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民主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然成为包括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或政治哲学、社会伦理学在内的多门人文社会科学的探究课题。本文试图从经济伦理的角度对这一课题作出初步的尝试性分析。
一
市场为现代经济生活提供了广阔的游戏场所,但确保市场游戏得以正常而持久进行的则是市场的经济规则。因此,市场经济被公认为是一种理性化、规范化或制度化的经济,一种有规则的经济游戏。
基于这一理由,人们通常相信,市场经济必然要求以政治民主作为其社会政治条件或“支撑系统”之一种,而政治民主也必定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这几乎已成为现代社会理论和政治哲学中的一个获得普遍认可的基本命题。为了讨论的方便和清晰起见,让我们把这一命题分解为三个方面:(1)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否相容,如何相容。(2)如果对(1)的解答是肯定的或基本肯定的,那么, 两者间的相容性程度究竟如何。(3)最后, 鉴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证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模式具有多样性或多种发展的可能,那么,这些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和民主政治模式是如何形成的,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甚至异质性究竟何在,如何看待其发展前景。
先讨论第一个方面。所谓市场经济,最简明地说是一种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或基本方式来发展国民经济的现代经济体系。其根本特征是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来调节和分配社会生产要素,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早期西方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本前提的,但进至20世纪中叶以后,即使在西方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也发生较大变化,出现了生产资料部分国有的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国家对诸如铁路交通、邮电通讯、部分矿物资源以及重要的国民经济产业等实行政府控制或国家经营。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逐渐接受并实行市场经济;至90年代初,中国以宪法形式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法性地位。显然,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形式和基本调节方式,不能把它狭隘地理解为、甚至化约为一种经济所有制形式。同时,也不应把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市场经济夸大或等于社会基本制度,因为后者的概念内涵至少还包括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文化体制等内容。
基于这一理解,我们也就不难看出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差别所在。民主政治或政治民主制,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政治制度形式。依当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和政治学家卡尔·科恩的看法,民主的本义是“民治”,类似于前美国总统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但究竟什么是“民治”?“民治”等于人民自己统治(管理)自己吗?所谓“人民自治”本身是一个模糊的、有待澄清的概念。因为事实上,“人民自治”是相对的。一方面,人民群体中必有一部分是统治者或管理者,另一部分则是被统治者或被管理者。“人民”不可能同时都成为“治者”。另一方面,统治者或管理者与被统治者或被管理者是相互的、互为存在条件的,没有统治者就无所谓被统治者,反之亦然。因此,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一般地或抽象地谈论“人民自治”没有实际意义。
基于这一考虑,科恩认为,应对民主做进一步的界定和解释,把它具体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政治制度。在此意义上,“民主是一种人民自治的制度”或“一种社会管理体制”。该制度的社会政治本质是,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社会生活的管理,包括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社会基本政治原则的制定、社会决策和管理等等。因此,民主的完整定义应该是:“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社会成员的决策”。科恩的这一定义仍然是普遍意义上的社会民主,包括社会公共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民主体制。就我们所言的政治民主或民主政治而言,则主要是指社会政治生活的管理体制,即社会政治制度的平等参与、公共决策、共同负责,对包括国家宪法和其它基本法制体系、政府行为、社会公共政治策略等在内的社会政治问题的平等参与、平等讨论、共同决策和共同负责,它构成社会政治生活领域最基本而广泛的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之平衡体系。这其中,平等参与构成了社会政治民主的“关键”因素。
由此可见,所谓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的关系问题,只不过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与政治之关系的具体化。其一,它不是一般地从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上来理解经济与政治,而是从社会制度或体制的特殊层面,来理解作为现代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其二,由于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均是极富“现代性”意义的概念,因此,对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或解释,也是且必须是在现代社会的特殊背景下来进行的。
当我们提出现代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否相容这一问题时,我们考虑的实际上不只是一种关系的事实性解释,更重要的是一种关系的价值判断,即它们作为“现代性”基本元素的相互作用及其现代社会意义。然而,长期以来,人们总习惯于对两者只作事实性的解释,更具体地说,是把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当做互为条件的两种社会事实来了解,而不是或者没有能够对两者关系的内涵作价值学的探究,因而忽略了它们相互涵盖的价值意义,即市场经济本身对平等参与的制度化要求所内涵的社会民主化意义,和民主政治本身保障个人与社会之经济自由(权利)的实质性价值意义。
依据对“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两个概念的分析和了解,我们可以得知,在一般意义上,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是相容的,这种相容性一是表现在价值共享的内在方面,二是表现在互为必要条件的外在方面。
扼要地说,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共享的价值,就是以人的自由和平等为核心理念的现代人道主义价值。作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首先要求每一个进入市场并参与市场经济生活的人,都必须具有独立自由的人身资格。因此,自由即是市场经济对所有经济行为主体的基本资格要求,也是其内在经济要求所体现的基本价值意义。尽管如前所述,市场经济所要求或给人们带来的自由主要是经济主体性的、人身的,而非直接政治意义上的或道德人格尊严上的,但个人的人身自由毕竟是其政治自由和道德自由的基础;用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来说,人的“经济解放”是其政治解放和社会全面解放的前提。如果说,民主政治的根本意义在于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而这种参与能力首先是社会公民的自由选择能力的话,那么,市场经济对人身独立和自由的这种内在的基本要求本身,便与民主政治具有相互一致的价值意义,两者在价值取向上是相容的、共通的。差异只在于,市场经济直接要求的个人自由还不及民主政治所直接要求的个人自由那样全面和彻底。
与此相关,市场经济本身所要求的平等交易原则,与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政治平等原则也是相容的。虽然市场经济的平等要求只是一种经济平等,但它却是人类平等的基础。缺少经济平等的基础,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平等就很难实现;即便暂时出现,也难以长久维持。需要在此强调的是,所谓经济平等不能简单化地理解为利益分配的平均主义,甚至也不应简单地归诸经济所有制上的平均公有。经济平等与政治平等的共同本质是公平、正义,即权利与义务分配的公平对等。而经济平均主义只强调权利分配的均等,却没有考虑权利分配与义务分配的公平对等,它常常造成懒汉与勤劳者利益均沾的不正义结果,造成出力者不得利、不出力者也能得利的不合理现象。这种割裂权利分享与义务承诺相互对应之基本联系的做法,不仅会最终导致人类社会经济的无效率,而且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经济平等——即责、权、利相互对应统一——的原则背道而驰。这一解释也同样适用于政治平等。事实上,政治平等的实质并不在于所谓“一人一票”的权利分配形式,而在于它对每个公民一视同仁的尊重,和对每个公民享受权利与承担相应义务的普遍要求。所以,现代政治平等既与种族主义、性别歧视、门第等级观念等格格不入,也与那种片面的个人自我权利论(只强调个人自我的权利申认)或抽象的社会道义论(只强调公民对社会义务的消极承担)格格不入。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经济平等与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政治平等共享一致的价值本质,这就是所谓的公平、正义,即: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分配和分享。
此外,作为现代社会的制度化形式,市场经济与政治民主也具有相容和相通的性质。如果说,自由和平等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所共享的基本价值理念,那么,建立公平合作和平等参与的社会基本制度体系,则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所共同追求的社会体制化目标。如果说,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使现代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实现有了现实的物质基础和政治保障,那么,它们的制度化则为确保个人自由和平等权利提供了社会制度保障。无论是经济上的自由和平等,还是政治上的自由和平等,其关键都在于公平参与和公平承担,或自由地参与市场的平等竞争,或自由地参与社会政治事务的决策管理:前者被赋予经济自律的意义,后者则被视为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自律,它们共同构成现代社会民主的精义,也是现代社会里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化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又在于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制度和民主政治制度,也就是建立使市场参与者和社会公民能够展开公平的自由竞争、平等参与并共同承担责任的社会机制。就这种基本制度化目标及其实现该目标的社会机制而言,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相通的。
二
然而,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上述相容性或相通性是通常解释意义上的,而且它们的相容程度也是有限制的。这就是我们要谈的第二个问题,即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相容性程度问题。
我们还是从内在价值维度与外在条件的相互性两个方面来探讨这一问题。
从内在价值维度上看,虽然我们可以确认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共享着自由、平等、正义的基本价值,但是,这并不是说它们是在相同的程度和意义上共享这些基本价值的。通常看来,市场经济对个人自由和人际平等的内在要求,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经验上,都要比民主政治的类似要求低,范围也更狭窄些。要证明这一点,也许只需指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和证据就足够了。第一,市场经济对人的自由要求首先是且基本上只是个人的人身自由,而诸如人格自由、政治自由等广泛的社会自由(权)虽然肯定有益于市场经济的社会运作,并可能为它提供社会政治、道德和文化等非经济方面的资源与支持,但并不是充分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就平等的价值而言,这一解释也同样有效。与之相比,民主政治的自由平等要求则要高得多、广泛得多。经济上的自由和平等显然是实现政治自由和平等的物质基础,没有前者,后者就无从谈起。但这一断言却不能反过来推理。易言之,有了经济上的自由和平等,并不必然带来或保证有政治上的自由和平等。
第二,更重要的是,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在上述基本价值维度上不仅存在着同质相容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异质相斥的一面。我们可以通过现代西方新自由主义阵营内部有关公平分配原则的不同理解和争论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譬如说,诺齐克与罗尔斯之争。较为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如洛克、诺齐克等人)认为,财产和财富所有权是人权的根本内容,基于“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根本原则,任何限制个人自由竞争和经济利益的社会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都不可能是真正正义的,也难以获得足够充分的理论辩护和证明。在这里,经济自由被看成是高于一切的价值,而经济平等则被理解为市场经济法则面前的平等。这样一来,由于人们参与经济自由竞争的原初起点的不平等,必然导致实际结果的不平等。且这种不平等的结果有可能是无限制的、积累性的。在此情况下,所谓社会公平和民主政治就会由于无法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在最起码程度上的经济平等而失去最基本的必要条件,最终成为一句空话。因为西方新老自由主义经济学和政治学所奉行的,是所谓“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民主原则,而非像达尔等民主思想家所坚持的“以社会(力量)制约权力”的综合平衡原则。所以,一旦经济力量成为一种政治权力(这是经常性的社会事实,如竞选捐款或集资、选票买卖、权钱交易等等),经济自由所导致的结果就不仅是实质意义上的经济不平等,而且还可能是寡头政治或集团专制政治。这种可能的后果本身正是对自由信念和公平理想的否定。正是基于这种担心,罗尔斯才坚持主张对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做必要的社会限制,并把个人的经济权利纳入到个人的基本政治权利的“目录”之中。这实际上也就是为了保障人们的政治自由和平等。更一般地说,为了保障自由社会的民主公平性质,而要求限制个人的某些经济自由,在某种程度上强制性地实行社会经济平等,如罗尔斯的“惠顾少数最不利者”的差异原则。这种争执本身表明了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在其核心价值层面所可能存在的内在紧张与冲突,因而也表明了两者间的相容性只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从两者间互为必要条件的外在事实性方面来看,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相容性程度也是有限制的、相对而言的。西方一些较为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相信,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有一种相互蕴涵的逻辑关系,两者间互为充分必要条件和前提。如果仅仅从两者间的一致性方面来考虑,这种确信或许是有理由的。但是,它不是一个全称命题,原因在于:(1)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民主政治”, 都只是相对性的概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既不可能存在纯粹的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存在一种单一的市场经济模式。这就是说,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现代经济调节方式和经济制度,其内容受到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甚至是地缘条件的限制。同理,民主政治也不可能只有某种绝对惟一的社会模式。(2 )当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出现我们前面所讨论过的那种内在的紧张或冲突趋向时,两者的关系就不是一种肯定的相互蕴涵的关系,而毋宁说是一种相互排斥的悖离的关系。(3)即使我们撇开(1)和(2 )方面的限制不谈,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蕴涵关系,也不是一种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等特殊条件的限制,一种自由的市场经济模式并不必然成为一种充分的民主政治的全部原因,甚至是根本原因,至少在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是如此。
三
至此,我们实际上已经涉入开篇所规定的第三个方面的问题:在一种文化多元论的条件下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本身是多元的,它们都有着多种可能的选择模式和表现方式,因而可以说在现代人类世界,可以存在或业已存在多种不尽相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和民主政治模式,任何强求一律的企图都是很危险的,既不可能成功,也不一定符合真正的人类民主理念。科斯洛夫斯基在谈到市场与民主的关系时,曾经洞察到两者之间具有一种共同的主体动机因素,即:“市场和民主二者都要求按照个体的偏好来做出决定”。“个人偏好”是一种主观性极强的概念,基本上属于道德心理学研究的范畴。仅仅依赖于这种心理学证明,来解释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不够的。但作为一种可以获得经验事实支持的证据,个人偏好及其由此可能作出的选择,肯定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选择与决策过程,甚至成为两者多元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于社会化的经济模式和政治模式的制度化选择,不仅受每一个人特殊的主观偏好的影响,而且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受到其所生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条件的深远影响。尽管从某种终极的意义上说,这些“外在性”条件的影响,并不至于使人们永远拒绝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这类已被证明是较为先进文明或较为合理有效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生活之调节方式或制度组织形式,但却会使他们依据自身的社会文化条件和历史可能性,来创造性地选择、改造甚至重构他们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更为合理的市场经济类型和民主政治类型,并因而形成他们独特的经济生活传统和政治民主传统,也就是他们独特的社会现代性理解和观念。
事实上,在近三百年人类现代化历程中,已经出现了不只一种市场经济模式和民主政治模式,甚至于在西方世界内部也是如此。人们耳熟能详的所谓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所谓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模式与国家(政府)干预式的市场经济模式,以及“新古典主义”理论中的所谓“普遍均衡的机械论模型”与奥地利学派的“行为间模型”等等,都是显证,更不用说所谓“西方资本主义”与“东方资本主义”和所谓“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差异竞争了。这种多样或多元的情形,同样也存在于现代民主政治模式的选择与创制实践中。早在“冷战”时期,前南斯拉夫就曾经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工人自治”的社会管理模式,虽然它并没有完全改变当时政治权力的上层结构(无产阶级或工人阶级政党统治之权力结构),但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突破当时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并打破了领袖权威主义的政治模式,极大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发展进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内部,所谓“民主政治”的模式也不是千篇一律的,前文所引述的达尔教授所说的“麦迪逊式民主”与“平民主义民主”以及“多元民主”的重要主张,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的总体格局已经脱出两极对峙的紧张图式,人类历史已经进入一个由“全球化”或者说“全球经济一体化”所主导的新时期。在此情形下,人类关于其生活世界图景的想象极容易落入一种新的两极化的紧张之中,这就是我所谓的单极普世化与多元特域化的冲突,即:以普遍理性主义形式所表达的全球价值一元论,和以特殊文化传统叙事所申认的文化价值多元论之间的冲突。
在此宏观背景下,再来考察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相互关系,我们发现,一种新的思维困境已不可避免:作为一种先进的现代经济制度或经济模式,市场经济正借助于“全球化”或“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力量而风靡世界,似乎表现出无法抗拒的强劲趋势。如果我们坚守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间具有其价值取向之相容性和一致性的立场,则民主政治模式的全球化甚或“全球政治一体化”就将成为一个不容置疑的必然性结论。这似乎印证了近年来某些西方大国的政治实践逻辑和思维定式。的确,它们在大肆输出其市场经济模式的同时,也在以各种方式输出其民主政治模式。但是,我们已经论证,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之相容性是有限制的,且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民主政治,都存在着多种可能的模式和选择前景。如果这一论证是有效的,那么,西方的或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模式和民主政治模式,就不应成为惟一可行的选择,其它类型或形式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也是可能的、合理的。因此,一种可以初步预期的前景是,经济的全球一体化与文化价值的多元化将同时并存,人类社会的多元化将成为21世纪的政治经济前景。这种预期的基本依据是,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并不意味着经济制度或体制选择方式的趋同,更不意味着人类社会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的趋同,毋宁说它仅仅意味着,随着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和密切,以及在许多技术合理价值方面的共享程度日益提高(如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相互依赖、市场依赖程度的扩大与共同参与程度的加深,等等),全球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将表现出空前密切的相互性、更高程度的依存性和更深刻的内在关联性或互动性。
(原载《哲学研究》杂志。)
标签:市场经济论文; 政治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市场经济地位论文; 经济论文; 社会公平论文; 自由市场经济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 公平原则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