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区主义范式及其对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解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范式论文,其对论文,主义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新地区主义(New Regionalism)在世界范围的兴起和发展,国际理论界对新地区主义理论的研究蔚为潮流,国内理论界对新地区主义理论的研究也日渐兴起。(注:国内的研究可参见庞中英、肖欢容、耿协峰等人近年来的一系列著作和文章。)但是,目前国内的研究多集中于国际政治学和国际关系视角,而对以国际经济一体化为视角的研究关注不够。从国际经济学角度看,新地区主义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复兴的新一波地区主义浪潮,与上世纪60、70年代兴起的旧地区主义比较它有新的特点,且发生时序上有一个间隔期(Interim),是相对旧地区主义而言的。其二由于新地区主义与经济全球化一起构成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范式(Paradigm),因此新地区主义指的是一种经济范式,以及与这种经济范式相关的思潮和理论研究思路等。正如我们在众多的相关文献中见到的,单就作为一种世界经济发展的范式而言,新地区主义或者是指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兴起的新的一波区域一体化进程,或者是指研究这一进程的理论思潮。本文试图应用一个新地区主义理论的分析框架对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作一分析和讨论。(注:本文讨论的东亚指东盟10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和东北亚3国(中国、日本和韩国)。)
一、从维纳范式到新地区主义范式
传统的一体化理论几乎完全是从静态的资源配置收益角度来看待一体化对各成员国的效率和福利的影响的,其核心是维纳(Viner)在他1950年发表的《关税同盟》一文中提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即消除原来的国际市场分割和关税壁垒,通过市场的作用促使成员国基于比较利益进行专业分工,产生的潜在收益包括规模经济,以及区域集团在世界其余地区贸易条件的改善。这也是20世纪50、60年代掀起第一次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安排的原因。
维纳的关税同盟理论提出之后,研究者遵循这一思路进行研究产生了大量的文献。从本质上说,这些研究主要考察区域贸易协定(RTAs)的传统收益,(注:按WTO的定义,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指区域间签订优惠性的贸易协议,使得区域内贸易较区域外自由化程度高,该措施是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区域贸易协定的涵盖范围很广,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PTA)、自由贸易区(FTA)、关税同盟(CU)、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等都属于区域贸易协定。本文使用RTA这个名称泛指各种形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即遵循产品和要素市场一体化所带来的专业分工、内部贸易增长和规模经济这一思路。最近的研究有:Clarete等人(2003)应用引力模型对主要分布于亚太区域内的11个区域贸易集团进行研究,发现RTAs对区域内不同国家之间双边贸易流量的影响是极为不同的。据此,区域贸易协定可以分为三组:促进了区域内贸易增长,例如SAPTA(南亚优惠贸易安排);促进了世界范围的贸易增长,例如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和CER(澳新紧密经济关系的简写形式,全称为ANZCER);不改变区域内贸易量的情况下减少了世界贸易总量,例如AFTA(东盟自由贸易区)和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第一组区域贸易协定有扩大亚洲国家间贸易的倾向;第二组区域贸易协定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可能只会向其成员国转移贸易流量;第三组中的AFTA通常被视为是贸易创造的,却非但没有改变贸易集团内的贸易量还减少了与集团外成员的贸易量。Goto(2001)发现,加入一个亚洲贸易集团将使得一个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福利得到充分的改进,然而日本的收益相对较小,因为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增加了进入日本市场的机会。
上述研究显示,仅从传统收益角度看,区域经济合作对于一些参与国的福利改善并不显著,甚至有的参与国可能获得负的净收益。那么,如何来解释这些国家参与区域一体化的动机呢?
Ethier(1997,1998,2001)指出,新地区主义所处的世界经济环境已经与旧地区主义时期截然不同,其主要特征有三:一是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已经取得相当进展,工业化国家制成品的关税水平已经较低;二是外国直接投资(FDI)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显得日益重要;三是信息处理、通信等国际交易成本的下降,使得FDI相对于国际贸易成本下降。与此相对应,新地区主义理论更为强调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更为强调经济改革效应、直接投资吸收等因素对于RTA的含义,而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间的平衡则逐渐谈出新地区主义理论研究的视野。
Fernandez和Porters(1998)亦指出,以新地区主义为标志的新一轮区域合作浪潮已经超越单纯的经济领域合作,走向区域政治、安全领域。相应的新地区主义的理论研究则更为重视政治经济学、直接投资、基本的经济改革等所谓的非传统收益,而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有关的传统收益则处于次要地位。他们提出了新地区主义的非传统收益并对其进行了解释:(1)保证政策的连贯性。如果一项贸易自由化或国内改革的政策能提高该国的福利,但在缺乏区域贸易协定约束的情况下不能持久时,则区域贸易协定事实上作为外部力量锁定国内自由化或进程,这样参与国获得非传统收益。(2)发信号。目前加入区域贸易协定这个事实本身,并以此向外界发出信号,使得外国投资者看到该国的政策新动向。(3)提供保险。通过为至少一个成员国提供防范未来或有事件的保险,保险收益发生在防止贸易伙伴实行贸易保护、防止在世界贸易战中受损、取得更有利的条款保障,以及能吸引更多的投资等方面。(4)增强讨价还价的能力。加入区域贸易协定的国家可以增强其对第三方讨价还价能力。(5)发挥协调一致机制。这是一项政治经济学解释,它们能把那些从自由贸易中获益的人组织起来,使其协调行动,避免自由贸易利益的分散、不确定的负面影响。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新地区主义情势下,世界经济已经形成了与旧地区主义不同的特征,区域一体化理论的研究也发生了从维纳范式向新地区主义范式的转变。新地区主义范式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对维纳范式的全盘否定,维纳范式仍然有其生命力。但是,维纳范式单纯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间的平衡已经不能很好地解释新一波的地区主义进程,而新地区主义范式从贸易、投资、制度等多视角来解释则具有更强的合理性。
二、新地区主义的一个分析框架
Ethier(2001)构造了一个分析框架,试图对新地区主义现象进行解释。
1.假设
每一大洲包含有n个内部国家和m个外部国家,设n
内部国家生产的最终产品是有区别的,这构成了国际贸易的基础,除此之外,其他方面完全相似。内部国家产品的生产分成多个阶段,劳动密集型程度较高的生产阶段会被转移到外部国家。
外部国家起初都是封闭型经济,但试图进行经济改革,例如进行国际贸易和吸收FDI。外部国家吸收越多的FDI,经济改革就会越成功,并且当且仅当持续的FDI流入时改革才会获得成功;同一大陆的改革中国家的比较优势相同,FDI的母国并不关心投资地点,但会倾向于集中投资;改革中国家存在差别,其一是市场规模上的差别,假定它们分成大(B)和小(S)两类;其二是改革意愿的差别,假定它们分成渴望(E)和勉强(R)两类。
根据以上假设,每一大洲都包含有四种类型的外部国家:(B,E)、(B,R)、(S,E)、(S,R)。
2.分析
由于跨越大洲设立子公司,必须承担D-d的超额成本,内部国家总是在自己所在的大洲内设立跨国子公司。作为一个FDI东道国,外部国家间是没有区别的,因此,如果能够使自己与竞争对手相区别,即通过加速改革,处于改革中国家将更有可能获得FDI。
加入RTA会使一个国家获得这样的竞争优势,加入一个RTA等于作出了关于持续改革的外部承诺,这一承诺对于未来的政府也有约束力,这使得参与者的承诺更为可信。这样,与未参加RTA的其他国家相比,这个参与者就对外国直接投资更具吸引力,从而出现了“投资转移”。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所谓的“改革创造”与“改革损失”。对于加入RTA的国家来说,并非其自身即具有改革的意愿,而是由于能够获得它国的“投资转移”所以才进行改革,此即“改革创造”效应;对于未加入RTA的改革中国家来说,由于发生了“投资转移”只能获得较少的FDI,使其放慢甚至放弃了改革进程,此即“改革损失”效应。Ethier认为正是RTA具有这样的特性,即便存在补贴、税收减免等其他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手段,且已经被实施了,加入RTA仍然会被选择。
这个分析框架描述了一个典型的新地区主义合作模式:具有改革倾向的一些小国以适度的单方面非对称性的贸易减让为代价,与一个相邻的大国相联系,大国则推进深度一体化进程,仅给予小国极少的贸易利益。这个合作模式即为一个内部国家和一个(B,E)型外部国家之间的合作,该类型合作较易形成,且参与合作的双方收益最高。
在这个分析框架中,体现了新地区主义理论范式的一个重要特征:一个国家在考虑是否加入RTA时的收益函数里,改革创造效应和竞争FDI成为重要变量,同时,由于进行了一个最具深意的假设——对于外部国家来说所有内部国家的产品都是完全替代的,这一对现实世界高度简化的假设排除了由于贸易转移而导致福利损失的可能性,表明在以新地区主义为显著特征的世界经济环境里,维纳范式所关注的传统利益已经不重要了。
三、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及形式
根据新地区主义分析框架,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7年)为市场驱动阶段;第二阶段(1997~2001年)为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发展阶段,此阶段各国需求防范金融危机的区域性措施成为东亚新地区主义发展的助推力量;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为正式制度安排迅速发展阶段,此阶段为中国加入WTO之后的时期,这实际上意味着东亚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自然加快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1.市场驱动阶段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通过日益增进的贸易和投资联系,东亚地区形成了以市场驱动或者说市场机制运行过程自然生成为特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这种并非由正式的制度安排所形成的一体化,主要由东亚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依照雁行模式所进行的产业梯度转移来实现。当企业所在国的生产成本上升时,企业将生产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或地区,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的前半期,企业将生产过程从日本转移至东亚新兴工业化经济体,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再转移到东南亚国家,90年代之后开始转移到中国。这样,在东亚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依照劳动分工和动态比较优势的垂直分工格局。这一格局大大促进了以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为主的东亚地区区域内贸易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里,东亚始终保持着多边主义的传统,(注:截至2001年底,在GDP总量排名世界前30位的主要经济体中,只有中国、日本、韩国和香港、台湾这五个东亚国家和地区没有缔结任何形式的RTA,东亚国家间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展由此可见一斑。)显得特别的只有ASEAN(东南亚国家联盟)和APEC。ASEAN成立于1967年,当时主要是基于政治和地区安全的考虑,直到1976年才开始转向经济合作方面,1992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准备在2002年建立AFTA。(注:ASEAN经过1995(越南加入)、1997(老挝、缅甸加入)和1999(柬埔寨加入)年的三次扩大,由原先的六国扩大为十国,经济发展水平上分成两个层次,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老六国与较低的新四国。)然而,尽管ASEAN被喻为最成功的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合作组织,但是,实际上ASEAN各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各自的经济和贸易政策,而非依靠ASEAN框架下的经济合作。(注:Linda Low(2004),P.7.)APEC成立于1989年,是一个跨区域的经济合作组织。但是,APEC以开放的地区主义为宗旨,采用非歧视、互惠的原则,特别是允许任何一个APEC成员无论是采用有条件的或无条件的方式单独扩展它的APEC自由化进程到非成员国家。APEC成员国致力于推进的是区域和全球层面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因此,即便存在APEC和ASEAN这两个例外,但并不影响我们将此阶段的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归结为市场驱动阶段。
2.亚洲金融危机后形成的危机助推阶段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东亚国家认识到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的重要性。在东亚国家形成普遍共识的推动下,各种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倡议和设想纷纷出笼,且在一些领域有了实质性进展,大有东亚新地区主义金融先行之势。其中,最重要的合作包括:(1)清迈倡议(CMI),其雏形为1997年8月ASEAN五国(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建立的ASEAN货币互换安排(ASA,ASEAN Swap Arrangement),2000年5月6日,在泰国清迈举行的“10+3”财长会议上各国达成了以双边货币互换为核心的紧急融资框架协议,此即清迈倡议;(注:高海红:“从清迈倡议到亚洲债券基金”,《国际经济评论》2004年第5~6期,第21页。)(2)各层次的政策对话机制的建立;(3)亚洲债券基金的设立。
但是,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毕竟是要以经济领域的合作和区域性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基础的。在经过了一系列金融领域浅层次的合作之后,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趋缓。
3.正式制度安排快速发展阶段
Ethier的分析框架揭示了一个(B,E)类型国家在缔结RTA时被优先选择的地位。而中国正是这样一个国家。中国自2001年11月正式加入WTO之后,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发生了改变,中国成为东亚区域合作浪潮高涨的关键因素。(注:Krumm,K.and Kharas,H.(eds)(2003),PP.80~81.)首先,在多边自由贸易进程取得进展的情形下,中国推进区域合作的意愿大大加强。其次,中国迅速增长的出口市场,以及作为与东亚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共同的出口市场上的竞争者,使东亚各国充分意识到了加强与中国合作的需求,意识到了有必要通过RTA方式的地区合作,使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由市场导向转向“制度导向”(Institution-led)。因此,中国因素直接推进了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加速发展,使其进入了正式制度安排加速发展阶段。
总体上看,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发展历程极为短暂,并且进展缓慢。正如Frankel和Wei(1998)所指出的,与其他区域相比,东亚地区的RTAs显得不是那么普遍,同样少数的东亚地区RTAs也只是在成员间取得了较少的贸易自由化进展。总的来说,东亚地区的RTAs极少在降低关税方面取得切实的进展,关税减让只覆盖了成员间货物贸易的一小部分。AFTA缺乏广度和深度,而CAFTA是建立在NAFTA的基础之上的,因此也将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直到目前为止,无论是AFTA、CAFTA等正式的RTA,还是APEC这种非正式的RTA,东亚的RTA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单方面改革和有助于更大程度的融入多边体系,而不是推进更大程度的区域一体化进程,或更为扩大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在这种安排之下,对于成员国来说,参与RTA的过程比结果更为重要。通过与别国建立RTAs,可以获得优先进入外国市场的好处,特别是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率先行动者将获得显著的额外收益。正是新地区主义的功能,使得加速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并使其机制化成为必要。因此,随着东亚地区吸收FDI数量的不断增长,以及可贸易商品和服务的范围的扩大,自然推动着正式的制度安排的形成。
目前,东亚新地区主义包括以下“10”、“3”、“10+3”与“10+1”四个主要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10”。建立统一的地区共同市场一直是东南亚各国的要求和期望。早在1976年ASEAN6国就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成为东盟发展的主要里程碑。2003年10月召开的第九次东盟首脑会议签署了“东盟经济共同体文件”,强调到2020年将东盟地区建成以商品、服务与投资自由流动和资本更为自由流通为特点的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实现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该文件为建立东盟地区经济共同体带来了新的契机。
“3”。这一合作模式正在构想之中。1999年“10+3”会议期间,在中日韩三国首脑早餐会上,韩国总统金大中第一次提出探讨中日韩三国经济合作的可能性,三国首脑对此达成了共识。在2000年第四次“10+3”会议上,此建议再次得到了首脑层面的确认。2002年11月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第六次“10+3”领导人会议上提出适时启动中日韩三国FTA可能性研究的设想。作为倡议者,中国政府的态度比较积极,并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中国商务部研究院于2003年5月21日发表了《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的报告,乐观地认为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这一建议得到了日韩两国的一定程度的响应。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和韩国总统卢武铉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
“10+3”与“10+1”。“10+3”的直接起因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ASEAN国家在危机的打击下,向东北亚的日本、韩国以及中国求助,使得“10+3”机制被提上议事日程。1997年12月,东盟和中日韩领导人(当时是“9+3”,越南尚未加入ASEAN)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第一次非正式会议,就东亚合作问题达成许多共识。此后,该会议每年举行一次,“10+3”机制得以展开。2001年,中国与ASEAN达成协议,将在2010年之前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此即为“10+1”。此举促进了区域内其他国家日本、韩国开展了类似的“10+1”行动。日本与东盟签署了《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关系框架协议》,确定了建立“东盟-日本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韩国正在与东盟国家开展类似的研究和谈判。
四、东亚区域合作展望:新地区主义视角
1.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与制度变革进程的互动发展
任何区域合作都不可能离开基于贸易视角的成本收益分析,只是解释新地区主义现象不再局限于传统收益,而应该是传统收益与非传统收益的结合。总体上看,东亚区域合作的收益除了传统的贸易收益(这部分可能较小,甚至对于部分国家来说可能为负),还应考虑非传统收益,即改革创造、对外部的承诺和保证、增强自身吸收FDI的能力等。东亚新地区主义发展的现实,无疑隐含着新地区主义之于东亚的作用和含义——新地区主义发展过程本身促进了成员国的制度变革进程。而制度变革正是推进多边体系和新地区主义发展的基础。在东亚,特别应该强调改革创造效应所带来的整体上制度趋同的效果,因为正是制度上的多样化和差异性使得东亚区域合作的制度成本过高。
即便作为一个区域中的内部国家日本同样存在制度变革的问题。日本国内官僚体制之间的矛盾和相互制衡由来已久,各部门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政策上经常发生冲突,难以协调。持续十年之久的经济低迷使日本愈发认识到要重振日本经济必须进行彻底的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而通过与别国建立RTA正是推进并锁定国内改革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日本众多建立RTA的对象中,中国对日本的冲击最大,对其国内改革的推动也较大。正如青木昌彦(2002)指出,日本及东亚其他国家的制度变迁与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有着互补性关系,制度转变将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相互促进。更进一步地,东亚一体化与东亚各国的制度变迁之间存在一种良性循环关系,未来东亚一体化进程将与东亚国家的制度变迁互动发展。
2.东亚新地区主义最终目标和实现路径
由东亚地区26位专家组成的“东亚展望小组”(East Asia Vision Group)在2001年向领导人提交了关于“建设东亚共同体”的报告,提出了包括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开展多领域合作、加强机制化建设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性建议。这个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东亚新地区主义的发展目标——建立东亚共同体。
作为东亚新地区主义的目标,东亚共同体已经在东亚国家的学者、政要间产生了广泛的共识。(注:张蕴岭:“东亚合作及其影响”,载《国际金融研究》,2003年第12期;[菲律宾]菲尔德·拉莫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挑战、机遇与潜力”,载《世界政治与经济》2004年第1期。)关键问题是如何整合东亚地区目前存在的跨区域合作、次区域合作,以及非机制化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使之朝着东亚共同体的方向发展。换言之,在当今东亚新地区主义情势下,应该经由怎样的路径走向东亚共同体。
东亚地区既有APEC这样的跨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又有“10+3”框架下的合作,且“10+3”合作近年来呈逐步深化之势,同时,各种次区域合作全面开花。以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为基础,走向东亚经济共同体有以下几种路径选择:(1)以“10”为核心,其他国家顺次加入;(2)“10”和“3”分别发展,时机成熟时合并之;(3)三个“10+1”分别发展,时机成熟时合并之;(4)现有各种机制共同发展,以“10+3”为基础,最终形成东亚共同体。
从新地区主义分析框架出发,区域中的内部国家和(B,E)类型的外部国家是新地区主义进程中的关键因素,在东亚国家中,日韩属于前者,中国属于后者。先看只有中国与日韩建立RTA的情形,即东北亚三国的合作,这样中国由于加入一个RTA形成竞争优势而获得更多的FDI,并且中国由于引入更多的FDI加速了其经济改革的步伐,获得了Ethier所谓的“改革创造”收益。这时,ASEAN国家由于被排除在RTA之外,就较难竞争到FDI,由此蒙受所谓的“改革损失”。两相对照,若仅东北亚三国建立RTA,则中国获得极高的正收益,而ASEAN国家则可能均为负收益。上述应用Ethier分析框架的分析结论正好与Scollay和Gibert(2001)的实证研究结论相一致(见下表)。
不同RTA所达成的福利改进(以GDP的百分比表示)
中国日本
韩国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
“3” 2.09
0.25
0.80 -0.87
-0.15-0.70
“10+3” 1.96
0.34
1.18 4.120.89 1.24
资料来源:Scollay,R.和Gibert,J.(2001),转引自Linda Low(2004)。
这样东北亚三国RTA的建立将产生示范效应,引发ASEAN国家的进入。因此,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即“3”是东亚朝着经济共同体目标迈进的重中之重。另外,由于“10”的成员国间经济发展水平分成明显的两个层次,其老6国更具与“3”先行合作的可能性,而老6国的文莱又过小,这样,待“3”合作成熟之后,“3+5”将是可行的路径。因此,东亚新地区主义发展的最优路径将依循“3”→“3+5”→东亚经济共同体顺次进行。
结语
本文以新地区主义经济范式为分析框架,揭示了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实现路径。但是,由于东亚地区各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多样性和地缘政治的复杂性,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形成必将历经曲折和反复。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中,中国是关键因素,但就目前而言经济总量还过小。本世纪初叶的20-30年是中国经济实现和平崛起的战略机遇期,中国将在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中逐渐取得核心地位。日本就目前的经济总量而言,在东亚新地区主义进程中无疑具有担当核心的能力,但日本在对待历史问题和区域敏感问题上缺乏诚意,难以取得东亚各国的信任,并且日本在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的泡沫经济之后,经济积重难返。因而,实力上的消长互见之后,一个以中国为核心的东亚经济共同体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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