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届中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责任审计论文,趋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加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强化审计计划性的需要。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门不能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主动性较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形成与其他审计类型联动的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项目的资源整合。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年初即可确定审计任务,审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结合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审计等,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2、提高审计时效性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制度约束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意识;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使领导干部得到提醒和警戒,避免同样问题重复发生或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离任审计,由于委托部门难以事先确定离任者、干部任免集中、离任者大多任期两年以上和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难以实行先审后离,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依据的作用。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不但保证领导干部在任期依法执政,及时纠偏以致小问题不至于酿成大错误,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认真执行先离后审,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约束、监督等作用。
3、提高审计效率的需要。影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的因素较多,主要有:一是审计程序烦琐。通知书既要送达离任领导干部原单位又要送达离任领导干部本人,有关问题既要与离任领导干部原单位交换意见又要与离任领导干部本人交换意见。二是配合度低。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只要没违法,任职期间的绩效与本人和单位关系不大,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交换意见的时间安排不重视,推脱、延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认为离任审计是“马后炮”,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是审计查证难。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有的事项发生在多年前,查证工作难度大且花费时间长。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简化相关程序,缩短审计时间;同时能够及时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廉洁自律和遵守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并作出审计结论,为今后离任审计打好基础,大大提高离任审计效率,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约束、监督等作用。另一方面,审计结果直接影响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运作、管理及成效,因此,使被审计单位比较关注审计进度及审计结果,主动配合审计工作。
4、落实审计建议的需要。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但对于清理资产、完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因涉及任期内业绩、资金使用、整改工作量大等原因,往往落实时间长或久拖不决。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因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不但一些不规范的会计行为以及部分违规问题能主动及时整改,并且决策事项等由于是现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结果,事情的来龙去脉较清楚,纠正和完善较为方便,一般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也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对建章建制、规范管理等审计建议也能积极主动采纳,达到审计效果。
二、加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可行性
1、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确。2006年6月1日起施行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该规定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确立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法制化。
2、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好得到证实。从实践效果看,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在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重视程度、审计查错纠弊的时效性和审、帮、促作用的发挥以及审计成果转化等方面,均体现出不同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和力度。其作用体现在:一是届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项目安排上采取“一带二”、“一带多”的形式,在资源共享、结果互用上有效地减少了重复劳动、不断优化审计成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各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对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积极对待,能够做到边审计、边落实、边整改。
三、开展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1、审计对象确定缺乏规范。对哪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几年开展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与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所考虑的因素也有偏差。
2、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届中经济责任审计若宣传不到位,容易让被审计领导干部产生疑虑:是上级领导对自己不信任还是自己有重大经济问题,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3、缺乏统一评价标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是一个难点,更是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因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是事前或事中监督,各项经济行为将要或正在进行,执行结果的优与劣还未见分晓,对事项评价及审计建议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难度。
四、加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和建议
1、明确审计对象。在按审计法规定明确审计对象的前提下,还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对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性质的界定。对资产规模大、基建项目多、人事变动频繁、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重点监督。二是对任职期限的界定。要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审计,按重要程度分为由短到长的不同审计期限,并将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制度安排,明确选取审计对象的标准,使审计工作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领导干部也从思想认识上主动接受审计。
2、把握评价原则。在未出台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规范性文件之前,审计评价应结合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在于防范和预警的特点,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要突出内部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重点审查并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可验证有关经济事项运行的合理合法性,并对被审计单位今后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经济事项合法运行起到最基本的保证作用。二要突出经济决策的可行性、有效性,对正在进行的决策事项应侧重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和评价,验证可行性研究的存在性和完整性,确保决策事项基本可行;对已完成的决策事项应侧重效益性评价,验证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三要突出任前遗留事项的处理情况,确保单位经济事项的延续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防止遗留事项长期遗留形成更大的损失或增加处理难度;在责任确定上,要结合领导干部的具体岗位职责,将经济责任落实到职责中的具体环节,如管理、监督、检查、决策等,突出责任的岗位特点,提高整改意见的针对性。
3、提升成果运用。运用好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验证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生命力的重要环节。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评、使用的依据,组织部门可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职务升降、交流、免职、辞职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且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提拔重用,表彰奖励;对单位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要予以诫勉警示,及时提醒;对违反有关纪律制度,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导干部,要视情况做出换岗、免职、降职等处理;对触犯法律的领导干部,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同时,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形成专报上报组织部门,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察档案的一部分。对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制度的领导干部,审计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中剖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形成专报或综合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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