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趋势论文,我国论文,人口老龄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基本特征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这种变化既可以是由年龄金字塔底部少儿人口增长减慢所造成,也可以是顶部的老年人口增长加速所导致,人口学中称之为底部老龄化和顶部老龄化。发达国家经历了由底部老龄化到顶部老龄化的漫长演变过程。而我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底部老龄化与顶部老龄化同时“夹击”,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发展很快,形势越发严峻。
1999年是国际老年人年,十分巧合,据《中国人口》杂志的专家们测算,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在1999年2月20日悄然越过占总人口10%的标准线,使我国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预计2000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1.32亿,2005年将达到2.8亿,届时将占总人口的18.46%。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大致可分为五个时期:
一是人口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过渡期,即从1982年至1999年。这一时期60岁以上老年人口由7663万增加到1.26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从7.64%上升到10.1%,我国仅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即完成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过渡期。
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期,即从2000年到2010年,这一时期老年人口将由1.32亿增长到1.73亿,老年人口的比重将从10.31%上升到12.54%。这一阶段,虽然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但是由于少儿的绝对数仍然很高,因此老龄化的速度并不是特别快,这期间老年人口比重平均每年上升0.1个百分点。我国计划生育工作所造成的家庭“少子化”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在这一时期进入老年人行列的城市老人,平均有3.5个子女,农村老人平均有4.5个子女,这一阶段人口老龄化速度呈上升趋势。
三是人口老龄化高速增长期,即从2010年到2040年。这一时期老年人口比重每年平均上升0.4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总数从1.73亿上升到4.09亿,老年人口比重从12.54%上升到26.53%,人口老龄化趋势达到顶峰。这是因为从70年代末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显现明显效应,生育率连续30年下降,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进入老年。
四是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减速期,即从2040年到2060年。这期间老年人口比重每年上升的速度回落为0.1个百分点。尽管此时65岁以上的老人比重已达21%,但预计最高也不会超过25%。
五是人口老龄化发展稳定期,即从2060年以后。下个世纪60年代老年人口比重将停止上升,全国人口基本上趋于稳定,人口总量逐步回落。
综观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呈现以下五个特征。
1.我国老龄人口绝对值为世界之冠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加上20多年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口预期寿命日益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到目前已接近1.32亿,我国成为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总数的1/5,占亚洲老年人口的1/2。解决好我国老年人口问题,对亚洲和世界来说举足轻重。
2.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
如上所述,由于底部老龄化与顶部老龄化同时作用,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速度十分惊人。法国完成这一过程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美国用了60年,英国用了45年,最短的日本也用了25年。由于我国人口政策的作用,改变了世界老龄人口的发展格局,即人口老龄化不仅成为发达国家的问题,而且也已经开始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问题。
3.我国人口未富先老,对经济压力很大
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呈渐进的步伐。当它们的65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7%时,人均GNP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而我国进入老龄化国家时,人均GNP仅为800美元,发达国家的人口是先富后老,我国是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的压力很大。
4.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不均衡
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如上海市老年人口2000年已达238万,占总人口的18.5%,到2025年将达到最高峰468.8万,占总人口的32.7%;北京2000年老年人口为188万,占总人口的14.6%,到2025年将会猛增到416万,老年人口的比例接近30%,大大超过现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而在中西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低于东部。
另外,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就静态而言,由于农村婴儿出生率高于城市,因此老龄化程度城市高于农村;但就动态而言,由于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携带子女流入城镇,因此城乡老龄化的程度正在接近,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也愈益突出。
5.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
人口学中认定,60-69岁为低龄老年人口,70-79岁为中龄老年人口,80岁以上为高龄老年人口。过去说“人活70古来稀”,现在说“活到70不稀奇”。我国高龄老年人口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高龄人口已从1990年的800万增长到2000年的1100万,到2020年将达到2780万。高龄人口丧偶和患病的机率高,高龄女性多于男性,高龄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差。因此他们不仅需要经济上的供养,而且需要生活上的照料。
二、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人口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美好的愿望,标志着经济、文化、卫生和社会安定的水平。当然,我们也应当以辩证的观点全面看待这个问题,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都带来了重大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认真对待。
1.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对老人赡养比上升
人口年龄结构预测表明,199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对老人赡养比为13.7%,2000年上升为15.6%,预计到2025年上升为29.46%,2050年上升为48.49%。如果再加上对幼年子女的抚养,劳动年龄人口的总抚养比上升得更为迅速,2025年达到59.5%,2050年达到76.8%。人口老龄化将使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
2.人口老龄化对投资、消费、储蓄和税收都带来相关影响
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最终形成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二者此消彼长。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口无力储蓄,老年人口减少投资并开始动用储蓄,人口老龄化会使人口从劳动状态转移到退休状态,使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都成为单纯消费人口,成为劳动力人口提供税收的享受者,这样无疑形成税基缩小,税收减少,储蓄率下降,投资率比例降低,单纯消费增加。当然从近期看,消费增长可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但从长期看,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为使经济发展产生强大的后劲,必须继续扩大积累,持续增加投资。
3.人口老龄化使政府用于老人的财政支出增加,政府负担加重
国家的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建设至关重要。由于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发展,财政中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的支出不断增加。据统计,从1985年至1997年12年间,我国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从327亿元增加到3043亿元,增长近10倍,其中用于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各种费用从149亿元增加到2068亿元,增长了12倍以上,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近几年来,由于完成“两个确保”的任务,全国各地区普遍调整了财政预算结构,为确保“两金”发放,实行财政兜底,使各地的财政负担十分沉重。
4.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影响家庭结构和赡养功能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老人日益增多,三世健在的家庭比例很大,加上我国厉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代际人口结构呈“四二一”和“四二二”型。家庭“少子化”使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弱化,急需社会养老功能极大发挥,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
5.人口老龄化使完成脱贫任务更加艰巨
我国老年人在人口各年龄组中是“穷人”居多的群体。据统计,50%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和80%左右的农村老人在银行中基本上没有存款,只能依靠子女或社会供养。老年人口的储蓄水平低于全国人均储蓄水平。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生活方式的演变,核心家庭比例上升,世代同堂比例下降。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至今我国尚有500万贫困老年人口,他们有的处于老少边穷地区,有的身为孤寡,有的染病在身,有的身患残疾。在人生的晚年仍忍受着生活的艰辛和病痛的折磨,他们成为社会最需要帮扶的贫困对象和脆弱群体。
6.人口老龄化带来老年人口的心理变化,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不仅影响老人的生理健康,而且影响老人的心理健康。老人离开了工作岗位,与同事见面减少,家庭的子女忙于工作,“空巢家庭”增多。因此高龄老人大多存在苦闷、孤独、抑郁、烦躁、多疑、健忘、甚至幻觉和厌世,高龄人口的心理变化和心理障碍日益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认同和理解。对老人不仅需要经济上的赡养,而且需要精神的慰藉,对他们要格外给予安慰、体贴、照料和尊重。
三、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应采取的对策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产物。发达国家大部分早在50年前就已进入了老年型国家的行列,因此我们也不必“谈虎色变”。正因为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波及许多领域的重要趋势,因此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也必须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内综合考虑,协调运筹,把它作为一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全面策划,及早部署。
1.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未来老年人口
人口政策是一项缓慢发生效应的政策,但是人口政策一旦失误,也将产生巨大的惯性,长时期难以挽回。由于我国从50年代到70年代末,近30年没有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致使我国人口从1949年的5.4亿猛增到1990年11.6亿,翻了一倍以上。经过从70年代末至今颁布2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自然增长率终于降到了10‰以下,少生了2亿多人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由于既往政策失误造成人口基数十分巨大,即使这样低的人口生育水平,仍使我国人口增长的曲线依然上扬。现在在学术界冒出一种说法,认为应该调整“独生子女政策”了,否则会影响未来的人力资源等等。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短视的观点,我国人口数量巨大,必须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才可能在未来实现零增长,而后逐步回落。如果现在刚刚实现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就急着开口子,人口出生率必然反弹,多年辛辛苦苦取得的成就就会付之东流,给未来老年人口的增长加下基础,人口老龄化趋势不仅得不到抑制,而且甚至难以出现人口回落势头,人口稳定期迟迟不会到来。到那时,由于人口老龄化具有庞大的人口数量基础,解决起来就会更加棘手。
关于人力资源问题,我国即使保持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到2050年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将有8.3亿,仍高于2000年的8.21亿,我国劳动人口会长期供过于求。另外,若从科技进步的角度考虑,今后经济竞争越来越依靠智力而不是体能,劳力密集型产业必定难以抵挡智力密集型产业的挑战,劳动力的数量必将被劳动者的素质所击败。因此我们一定要长期恪守低生育水平的人口政策,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2.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改为“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目的就是为了迎接下世纪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危机。但是由于当前国企处于战略重组阶段,经济效益不佳,养老金替代率又不断提高,因此现在的“个人帐户”实际上起不到积累的作用,存入的基金甚至不能满足当期的支付,“个人帐户”只起到了支付退休金的计算方法作用。
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顺利转变,为制度转换成本寻找积极有效的支付手段已经迫在眉睫。1997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图通过社会统筹的方法从内部消化转制成本是不现实的。因为现在的征缴率已达到极限,很难通过增加征缴率或开拓覆盖面来奏效。据统计,从1952年到1978年,职工实际工资每年只递增0.38%,到1978年职工的货币工资平均才615元,1978年居民人均储蓄额仅有21.88元。而国民收入的积累率却由1952年的21.4%增长到1978年的36.5%,其中有的年份高达43.8%,工资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仅为18.9%。所以国有资产的存量是政府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的政策条件下实现的。因此,从理论上说,通过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支付社会保障的转制成本,将“老人”和“中人”的空帐填实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
关于这笔转制成本的估算,国内外专家的测算不尽相同。据世行1994年测算,大约有19170亿元,只占当年GDP的40%多一点。据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1997年的测算,大约在27628亿元—108260亿元之间。笔者认为,如果剔除1997年提前退休者集中以及投资回报率不高等因素,这个成本大约相当于当年GDP的水平。另外,这个转制过程将经历30年,因此分摊到每一年大约只占GDP的3%左右。尤其是在2000年至2020年之间,是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而总抚养率相对较低的时期。如果紧紧抓住这20年宝贵的时间,增加积累,我国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转变为部分积累制是完全有把握的。
运用国有资产支付转制成本,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可以结合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出售、租赁、拍卖一部分国有资产,或通过减持国有股份,补偿转制成本。还可以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过程中规定一定比例的附加费,或者适时适当地开辟新税种,或者由政府发行一定额度的国家认可债券。现在正是经济回升之际,应当早下决心,政策看准了就尽早出台。应当说,从2000年到2020年是劳动人口总负担比相对较低的时期,应当抓住这个黄金时段,增加积累,将空账填空,顺利完成转制的历史性任务。
3.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
未来的我国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广大农村,由于家庭规模逐步萎缩,子女数量持续下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动态速度也在加快。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
对于农村“三无”老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继续实行“五保”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据不完全统计,这项保险在辽宁、福建等地试点以来,全国累计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超过4500万户,投保金额在40亿元以上,受到这些家庭的欢迎,他们由养儿防老走向投保养老,观念得到很大转变,今后还应继续加大推广商业养老保险的力度。另外,还可以大力推广“绿色养老保险”的做法。在乡村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划出一块土地、山坡、草场或池塘,由地方财政拨一点,乡镇集体筹一点,群众自己投一点的办法,兴办种植业和养殖业。由村里青年义务投工,派低龄老人轮流看护,产业的收益补助老人养老,这种养老田、养老山、养老林、养老塘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在经济发达地区,也可以自愿实行农民退休金制度,资金来源于村办工副业的自留资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老年农民或按年度或按月份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
从80年代兴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整顿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已经停办了2年,现积累基金184亿元。对于这项制度下一步向何处去?移交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其不愿意受理;维持现状,则现有的管理人员继续消耗着管理成本,长此以住拖下去使基金的安全受到影响,因此应当抓紧决断。笔者建议,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即制定政策起引导、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不直接管理基金。同时建立中国农村保险公司,性质定为政策性保险机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实行商业化经营,接管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社会养老保险转化为商业养老保险,继续承保。另外,该公司还可以开展全国农作物财产保险业务,填补我国在这一业务中的空白。在组建完毕正常运营之后,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养老保险司的功能转移到保监会去。
4.充分发挥社区优势,推进社会化养老步伐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城乡家庭“少子化”已成趋势。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中,年轻一代在工作和赡养老人之间分身乏术,难以承担起赡养两辈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通过调动社区力量参与并发挥养老功能是必要和必然的选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退休人员的养老功能基本上由单位和家庭承担。随着我国“入世”之后,企业不仅面对国内竞争,而且面对国际竞争,企业中的“小社会”功能一定要向社区转移。随着老人离开工作岗位回到社区,不仅养老金由社会发放,老人的养老也基本上由社区与家庭共同承担。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十分重视社区养老功能的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他们在社区住宅设计中早就提出所谓“太阳系”的建筑格局。以老人住宅为中心,在周边建设为老人服务的医疗、娱乐、学习、健身的设施。有的国家还建立了“日托中心”(Day Center),白天把老人送到中心,晚上接回家与子女团聚。既解决了子女在白天工作无暇照料老人的困难,又满足了老人与子女经常在一起的精神需求。社区养老的独特优势,既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补充了家庭结构变化后单纯由家庭养老的不足。
通过社区还可以建立各种老年社团组织,代表和维护老人的利益。老年人的需求和意见可以通过老年组织来沟通、化解和传递,使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社区还可以在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中发挥作用,大力普及卫生保健站。使老人在社区内就近接受医疗服务,举办“家庭病床”和“社区病床”,一方面方便老人就诊,另一方面降低医疗费用。组织医院实行定点定人巡诊制度,使熟悉社区老人的医生不仅可以从病理角度行医,而且可以深入了解老人致病的心理因素,真正实现“老有所医”。在农村,可以以乡村为单位,建立老人活动中心或托老所,继续办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社区还可以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教育、科普活动,开展由低龄老人照料高龄老人的活动,对于学有专长的知识老人和能工巧匠,应继续发挥他们的“余热”,真正使老人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防止如“法轮功”一类邪教或迷信活动在老人中泛滥,有助于社会的安定。
为了解决老年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还可以在社区大力推行“劳动储蓄”和“时间储蓄”的“自助助老”制度。在德国早就实施了这种制度。凡年满18岁的公民,利用工休日义务看护老人,可把助老的时间通过“义务网络管理系统”存入劳务档案中,到本人需要护理时,再把这些“时间”提取出来,免费享受照顾。德国的这种做法深得公民的拥护。在日本目前拥有这类团体达300多个,发展较早而且开展情况较好。在我国上海,1984年晋阳区居委会首创“劳务银行”。长宁区飞虹街道虹储小区居委会1998年也开设了“时间银行”,1002户的小区中储户达757户,占75.5%,现在只有存时间而没有取时间的,体现了一种可持续的发展势头。
5.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机制,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如何面对老龄化高峰的挑战,仅靠政府采取扩大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手段是不够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应充分运用市场的机制,把市场机制与政府的行政手段结合起来,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当前,应大力发展老年产业。通过老年需求推动老年产业,通过发展老龄产业,进一步培育和引导老年需求。
老年人口消费带有一定的稳固性,其商品和服务带有一定的稳固性和不可替代性。老人的消费方式大多为温饱型和舒适型,商品价格为节俭型和中低档型,购买商品为理智型和实惠型。随着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加,老年消费市场将成为潜力极大的市场。由于市场日益成熟,市场逐步细分,老年人特定的需求必将形成愈来愈鲜明的老年特定市场,并以此促进老龄产业的发展和成熟。
老龄产业可分为以下8个领域:一是卫生保健服务业,如生产特定药品、医疗器具、延缓衰老保健品等;二是家政服务业,如必要的家庭护理、居室的修缮、临终关怀等;三是日常用品制造业,如老人服装、防滑器具、老人交通工具等;四是人寿保险业,如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养老投资连接保险、特定保险等;五是旅游娱乐业,如旅游服务与陪同、老年棋牌、运动、曲艺等;六是房地产业,如老年公寓、托老所、专科护理机构等;七是老年教育产业,如老年学校、老年职业培训、老年职业介绍等;八是咨询服务业,如心理咨询、婚姻介绍等。
为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要发动全社会兴办,应简化项目立项和审批手续,实行优惠的税费减免政策。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老龄产业发展资金。发展多元投资主体,鼓励社会捐助,鼓励社区自办经济实体,多种形式创办老年服务机构。另外,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启用闲置的社会设施进行再利用,招募社会志愿者扩充老龄产业的人力资源。在老龄产业的一些领域,带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不应把获取利润最大化作为兴办产业的唯一目的,收费要合理,要适应老人及供养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坚持服务第一,坚持薄利多销,坚持长期办下去,使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6.大力提倡我国传统的“孝文化”,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安定是社会安定的基础。代际之间的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内容。在社会转轨时期,由于外来文化的传播和扩散,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受到很大影响,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和传统优秀文化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大量涌现,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产生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时愈来愈向后者偏移,这种倾向值得注意。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受到了市场经济中驱利动机的冲击,涉及尊老、爱老、养老的“孝文化”就是其中之一。
家庭尊老和孝道在我国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古代先哲一再教诲“事父母,能竭其力”(孔子《学而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为政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礼记·礼运篇》)。但是在文革中,这一切都被当作“封资修”中的“封”被扫掉了,而后“孝文化”也并没有得到认真的恢复、提倡和宣传。在今天,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子女不孝敬父母,甚至虐待、遗弃老人的现象多有披露。据调查,湖南1000名农村老人认定与子女关系不和睦的占到21.4%,几乎比和睦的12.1%高出1倍。在苏南一带农村,晚辈盖洋楼,长辈住老屋或在楼房边搭一小屋的现象相当普遍,在山东甚至出现了村里老人因不堪忍受子女的不孝行为另建“躲儿庄”的事件。因此,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今后应当关注对我国传统“孝文化”的宣传和光大,树立优秀的伦理道德观。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到实处。对违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披露,造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以利于给老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生活环境和温馨祥和的精神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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