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考试的前瞻问题——上海高考、中考问题调查研究报告之四(摘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调查研究论文,上海论文,之四论文,中考论文,摘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在调查中常常可以听到这样一种观点:应当用终身教育的观点关注人的发展,并以此来处理学历教育与考生之间的供求关系。一些持这种观点的人建议,“兴办学制灵活的社区学院”,“允许考生回到社会上”(脱离原就读学校,独立地准备再考试或去就业)。这样,就需要我们探讨一下改革后的升学考试应当是个什么样,即升学考试的前瞻问题。
1.与终身教育相匹配的考试
升学考试问题,并不仅仅与“小考”(小学升初中现改为通过毕业考试即可就近升学)、“中考”和“高考”有关。升学与就业,连续就读与间断的续读、复读,普通教育与成教、职教的学历衔接等问题都是与考试密切关联着的。因此,不少人呼吁建立与终身教育体系相匹配的考试制度。
一种观点认为,“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象能够长期存在,自有其“合理”的理由。有些教师和学者认为,被认为“应试”要求掌握的那些知识,并不就是脱离社会和人的发展的“死记硬背”的东西。虽然考取大学的是一小部分人,但从初中到高中大多数“陪读”的人得到的绝不仅仅是失败,而更多的是“文明素养”所必须包括的“系统文化知识”的提高。
“一些家长、学生和教育界人士认为,现在读高中不仅仅是为了升大学”,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了打好基础,适应今后的发展”。(五十四中学,1997;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1998)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我国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升学考试制度应该对就读时间和教育类别具有“沟通的功能”,以适应最终建立的终身教育体系。
搞考试改革,应该实行考试社会化,像“托福”那样两年有效;应当把招生自主权下放给学校,允许学校一年四季招生,并实行学分制。总之,应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渐建立终身教育体制。(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1998;延安中学,1997)
持这种观点的人设想,将考试常设,让考试社会化、证书化,使考试为教育服务,而不是由“一考定终身”,使考试制约了教育。如果能这样,那么与终身教育体系相匹配的考试制度就有可能建立起来,或者说这种升学或学历考试将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立起来。
考试的问题光从考试本身讲是不行的,从考试单方面搞是不能突破的。要真正对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就要研究终身教育体系的问题。现在的考试是一次性的,这就有弊病。教育制度应该搞活。比方说,学生可以学到一半停下来,去就业或做其他什么事,然后接着学。总之,考试改革要从终身教育的角度去考虑。(金一鸣,1997)
要解决好从初中到高中的分流问题,就要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而要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就要研究证书转换和衔接的问题。有不少国家较好地解决了有关社会、事业、企业之间的证书等同问题(也称“无间隙问题”)。这实际就是解决了考试证书等值转换的问题。(华东师大考试学术会议,1997)
2.适应考试社会化的招生制度
近几年已经实现了“报名、查分社会化”,并有可能出现“学校公布科目、考生选择科目”的方式,从而使“升学考试社会化”成为热点问题。这与早已提出的“招生自主”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招生法人、考试命题权、招生监督、学校声誉(办学质量)等考试要素如何适应市场,依法竞争,被认为是考试改革“终极性目标”的问题。
目前,“查分社会化”(通过信函或电话查询)的用意是为了保护个人的隐私,制止学校对考分进行“攀比”、“排序”,淡化应试竞争(实际上这是做不到的)。然而,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社会化的目的恰恰是要告之于众,晓之于天下。尽管如此,现在这种社会化有助于考生与原就读学校脱离,将可能导致真正的考试社会化。
一些人士把其他升学或学历考试,例如成人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与基础教育的中考及高考作比较,发现前者的考试气氛之所以不那么紧张,一方面是因为这些考生无论是应届还是历届,是连续还是断续(例如考研究生往往是职后两年再考),他们的身子都是自由的,并不与原就读学校绑在一起;另一方面,尽管考试制度是统一的,但是考试科目与考生的选择之间具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而自由的考生、自由的空间、自由的选择(责任归属),是有社会化含义的。
考试社会化,反对“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压到考试上”,而是采取“双向选择”、“公开招生”的方式,以期教育不再紧紧地依附于考试,考试也不再被考生穷追不舍,最终使学校教育、考试、考生这三者“脱离”开来,各自都有自由。
其实,这种社会化已实实在在地指向了考试中的市场因素。众所周知,市场的本质体现在现实供需关系中的选择。当考试赞许选择的时候,适应市场需要的考试和教育就会充分发展起来,而以往考试的“按计划筛选”职能就会弱化,并且具有该“计划”职能的考试行政机构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于是,招生法人、考试主持人、命题权、录取权、监督权等一系列主体和权力都会随之改变。
考试作为教育供需关系的调节器,应该倾向于依靠行政调控,还是应该倾向于依靠市场调节呢?
必须要对高考制度进行改革,要建立考试服务中心,将其作为面向全体高中生的社会机构接受考生的报名;考生可以直接到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就如现在参加自学考试和各种等级考试一样,实现考生与就读学校的分离。(唐安国,1997)
被调查者普遍认为,一旦顺着“考试要适应市场”这个思路去考虑问题,那么所涉及的就不仅仅是招生录取权的问题,而且将涉及考试的职能和考试机构性质的变革。
为什么前几年大谈招生自主权,这几年却摇摆不定呢?问题是改革的终极目标不明确。我们应当明确高考改革的长远规划目标,即让高校面向市场自主招生,考生自主选择,中学与高考脱钩;统一综合考试,给考生多次机会;做到宽进严出、宽进宽出、严进严出并举;考试院的功能要社会化,学校可以委托考试院组织考试,也可以自主进行考试。作为专业的考试机构,考试院可以提供中介服务,政府部门只作宏观的间接调控。(华东师大考试学术会议,1997)
3.社区学院制的考试
发展社区学院在上海已成为普遍的看法。一些研究者指出:在“普通高中热”和“正规大学热”中,考生中“只求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文凭”(包括高职文凭)的学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同时,在上海处于劣势的高中阶段的职教三校,也愿意经过提高、“改组和改制”变为某种具有“正规大专”性质的高等学校。因此,一种允许初中毕业生“免试直升大专”的“学院”制的设想,受到了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理论工作者的重视。这样,就有了关于社区学院的考试问题。
所谓社区学院,在本报告调查中是指“三流大学”、“分数线较低的大专”(包括层次较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总之是相当于现在招生中“第三批、第四批录取的那些大专学校”。建立社区学院的设想实际上与《面前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对既有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进行改革、改组和改制,并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中专改办(简称‘三改一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及在“部分本科院校内可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精神是一致的。
一些职教三校尤其是办得比较好的中专,希望在“条块统一”的行政思路下,把职教三校“改造成五年一贯制,即进来时具有初中学历、毕业时具有相当于大专或高职专科的学历”这样的学院制。在“这五年中,还可以分为两年与三年两段,学生可分别获得中专与大专学历”。(邮电中专,1997)
这种设想,恰巧与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和一些理论工作者的提议是一致的。例如,在上海市卢湾区教育局于1997年召开的中考改革研讨会上,本课题组成员唐安国、葛大汇和一些行政人员提出了“五年制学院”式的高等学校模式。虽然提出这个模式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中考中“普高热”的问题,但它的根本思路是要解决考试竞争中“教育供需”矛盾,所以它涉及了教育结构与学制的问题。
这种社区学院式的学院,尽管它必然含有职业的成分,但是我们并不一定在名称上冠以“职业学校”的名字(就像上海徐汇区的“光启学院”、普陀区的“华夏学院”,它们是受老百姓欢迎的)。(华东师大考试学术会议,1997)在形式上,它们是二级学院、大专学历,满足了部分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在内容上,它们含有相对广阔厚实的基础文化底子,又有专业或职业技能。
这是升学考试中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系统配套工程”的改革。在理论上,它与目前一些高教改革模式不谋而合。例如,在陈永明教授提出的“抓住两头,放开中间”的上海教育发展策略中,“放开中间”就是“在后期中等教育(与高中相当)通往高等教育阶段开辟三条通道:严进严出主要进重点大学,宽进严出主要进专科的高职,宽进宽出主要进相当于美国的社区学院”。(陈永明,1997)另外,一些高等学校提出“强两端、削中腹”,“把University和College区别开来,分类发展”的概念,也有这个意思。(华东师大会议,1999)
4.让考生自由选择的考试
对于高考、中考社会化,有些人士还提出了一种设想:在高中基础教育之后至高等教育之前,设立“一年预科”的中间环节。在这一年中,学生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这样,高校就能更妥当地选拔新生,并因此有可能形成不同学制和不同类型学校相互沟通的、富有弹性的多种招生考试方式,真正实现“双向选择”。然而,要实现这个设想是要转变观念的。
众所周知,每年中考和高中会考之前,我们已经预先计划好合格率、优秀率是多少,并决定考试的难度,因为“我们一定要保障百分之多少多少的人进什么什么学校或有其他什么出路”。(上海市教委,1997)
同样的做法,过去也曾发生在对待高等教育后大学生的就业分配问题上。
在入学高峰和就学、就业高峰问题上,学校负不了责,政府也不放心,政府最强调安定。但是,现在观念开始改变了。原来的大学生在就业上一有问题,就认为是政府的责任,学生就闹;现在,则把大学生就业看做是学生自己的事,并且在这点上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接受。然而在招生问题上,政府仍然不放心,似乎高校要是低一分录取,就是走后门,就会影响社会安定。(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1998)
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接受终身教育的观念,能够从前面陈述的考试社会化的角度看问题,那么义务教育后的学历教育或职业教育就应该是真正的社会问题,属于个人的选择问题,而不是强制性的或者政府责任的问题。换言之,初中后的学生在接受了国家义务教育之后,应该直接面对市场,面对社会提供的就学机会和就业机会,并对自己负责(当然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观调节)。总之,应当把属于社会问题的升学考试再还给社会。
一些人士将升学考试与社会化的市场就业相类比,并且从五六十年代的做法中得到启示。他们认为,初中毕业后和高中毕业后,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人(责任主体),“允许他们在社会上荡一段时间”,是一种改变考试现状的很好的策略。
我们现在是穷国办大教育,东西部经济文化差异很大,学生的差异也很大,所以考试制度上搞一刀切不好。其实“文革”以前的考试就是比较社会化的?鼓励学生考大学,他们想考几次、几年都可以。考大学当然主要是提高文化层次、学历层次,专业对口不对口的问题并不要紧。高中考不上,大学考不上或者找不到工作,那是很正常的事。参加夜校、补习班,复习一年后再考,是“文革”前常有的事。总之,我们不能代替老百姓思考,应让他们自己去选择。(延安中学等,1997)
高中后与读大学之间最好允许有一个“预科一年”,而预科教育可以社会化、市场化。有志者通过预科或复习再去考,如有感到自己不行的也可选择就业。(五十四中学,1998)
这个“荡在社会上”的策略,显然会对考试的应试行为和学校的招生制度产生深刻的影响。
面对与就业同样性质的社会化考试,学生作为一个“自由的应试者”不再是一个属于某某区、某某学校的学生。学生只有在有了独立的经验、有了对自己的学业能力和兴趣志向的真正认识之后,才有可能作出对自己真正负责的选择。而现在的考生对自己还缺乏深入、全面的认识。(华东师大学术会议,1997)
如果大学或高中阶段的学校能向任何年龄的“历届生”敞开大门,并常年设立多次考试(美国的SAT、ACT常年设五次考试),那么我们现有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的方式就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全文完)
葛大汇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