶级,却过着空前未有的奢侈生活。因而,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矛盾尖锐化,工人阶级反垄断资本的斗争日益激烈。同时,中小资产阶级也因受垄断组织的压迫、排挤而不满,要求改变这种状况。注重制度分析和强调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美国制度主义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这条主线从此贯穿了老制度学派的始终。

与正统经济学不同,老制度学派并不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天然合理、尽善尽美的制度,而承认它存在着缺陷,并对垄断资本主义的弊端进行了揭露和批判。正如上面讨论过的,凡勃伦从“有闲阶级”存在的原因入手,认为制度的变迁及制度演进决定社会的发展,而社会的发展只有演进,而无突变。在他看来,经济学的任务是研究制度进化的积累过程,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弊端在于其进化积累的制度结构本身,即“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归根结底是社会心理习惯的不同造成的,而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在这种矛盾中演进的。康芒斯受到凡勃伦的影响并有所突破,重视和强调法律制度对社会经济制度的演变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他曾说,制度经济学就是要以集体行动为研究的起点和对象,对现代资本主义做出新的解释。而在他那里,“集体行动”正是“制度”的表现形式。康芒斯还认为,制度是人类社会经济演化的动力,现实的“经济制度”只不过是心理现象的反映和体现,在现代社会中有效的协调方式主要有三种,即经济的、法律的和伦理的调节,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资本主义是法律制度所促成的经济制度进化的结果,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制度,其矛盾就要通过法律调节,以“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在加尔布雷斯看来,制度的演进和权力的转移都与生产要素的更迭有关,而生产要素的更迭归根结底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他把这种情况称之为“技术的命令”。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科学技术革命,产生了“专家组合”掌权的大公司,这就为“计划经济”、“全民福利国家”和“阶级冲突的消除”建立了经济基础。在他看来,经济演进的整个过程和经济生活的一切方面都是由技术的发展决定的。和凡勃伦相比,加尔布雷斯更加紧密地结合资本主义实际问题,更加强调国家调节经济,突出科学技术革命以改良和挽救资本主义。总之,老制度经济学是围绕着“制度分析”展开的,更多的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批评,当然其中也包括对正统经济学的批评。

以上可以看出,“制度分析”是方法意义上的主线,也是思想意义上的主线,而非理论内容上的主线。它是抽象的,是一种思想。在伴随着老制度经济学的发展的同时,它一直都没有脱离凡勃伦的制度演化的思想,尽管这种思想在其中是若隐若现的。可以说,老制度经济学或多或少是以凡勃伦的制度演化思想为指向的。

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主线是“交易成本分析”,换句话说,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都贯穿着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分析是整个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不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研究的具体对象如何、具体角度如何,都是围绕着交易成本分析方法而展开的。例如,关于产权的起源,德姆塞茨、诺斯都是用交易成本来解释的;科斯等对企业与市场的选择及不同产权制度的选择,对特定场合的权、责、利的划分的研究,以交易成本的比较为依据,或者要考虑到交易成本;威廉姆森等对企业制度的纵向考察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横向比较,把交易成本分析作为其分析工具;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对立法过程及法律制度效率的分析,也是建立在交易成本理论这块基石之上的;诺斯等对制度的均衡与变迁、变迁的动力和方式等的研究,都立足于交易成本理论。可以说,有了交易成本分析这条主线,新制度经济学内部的不同流派才有了一个共同的支点或共同的分析工具,从而才成为一个某种意义上的体系。

“交易成本分析”也是方法意义上的主线。因为“交易成本”并非是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虽然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确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交易成本理论,揭示了“交易成本”的内涵、外延、影响交易成本变动的原因以及它和产权安排、资源配置的关系等,但这不表明其他理论的内容本身都是交易成本理论。其他理论是把“交易成本分析”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在不同领域中取得的不同成果或构建的不同理论假说。它们之间的共性就是采用了交易成本分析方法。黄少安曾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笔者注)的不同理论构件因为交易成本分析而一体化,就像一个横向联合而成的企业集团,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内容并不相同,只是采用了同样的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模式,是用相同的生产经营方法生产出不同的产品。(16)

新制度经济学运用“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研究不同对象,每研究一个具体对象就可能构建一个假说,增加一个理论构件,因而理论构件的增加是不受理论内容内在逻辑的限制的,它可以研究不同的制度。事实上,老制度经济学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也是如此,新制度经济学在拓展分析领域方面比老制度经济学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目前的新制度经济学和老制度经济学一样,也是一个开放的、松散的体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些关于老制度经济学没有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的批评就显得有些偏颇了。虽然老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主题多变,但实际上都没有脱离“制度分析”这条逻辑主线。前面对老制度经济学逻辑起点、起点范畴和核心范畴的分析表明:和新制度经济学相似,老制度经济学也是由不同的理论构件组成,围绕着“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这条主线展开的,而制度演化的思想和具体的制度分析方法在其中若隐若现。所以,老制度经济学还是有一套理论体系的,只不过相对松散而已。因此,老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在逻辑主线的构成上有着一致性,而二者逻辑主线的差别在于: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分析”的方法是正统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方法,形式唯一,落在显处;老制度经济学“制度分析”的方法并不是正统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方法,形式多样,时隐时现。二者的差别也就是科斯不认为老制度经济学是“制度经济学”的原因之一。他在说完那句著名的评论后,接着说:

如果说当代制度经济学有一些先辈的话,他们并不是直接走在我们前面的人……能够区分和标志当代制度经济学家的,并不是他们讲制度——美国的制度主义者们当年也讲制度,也不是他们提出了一种新的经济理论——尽管他们以各种方式修正了现行经济理论,而是他们利用正统经济理论来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17)

可见,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否定老制度经济学,主要是因为老制度经济学没有采取正统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方法,而导致这种方法论不同的根源在于各自的基本方法论不同,也就是崇尚的哲学基础不同。因此,客观地讲,科斯因为二者的方法论不同而否定老制度经济学,是难以令人信服的,是存在偏见的,显然犯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错误。克莱因在这一点上的评价就比较客观,他说:

无论老制度经济学家的贡献有多么大,大多数当代经济学家还是对他们了解甚少,科斯的不屑(dismissal)就是很典型的。(18)

这里的“科斯的不屑”就是指那句著名的批评。而那种关于老制度经济学没有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的说法,也只是正统经济学和采用了正统经济学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学的片面之词。当然,我们承认老制度经济学存在着理论分散的情况,但它只是相对的,前面指出,目前的新制度经济学体系也呈现出开放的和分散的特点。

理论体系构件的比较

克莱因(1999)承认老制度经济学家是一个分散、多元的群体,同时也肯定了这个群体的研究工作反映了几个共同主题:(1)关注集体行动,而非个人行动;(2)偏好演化的分析方法,而非机械静止的分析方法;(3)强调经验观察,而非演绎推理。事实上,克莱因所说的共同主题只是方法论意义上的,老制度经济学家们的理论远非如此,它们相互间既独立,又有联系,综合在一起,可以认为是老制度经济学的总体理论构成。

就老制度经济学的总体理论构成而言,除了凡勃伦、康芒斯和加尔布雷斯以外,还应包括密契尔、伯利和米恩斯、缪尔达尔等代表人物的研究领域。凡勃伦着重于从社会心理和习俗角度去分析制度,把制度的发展看作思想习惯演进的结果,也有人称他的理论为“社会心理学派”;康芒斯强调从法律角度研究制度演进,他的理论也被称作“社会法律学派”;密契尔把制度研究与“商业循环”(经济周期)的统计结合起来,论证统计检验是说明制度演进的主要依据,他的研究又被称作制度的“经验统计学派”;伯利和米恩斯则从社会和企业结构角度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问题,把经济制度微观化为企业制度,具体化为权利结构;加尔布雷斯继承了凡勃伦的心理分析,更多地从制度方面或结构方面论证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作用,提出“技术发展必然性”理论和“国家干预论”;缪尔达尔注重制度的动态分析,提出了“循环积累因果联系”理论。总体而言,老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1)凡勃伦的制度演化理论和所谓的“技术决定论”;(2)康芒斯的“法律调和论”;(3)密契尔的“商业循环论”;(4)加尔布雷斯的“抗衡力量”理论、“技术发展必然性”理论和“国家干预论”;(5)缪尔达尔的“循环积累因果联系”理论等。

可见,“(老)制度经济学是一个保护伞,在其下聚集了很多有意义的并且富有创造性的思想。作为一种独立的思潮,这个‘学派’主要由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尖锐批判的研究原则所构成”(19)。它在理论内容方面具有以下特点:(1)与新古典经济学不同,老制度经济学不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天然合理、尽善尽美的制度,承认它存在缺陷;(2)以历史的、心理的和法律的因素来解释制度,把制度看作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3)以相对的和进化的观点,动态地解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演变;(4)极力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强调政府在调节和管理经济中的作用;(5)在后续发展中,发展出各种制度分析方法,包括结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社会文化分析方法等(20)。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有哪些呢?卢瑟福(1999)指出,新制度经济学正在像老制度经济学一样,包括不同的类别:第一类反映在关于产权在促进经济效率中的作用和关于法和经济学之间关系的分析等研究中;第二类则关注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寻租、利益集团、投票规则和宪政经济学的分析;第三类考察组织,其中有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对交易成本在解释企业组织和行为方面的关注;博弈论者分析了其他一些侧面,其中有些人采用博弈论主要是为了给既定制度条件下的行为建模,而另外一些人则更加雄心勃勃地试图用博弈论来解释社会制度本身的演变,诺斯的制度经济史将这些类别结合了起来。新制度经济学还包括奥地利学派和新熊彼特学派用看不见的手或演进术语解释各类制度发展的尝试。德勒巴克和奈(Drobak and Nye,2003)认为,贴上“新制度主义者”标签的学者关注四个领域:交易成本和产权、政治经济学和公共选择、数量经济史、认知和意识形态以及路径依赖的作用。

正如德勒巴克和奈所说,“新制度经济学与其说是一个明确的学派,倒不如说是一个植根于现存经济理论和学说的特定共识集合”(21);也像克莱因所定义的那样,“新制度经济学是为了理解社会、政治和商业生活中的制度而集经济学、法学、组织理论、政治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各学科于一体的企业”(22)。新制度经济学发展之迅速,使它的研究领域从早期的产权和交易成本向委托代理、制度变迁(包括动态博弈制度分析)、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心理学和生物学等多领域拓展,形成了产权经济学、交易成本经济学(包括契约经济学和委托代理理论)、新经济史学、立宪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法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等。这些理论已不能简单地说成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了,它们又独成体系,向下也有各自的理论组成部分,可以称得上是新制度经济学庞大理论体系的主干学科。

事实上,纵观新、老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成,除纯粹的交易成本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独创之外,其他各分支要么是老制度经济学已经研究过的内容,要么是和老制度经济学的内容相近或相似。克莱因曾指出:

像老制度经济学一样,新制度经济学也对支配着每天生活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感兴趣。然而,新制度经济学却避开了老制度学派的整体主义。新制度经济学遵循着严格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当然,新制度经济学也重视像集体文化、组织的行为等社会现象。不过,他们把这些作为有待解释的事物,而并非解释的前提。(23)

从一定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是利用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包括交易成本分析和博弈分析)对老制度经济学的皈依。老制度经济学的凡勃伦传统既集中考察新技术对制度安排的影响,又考察既定社会惯例和既得利益者阻碍这种变迁的方式,这也涉及到了制度变迁和演化。新制度经济学的新经济史学、演化经济学和凡勃伦传统有很深的渊源关系。康芒斯强调交易、产权和组织,关注法律、产权和组织的演变及其对法律和经济权力、经济交易和收入分配的影响等,而他研究的中心内容是冲突解决的司法和政治过程,有些内容是法经济学、立宪经济学中依然在研究的内容。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和企业组织纵向一体化直接源于伯利和米恩斯对现代公司内部结构特征的分析,而产权经济学中的制度安排和资源配置在凡勃伦、康芒斯、伯利和米恩斯的研究中或多或少地有所涉及。但是需要指出,这不是说新制度经济学没有超越老制度经济学,而是说二者有很多相似、相通之处。事实上,后者的研究广度和深度与前者相比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前者的研究工作已经极为细化。

综上所述,新、老制度经济学在逻辑起点和起点范畴、核心范畴、逻辑主线及理论体系构件等方面都各自有一定的特点,更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老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有闲阶级”产生和存在原因的分析,起点范畴是“本能”和“习惯”,核心范畴是“制度”,逻辑主线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起点范畴,“交易”和“交易成本”是其核心范畴,逻辑主线是交易成本分析方法。从理论构件上看,老制度经济学是一个“保护伞”,若一定要找出理论体系核心的话,应该是凡勃伦的“制度演化”思想;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共识集合”,一个“集众多学科于一体的企业”,交易成本理论是其整个理论体系的核心。

从凡勃伦的制度分析的起点——“本能”和“习惯”→技术和礼仪→“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康芒斯的“集体行动”→“交易”→“法律调节”→加尔布雷斯的“丰裕社会”、“新工业国”和“新社会主义”,再到科斯的“企业分析”→“交易成本”→“产权安排”→威廉姆森的“组织纵向一体化”等,直至诺斯的“制度变迁”和近年来的“制度演化博弈”,这条发展路径充分说明了新、老制度经济学的血缘关系,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体上是一脉传承的。

引用克莱因《新制度经济学》一文的最后一句话来结束本文:“这是一个高度多元化的领域,它的许多分支是富有理论洞见的,是和政策相关的,在经验上也是有益的。”(24) 我们补充一句:“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注释:

①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②还需要指出,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和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在中、英文中可以作词义上的区分,但在翻译时,“新”字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替代字,人们已经习惯于称二者为“新制度经济学”。从制度本身的“路径依赖”性出发,在没有明确的收益大于成本的预期下(改变一个和己无关的名词的称谓本身就不会带来什么收益,也不会使自己效用降低),要改变人们的认知习惯是很难的,所以,我们建议把加尔布雷斯阶段的“新制度经济学”中的“新”字上加一对引号,既保留了“新”的形式,又说明它和以科斯和诺斯等为代表的、真正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相比已不再是最新的理论体系了。因此,广义上可分为新、老制度经济学两大体系。狭义上,为了了解制度经济学派的全貌,结合时间段的划分,从方法论入手,可以把制度经济学派分为:老制度学派、“新”老学派过渡期、“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总计四个阶段,同时建议用各阶段的代表人物或各自的基本方法论来甄别。

③(17)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46、347页。

④Hodgson,Geoffrey.The Approach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36( 1) ,March 1998.

⑤(14)凡勃伦:《有闲阶级论》,蔡受百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139页。

⑥⑧⑨⑩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于树生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87、7、86、87页。

⑦转引自晏智杰《西方经济学说史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35页。

(11)加尔布雷斯:《新工业国》,波士顿1971年版,第20页,转引自傅殷才《加尔布雷思》,经济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38页。

(12)加尔布雷斯:《经济学和公共目标》,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4页,转引自傅殷才《加尔布雷思》,经济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39页。

(13)当然,在科斯之前,还没有交易成本这一概念。正统经济学是以“完全理性经济人”和“完全竞争”(充分而对称的信息)等假设来表达“零交易成本”这一假设思想的。

(15)1914年,在美国占全国人口2%的少数富翁,拥有全国60%的财产,而占人口65%的劳动群众,在国家财富总额中仅占有5%。参见傅殷才《加尔布雷思》,经济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17页。

(16)黄少安:《马克思经济学与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比较》,《经济评论》1999年第4期。

(18)(22)(23)(24)Klein,Peter G.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University of Georgia,1999.

(19)小罗伯特·B.埃克伦德、罗伯特·F.赫伯特:《经济理论和方法史》(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68页。

(20)姚开建:《经济学说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7页。

(21)德勒巴克、奈:《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第二辑),张宇燕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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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比较:从“本能与习惯”到“交易成本”_制度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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