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一些情况--据我所知,十一届三中全会(一)_市场经济论文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一些情况--据我所知,十一届三中全会(一)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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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此前的中央工作会议是我们党和共和国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这是大家一致公认的。中央工作会议之前,中央起码是中央主要负责人并没有打算开成这样一个会,出席会议的代表起码是绝大多数代表并没有想到会议会开出这样一个结果,这也是大家都已经知道的。这就发生了一个问题,这个转折是不是偶然的?是不是突然的?是不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我认为,转折发生在1978年11月,发生在三中全会,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因为原来工作会议的议题和三中全会要解决的问题确实不是后来全会公报所说的那些内容。但是,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这个转折或迟或早总要发生。至于是在1978年11月还是在此之前或在此之后一些时候发生,那是偶然的,但一定会在此前后发生则是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孤立地看,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是突然的,但只要把它和“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联系起来,把它和粉碎“四人帮”后至三中全会召开前这段时间里群众的情绪、党内的思想状况和组织状况联系起来,就会看到,它绝不是突然的,而是顺理成章的,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想以三中全会取得的几个重要成果为线索,讲一点情况。

一、关于确定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

建国以后,特别是抗美援朝结束后,党的工作重点是经济建设,这个认识直到1962年八届十中全会之前,尽管中间发生过反右扩大化和“大跃进”那样的错误,在中央领导包括毛泽东的头脑中,始终没有出现过动摇。1962年后,重点逐渐转移到阶级斗争上面。对这一点,党内是存在不同看法的,只是在当时的条件下,没有可能表达就是了。1975年,小平同志主持工作,提出“以三项指示为纲”,这实质上就是要重新把经济建设做为党的工作重点。那时,我刚去国务院政研室工作,政研室根据小平同志几次讲话的精神,在胡乔木同志的领导和邓力群同志的具体主持下,正起草题为《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的文章。文章引用列宁和毛泽东的话,说明束缚还是解放生产力,是区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最终标准。文章还没来得及发表,“四人帮”就掀起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这篇文章被揭发出来,连同胡乔木主持起草的《科学院工作汇报提纲》和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一起,被打成“三株大毒草”。“四人帮”说“三项指示为纲”是“回到唯生产力论”,这完全是歪曲,但说它的实质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则是确实的。小平同志的思想是这样,其他老一代革命家的思想也是这样。

粉碎“四人帮”后的第10天,即1976年10月16日,先念同志打电话给陈云同志,征求他对今后工作的意见。陈云同志经过同王震、姚依林同志商议,提出了几条建议。其中一条是:“要大力抓生产,使国民经济能够较快恢复和发展”;另一条是:“要尽快使一些老干部站出来,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可见,在夺取政权以后,党的工作重点应当是经济建设,这个思想对于小平、陈云等老一代革命家来说,是一贯的,没有疑问的。

粉碎“四人帮”后的一段时间里,华国锋在主持工作中也是重视抓生产的,这一点与“四人帮”不同。但由于“左”的思想的禁锢和历史的惯性,他当时在指导思想上还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出要“抓纲治国”;在安排工作时,往往还是把重点放在政治运动上。例如,十一大报告提出了8项任务, 第一项是“要把揭批‘四人帮’进行到底”,第四项才是“要抓革命,促生产,把国民经济搞上去”。这在实际工作中,当然会发生种种矛盾。于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小平同志不失时机地从正面提出了结束揭批“四人帮”运动,实现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问题。

1978年10月3日下午,小平同志找乔木、力群、光远同志谈话, 请他们帮助修改由其他人准备的他代表中央在工会九大的致词稿。小平同志在谈话中说道:“现在到了这么个时候,‘四人帮’当然要批,但不能老是说什么都是‘四人帮’搞的。现在有些事将要考核我们自己的干部,批了‘四人帮’还搞不好,总得整一下自己吧,总得问一问领导人、领导班子是不是可以吧。外国人有个议论说,你们什么都归罪于‘四人帮’。归罪于‘四人帮’还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以后一直都归罪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我想从这个讲话开始,讲一下这个道理。这次我在沈阳军区讲揭批‘四人帮’的问题(小平同志是9 月份到东北视察的),我说揭批‘四人帮’运动总有个底,总不能还再搞三年五年吧!我说你们要区别一下,哪些单位可以结束,有百分之十就算百分之十,这个百分之十结束了,就转入正常工作,否则你搞到什么时候。我们要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那么就要问‘底’在哪里?现在可以暂时不说。”

后来,乔木等人把小平同志的这个意思写进了工会九大的致词。这篇文稿已收入《邓小平文选》,其中确实有一句:“很明显,……我们一定要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但是同样很明显,这个斗争在全国广大范围内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们已经能够在这一胜利的基础上开始新的战斗任务。”这里虽然没有用工作重点转移这个词,但看得出,所谓“开始新的战斗任务”,就是工作重点转移的意思。

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中央政治局决定,在讨论会议的三个议题之前,先讨论一个问题,就是“要在新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指引下,从明年一月起,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他还说:“现在的问题是,揭批‘四人帮’运动已经达到什么火候了?恰当地估量运动的发展状况,是我们提出转移全党工作着重点的重要依据。”现在知道,政治局的这个决定是常委的建议。从以上材料可以断定,所谓党委的建议,实际上就是小平同志的建议。不同的只是,小平同志在同乔木等人谈话时讲的“可以暂时不说”的“底”,到了中央工作会议之前已经明确为1978年底,就是说,1978年底结束揭批“四人帮”运动,全党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关于这一点,胡耀邦同志在1980年11月的政治局会议上也明确说过:“1978年9 月份,小平同志在东北提出了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为三中全会的方针,为今后党的工作方针,作出了决策。”这些说明,工作重点转移的决策绝非全会上的临时动议,心血来潮,而是从1975年开始就在党内反复酝酿,并且在全会之前已经酝酿成熟的一个问题。

对于广大干部和群众来说,工作重点转移不仅没有多少障碍,相反是大家盼望已久的,是大得人心、顺乎民意的决策,而且许多单位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实际上已经在那么做了。例如,乔木、力群、光远同志1977年11月到社会科学院,组织了一个调查组,一个所一个所开座谈会,整整搞了一个月。我那时给乔木同志当秘书,也参加了调查组。当时社科院两派的对立情绪还没有完全消除,特别是一些群众,认为其中一派的后台是王、关、戚,是中央文革,现在是分清是非的时候了。但大多数群众对没完没了的派伏早就厌烦了,希望能安静下来搞学问。当时,调查组内也有一种看法,觉得十年动乱中,有些群众组织间的矛盾不能说没有一点是非,都一风吹恐怕不好。但乔木、力群同志认为,“文化大革命”总的是错的,至于群众组织的是非谁多一些谁少一些,第一是纠缠起来又要花很多时间,第二是搞得一清二楚很难,第三是搞清楚了也没多大意义。因此,他们在第一次中层干部的会上就果断宣布,停止无谓争论,在揭批“四人帮”和清查与“四人帮”有联系的人和事的同时,把主要精力用来恢复和开展业务工作。此后,乔木同志通过抓制定科研规划、建立新所新学科、开展对外学术交流等办法,于1977年底至1978年初,就在事实上实现了社科院工作重点的转移。像社科院这样的“重灾区”尚且如此,其他单位这样做的就更多了。所以,三中全会宣布工作重点转移,这是我们党在思想上的很大的解放,是进入新时期的重要标志,但并非突如其来,并非急转弯,而是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愿望,也反映了下面的实际情况。

当然,对一个问题,大多数人都认识到了,不等于说认识的角度、深度就都一样了。就拿工作重点转移的问题来说,华国锋在工作会议开幕会上的讲话中宣布中央政治局的这个决策时,在前面加了一个“帽子”,即“要在新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指引下”。而所谓“新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显然,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工作重点转移的含义是不同的。另外,华国锋在讲话中解释转移的理由时,强调的是国内国际形势的需要。他之所以作这样的表述和解释,根本原因在于还没有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想把“以阶级斗争为纲”同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点调和起来。这种表述和解释如果成立,工作重点转移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一个路线性质的问题就会变成一个工作安排性质的问题。

工作会议进入小组讨论后的第二天,即11月12日下午,午睡一醒,乔木同志就叫我到他房间,说:把工作重点的转移讲成是形势的需要,这个理由不妥。应当说,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就要把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建国后,我们已开始了这种转移,但是没有坚持住,这次转移是根本性的转移,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转移。不能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今天形势需要,就把工作重点转过来,明天不需要了,还可以再转回去。他要我帮他查几条马列和毛泽东有关论述,说在下午的小组会上要用。下午,他在发言中引用了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话,说明“我们的一切革命斗争,终极目的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是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并不是任何阶级斗争都是进步的,其是否进步的客观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条件”;“经济脱离政治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政治脱离经济也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他说:“除了发生战争,今后一定要把生产斗争和技术革命作为中心,不能有其他的中心。只要我们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国内的阶级斗争也不会威胁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地位。”

乔木同志的发言很快被简报全文刊用,得到大多数与会者的赞同。在他后来负责起草的全会公报上,这个意思也反映了出来。公报说:“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初期,特别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就再三指示全党,要把工作中心转到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来。”“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这就在实际上停止使用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赋予了工作重点转移这一命题以更大的科学性、稳定性,使它有了更强的生命力。

三中全会虽然停止使用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但对这个口号本身的是非没有涉及。会后,耀邦同志兼任中宣部部长,他感到乔木同志在会上关于阶级斗争问题的那个发言很好,请他再展开讲一次。乔木同志作了一点准备,于1979年1月3日到中宣部作了题为《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一些提法问题》的讲话,提出要有足够的理论勇气,继续清理一些旧的说法,如“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党的历史是路线斗争史”等等。他说:“‘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提法,要看在什么意义上,在什么范围内讲才有意义。不讲清楚就会引起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的混乱。人们会认为,只要还有残余形态的阶级斗争,这种斗争就还是社会前进的动力。这样势必造成阶级斗争的人为的扩大化。而且照这样推论,社会一旦消灭了阶级,失掉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根据,社会发展就似乎没有纲、没有动力,或者忽视有别的矛盾起而代之,成为纲和动力了。这是牵涉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一定要给予科学的解释。”事后,这个讲话登在中宣部内部文件上,发到了全国各地。这等于宣布,在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被消灭的情况下,再讲以阶级斗争为纲,从理论上说是错误的,从实践上说是有害的,今后不应当再讲了。后来,小平同志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谈到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阶级斗争等理论问题的看法,明确指出: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问题是我们的中心任务;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缩小也不应夸大。这些论述从根本上否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

在那次讲话中,乔木同志还讲到路线斗争的提法。他指出:“党内斗争的情况很复杂,是否一定要把某几次斗争指定为路线斗争,并且一定要一次一次地排列起来?这样是不是把复杂的现象简单化,并且会不会产生许多牵强附会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一生都进行过不少党内斗争,但是他们并没有讲进行过多少次路线斗争,别人也没有这样说过,因为没有必要这样来归类和计数。”今天,已没有人再讲几次几次路线斗争了,但作类似的归类和计数的现象仍然存在。可见,要摆脱旧的思想束缚有多么不容易,有时自己以为是很解放思想的事,其实恰恰是思想没解放的表现;自己以为是一种新的说法,其实恰恰是旧的说法的翻版。

二、关于要求对经济体制进行认真的改革

全会公报指出,经济建设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要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让地方和工农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这些实际上就是后来说的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总政策。那么,它们是不是突如其来的呢?也不是。原先会议的议题虽然没有把这些作为主要内容(先念同志在国务院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有这个内容,但份量没那么重,而且华国锋只是布置讨论它,并没有提出要作决定),然而,会前在党内高层和经济研究部门中,对这些问题的酝酿可以说已到了相当成熟的阶段,甚至改革和开放这些概念,在小平同志的讲话中也都已经出现了。这些大家都很清楚,我仅就两个问题再介绍一点情况。

第一,市场调节问题

全会公报没有直接提市场问题,但提到了价值规律、企业自主权、经济手段,这些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市场问题。对这个问题,三中全会前已经开始酝酿了,并且提出了市场经济的概念。说到这个概念,我认为有必要弄清楚两点,一是这个概念是怎么提出的?二是这个概念在当时的内涵是什么?

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这个概念首先是在1978年7月到9月的国务院务虚会上提出的。当时,是先念同志在总结时讲了一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没有展开,也没有整理进他的正式讲话中,所以从文件上看不出来。关于这件事,我先是在苏星同志的书上看到的,里面介绍了这句话。最近又在《百年潮》上看到《吴敬琏访谈录》,里面说:“李先念在国务院务虚会作总结时,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口号。”我问了当年参加这一讲话起草工作的几位同志,有的说记不得了,有的说有印象。看来,先念同志确实讲了市场经济这个概念。

建国以后,党内领导人似乎没有人用过这个概念,先念同志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呢? 《吴敬琏访谈录》讲, 这个话“显然是从陈云1956年的三为主、三为辅脱胎而来的”。他这个分析有一定道理,不过,据我分析,这句话不仅脱胎于陈云同志的观点,而且本身就是陈云同志提出的。理由有三:

其一,1979年2月22日, 先念同志在听取人民银行一次会议的汇报时说:“我同陈云同志谈,他同意,在计划经济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个补充,不是小补充,而是大补充。”

其二,1979年8月27日,力群同志在国家经委、 全国总工会举办的第三期企业管理研究班上讲话,专门谈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问题,其中说道:“李先念同志在今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 根据陈云同志的意见,提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力群同志的这个讲话,在同年11月由人民出版社出了小册子,公开发行。此前,他在同年3 月国家经委办的企业管理研究班上的讲话中,就已经使用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辅相成的提法,并由人民出版社于7月出了小册子。这两个小册子, 很可能是迄今为止最早出现“市场调节”这一提法的公开出版物。

其三,1979年初,陈云同志就计划与市场问题写过一个长篇提纲,其中写道:“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里面还说: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1)计划经济部分,(2)市场调节部分。“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调节部分所占绝对份额就愈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陈云的这个提纲手稿,是写在几张便条纸上的,其中有一张是1979年3月8日的台历。 1982年5月的一天,那时我正给陈云同志当秘书,他叫我去,把这几张纸交给我,说他原来打算写成一篇东西,但现在没有精力写下去了,要我把这个稿子拿去,替他收起来。我回去一看,感到非常好,非常重要,于是建议先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后来,文献研究室在1982年7 月份的《文献和研究》上发表了,题为《计划与市场问题》。撰写的具体时间他本人记不清了,是我根据那张台历判断的。从前面引的那些话中可以看出,原稿有的地方写“市场调节”,有的地方写“市场经济”。编辑部门为了同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中关于“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以及他在1982年春节谈话中提出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相一致,经他本人同意,将原稿上的“市场经济”统一改成了“市场调节”。只是到了1995年《陈云文选》出第二版时,才又按原搞改了回去。

根据以上三点,我判断市场经济这个概念是陈云同志先提出的,是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通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和《列宁全集》第23至33卷,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而获得的重要收获。只要看过《计划与市场问题》的人就会知道,没有对这个问题相当深入的思考,是不可能写出这样有份量的著作的。按陈云同志的习惯,他每有一个想法,总是先在小范围内讲,而且在一段时间里反复讲,直到这个想法最后完全成熟了,并且被大家所接受为止。所以,社会主义除了计划经济外也要有市场经济的想法,很可能是他先和先念同志私下谈话时提出的,先念在国务院务虚会上讲了出去,但没印在文件上。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又在常委会和其他场合讲,直到党内和社会上都接受了这一想法。

市场经济在当时的含义,从我刚才介绍这个概念提出的过程就可以看出,它与市场调节是一个意思,两个词是相互混用的。前一阶段,有些同志在宣传小平同志1979年11月同吉布尼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时,有一种说法,认为小平同志在1979年就提出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其实,只要把当时的历史背景搞清楚,就不会发生这种混乱。另外,只要把小平同志同吉布尼的谈话看完,就会看到,就在刚才引的那句话下面,小平同志接着说:“我们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所以,我认为,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当时说的市场经济,都是计划经济下的市场调节的意思。直到1981年后,这个词才逐渐规范,统一改为市场调节。这同1992年党的十四大上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有渊源关系,但不是一回事。当然,后来小平同志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思想有了新的发展,直接促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

为了说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党内一部分领导同志已在酝酿经济体制改革,还可以举胡乔木在国务院务虚会发言的例子。当时,乔木同志既是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也是社科院院长,社科院也属国务院序列,因此,他参加了那个会。会议是7月6日开始的,8月3日发言告一段落,9月9日先念同志作总结发言。乔木除用很大精力修改了先念同志的发言稿,自己还经过认真准备,于7月28日作了一个长篇发言。 在此之前,乔木由于手头工作太多,曾一度放弃了发言的打算。消息传开后,许多领导同志,包括胡耀邦同志见了我都说,劝劝乔木还是讲,大家都在等着听他的发言。在大家的劝说下,乔木同志这才重又决定发言。胡乔木发言后,会议出了简报。他又将发言搞作了多次修改,于10月6 日被各大报用两个整版发表。文章刚发表出来,人民出版社就来电话,要求出小册子。乔木同志没同意,说要继续修改。为了作好修改工作,他特意抽出半个月时间,带了社科院的工业、财贸和农业经济等研究所的四五位负责同志,到天津、上海一些工交企业和农村社队搞调查,还找经济工作部门开了好几个座谈会。经过调查研究,乔木对发言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然后才交给出版社出了小册子。只要看看乔木同志这篇发言,就不会感到公报中的话突然了。

胡乔木在发言中说: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给了我们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可能性,但是要把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要作很大的努力。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计划性并不排除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有计划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产阶级可以而且必须向资产阶级学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将继续长期存在,在我国还需要大大发展。在制定和执行计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利用价值规律,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要要求所有企业严格进行经济核算,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利润率,运用价值规律来制定价格政策。过去在考虑管理体制问题时,往往在集权和分散的问题上考虑得多。事实上,不适当地集权于中央或是不适当地分权于地方,结果常是不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所谓“一统就死,一分就乱”。因此要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直接地结合起来,使企业中的每个人都能从物质利益上关心国家计划的完成,关心企业经营的成果。社会主义国家比资本主义国家增加了计划机关和许多工业管理机关,这些机关是需要的,但在全国各级的总和太大了,如果把它们的许多经济行政工作交给一些经济组织用经济手段去处理将会更有效。为了扩大经济组织的经济手段,乔木同志在发言中还提出以下建议:1.推广合同制。2.发展专业公司。3.加强银行的作用。4.发展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他在发言中题为“认真实行以农业为基础”的部分提出,要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的剪刀差,真正承认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承认生产队的自主权。

乔木同志的这篇发言,充分说明三中全会之前,党内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呼声已经强烈到了何种程度,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研究又已经深入到了何种程度。了解了这些情况,再看公报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那段话,就会明白它们不是突如其来了。

第二,按劳分配问题。

“文化大革命”后期,“四人帮”抓住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谈话,大作反资产阶级法权的文章,实际上否定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恐怕这也是导致1976年天安门事件时,广大工人群众积极参加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否定按劳分配,利益受到损害的首先是工人。另外,农民、知识分子的利益也都会直接、间接受到损害。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没有积极性,国民经济怎么恢复和发展呢?所以,粉碎“四人帮”后,很自然地出现了两场争论,一场是关于真理标准问题,另一场就是关于按劳分配问题。前者是思想理论上的,后者是经济理论上的。现在,研究宣传第一个争论的文章比较多,而研究宣传第二个争论的不多。实际上,这两场争论都为三中全会作了思想上的准备。当然,第二个争论的意义和规模没有第一个争论那么大,而且比较早地取得了胜利。胜利的标志是《人民日报》1978年5月5日特约评论员文章《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发表,它比《光明日报》那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早了6天。我认为, 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是姐妹篇,在当时都起了重要作用。1978年5月18日, 当时的一位中央副主席对《红旗》杂志两位交接班的负责人说:“论按劳分配和真理标准这两篇文章,不知是代表哪个中央的。”这话从反面印证了关于按劳分配那篇文章,在当时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为什么要写关于按劳分配这个大块文章呢?就是因为有争论。1977年,好像是在科学会堂,开过几次关于按劳分配的讨论会,我也去听了,两种观点争论很激烈。为了澄清“四人帮”造成的思想混乱,系统回答对按劳分配原则的种种非难,在乔木、力群、光远同志的共同主持和力群同志的具体组织下,国务院政研室写作组着手写了这篇文章。

对按劳分配问题,小平同志早在正式恢复工作之前就开始关注了。他在1977年5月24日同王震、 力群同志谈话时专门谈了尊重脑力劳动的问题,提出要给科技人才创造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于按劳分配那篇文章在写作的过程中,小平同志也始终给予了密切关注,而且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在他的支持与指导下写成和发表的。1978年3月28日,他约乔木、力群同志去谈那篇文章, 一上来就说:“文章我看了,写得好,说明了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有些地方还要改一下,同当前按劳分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然后,他阐述了什么叫按劳分配,怎样按劳分配的问题。这篇谈话和前面说到的那篇谈话,都已收入了他的文选。过了一个月,4月30日,小平同志又找乔木、力群、光远同志去谈话。 他说:“今天找你们来,主要是谈按劳分配的文章。文章其他部分都可以了,最后一部分中讲到工资改革,有些话要说得活一点。工资级别一定要有,而且定级别一定要以技术为主。工人的工资是不是一定是八级,还可以考虑。上海在八级之外,又加了半级。不一定就是八级,改成十级,十二级都可以嘛!也许不需要搞上海那么多级。总之,八级工资制需要作些改革。还有行政人员的工资级别,也有一个改革问题。”乔木同志说:“文章再改一改,改后是不是再送给您看一下?先念同志已看过这篇文章,他的意见是可以发表了。”小平同志说:“我不看了,不知先念同志有没有时间看。我看这篇文章可以了,你们稍微改一改,就送《人民日报》,可以用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

引这些话,除了想说明三中全会公报上关于要认真执行按劳分配原则的提法事先也有一个争论的过程以外,还想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理解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的“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作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把他的这段话与刚才引用过的几个谈话联系起来,我理解,这里讲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的意见,其基本精神与要贯彻按劳分配的意见是一致的,是对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的一种发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合乎社会主义客观规律的。但在宣传和执行这一政策时,应当把它和按劳分配原则联系起来。只要坚持先富起来的人主要应通过按劳分配而不是按资分配的途径,先富和后富的差距就不会过于悬殊,就不会出现两极分化。现在一些地方在宣传和执行这一政策时,把它和按劳分配原则相割裂甚至相对立,这是违背邓小平理论的。另外,小平同志也曾说过,要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又要反对只顾自己和本单位多得,不照顾左邻右舍,不顾及整个国家利益,造成不合理的苦乐不均。所以,宣传和执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政策时,一定要全面,不能只讲一面,否则也是违背邓小平理论的。

三、关于解决重大历史遗留问题

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是在这次会议上提出和得到集中解决的。全会公报提出:“会议认真地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会议否定了1975年的“反击右倾翻案风”,肯定了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审定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人所作的错误结论。这些当时虽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但也并非突如其来,也有前因后果,有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叶帅和先念同志在粉碎“四人帮”后,小平同志在恢复领导职务后,在这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国务院政研室被批成“黑风口”、“邓记谣言公司”,胡乔木更被打成“黑干将”、“正式走的走资派”。粉碎“四人帮”后,按理说这个案应当翻过来了,但令人奇怪的是,政研室反而被宣布撤销,胡乔木任何工作也不给做。为了保住这个1975年由小平同志提议成立的机构,政研室领导请求在没有查清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之前不解散,并得到先念同志的支持。后来,小平同志恢复了工作,在他的直接干预下,政研室终于被保留下来,乔木同志这才分配了工作。陈云同志当时还只有中央委员的名义和人大党委会副委员长的身份,但他靠自己在党内的资格和威望,也在平反冤假错案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在小平、陈云、叶帅、先念的共同支持下,胡耀邦同志于1977年底出任中组部部长,大大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速度,一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老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这使参加三中全会前中央工作会议的代表成份发生了更加有利于党内正确力量的变化,是三中全会得以恢复马克思主义路线的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过,那时在一些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方面,阻力仍然很大,需要一件一件地去争取。下面就这方面情况,介绍几个有关陈云同志做工作的例子。

1976年10月16日,陈云同志在答复先念同志征求他对今后工作的意见时,明确提出“对天安门事件要重新审查”。

同年11月25日,陈云致信叶剑英并华国锋,转交黄克诚夫人关于请求允许黄由外地回京治疗眼疾的信,并在信上说:黄是红三军团的老干部,军队干部对他比较熟悉。解放战争时期他带新四军三师到东北。全国解放后,他在担任总参谋长时参加中央财经小组与我接触较多,感到他是照顾全局的,为人是正直朴素的。他的眼一只已瞎,另一只也很危险,请考虑让他回家治疗。由于黄是所谓“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2 号人物,此事被提交政治局会议讨论后才获得了同意。

1977年3月,中央要召开工作会议。事先,陈云和王震、 胡耀邦、耿飚、姚依林、王铮等同志分别相约,要提出小平同志复出问题和天安门事件问题。会上,华国锋在讲话中重申“两个凡是”方针,坚持认为天安门事件是反革命事件,继续“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正确的。陈云、王震、耿飚、姚依林、王铮不顾高压,仍照会前约定,在各自小组内发了言。陈云所作的是书面发言,现已收入《陈云文选》。他在这个发言中提出:(一)天安门事件时绝大多数群众是为了悼念周总理,尤其关心周总理逝世后党的接班人是谁,需要查查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四人帮”是否插了手,是否有诡计。(二)邓小平同志与天安门事件无关,为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需要,有必要让他重新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这个发言并不长,连同标点符号总共三百零几个字符。然而,会议简报组却搞了一个所谓的“摘要”,删去了要求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和恢复邓小平工作的话,送他过目。他看后问:为什么要搞摘要?对方答:因为有些话同华主席讲话口径不一致。陈云说:“要登就全文登,搞摘要不行。”结果,这篇发言竟然没登简报。其他几个人的发言简报,关于这两个问题的内容也都被删去。尽管如此,陈云等人的发言还是不胫而走。在叶帅和先念同志的促进下,会议临近结束时,华国锋被迫表了态,说“要在适当时机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陈云在小组会上马上钉了一句,说:“适当时机,我赞成。”在7 月份召开的十届三中全会上,小平同志终于恢复了被免去的全部职务。

同年9月,陈云应邀两次去革命博物馆审查党史陈列, 边看边谈,澄清了很多历史问题。当看到说明词中关于刘少奇的“和平民主新阶段”问题时,他说:这句话不要再提了,这是见之于文件的,“文化大革命”中对此批得很厉害,我查文件,发现东北局“七七”决议也有这句话。这个决议是我起草的,但我不可能发明创造这句话。后来问总理,他说这是1946年1月17日停战令上的话。

1978年1月3日,陈云致信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转送胡耀邦关于王鹤寿历史问题的来信,并指出:王是1937年7 月国共合作时我党从国民党监狱中要出来的。在审查党的七大代表资格时,从当时的所有材料看,他的历史是清楚的。建议由中组部把他的材料再审查一次,并把他调回北京治病。事后,王鹤寿被从外地接回北京,解答监护,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

同年4月24日,陈云又致信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 汪东兴,转交曾志关于陶铸历史问题的来信,指出:陶是国共合作后由我党从监牢中向国民党要出来的。此案涉及到一大批省部级干部,弄清陶铸问题非常必要。建议由中组部主持,会同专案组,将全部案卷和有关人员都调到北京,再审查一次。

同年9月11日,陈云就徐懋庸的问题致信胡耀邦, 证明毛主席讲过徐给鲁迅的信是错误的,但他还可以教书,而且确实被安排到抗大当了教员;从来没有听毛主席说过30年代上海文艺界两个口号的论争是革命与反革命的论争,也没有听毛主席说过国防文学是反革命口号。信中建议中组部、中宣部对这类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评价,作评价时,必须把他们的是非功过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考察。信中还说,这件工作今年就做,因为知道情况的人年龄都老了,再不动手就迟了。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三中全会之后,但在此之前就已经作了工作,这就是为潘汉年一案平反的事。电视连续剧《潘汉年》最后说:1982年,陈云同志登高一呼,使潘案得到解决。实际情况是,早在三中全会之前,陈云同志就委托刘晓收集有关潘案的材料。1979年10月,陈云同志要动结肠癌手术,手术前,当时任中央副秘书长的姚依林问他有何交代,他便给胡耀邦写了一封短信,别的没说,只提出潘案需重新审查。1981年3月1日,陈云又正式致信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说: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与潘汉年同案人的材料,并无潘投敌的确证。现在所有与潘案有关的人都已平反,建议中央对潘案正式予以复查,交中纪委办理。随后,中纪委着手进行复查。同年11月8日, 陈云同志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原中央特科工作者座谈会代表,讲话中又提到潘案,说:“中纪委正在平反,我相信他必将恢复名誉。”1982年8月23日, 中央终于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至此,建国后时间最长的一个冤案也得到了平反。

这里顺便说一下,陈云对冤假错案采取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对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同样采取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并不是搞以牙还牙。也举两个例子。

第一,两案公审前,政治局讨论判刑问题。当时特别法庭提出拟判江青死刑,绝大多数人都赞成。陈云同志表示不同意,说党内不能开杀戒。他说党内开了杀戒,对后代不好交待。如果一定要杀,请在会议记录上写上“陈云不同意”。后来,大家冷静下来,终于接受了陈云同志的意见,决定建议特别法庭判江青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来,缓刑期满,有关部门请示中央如何处理。中央书记处会议要求听听小平、陈云、叶帅、先念同志的意见。我问陈云同志,他说不管怎么处理,反正不能杀。现在回过头看,如果当时真的杀了江青,效果肯定不如不杀好。

第二,中纪委在对两案涉案人员进行审理时,碰到一个大问题,就是对“文化大革命”中被结合的老干部或者军代表中一些跟着林彪、“四人帮”跑的人怎么处理。他们写了个报告给陈云,陈云经过考虑,于1981年11月19日作了一个答复。他在答复之前,为示慎重,把意见写了出来,并在文字上反复推敲。书面意见指出:“一九六六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内乱。但这是一场政治斗争。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政治斗争”。因此,除了对若干阴谋野心家必须另行处理以外,对于其他有牵连的人,必须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这种处理办法,既必须看到这场斗争的特定历史条件,更必须看到处理这场政治斗争应该使我们党今后若干代的所有共产党人,在党内斗争中取得教训,从而对于党内斗争采取正确的办法。这是处理这场政治斗争的前提”。正是这个意见,解脱了一大批人。他还讲过一个意见,就是对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的人要区别对待,前者中不少人有战功,对年老有病的要保外就医。

正是由于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等老一代革命家的努力,三中全会之前虽然还有许多历史重大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但毕竟开始了解决这些问题的进程。

四、关于肯定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和决定健全民主与法制、加强党内民主集中制

这两件事也是三中全会上取得的重大成果,同时,也都是在全会之前就提出来的。我之所以把它们放在一起说,是因为这两个问题看似两回事,实际上相互关联。为什么要搞真理标准讨论?就是因为当时有“两个凡是”的方针,而“两个凡是”的实质是离开民主讲集中,是一个人说了算。一个人说了算,在理论上讲是违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在政治上讲是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对“两个凡是”,最早提出批评的是邓小平同志。在他的推动下,理论界发起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对讨论的情况,现在介绍的书和文章很多,我没多少可补充的。只有一个问题,想借这个机会讲几句。

最近有一个跑到海外去的人写书,说胡乔木反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并且讲了两件事。一件是讲,1978年6月20 日胡乔木到胡耀邦家中,说这场争论是党校挑起的,他不同意争论下去,要立即停止争论,《理论动态》不能再出可能引起争论的文章了。另一件是讲,有一次胡乔木在一个干部大会上讲话,说他可以负责地讲,中央在真理标准问题上是一致的,谁说中央内部有不同意见,谁就是分裂党中央。现在,国内出版的书中也有这么写的。他们说的第一件事我不知道,事后也没听说过;第二件事我不在场,但知道确有其事。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乔木当时确有一个意见,叫做“坚持原则,坚持平稳”。我认为,这里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这个意见对不对,第二是这个意见属于什么性质。他讲“谁说中央在真理标准问题上有不同意见谁就是分裂中央”的那次会我没去,但会后很快就接到一位同志打来的电话,对他这个话表示强烈不满,我听后也感到迷惑不解。我把意见向他反映后,他解释说,这是针对前几天有人在公开场合说中央领导在真理标准讨论问题上有不同意见而讲的。但我觉得,即便如此,话也不该那么讲,因为广大群众并不清楚内幕,很容易误会这是针对反对“两个凡是”的同志。其实,乔木同志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反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而是主张讲究讨论的方法。他因为长期在中央核心部门工作,十分注意维护中央领导团结的形象,担心中央的分歧暴露出去,特别是暴露在外国人面前,会削弱中央的力量。但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原则,对有组织地恰当地讨论这个问题,他不仅不反对,而且一直是积极参与的。

别的不说,单说陈云同志纪念毛主席逝世一周年的文章,就是乔木同志事前参与意见并且亲自修改的。文章中说:“实事求是,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作风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根本思想路线问题。……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实际上是区别真假马克思列宁主义、真假毛泽东思想的根本标志之一。”很明显,这些话完全是针对“两个凡是”的。这篇文章发表于1977年9月28日, 当时《光明日报》那篇文章还没发表。

还有,小平同志在1978年6月2日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标题说是“精辟阐述了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而这篇讲话,正是乔木起草的。小平同志在讲话中说:“有一些同志天天讲毛泽东思想,却往往忘记、抛弃甚至反对毛泽东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不但如此,有的人还认为谁要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谁就是犯了弥天大罪。”如果说乔木同志反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起草这篇讲话又当如何解释呢?

1978年9月13日, 乔木同志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会议预备会上讲话,有一段专门讲真理标准讨论问题,他说:“《光明日报》那篇特约评论员文章,听说本来是外省的一位教师写的。文章的内容是宣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根本原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完全同意这篇文章的观点。但是这样的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是毛主席特别着重宣传和反复宣传过的基本原理,竟然会成为问题,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进行这场讨论是多么及时,多么中肯,多么必要。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成为问题,难道还不要大声疾呼吗?如果对这样的问题还不大声疾呼,而是袖手旁观,保持沉默,明哲保身,那确实就像毛主席所说的,这些同志自称学得的马克思主义跑到哪里去了呢?这样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对于党和人民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毛主席说过:可恨的是一个共产党员不宣传马克思主义,共产党员不宣传马克思主义,何必做共产党员!因此,《光明日报》发表这篇文章,《人民日报》转载了,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说乔木同志反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那么这段话又如何解释呢?

前面提到,1978年10月乔木同志到上海搞经济方面的调查研究。当时,市委宣传部希望他就真理标准问题作一次报告,他也答应了。后来,市委常委在讨论要不要对真理标准问题表态时,有人在会上说乔木同志正在上海,如果上海市委表态,人家会认为乔木同志此行带有特殊使命,并以此为由,表示反对表态。乔木同志听说这件事后,收回了作报告的打算。当时还听说,上海市委领导就要不要表态的事征求江苏省委第一书记许家屯的意见,许回答了一句很有名的话,叫做“两边打炮,中间卧倒”。意思是说,周围各省都在表态,我们不要表态。许现在也“开小差”到海外去了,他的那种态度,才真正叫做反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所以说,如果乔木同志当时一度主张把讨论的调子降一降,或者暂时停止一下,这些意见不一定对,但绝不是什么反对讨论,更不是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提法,而是出于维护中央整体形象的一种考虑,属于领导层内部研究怎样做对工作更有利的性质,是完全正常,应当允许的。事实上, 小平同志也有过讨论可以告一段落的想法。 那是1978年10月3日他在与乔木、力群、光远同志的那次谈话中说的, 他说:“要开理论务虚会,是叶帅看到《红旗》那篇文章提出来的(那篇文章指的是《红旗》杂志社写的《重温〈实践论〉》)。要发表那样的文章,索性扯开来,开个理论务虚会。后来,汪副主席过问这个事,说不登了,他觉得发这样的文章不好。如果登的话,索性讲清楚;不登的话,真理标准的讨论差不多了。”说到这儿,他问:“报纸上有多少省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了?”邓力群回答说:“大概有一半了”(当时表态的省有20个,最早表态的是甘肃省委第一书记宋平,但他的讲话开始只登在《甘肃日报》上,在《人民日报》上最早登出的表态讲话是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杨易辰的)。小平同志接着说:“现在发的文章不少了,省委写的文章也不少了,问题不算已经解决,但这样的问题还得慢慢来,可以告一段落。请你转告一下胡绩伟。”小平同志尽管这样讲了,但到了中央工作会议时,大家还不是照样热烈地讨论真理标准问题?能够因此就说小平同志关于讨论告一段落的意见是反对讨论吗?显然不能。

正是由于乔木同志比较注重中央对外口径的一致性,所以在工作会议上,当华国锋于11月25日代表中央政治局讲了8 个问题却没有讲“两个凡是”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后,乔木同志在小组会发言提出,希望华国锋在会议结束时能谈一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对这次讨论作出一个结论。他说:“这个问题本来是一个理论问题,但在两个意义上也是政治问题。第一,搞清楚这个问题,对于解放思想,搞好当前工作,加速四化建设,正确处理遗留的各种案件等等,都具有指导意义。第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绝大多数省、市和大军区负责人都表了态,这也就不是一般的理论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如能对这个问题谈一下,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巩固安定团结,澄清国内外各种猜测和不正确的传说,将有很大好处。”后来,在会议闭幕时,华国锋表了态。特别是小平同志在讲话中,用很大篇幅阐述了这个问题,给这次讨论作了结论。对此,由胡乔木主持起草的全会公报是这样写的:“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个事实也说明,根本不存在什么乔木反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问题。如果有人一定要在书刊上指责乔木同志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态度,那就应当全面介绍他在这方面说过的话,办过的事,而不应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我想,这是领教过“文化大革命”造反派搞揭发批判、无限上纲那一套后,在公开批评别人时应当格外注意的。

关于三中全会前对民主与法制问题和民主集中制问题的认识,我只想讲一件事。就在上面提到的10月3日的那次谈话中, 小平同志谈了一个很重要的意见。他说:“现在关于民主的问题讨论得不够,这个问题很重要,要展开讨论。民主和法制实际上是一件事情。法制确实需要搞,民法、刑法要搞,都没搞成。没有法确实是不行,没有法,他就乱搞。现在是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违法,这种状况不能继续下去了。没有法,光凭领导人的话来量刑,量刑就没有标准,人们也不知道什么叫守法。(乔木同志插话说:唐太宗时,长孙无忌提出要立法,唐太宗说,干吗要立法?我讲的话还不算法吗?长孙无忌说,这不行,因为你的话一次跟一次不一样,究竟以哪个为准?唐太宗被长孙无忌说服了。)这对的嘛!谁讲话也会前后有所不同的,就是讲得对的,这次和那次讲的也不会一样,因为时间、地点、条件不同,何况讲的不见得都对,不能是百分之百的对,起码也不完备。……现在报纸上的宣传,理论上的讨论,要换个题目,把民主、法制这个问题讲一讲。这个问题多年没有讲了,现在人们根本没有法的观念,连普通常识都没有。学校也没有这门课,想教课也没有教材。就以〔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作为依据,展开讨论。法这个东西要找个什么机构来搞一搞,就是你们来搞吧。”

这些意见,小平同志后来在工作会议闭幕时的讲话中,作为四个问题中的一个问题专门讲了一下,题目就叫“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这对于三中全会在有关民主与法制和民主集中制方面取得成果,可以说起了直接的促进作用。这些话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失去它的现实意义,仍然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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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一些情况--据我所知,十一届三中全会(一)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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