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用心电监护的有效时间论文_魏艾曾毓林丽珊张俊秀谢碧娟

魏艾曾毓林丽珊张俊秀谢碧娟

(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心内科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目的:探讨急性心肌梗死(AMI)后应用心电监护的有效时间,提高监护水平。方法:对收治的98例AMI患者在发病后,根据心律失常易发生的时间和时段选择性的进行心电监护。结果:AMI患者在发病后心电监护的有效时间为2天内持续心电监护24h,2天后每天心电监测的时间段6:00~18:00,5天后为6:00~12:00。结论:对AMI后心律失常易发时间、时段进行心电监护加强护理观察,可降低病死率、降低住院费用、避免因长时间心电监护给病人带来的不适。

【关键词】急性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电监护有效时间

【中图分类号】R542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3-5028(2013)05-0310-02

近年来,急性心肌梗死(AMI)的发病率不断增加,发病年龄亦有提前趋势,病死率较高,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常因发生恶性心律失常而致死,心律失常绝大多数都发生在梗死后48h[1],因此及时发现心律失常是抢救AMI成功的关键。我们根据心律失常易发生的时间和时段选择性的进行心电监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总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我科从2011年至2012年共收治AMI98例,男60例(612%),女38例(388%),年龄31~81岁。其广泛前壁AMI26例,前间壁AMI24,广泛前壁合并下壁11例,前间壁合并下壁AMI12例,下壁AMI13例,急性心内膜下AMI6例,高侧壁合并正后壁6例。98例均符合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和协会及WTO临床命名标准化联合专题组提出的AMI诊断标准[2]。

12方法:使用德国PHILIPS公司生产的M2600B型遥测心电监护仪和美国麦瑞公司的生命特征心电监护仪。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前2天内持续心电监护24h,2天后每天心电监测的时间段为6:00~18:00,每天共计12h,5天后改为6:00~12:00,每天监护6h,7~10天。如有心律失常或病情危重者,则应根据病情延长监护时间。

2结果

2182例AMI后的心律失常发生时间:98例AMI病人中,82例不同程度出现心律失常,发生率达8367%。发病后2天内出现心律失常46例(5609%)。2~5天出现心律失常21例(2560%)。5~10天出现心律失常10例(1220%)。10~20天出现心律失常3例(366%)。20天后天出现心律失常2例(244%)。

2282例AMI病人心律失常每天发生时间段,1天内0:00~6:00出现心律失常5例(609%),6:00~12:00出现心律失常37例(4512%),12:00~18:00出现心律失常30例(3659%),18:00~24:00出现心律失常10例(122%).

23平均住院费用:调取2010年至2011年98例AMI病人的住院费用与此组费用比较(收费标准一致),两组患者平均住院费用采用t检验进行比较,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表1两组患者平均住院费用比较(x±s)

两组患者平均住院费用比较,由表1可见,实验组患者平均住院费用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31应用心电监护的有效时间提高监护水平及护理质量,AMI后心律失常的发生是有规律的,每天较多发生在6~18h,其中又以6~12h为最多,而较少发生在18h至次日6h之间[3]。急性心血管事件,如心肌缺血、心肌梗塞、猝死和室性心律失常等的发生在一天24h中较多集中在上午[4]。因此上午加强病情巡视,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心电监护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争取了抢救时机。尤其在早晨交接班后正是治疗操作繁忙阶段,护士在做常规工作及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工作时,不能忽视对病情的观察;在此时间段加强护理人员的配备。

AMI患者在发病后第一周,尤其是在发病后48h内心律失常发生率极高,因此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前2天内在CCU病房持续心电监护24h,严密观察心电图变化并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以往在治疗AMI时,注重入院时抢救治疗,而忽视了AMI后,尤其是7~15天间的心电图变化。曾有AMI患者4周后死亡的病例。本文观察AMI后第20天后检出心律失常2例,检出率244%,说明对某些危重患者恰当地延长监护时间是必要的,其中包括:多部位或大面积梗塞者;合并高血压者;有心衰、心源性休克、感染等严重合并症者;第一周曾检出两种类型以上的心率失常或心电活动不稳定者;病人情绪激动,不能很好休息者。对及时发现亚急性心肌梗塞病人的心律失常并予以控制,减少病死率有重要意义。根据AMI心律失常多发的时间和每天高发时段,对病人进行选择性的持续或间歇心电监护,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前2天内持续心电监护24h,2天后患者每天心电监测的时间段为6:00~18:00,每天共计12h,5天后改为6:00~12:00,每天监护6h,7~10天。如有心律失常或病情危重者,则应根据病情延长监护时间,千万不能在病情尚未稳定的情况下撤离心电监护。

32应用心电监护的有效时间可减少平均住院费用:本组根据心律失常易发生的时间和时段选择性的进行心电监护,不仅没有降低其监护质量,反而缩短了监护时间,降低了患者的平均住院费用,同时又避免了因长时间心电监护给病人带来的不适。表1可见,实验组平均住院费用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4结论

本组98例无1例死亡,说明对AMI患者采用有效的时间进行心电监护不仅没有降低监护质量,同时还降低患者的平均住院费用,减少病人的不适。

参考文献

[1]周艳.急性心肌梗死并发心律失常的急救护理[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1,27(3):11-12

[2]张文武.心血管与神经系病急诊[M].天津:天津科技出版,1997:185-186

[3]藏传兰,叶春福,楼文志.老年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心电监护的时间[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0,16(30):2357-2358

[4]Parker JD,Testa MA,Jimenez AH,et al. Morning increasing ambulatory ischemia in patients with stable coronary artery diseases[J]. Circulation,1994,89:404-612

论文作者:魏艾曾毓林丽珊张俊秀谢碧娟

论文发表刊物:《河南中医》2013年4月第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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