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教育推向市场的优势及条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技术教育论文,条件论文,优势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企业改机建制进程的加快,与经济建设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职业技术教育的走向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在此就职业技术教育自身的特点谈一谈其推向市场的优势及条件。
一、基本特点
(一)服务经济的直接性。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技术教育与生产力、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更为直接和密切,具有很强的直接参与经济生活的主动性、能动性。如前所述,职业技术教育是技术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三者的总称。职业技术教育对社会经济的重要贡献就在于通过教育与培训,把以体力劳动和运用经验技能为主的简单劳动力,变成以脑力劳动和运用科技知识为主的复杂劳动力,把可能的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直接的生产力,从而提高劳动力的智能素质,改变劳动力的形态,为经济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增添强大的后劲。另一方面,职业技术教育向市场输入的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也都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的。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结构决定了劳动就业的规模与结构,而劳动就业的规模和结构又制约着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与结构,从而保证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的人才与经济发展需求相吻合,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效益。
(二)培养目标的职业性。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直接从事生产操作或经营管理的专门技术人才。职业技术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就要对其进行未来将要从事的职业的敬业教育,在教学过程中也要进行针对性的教学,大部分毕业生直接就业并要求专业对口,因而绝大多数人都能较快地适应新的职业岗位,并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
(三)教育活动的实践性。职业技术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一大特点是重视生产实践环节,重视实验、实习操作,培养学生较强的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由于科学知识更新的速度日益加快,人们要适应这个社会,就必须不断地再学习,而职业技术教育正是促进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传播、使用、扩散乃至创新的重要途径。为适应这一需要,对学生进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关键,因此,职业技术教育必须突出和强化学生将专业理论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的能力,积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适应能力。
(四)社会联系的广泛性。职业技术教育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和各具体工作岗位,社会联系极其广泛。无论哪个部门或行业,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需要高素质的员工。现代企业面临着高科技信息时代的挑战,面临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与完善,要在市场竞争中永居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开拓新的业务,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这一切均有赖于就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因此,职业技术教育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发展起来。
(五)形式手段的多样性。职业技术教育形式灵活多样,既有职前准备教育,又有职后进修或转业培训;既有正规学历教育,又有非学历短期培训;既有职业学校教育,又有企业岗位培训和职教中心的教育培训。丰富多样、灵活变通的教育形式不仅扩大了社会受教育面,满足了不同层次社会成员的多方面需求,而且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职业技术教育也增强了自身的生命力与竞争力,显示出它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
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特点决定了其与市场之间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职业技术教育走向市场有其独特的优势。
二、推向市场的条件
(一)内部条件。职业技术学校要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就必须具备独立自主的办学权,成为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办学实体,这是职业技术教育走向市场的重要前提。具体体现如下:
1.职业技术学校享有生产经营权。生产经营权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一项最基本权利。职业技术学校要根据国家宏观计划指导和市场实际需求,自主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生产产品并为社会提供服务。职业技术学校兼有人才再生产流程中的人才生产环节与经营管理两项职能,因此有权自己确定人才培养发展模式;制定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和招生计划;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这是职业技术学校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增强“造血功能”的需要。
2.职业技术学校享有产品、劳务定价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独揽了职业技术学校从招生到分配的一切事务,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无偿地交给用人单位使用,学校完全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庸,游离于社会供求关系之外。而市场经济则要求各类产品和生产要素都必须进入市场,由市场按照价格规律进行配置,学校作为市场交换中的一个主体,必然享有对自己的产品和劳务定价的权利,即享有确定工资、学费和本校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它物质产品价格的权利。
3.职业技术学校享有聘任和解聘权。教职工的素质是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关键,其积极性的发挥,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动力。因此,职业技术学校作为独立自主的办学实体,应当享有对教职员工的聘任和解聘权。可以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聘任富有智慧、胆识、魄力和才干的能人贤士为校长,再由校长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主决定聘任教师的条件、数量和方式。通过这种公开考核、择优上岗的形式,实现从决策层、执行层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合理组合;通过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决定聘任、解聘或续聘,从而从制度上保证整个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水平。
4.职业技术学校享有联营、兼并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有市场就有竞争,竞争又必然导致联营和兼并。对于职业技术学校来说,它既是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竞争的重要手段,也是竞争的结果。职业技术学校享有联营、兼并权,彼此根据有关法规和自愿原则重新分化组合,形成具有规模效益和集团优势的“联合舰队”,对于实现人才存量和物资资源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以及加快市场急需人才的培养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5.职业技术学校享有拒绝摊派权。某些部门和行业向学校硬行摊派人才培养指标,干涉学校内部教学和管理工作,这是我国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其病根就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指令严重侵犯了学校的生产经营权,大大损害了学校的活力。今后,学校除了承担依据有关法规由政府指定的人才培养任务之外,有权拒绝各种摊派。
(二)外部条件。要切实保证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自主、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必须具备良好的外部运作环境。
首先,要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变对学校的直接行政干预为间接宏观调控,真正把学校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把人、财、物和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利还给学校,减轻学校的行政负担,使之轻装上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早成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办学实体和经营实体。
其次,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职业技术学校与市场的关系,犹如鱼和水的关系,没有水,鱼就活不了。同样道理,没有发育完善、运作良好的市场体系,职业技术学校也不可能发展。目前,我国各类市场发展很快,可其中一些生产要素市场,如劳动力市场、资金市场虽然已起步,但还很不成熟,缺少必要的法律规范。因此,当前的迫切任务是积极分析影响市场发育的因素,破除一切阻碍市场体系形成的障碍,积极发展功能健全的市场体系。
此 外,还需建立法律保障。没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国家的宏观调控就会有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有可能变成长官意志和瞎指挥;另一方面,市场竞争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侵权行为因缺乏法律依据和调节途径而得不到解决,从而造成市场的无序。因此,国家必须尽快健全有关法规,并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做好各方面的宣传、监督工作,明确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学校、企业和其它社会机构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确保每一利益主体都是责权利三者的统一,从而为职业技术教育推向市场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