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东汉历史的变迁_汉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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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從《史記》的一條附益文獻談起

今本《史記·秦始皇本紀》篇末論及東漢孝明帝(58—75年在位)時事,與《始皇本紀》年代殊爲不侔,一望可知乃後人附入。其文如下:

孝明皇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乙丑,曰:

周曆已移,仁不代母。秦直其位,吕政殘虐。然以諸侯十三,並兼天下,極情縱欲,養育宗親。三十七年,兵無所不加,制作政令,施於後王。蓋得聖人之威,河神授圖,據狼、狐,蹈參、伐,佐政驅除,距之稱始皇。始皇既殁,胡亥極愚,酈山未畢,復作阿房,以遂前策。云“凡所爲貴有天下者,肆意極欲,大臣至欲罷先君所爲”。誅斯、去疾,任用趙高。痛哉言乎!人頭畜鳴。不威不伐惡,不篤不虚亡,距之不得留,殘虐以促期,雖居形便之國,猶不得存。子嬰度次得嗣,冠玉冠,佩華紱,車黄屋,從百司,謁七廟。小人乘非位,莫不怳忽失守,偷安日日,獨能長念卻慮,父子作權,近取於户牖之間,竟誅猾臣,爲君討賊。高死之後,賓婚未得盡相勞,餐未及下咽,酒未及濡唇,楚兵已屠關中,真人翔霸上,素車纓組,奉其符璽,以歸帝者。鄭伯茅旌鸞刀,嚴王退舍。河決不可復壅,魚爛不可復全。賈誼、司馬遷曰:“向使嬰有庸主之才,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絶也。”秦之積衰,天下土崩瓦解,雖有周旦之才,無所復陳其巧,而以責一日之孤,誤哉!俗傳秦始皇起罪惡,胡亥極,得其理矣。復責小子,云秦地可全,所謂不通時變者也。紀季以酅,《春秋》不名。吾讀《秦紀》,至於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嬰死生之義備矣。①

此段附文與《史記》同行既久,徐廣、裴駰、司馬貞、張守節等並加注釋,相沿不改。這種現象在早期文獻中並不稀見,余嘉錫氏目爲古書之“通例”,稱:“古書既多後人所編定,故於其最有關係之議論,並載同時人之辯駁,以著其學之廢興,說之行否,亦使讀者互相印證,因以考見其生平,即後世文集中附録往還書札贈答詩文之例也。”②

關於這段文字的來源,三家注皆略有交代。劉宋裴駰《史記集解》轉述徐廣注中稱引班固《典引》篇有關文字,暗示該段文字出於班固之手。③其後,唐張守節《史記正義》沿其緒,亦轉引班固《典引》篇序,以爲該段文字爲班固答漢明帝所上奏表。④唐司馬貞《史記索隱》徑云:“此已下是漢孝明帝訪班固評賈、馬贊中論秦二世亡天下之得失,後人因取其說附之此末。”⑤三家並無異詞,皆明確指出所附文獻出於班固之手。至於何人何時取班固奏表附於遷書,則均未言及,可見至遲在劉宋時,注家已不甚明瞭。⑥注文中指出的班固《典引》篇序文,又見《文選》卷四八“符命類”,爲便於討論,一并逐録如下:

臣固言:永平十七年,臣與賈逵、傅毅、杜矩、展隆、郗萌等召詣雲龍門。小黄門趙宣持《秦始皇帝本紀》問臣等曰:“太史遷下贊語中,寧有非耶?”臣對:“此贊賈誼《過秦》篇云,向使子嬰有庸主之才,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絕也。此言非是。”即召臣入,問:“本聞此論非耶?將見問意開寤耶?”臣具對素聞知狀。詔因曰:“司馬遷著書成一家之言,揚名後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譏,貶損當世,非誼士也。司馬相如洿行無節,但有浮華之辭,不周於用,至於疾病而遺忠,主上求取其書,竟得頌述功德,言封禪事,忠臣效也。至是賢遷遠矣。”臣固常伏刻誦聖論,昭明好惡,不遺微細,緣事斷誼,動有規矩,雖仲尼之因史見意,亦無以加。臣固被學最舊,受恩浸深,誠思畢力竭情,昊天罔極! 臣固頓首頓首。伏惟相如《封禪》,靡而不典;揚雄《美新》,典而亡實。然皆游揚後世,垂爲舊式。臣固才朽不及前人,蓋詠《雲門》者難爲音,觀隋和者難爲珍。不勝區區,竊作《典引》一篇,雖不足雍容明盛萬分之一,猶啓發憤滿,覺悟童蒙,光揚大漢。軼聲前代,然後退入溝壑,死而不朽。臣固愚戇,頓首頓首。……⑦

兩相比照之下,我們發現《史記》的這段附文與《典引》篇序文所言年月、事件合若符契,内容相互印證,正如《正義》所云,爲“班固上表陳秦過失及賈誼言答之”的文字,是“具對素聞知狀”的具體陳述。

就寫作時間而言,《典引》序已清楚表明,《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雲龍門問對在前,《典引》篇序文在後。⑧就文體而言,《秦始皇本紀》的這段附文,除時間外,未列首尾屬款,格式與蔡邕《答詔問災異八事》一致,應爲當時詔問的答卷。⑨而《典引》篇序前稱“臣固言”,結尾云“臣固愚戇,頓首頓首”,正是蔡邕《獨斷》中所謂“不需頭,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之“表”,⑩即班固在雲龍門問對後上《典引》篇的奏表。

根據這兩篇文獻,我們可以大略推知事件的經過:在東漢永平十七年(74),明帝在雲龍門詔集賈逵、傅毅、杜矩、展隆、郗萌等,詢問他們對《史記·秦始皇帝本紀》中司馬遷贊語的看法。班固作了較爲詳細的回答,但明帝未言班固所言之是非,卻只評論賈、馬二人的“忠”與“賢”。這幾句看似無關弘旨的話引起了班固誠惶誠恐的反思,並奏上《典引》篇以“光揚大漢”。

漢代帝王詔集臣下問對,屢見篇籍,但專門詔問史書觀點者,僅見此處。(11)細繹文本,我們不難發現,寥寥數語的問對下分明掩藏了當時帝王與史臣洶湧澎湃的思想交鋒。這兩篇文字無疑是我們今天考察東漢時期史學轉向彌足珍視的材料。

二 兩份答卷

史家在史書修撰過程中應當秉持何種立場,這在東漢以前並不構成問題。秉筆直書,“不虛美、不隱惡”,“賢賢賤不肖”,(12)歷來即爲良史之標的。但這一切在漢明帝時代似乎已不再是修史者的金科玉律。私自改作國史已遭帝王嚴厲禁止,(13)重新獲得國史修撰资格的史家也需要有新的立場。但這種新的修史立場的轉變並非一蹴而就,當時的史家有一個自我適應的艱難歷程。以下,筆者嘗試通過對班固奏對文本思路的推求,尋繹這場問對中帝王與史臣思想交鋒的暗流。

奏表顯示,這次雲龍門問對發生於孝明帝永平十七年(74),正值東漢國力强盛,內外修明的時代。統治者自信心膨脹,關注國史修撰,召集史臣,頌揚漢德,勢所必然。此前,明帝已分别在永平五年和永平十五年進行過兩次國史修纂。(14)

問题看似簡單:小黄門趙宣持《秦始皇帝本紀》問班固等:“太史遷下贊語中,寧有非耶?”班固《漢書》多取資《史記》,對這些論贊自不陌生,他立即指出司馬遷贊語中不當之處:“此贊賈誼《過秦》篇云,向使子嬰有庸主之才,僅得中佐,秦之社稷未宜绝也。此言非是。”班固的初步回答看來令漢明帝較爲滿意,以爲班固已經領悟了自己的意圖。隨即召入,繼續問道,“本聞此論非耶?將見問意開寤耶?”是否本來就持有這種觀點,還是臨時迎合聖意,這也是明帝十分關心的問題。班固隨即“具對素聞知狀”。其答卷(即前引《史記·秦始皇本紀》後附文)氣勢充沛、文筆雅健,句式參差錯落,是一篇藝術上十分成功的奏對。但是,他的回答真的與明帝的觀點一致嗎?

“周曆已移,仁不代母”,答卷首以五德終始的觀點指出秦得政之因由,再歷數秦政得失,尤其是在子嬰繼位之後,作者用了大量三言句,誇飾子嬰爲帝的禮儀。繼之贊揚他在“小人乘非位,莫不怳忽失守,偷安日日”的情勢下,“獨能長念卻慮,父子作權,近取於户牖之間,竟誅猾臣,爲君討賊”的難能可貴,又以排比句渲染作者對其未及施展抱負即爲漢軍所虜的惋惜之情。對當時形勢進行一番分析之後,作者於是開始批駁賈、馬論點,指出“秦之積衰,天下土崩瓦解,雖有周旦之才,無所復陳其巧,而以責一日之孤,誤哉!”文末再以《史記》常用的評論語氣,一抒感慨,稱贊子嬰“死生之義備矣”。

單從史學角度來看,這份有的放矢,理據充分的答卷,也應得到明帝的褒獎。但明帝卻未置可否,轉而評騭司馬遷與司馬相如二人。其文乍讀令人生惑,繼而恍然大悟:班固的答卷已然偏題。

明帝所提的問题看似在探討司馬遷贊語的是非,實則考察的是修史者的立場。歷代修史,多希望一方面記述前朝舊事,爲本朝尋求借鑑;另一方面更希望藉此證明前朝滅亡的必然性和本朝取代的合法性,這一點在易代之際史事的記載上體現得尤爲突出。秦朝是作爲漢朝對立面的一個王朝,如何看待秦政即間接地反映了如何褒貶當代。賈誼、司馬遷言子嬰無能,只要他有“庸主之才”,秦朝即不會滅亡。好像漢朝只是因爲僥倖碰上了一位相當無能的前朝帝王,纔輕松得到統治權。這無疑嚴重質疑了漢滅暴秦的正當性和漢紹堯統的合法性。顯然,班固一開始並未領會“聖意”,在答卷中只是鋪陳在秦朝由暴政而必然衰敗的頹勢下子嬰的無辜,批評賈、馬“不通時變”,甚至在篇末對子嬰大掬同情之淚,“健其決,憐其志”。這無疑是明帝不願看到的評論。對於賈誼和司馬遷,漢明帝單獨拈出作爲史官的司馬遷,並非無意爲之。他的諭詔不啻給班固等史臣樹立了正反兩個典型:“頌述功德,言封禪事”的司馬相如和“微文譏刺,貶損當世”的司馬遷。要做“忠臣”還是“非誼士”,不言自明。在王權定於一尊的時代,這不僅是爲史臣樹立榜樣,更是必須遵循的原則。因此,明帝的訓示實則是爲史臣定下修撰國史的指導思想:絕對不可“微文刺譏,貶損當世”,而要“頌述功德”。

經明帝訓示之後,我們看到班固在第二份答卷,即進《典引》篇的奏表中進行了深刻的反省。回答的側重點也發生了很大的轉變:從史學上的探討興衰因由轉爲了政治上的表忠心,述聖德,贊符命。並將精心製作頌揚漢德的《典引》篇作爲反思結果予以呈報,對此前詔問作進一步回答。

檢視《典引》篇,我們發現全文充斥的是對“赫赫聖漢,巍巍唐基”的謳歌,對漢皇包舉藝文、屢訪羣儒的感念。大肆渲染的是“唐堯和漢運之間的呈遞關係,以表明漢家的正統出身”。(15)《文選》編者徑將《典引》篇與司馬相如的《封禪文》、揚雄的《劇秦美新》同歸入“符命”一類,確有見地。(16)對此,章太炎先生一針見血地指出:

孟堅《典引》,蓋不得已而作。前述緣起以詔貶遷褒相如爲本。己作《漢書》,與遷同符,微文譏刺,亦云不少。知爲人主所忌,故復效相如作符命,以求親媚。雖淫辭獻諂,要以避禍,與子雲《美新》,殊途而同歸矣。(17)

這兩篇文字記録的,是封建帝王與史臣之間關於修史立場的一段對話,它揭示的正是當時獨立的史官精神喪失殆盡的可悲情狀。在這種朝夕惕若的心態下,《漢書》褒貶立意依準《五經》,非斥《史記》,體現國家意志成爲必然。(18)作爲貫徹官方意識形態的史學著作,《漢書》一經宣佈,“當世甚重其書,學者莫不諷誦焉”,(19)甚至要選學者受讀,(20)乃至李唐時代,《漢書》注本猶存十數種之多。(21)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兩漢之際,讀議《太史公書》之風大盛,而明、章以後,卻漸歸沉寂,甚至終漢之世,《史記》僅有一二略注,《隋志》所載僅存宋、梁三家。(22)這種現象也應與當朝的褒貶密不可分。對此,白壽彝先生以爲“《漢書》因具有皇朝史典範的性質而有此殊榮”,“正宗觀念、壟斷修史、推崇《漢書》,這種歷史意識的强化,反映了政治統治上的要求”。(23)

三 修史羣體

東漢一朝,國史修纂成於衆手,不僅歷時長久且非專任一人。(24)這種修史人員的設定與此前相較爲一巨大變革。先秦史官,獨掌史筆,不聽命於王侯,晉稱“良史”,齊贊直書。西漢有《太史公書》橫空而出,垂法後昆,“其後劉向、向子歆及諸好事者,若馮商、衛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等相次撰續,迄於哀、平間,猶名《史記》”,(25)此稱“相次撰續”,未聞合撰之事。而東漢的國史從《世祖本紀》開始,即以合撰的方式修成。雖然羣體修撰的《世祖本紀》在雲龍問對之前,但這種羣體修史的歷史動因卻可在雲龍問對中得以反觀。

此次明帝的詔問無外乎兩大主題:貶斥“微文譏刺,貶損當世”的司馬遷和略稱“頌述功德,言封禪事”的司馬相如。即便是對司馬相如,明帝也稱其“洿行無節,但有浮華之辭,不周於用”,由此我們不難蠡測漢帝王對文學之士的基本態度。文士“不周於用”,史臣多言褒貶,甚至“微文譏刺”。要之,皇帝們對文士和史臣都不信任,(26)而尤其擔心有獨立延續的空間以褒貶當代的史家。太史公曰: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别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27)

國之利器不可假手於人,司馬遷的“謗書”即爲前車之鑑。因此,東漢禁止私撰國史的政策執行嚴格。(28)此事西漢未聞,源於何時,略不可考。而光武時期,班彪撰續漢史(實爲前朝西漢史)未聞禁止。至子固始有人告發私改作國史,史載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29)最終明帝還是赦免了班固,“復使終前所著書”,這說明實際上明帝禁絕的只是私撰當代國史。(30)當然,禁止私撰只是初步策略,申明漢朝的意志,尋求其統治的合法性,纔符合漢帝國對國史功用的需求。隨着光武的離世,撰修前代史事的任務在明帝時開始難以迴避。何況華夏有源遠流長的史學傳統,尤其是《周官》、《禮記》等儒家經典所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說,(31)已深入人心。《春秋》中王國皆有史官,漢帝國也需要載諸史筆,述頌功德,潤色鴻業。史書若成於衆手,集中修撰,再經親信近臣“删潤”,便不必擔心有對本朝不利的文字。故此,撰修國史不再任之一人,以免“非毁”当朝。明帝對班固的訓示無疑向我們透露了其之所以要改變此前修史模式的政治考量。

此外,通過考察永平年間歷次修史人員的身份及知識背景,我們可進一步推尋明帝采用新的修史方式的政治考量及其演化過程。《典引》篇序文顯示,永平十七年(74)詔問的史臣以班固爲首,另有賈逵、傅毅及展隆、杜矩、郗萌等人。除班固、賈逵、傅毅外,其餘身世不詳,應爲身份更低的掾屬。(32)這與此前修史人員的構成略有不同。

東漢最早的官方史篇《世祖本紀》修於明帝永平五年(62)左右,前已述班固與陳宗、尹敏、孟異等“共成《世祖本紀》”。陳宗、孟異史書無傳。陳宗前爲睢陽令,領地亦距光武故鄉較近,對兩漢之際及光武朝的事迹應較爲熟悉,或後遂爲明帝所徵同修《世祖本紀》。范書先稱其名,四人之中資歷當爲最長。(33)王充《論衡》云“陳平仲紀光武,班孟堅頌孝明。漢家功德,頗可觀見”,(34)似乎陳宗當時主要典領修撰《世祖本紀》之事。孟異曾爲司隸從事,爲東漢清要之職,屬司隸校尉。《漢官儀》稱“司隸都官從事,主洛陽百官,朝會與三輔掾同”,“司隸功曹從事,即治中也”。(35)未知孟異爲何種從事,要之,其人對當朝吏治、典禮當明知原委。此外,由於光武帝曾官“司隸校尉”,“先到雒陽整頓官府,文書移與屬縣”,(36)作爲屬官的司隸從事當對光武事迹多有所聞。(37)且二人儒學文章未見顯揚,掌領修史應爲精熟光武朝政事之故。

尹敏精通古文,《後漢書》本傳稱敏“少爲諸生。初習《歐陽尚書》,後受《古文》,兼善《毛詩》、《穀梁》、《左氏春秋》”。其人善言陰陽災異,並於建武二年(26)上疏光武帝,“陳《洪範》消災之術”。其後,“帝以敏博通經記,令校圖讖,使蠲去崔發所爲王莽著録次比”。雖然尹敏對圖讖持反對態度,並諫光武帝“讖書非聖人所作”,又私自增損圖書,但他長期校理圖讖,博通經傳讖記是毋庸置疑的。(38)只以修史四人的優長便可略窺修史時各自的職掌:以陳宗、孟異掌領政事,尹敏主光武讖記,班固述文字。今殘存《東觀漢記》遺文中多叢脞瑣語、讖緯應驗,亦可略見當時面貌。其中,卷一《世祖光武皇帝》保存文字較多,整篇語言風格前後不侔,述光武立國之前,瑣語軼聞尤多,而建國之後的文字略顯整飭,似乎依然存有成於衆手的痕迹。(39)

永平十五年(72)左右,又有《建武注記》修纂,參加的史臣有馬嚴、杜撫、班固。(40)從知識背景上看,永平十五年的修史人員多明於讖緯,深通經學。如馬嚴通《春秋左氏》,“百家羣言”。《後漢書》本傳注文中《春秋左氏》條下引《東觀記》曰:“從司徒祭酒陳元受之”。(41)而《後漢書·李育傳》載育“嘗讀《左氏傳》,雖樂文采,然謂不得聖人深意,以爲前世陳元、范升之徒更相非折,而多引圖讖,不據理體,於是作《難左氏義》四十一事”。(42)可見其師陳元言《左氏》多稱引讖緯。馬嚴之學,要不離其左右。

《後漢書·杜撫傳》云撫“受業於薛漢,定《韓詩章句》”。(43)而史載薛漢“少傳父業,尤善說災異讖緯”,“建武初,爲博士,受詔校定圖讖。當世言《詩》者,推漢爲長。……弟子犍爲杜撫、會稽澹臺敬伯、鉅鹿韓伯高最知名”。(44)薛漢不僅善說讖緯災異,而且受詔校定圖讖。杜撫名列薛漢“最知名”弟子之首,當深明師法,善說災異讖緯。又《論衡·須頌》篇稱“《詩》頌國名《周頌》,杜撫、〔班〕固所上《漢頌》,相依類也”。(45)可見杜撫既明於《韓詩》、讖緯,又深通時變。從此次修史員的知識背景上,我們發現修撰《注記》之時,熟知掌故的舊吏不再需要,但精通讖緯災異的儒生則必不可少。

在人事安排上,我們注意到馬嚴的身份較爲特殊——不僅是開國名臣馬援之侄,名儒馬融之父,更是“常與宗室近親臨邑侯劉復等論議政事,甚見寵幸”的外戚。(46)不僅如此,這段時間内,皇室宗親劉復也開始參與修史。《後漢書》卷一四云:

初,臨邑侯復好學,能文章。永平中,每有講學事,輒令復典掌焉。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傅毅等皆宗事之。(47)

以學識論,劉復只是“好學”、“能文章”而已。但每有講學,明帝“輒令復掌典”,又“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在某種意義上,這也是皇室對修史論學的一種掌控。“傅毅等皆宗事之”,也主要是因爲他的“宗室近臣”、經常掌典講學修史的特殊身份。同時,我們也不難發現史筆絕佳的班固處於何種地位。班固立意作史,既爲史臣當“得其所哉”,而《答賓戲》的慨嘆,(48)卻多少透露出他對自己史才難伸的不滿。

據前引《典引》序文,永平十七年的詔問,有班固、賈逵、傅毅及杜矩、展隆、郗萌等。(49)班固“被學最舊,受恩浸深”,是最先一批修史的舊臣,當爲此修史羣體的首領。(50)

賈逵明於經傳,善於言讖、喜頌功德。所作左氏《解詁》,深受漢明帝重視,寫藏秘館。(51)但其書受重視的主要原因是“上言《左氏》與圖讖合者”,宣揚漢爲堯後的理論,爲漢朝的存在尋求正統經學上的根據。(52)此後,又因上《神雀頌》,遂“拜爲郎,與班固並校秘書,應對左右”。(53)范曄於傳論中感嘆:“桓譚以不善讖流亡,鄭興以遜辭僅免,賈逵能附會文致,最差貴顯。世主以此論學,悲矣哉!”(54)賈逵參與修史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應是其言說立場深得明帝信任。

傅毅,范曄《後漢書》列之於《文苑傳》,書中只録其詩,應長於詩體,本傳言“毅追美孝明皇帝功德最盛,而廟頌未立,乃依《清廟》作《顯宗頌》十篇奏之”。(55)又王充《論衡》卷二○《佚文》篇載永平中神雀羣集,班固、賈逵、傅毅上賦頌事,(56)其人著作傾向可見一斑。

郗萌,正史無傳,檢《隋書·經籍志一》有“《春秋災異》十五卷,郗萌撰”。同卷又云:“漢末,郎中郗萌,集圖緯讖雜占爲五十篇,謂之《春秋災異》。宋均、鄭玄,並爲讖律之注。”(57)《隋書·經籍志二》“五行類”又有“《雜殺曆》九卷”,注云:“梁有《秦災異》一卷,後漢中郎郗萌撰。”(58)是萌爲漢郎中而善言圖讖。《隋書》卷一九《天文志上》又云:“宣夜之書,絕無師法。惟漢秘書郎郗萌,記先師相傳云……”(59)而《隋志》的編者認爲:這些都是“聖人推其終始,以通神明之變,爲卜筮以考其吉凶,占百事以觀於來物,睹形法以辨其貴賤。《周官》則分在保章、馮相、卜師、筮人、占夢、眡祲,而太史之職,實司總之”。(60)則郗萌的實際職掌即爲東漢之太史。當時的史官亦言圖緯讖記,可見宣揚漢命天授的讖緯之說已經成爲一種知識背景,進而化爲史臣的一種自覺。

爲便於比較,我們不妨將三次修撰史臣身份或背景概括爲以下模式:

由上表我們發現,與此前史臣一人修史模式相較,漢明帝加入的其他修史人員無外乎兩類:一爲宗親近臣,一爲讖記儒生。委派宗室近臣典領其事是明帝防止“微文譏刺”的重要手段,文士居末,潤色文字而已。(61)精通讖記的儒生也居於顯要的位置,這是永平修史的一大特色。光武帝喜圖讖,建武三十一年(55)讀《河圖會昌符》“赤劉之九,會命岱宗”而封禪。(62)遂改元中元,“宣布圖讖於天下”,(63)讖緯之學隨之成爲東漢學者所當了解的通識。此後不到兩年,即有樊鯈等於永平元年“與公卿雜定郊祠禮儀,以讖記正《五經》異說”。(64)由光武初年之“校讖記”至明帝初年之以讖校經,讖緯之學已經完成了由造作一家之說到附經而正統的轉化。(65)緯與經同等重要,甚至占據着更爲重要的學術地位,作爲光武欽定之法,讖緯已很難完全從經學的闡釋體系中剥離出來。緯書及讖緯之士有如此地位,不過是因爲它能爲漢帝國存在的合理性提供更直接的理論支持。杜撫竟以善讖明《詩》之儒生而參與修史,在《後漢書》稱引排名上也先於班固。從中我們不難發現明帝對於修史的立意要求。(66)

如前文所述,西漢時賈誼、司馬遷等藉史鑑戒的立場在明帝時期已不被允許,東漢帝王需要的是宣揚漢承天運的讖緯學說,史家修撰國史也要堅持這樣的立場。無論是校讖還是修史,其目的都是要爲漢述頌功德,宣揚天命。從永平五年到十五年,東漢國史的修撰修撰更爲强調國家意志。

四 史風轉捩

明帝令宗親近臣和讖記儒生共同參與修史,希望他們能對修史立場進行掌控,並修成符合皇家意志的國史。在嚴密的思想控制和雷霆萬鈞的皇權威壓下,史家的獨立性受到嚴重制約,東漢史學也因之呈現出四大轉變:

其一,在修史模式上,國史開始作於“史館”,成於衆手。(67)在明帝初期,甚至臨時鳩集他官修撰前史。(68)這種隨時任命史官的做法,使得漢代既有史書頌揚漢德,又不必擔心一人專斷而貶損當代。史書的修撰只有平時令近侍記下言行,以爲《注記》,隔一段時間(常爲前代帝王離世之後)再召集朝臣集中整理連綴,以成官方之史。此即劉毅所云“古之帝王,左右置史,漢之舊典,世有注記”。(69)明、章之際,東觀校書羣體初具規模,校書獻頌之餘,兼及整飭史籍,(70)東觀也就成爲此後史館的雛形。正如金毓黻先生所云:

漢明帝嘗詔班固同陳宗、尹敏、孟異,作《世祖本紀》,又撰《功臣列傳》載記二十八篇,此即唐代以後官修諸史之濫觴。(71)

這種便於當朝控制的修史立場的做法隨即即爲此後帝王所繼承,魏晉以降,略有改進,有專職史館,但無世襲史官,使之更加完善。而世多亂離,朝代頻加更迭,帝王無暇細究修史之事。直至唐初,纔發展爲成熟的“國史館”制度。至此,史官到史館的轉變基本完成。(72)而漢明帝做法,正式開啓了這一延續了近兩千年的國史修撰制度。

其二,在人員選擇上,修史人員的基本構成爲宗親近臣、儒生、史臣和文士。宗親近臣統領其事,精通儒家經典的儒生參與其中,史臣行文,文士潤色。(73)而東漢後期,甚至有蔡倫、李巡、趙祐等皇帝親信的中官典領修史校書之事。(74)歷經補續的《東觀漢記》貫名者劉珍,貴爲皇家宗正,更是數受鄧太后詔負責校書、修史。(75)這種人員的設定顯然頗便掌控史書的立場,也爲其他封建王朝所取資,或易以宰輔總領其事,再向帝王彙報,有很明顯的“敕修”特色。

其三,東漢史書在修史觀念及修撰立場上與此前有着明顯的不同。西漢之前,史官多具家學淵源,内在傳承。(76)司馬遷父子皆爲太史,終成命代奇作。東漢之初尚有班彪、班固父子相繼撰作《漢書》,亦足稱不朽。但班固曾以“私改作國史”之罪繫獄,顯宗重其才而釋之,令詣校書郎,後經帝許,始得修成《漢書》。自班固至漢末修史人員俱以校書之餘,績修撰《漢記》,幾乎皆爲“以别職來知史務”,再無世代居史官之位的家族出現,一脈相承的史官傳統已斷。(77)西漢司馬談《論六家要旨》推尊道家,或爲遠古柱下守藏之遺緒,即游離於政治之外,不以一朝之興廢而記史,不因君王之好惡而載筆。其子遷則兼綜儒道,一方面流露出尊儒家道孔聖的敬意,一面“又其是非頗繆於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序遊俠則退處士而進姦雄,述貨殖則崇勢利而羞賤貧”。(78)武帝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儒家定於一尊的大環境中,司馬遷曾從孔安國受經書,對儒家思想推崇不難理解。而“崇黃老”、“輕仁義”、“賤守節”與其父的道家思想一脈相承,也是堅守上古史官的獨立操守。兩漢之際,班彪“性沈重好古”,班固雖“博貫載籍,九流百家之言,無不窮究”,(79)但雲龍門應對爲班固的漢史修撰定下了一個基調:尊儒道,頌天朝。因此,我們在《漢書》中看到的是較爲純粹的正統思想,以儒家聖賢之是非爲是非,忠孝仁義,褒貶不失。由於這一指導思想符合帝王對歷史記載的要求,此後歷朝正史,無不以《漢書》爲典範。而那種游離於政治之外,自任裁斷的獨立的史官精神卻從此逐漸淡出歷史。

其四,修史制度一變,史書風貌遂與此前迥異。作爲東漢國史的《東觀漢記》,雖然我們今天不能見其全豹,但在今人輯本中帝紀部分所存尚多。除了圖讖天命的宣揚以外,很難發現那种對帝王或本朝批判性的言論出現,反而在帝纪的末尾多有“序曰”頌揚帝王功德。(80)這種在帝王干預下出現的“虛相褒述”,不重“實録的修史風氣,雖然當時即遭到有識之士的批評,但終漢之世都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變。(81)

劉知幾《史通》引傅玄語云:“觀孟堅《漢書》,實命代奇作。及與陳宗、尹敏、杜撫、馬嚴撰中興紀傳,其文曾不足觀,豈拘於時乎?不然,何不類之甚者也?是後劉珍、朱穆、盧植、楊彪之徒,又繼而成之。豈亦各拘於時,而不得自盡乎?何其益陋也?”(82)萬事總難兩全其美,這種修撰史書的方式的轉變,常令帝王頷首,史臣痛心。同是一人,獨自修撰則爲“命代奇作”,與人同修則“文曾不足觀”。制度不同,差别如此。衆人修史但求無過,多爲因循,獨自修史則務求有功,尤重裁斷。此後,薛瑩、張墦、司馬彪、范曄等屢有接續漢史之作,皆欲以一人之力獨運匠心,以補孟堅之恨,然而史才、史筆非人人兼具,率爾操觚,勞而少功。個中流弊梁啓超有精到的分析:

此種官撰合撰之史,其最大流弊則在著者無責任心。劉知幾傷之曰:“每欲記一事載一言,皆閣筆相視,含毫不斷。故頭白可期,汗青無曰。”又曰:“史官記注,取稟監修。一國三公,適從何在?”(《史通·迕時篇》)既無從負責,則羣相率於不負責,此自然之數矣。坐此之故,則著者之個性湮滅,而其書無復精神。司馬遷忍辱發憤,其目的乃在“成一家之言”。班、范諸賢,亦同斯志,故讀其書而著者之思想品格皆見焉。歐陽修《新五代史》,其價值如何,雖評者異詞,要之固修之面目也。若隋、唐、宋、元、明諸史,則如聚羣匠共畫一壁,非復藝術,不過一絕無生命之粉本而已。

故梁氏總結說:

蓋我國古代史學因置史官而極發達,其近代史學亦因置史官而漸衰敝。則史官之性質,今有以異於古所云也。(83)

當然,需要再次申明的是,明帝令羣臣修史並不始於永平十七年(即雲龍門問對以後),但始於明帝朝的這種修史方式的轉變,王權對史家修史立場的控制,幾乎都能在這條附文中找到其原始的動因,這是我們在考察兩漢史學變遷的過程中所不能忽略的。

五 餘論

兩漢帝王在加强封建國家的統治上有兩大創制:一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確立封建國家的意識形態;一是改革古史官制度,確立羣體修史模式,從體制上取消了史家獨自褒貶當世的文化權力。今人對於前者多能言之,對於後者卻關注不足。在某種意義上,從禁止私撰國史到組織羣體修史,是封建皇權走向專制的一種必然結果。由漢明帝主導的東漢史學的轉向對後世的史書修撰影響深遠,它不僅奠定了此後兩千多年封建帝王修撰史書的基本模式和指導思想,也規範了官修史書的基本面貌,甚至引導了統治階層乃至一切當權者對修史的基本態度。永平十七年的雲龍問對,是帝王與史臣關於修史立場的一段對話,它向我們昭示了這種轉變的歷史動因,也揭示了東漢史學轉向的内在邏輯,是政治與學術的關係蛻變的見證。

歷史的演化是複雜的,但其基本的方向卻可以預見。漢末,雖然劉家王政已爲權臣所掌控,但凌駕於學術之上的政治因素卻絲毫沒有衰減。史臣蔡邕依附董卓,及卓被誅,司徒王允收邕入獄。蔡邕準備仿效司馬遷“乞黥首刖足,繼成漢史”,王允對太尉馬日磾說:“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於後世。方今國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執筆在幼主左右。既無益聖德,復使吾黨蒙其訕議。”(84)在權勢面前,甚至欲求自殘述史而不得,簡直命同螻蟻。王允之語也赤裸裸地暴露了封建當權者對史臣的態度,乃至三國時,魏明帝曰:“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内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85)足可與漢明帝的雲龍門應對張本發明。西漢史臣的地位雖已“近乎卜祝之間”,尚有獨自撰作的自由。降及東漢,在封建帝王的赫赫權勢下,在號稱隆禮重儒的時代,史臣卻喪失了秉筆直書的權力,淪爲“頌揚漢德”的附庸。史臣自身也喪失了應有的尊嚴,班固、傅毅、馬融、蔡邕等文筆卓犖的史臣竟須依附權臣而側身朝廷。“百齡影徂,千載心在”。(86)我們今天關於過去的記憶卻依然憑藉史臣扭曲的筆端而得以構建,包括影響此後史學命運的雲龍問對。

注释:

①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290—293。

②余嘉錫又稱“古書中所載之文辭對答,或由記者附著其始末,使讀者知事之究竟,猶之後人奏議中之録批答,而校書者之附案說也”。余嘉錫《古書通例》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頁125,126—127。

③《集解》引徐廣曰“班固《典引》曰‘永平十七年,詔問臣固,太史遷贊語中寧有非邪?臣對,賈誼言子嬰得中佐,秦未絕也。此言非是,臣素知之耳’。”見《史記·秦始皇本紀》,頁294注〔一二〕。

④《正義》:“班固《典引》云後漢明帝永平十七年,詔問班固:‘太史遷贊語中寧有非邪?’班固上表陳秦過失及賈誼言答之。”見《史記·秦始皇本紀》,頁290—291注〔一〕。

⑤《史記·秦始皇本紀》,頁291注〔二〕。

⑥細繹注文,我們發現此段文字《集解》所引注釋有人名者三人:宋均、蔡邕、徐廣(蔡邕注在“車黃屋”下,宋均注在“魚爛不可復全”下,分别見《史記·秦始皇本紀》,頁293之注〔三〕,注〔七〕)。然宋均爲東漢初年人,“建初元年(76),卒於家”(見《後漢書·宋均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頁1414)。此文記明帝永平十七年(74)事,中間相隔僅一年,以均之資歷不會一年之内即見《太史公書》及班書並爲之作注。史載均善《詩》、《禮》等經書,此處當其爲《公羊傳》中“魚爛”一詞所作經注,如《春秋公羊傳·僖公十九年》“其自亡奈何?魚爛而亡也”,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0年,頁2256中。此外,“黃屋”詞下裴駰《集解》亦徵引蔡邕語,但“黃屋”一詞《史記》、《漢書》列傳中多有,不能據此斷定附文時間。而上引《史記》頁294注〔一二〕《集解》引徐廣語所敍時間、因由正與此段相和,可知徐廣此處正是交代附文的寫作背景,屬有意爲之。據此,我們可以判定至少在徐廣作注之時,所見文本已有此段附文。而據《宋書·徐廣傳》,晉孝武帝時(373—396年在位),廣“除爲秘書郎,校書秘閣”,故能“研核衆本,爲作《音義》,具列異同,兼述訓解”。《宋書》卷五五,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1548;裴駰《史記集解序》,頁4。故可推知,東晉以來宮廷諸本中,附文已與《史記》原文並行。

⑦《文選》卷四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頁2158—2159。

⑧《典引》篇序文首言“永平十七年”,以文義推求,則此序及《典引》上奏的時間當在永平十七年之後。班固從反思、到構思成文應經歷了較長的時間。

⑨蔡邕《答詔問災異八事》中詳載了詔問時的程式,見《蔡中郎文集》卷六,四部叢刊縮印本,132册,頁38上—42上。

⑩又,表“左方下附曰某官臣某甲上,文多用編兩行,文少以五行,詣尚書通者也”,則此篇先報尚書審閱再呈給明帝。參蔡邕《獨斷》卷上,四部叢刊三編本,32册,上海書店出版社影印,1985年,葉4B—5A。

(11)參見陸侃如《中古文學繫年》:“班固至雲龍門對策,作《神雀頌》、《秦紀論》及《典引》。”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5年,頁92—93。然據《後漢書·明帝紀》,神雀集宫殿事在明帝永平十七年三月後,百官祝頌在夏五月戊子,要之,皆在永平十七年八月之前(《後漢書》,頁121)。賈逵先作頌而後拜爲郎,始典校秘書,兼述漢史。故十七年十月雲龍門之詔非爲頌作,而詔問又未言及其他,當專爲史事。但班固上奏言修史事似非止一次。如《史記·陳涉世家》裴駰案:“《班固奏事》云‘太史遷取賈誼《過秦》上下篇以爲《秦始皇本紀》、《陳涉世家》下贊文’……”《史記》卷四八,頁1961—1962。

(12)分别見於《漢書·司馬遷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頁2738;《史記·太史公自序》,頁3297。

(13)《後漢書·班固傳》稱“既而有人上書顯宗,告固私改作國史者,有詔下郡,收固繫京兆獄,盡取其家書”。以此推知當時有私自改作國史之禁。班固《漢書》所記止於西漢,而竟爲人告發,當時所謂國史,或兼言兩漢。而揆諸情實,當以東漢史爲主,《東觀漢記》應爲東漢帝王最看重的國史。參《後漢書》卷四○上,頁1333—1334。

(14)《後漢書·班固傳》載固“與前睢陽令陳宗、長陵令尹敏、司隸從事孟異共成《世祖本紀》”,頁1334。《東平憲王蒼傳》稱:“(永平)十五年春……帝以所作《光武本紀》示蒼。”頁1436。又《明帝紀》載此次召見在永平十五年三月,頁118。可見即遲至此,《世祖本紀》已修成。又,與班固同修《世祖本紀》的長陵令尹敏於永平五年免官,則《世祖本紀》始修當不晚於永平五年。《後漢書》卷七九上,頁2559。

(15)參見蔣文燕《關於〈封禪文〉〈劇秦美新〉和〈典引〉的一點思考》,載《寧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

(16)該主題在後世封建臣子眼中看得異常清晰,或許他們對此亦有很深切的體會。無論是後漢的蔡邕還是唐代的李翰,他們或對“典”字釋義理解不同,但無一不特意拈出該篇述漢德的主題。如蔡邕曰:“《典引》者,篇名也。典者,常也,法也。引者,伸也,長也。”《尚書》疏:“堯之常法,謂之《堯典》。漢紹其緒,申而長之也。”《文選》卷四八,頁2158。李翰甚至直接說:“典者,《堯典》也,漢爲堯後,故班生將引堯事以述漢德,是命曰典引。”《六臣註文選》,四部叢刊縮印本,403册,頁918下。

(17)章太炎《〈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校評》,載王仲犖主編《歷史論叢》第一輯,濟南,齊魯書社,1980年,頁182—183。

(18)邵毅平先生在《漢明帝詔書與班固》一文中以爲班固並沒有完全喪失自己的立場,至少對司馬遷的評價比較客觀。《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1985年第6期。

(19)《後漢書·班固傳》,頁1334。

(20)《後漢書·曹世叔妻傳》載:“時《漢書》始出,多未能通者,同郡馬融伏於閣下,從昭受讀,後又詔融兄續繼昭成之。”《後漢書》卷八四,頁2785。

(21)據《隋書·經籍志二》,唐初《漢書》注本尚存漢代三家:應劭《漢書集解音義》二十四卷,服虔《漢書音訓》一卷,韋昭《漢書音義》七卷,漢以後十四家,另有四家梁時尚存。《隋書》卷三三,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頁953—954。

(22)司馬貞《史記索隱後序》:“始後漢延篤乃有《音義》一卷,又别有《車隱》五卷,不記作者何人,近代鮮有二家之本”,參《史記》後附録,頁9。《隋書·經籍志二》僅載劉宋裴駰注《史記》八十卷,劉宋徐野民《史記音義》十二卷,梁鄒誕生《史記音》三卷、漢注無一存者。頁953。

(23)白壽彝主编《中國史學史》,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14。

(24)這裏有必要界定一點,即本文所說的國史修撰指的是“歷史撰述”,而非“歷史記注”。後者更多的是對事件和现象的較爲客觀的記載,而前者更多的是史家的撰述,含有史家的價值判斷。羣體修史也多是集中於帝王的本紀部分,《後漢書·班固傳》稱固與陳宗、尹敏、孟異“共成《世祖本紀》。遷爲郎,典校秘書。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孫述事,作列傳、載記二十八篇,奏之。帝乃復使終成前所著書。”《後漢書》卷四○上,頁1334。

(25)浦起龍《史通通釋》卷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頁338。

(26)這種態度與太史公所稱“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蓄之,流俗之所輕也”如出一轍。見司馬遷《報任安書》,載《漢書·司馬遷傳》,頁2732。

(27)《史記·太史公自序》,頁3297。

(28)《後漢書·班固傳》,頁1333—1334。中西大輔在其論文《〈史記〉の私撰說·官撰說につぃて》中也言及,由於對《史記》“謗書”的定性而對明帝任命東漢國史修撰人員有一定影響。《國學院雜誌》第108卷第3號(2007),頁30—44。本文所涉及的日文文獻均由時在京都大學交流的吴海同學惠賜,謹致謝忱。

(29)《後漢書·明帝紀》,頁124。

(30)中西大輔從《史記》續書止於班彪的角度,也認爲禁止史書的私撰起於明帝。《前漢後期かこ後漢時代の史書編纂事情の变化につぃ——明帝期にぉけゐ史書私撰の禁を中心に》,《學習院史學》45,頁63—75。

(31)《史通通釋》卷一一,頁304。

(32)展隆,李善注引《七略》曰:“尚書郎北海展隆”。又謂“然《七略》之作雖在哀、平之際,展隆壽或至永平之中”。以此推之,當爲掌领典籍的舊臣。但如此何來班固所云“臣浸恩最久”之說,或其爲當時負責之人。陸侃如先生認爲永平十七年“上距劉歆卒五十一年,展隆壽逾八十不是沒有可能”。又謂“或者有二展隆,好像有二史岑、二曹壽一樣,也未可知”。見《中古文學繫年》,頁92。郗萌詳見下文。

(33)《隋書·經籍志二》亦云:“先是明帝召固爲蘭臺令史,與諸先輩陳宗、尹敏、孟冀(異)等,共成《光武本紀》。”頁957。

(34)據黃暉校釋所引惠棟、閻若璩之語,知“平仲”即陳宗字。《論衡校釋》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頁854。

(35)《漢官儀》,《漢官六種》,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149。

(36)吴樹平《東觀漢記校注》卷一,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頁5。

(37)當然,孟異未必一定是光武帝爲司隸校尉時的司隸從事,但這並不妨礙他從同僚處或親自見聞光武帝的事迹。

(38)《後漢書》卷八九上,頁2558。本傳又載敏“與班彪親善,每相遇,輒日旰忘食,夜分不寢,自以爲鍾期伯牙、莊周惠施之相得也”。可見二人旨趣甚爲相合。頁2559。

(39)今記中亦可見其語言弛懈,與《漢書》古健語風大相徑庭,或班固新入,文字去取多有拘牽。而光武騎牛與後得馬事,與史書敘事體例乖異,更像是一位飽經世事的老人在講口頭故事,再由别人記録略加整理而成。詳參《東觀漢記校注》,頁1—15,其中頁3尤爲明顯。

(40)“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陽。顯宗召見,嚴進對閑雅,意甚異之,有詔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注記》。”《後漢書》卷二四,頁859。

(41)《後漢書》,頁859注〔三〕。

(42)《後漢書》卷七九下,頁2582。

(43)同上書,頁2573。

(44)《後漢書·薛漢傳》,頁2573。

(45)《論衡校釋》卷二○,頁851。

(46)《後漢書·馬嚴傳》,頁2582。

(47)《後漢書》,頁558。

(48)序言中稱“永平中爲郎,典校秘書,專篤志於儒學,以著述爲業。或譏以無功,又感東方朔、揚雄自喻以不遭蘇、張、范、蔡之時,曾不折之以正道,明君子之所守,故聊復應焉”。見《漢書·敍傳上》,頁4225。

(49)據上文王充《論衡·須頌》篇之語,此“杜矩”或爲“杜撫”之誤。頁851。

(50)這在明帝詔問時,班固首先應對上不難推知。以文義推求,他甚至極有可能是當時惟一直接應對之人。

(51)“永平中,上疏獻之。顯宗重其書,寫藏秘館。”《後漢書·賈逵傳》,頁1235。

(52)在賈逵上章帝的條奏中言:“臣以永平中上言《左氏》與圖讖合者,先帝不遺芻蕘,省納臣言,寫其傳詁,藏之秘書。”同上書,頁1237。李賢等注中或云“賈逵附會文致,謂引《左氏》明漢爲堯後也”,或云“言時主不重經而重讖也”。要之,皆言賈逵在明、章時實以附會讖記顯。見頁1241注〔二〕、〔三〕。

(53)《後漢書·賈逵傳》,頁1235。

(54)同上書卷三六,頁1241。

(55)同上書卷八○上,頁2613。

(56)《諭衡校釋》,頁863—864。

(57)《隋書》卷三二,頁940,941。

(58)同上書卷三四,頁1035。“中郎”或爲“郎中”之誤。

(59)《隋書》,頁507。

(60)同上書卷三四《經籍志三》,頁1039—1040。

(61)雖然在永平十七年詔問的史臣中未有宗親近臣,但修史的立場,對於皇室宗親來說是不言自明的。

(62)《後漢書·祭祀志上》:“三十二年正月,上齋,夜讀《河圖會昌符》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於承。誠善用之,姦僞不萌。’感此文,乃詔松等復案索河、雒讖文言九世封禪事者。”頁3163。

(63)《後漢書·光武帝紀下》,頁84。

(64)《後漢書·樊鯈傳》,頁1122。

(65)參葛兆光《經與緯:一般知識與精英思想的互動及其結果》,《中國思想史》第一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頁277—297。

(66)《東觀漢記》卷二亦載:“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即位,删定擬議,稽合圖讖。”頁59。

(67)這裏的“史館”只是對當時修史機構的一種指稱,非唐以後有固定名稱的“國史館”。

(68)據《史通·史官建置》:“司馬遷既歿,後之續《史記》者,若褚先生、劉向、馮商、揚雄之徒,並以别職來知史務。”司馬遷離世以後,實際上已無專職的史官。但集體修史,實爲明帝的創造。見《史通通釋》卷一一,頁307。

(69)《後漢書》卷一○上《皇后紀上·陰皇后》,頁426。“注記”與“本紀”、“起居注”並不相同。參朱希祖《漢唐宋起居注考》,《北京大學百年國學文粹·史學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頁127—132。

(70)東觀士人兼修史與校書,《史通·史官建置》云:“自章、和已後,圖籍盛於東觀。凡撰漢記,相繼在乎其中,而都爲著作,竟無它稱。”《史通通釋》卷一一,頁310。關於明、章之際校書人員的情況及職責,參拙文《東觀考論》,南京大學碩士論文,2008年。

(71)金毓黻《中國史學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頁69。對於史家到史館的轉變,梁啓超認爲:“唐以前書皆私撰而成於一人之手,唐以後書皆官撰而成於多人之手也。”《中國歷史研究法》第二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頁21。事實上,後漢修史已啓其端緒。日本學者內藤湖南亦曾言及,見其著《中國史學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頁117。

(72)參白壽彝主編《中國史學史》,頁113—115。

(73)考察東觀校書人員即可明晰,著作其中者多經學修明之士。參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五《東觀漢記》條,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頁239—248。

(74)東觀人士校書修史,往往同時進行。《後漢書》卷七八稱李巡“乃白帝,與諸儒共刻《五經》文於石”;“趙祐博學多覽,著作校書,諸儒稱之”。頁2533。《蔡倫傳》稱:“(元初)四年,帝以經傳之文多不正定,乃選通儒謁者劉珍及博士良史詣東觀,各讎校家法,令倫典其事。”頁2513。

(75)《後漢書·文苑傳·劉珍》,頁2617。

(76)如《史記·太史公自序》,稱“司馬氏世典周史”,頁3285。而此前各家亦多世襲。

(77)金毓黻《中國史學史》頁102。內藤湖南亦謂之“家學”,見其著《中國史學史》,頁116。

(78)《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頁2737—2738。

(79)《後漢書·班固傳》,頁1330。

(80)如今輯《東觀漢記》之章帝、和帝紀均有“序曰”一味贊揚功德,這與《左傳》的“君子曰”、《史記》“太史公曰”褒貶並重的精神,大異其趣。參《東觀漢記校注》,頁79,89。

(81)《華陽國志》卷一○下《漢中士女》載,李法數上表奏事,稱“史官記事無實録之才,虛相褒述,必爲後笑”。以此觸怒和帝,被免爲庶人。參見任乃强《華陽國志校補圖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頁600。《後漢書·李法傳》亦稱“又譏史官記事不實,後世有識,尋功計德,必不明信”。頁1601。

(82)《史通通釋》卷九,頁251。

(83)梁啓超《中國歷史研究法》,頁21—22。

(84)《後漢書》卷六○下《蔡邕傳》,頁2006。

(85)《三國志·魏書·王肅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418。

(86)范文瀾《文心雕龍注》卷一《徵聖》,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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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东汉历史的变迁_汉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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