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刊唐代《李仲昌墓志铭》看安史之乱后士人“北走河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刊论文,安史之乱论文,士人论文,墓志铭论文,唐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6378(2011)03-0130-07
陈寅恪在分析安史之乱以后的唐代政治社会史时,提出过一个士人“北走河朔”的问题[1]187-189。他着重分析了两人:一个是登进士第的李益;一是未中进士的董邵南。陈氏指出,“虽已登进士第之李益以不得意之故犹去京洛,而北走范阳”[1]189,而未中进士的董邵南之游河北,“盖是当日社会之常情,而非变态”[1]189,进而说“若举进士不中,而欲致身功名之会者,舍北走河朔之外则不易觅其他之途径也”[1]187。但是陈氏只举出上述两例,并未分析北游之后的士人在河朔地区的起伏升降。
近年来,随着大量唐代墓志的发现以及相关拓片图版和释文的印行,使得我们能够对士人“北走河朔”的问题进行更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
2001年8月,河南省伊川县彭婆乡许营村北出土了《唐故摄相州刺史兼监察御史里行李公(仲昌)墓志铭》(以下简称《李仲昌墓志铭》)①。这方墓志叙述志主李仲昌(以下直呼其名)的生平、历官非常详细,包含了丰富的历史信息。李仲昌虽不见于史籍②,但他作为一个“北走河朔”的士人③,先后在昭义和魏博两镇供职,并两任魏博镇的支州刺史;此外,其妻郑氏的合祔墓志(以下简称《郑氏合祔墓志》)也一同出土④。两方墓志比较完整地揭示出李仲昌在北走河朔之后的沉浮起降,从而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对安史乱后士人北走河朔的认识。
从家世和出身两方面看,北走河朔的士人范围甚广。
《李仲昌墓志》虽然称“其先陇西人”,“识乎竹帛,式曰品族”,可能有陇西李氏的大族背景,但无法确切查证。但另一方面,此方墓志毫不避讳称李仲昌“起于寒栖之间”,因为他的曾祖李泰“皇河南府福昌县尉,夫人范阳卢氏”,祖父李澄“皇岐州司法参军,夫人荥阳郑氏”。父亲李祐“邢州参军,夫人范阳卢氏”。其曾祖父、祖父和父亲亦不见于史籍记载,(《旧唐书》所载之“李澄”、“李祐”与李仲昌的祖父、父亲乃同名异人),虽然他们一直任官,但品阶低下,分别为正九品下⑤、从七品下⑥和从九品上⑦。这个家世背景不十分显赫。
相比之下,李益具有非常深厚的家世背景。《李益墓志铭》纠正了《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对于陇西李氏姑臧大房世系的错误记录,明确记载道:“给事赠兵部尚书讳亶即公曾王父也,皇朝虞部郎中讳成绩即公之大父也。烈考讳存,皇大理司直赠太子少师。”[2]李益的曾祖父和祖父的任官都在五品上下⑧,属于高官,享有门荫等特权。但李益之父的品阶却仅为从六品[3]1797,说明李益虽有家世背景,但却呈衰落趋势。至于其身为肃宗朝宰相的族父李揆[3]3771,似乎不愿提携族人。其兄李皆尚且“滞于冗官,竟不引进”[3]3560,李益与李揆的关系更远,自然难以攀附。李益后官至礼部尚书致仕,当时的太子庶子与其同名,尽管李益“兼门地焉”,但“时人谓尚书为文章李益,庶子为门戸李益”[4]78。可见,李益的家世背景与其仕宦升迁的直接关联并不紧密。
至于董邵南,尚未见有表明其家世背景的史料,具有显赫家世背景的可能性似乎不会太大。
李仲昌“贞元中,以门荫授唐州参军”。虽然家世不显,但他却有“门荫”作为出身。唐代的门荫制基本上针对三类人:一是高爵,二是皇亲,三是高级品官(五品以上)[3]1805。李仲昌父祖的官品皆在六品以下,并不符合此类严格的门荫制。但门荫制的范围在唐后期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低品官(六品以下,九品以上)的子弟无高荫可庇,但可以通过品子身份叙阶入仕。《新唐书·选举志下》载:
凡品子任杂掌及王公以下亲事、帐内劳满而选者,七品以上子,从九品上叙……九品以上及勋官五品以上子,从九品下叙。[5]1172
以品子身份充任各种杂职掌,考限一般为十数年,考满后经过本司简试合格,可以获得散官出身,再依散官参选的有关规定,经若干次简选,有可能获得流外乃至低级官职⑨。李仲昌可能是走的这一条途径。如其就任,根据唐代一般的迁转程序,上达的机会很少。
李益“大历四年,年始弱冠,进士登第”[2]。之后,虽有一些升迁,但是“由监察殿中历侍御史”[2]之后便长期不见迁改。可见,李益在唐廷确实“不得意”[3]3771。
又据韩愈的《送董邵南序》,董邵南“举进士,连不得志于有司”[6]247。
由此可见,安史乱后,北走河朔的士人不论家世背景如何,在中央仕途不顺,或难以谋职,就会寻求到河朔地区发展。即如陈寅恪所言,此为“当日社会之常情”[1]189。
北走河朔的士人在河朔地区的升降起伏和命运如何?长期以来,我们只知道李益被“幽州刘济辟为从事,常与济诗而有‘不上望京楼’之句”[3]3771。《李益墓志铭》虽然详细记载了李益的家世、家庭、婚姻和仕宦,但是详于李益被召入长安后的经历,对于他在幽州的活动,有效的信息也只有“复为幽州营田副使,检校吏部员外郎,迁检校考功郎中,加御史中丞,以金印紫缓副焉”[2]数语,至于“卒使逆流再顺”等语,则有待查考⑩。关于董邵南,更未见有其河朔经历的记载。
但是李仲昌在河朔地区的浮沉升降却被详细地记载下来。
并未上任的李仲昌,首先投奔了昭义军。结果“昭义节度使司空公李公,器其高族之良,抑以从事。公感知己之至,就洺州司仓参军。”此“司空公李公”当为李抱真(11)。此时,李抱真“雄视山东”[3]3647,必定需要用人。又“表(李仲昌)为曲周县令。”曲周为洺州属县[3]1497-1498。史称,“李抱真为昭义军节度使,欲招致天下贤隽,闻人之才善,必令持货币千里邀致之。至与语无可采者,渐退之”[7]1052。李仲昌的祖、父只有低品官的仕宦经历,尤其是其父还有任职于“山东”刑州的经历,这或许是李抱真“器其高族之良”的原因之一。但李仲昌的家世背景毕竟不够显赫,因此,他更多地是依靠其才干。唐朝后期是一个等级制度再编制的时代[8]201,原有的以自然血缘为纽带的门第观念有所消退,却仍然保持着影响。多为军人出身的藩帅也大多愿意和世家大族建立联系,考察家世门望。但藩镇(尤其是河朔地区)内外的繁杂事务也使得他们非常看重“才干”。所以仕于成德镇的郑潨(745—792)(12),其墓志上说他“以才地称”[9]1917。“才地”是才干和门地的合称,短短数语,正反映那个时期河朔藩镇用人方面的特征。李仲昌可能有家世的背景,但其影响不能高估,若无真才实学,便不能得到李抱真的提拔。
安史之乱以后的河朔地区,不但有中央与藩镇的战争、藩镇之间的战争,还有藩镇内部的军乱,这些都对北走河朔之士人的前途产生重要影响。《李仲昌墓志铭》云:“李公薨,兵变于广平。公知势终不可固,乃缘东而趋于魏。”李抱真卒于贞元十年(794)[3]3649,其子李缄欲仿“河朔故事”袭领昭义军节度使,他还希图取得成德节度使王武俊的支持,但遭到了王武俊的严辞责让[3]3649。朝廷则将昭义军中之事受以王延贵,李缄外不得河朔强藩支持,内不得本军拥立,只好入朝东都[3]3649-3650。但李仲昌的上级、时为昭义行军司马、摄洺州刺史的元谊对唐廷的安排不满,“表请以磁、邢、洺别为一镇”[10]7562,并“阴结田绪”[3]380。田绪时为魏博节度使,虽然田绪子“季安纳谊女为妻”[7]426在此事之后,但元谊和田绪的关系在贞元十年之时应该已经非常密切(13)。由于昭义镇内部以王延贵为首的河东集团和以元谊为首的河朔洺州集团存在激烈矛盾,最终演发了分裂战争。关于这次战争,正史皆有著录,而《册府元龟·将帅部·讨逆》记载得最为详细:
王虔休为昭义军节度留后。贞元十年七月,昭义行军司马元谊据洺州以谋乱。八月,虔休统兵赴临洺以攻元谊。是月,谊除饶州刺史,不行,故虔休率兵攻之。谊又上疏,请率洺州军士防秋于京西,德宗许之,而未敢出。虔休以大兵临城,城中出师御之,颇相杀伤。虔休又引洺水以灌城,分兵收鸡泽。九月,虔休遣将李庭芝破元谊兵将李同悦于长桥,残杀居人男女数百口,同悦走魏州。庭芝进收鸡泽,又杀居人男女数百口,鸡泽守将、官吏悉走魏州,自是平息。洺水等数县将吏、居人闻虔休兵至,悉走魏州。十二月,虔休以洺州潼(漳)濠冰合,发卒数千人逾濠,搏城急攻之。元谊自城上督战,矢石乱下,又出兵拒斗。虔休军稍却,会日暮冰解,涉濠者多沉溺。大将张沛、来浩皆中流矢,士卒死伤大半。自是虔休引漳、洺二水以灌之。[11]5037
广平即是洺州[3]1497-1498,正与《册府元龟》记载的战争地点相符。王虔休的军队在洺州境内引水灌城,残杀居民,战争极其残酷,以至“洺水等数县将吏、居人闻虔休兵至,悉走魏州”[11]。贞元十二年正月庚子,元谊、李文通等“兵五千人及其家人万余口奔魏州”[10]7570。综上,李仲昌作为元谊洺州集团的成员之一,兵败后逃到魏博镇,时间应该不晚于贞元十二年正月。
李仲昌来到“河朔三镇”之一的魏博镇之后,其仕宦生涯有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唐廷方面在元谊入魏博之后不再追究,“命田绪安抚之”[10]7670。可能根据这种安抚的措置,李仲昌署“贝州录事参军”“领印如旧”。
贞元十二年四月,田绪卒[3]3846,其子田季安按“河朔故事”,继任为魏博节度使。此后李仲昌先“改卫州录事参军”,又“迁相州尧城县令”“转魏州大都督府录事参军、兼元城县令”“寻为冠氏县令。离弊既复,再为录事参军”,随着任官地移向魏博镇治所魏州,他也一步步接近魏博镇权力结构的中心。
不久,田季安“请充节度巡官,权知博州刺史、兼防御使。”巡官在唐中叶藩镇使府僚佐系统中很常见,节度使、观察使下皆有巡官[12]199-200。巡官也是士人入幕的初任幕职,虽然只是一种基层幕职,但是延请之仪隆重,需要一定的名望、才学和人脉关系才能得到[13]210。巡官的职务虽然多样化且很有弹性[13]240-247,但是用作阶官兼官的却很少见。张国刚曾指出,唐代后期使职有阶官化的趋势,在藩镇使府僚佐体系里,以押衙用作带职、兼官的现象十分普遍[14]。当时,“河北之俗,刺史阙,其帅辄以僚属将校自为之,不请者有年矣”[15]5137。李仲昌既以僚属身份担任支州刺史,节度巡官就同押衙性质类似,象征李仲昌在魏博镇节度使府中与藩帅的密切关系。而博州刺史、兼防御使才是李仲昌的真正执掌。武人出镇,一般以押衙兼官,而文人出镇则未必。李仲昌就是以巡官这一文职僚佐兼任博州刺史。所以,以何种藩镇使职兼官很可能是以出任人本人的文武性质所定,也许并无特定规律。唐后期藩镇军队分为牙军、外军镇(亦称外镇军)、支郡兵和县镇(14)。魏博镇只有天雄军一个军号,未见其他军号。博州的驻军应是支郡兵。李仲昌兼防御使,即表示他统领本州兵马。河北刺史治军戎始于先天二年(712)。玄宗以敕的形式宣布“河北诸州,加团练兵马,本州刺史押当”[16]1436。“至德之后,中原用兵,刺史皆治军戎,遂有防御、团练、制置之名。”[3]1389代宗即位后,曾将防御使改为团练使,意在表明全国由战争状态转化为和平时期[17]16,但河朔地区似乎并没有受此影响。藩帅又为其“拜监察御史里行”,这是巡官的常带宪衔而非刺史的一般带职(15),表明这个刺史虽非朝廷正授,但藩帅却又不得不为李仲昌的幕职在中央奏授一个相应的宪衔,由此折射出的正是魏博镇作为典型的河朔藩镇与唐廷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李仲昌的仕宦与这一背景密不可分。李仲昌又改相州刺史,任期三年,所以《李仲昌墓志》称其“两牧大郡”。此后,他又“加节度判官”。判官在幕府文职系统中地位仅次于节度副使和行军司马[12]182-194,因此李仲昌的幕职由巡官升任判官,在使府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唐后期州刺史一般都兼领本州团练使或防御使等武职,所以武将为州刺史的情况比较普遍,在河朔藩镇尤其如此。田承嗣家族统治魏博时期,支州刺史多为武人。
《旧唐书·田承嗣附侄悦传》载:“魏将邢曹俊者,承嗣之旧将,老而多智,颇知兵法,悦昵于扈萼,以曹俊为贝州刺史。”[3]3842
《旧唐书·肃宗本纪》载,大历十年十一月丁酉,“田承嗣所署瀛州刺史吴希光以城降”[3]308。又《新唐书·肃宗皇帝纪》载,大历十年十一月丁酉,“魏博将吴希光以瀛州降”[5]178。瀛洲刺史吴希光当为武人。
《资治通鉴》载,建中三年正月,“河阳节度使李艽引兵逼卫州,田悦守将任履虚诈降,既而复叛”[10]7313。守将任履虚即是卫州刺史[18]1422。
田承嗣家族统治魏博时期,另外一个特点是,各州刺史或州县级军事要职多为田氏家族成员所据,见下表1:
此表仅列举了田氏成员掌管魏博镇地方武力的情况,而事实上,在魏博衙军的高级将领中,也有不少田氏成员。在田季安为魏博节度期间,其弟田季直为衙将;田弘正也曾为衙内兵马使[3]3848。可见,田氏统治魏博期间,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家镇”模式(16)。李仲昌一介文人,如何能两牧大郡、加节度判官,从而在上述这种权力结构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呢?
这一方面与李仲昌本人的才干有关,另一方面很可能与田氏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有关。李绛曾指出:“臣窃观两河藩镇之跋扈者,皆分兵以隶诸将,不使专在一人,恐其权任太重,乘间而谋己故也。”[10]7692田季安统治魏博期间,要依靠田氏家族成员稳定魏博镇。而他在魏博镇的统治事实上并不得人心,田兴因曾规讽田季安,赢得军心。于是“季安以人情归附,乃出为临清镇将,欲捃摭其过害之”[3]3848。可见,田季安对田氏宗亲多有猜忌。对田季安来说,这时更为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利用另一个集团来牵制掌握魏博权力的田氏家族的其他成员。李仲昌以巡官的幕职先后出任博、相两州刺史,或许可以从这一背景中寻找原因。李仲昌是元谊在洺州时的旧部,又与元谊一同投奔魏博,而元谊是田季安的岳父,田季安重用一部分元氏旧部,就是利用妻族势力牵制田氏宗亲。河朔藩镇的支州刺史在藩镇的军事权力结构中往往举足轻重,在唐后期,魏博镇和幽州镇都发生过担任支州刺史的武将领兵夺取节度使之位的事情(17)。相比之下,巡官则是使府正职中较低的文幕职,李仲昌以此身份出任支州刺史,对藩帅的依附性就非常强。所以田季安的意图应该是通过他执掌地方武力,以起到以小制大、文武相维的作用。
元和七年八月田季安死后[3]443,历事田绪、田季安的李仲昌,面临了新的抉择。
此时,元谊之女召诸将,欲立己子田怀谏为节度副大使,“众皆唯唯”[3]3847。而“怀谏幼,未能御事,军政无巨细皆取决于私白身蒋士则,数以爱憎移易将校”[3]3847。最终,衙军哗变,拥立田弘正为节度使。田弘正杀掉蒋士则等十数人,“移怀谏于外”[19]562-564。
这是当时魏博镇上层一次重大的权力变动,受到朝廷方面的密切关注。节度使父死子继的“河朔故事”,作为一种习俗和惯例,在这个时期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而且,李仲昌本是元谊旧部,很有可能最初也应该赞成立元氏之子田怀谏为帅。只是此方墓志只用了“军府大变”四个字来描述魏博镇重要的一次权力更替,使得我们无法得知李仲昌在这次事件中到底持何立场,有何作为。
田弘正为魏博节度使之后,立刻表示服从唐廷。唐宪宗“仍令中书舍人裴度使魏州宣慰,赐魏博三军赏钱一百五十万贯”[3]3849。所以志文中的“公奉新命,祗讶制使。”很可能是指李仲昌奉田弘正之命前往迎接裴度等人,但是元和七年九月八日,“善殁于卫州汲县之传舍”。是年十月,裴度等人才到达魏博[10]7696。关于李仲昌之死因,墓志撰者说是“肤腠颠疚”,并指出其得以善终。唐代墓志中一般都有墓主寿数的记录,而这篇幅长达一千余字的墓志中却恰恰没有留下这一信息;其妻郑氏的墓志中又称“监察遘祸”[20]362-363,似乎又与“善殁”的表述相左。加之,志文对李仲昌在“军府大变”中的表现竟无一言,这些都使得李仲昌之死显得有些扑朔迷离。
“南北朝唐代之社会,以仕婚二事衡量人物”[1]403。作为北走河朔之后的士人,李仲昌的婚姻也值得关注。《李仲昌墓志铭》记载较简略:“夫人荥阳郑氏……有子四人:孟曰贽,仲曰卞,叔曰元,季曰宗文。幼女在室,亦读诗书。”这四子在史籍中均不见记载。而《郑氏合祔墓志》记载,“庶子二人:长曰贽,次曰□”,另有“庶女一人”[20]362-363。郑氏所生之子两人“长曰丕,前任沣州慈利县令。次曰芣,而行义有闻”[20]362-363。两方墓志所记载的子嗣名字有所出入。但“庶子”“庶女”表明,李仲昌并非只娶了郑氏一人。郑氏开成三年(838)卒,享年五十有九,推知其约生于建中元年(780)。郑氏“既嫁十六年,而监察遘祸”[20]362-363。李仲昌卒于元和七年,则郑氏嫁给李仲昌的时间可能在贞元十二年至十三年间,这一年郑氏18岁左右。郑氏为“皇颖川郡太守讳长裕之曾孙,殿中侍御史讳欢之孙,魏州大都督府参军讳季熊之女”[20]362-363。郑长裕、郑欢、郑季熊皆见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以下简称《新表》),为北祖郑氏一系,且郑长裕和郑欢的官称与志文上的官称相合。又,郑欢还有子郑叔向[5]3322。《崔程墓志铭》云:“公两娶一门,女弟继室,即颍川太守长裕之曾孙,殿中侍御史欢之孙,洺州司兵叔向之长女。今相国余庆、河南尹珣瑜、信安守式瞻、高平守利用,皆诸父也。”其所载郑叔向世系与《新表》正合。即郑叔向是李仲昌之妻的叔父。他任“洺州司兵”时,极有可能与任洺州司仓参军的李仲昌共事元谊。或许正是存在这样一层关系,李仲昌来魏博镇不久,便有了这门亲事。郑氏的父亲郑季熊可能早逝,但毕竟参与了魏博镇的地方政权。联系这种背景,李仲昌和郑氏缔结了婚媾,可能沿袭了传统的门第观念,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他及时向魏博镇的政治精英阶层靠拢。在中晚唐的河朔藩镇内部,藩帅与文武僚佐以及各级僚佐彼此之间,往往通过联姻交织成各自的势力网,即所谓“姻党盘互”[5]5942。元谊的洺州集团进入魏博镇后,要迅速地融入这个网络,与魏博藩帅、僚佐的联姻便必不可少。所以,元谊将其女嫁给田季安。因此,李仲昌的婚姻可能体现了门第性,但明显地是沾染了河朔藩镇内部政治联姻之风。
陈寅恪一直强调,安史之乱以后的社会阶级之变迁,“可分为中央和藩镇两方叙述”[1]180。士人“北走河朔”之后如何在河朔地区谋求发展,实现社会阶级之变迁,应该也是中晚唐区域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方面。《李仲昌墓志》恰好丰富了我们对北走河朔之后的士人的认识。它和《郑氏合祔墓志》一起,为我们勾勒了北走河朔之后士人的婚宦生涯。河朔藩镇内部政治斗争起伏跌宕,与中央和临镇的关系变动不居,相应地,河朔地方社会也发生着剧烈的变动:选贤举能和门第观念此消彼长的同时,交错盘互的关系网络又正在形成。这一切都使得北走河朔的士人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尽管只是一个个案,李仲昌的仕历、婚姻以及死因之谜展现的却正是唐中期以来处于变动中的河朔地方社会的一个侧面。
注释:
①此墓志现收藏于千唐志斋博物馆,拓片图版见《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叁·千唐志斋壹》(以下简称《新中国·河南叁》,文物出版社,2008年,上册,第二五八号,第258页)。释文见同书下册,第190—191页;释文另见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以下简称《补遗》,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316—317页)。经过比照图版,两份释文,各有得失,但以《补遗》错误较少。今以《补遗》为基础,重做释文,以下凡引文未作出处者,皆引自《李仲昌墓志铭》,特此注明。
②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九中记有一“李仲昌”,乃是画家尹琳弟子。尹琳“(唐)高宗(650—683)时得名”(《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第1646册,第295页)。据此,则彼“李仲昌”与墓主的生活时代相距较远,且志文中无片言提及墓主书画方面的才能,应非一人;又《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碑刻拓本汇编》中收有《李仲昌等题名》。此题名上书“朝议郎行太子司议郎兼华阴县令李仲昌”,一同题名的尚有韦澣、韦允、崔颋、苏准等人。据图录下的注释称“此题名为广德二年(764)三月刻。石在陕西华阴华岳庙,刻于北周天和二年十月十日《华岳颂碑》左侧……韦澣正书”(《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碑刻拓本汇编》第27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5页)。然墓志撰者自称“忝公姻末,幸陪从事”,应该对墓主的仕历十分熟悉。他对于墓主的任官记载十分详细,尤其是记载了其“四任县大夫”,如果墓主曾任“华阴县令”,他似乎不应漏掉;此题名中的另外四人在史籍中的记载十分简略或未见记载,且也尚未见他们与本方墓志志主有关的任何线索。因此,本方墓志志主“李仲昌”当亦非彼题名之“李仲昌”。
③在志文中有多处信息可以表明李仲昌的士人身份,如“阅经籍如敬师傅”等。
④此墓志的拓片图版未见刊布,但有释文印行(见《唐故魏博节度判官、监察御史里行、赐绯鱼袋李府君(仲昌)夫人荥阳郑氏合祔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郑氏合祔墓志铭》,《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362—363页)。
⑤《旧唐书》卷四二《职官一》载:“正九品下阶,……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尉。”
⑥岐州即凤翔府,“天宝领县九,户五万八千四百八十六”(《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按李仲昌卒年推算,其祖父可能任职于天宝年间(742—756)。据《唐六典·府督护州县官吏》,户满四万已上为上州。上州司法参军的品阶为从七品下。
⑦邢州为上州(参见《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二》)。上州参军事若干员,秩从九品上(参见《唐六典》卷三○《府都护州县官吏》)。
⑧“给事中”正五品(参见《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虞部郎中”为从五品(参见《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
⑨《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另可参见宁欣《唐代选官研究》(文津出版社,1995年,第136—137页)。
⑩因为此语与“不上望京楼”的诗句似乎有矛盾。韩愈《送幽州李端公序》也称李益“为人佐甚忠”,还讽喻他规劝刘济归顺,所以使“逆流归顺”之事,需要详细查考。
(11)李抱真自建中元年二月起受昭义节度使,直至其病卒(见《旧唐书》卷一二《德宗本纪上》);昭义原为河北相州军号,薛嵩死后,移往邢磁,至李抱真领昭义,遂合泽潞邢洺磁为一(参见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四《昭义》)。“朱滔之败”,李抱真“迁司空”(穆员《相国义阳郡王李公墓志铭》,《全唐文》卷七八四)。
(12)郑潨与妻子博陵崔氏的合祔墓志称郑潨卒于贞元十二年(796年),参见《唐故冀州阜城县令兼□□□史赐绯鱼袋荥阳郑府君夫人博陵崔氏合祔墓志铭并序》(收于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130页)。
(13)洺州一度是魏博的支州,在地缘上和魏博镇的关系更为密切。田绪介入此事也就不难理解了。
(14)日野開三郎《支那中世の軍閥》(三省堂,1942年),第二章《藩鎮の權勢》第一項“兵權と兵力”指出:藩帅控制下的有牙军、外镇军以及巡属州长(防、团、守捉、镇遏使)军团等。张国刚则根据藩镇军队的布置,将藩镇的军队分为住在藩镇治所的牙军,驻守在支州的军队(包括外军镇和支郡兵)以及县镇(见氏著:《唐代藩镇军队的统兵体制》,《晋阳学刊》1991年第3期)。
(15)唐中后期刺史一般所带的宪衔是御史大夫,此例不胜枚举,姑且从略。
(16)“家镇”这一概念是由姜密提出来的。参见姜密《唐代成德镇割据的特点》(《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事实上,这能否构成成德镇割据的特点,尚可继续讨论。
(17)在魏博镇,乐行达(乐彦祯)以澶州刺史夺得韩简的节度使之位(参见《旧唐书》卷一八一《乐彦祯传》)。在幽州镇,支州刺史夺位之事则屡见不鲜。如张仲武、张公素以及李可举之夺位,多是以支州的外军镇前来夺位(参见《旧唐书》卷一八○《张仲武传》;《旧唐书》卷一八○《张公素传》;《旧唐书》卷一八○《李可举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