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十年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疆论文,教育事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588(2005)02-0024-05
20世纪90年代,经过文革后十年的拨乱反正,新疆教育各项工作走向正规化的轨道,教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教育工作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和困难,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教育外部来讲,教育工作与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脱节的问题日趋严重,培养的劳动者和人才的素质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从教育内部来讲,教育结构不合理,教育资源闲置浪费,教育质量偏低,教育效益不高。针对这种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1995年1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了2000年教育发展的目标,即“全民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教育的发展规模和结构比例趋向合理,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少数民族学校的总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上一个新台阶;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和素质初步满足自治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21世纪新疆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提出了新疆教育改革的九项措施。十年的教育实践证明,当年颁布的《实施意见》,已经成为新疆教育历史上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
一、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基”),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
1988年5月,自治区人大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义务教育制度,并规定了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即自治区各级财政教育拨款的增长率要高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率,并使在校学生人均费用平均的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在不超过规定编制人员的情况下,保证学校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基于这种良好的法律法规基础,自治区党委在1995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00年,在占全区总人口70%左右的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力争到1997年,全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使青年非文盲率达到95%以上。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实施意见》,原自治区教委于1996年3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及实施意见》,除了重申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总体目标外,对“普九”的步骤、措施和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998年3月,自治区召开“两基”工作会议,研究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部署“两基”攻坚工作。2001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并召开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促进了“两基”工作。
加强“两基”的评估验收工作,既是实施“两基”的评价结果,又是促进“两基”的重要措施。自治区为此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办法》。1999年,自治区完成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并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2000年,自治区在占全区总人口69%的地区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了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提出的规划目标。到2004年,自治区累计实现“两基”的县市区有71个,“两基”人口占总人口的71.34%。
二、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基础教育必须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
1998年4月,原自治区教委制定并下发《关于在我区中小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推进素质教育的三个措施,一是规范教育管理,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二是在不改变现行课程结构、课时和教材体系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删减教学内容、适当降低教学要求等方式,重点解决教学内容偏多偏深的问题;三是严格控制并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通考,下放高中会考管理权限,落实并完善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变考试百分制为等级制的要求。为了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自治区召开了全区素质教育现场会,确定了乌鲁木齐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和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奎屯市、玛纳斯县为素质教育实验区。尽管如此,这只是改变了教学的表面形式,而没有触及原有的教学内容和评价体系。
真正具有重大影响的教学改革是新世纪开始起步的、全面推进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这次改革的目标是要调整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2001年12月,自治区教育厅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规划》,要求自治区2002年秋季起逐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2006年全部完成。同时,自治区成立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暨课程改革实验专家工作组,统筹领导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课程改革,教师必须先行。为了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推广,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规划》,要求2005年完成汉语系列的课改教师培训,2006年完成民语系列的课改教师培训。到2004年,全区进入课改实验的县市区已经达到68个。
三、大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扭转职业教育滑坡的局面
《实施意见》提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以初中后分流为主,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00年,全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全区办好50所左右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
1995年,自治区职业学校招生和在校生规模达到历史最高点,分别为6.2万人和16.2万人,占到总数的52%和53%。同年,首次开展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学校的试点工作,在新疆农业大学、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举办4个大专班,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对口招收职业高中毕业生。1996年1月,原自治区教委转发国家教委有关精神,提出要把重点职业学校建设作为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设备专款补助项目、基建专款补助项目、校办产业周转金和贷款贴息项目时,坚持集中使用、注重效益的原则,向重点职业学校倾斜。2000年,全区有自治区重点职业学校56所,其中普通中专26所,技工学校13所,职业高中17所,占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的15%。
1997年10月,自治区召开全区第三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政府统筹、面向社会需要、调整布局结构、提高质量效益的发展思路。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召开了职业教育现场会,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经过多方努力,中等职业教育急剧萎缩的状况得到扭转。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人数达到122591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数的25%。到2004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达到18所。
四、实施大中专院校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积极适应经济和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实施意见》提出,“改革普通高校、中专招生计划体制。在继续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体制的同时,从1995年起,进行两种计划并轨的试点,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制度。”“高等学校和中专、技工学校,近期内仍以计划分配为主,同时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学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制度。”
根据这个意见,1997年5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并下发《关于自治区区属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生“并轨”缴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财经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五所院校自1997年起招收的新生试行“并轨改革”,即将现行的国家任务、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三种招生计划形式改变为“并轨”后的统一的国家招生计划一种形式。1997年12月,自治区教委制定并下发《关于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规定,“区属普通高等院校1998年全部并轨,中等专业学校1999年全部并轨。本着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并轨后新入学的学生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时在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宏观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形式,大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1998年自治区所属高等院校全部实现了“并轨”,同时,乌鲁木齐地区和巴音郭楞州、克孜勒苏州的中专学校开展了招生“并轨”的试点工作。2002年,自治区全面实行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2003年,自治区高校本科生就业率达到77%,专科生就业率达到70%。
高校招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999年,自治区对高校招生作出两项改革,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数理化单科限分;二是用中国汉语水平考试替代民语言高考中的汉语科目,3年完成。2001年,汉语言考生实现了网上录取,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中增加了听力考查。自治区普通中专的计划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地州市和行业部门,进一步提高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2002年,普通、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网上录取,并积极实行普通高考3+x科目的改革。
我区普通高等教育自1999年起大规模扩招,自治区区属普通高校招生人数从1998年的9401人增加到2002年的34300人。在校生人数由1998年4.6万人增长到2003年的14.7万人,增加了385%,生师比由6∶1上升到19∶1,校舍面积由1998年的223万平方米增加到2003年的559万平方米。学校的办学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迅速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8%上升到2003年的16.96%。
五、积极推进大中专院校的布局结构调整,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00年,使普通高校平均规模达到本科院校3000人以上,专科学校1500人以上,成人高校1000人以上。”“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新疆大学等高等学校和20个重点学科,争取新疆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
1997年12月,原自治区教委提出,“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规模较小、专业设置与其他学校重复较多的学校合并到较好的学校中去,将学科门类相同或相近的若干所学校进行合并,充分利用政策、计划、经费的杠杆作用,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学科专业合理、教育质量较高的大中专院校。”2004年,全区普通高等院校28所(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163127人,生均规模达到5825人。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加大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程度,提高学科建设质量和专业设置的社会适应性。2003年确定了2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两个学科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4个实验室成为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目前,全区高校有4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5个博士点,9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10个硕士点。
六、大力推进汉语教学和汉语水平考试制度,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搞好汉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民族学校汉语教学水平的提高”。1997年12月,原自治区教委要求,“要坚持少数民族小学从三年级起开设汉语课的做法,认真抓好少数民族中学部分学科使用汉语授课的实验,继续办好高校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积极推行汉语水平考试制度,使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1996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中学部分学科汉语授课民汉兼通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1997年7月,原自治区教委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少数民族中学生双语授课试验方案(试行)》,明确了实验的目的、形式、管理,并决定给予实验班每班5000元的补助。同年12月,自治区召开了双语授课实验工作研讨会,交流了工作经验,明确了工作思路。2003年,自治区召开了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研讨会。到2003年,自治区已有双语授课实验班300个,在校生达到13733人。在加强双语授课实验推广的同时,加大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授课的力度,1999年,原自治区教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学科课时的通知》,将中小学汉语学科的课时从1268个提高到1504个。
举办新疆内地高中班和加强与内地高校协作。199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决定开设新疆内地高中班。2000年,在中央和内地省区的大力支持下,在内地发达地区的12个城市的15所学校举办了新疆高中班,培养新疆边远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内高班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已从原来的1000人扩大到2003年的1540人(含兵团70人)。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与内地高校的支援协作关系。十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教育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自1989年起已连续四次成功召开了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会,通过这一形式,内地60多所高校已累计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学生7500人。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是衡量母语为非汉语人员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1996年6月,面向新疆少数民族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首次举行,达到预期目的,同时证明少数民族学生参加汉语水平考试是可行的。当年参加考试的高校学生达到1556人。1997年7月,教育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部分少数民族学校推行中国汉语水平考试试点的通知》,原自治区教委据此加大推进力度。1998年的高考将HSK成绩与高考总分挂钩,2001年实现了HSK替代高考汉语科目的改革。2002年2月,汉语水平考试成绩与教师资格认定挂钩,即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大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分别达到HSK的3、4、5、6级。为了加强统筹和指导,2002年11月,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了汉语考试办公室和自治区汉语水平考试与培训中心。2004年,参加汉语水平考试人数达到10万人次。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师适应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都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并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切实加以落实。到本世纪末,力争全区95%的小学教师和80%的初中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逐步把培训的重心转到提高在职教师实际教学水平上来。”
为了加速教师的培养工作,1997年7月,自治区开展了函授、电化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的培训高中教师的试点工作,即通过入学资格考试,招收在岗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学校相应学科的文化课教师,进行学历培训。1998年5月,自治区教委制定《关于改革和发展我区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稳定中等师范教育、高等师范专科教育、高等师范本科教育三个层次。适度发展本科,按需发展专科,调整加强中师;采取措施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师范教育。但是,随着高等院校不断的扩招、人民群众接受高学历教育的愿望日益增强,中等师范教育就业困难,生源不足,走入困境。2003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自治区教育厅提出的《关于调整中等师范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确定了中等师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目标,即2004年停止三年制中师生的招生计划,2005年取消中等师范学校办学层次,从而实现新疆师范教育结构由“三级”向“二级”过渡。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并入高等院校,或者改为教师进修学校,或者改为其他教育机构。
培训教师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方面。1999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原自治区教委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加强汉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确立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小学教师每五年必须接受240学时的岗位培训,并作为教师晋级晋职的必备条件。同年5月,自治区召开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和义务教育工程师资培训工作会议,对全区的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2003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明确了21世纪初期新疆教师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为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自治区自2002年起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和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工作,在全区掀起了学习教材、研究教材的良好风气,促进了教师素质的提高。在这个时期,自治区实施了第一、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师资培训项目、山东援疆师资培训工程、普通话培训项目、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项目、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计算机培训项目等重点项目,培训了一大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到200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个五年管理周期全区岗位培训完成率达到89%。
国家和自治区给予新疆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高度关注。2002年8月,国家制定了《支援汉语教师方案》,五年投资6000万元,自治区配套1600万元,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和汉语教师。2004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实施《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计划2004-2010年将现有的40岁以下理科教师培训1-2年,使他们具备汉语教学的能力,10月,首期945名少数民族双浯教师进入大中专院校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2002年、2003年、2004年,自治区实施了第一、第二、第三期中小学中青年汉语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培训中小学汉语骨干教师1150名。上述项目的实施为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的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都要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三个增长”,切实保证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自治区教育拨款的增长率要高于自治区财政总支出增长率三个百分点。
教育投资重点项目取得巨大成绩。世界银行贷款第二个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1995年至2000年贷款1950万美元、国内配套19000万元人民币,用于18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的基础教育。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1998年至2005年投资11.38亿元,其中第一期6.5亿元,第二期4.88亿元,用于贫困项目县的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001年至2005年投资5.4亿元,其中第一期1.9亿元,第二期3.5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建设工程,2004至2007年投资6.8亿元,用于28个项目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2003年至2007年投资26835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建设。日元贷款高校人才培养项目,2003年至2006年计划投资4.43亿元,其中日元贷款3.15亿元,自治区配套0.83亿元,学校自筹539.48万元,用于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喀什师范学院的教学仪器、土建和师资培训。
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解决贫困学生就学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1997-2000年,中央每年安排200万元,共安排800万元的贫困学生助学金,用于第一期义务教育工程30个贫困县中小学学生;2001年中央安排贫困学生免费课本费1000万元,用于尚未“普九”的国家级贫困县的小学、初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费;同年中央安排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3000万元。2002年中央安排贫困学生免费课本费1200万元,用于尚未“普九”的国家级贫困县的小学、初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费;安排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3000万元。从2003年秋季开始,启动实施对新疆部分边远贫困地区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由中央财政每年提供课本费1.4亿元,自治区财政解决杂费5000万元,全部用于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南疆四地州所属县(市)、其他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等56个县的205万名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扶持边疆地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勤工俭学作为教育经费的重要补充越来越受到重视。1997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若干意见》,为勤工俭学制定了5条优惠政策。2003年,勤工俭学纯收益达到23057万元,比1995年的16661万元提高了38%;其中补充教育经费达到19954万元,比1995年的11735万元提高了70%。
十年来的改革与发展,八个方面的卓越成绩,为21世纪新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笔者认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族教育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果,同时也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意见》积极引导的结果。当然,卓越的成绩并不等于教育工作的完美无缺。当前,人们已经意识到,新疆教育工作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教育投入相对不足、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教师队伍素质偏低、教育质量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