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分化与社会分层的关系_社会分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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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9)02-0021-04

1 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关系简析

体育分化是指社会成员在体育(社会)生活领域中表现出的各种分化,如在占有体育资源、参与体育项目、进行体育消费、从事体育交往、持有体育意识等方面的分化。社会分层依照其标准,有主观分层和客观分层两类。客观分层主要是依据社会成员占有和支配重要社会资源的状况,将社会成员分为高低有序的不同层次,主观分层主要是依据社会成员对自我或他人在社会经济地位体系中位置的主观认定而将自我或他人划入高低有序的不同层次。两类情况下,居于同一位置的社会成员被归于同一阶层。

既有的研究表明,各阶层社会成员的体育生活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表现在体育人口数量、体育活动项目、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消费水平等。在体育人口方面,上层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很低,但他们中体育人口比例远高于其他阶层。吕树庭[1]研究发现:管理人员阶层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仅为2.1%,其体育人口的比例达22.2%;农民阶层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44%,其体育人口的比例仅为5%。在体育活动项目上,上层较偏好个人或双人活动,大部分也拥有专业的体育器材;下层比较倾向参加团体活动或当观众[2]。在体育活动场所方面,上层的体育活动场所,通常具有高度的私密性和排他性[3],像高尔夫球运动,尽管在全世界范围内不断升温,它仍是一项以社会阶层、地位区别和隔离为特色的运动[4];下层多在免费场所活动。在体育消费领域,与低层的社会成员相比,中上层成员更倾向于高消费[5]。陈华[6]研究发现,珠三角居民体育消费总支出、体育用品消费支出、体育健身消费支出、体育观赏消费支出都呈现明显的阶层分化趋势,各类支出随阶层地位升高而增加。在体育意识方面,社会上层主要追逐体育时尚,彰显身份、满足社交需要;社会中层通常具有较强的健康意识;社会下层健身运动观念淡薄,积极性不高[7]。

从这些研究结果看,社会成员的体育分化似乎均已达到了一种典型地步,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有“专属化”的体育生活内容,这些内容亦可表明社会成员的阶层地位。体育分化带有鲜明的“阶层化”特点。“体育阶层化”似乎是对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之间关系最本质的概括。事实上,不少学者在分析相关现象时已将其作为研究框架。

但我们认为,“体育阶层化”并不足以概括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之间的本质关系,将其作为研究框架可能会使我们对两者关系有不正确的定位。首先,“体育阶层化”的依据,主要是上述结论或与此类似的一些结论,它们虽然与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印象或经验非常接近,但作为学术结论,是否成立,要经过实证研究的证明,尤其是显著性检验。现有结论只有少数采用一些单一指标,通过卡方检验,但卡方检验显著,事实上差异可能很小,相关结论的学术价值并不大;未检验的大多数结论,正确性更是有待确认。其次,就算这些结论完全正确,他们主要涉及体育分化与客观社会分层之间的关系,不太涉及体育分化与主观社会分层之间的关系,这一领域研究缺位十分严重,以“体育阶层化”去推论,未尝不可,但同样应检验。检验结果不外乎适用、不适用、部分适用,部分不适用。结果不同,我们对体育分化与主、客观社会分层之间关系的定位就不同。这样,在体育分化与主、客观社会分层的关系上,就存在一定的变数,将这两个层面整合起来对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进行整体定位,变数就更多,其具体关系只有实证研究才能一一分辨。本文将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对两者的关系做出解析。

2 社会分层与体育分化关系实证分析

社会分层涉及主、客观两个层面,在客观分层方面,以问卷中社会成员的职业类型作为指标。职业类型共9级:1级包括高级政府官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大企业的董事长、董事、企业总经理、拥有较多雇工的私营企业主、著名注册会计师、著名律师、表演艺术家、大学校长、著名教授、博导、大医院院长、大报社社长等;2级包括中下级政府官员或拥有行政级别的一般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经理、项目主管人员、技术人员的主管、拥有较少雇工的私营企业主、较小企业的董事、大学一般教师、主治医生、中小学著名教师、包工头等;3级包括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拥有技能资格证的一般从业人员、小雇主、企业人员、秘书、中小学一般教师等;4级包括技术工人、个体户等;5级包括半技术半体力劳动工人、售货员及其他各类服务人员等;6级包括体力劳动工人、农民工、保姆;7级包括下岗、失业、待业人员、享受政府救济的贫困人员;8级为退休人员;9级为其他职业者,参照项是“其他职业者”。在主观分层方面,我们以问卷中社会成员的自我社会经济地位定位为指标,有3个变项,即上层、中层、下层,其参照项为“下层”。体育分化,问卷从体育资源、体育项目、体育消费、体育交往、体育意识5个层面的分化加以描述。

我们设计了当代中国城市居民体育生活调查问卷。问卷问题涉及社会成员的分层情况和体育分化情况,共计51个问题。经综合考虑,我们选择武汉作为调查地,按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样,在武汉市9个中心城区中抽出3个,每个城区各抽1条街道,每条街道各抽3个社区,每个社区抽120户家庭,并运用典型抽样方法按居民住房类型追加了220户家庭。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我们运用入室访谈的形式作问卷调查,共发放和回收问卷1300份,经整理,有效问卷共计1001份,有效率77%。

以社会分层指标作为自变量,体育分化指标作为因变量,运用SPSS14.0中多项Logistic回归逐一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采用的显著性水平为0.05。在具体指标上,各阶层与参照项之间,有的存在显著差异,有的不存在显著差异。限于篇幅,只列出有显著差异的结果,未说明的差异不显著。

2.1 社会分层与体育资源分化

体育资源分化,问卷从体育活动场所、周体育运动时间、体育用品种类、体育信息获得渠道、体育门票是否获赠以及收入大幅增长时体育项目增加的可能性6个变量来描述。体育场所共5个变项,即公益性场所、经营性场所、私有场所、朋友场所、其他场所,参照项是“其他场所”。周体育运动时间共5个变项,即<1h、1~3h、3~5h、5~7h、>7h,参照项是“1h以下”。体育用品种类共5个变项,即运动鞋、运动鞋+运动服、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运动保健品、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运动保健品+健身保健器材,参照项是“运动鞋”。体育信息获取途径共5个变项,即手机、网络、电视、报纸、其他,参照项是“其他”。体育门票获赠共2个变项,即获赠、不获赠,参照项是“不获赠”。体育项目改变的可能性共5个变项,即完全可能、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不可能,参照项是“不可能”。

将社会分层指标与体育资源分化指标纳入Logistic回归分析,差异显著的项目包括:在体育活动场所方面,与在“其他场所”从事体育活动的社会成员相比,在“经营性场所”上,2级与“其他”之比为8.476,3级与“其他”之比为5.643。在周体育运动时间方面,与“1h”的社会成员相比,在“5~7h”上,5级与“其他”之比为0.284,在“>7h”上,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9.562。在体育用品组合方面,与仅拥有“运动鞋”的社会成员相比,在“运动鞋+运动服”项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236,退休人员与其他职业者之比为0.188,中层与下层之比为1.517,在“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项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139,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310,中层与下层之比为1.796;在“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运动保健品+健身保健器材”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5.0。在体育信息获取渠道方面,与“其他”渠道的社会成员相比,在“网络”渠道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45.0,在“手机”渠道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6.923。在体育门票是否获赠方面,与“不获赠”的社会成员相比,在“获赠”的社会成员中,1级与“其他”之比为3.667,2级与“其他”之比为2.336,上层与下层之比为4.421。在收入增长、体育项目增加的可能性方面,与“不可能”的社会成员相比,在“完全可能”上,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94,中层与下层之比为2.539;在“很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043,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129;在“可能”上,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94。

2.2 社会分层与体育项目分化

体育项目分化,问卷从社会成员参与有杆(柄)球类、无杆(柄)球类、传统类、行走类、体育舞蹈类、游泳类、洗浴按摩类、棋牌类、器械类、其他类体育项目的情况来描述,每项均为二分变量,即参与、不参与,每类体育项目的参照项是“不参与”。

将社会分层指标与体育项目分化指标纳入Logistic回归分析,差异显著的项目包括:在参与无柄 (杆)类的社会成员中,2级、3级、4级、5级与“其他”之比为2.355、2.381、4.889、4.155,7级与“其他”之比为17.534,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14.247。参与行走类的社会成员中,5级与“其他”之比为1.978,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3.249,上层与下层之比为0.448。参与洗浴按摩类的社会成员中,1级、2级、3级、4级与“其他”之比为13.75、6.399、4.368、5.565,上层与下层之比为2.943。参与棋牌类的社会成员中,1级、2级、3级、4级、5级与“其他”之比为6.603、3.276、2.383、3.059、3.139,7级与“其他”之比为1.444。参与其他类的社会成员中,上层与下层之比为5.160。

2.3 社会分层与体育消费分化

体育消费分化,问卷从体育用品的购买场所、年体育消费总额、体育品牌消费以及收入大幅增加时体育消费增加的可能性4个变量来描述。体育用品购买场所共6项,即专卖店、大型商场、大型超市、网上购买、社区商店、其他场所,参照项是“其他场所”。年体育消费总额共9项,即<500元、500~1199元、1200~1899元、1900~2599元、2600~3299元、3300~3999元、4000~4699元、4700~5 399元、>5400元,参照项是“<500元”。体育品牌消费共4项,即国内品牌、国外品牌、国内外品牌、不清楚,参照项是“不清楚”。体育消费增加的可能性共5项,即完全可能、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不可能,其参照项是“不可能”。

将社会分层指标与体育消费分化指标纳入Logistic回归分析,差异显著的项目包括:在体育用品购买场所方面,与在“其他场所”购买体育用品的社会成员相比,在“大型商店”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0.188,在“大型超市”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0.093。在年体育消费总额方面,与“<500元”的社会成员相比,在“500~1199元”上,中层与下层之比为1.713,在“1200~1899元”上,中层与下层之比为1.747,在“1900~2599元”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6.319、中层与下层之比为2.642,在“2600~3299元”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4.136,在“4700~5399元”上,中层与下层之比为11.375,在“>5400元”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45。在体育用品品牌方面,与“不清楚”的社会成员相比,在“国内外品牌”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6.167;在“国外品牌”上,2级与“其他”之比为2.952,中层与下层之比为2.137;在“国内品牌”上,2级与“其他”之比为2.785,5级与“其他”之比为2.696,中层与下层之比为1.971。在收入增长,体育消费增加的可能性方面,与“不可能”的社会成员相比,在“完全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046,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09,中层与下层之比为2.014;在“比较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039,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37,中层与下层之比为2.191,在“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114,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49,中层与下层之比为1.91。

2.4 社会分层与体育交往分化

体育交往分化,问卷从社会成员与体育水平相当的高地位者、低地位者、同等地位者的交往意愿以及与有体育特长的低地位者建立私人关系的可能性4个变量来描述。交往意愿共5项,即很愿意、比较愿意、愿意、不太愿意、很不愿意,其参照项是“很不愿意”。建立私人关系的可能性共5项,即很可能、比较可能、可能、不大可能、不可能,其参照项是“不可能”。

将社会分层指标与体育交往分化指标纳入Logistic回归分析,差异显著的项目包括:在与有体育特长、低地位者建立私人关系的可能性方面,与“不可能”的社会成员相比,在“很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01,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51;在“比较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048,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79;在“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057,退休人员与其他之比为0.046;在“不太可能”上,7级与“其他”之比为0.042。

2.5 社会分层与体育意识分化

体育意识分化,问卷从体育活动与体育用品能否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体育运动是否是权利、政府是否有义务满足公民的基本体育需要3个变量来分析。第1个变量共5项,即很能够、比较能够、能够、不太能够、不能够,其参照项是“不能够”;后两个是二分变量,即是、否,参照项是“否”。

将社会分层指标与体育意识分化指标纳入Logistic回归分析,差异显著的项目包括:在体育活动与体育用品消费能否体现个人地位方面,与认为“不能够”的社会成员相比,在“不太能够”上,上层与下层之比为0.198。在体育运动是否为权利方面,与认为“否”的社会成员相比,认为“是”的社会成员中,4级与“其他”之比为0.550。

3 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关系类型

基于上述回归分析可以看到,从客观社会分层角度分析体育分化,与从主观社会分层角度分析体育分化,许多具体结论是不一样的,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Logistic回归中,参照项是比较的基准项,在一个具体问题上,如果部分选项与参照项相比差异显著,即表明这些选项与参照项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根据比例的传递性,这些选项之间也存在显著差异,这是局部显著;如果各选项与参照项相比差异均显著(不显著),即表明所有选项之间存在(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这是整体显著(不显著)。

由于是从主、客观分层两个向度上分析体育分化,在具体指标上,其结论的组合存在5种可能:均为整体显著、均为整体不显著、均为局部显著、局部显著与整体显著的结合、局部显著与整体不显著的结合。分析认为没有整体显著这种情况,故不存在第1种和第4种可能。对存在的3种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一是均为整体不显著,比如,在参与有柄(杆)类的社会成员中,不同职业类型者之间无显著性差异,上、中、下层之间无显著性差异。将这类结论集中在一起,它们表明,在部分体育生活领域,各阶层的体育生活实践有趋同的一面,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表现出一种无涉型关系。

二是均为局部显著,比如在体育用品组合方面,7级和退休人员大多只有“运动鞋”,上层“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运动保健品+健身保健器材”齐全,中层具备“运动鞋+运动服+运动器材”。将这类结论集中在一起,发现它们之间是相互印证的,表明在部分体育生活领域,阶层地位越高,占有和支配的体育资源就越丰富,体育消费能力也越高。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表现出一种正相型关系。

三是局部显著和整体不显著的结合,比如在体育活动场所上,2、3级多在“经营性场所”,上、中、下层无显著性差异。将这类结论集中在一起,发现它们之间是存在分歧的,表明在部分体育生活领域,阶层因素不足以解析社会成员具体的体育生活实践,各阶层成员的体育分化表现出多元性,体育分化与社会分层表现出一种多元型关系。

收稿日期: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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