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形态的划分的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形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发展形态应如何划分?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中最为折磨人的问题,也是历史发展的现实向我们提出的最为紧迫的课题。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对此虽作了一些有价值的探讨,提出了不少有启发性的见解,但在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上尚需作进一步的深层思考。
一
唯物史观既是关于社会一般规律的观点,也是关于历史一般规律的观点。它既要研究社会的横断面,同时还必须把握历史发展的纵线条。因此,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毕生关注并进行过不懈探讨的重大课题。
然而,对马克思有关社会形态划分的理论,我国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就“世界历史而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表现为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五种形态的依次更替。”①有人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有三个大的阶段,原生的社会形态,次生的社会形态,原生的社会形态在新的基础上的复归”,即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三种社会形态。并认为只有这种划分图式才“真正科学地全面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②也有同志主张应根据个人与共同体的相互关系,个别劳动与社会总劳动的关系排列社会形态依次递进的顺序,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严格地按照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时间经济诸形态依次更替与演进的。不管各民族的具体情况的差别有多么大,都必须合乎规律性的经过上述三个阶段。③也有人认为,社会发展是两重奏,社会形态具有双重构造的性质,是社会的经济形态与社会的技术形态的统一。从前者的角度出发则可把社会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从后者出发则可分为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④值得玩味地是,持上述几种观点者都声称自己的划分是唯一正确划分,并且每一种观点又都能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引证一些论述来使自己的观点得到支持。
笔者认为,上述几种观点中的每一种观点,都既具有合理性,又具有片面性。上述几种关于社会形态的演进图式之所以能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找到理论根据,这是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对社会历史发展形态的区分并不是一维的,而是多维的。但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诸种社会发展图式之间并不是绝对排斥的,而是既有差别,又有联系。并且这些图式之间的联系与差别丝毫不具有任何主观任意的性质,而是有其客观的根据。仅仅抓住经典作家某一著作中论述的社会演进的某一图式,并加以绝对化,这无疑是有害于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完整把握。那么,对社会发展的历史形态作多维划分的客观根据何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在思维的逻辑顺序中有必要首先弄清社会形态这一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的涵义。
笔者同意这样的见解,即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这两个术语只是表述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的内涵基本相同或相近。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是经常在相同的意义上被相互代换使用的。
对社会形态或社会经济形态范畴的内涵应如何理解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为我们留下一个有关社会形态的教科书式的定义,但为我们留下了许多有关社会形态的经典性的论述。马克思在1857-1858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认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能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⑤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是用人的全面关系即社会的物质交换关系来划分社会形态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在论及社会形态范畴也写道:“无论那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⑥“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⑦并且还认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的胞胎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⑧在上面三段话里,马克思好像既用生产关系来界定社会形态或社会经济形态范畴,又用生产方式来界定社会形态范畴,但如果我们不是拘泥于字面上的表述,而是从基本思路去把握的话,就应该看到,马克思实质上是用生产关系去界定社会形态的。因为,在马克思著作中,生产方式是一个多义性,用法灵活的概念,有时侧重于指生产力,有时侧重于生产关系,有时是指劳动方式,有时是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显然,联系上下文的思路,马克思在这里讲的生产方式,实际上指的是生产的社会方式,亦即生产关系。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同样把生产关系的总和看成是社会形态,他与道:“这种生产的承担者对自然的关系及他们互相之间的关系,他们借以进行生产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就是从社会经济结构方面来看的社会。”⑨
笔者不同意传统哲学教科书关于“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的观点,也不同意那种认为“社会形态是由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全部社会要素组成的统一的完整的社会体系”⑩的观点。因为,在马克思的视野里经济是社会的中心,把一种社会形态与另一种社会形态区别开来的。是作为一定时代的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结构,而不是社会的政治结构,法律制度,更不会是社会的精神结构。诚然,不同的社会形态自然有不同的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的变更是以经济基础的变化为基础的。社会的上层建筑不过是经济的基础的派生物。当然生产力也不能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依据。社会的经济结构虽然是由生产力发展的性质与水平决定的,但它本身不包含在社会的经济结构中。生产力的发展虽然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性质与变更,但这种决定作用只能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去理解。
二
认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的“社会形态”范畴是以生产关系进行界定的,划分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关系为根据的,那又应如何理解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何以能够有多种社会演进图式的并存呢?要解开这个谜,还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的生产关系范畴进行剖析。
何为生产关系呢?所谓生产关系即是指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一点上理论界恐怕没有多大分坡。但这社会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结构是一维的,还是多维的呢?问题的关键即在于此。实际上,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并不是一维的,而是一个多维的复合结构。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生产关系是一个多义性范畴,生产关系的结构至少由以下三个基本的层面构成。
〈一〉劳动关系。任何生产过程,首先是一个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不管生产的社会性质如何,要生产一定的使用价值,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必须根据一定的比例与方式进行合理的配置与结合,这样必然的使生产者之间形成一定的相互关系,如分工协作关系,这种关系通常通过劳动组织等形式表现出来。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劳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虽然与生产中的所有权关系有一定的联系,但它结构主要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工艺性质和参与社会生产过程的劳动力的技艺与经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劳动的组成和划分视其所拥有的工具而各有不同。手推磨所决定的分工不同于蒸汽磨所决定的分工”。(11)因此,生产中的劳动关系也可看成是生产中物质的、技术的关系。一定的劳动关系形成一定的劳动形式。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虽然没有劳动关系的称谓,但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一个层面包含在生产关系中的思想应是确有无疑的。当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除非使生产工具,从而使生产关系,从而使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革命化,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12)时,他所指的生产关系实质上就是指的劳动关系。因为资本主义所有权关系一旦确立以后,资产阶级不可能也不希望使之继续革命化,资产阶级唯一能够使之不断革命化的只能是社会生产中的物质技术关系。把劳动关系看成是生产关系的一个层面的观点还可以从马克思对那些企图混淆“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社会历史规定性”的人的尖锐批评中得到印证和支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明确地把劳动关系纳入生产关系范畴的是普列汉若夫。他认为“生产者们在生产过程中的那些直接关系(例如,在工厂及作坊中的劳动组织),它们在比较的广义上也应当被称为生产关系。”(13)应该说普列汉若夫的这一见解是富有启发性的,是对唯物史观的一个贡献。
在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中,人们往往把劳动关系纳入生力范畴,而不是生产关系范畴,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劳动关系虽然主要是由生产力的工艺性质决定的,并且劳动关系的发展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反作用,例如,有效的劳动分工能够提高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但劳动关系本身不是生产力,而是一种生产关系。
〈二〉财产关系。在人们的生产过程中,除了劳动关系外,还存在着生产的社会关系,因为“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14)而在人们生产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的生产关系中,首先是指财产关系或所有权关系。生产的所有权关系是调整物质生产过程对生产力的控制和态度的关系。它包括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生产关系的内容,即生产过程开始前对生产资料、劳动力的占有关系,以及由这种占有关系决定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分配关系和生产过程完成后的产品分配关系。一定的财产关系或占有关系形成一定的所有制形式。
〈三〉个别劳动与社会总劳动的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的生产关系中,除了财产关系或占有关系之外,还包括个别劳动与社会与社会总劳动之间的联系。“这种生产关系是劳动的社会物质变换过程的关系,在这种过程中人们对于个别劳动的占有转化为社会的占有。它包括生产条件在全社会的占有关系,不同具体劳动之间的关系和产品交换关系。”(15)个别劳动与社会总劳动的一定关系,形成历史上的一定的经济联系形成。
正因为生产关系范畴是由多层面构成的多维结构的复合体。因此,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生产关系不同的层面上去考察社会历史的发展时,在他们的视野里就呈现出历史演进的多种图式。当马克思以劳动关系为线索去考察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时,通常以劳动方式的不同为依据把人类社会划分为: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当马克思以个别劳动与社会总劳动的关系为线索,以社会经济联系的不同形式为依据去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时,通常把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划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或时间经济三大社会形态。当马克思以所有制关系为线索去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时,一方面以所有制形式有不同为依据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大社会形态;另一方面又以所有制的性质不同为依据,把人类社会归结为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三大社会形态。
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几种社会历史演进图式,只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生产关系所包含的几个主要层面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行考察时所作的区分。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时也以生产关系的一些派生关系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理论依据。例如,在《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依照劳动与劳动主体的关系,把人类的历史进程具体划分为劳动异化和私有制产生以前的时期,劳动异化和私有制存在的时期,劳动异化和私有制消灭以后的时期。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曾把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作为区分社会形态的依据,认为“使各种经济社会形态,例如使奴隶社会与工资劳动社会互相区别的,只是对直接生产者〈劳动者〉榨取剩余劳动的形态”。(15)
正因为生产关系是一个多维结构的复合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的多种社会发展图式不过是从生产关系的不同层面所概括出的社会发展的理论模式。因此无论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时间经济的图式也好;原始社会→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图式也好;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图式也好;还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图式也好,相互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都有其独立存在的根据。我们既不能象某些人那样,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图式去消溶、统一其它社会发展图式,把其它图式纳入五形态论的理论框架;另一方面,也不能象另外一些人那样,错误地把五阶段图式纳入三阶段图式的理论框架,有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时间经济的图式,或用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共产主义公有制的图式去消溶,取消五阶段的发展图式。
三
从生产关系的不同层面去考察社会历史的发展,何以能概括出社会发展的不同演进图式呢?这是探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时必须进一步回答的问题。而要回答这一问题,则必须进一步地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谈起。众所周知,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演变,生产关系的变化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必须从生产力的发展中去获得解释,可以说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中一条最为人们熟悉的原理。但生产力的发展究竟是如何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呢?生产关系在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时,生产关系的诸层面的变化究竟是同步的,还是不同步的呢?问题的关键即在于此。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力的发展或早或迟的必然要导致生产关系的变化,但这决不应被理解为生产关系在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生产关系的各个层面的变化是必然同步的。虽然,世界历史上确曾有过生产关系的各个层面同步变化的事实。例如,当机器代替手工工具,大机器生产方式代替手工劳动方式时,不仅导致了封建所有制形式到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变更,而且也导致了社会生产中的劳动关系的的变化和社会经济联系形式的变化。但历史上也曾有过生产关系各个层面非同步变化的事实。例如,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所有制层面虽然发生了变化,但从劳动关系,从个别劳动与社会总劳动的关系看,或从社会经济的联系形式方面看,则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在整个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手工劳动是基本的劳动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社会分工不发达,人们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只有简单的劳动协作,而没有明显的职能划分;在全社会范围内虽有简单的商品交换,但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产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为了交换。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我们则看到另一类现象,即在所有制形式与社会经济联系形式保持着质的相对稳定性时,社会劳动中的物质技术关系或劳动关系却不断地发生革命化。
生产关系诸层面的变化之所以存在着既同步又不同步的现象,深刻的原因在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诸层面的影响是有差别的。一般说来,在生产关系的诸层面中,人们在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物质技术关系,以及个别劳动与社会总劳动的经济联系形式直接是由生产工具的性质和生产的社会化水平决定的。人们在具体劳动过程中采取何种劳动组织形式,个别劳动如何转化为社会劳动?这直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而社会生产中的财产关系或所有制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社会的所有制形式的选择与变更,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取决于生产工具的性质和生产的社会化水平,同时还受人们对劳动态度与劳动热情的制约,而人们的劳动态度与劳动热情与人们的物质利益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当一种所制形式严重地压抑着劳动者的劳动热情时,也即意味着这种所有制形式也就丧失了生命力,也就或早或迟地要被新的所有制形式所代替。因此,即使在生产发生部分质变时,生产关系的某些层面也可能发生质变或仍然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从历史上看,总的趋势是,当生产力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质变时,生产关系的诸层面大体上保着着同步变化的特征,当生产力的发展只发生了部分质变时,生产关系的变化一般具有不同步变化的特征。
上述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多种社会演进图式,不仅都有其独立的客观根据,而且都有其独立存在的理论价值。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出现社会发展的多种演进图式,既不是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本身有什么矛盾,更不是故弄玄虚的文字游戏。多种社会形态的演进图式,不过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复杂性在理论上的反映与概括。每一种社会形态的演进图式实际上是以直观的形式反映着生产关系的某一层面历史演进的基本趋势。社会形态演进图式的区别揭示的是生产关系各个层面历史演进和独立特点。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多种社会形态演进图式并存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马克思对社会进步的实质与标志的理解是全面的。它表明马克思既不是单纯地把所有制形式的变更与所有制性质的改变,社会中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胜利看作是社会进步的唯一标志,也不同抽象地谈论人的解放,而是从劳动形式、社会经济的联系形式、所有制形式和性质诸方面对社会历史的演进行多维度的衡量。把人在劳动中,在社会关系中自由度的增长看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既关心人类对整个生产过程和生活过程的控制与自由程度,也深切地关注被压迫,被剥削的劳动阶级的命运,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命运。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中,人类个体、阶级的解放理论、阶级斗争理论、社会革命理论、人道主义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无论单独强调那一方面,都是一种片面性。
注释:
①江丹林《社会形态演进规律和东方社会发展道路》《哲学研究》1988年第9期。
②孟庆仁《论人类社会发展的道路和动因》《哲学研究》1987年第5期。
③(15)刘佑成《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哲学研究》1988年第12期。
④谢立中《社会发展二重奏》河南人民出版社。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⑥⑦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
⑩赵家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简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5页。
(11)(12)(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7页,第254页,第362页。
(13)《普列汉若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二卷,第6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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