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_市场经济论文

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_市场经济论文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自治论文,刍议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发展速度论文,地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正确选择,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国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开创了道路。民族自治地方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之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民族问题的基本内容,就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团结各民族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并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使各民族逐步摆脱贫困落后的状态,达到共同繁荣,共同富裕,这是极其宏伟而又艰巨的事业,需要各族人民几代人的艰苦奋斗。

改革开放15年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速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可以打破民族地区自然资源转换的封闭系统,发挥其自然资源丰富的优势,吸收国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加速民族地区潜在的资源优势全面转化为产品的经济优势,提高资源的总效益。二是可以加快沿边开放的步伐,扩大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贸易的交流与合作,加速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国民族地区边境线长达1.8万公里,与俄罗斯、哈萨克、巴基斯坦、印度、蒙古、朝鲜等15个国家接壤,有34个民族跨境而居,他们有共同的语言、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经济上又有密切联系,这都是双向交流开放的有利条件。我国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资源方面都有着较大的互补性。随着沿边开放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边境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的开拓。三是可以促进民族地区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市场的需要,改造传统产业和产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四是可以理顺民族地区产权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的主体。五是可以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的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促进东西部的互补互促,互利互惠,使东部的发展和西部的开发结合起来,发展成新型的区域经济。六是可以促进民族地区的民主和法制健全和传统观念的更新。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民族地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一是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市场观念,如轻商、贱商观念,平均主义思想,生产经营中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淡薄等。二是商品市场发育程度低。民族地区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集中在第一产业的农林牧业上,耕作和经营落后,第二产业的工矿企业长期处于提供原料,且设备陈旧、管理差,第三产业尚没有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良好产业结构,由于商品经营能力不强,制约着市经济发展。三是科学技术落后,人才缺乏,直接影响市场经济发展,四是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加大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难度。

当前,改革开放已深入人心,民族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强烈要求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出现了经济建设发展的新局面。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已开始发挥效能,两南各省、自治区进行经济协作,以北部湾出海口和南昆铁路建设带动整个大西南的开放和开发。西北各省区协作以第二欧亚大陆桥带动古丝绸之路的开放和开发。对口支援已发展的互利合作,并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如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资源与广东的资金结合等。在“三沿”战略下,使内陆边境的少数民族地区,一跃成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初步形成东北、西南、西北和青藏四大开放带,现有边境开放城市12个,国家级开放口岸34个,地方口岸190多个,边贸进出口额迅速增涨,为少数民族走向国际市场创造了条件。同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使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得到锻炼,出现了一批商人和企业家。形势大好,关键是少数民族要面对现实,勇于开拓奋进,打开对内对外的大门,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受市场经济的考验,在市场竞争中学本领,求发展。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高效益的经济体制,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将起到巨大作用,但它在初步建立的阶段容易导致或加剧个人、集团、地区之间的经济收入和发展的不平衡。为克服市场自身弱点和消极作用,必须有国家、政府的干预,加强宏观调控。

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宏观调控主要是研究和引导经济发展的方向,做好预测、预报,制定产业政策,安排好生产力布局等,力求减少和减轻剧烈的经济波动,安排和实施大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市场法规,搞好市场监督,保护资源流动的有序进行和公平竞争,制止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纠正市场失误等。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也是自治机关,它具有双重职能;作为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它在保证中央决策、统一计划的前提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对本地方的经济有管理权和一定范围的决策权,作为自治机关,它享有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规定的比一般地方国家较多较大的自治权。

从自治机关的一般地方政府职能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起着宏观调控作用。第一要建立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发展,必须要有政府的正确引导,统筹规划,创造条件,协助建立各类市场,提供信息,加强市场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价格改革,逐步放开商品价格,立足区域发挥优势等。第二,制定地方产业政策。市场经济本身无法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战略重点,需要政府结合本地生产力水平来确定,并选择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进行重点扶持,加强市场竞争能力。第三,制定改革措施,发挥调控作用,创造市场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如地方政府可以运用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制定公平、规范的财政、金融政策,鼓励和促进各种所有制形式平等竞争,调控收入差距过大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控制经济体制转型期间出现的通货膨胀,金融秩序混乱,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过大等问题产生。

同时,自治机关还有行使自治权的职能,这对建立和发展民族自治地方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优越的条件。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体现在二个方面,第一,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上述三条都表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有一定的立法权,制定特殊政策权,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的变通执行权。”在实践中,民族自治地方已制定和实施了一批有实际内容的自治条例、法规和管理条例,在调整矛盾,保护资源,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等方面,都收到一这效果。现时我们可以运用这一权力,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各种法规、条例,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第二,宪法第118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民族区域自治法从第26条到32条,共7条专门规定了自治机关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自治权。一是有权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二是有权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前题下,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三是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本地方的内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四是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然资源,五是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六是有权根据本地方财力、物力和其他条件,自主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七是有权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八是有权自主地安排利用完成国家收购、上调任务以外的工农业产品和其他土特产品。九是有权依照国家规定,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和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并在外汇留成方面享受国家的优待。这些规定、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方的经济发展战略,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行使自治权是自治机关引导市场经济得天独厚的条件,能否用好用足用活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

3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旧体制转换为新体制,是一场革命。它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关系到各族人民的命运。因此,各级自治机关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发挥双重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首要条件。自治机关的干部一要改变过去那种重计划、轻市场,重生产、轻流通,重行政命令、轻经济手段的倾向,学会善于运用经济手段指导经济活动。把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的观念转换为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的主体观念;把政府以行政干预为主,直接管理企业的观念转换为政府以经济扛杆为主,间接管理,着眼于服务为主的观念。二要转变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旧观念,树立开拓、进取、敢闯、求险的意识。这就要求在研究本地区优势的同时,找准自己的差距,根据优势上项目,针对差距找对策,还要通过与外界的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发展经济的成功经验,用于改革和发展自己。三要转变“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和“怕吃亏”的保护主义思想,树立敢于向市场挑战的信心和观念,主动开创局面,启动内部活力,既抓生产,对抓流通,以国内外市场的规范为标准,勇于参与竞争,在市场竞争中自力、自强。四要加强法制观念,学会在市场竞争中,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使用自治权,为建立市经济创造良好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对民族自治地方来说,任务更加艰巨。这就要求自治机关充分发挥政策优势,用好用足用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力,根据本地方的实际,制定发展经济的法律法规和特殊政策,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条件和保障,在金融、财政、税收、价格、利率、对外贸易、资源开放等方面,制定有利于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的条例和管理办法。有了相应法律,即可加强经济管理,便于以法办事,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自治机关要在政策变通上多思考。国家的政策是站在宏观上从全国实际出发制定的,从总体上说是适合民族地区的,但具体到每一条未必都适用,即使专门为民族自治地区制定的,具体到每一个民族自治地方,每一条同样未必适用。过去对国家的政策大都是照转、照办的多,研究如何结合本地区实际变通执行的少。有的明知上级国家机关有些政策在本地不太适用,也不积极变通或上报停止执行,使民族地区的政策比内地和沿海地区还要严,影响了本地区的发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条是对行使自治权问题认识不足。因此,自治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某些不适合本地区特殊情况的政策,应通过一定程序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对不违背宪法和法律,又符合本地区实际需要即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经济实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都应勇于采取。只有把政策的共性和地区的个性结合起来,才能用好用活政策,发挥效能,为经济发展服务。

自治机关要增强自治意识,主体意识,在国家层次上宏观协调机制一时不健全的情况下,要敢于和善于运用自治权,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依法向上级国家机关要求优惠政策和措施,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三、加强智力开发,大力培养人才。现代科学技术和人才是新的生产力最活跃和决定因素。市场竞争就是人才竞争,可以说,谁拥有了各类人才,谁就拥有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也就拥有了市场。从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来看,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就是教育文化落后,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类专业人才。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人才单位所有制的变化,户籍制度的松动,以及发达地区的物质条件吸引等等,人才外流会日趋严重,市场经济越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才缺乏问题越突出,在科学决策,开拓市场,吸收消化科技成果,内引外联方面的不适应就越明显。因此,自治机关一要重视教育,把教育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常抓不懈。要按照市场经济的需求调整教育结构,运用自主发展教育的自治权,探索一条投资少、容量大,效益高,多出快出和出好人才的新路子,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培养各类人才,把培养人才同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二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干部的素质,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使他们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带头人。三要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现人才、重用人才的机制和环境,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制定特殊政策,吸引外地大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各类人才,使他们在市场经济中大显身手,大展才华。

四、健全法律法规,保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自治权的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巩固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及促进民族法制建设,都起了积极有效作用。但是由于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法律,内容相当广泛,不可能对每一个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因此,一是要贯彻执行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就需要加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更需在宏观调控和经济建设自主权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使市场经济在民族自治地方正常进行。二是完善监督和保障机制。使立法保障和监督保障相配套,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自治权利的贯彻执行。三是当前正值新旧体制交替变化时期,国家和上级国家机关制定了一些改革措施,都涉及到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各种利益矛盾,包括民族自治地方与国家利益矛盾、民族自治地方与非民族自治地方利益矛盾、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利益矛盾等,都亟需通过健全法制来加以调节。

自治机关应积极参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健全法律工作,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体现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全国改革开放的大局,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和经济利益为前提,大胆试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健全法律法规作出贡献,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标签:;  ;  ;  ;  ;  ;  ;  ;  ;  

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