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与民族国家--解读宁骚的“民族与国家”_民族与国家论文

民族问题与民族国家--解读宁骚的“民族与国家”_民族与国家论文

民族问题及《民族与国家》 读宁骚的《民族与国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论文,国家论文,读宁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宁骚教授执教于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乃我多年学术挚友,知他长期从事民族殖民地问题和民族解放运动问题的研究;自70年代末,又开始对世界各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进行研究,先后发表过多篇论文和著述,分别对有关方面作过深入探讨。《民族与国家》一书,可以说是他25年来在民族学和政治学这两门学科的交叉领域进行广泛拓殖、辛勤耕耘所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这本书洋洋50万言,其中心内容,正如其副标题“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国际比较”所显示的,乃是对于当今世界各国内部的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比较研究;同时,围绕着这一中心课题,作者还对民族概念与民族过程、民族运动与民族国家、民族意识与民族冲突、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种族主义与反种族主义等等方面,都进行了历时态和共时态的多维考察,使全书的涵盖面和时空观得到极大的拓展,古今中外,涉猎甚广。对于上下几千年,纵横五大洲,不同时代、不同地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相互关系错综复杂的种种民族因素和民族矛盾,作者都在广泛比较、深入剖析的基础上,一一作了综合、归纳和分类,探赜索隐,寻根穷源,条分缕析,钩深致远,并予以系统化而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了一些带规律性的认识,从而为我们观察和分析冷战结束后这个新时代世界各国内部民族关系的走向,以及可能引发民族冲突的主客观因素,提供了一种比较系统的理论见解。

《民族与国家》一书,旁征博引,包含宏富;理论开掘,颇为深广,各章各节皆有独到论述,在此不可能一一列举,以下仅就我通读之后感受较深的几点谈谈个人的体会:

(一)作者在书中一开始便界定了“民族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课题范围,指出了以往人们单从阶级关系方面去说明“政治”问题的偏颇,认为民族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是“政治”,列宁关于“政治是民族之间的关系”的这一论断具有丰富的内涵,大体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含义,分别构成政治学三个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其一为各个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构成“国际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的研究对象;其二为帝国主义宗主国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关系,构成“民族解放运动研究”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其三为民族国家内部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各民族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则构成为“民族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民族与国家》一书,对于这三个方面的内容都有论述,但重点则放在第三个方面。这是因为自二战后形成民族解放运动高潮,至80年代初,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为摧毁帝国主义殖民体系、争取建立民族主权国家的斗争目标已基本达到。在民族国家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普遍存在的国家形态的情况下,各个国家内部的民族矛盾和冲突则显得格外突出。按照民族主义的理念,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各种族类共同体,都要在民族国家的框架内逐渐融会而形成为一个同质统一的文化共同体。然而,事实上,在当代绝大多数民族国家里,即使早在19世纪就被人们看做是民族国家典型的英国和法国,也远未形成完全同一的文化共同体;而普遍存在的情况则是:几乎每一个较大的民族国家内部,都包含有或多或少各具文化特色的不同族类共同体;而各个族体之间、特别是他们与民族国家之间的互动,对该国的国内政治生活乃至对外关系都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故而,作为民族学和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民族政治学”,在这里正好大有用武之地。

(二)除了界定“民族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之外,作者还为这一学科的研究提出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理论框架,其要点可以概括如下:即民族共同体作为广义的民族概念,亦可称之为“族体”或“族类共同体”;族类共同体一方面有着巨大的稳定性,另方面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动态体系;民族过程通常有两个同时并存而又互相对立的基本方面:分解过程与结合过程;族类共同体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必然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自我意识;族体意识就是某一族体的成员对“我族”的起源、历史、语言、文化、利益的统一性,以及与“他族”的差异性的系统认识;这种意识在近代以来的世界史上,由于资产阶级的激发而演化为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反映了近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逐渐兴起的民族运动要求建立民族国家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同时由于它把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普遍化为全民族的利益和意志,从而掩盖了阶级对立;种族主义是民族主义的一种特殊形式;民族运动的根本目标是建立民族国家,而民族国家则是在欧洲中世纪晚期出现、并在封建制度和殖民帝国解体的过程中普遍形成的“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民族冲突与民族运动判然有别,它导源于民族国家构建与族体发展之间的矛盾运动,导源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各族体之间的价值分配不均衡,这种不均衡是由结构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在结构性因素有利于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情况下,民族冲突的根本目标不是要求民族分离,而是要求公平地分享权力、权利和利益;但若结构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都不利于建立统一的现代国家,那么,民族冲突最终就要导致国家解体,分解成若干个民族国家;民族政策是国家为了维护和增进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对国内诸族体采取的措施、办法和制度,它的实施是一个在诸族体之间进行价值分配的过程,因此规定着族际互动的性质和民族关系的走向;民族政策属于何种类型,除了受阶级因素制约之外,还要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制约。

(三)为了阐明民族国家的现实性和普遍性,作者还对“民族国家”重新作了界定。以往,国内外的许多理论家,大多都是从国家的民族结构上去界定“民族国家”,实际上是将它等同于“单一民族成分的国家”,而与“多民族国家”相区别。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单一民族国家”却为数甚少,绝大多数都是“多民族国家”。由一个民族建立一个国家,这只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西方思想家为适应国内经济发展而提出的一种理想的国家模式。其实,从一开始,即使被人们当做是“民族国家”典范的英法等国,其民族构成也并非单一的;至于二战后所建立的一大批新兴民族国家,其民族构成则更为复杂。于是,在理论上便出现了矛盾:一方面认为“民族国家”已成为世界性的国家体系,乃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根本主体;另方面,绝大多数国家又是“多民族国家”,而并非“单一民族国家”。为了克服这一矛盾,作者认为:只有从实际出发,对“民族国家”重作界定——所谓“民族国家”,就是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制政府的、具有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以及同质的国民文化的、由本国的统治阶级治理并在法律上代表全体国民的主权国家。民族结构并非本质内容,其本质内容应是国家的统一性和国民文化的同质性,是国民对主权国家在文化上和政治上的普遍认同。凡是已经具有或正在具有这一本质内容的现代国家,都属于“民族国家”。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一方面说明“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同时又强调“中国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国家”。但是,在我国许多理论著述中,往往只侧重于中国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面,反倒忽略了“中国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国家”这一重要论断。这不单单是个学术问题,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法认为:民族国家乃是现代国家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和根据。当今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国家,大都属于民族国家。

就方法论而言,《民族与国家》一书也颇具特色:全书都贯穿着对比较手法的广泛应用。除上编“理论分析”各章均从多方面引用事实材料进行深入比较以作为阐述其理论观点的论据而外,作者还在下编“实例研究”中系统地描述了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的三种不同类型,及其形成的不同历史背景和原因。总之,作者为了撰写《民族与国家》一书是下了很大功夫的,除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和民族理论,还广泛阅读和参考了国内外大量民族学和政治学著作,并查找了许多有关世界各国的民族资料和历史资料,遂使作者具有了深厚的理论素养和广博的知识底蕴,经他多年钻研探索,终于完成了这一学术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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