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政治文明与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党论文,政治文明论文,制度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的论述,对于深刻理解和正确处理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笔者拟就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的关系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提出的总体要求,是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政治文明作为整个社会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快了政治现代化的实现。从政治学角度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实质就是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推进政治发展或者说实现政治现代化。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强调“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稳定压倒一切,要保持国家政治稳定,达到动态的、良性的政治稳定目标,现实途径和必由之路就是政治制度化和提高法律的权威,逐步实现政治过程的程序化和决策过程的科学化,建立健全政治参与的机制和渠道。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来进行,在促进政治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社会的政治稳定,才能加快实现政治现代化。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快了社会主义文明的全面建设。大家都知道,江泽民同志近年来在涉及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方面,共提出了三个重要的论断:一个是“执政兴国”,一个是“以德治国”,一个是“依法治国”。它们都属于政治文明。三者互相配合,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从一定意义上讲,政治文明作为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水平,甚至可以说是物质和精神文明以及整个社会文明系统的主导和保证。从根本上讲,一个社会是否文明,主要的标志固然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极大丰富有关,但更主要的还在于这些财富公正、公平、公开地再分配。如果财富极大丰富,但分配不公,也不能算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形态。因此,只有更加自觉主动地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能从总体上确保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才能从制度上确保我国社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才能从根本上确保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
再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快了人类文明共同目标的最终实现。目前我们正处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各个国家正以普遍接受的经济原则为基础,平等互利地进行交往。这必然带来国与国之间现行政治制度的互相影响。西方资本主义总是以什么“民主”、“人权”、“分权制”、“多党制”、“两院制”的政治模式妄图强加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就能最终实现对历史上所有类型的政治文明尤其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超越和扬弃。几十年来,我国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已取得很大成就,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但从建设高度政治文明、高度民主的角度要求还有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重点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现代社会,以人为本,人权价值得到世界人民的普遍认同,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世界政治发展和各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主题。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是在价值理念上,将人权保障作为国家权力设置和运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是在法律规定上,加强人权的宪法保障;三是在保障方式上,完善人权的保障制度和保障机制。
2、以民主为核心,发展民主政治。民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政治文明的显著标志,民主的政治是文明的政治。民主制度建设: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多数议决与尊重少数相结合等民主运行机制。
3、以制度为载体,进行制度创新。制度是社会公认的比较复杂而有系统的行为规则,是维系团体和人类关系的法则和社会行为模式,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领域中比较稳定和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进行制度创新。一是坚持正确的制度评价标准:(1)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2)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3)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4)能否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和完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三是建立一套能公正解决利益磨擦的具体制度:通过民主化、分权制衡以及议会制立法的方式来防止立法腐败;在司法方面实行集权制,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完善法律专家的资格考试制度,加强职业自治和自律,通过程序性设计、法律解释的技术以及判决理由的公开发表,提高审判的合理性;通过各种法律措施,切实保护一般消费者、地域居民、低收入阶层的利益,使之免受企业不当活动的侵害。
4、以权力制约为原则,建立有限政府。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权力模式:(1)坚持“议行合一”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权力模式,切实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改变其“橡皮图章”、“二线机关”的形象。(2)完善法律,规范行政权力及其行使。(3)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独立。二是健全法律制约权力机制,通过对国家职能的定位,设立不同的国家机关,合理分配国家权力,并通过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确保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三是强化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权利制约权力即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参政权来对政治决策与政治过程进行控制,对于掌权者,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法律、纪律处分。
5、以法治为根本,建设法治国家。一是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大力发扬人民民主,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司法:(1)根据实践需要及时进行法律的废、改、立、完善法律体系,提高法律质量;(2)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严禁“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钱践法”,消除特权,保护公民权利;(3)理顺执法体制,优化执法环境,建立执法责任制;(4)推进司法改革,在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建立司法责任追究制度;(5)加强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素质。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民众信仰法律。
二、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现实需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
坚持好、完善好和落实好我国政党制度,才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效结合和辩证统一。
首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共产党不但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利益。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这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是我国特有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前提和政治基础,是多党合作具有正确方向,光明前程和旺盛生命力的根本保证,也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事实证明,共产党的领导越坚强,多党合作制度就越牢固;多党合作制度的作用发挥得越充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就越巩固。
其次,正确处理坚持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辩证关系。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活的灵魂,也是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必须一以贯之的两条主线。在牢牢掌握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制度的绝对领导权和不断加强与完善这一领导的首要前提下,必须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正确处理多党合作中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当前,要在共产党和统一战线成员内部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共产党内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对多党合作制度和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执政为民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民主党派工作和搞好多党合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兴国、参政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也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民主党派加强参政党建设,为民主党派在新阶段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各民主党派要适应时代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政治交接为主线,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参政党意识,逐步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相协调的参政党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等职能,努力将自身建设成为与时俱进的高素质参政党。
再次,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法制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已经载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同时也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的实施的职责。在法律面前,无论是大党小党,不论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党,还是处于被领导地位的党,都是平等的,都应平等相待,相互尊重。根据宪法,各政党之间实行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共产党支持各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联系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各民主党派可以对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
三、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推进我国政党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在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中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关键在于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十六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正在不断完善发展、走向成熟的标志。
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使多党合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当前,一是要自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二是要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优越性,有效抵制西方多党制,议会制的影响,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但要注意研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使多党合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配套的制度、规定和措施、使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内容具体化、运行程序化和操作规范化。四是要在不断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过程中,对这些年来各地在多党合作中行之有效的关于参政议政以及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方法和途径等进行总结并以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或机制固定下来,上升为政策和制度规范,形成与此相适应、相配套的政策、制度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制度创新。五是要在具体工作中,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法规的制度,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等方面领导人选确定,应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要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大力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要将民主监督寓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做到经常性监督与重大问题监督相结合,拓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民主党派成员中聘请特约人员的领域,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推进多党合作在政治上更加成熟,政策上更加规范,程序上更加合理,实践上更加有效,从而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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