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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9016(2010)08-37-05
2004年,集团公司政企分开以来,新建设的码头项目的融资方式基本是采用银行贷款。由于港口建设一次性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因此,投入营运后的码头企业普遍资产负债率高,利息负担沉重。过高的财务费用已经成为影响码头企业营运利润的一个问题。如何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向管理要效益,是港口营运企业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结合集团公司的项目公司融资情况,提出降低财务费用的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企业优势,调整存量贷款结构。
(一)发挥企业优势,取得优惠利率
贷款利率是企业与银行在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协商确定,其结果受企业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银行间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取决于双方博弈能力。目前我国利率仍受政府监管当局管制,基本按“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原则进行管理,目前贷款利率最多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
银行和企业的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银行为开拓业务、争抢优质客户,一般会授予各项优惠条件,包括给予最优惠的贷款利率。集团公司作为广州地区港口行业龙头,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及当前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争取获得银行最优惠的贷款利率,直接降低贷款成本。
从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来看,自2006年开始,集团公司——项目公司三与招商银行友好协商,2009年签订协议的贷款利率从6.723%下调到4.779%,每年减少利息支出约100万元。据统计,目前集团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贷款利率较2008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仍未充分享受到各商业银行的利率最优惠政策。目前,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中除项目公司一、项目公司三加权平均利率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5年期贷款利率下浮10%(5.346%)外,其余均高于5年期贷款利率下浮10%,仍存在较大的下降空间。
表1 集团公司下属项目公司目前贷款利率水平
项目名称
贷款金额(亿元)加权平均利率
项目公司(一)
214.91%
项目公司(二) 21.5
5.51%
项目公司(三) 0.47
4.78%
项目公司(四) 3.57
5.62%
项目公司(五) 2.29
5.45%
(以上数字统计有部分偏差)
经初步测算,若项目公司二、项目公司四、项目公司五贷款利率全部转换为目前5年期贷款利率下浮10%,则每年可节省财务费用474万元。各项目公司应充分利用集团与各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以集团公司为强有力的后盾,发挥规模优势,在与银行的谈判中占据有利位置,取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必要时,采取招标形式选择贷款银行,充分降低贷款利率。
此外,应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结算中心这一融资平台,探讨由结算中心取得最优惠条件进行融资,再优惠转贷各项目公司,以赚取部分利差。
(二)调整贷款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贷款利率分为6个月、1年、1至3年、3至5年和5年以上五个档次,利率水平随贷款期限增长而相应增加。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贷款期限,保持贷款期限结构的灵活性。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适时调整贷款期限结构,保证既能满足资金需求,又能使利息支出最少。在选择贷款结构时,应注意在保证资金链不断裂的前提下,尽量缩短贷款年限。
据了解,各银行对集团贷款期限调整保持积极态度,有些行甚至表示愿意以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置换存量项目贷款,该操作将大大降低集团公司财务成本,但该操作存在一定风险。首先,以短期流动资金置换项目贷款用途不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存在一定监管风险;其次,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能否继续承贷存在不确定因素,资金持续稳定性无法保证。目前,各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进行产品创新,工商银行推出了一种项目营运期贷款,该贷款在贷款期内可采用循环方式办理。即银行与企业签订长期贷款合同(最长可达20年),并在合同中约定贷款金额可循环使用,循环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最短不得短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产品的实质是签订长期合同,但享受短期贷款利率优惠,能在有效规避监管风险和保证贷款资金稳定的前提下,充分享受贷款期限档次利率优惠。
项目营运期贷款可最大限度地为集团公司降低财务成本。若与银行签订贷款期10年,循环期限为半年,利率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的项目营运期贷款合同,可大大降低集团公司财务成本。优化后贷款结构及成本节省如表2所示。
可见,通过办理项目营运期贷款置换存量项目贷款后,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由原5.25%下降至4.37%,下降0.88%,优化后利率相当于5年期贷款利率下浮26.36%;每年财务费用将由原25636.55万元下降至21338.71万元,年节省财务费用高达4297.84万元,节省比例为16%。
二、组合金融产品,降低融资成本。
企业有较大规模的资金需求,可对现有金融产品进行组合降低融资成本。如集团未来新建项目,按传统融资模式,将直接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实际上,我们可通过对银行现有金融产品进行组合,通过在建设期内先行使用表外融资(包括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项目前期贷款,以延迟部分中长期项目贷款启用时间,从而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通过金融产品组合,建设期内累计融资成本支出较传统单一项目融资方案节省15%~20%利息支出,可有效的降低项目建设期的融资成本,减少利息资本化额度,达到控制项目总投资的效果。
图2 融资成本优化方案架构图
金融产品组合的根本思路就是在条件允许且财务风险较小的情况下,坚持“能借短期不借长期,能贴现不借短期”的原则。
三、拓展贷款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一)通过外汇贷款方式降低财务费用
自2006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基本保持升值状态。目前,人民币利率处于历史高位,美元、港币贷款利率明显低于人民币。因此,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集团新建项目需在国外采购设备或材料时,集团可以通过开立国际信用证或申请外汇贷款对外支付。这样,不但可以赚取利差,降低财务成本,而且还可以获取人民币升值收益。
(二)利用委托贷款,降低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通过能和委托人商定一个介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以达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集团可以通过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关联企业等资金富余的单位联系,争取将对方盈余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集团提供资金。该方式一方面可使委托人盘活资金存量,安全有效地获得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集团可以获得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财务费用。这种方法适用于资信较好的借款人或关联企业。
四、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一直以来,我国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与股本融资。在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投融资创新的政策指引下,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目前,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推出的融资理财新产品层出不穷。企业应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变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了解最新的资本市场信息,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上寻找适合自身实际的低成本融资方式。
(一)主要创新融资工具
为降低财务费用,可尝试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及开展结构化融资(信托贷款)等。集团公司2008年成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为集团公司节省了一笔不菲的财务费用。
1.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优势表现在市场化定价和发行成本低,无需担保、抵押;实行余额管理(有效期365天,最长跨度两年,可持续滚动发行),发行企业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其综合融资成本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2008年,集团公司成功发行了总额为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将募集的资金分配给下属公司,利率约为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0%。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企业的筹资成本,优化了企业的财务结构。
2.中期票据。中期票据除短期融资券允许的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之外,还可用于项目融资以及股权收购活动。中期票据期限通常在3~5年之间,采用灵活的注册发行制度,且无担保,减少了发行的中间环节。利率根据发行企业的信用等级高低而确定,一般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2个百分点。正如短期融资券是一年内短期贷款的替代品一样,中期票据有望成为5年以下中期贷款的替代品。
3.企业债券。《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独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由于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期限较长,通常期限在5~15年,资金使用自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不变,同时利率较同期贷款利率低,因此,发行债券是许多企业愿意选择的筹资方式,但企业债券一般要求提供担保。
4.结构化融资。集团公司可委托银行为结构化融资顾问,与银行指定的信托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利用利率较低(目前综合成本约为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的信托贷款置换利率较高的银行长期贷款。如工行推出的比较成功的结构化融资模式“信托+理财”,通过结合银行备用贷款作为信用增级手段,可提高资金募集效率和降低结构化融资综合成本。银行可根据集团公司的资金需求计划,信托公司分期发起设立信托计划,银行连续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避免一次募集带来的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等弊端。为最大限度的降低融资成本,可以按照“每年支付利息+本金滚动发行”的模式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社会资金,投资于上述资金信托计划,集团公司需每年支付信托贷款利息。集团公司目前综合融资成本约5.25%,通过结构化融资可使综合融资成本下降至4.5%左右,假设以募集10亿计算,在一个结构化融资年度内可节省利息约750万元。
(二)主要融资工具比较
从表3的分析对比来看,中期票据的发行与目前短期融资券较为类似,主要区别在于范围更广、期限更长了,但手续上比较繁琐、办理时间较长且需向公众充分披露财务经营数据;“信托+理财”相比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具有发行手续更灵活、简便、可充分利用优质客户信用发行且信息披露较少等优点,是值得推荐和尝试的金融创新工具。“信托+理财”成功与否取决于银行综合实力和网点分销能力,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找有综合实力和网点分销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办理“信托+理财”,扩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五、充分运用经营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般而言,大型基建项目在竣工决算时都留有5%~10%的质保金,这部分资金通常在一年以后才需支付。在这一年中企业将会有资金存量的形成,主要为折旧资金和利润沉淀,因此对质保金不必全额贷款,在确保生产经营支付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营运资金数量具有波动性及时间价值这一特点,对每月按月形成的营运沉淀资金(折旧、利润等)统筹安排,只需贷进与生产经营第一年资金存量的差额即可。但这样做有个前提,那就是企业应及时结算收入,控制非经营性支出,确保资金能沉淀下来,从而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
六、改进贷款支付模式,实现“零存款”和“资金不落地”管理。
根据企业的全年资金支出编制年度投资进度计划,在此基础上认真、准确地编制月度资金预算。在确保公司信誉、满足支付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在1个月集中2~3次支付大的工程款。根据支付需要,做到用多少贷多少、随用随贷,实现“零存款”和“资金不落地”的管理模式。避免出现贷款、用款时间出现差异而造成资金浪费,使资金得到高效利用,有效地控制账存现金余额,使利息支付尽可能降到最低。
七、提高存量存款收益,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在合理的现金流预测下,可通过银行的现金增值服务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冲减部分利息支出,从而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目前,提高存款收益的现金增值业务主要有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法人理财等。
协定存款:企业可在银行同时开立一般结算户和协定存款户两个账户,并设定协定存款限额,银行将在每个工作日固定时间把一般结算户中超过协定存款限额的部分自动转入协定存款户,若出现一般结算户中余额小于协定存款限额的,则自动从协定存款户转入差额部分至一般结算户。一般结算户的计息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6%执行,协定存款户的计息按照固定利率1.17%执行。目前,港发码头公司正在尝试办理该项业务,提高存款利息。
通知存款:对于单笔超过5万元的存款,企业可以采取通知存款的形式提高利息收入。银行提供的通知存款按通知期限的不同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自动转存,对于办理自动转存的通知存款,企业支取时须提前一个通知周期(一天或七天)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到期时方可支取。目前一天通知存款的利率为0.81%,七天通知存款的利率为1.35%。
定期存款:对于企业预计闲置期限超过3个月的存量资金,可在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目前银行的定期存款业务三个月期的利率为1.71%,六个月期的利率为1.98%。定期存款业务为银行的传统储蓄业务,收益较高且比较稳定,但流动性较差,因此银行比较推荐客户办理法人理财业务提高客户的资金收益。
法人理财:企业可根据资金管理的不同期限要求和风险承受程度,选择银行法人理财产品线上的任何产品或产品组合实现现金增值。以工行为例,目前该行提供有两类流动性较强的法人理财产品:固定期限滚动投资理财产品与无固定期限自动投资理财产品。其中前者有固定的滚动周期,分为四周滚动型(预期年收益率为1.6%)、两周滚动型(预期年收益率为1.52%)、7天滚动型(预期年收益率为1.4%);后者可指定一个活期账户作为自动投资资金账户,并实现主动购买赎回实时到账,自动购买赎回次日到账,预期年收益率为1.3%,流动性非常高。
综上,企业可办理的现金增值业务及收益率见表4及表5。
由表5可知,银行法人理财产品在流动性及收益性上均具有明显优势。企业可根据资金管理的不同期限要求和风险承受程度,选择产品组合实现现金增值。
八、降低财务费用的具体操作建议
(一)降低存量债务财务费用建议
由前面分析可知,目前集团加权融资成本为5.25%,相当于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1.61%,但对具体项目公司融资成本进行细分时发现,有些项目公司融资成本仍高于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的水平,存在较大下浮空间。而根据目前金融形势和市场上的创新品种来看,可充分利用金融创新来降低融资成本,如让有实力和经验的商业银行出具“信托+理财”方案,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一方面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亦可拓宽集团融资渠道;通过选择一家有实力银行作为牵头行,对存量债务进行重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适当延长贷款偿还期限;通过办理项目营运期贷款,在保证贷款资金稳定性的前提下,充分享受贷款期限利差带来的好处。
(二)统筹考虑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建议
新建项目资金解决方案可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项目资本金解决方案,另一部分是建设资金解决方案。根据两部分性质特点,对项目建设资本金缺口部分应在重点落实资金基础上考虑资金成本,项目贷款部分由于各家银行均保持极大兴趣,因此项目贷款资金落实应不是主要问题,重点应是看各行提供的资金成本优化方案中对成本节省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保障情况。建议企业在解决新建项目建设资金时,应统筹考虑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贷款资金落实,可考虑将两者进行搭配。就具体操作而言,可对新建项目所需资金进行招标,以能解决项目资本金缺口和降低建设期融资成本作为最重要指标,选择有实力银行作为牵头行,由其负责牵头筹组银团。
对于新建项目贷款部分,可对建设期融资进行财务成本优化。通过在建设期内先行使用表外融资(包括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项目前期贷款,以延迟部分中长期项目贷款启用时间,从而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具体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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