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名臣言行录》八百年历史公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言行录论文,公案论文,朱熹论文,八百年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朱熹一生留下了大量著作,其中有独自创作的诗文论述,有对古代经典著作的注释阐述,有对当代人物著作的编辑整理,有由其学生整理的谈话记录,有对著名史书的提纲挈领删繁就简,有收集史料加以考订编录而成的史书等等。
《五朝名臣言行录》、《三朝名臣言行录》就是朱熹编著的非常特殊的书。这部书又被称为《八朝名臣言行录》、《朱子名臣言行录》等,五朝为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和英宗,三朝为神宗、哲宗和徽宗,整个北宋,只缺了钦宗亡国的那一段。此书既题为“言行录”,则当然系辑录他书而成,不是朱熹的原创作品,但在材料的去取、删略、考辨之际,也可以很明白地透露出编者对当朝史的看法和在史料运用方面的功底。众所周知,朱熹是集宋代理学之大成的大学者,而对他史学方面成就则不太了解。朱熹除编著著名的《资治通鉴纲目》以外,还留心政事,熟谙有宋一代故实,在其语录中,品评人物史书,留下了许多他书所无的宝贵材料,而《八朝名臣言行录》则是他的重要史学著作。束景南先生认为:“真正还能够体现他(朱熹)的求实的史学精神而不被他的理学义理扭曲的著作,却是在乾道八年编成的《八朝名臣言行录》。”(注:束景南:《朱子大传》,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19页。)朱熹开创了“名臣言行录”这样一种体裁,前此未见,后来宋、元、明、清,代有续仿之作。这也是朱熹对中国史学的一大贡献(注:叶建华的《朱熹〈宋八朝名臣言行录〉初探》(《史学月刊》1988年第6期),列表说明“言行录”成了一种特殊的列传史体广泛地为人们所接受,共列举了24种续仿之作。)。与朱熹同时代的史学家陈傅良,推介朱熹为“良史之才”,是不无道理的(注:陈傅良:《止斋集》卷二十七《辞免实录院同修撰第二状》曰:“以臣所见,当今良史之才,莫如朱熹、叶適。”)。
有趣的是,这部书在朱熹生前就已开始引起争议,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争议的内容愈来愈丰富,成了一桩延续八百年的历史学术公案。
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时候,我就对这部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曾写过一篇题为《朱熹名臣言行录引书析》的论文,还出于辑佚考证的需要,自编了一份《八朝名臣言行录》引书及作者索引。90年代后期,朱杰人、刘永翔、严佐之等学长发起整理朱熹全部著作的伟大工程,我主动请缨标校《八朝名臣言行录》,对这部著作的浓厚兴趣,终于可以贯注于阅读、研究、考订和整理之中了。在用五年时间完成整理工作的同时,为了选择版本、撰写前言,又涉及了这部书本身的一些问题,发现了一些新的有价值的史料,并发现从古到今,有不少学人对这部书发表过这样那样的看法。据我所知,当代学者师友撰写的相关论文有台湾王德毅先生的《朱熹〈五朝及三朝名臣言行录〉的史料价值》(注:王德毅:《宋史研究论集》第二辑,台湾鼎文书局1972年5月出版。)、台湾郑骞先生的《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的原本与删节本》(注:《宋史研究论集》第四辑,台湾《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69年6月印行。)、叶建华先生的《朱熹〈宋八朝名臣言行录〉初探》,以及我师裴汝诚、顾宏义先生合作的《两种版本,不可偏废》(注:载朱杰人主编:《迈入21世纪的朱子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等等。
笔者在整理朱熹原书,研读相关资料和论文的过程中,对有关《八朝名臣言行录》的争议做了系统梳理,发现了一些新材料,形成了一些新观点,试图对这桩八百年公案作一初步总结,以就教于宋史学界师友们。
一
朱熹生于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卒于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年)。据清王懋竑撰《朱子年谱》卷二,《八朝名臣言行录》成于乾道八年(1172年),时朱熹43岁。
据《朱子年谱》,乾道八年“春正月,《论孟精义》成”,是书后名《要义》,又改名《集义》;随后,《资治通鉴纲目序例》成(注:《朱子年谱》谓《通鉴纲目》成,据严文儒先生的《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丛考》(见前注《迈入21世纪的朱子学》),乾道八年四月朱熹撰成的是《资治通鉴纲目序例》。);在《名臣言行录》之后,有《西铭解义》成。而在此后一年,又写成了《太极图说解》、《通书解》、《伊洛渊源录》等。这一方面说明朱熹到中年的时候,学问已经成熟,创作达到了高峰,另一方面也说明,朱熹做学问的方式是多头并进的,因为如《八朝名臣言行录》、《伊洛渊源录》这样的著作,是需要用较长的时间来收集和积累材料的,而如《论语精义》、《资治通鉴纲目序例》这样的著作,又是需要反复琢磨、反复讨论的。朱熹的这几部著作,应该早就开始准备了。可以说,《八朝名臣言行录》成书的前后几年,是朱熹的收获季节,而朱熹一生与历史相关的著作,都成于这一时期。
南宋前期,史家对于北宋后期官修国史、实录的严重失实十分不满,出现了收集当代文献资料、编修史书的潮流,代表作有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朱熹编撰《八朝名臣言行录》,也一定受到了当时史学潮流的驱动。
见之于书前及朱熹《晦庵集》卷七十五的《八朝名臣言行录序》云:“余读近代文集及纪事之书,观其所载国朝名臣言行之迹,多有补于世教。然以其散出而无统也,既莫究其始终表里之全,而又汩于虚浮诡诞之说,余尝病之。于是掇取其要,聚为此录,以便记览。尚恨书籍不备,多所遗阙,嗣有所得,当续书之。”序中的“有补于世教”一句,成了时人和后人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析其书得失的一杆标尺。
二
在《名臣言行录》成书的第二年,即乾道九年癸巳,南宋著名学者吕祖谦就对此书作出了反应。吕祖谦(1137-1181年)字伯恭,学者称东莱先生,吕大器子。历官著作佐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参与重修《徽宗实录》,编纂刊行《皇朝文鉴》,博学多识,与朱熹、张栻等友善,时称东南三贤。有《东莱吕太史集》、《历代制度详说》等。《东莱集》别集卷八《与朱元晦》云:“近麻沙印一书,曰《五朝名臣言行录》,板样颇与《精义》相似,或传吾丈所编定,果否?盖其间颇多合考订商量处,若信然,则续次往求教。或出于他人,则杂录行于世者固多,有所不暇辨也。”《精义》即上述《论孟精义》,与《名臣言行录》成书于同一年。朱熹的回信可能有点晚,于是吕祖谦又写信给汪应辰(1118-1176年,南宋大臣、学者),《东莱集》别集卷七《与汪端明》曰:“近建宁刊一书,名《五朝名臣言行录》,云是朱元晦所编,其间当考订处颇多,近亦往问元晦,未报,不知尝过目否?前辈言论,风旨日远,记录杂说,后出者往往失真。此恐亦不得不为之整顿也。”实际上朱熹后来给吕祖谦写了回信,《晦庵集》卷三十三《答吕伯恭》云:“《言行》二书(注:裴汝诚先生的文章引用朱熹的回信,首句作“《名臣言行录》一书”,注见“王懋竑《朱子年谱》卷一下”,而又提出:“朱熹给吕祖谦的复函中所云的‘《名臣言行录》一书’,在《年谱》中‘一书’作‘二书’,原因尚待研考。”实际上朱熹集中复函原文首句迳作“《言行》二书”,可知《五朝名臣言行录》和《三朝名臣言行录》是同时完成的,吕祖谦只提到《五朝名臣言行录》,是因为他的意见只针对《五朝名臣言行录》。),亦当时草草为之,其间自知尚多谬误,编次亦无法,初不成文字,因看得为订正示及为幸。”如《名臣言行录》这样的书要做到没有错误是不可能的,朱熹有自知之明,但朱熹也知道,吕祖谦的意见除了一般的“考订”方面以外,另有所指(此点容下文论述)。吕祖谦收到朱熹的信以后,又致函汪应辰谈及此事,《东莱集》别集卷七《与汪端明》:“《言行录》或因翻阅,遇有订正处,口授侍傍者抄出,似不为烦,而于后学甚有益。某少暇亦当试据所闻见考求,续当请教。近亦因书尝语元晦,得报亦甚欲得讨论也。”则是吕祖谦、汪应辰两人对《名臣言行录》颇有考求订正。
吕祖谦与朱熹是很好的朋友。朱熹在许多著作的编撰过程中,都曾与吕祖谦往返讨论。《晦庵集》卷三十三《答吕伯恭》云:“欲作《渊源录》一书,尽载周、程以来诸君子行实文字,正苦未有此及永嘉诸人事迹首末,因书士龙,告为托其搜访见寄也。”“《渊源录》许为序引,甚善。”《晦庵集》卷八十一《书近思录后》云:“淳熙乙未之夏,东莱吕伯恭来自东阳,过予寒泉精舍,留止旬日,相与读周子、程子、张子之书,叹其广大闳博,若无津涯,而惧夫初学者不知所入也,因共掇取其关于大体而切于日用者,以为此编。”淳熙八年(1181年)吕祖谦讣至,朱熹为位哭之,《晦庵集》卷八十七《祭吕伯恭著作文》曰:“呜呼哀哉!天降割于斯文,何其酷耶?往岁已夺吾敬夫,今者伯恭胡为又至于不淑耶?道学将谁使之振,君德将谁使之复,后生将谁使之诲,斯民将谁使之福耶?经说将谁使之继,事记将谁使之续耶?若我之愚,则病将孰为之箴,而过将谁为之督耶?然则伯恭之亡,曷为而不使我失声而惊呼,号天而恸哭耶?”感情十分真挚。“若我之愚,则病将孰为之箴,而过将谁为之督耶”,说明朱熹和吕祖谦作为学术挚友,互相切磋,乃至互相责难,都是很正常的。
吕祖谦关于《五朝名臣言行录》当考订商量处颇多究竟指什么,朱熹的态度又如何呢,这就要涉及另外一部书了。
三
这部书是宋司马光的《涑水记闻》。在邓广铭先生和张希清先生合作点校的《涑水记闻》(中华书局1989年9月第一版)前,冠有邓广铭先生题为《略论有关〈涑水记闻〉的几个问题》的论文,认为司马光原准备写一部《资治通鉴后纪》,也就是北宋建国以后的历史,《涑水记闻》一书,则是司马光平时把他所见所闻所传闻的史事随手记录下来,以备将来撰写《资治通鉴后纪》之用的。南宋初年,《涑水记闻》得到了整理和刊行,但马上就引发了真伪之争,而且还与《八朝名臣言行录》联系了起来。而朱熹对此有明确的看法。
《晦庵集》卷八十一《书张氏所刻潜虚图后》曰:“绍兴己巳,洛人范仲彪炳文避章杰之祸,自信安来客崇安,予得从之游。炳文亲唐鉴公诸孙,尝娶温国司马氏,及谏议大夫无恙时,为子婿,逮闻文正公事为多,时为宾客,道语亹亹不厌,且多藏文正公遗墨。……时又尝问炳文:或谓《涑水访闻》非温公书者,信乎?炳文曰:‘是何言也!温公日录月别为卷而记行事,皆述见闻,手笔细书,今可覆视,岂他人之所得为哉!特其间善恶杂书,无所隐避,使所书之家,或讳之而不欲传耳。’炳文又云:‘金人入洛时,从温公家避地至某州,遇群盗,执以见其渠帅,帅问何人,应曰:司马太师家也。群盗相顾失色,且讯虚实,因出画像及敕诰之属示之,则皆以手加额,既而俯仰叹息,谓炳文曰,向使朝廷能用汝家太师之言,不使吾属披猖至此矣。凡吾所欲杀掠者,蔡京、王黼辈亲旧党与耳,汝无忧惧为也。’亟传令军中,无得惊司马太师家。又揭榜以晓其后曹。以故骨肉皆幸无他,而图书亦多得全。凡此人亦闻之者,因并书之。淳熙丙申十一月丁卯。朱熹谨书。”范仲彪字炳文,为范祖禹(以著《唐鉴》而被称为“唐鉴公”)之孙,范仲之子。淳熙丙申为淳熙三年(1176年),时距朱熹刊刻《八朝名臣言行录》四年,朱熹在谈司马光《潜虚图》时又提及《涑水记闻》,不为无意。范仲彪所说的“特其间善恶杂书,无所隐避,使所书之家,或讳之而不欲传耳”,也正是朱熹要说的话。
朱熹和吕祖谦关于这部书的讨论,焦点在于《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九之五“御史中丞孔公(孔道辅)”下引《涑水记闻》记吕夷简劝宋仁宗废郭后等事,文甚长,在今本《涑水记闻》卷五中作三条,且前后次序亦有不同。朱熹在这条材料后面加了一段注:“公(指吕夷简)孙中书舍人本中尝言:温公《日录》、《涑水记闻》多出洛中人家子弟增加之伪。如郭后之废,当时论者止以为文靖不合不力争,及罢诸谏官为不美尔。然后来范蜀公、刘原父、吕缙叔皆不以文靖为非。盖知郭后之废不为无罪,文靖知不可力争而遂已也。若如此记所言,则是大奸大恶,罪不容诛,当时公议分明,岂容但已乎!”(注:余嘉锡先生以为:“寻朱子之所以有此注者,盖以祖谦于此事争之甚力,故姑存本中之说于此,以示己之无所固必尔。若果以记闻之说为伪妄,则何不迳删除之乎?”(《四库提要辨证》卷六史部四,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则这条注文应非初版本所有,而是发生争议以后重版时所加。今查吕本中(1084-1145,字居仁,学者称东莱先生,吕好问子,有《童蒙训》、《师友渊源录》、《东莱先生诗集》等)卒于绍兴十五年(1145年),时朱熹年仅16岁,则所谓“尝言”者,非朱熹亲闻,而应当是吕本中的一段文字,如果说这段文字为初版所有,也是讲得通的,吕祖谦的非议,应是由此而发的了。)汪应辰与吕氏子孙持有相同的观点,《文定集》卷十六书《与吕逢吉》曰:“但许公事因涑水之言,人往往信知。某顷尝与知识议及,以为未论其他,世之稍识利害者亦不肯为,况许公乎!然终不知其详。闻之《记闻》之书乃西京一守陵阉官所传,盖温公尝嘱其子孙以勿传也,则其所由来固可疑矣。又如记赵中令虽报复私怨而不害其为功业,岂不启奸臣恃功而无忌惮之心乎?”赵中令即赵普,其报复私怨之事,《五朝名臣言行录》亦采之,很显然,汪应辰的信既是针对《涑水记闻》的,也是针对《五朝名臣言行录》的。
但朱熹不为所动。黎德靖编的《朱子语类》卷一三○,载有朱熹对其门人的一段谈话:“《涑水记闻》,吕家子弟力辨以为非温公书(原注:盖其中有记吕文靖公数事,如杀郭后等)。某尝见范太史之孙某,说亲收得温公手写稿本。安得非温公书!某编《八朝言行录》,吕伯恭兄弟亦来辨。为子孙者只得分雪,然必欲天下之人从己,则不能也。”在此段文字的后面注了一个“僴”字,查《朱子语类》卷前之《朱子语类姓氏》,“沈僴,戊午以后所闻”,戊午为宋宁宗庆元四年(公元1198年),而朱熹卒于庆元六年(1200年),则可知朱熹的这段话是晚年说的,由此亦可知这件事给朱熹的印象之深,更可知朱熹一直到晚年也没有改变自己的观点,而且讲得更明确了,作为历史人物的后代,只可以为前人分辨,“然必欲天下人从己,则不能也”。吕文靖公即北宋大臣吕夷简,吕祖谦为其六世孙。南宋晚年的陈振孙,在其《直斋书录解题》卷五中也提到了这件事:“(《涑水记闻》)司马光撰。此书行于世久矣。其间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以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孙侍郎伋季思遂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到那个时候,《涑水记闻》的真伪问题已经有了定论。
关于朱熹《名臣言行录》的争议,就是这样引发的,从宋朝到清朝,议论不断。不过后来的议论并不只针对这一件事,而是扩及到名臣言行录应当不应当收录“名臣”的坏事丑事,甚而扩及到做过坏事丑事的人能不能被称为名臣等等。
四
议者大致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肯定朱熹《名臣言行录》的宗旨和编撰实践,一种则认为朱熹的编撰实践与其宗旨不符。
稍晚于朱熹的吕中所撰《宋大事记讲义》卷二云:“太祖入京之时,王溥先拜,质不得已从之。故《名臣言行录》所以纪质而黜溥也。我太祖犹以为,前朝宰相范质,循规矩,重名器,持廉节,无出质之右者,但欠世宗一死耳。则士君子进退岂可轻哉!”《五朝名臣言行录》没有专门记述王溥,以吕中看来,是朱熹有深意的安排,而吕中是同意这样安排的。
同样,稍晚于朱熹的南宋著名学者黄震的《黄氏日抄》卷五十宋“读史”曰:“(《名臣言行录》)虽杂取传记之言,然诸贤出处之本末备矣。岂独诸贤,凡国朝盛衰之故,亦莫不隐然备见其间矣。如释藩镇兵权而天下定,取幽燕、纳李继捧而狄患启,李文靖镇以清静而民生安,寇莱公决策亲往而边好久,王文正苟且顺从,天书祷祠之妄作,而国力几弊,王沂公相仁宗初年,韩魏公保佑英宗、神宗初年,而主少国危之日安若泰山,王安石行新法、开边隙而天下几危,宣仁圣烈太后相司马公而天下再安,范纯仁兼用小人,致章子厚、蔡京辈绍述安石而国家遂有南迁之祸。盛衰大要,不出此数者,皆可考见。然则此录岂特记诸贤之言行而已哉!愚尝谓史无定体,《书》随事为篇,《春秋》纪年以书,班、马以来分纪传,而此录亦朱文公阴寓本朝之史。”在黄震看来,《名臣言行录》不仅记诸贤之言行而已,还包含着宋朝的历史,其评价是相当高的。
宋朝学者,虽有提出意见的,但主要是史料的收集、处理和真实性方面(如吕祖谦、张栻),至明朝情况发生了变化,有些人开始认为朱熹的宗旨和编辑实践之间有矛盾了。
叶盛(1420-1474年)的《水东日记》卷十六曰:“盖朱子纂缉(《宋名臣言行录》)本意,非为广闻见也,期有补于世教,而深以虚浮怪诞之说为非。今其间吕夷简非正人,而记剪髭赐药之详;余襄公正人,而有杖臀怀金之耻;苏子瞻苏木私盐等事,亦无甚关系,若此者盖不一也。岂李居安所谓剪截纂要,其是之谓欤?尝见章副使绘有此书巾箱小本,又闻叔简尚宝家有宋末庐陵钟尧仑所编《言行类编举要》十六卷前后集,尚俟借观,以祛所惑缺。”叶盛认为,朱熹纂辑《名臣言行录》,本意不是为了“广闻见”,而是希望“有补于世教”,但书中非正人而记美事,正人又反记丑事,这是自相矛盾的。他也许没有注意到,在朱熹的序言里,明明说到,“于是掇取其要,聚为此录,以便记览”,“便记览”与“广闻见”是一个道理。“有补于世教”,是指人物事迹和历史事件中间的得失给予后人的教益。叶盛的理解与朱熹相去太远了。
学者、文人杨慎(1488-1559年)的《升庵集》卷四十九《党籍碑》云:“安石以文济奸,党恶又众,至于后世,是非犹舛。朱晦庵作《宋名臣言行录》,以王安石为名臣,与司马光并列。夫司马光与安石所争者,新法也,新法之行是,则谏沮新法者非。安石为名臣,则司马光不得为名臣矣。今著《名臣录》,自拟于《春秋》,而光与安石并列,则是石碏与州吁皆为忠臣,崔杼与晏婴皆为义士,而孔子可与少正卯同列,孟子可与仪、秦齐班乎?其微意不可知,岂暗用绍圣调停之法于史册之间乎?朱子平生功业不可见,而去取如此可疑也。且司马作《通鉴》,书诸葛亮入寇,公作《纲目》正之,当矣。然《通鉴》所书,因乎陈寿,《名臣录》公之进安石,则未有因也。公之特笔,而天下后世,虽儿童走卒,未有一人之见同焉者也。或曰:公之取安石,憎而知其善也,为其护细行,有经学与文章也。噫!是又不通之甚矣。憎而知其善者,小恶而可改者也。若夫引群邪,害众正,误人主,亡社稷,此元恶大憝,虽有小善,不足言矣。王夷甫、褚彦回未尝不护细行,孔光、张禹未尝无经学,李斯、曹操岂不能文章,史、固未尝假借之也。予又见他书,载金兵入汴,见铸鼎之象而叹曰:宋之君臣,用舍如此,焉得久长?遂怒而击碎之。金人皆知恶安石,而大儒朱子反尊崇之,何故?安得起公九原而一问之邪?”杨慎言词激烈,认为如王安石这样的“元恶大憝”,根本没有资格厕于名臣之列,如果王安石可以称为名臣,那司马光算什么?杨慎的“名臣”标准,也与朱熹相去甚远。
著名学者胡应麟(1551-1602年)的《丹铅新录》卷六云:“考亭所辑《名臣言行录》前后二集,前集五十五人,后集四十二人,皆南渡以上者也。通一代所谓名臣,必求粹白无疵,自汉唐不过二三,数宋君子,李、韩、范、马外,赵普、王旦,咸不免讥,矧其余者。今南渡前名臣以百计,则此书义例可知也。盖尽一代声誉烜赫、事迹关涉者,备录于中。其间碌碌甚众,如王介甫者,讵得而遗之哉!”又曰:“《名臣录》虽列文公(王安石),所引诸家杂记,称与之词不过十之一,而贬剥之说,几于十之三。又用修(杨慎)诮朱不当赞其道德,不知《名臣录》第缀辑前人议论,元无考亭一语。”胡应麟的看法与叶盛、杨慎不同,是理解和赞同朱熹的。
清朝学者仍然持有两种观点。
《皇清文颖》卷二十一载有清圣祖第十七子果毅亲王允礼的《书朱子五朝名臣言行录后》,其文云:“朱子所编《五朝名臣言行录》,其事与辞皆取之并世人所撰次,泛览之若无以异人。及究其所以劝惩之义,然后知非有道有德者莫能裁也。赵中令之谋国,功莫并焉,而其忮害贪冒之私弗讳也。王荆公之误国毒民甚矣,而内行之修弗遗也。至议差役,则非司马温公而是章惇。盖过以功覆,则启才士以恣睢之心;瑜之瑕掩,则名亏者将怠于善。大贤也而一眚之不隐,大奸也而一言之当必录。然后君子益自严,而小人不甘于暴弃。其他平列嘉言善行者虽多,而指要类如此。夫据事直书,而善恶细大表里毕见,惟《春秋》为然,故韩子称为谨严。下此记事记言,莫良于《左史》,而左氏是非多蔽于俗论,故病其浮夸。而《文中子》推《史记》为实录。然观其侪卫、霍于佞幸,而进朱家、郭解为贤豪,则亦不能无激于意气之偏而失其实矣。朱子法《春秋》作《通鉴纲目义例》,其徒承而修之,虽未能尽合经意,而所发诸史之蔽实多。是编乃手订也,其有得于谨严之义宜矣。用此知记事与言,亦非有道有德者莫能任也。”这位亲王的议论极为通达,他认为,朱熹记录北宋名臣的言行,功过并陈,瑕瑜毕见,有得于谨严之义,正是《春秋》大法。值得注意的是,从宋末至清末,朱熹《名臣言行录》原本几乎无人提及,允礼评论的既然是《五朝名臣言行录》,则他所见到的应该是原本。
叶盛和杨慎两人的观点对后人影响很大,四库馆臣基本上沿袭了他们的观点,在他们为许多入选《四库全书》的书籍所写的提要里都要议论一番。
《宋名臣言行录》提要:“朱子自序谓,读近代文集及纪传之书,多有补于世教,于是掇取其要,聚为此书。乃编中所录,如赵普之阴险,王安石之坚僻,吕惠卿之奸诈,与韩、范诸人并列,莫详其旨。明杨以任序谓,是书各胪其实,亦春秋劝惩之旨,非必专以取法。又解名臣之义,以为名以藏伪,有败有不败者,其置词颇巧。然刘安世气节凛然,争光日月,《尽言集》、《元城语录》今日尚传,当日不容不见,乃不登一字,则终非后人所能喻。”以下提要引用吕祖谦《与汪尚书》及朱熹《与祖谦书》后曰:“则是书瑕瑜互见,朱子原自不讳。讲学家坚持门户,一字一句,尊若《春秋》,恐转非朱子之意矣。”
杜大珪的《名臣碑传琬琰之集》提要:“中如丁谓、王钦若、吕惠卿、章惇、曾布之类,皆当时所谓奸邪,而并得预于名臣,其去取殊为未当。然《朱子名臣言行录》、赵汝愚《名臣奏议》亦滥及于丁谓、王安石、吕惠卿诸人。盖时代既近,恩怨犹存,其所甄别,自不及后世之公,此亦事理之恒,贤者有所不免,固不能独为大珪责矣。”
刘安世的《尽言集》提要:“至朱子作《名臣言行录》,于王安石、吕惠卿皆有所采录,独以安世尝劾程子之故,遂不载其一字,则似乎有意抑之矣。要其于朝廷得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严气正性,凛凛如生,其精神自足以千古,固非人力所能磨灭也。”
马永卿的《元城语录》提要:“朱子作《名臣言行录》,于王安石、吕惠卿皆有所节取,乃独不录安世。董复亨《繁露园集》有是书序曰:朱文公《名臣言行录》不载先生,殊不可解。及阅《宋史》,然后知文公所以不录先生者,大都有三。盖先生尝上疏论程正叔,且与苏文忠交好,又好谈禅,文公左袒正叔,不与文忠,至禅则又心薄力拒者,以故不录其说,不为无因,是亦识微之论。然《道命录》备载孔平仲诸人弹论程子疏议,以示讥贬,独不载安世之疏,不过于孔平仲条下附论其不知伊川而已。盖亦知安世之人品,世所共信,不可动摇,未敢丑诋之也。”
对四库馆臣的这些议论,魏源很有不同看法,《古微堂外集·书宋名臣言行录后上篇》云:“乾隆中修《四库》书,纪文达公以侍读学士总纂。文达故不喜宋儒,其《总目》多所发挥,然未有如《宋名臣言行录》之甚者也。”以下谈到王安石、吕惠卿、刘安世等人,继云:“寻其由来,文达殆徒睹董复亨《繁露园集》之瞽说,适惬其隐衷,而不暇检原书,遂居为奇货。”
凡此种种,余嘉锡先生辨之甚详,下文将予论列。奇怪的是,在《四库全书》的其他提要中,也有不同的说法,或许是因为纪昀在修改别人写的提要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吧。
陈沂的《畜德录》提要:“赵汝愚编《名臣奏议》,丁谓、秦桧并以章疏见收;朱子编《名臣言行录》,王安石、吕惠卿亦得以姓名同列。盖定千秋之品,则只字不可诬;取一节之长,则片善亦可录。并瑕瑜不掩,具有前规。”
尹直的《南宋名臣言行录》提要:“此书续朱子《名臣言行录》而作……然朱子所作《名臣言行录》原以网罗旧闻,搜载轶事,用备史氏之采择。若徒钞录史文,一无考证,则《宋史》列传具在,亦何必徒烦笔墨乎。”
五
古代学者的议论,陈了吕祖谦、张惇、吕中、黄振、允礼等人以外,依据的都是经过删节的本子,现当代学者有条件看到两种版本,其研究结论自然应当比较全面。
余嘉锡先生的《四库提要辨证》于此书用功极勤,旁征博引,逐条分析《四库》提要的说法。上述《四库》提要对朱熹在《八朝名臣言行录》中收录赵普、王安石、吕惠卿等有非议,《辨证》分析说:“赵普为佐命元勋,……其人虽非盛德之士,然以功业论,亦岂得不谓之名臣!王安石之行新法,急功近利,操切从事,遂致天下骚然,以其身为怨府,然其文学操行,实负天下之盛名。……以彼之名重天下,而不得谓之名臣,岂提要之意,亦以安石为奸邪如李林甫、卢杞乎?言行录于王安石所采凡四十四条,类皆显著其过,称美之词殊少。……盖此书所录,本兼劝惩之旨,非专以取法,杨以任之说是也。历代名臣,醇疵互见者多矣,岂必人人皆韩、范乎!……至于奸诈反复如吕惠卿者,朱子实未尝录其言行。”关于四库馆臣以为《名臣言行录》不应遗漏刘安世,《辨证》云:“案阁本后集刘安世在卷十二,凡二十二条,宋本则多至三十七条,记其嘉言懿行甚详,安得谓不登一字?”(注:关于《三朝名臣言行录》是否收录刘安世的问题,四库馆臣以为未收而多处抨击,余嘉锡先生辨之甚详,可参阅。)关于吕夷简劝仁宗废郭后事,以及《四库提要》所引明叶盛《水东日记》之语,余先生亦均有详细的辨证,以为:“观朱子之记吕夷简,则其编此书之意,本自欲其瑕瑜互见,以为法戒,可无疑于节取赵普、王安石矣。”“叶盛寡学,不能知古人著书之意,而妄有议论,《提要》徒喜其能疑朱子,亦遂不暇深考耳。”
王德毅先生的《朱熹五朝及三朝言行录的史料价值》一文也兼及此桩公案,他的观点与余先生接近,认为朱熹此书的好处,在于直录原文,瑕瑜互见。朱熹在吕夷简事迹问题上的做法和观点,是极为公正的,不愧为良史之才,他甚至认为,“从今日史学眼光看来,我们是欢迎他的《名臣言行录》,而不欢迎他的《通鉴纲目》的”。
郑骞先生的《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的原本与删节本》,对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的原本(分为五朝和三朝)和删节本(分为前集和后集),做了详细的比对,认为删节本对原本狂删妄改,降低了原书的史料价值。
叶建华先生的《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初探》一文从“保存文献,有补世教”,“采摭浩博,取舍精审”,以及“内容详赡,价值很高”、“流布甚广、影响极大”等方面阐发了朱熹《名臣言行录》的史学价值,在其文的第三节里对吕祖谦的异议和《四库提要》的批评做了评析,认为朱熹坚持史家直笔原则,不予更改,而只用很婉转谦逊的语气回答了吕祖谦。
郑先生的文章并没有涉及上述历史公案,而与郑文商榷的裴汝诚等先生的《两种版本,不可偏废——郑骞先生〈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的原本与删节本〉读后感》,则在逐节评析郑文,提出不同看法的同时,进而认为,所谓“原本”,有其本身弱点,朱熹给吕祖谦回信中对《名臣言行录》的自我评价是客观的、真诚的,虽然从《朱子语类》中可知,朱熹并没有修改有关《吕夷简言行录》中的主要内容和倾向,但从“纂要”本中则可知确实削去了许多内容。这种删削是否出自朱熹之手,现无实证可予证明(裴先生按:从朱熹给吕祖谦的复信中,可引申出这种修删的可能性),但研考“纂要”本删削改动的内容,则可说它更为接近朱熹编撰此书的宗旨。朱熹编撰此书的宗旨,就是要用宋王朝名臣言行之迹补益世教,而世教即世风教化。原本诸人之前,均有一二百字的小传,郑骞认为这些小传乃是后面许多事迹的纲领,且可与其他宋人传记对照参阅,但删节本却对此猛砍猛削,只剩下二十多字甚至十余字,裴先生则认为,原本小传删之无妨,如果将小传这堆官衔视作“纲”,那么“言行之迹”则当为目,纲举目张,那就不再是编撰“有补世教”的《名臣言行录》,而是在编写八朝名臣宦海沉浮史了。
六
“有补于世教”能否概括朱熹编撰《八朝名臣言行录》的宗旨?对这句话应当如何理解?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一下朱熹的序言。在朱熹的序言里,确实说到了“有补于世教”,但这是指“近代文集及纪事之书所载国朝名臣言行之迹”,因为这些原始资料“散出而无统”,“既莫究其始终表里之全,而又汩于虚浮诡诞之说”,也就是既不完整,也不一定都真实,朱熹“尝病之”,所以他要“摄取其要,聚为此录,以便记览”,也就是说,朱熹追求的是材料的全面、真实和有序,当然,这些材料本身既“有补于世教”,朱熹编成的《名臣言行录》自然也更“有补于世教”了。
朱熹曾对国史、实录严重失实的情况提出批评,《朱子语类》卷一二八云:“今日作史,左右史有起居注,宰执有时政记,台官有日历,并送史馆著作处参改入实录作史,大抵史皆不实,紧切处不敢上史,亦不关报。”“史甚弊,因《神宗实录》皆不敢写,传闻只据人自录来者。才对者,便要所上文字并奏对语上史馆。”“今之修史者,只是依本子写,不敢增减一字。盖自绍圣初章惇为相,蔡卞修国史,将欲以史事中伤诸公,前史官范纯夫、黄鲁直已去职,各令于开封府界内居住,就近报国史院取会文字,诸所不乐者,逐一条问黄、范,又须疏其所以然,至无可问,方令去。后来史官,因此惩创,故不敢有所增损也。”也许正因为如此,朱熹编《名臣言行录》,取材以官修史书以外的各类文献为多。
朱熹在编纂《名臣言行录》前,一定聚集了大量的史籍、笔记、文集、碑传等等,只要是有关北宋著名人物事迹的,即予以摘录,然后确定入选人物,按人按时加以编辑,去取之间,秉承全面和真实的宗旨,一事多说的,酌加选择考订,或数说并存,由此形成考辨性的注文,在每个人物的言行材料之前,根据当时可以利用的史书,撰写一份简要的小传。朱熹对于北宋历史的理解和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都包含在其中了。
在朱熹的编撰实践中,在传主的选择方面,企图囊括一代有重大影响的人物,既收司马光,也收王安石。在选择人物事迹的原始材料方面,则瑕瑜互见,以为法戒。前人已经提到,《八朝名臣言行录》既录赵普的功业,也录赵普的阴险;既录王安石的坚持行新法,致天下骚然,亦录王安石的不好声色,不殖货利;吕夷简非正人,而记剪髭赐药之详;余襄公正人,而有杖臀怀金之耻;苏子瞻苏木私盐等事,本无甚关系,亦予收录。兹再举一例。《三朝名臣言行录》卷第四之二“端明蔡公”(蔡襄),共录十四条材料,其中十三条都记其美事,特别是仁宗时为谏官敢言直谏,多所建明,如第十一条记其“于朋友重信义”云:“公于朋友重信义,闻其丧则不御酒肉,为位以哭,尽哀乃止。尝饮会灵东园,坐客有射矢误中伤人者,客遽指为公矢,京师喧然。事既闻,上以问公,公即再拜愧谢,终不自辨,退亦未尝以语人。”但最后一条又有似乎是相反的记述:“襄性忮刻,用刑残酷。知泉州时,尝以叔母丧不在式假,通判黄泪摄州事,与晋江令章拱之置酒作乐,襄阴怒之,即捃拱之事械送狱。拱之坐是除名窜流。其弟望之累诣阙讼冤,久之乃得雪。朝廷不直其所为,而士林亦以此少之。”这条材料没有注明出处,不知是刻本遗漏呢,还是系朱熹本人在福建所闻。不管朱熹所据为何,他一定认为这条材料是真实的,只有把这条材料收录进去,才能让人真正了解蔡襄的全人。当然,在材料的去取之间,朱熹对重大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观点和倾向也很清楚,比如对王安石及其变法,所取材料即以贬为主。
朱熹的编纂宗旨和实践是完全一致的,问题在于后人的不同理解。宋朝黄震说“此录亦朱文公阴寓本朝之史”,明胡应麟说此书“盖尽一代声誉烜赫、事迹关涉者,备录于中”,清果毅亲王允礼说朱熹记录北宋名臣的言行,功过并陈,瑕瑜毕见,有得于谨严之义,正是《春秋》大法,以及余嘉锡先生说的“其编此书之意,本自欲其瑕瑜互见,以为法戒”,等等看法,均通达有据。明杨慎、叶盛等人,从忠臣、功臣甚至完人的角度去理解朱熹的“名臣”,从道学的“说教”、“教化”的迂腐眼光去理解朱熹的“有补于世教”,则当然无法理解朱熹的本意了。四库馆臣特别是纪晓岚,承明杨慎、叶盛乃至陋儒董复亨之余绪,挟对宋儒特别是朱熹的偏见,在《总目提要》中多所发挥,大加挞伐,而且闹出了许多笑话(如朱熹根本没有专门采录吕惠卿的言行,《总目提要》硬说其有,朱熹专门采录了刘安世的言行三十七条,《总目提要》又硬说没有)。
七
关于对朱熹编撰《名臣言行录》的宗旨的理解及其朱熹的编撰实践是否与其宗旨有矛盾的公案,应该可以有结论了。但关于朱熹究竟是否修改(或删改、或“纂要”)过《名臣言行录》,如果修改过,又是如何修改的,是否重新刻过,这些问题,目前尚无法下全面的结论。
论及朱熹给吕祖谦的回信,余嘉锡先生认为:“朱子虽不敢自保其书之必无谬误,然其意则实不欲与祖谦辨,以伤为人子孙者之心,姑为巽词以谢之云尔。”叶建华先生也认为,朱熹只是用“很婉转谦逊的语气”回答吕祖谦,实际则坚持原则,不予更改。只有裴汝诚等先生认为,此信反映了朱熹本人对其书的客观的和真诚的自我评价,“暗示有修订此书的可能”。我认为,朱熹的回信,不仅仅是谦词。
当时在学术圈内,互通声气,消息灵通,《名臣言行录》及其引起的争议也反映到了朱熹的另一位学术挚友张栻那里。《南轩集》卷二十五《答胡季随》第五札云:“《名臣言行录》未有别本可寄,得之即附往。但此书编得未精细,元晦正欲更改定耳。”《晦庵别集》卷三“书”《林择之》曰:“《言行录》流布甚广,其间多合商量处。中间以书告之,然不胜毛举。近得报云,欲改数处,亦未妥帖。要之此书自不必作,既作而遽刻之,此尤非便。昨日得伯谏书,亦深议此事也。近与伯恭往返议论稍多,此人却向进未已。今日临行,无暇录寄,俟后便也。”《晦庵续集》卷二“书”《答蔡季通》曰:“昨日已到芹溪,今日略走寒泉,晚即还此治《渊源》、《言行录》等书,意欲老兄一来,相聚旬日,伯谏之意亦然。”林用中字择之,是朱熹的一位非常好的学生,“伯谏”是朱熹的另外一个学生,名李宗思,他们也在帮助朱熹修改《名臣言行录》等书。请注意,朱熹在给林用中的信中甚至说“要之此书自不必作,既作而遽刻之,此尤非便”,那一定是听到许多不同意见以后,颇感烦恼,颇有悔意。凡此种种,说明朱熹是愿意修改《名臣言行录》的,也已经由他自己和他的学生做了若干修改,但这些修改是否已经反映在传世的某一刻本中了呢?此点尚可研究(注:《八朝名臣言行录》初刻于乾道八年,而《四部丛刊》影印宋本《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之一后附“王岩叟编《魏公别录》”等,末有“子阖窃考”一段,署“淳熙五年五月十二日朝奉郎新通判庐州军州事赐绯鱼袋晁子阖题”,说明此本刻于淳熙五年之后,且补入了一些考订。)。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朱熹修改的重点,并不是删去那些“名臣”的不美之事,而是力求材料的收集和处理更为全面精审。前述淳熙三年(1176年,时距朱熹刊刻《八朝名臣言行录》四年),在谈司马光《潜虚图》时,他又提及《涑水记闻》,以为此书为司马光所著无疑,且借范仲彪之口,谓“特其间善恶杂书,无所隐避,使所书之家,或讳之而不欲传耳”,晚年在与学生的谈话中又提到了这件事,说明朱熹的看法始终没有改变,因而不可能从这个角度再去修删《名臣言行录》。
从余嘉锡先生以来,这些争议又牵连到朱熹《名臣言行录》的两种版本上,因为清末民初以后,长期失传的原本突然重现于世。实际上,关于朱熹编书宗旨的争议,与原本和删节本并无太大的关涉。吕祖谦提出责难的《五朝名臣言行录》记吕夷简劝宋仁宗废郭后等事,删节本并未删去,只是删去了朱熹的注文,而在删节本中,注文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了,有的则成了正文。至于明清人对朱熹《名臣言行录》的责难,所据均为删节本,说明删节本并没有着意删掉那些“反面”材料(当然在大幅度的删节中也删去了不少),倒是上文所引关于蔡襄的正反两条材料,在删节本里都不见了。从郑文所举删改实例看,在删改中不免出现许多差错,也很难说是朱熹本人所为(注:如《三朝名臣言行录》“刘安世”之第二条首句“开府公与司马温公为同年契”,“开府公”指刘安世的父亲刘航,而删节本删去了“开府”二字,变成刘安世与司马光是同年了。)。裴先生认为删节本也有可能是朱熹本人所为的观点并没有实证,“更多地是从朱熹修撰此书的宗旨、编撰要求来考虑的”,但这种“考虑”似乎与朱熹的本意并不吻合,关于这一点,本文已经做了充分的说明(注:附带提一下关于删节本本身的一些情况。删节本为李幼武的《宋名臣言行录》之一部分。幼武字士英,宋理宗时人,曾依朱熹之例续辑《皇朝名臣言行续录》、《四朝名臣言行录》、《皇朝道学名臣言行录》,景定间以李衡校正本《五朝名臣言行录》、《三朝名臣言行录》连同自辑数种合刻,统称为前后续别外集,其前后集即朱熹所编两种,卷前均署“晦庵先生朱熹纂辑,太平老圃李衡校正”。据赵崇硂《皇朝名臣言行续录》序,太平老圃为李幼武宗人,而李幼武是赵崇硂的外孙。宋史卷三九○有《李衡传》,字彦平,江都人,曾为监察御史,知温、婺、台等州,以秘阁修撰致仕,定居昆山,聚书逾万卷,号曰乐庵,卒年七十九。又据《永乐大典》卷一○四二二引《苏州府志》,李衡卒于淳熙五年,所著书有《易说》、《论语说》、《易义海撮要》、《乐庵文集》等。其后《宋名臣言行录》明刻本的序言等,以为“太平老圃李衡”即宋史有传之李衡。我认为这里还有两点疑问,一为宋史和其他资料均只说李衡号乐庵,没有提到号太平老圃,二为各种有关李衡的资料亦未提到李衡曾校正朱熹的《名臣言行录》。但李衡以饱学有道之士闲居昆山,聚书逾万卷,有校书的条件,且其卒于淳熙五年,已在朱熹《八朝名臣言行录》刊行之后七年,时间也没有矛盾,故亦不可否定。郑骞先生说:“我想李衡与李居安是一个人,《诗经》上说:‘衡门之下,可以栖迟。’‘太平老圃’当然是安居的。”此点缺乏根据,裴汝诚和顾宏义先生已作详细分析,但也没有说到李衡到底是何方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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