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信息与知识的关系及其相关问题_知识经济论文

正确认识信息与知识的关系及其相关问题_知识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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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认识信息与知识、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信息经济学与知识经济学之间的关系,是当前知识经济讨论中各方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现作简要辨析。

1 信息与知识的关系

根据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普(K.Popper)“三个世界”的理论,信息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有关客观物理世界的信息,即本体论意义上的信息,它反映事物运动的状态及其变化的方式。第二类是有关人类主观精神世界的信息,即主体论或认识论意义上的隐性信息,它反映人类所感受的事物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处于意识、思维状态。第三类是有关客观意义上概念世界的信息,即主体论或认识论意义上的显性信息,它反映人类所表述的事物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用语言、文字、图像、影视、数据等各种载体来表示,汇成一个实在的自主的“信息世界”。这三类信息都需要经过不同程度的加工才能成为知识。但有时第二类和第三类信息也可能直接表现为知识。所以,一些世界著名的字典如《韦氏大字典》等往往把知识包括在信息的释义中。

在知识经济的讨论中,关于信息与知识的关系,产生了种种认识,现归纳如下:

(1)并列关系。为了强调知识的重要作用, 把知识从信息中分离出来而与信息相并列。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96年科学、技术和产业展望》的报告中定义知识经济时说:“这种经济直接依据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1]

(2)转化关系。信息经过加工转化为知识。 因为绝大多数书文承认,知识是加工过的信息。至于知识向信息的转化,则是信息技术作用的结果。知识依其获取时是否通过实践产生经验,可区分为意会型知识(Tacit Knowledge)即主观知识、编码型知识(Codified Knowledge)即客观知识,这两类知识分别与前述第二类、第三类信息相对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论述知识经济的趋势和涵义时,也承认:“知识经济的特征是既需要不断地学习编码化信息又要具备利用这种信息的能力”[1],“正是由于知识的一些可编码成份的不断增加, 使得现在的时代具有‘信息社会’的特征”。[1]

(3)包含关系。 “有趣的是研究知识经济的将信息定义为知识的子集,研究信息经济的则反之,视知识为信息的子集。”[2] 个别同志以此来证明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是“同根”的。根据波普三个世界的理论,知识只存在于主观世界和客观的概念世界,虽作用于但并不存在于客观物理世界;而信息则存在于全部的三个世界,且反映客观物理世界的信息又是形成知识所必不可少的。因此,知识包含于信息是成立的,反之则不成立。认为信息包含于知识,是把信息局限于编码型知识,而把意会型知识因其“难于编码化和度量”排除在信息之外[1]。 当然,知识包容情报。然而情报虽是信息,但不能等同于信息。应当说,情报是知识的子集,而知识是信息的子集。这在信息学中已成了常识。

(4)分立关系。主张把知识从信息中分立出来, 认为信息仅仅是知识的“原料”或“燃料”,以突出知识的重要性。这种观点不认为知识本身也是一种信息,且看不到知识可以转化为信息,力图压低信息的作用以抬高知识的作用。

(5)替代关系。由于信息与知识有不少共同的属性, 如分布非对称性、使用无排他性等,两者在一定场合相互替代是可能的。问题是信息与知识各自所处的层次不同,如信息偏重于技术方面,知识偏重于内容方面,有些替代出于强调知识而无视信息的需要,就显得不尽合适。例如,把明显属于信息产业的软件产业的超常发展视作知识经济的首要特征,不考虑软件的技术产品属性,把软件产业改名为知识产业,孰不知科研、教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业。又如用知识网络替代信息网络,用知识基础设施替代信息基础设施等等,这样的任意更改只会引起混乱,造成误导。

以上关于信息与知识间五种关系的认识,我认为前一半(包括第一、二种关系和第三种关系中的前一半)是可以接受的、正确的,而后一半(包括第三种关系的后一半和第四、五种关系)则是错误的、不能苟同的。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虽然与不同人士的不同用意有关,例如有人为了突出自身行业的地位等等。但是也确有共同的症状,例如,把知识等同于科学、技术的泛化现象,使知识脱离开反映实践状况的信息而认为它来源于头脑,且只存在于头脑的虚幻化倾向,以及有意无意地贬低知识在工业经济以至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适当地夸大知识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却又未能指明其与以往相比的实质性不同,等等。

此外,应当看到,基于信息的知识固然重要,基于知识的智能和智力更为重要。知识向生产力的转化,关键在于运用知识的能力,而非任何知识的简单集合。智能的培养、提高比知识的传授、扩散更重要。

2 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的关系

从概念出现的历史看,知识产业(1962年)早于信息产业(1977年),而信息经济(1977年)早于知识经济(1990年)。信息经济有两种含义:一种指的是信息部门或产业的经济,为整个经济的一个部分;另一种指的是信息社会或时代的经济,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信息产业居主导地位[3]。后一种广义的信息经济, 就是以现代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为物质基础、信息产业起主导作用的,基于信息、知识、智力的一种新型经济。如果说,在工业经济中,钢铁、汽车、石油化工、能源、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部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么,在信息经济中,居重要地位的则是芯片、集成电路、电脑的硬件和软件、光纤和卫星通信、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部门,同时,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通过产业化变得越来越重要[4]。至于知识经济的含义, 虽然国内发表的大量书文都说这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1]的基础上的经济, 但是就其内容而言,并不是一致的,有些讲的就是信息经济,有些讲的是高技术产业经济,有些讲的是科技与教育起主导作用的经济,有些讲的是与研究开发(R&D)相关的经济,还有个别讲的是“依靠新型劳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结合)创造价值及其余额”的经济,在其高级阶段就变成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经济[5]。

关于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的关系,就已发表的文章看,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实同名异。大多数人讲的知识经济就是信息经济, 即信息社会的经济形态,因信息革命而产生。他们分析的实例是美国1990年以来的新经济现象。这种新经济的出现是美国最先发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结果。按人口平均计算美国对信息技术的投入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8 倍。美国商务部今年4月发布的政府报告称,美国约有1/4 强的经济增长率来自于信息技术,美国信息产业的增长两倍于整个经济。该报告的题目不是知识经济而是“崛起的数字经济”。再从《参考消息》今年5 月20日以来连载的“知识经济”系列报道内容看,几乎都是世界各国采用和发展信息技术后给经济带来的巨大变化,包括强劲发展的信息产业、软件产业、信息高速公路、多媒体超级走廊、网络银行、电子商务等等。这使人有理由认为所谓知识经济就是该报一年前以系列报道形式刊登的“网络经济”。“网络经济”同“数字经济”一样都是信息经济的不同提法。

(2)大同小异。 这有两种情况:一种认为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的根(指以信息和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利用为基础),源(指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和方向(指两者相伴而生,并通过信息和知识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是相同的,但组成部分与发展阶段有区别,即知识产业、知识经济是信息产业、信息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知识经济因要求更高的国民素质和经济发展水平需在信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才能产生和发展[2];另一种与此相类似, 认为从信息、知识、智能三者的关系看,信息经济是个总称,它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等物质型经济相对应,知识经济与智能经济是信息经济发展的较高阶段与最高阶段[6]。

(3)小同大异。 也有两种情况:一种认为信息经济的支柱产业是信息产业,而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是整个高技术产业,除信息技术产业外,还包括生物技术产业等六、七项其他高技术产业。这种观点忽视了迄今为止信息技术是所有高技术中最成熟、最具渗透性、产业性程度最高、唯一能与信息资源(包括知识资源)相结合的高技术,更忽视了只有信息技术才能通过信息化改造其他产业(包括传统产业)而使整个经济根本改观。另一种认为知识经济就是科技经济与教育经济,而信息经济只与信息科技、信息教育有关。这种观点忽视了近代社会以来任何经济都是基于一定的科技应用与相应的教育而发展的经济,即使传统的工业经济也是一种应用力学、化学等自然科学及其相关技术与相应教育制度结合而获得空前发展的,只是它蕴含的科技与教育的成份同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有所差别而已。同时,科学技术及其核心部分的研究与开发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信息生产,而教育本身就是信息的分配与传播以及信息能力的培养。这正是人们把研究开发,教育等知识产业统统归入广义的信息产业的原因。

(4)实异名异。有观点认为, 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是“两种经济”,信息经济不是信息社会的经济形态,只是一种“产业经济”;信息产业是第四产业,知识产业是“第五产业”;信息社会是工业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知识经济是知识经济化和经济知识化两种趋势相结合的经济,依靠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相结合的新型劳动“创造价值及其余额”,它已不是“萌芽”,它与知识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到最高阶段就成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经济[5]。上述观点忽视了信息产业同其他产业的联系, 特别是对其他产业的深刻影响,而且跳越了从生产力的角度考察经济发展阶段的前提而使问题转移了。

以上关于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间四种关系的认识,我认为前两种是符合实际的,因而是正确的;后两种难以成立,不尽正确。为了端正认识,除上述对后两种关系的述评外,还需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信息社会的经济有多种称谓,如新经济、后工业经济、非物质经济、高技术经济、信息经济等等。就信息经济这一称谓而言,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看,它还可叫作数字经济、网络经济、智能经济,由于信息的单位是比特,也有把它叫作比特经济的。而从信息内容构成的层次看,由于信息升华而成为知识,知识激活而成为智力,信息经济又可以叫作知识经济、智力经济。上述这些称谓都是从某一个特定方面来反映信息社会经济的特征的,不必强求统一,多名并存,符合信息社会多样化的潮流。其次,从美国新经济的发展趋势来分析,显露出信息经济与信息管理分别向其较高阶段——知识经济与知识管理转化演进的端倪,其标志是科技创新与终身学习成为企业及其员工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因素。这值得我们关注与研究。再次,信息经济或知识经济要求发展高技术,并使之产业化,要求先兴科教、大兴科教,努力提高我国科技的国际竞争力。但是,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和人均量只有美国的11.36%和2.38%(根据1997 年资料计算)的现实情况下,发展信息经济或知识经济,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宜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就是发展投资大、风险大的高技术产业,也不宜急于求成,企图一步提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我国科教水平,而忽视这受制于经济实力的事实。相反,应当在积极发展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的同时,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信息经济,使它循序渐进地逐步转化为知识经济。在这中间,一定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的创造力和不断改进政府的管理水平。

3 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关系

信息管理是知识管理的基础,知识管理是信息管理的延伸与发展。信息管理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它把信息作为资源从技术、组织、人力三种因素的结合中进行管理,则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新事物。美国1979年《文书削减法》最先提出联邦政府的信息管理问题,并在联邦机构中设立政府信息主管。企业的信息管理则是在8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并在企业首席执行官(CEO)之下增加了企业信息主管(CIO)的职位。尽管学者们对信息管理的内含、外延以及发展阶段有着种种不同的说法,信息管理是为实现组织的目标,满足组织的需求,解决组织的环境问题而对信息资源进行开发、规划、控制、集成、利用的一种战略管理,在这个基本点上已达成了共识。它经历了实物管理、技术管理、资源管理三个时期。按照美国学者马夏德(D.A.Marchand)与霍顿(F.W.Horton)的划分,信息管理的发展有五个阶段:物的控制、自动化技术的管理、信息资源的管理、商业竞争分析与智能、知识的管理[7] 。由此可见,知识管理在历史上曾被视作信息管理的一个阶段。近几年来,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管理实践的发展,知识管理开始从信息管理中孵化出来,正在逐步形成为一个新的管理领域。

对知识管理有两种理论:一是对信息的管理,认为知识作为对象可在信息系统中进行识别和处理,能获得信息技术的支持;二是对人的管理,认为知识作为认知过程存在于信息的使用者上,只有在人际交流的过程中才能创新。据了解,美国近20年来实业界在技术上的投入超过万亿美元,但由于对知识生产途径的结构缺乏必要的认识,大大影响了技术投入和信息系统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能力中巨大作用的充分发挥。知识不是一般的信息,而是能在信息运用中改进人的行为的特殊信息。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包括显性的和隐性的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以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以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

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员工创新能力相互结合,进而增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发达国家的先进企业还在首席执行官与信息主管之间设立了知识主管(CKO)的新职位, 并作了适当的分工,信息主管把工作重点放在技术和信息的开发利用上,知识主管则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创新和培育集体创造力上。

4 信息经济学与知识经济学的关系

信息经济学与知识经济学从伴生到分离有一个发展过程,即使分离仍有一定的重合与较大的借鉴关系。在两者之间,既有类似于信息与知识的关系,又有类似于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的关系。

从经济学说史上考察,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为了追逐利润和谋求竞争优势,需要依靠信息和知识来提高处理不确定性的能力,奈特1991年著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就提到经济行为中不确定性的解决只靠信息是不够的,还需要靠直接经验即知识。1945年哈耶克在《社会中知识的利用》一文中把“市场知识”视同信息,力求使它由分散到集中、由不完备到比较完备,并认为价格体系能向人们提供这样的市场知识。1960年西蒙在《管理决策新科学》的著作中指出信息技术不同于传统的工业技术,它有更多的知识因素,这不是如何制造物品的知识,而是指导人们如何工作和学习的知识。1962年马克卢普发表《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一书,指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他认为知识是一种投资,包括实用知识、学术知识、闲谈与消遣知识、精神知识、不需要的知识五种,知识产业则包括教育、研究与开发、通信媒介、信息设备、信息服务五类。按照马克卢普的测算,1958年美国的知识生产总值大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8.5%,知识产业的增长率是其他产业平均增长率的2.5倍。1977年波拉特完成《信息经济》的9卷报告, 把马克卢普的知识产业扩大为信息产业,测算出1967年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有46.2%与信息部门有关,同年信息部门劳动者总收入已占就业人口总收入的53.2%。

对知识在经济中作用与知识产业及其发展的研究,意味着知识经济学的萌芽,但还不等于知识经济学的诞生。知识经济学从信息经济学脱颖而出,是经济学与信息经济学的发展趋势。早在1990年,我就指出过,在信息经济学发展的同时,知识经济学(包括教育经济学)也在发展中,它可以说是信息经济学的姊妹学科[8]。前几年, 国内把情报经济学改称为信息经济学,其实情报经济学同时也是知识经济学。另外,对研究与开发的经济学研究,也可以称为知识经济学[9]。

1989年中国信息经济学会成立时,我曾指出,对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可以作三种理解,或者说应包括三个部分,即信息的经济研究、信息经济的研究、信息与经济关系的研究。其中,前一部分和后一部分偏重于理论研究,中间一部分偏重于实践研究。信息资源商品化的发展与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推进、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信息产业的发展与信息职业的增加、信息贸易的兴起与信息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改革中委托—代理关系的演变等等客观实践,都为我国信息经济学理论研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同样,对知识经济学的研究,也可从知识的经济研究,知识经济的研究、知识与经济关系的研究三个方向或方面去展开。从实践中对知识经济进行经济学研究,与从理论上对知识进行经济学分析[10,11]有所不同,需要占有大量的实际资料,而这些资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同信息经济研究的资料相重合的,有可能分享共用。不仅如此,研究信息经济学各个部分的具体思路,对研究与发展知识经济学也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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