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的“西方美人”——以《小说月报》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说月报论文,民初论文,清末论文,为例论文,美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1910-1920年十一卷《小说月报》中,“西方美人”是出现得最为频繁,且所用描述性词汇最为固定的形象。其刊登的470篇以“异域”为表现题材的小说作品里,直接以“美人”或“女郎”为标题的小说就有15篇之多,平均每卷有一篇。而标题中出现与美人相关意象者,则更是多不胜数。对“美人”的浓厚兴趣自然与众多因素相关:一是商业化大众审美需求,二是上述鸳鸯蝴蝶派的“言情”传统及修辞倾向,三是封建男权观念的主导地位以及文人的狭邪习气。而本文试图另辟蹊径,结合清末以来特殊的政治语境中对“西方美人”的表述实践传统,分析民初话语格局中“西方美人”形象的政治意涵及其分裂的特质。
说到《月报》中的“西美人”,必须先提及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十一卷《月报》中登载最多的“美人”照片,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西美人”。恽铁樵在三卷五期《月报》卷首庄重声明不再刊发妓女图像,是出于其匡正《月报》风格的考虑。由此可见,登载“妓女”照片被视为是“有伤风化”之举,会让《月报》在格调上降至小报水平。然而,在声明发布之前,几乎每期杂志都有西美人的图画,真正的中国妓女照片倒只有区区两张。而且只要对比一下就会发现,那两张照片中北京名妓的身体完全被宽袍大袖的旗服所掩盖,而且神情呆滞刻板;而油画作品或照片中的裸体或半裸的西美人则微笑生动,胴体闪耀着辉光。《月报》所谓革新插画栏,“用美人、名士、风景、古迹诸摄影,或东西男女文豪小影”取代“妓女照片”之举,其实不过是让“西美人”图片全面取代中国女性图片。当然,这些“西美人”并不都袒胸露臂,其中绝大部分是各国皇室成员,如德国公主、英国女王等等;另一部分则是某国名优(巴黎居多)或单纯的美人。
不妨再来看一下《月报》中几篇翻译作品中对女性人物的外貌描写:
“忽闻一声卖花,娇脆欲滴,玉润珠圆,魂消骨醉。……不识玉人何处,惟闻呖呖莺声,度来隔巷。夺勒波正引领遥盼,而绝世之美人,乃现于廊下。夺勒波俯首谛视,觉雪肤玉貌,只应天上,难得人间。而服饰之雅洁,举止之灵敏,真是千古第一美人之态度。左臂挽长柄花篮,篮中满列艳丽之花枝,人面花光,两相辉映,频转莺喉,娇呼卖花。行经夺勒波之楼头,忽横波斜睐,嫣然一笑,蹁跹向东去。”(《卖花声》一卷六期)
“……俄遇一香舆迎风而来,碧纱帘内,端坐一妙年美人,襟上亦缀有娇艳之百合花。两枝人面花容互相辉映,光彩益为之灿丽。”(《百合魔》二卷三期)
“一美人面炉而坐,黄金之发,为炉火所映,幻为彩霞;双瞳煜煜,如雨点明星,温媚可人意。”(《覆水》六卷十一期)
“醉旦(女名)身高而貌丽,举止端整,秋波逼人,姗姗而来……左蕾旦 (女名)身长适中,明眸斜盼,玉步徐移,美自天成,灿艳夺目。”(《敌国缘》六卷十二期)
从这几个例子中,我们发现,用来描述“西美人”的词语和意象惊人地类似,而且因为这种类似而显得无比空洞。
对这种现象,鲁迅在评论周瘦鹃的翻译时就表露过不满。他说其“命题造语,又系用本国成语,原本未尝有此,未免不诚”①,而对此周瘦鹃则明确表态:“间有字句不易解者,则僭易之,如形容美人处,实出吾意,为原文所未有。”②由此可知,以“吾意”为指导,“用本国成语”来“形容美人”,是当时译坛颇为流行的一种翻译策略。
众所周知,鸳鸯蝴蝶派以写作“鸳鸯”、“蝴蝶”之类的“两性”题材为正宗。其极端的“言情”修辞模式虽然备受诟病,但是却不仅为上海城市大众媒体叙事,也为日后“五四”的“个人叙事”提供了言说的先声③。用鲁迅的话说就是:“南方人……送上许多文章:什么‘……梦’、‘……魂’、‘……痕’、‘……影’、‘……泪’,什么‘淌牌’、‘吊膀’、‘拆白’,什么‘噫嘻卿卿我我’、‘呜呼风风雨雨’、‘吁嗟燕燕莺莺’,‘耐阿是勒浪面孔哉’!”④这一方面说明鸳鸯蝴蝶派独特的修辞方式固然受到江浙沪方言的影响而显得软熟温润,同时也说明它已内化成为海派文化修辞模式的本质特色,成为其文化身份的象征⑤。虽然《月报》不是“鸳鸯蝴蝶派”杂志已经成为定论,但是谁都不能否认,前期《月报》曾大量刊发“鸳蝴派”作家与译者的作品。因此,虽然1915年恽铁樵曾经明言要将“言情小说淘汰净尽”,而应像西方一样“要以不被政教为宗旨”,但是为了期刊销售的需要,他只能限制这类作品的刊发,而不能限制鸳蝴派作家独特的叙述语调对刊物整体风格的影响。
从鸳鸯蝴蝶派独特的修辞方式及都市文化消闲需要来解释“西方美人”的类型化,固然可行。不过若从翻译实践角度来解释,似乎更能切中肯綮。
孔慧怡在论及晚清翻译小说中的妇女形象时,曾指出英语文化对坚强、自我控制能力强的女性非常尊重,而且对这类女性,英语文学中常常会有相匹配的外貌或语言刻画,例如总是将她们描写为黑发或褐发、黑眼、身材高挑、嘴唇紧抿等形象。但是这些特色到了晚清的中文译本中往往荡然无存,因为汉语文化传统中的女性美,“以娇柔无力、楚楚可怜为主”。“因此,译文文化根基越是汉化,坚强女性的形象越难以成立。”⑥也就是说,在晚清译者心目中,英语作品中刻画的那些坚强的女性,无论从外貌还是性格来讲,都很难称得上“美”。因此,他们在翻译实践中,必须另外塑造一个符合中国人心目中“美”的形象。这是一种翻译归化策略的表现,当译者发现源文化中的某些观念或者形式与译入文化观念相冲突时,便会有意识地对这些观念进行调整或修改,使其能够更快更顺当地为译入文化所接受。
而我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西方女性必须是“美”的呢?为什么她们的外貌与性格一旦超出时人所能接受的“女性美”标准时,译者宁愿凭空虚构出一个“美”的形象,也不愿意在细节上直译而让人斥之为“丑”呢?
或许,对由清末延续至民初对“西方美人”的复杂心态加以梳理,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角度来观照这个问题。
我以为,关于西方女性的“美”多半是以一种观念先行的形式传播着的。翻译小说中对女主角的“美”的刻画分成两个层面,即现实层面(如面容、声音、身材、行为等)及观念层面(如精神、气质等)。现实层面的一切都可由套语来描述。这些套语几百年来被重复不断地堆砌在中国传统女性身上,已经成为关于中国特色“女性美”的权力话语。观念层面部分,例如女子的爱国、革命、忠贞专情,则相当忠于原作,因为后者与其说是一种“美”,不如说首先体现为一种社会进步趋势,是因为“进步”而“美”。也就是说,翻译小说中的所谓“西方美人”,是一个长着中国美女脸蛋却有着西方进步思想的“美人”。如果进一步细读文本的话,我们会发现,由于用来描述西方美女外貌的用词过于空泛陈腐,它形成的阅读效果其实仍然是观念先行,即所有用词只指向“美人”这一个同样空洞的所指,令读者在读完冗长的外貌描写之后仍然一无所获。因此,到最后,“西方美人”还是一种具有观念强迫性的话语,因为是“西方”,所以其女性必然是“美”的。
关于“西方美人”的定型化想象,还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梁启超关于“中西文明结婚”的伟大构想中。1902年,晚清最重要的知识分子之一梁启超(1873-1929)在他影响深远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写道:“二十世纪则两大文明结婚之时代也,吾欲我同胞张灯置酒,迓轮俟门,三揖三让,以行亲迎之大典,彼西方美人必能为我家育宁馨儿,以亢我宗也。”⑦梁以激情漫溢之笔描绘的中西通婚图景,并非一时狂谵,结合当时历史情况及文化语境看来,它是极富科学性与前瞻意味的构想。易鼐在《湘学报》上曾极力宣扬黄白通婚(合种)对强化帝国民众素质所可能起到的作用:“如以黄白种人互为雌雄,则生子必硕大而强健文秀而聪颖。”⑧唐才常亦认为只有“通种”,中国才能再度兴盛起来,为此他还提出了十条支持通婚的理由,从植物学、动物学以及历史、宗教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引证⑨。包括康有为、伍廷芳在内的一批知名人士也都纷纷发表类似论述表示赞同。
梁启超“迎娶西方美人”的论述,借助科学话语与学理分析式的严谨书写,想象性地满足中国“主体”在新的时空秩序中所感受到的一种“匮乏”,以此抒解其精神的焦躁与抑郁。在这幅想象出来的中西婚礼图景上,新郎新娘被自然而然地从生物学意义上的黄白种人,转换为“泰东文明”和“泰西文明”的象征。梁氏更顺理成章地运用西方的生理学理论来为这种构想提供合理性证明:“生理学之公例,凡两异性相合者,其所得结果必良,此例殆推诸各种事物而皆同也。……两纬度不同之男女相配,所生子必较聪慧,皆缘此理。”⑩于是,这场盛大的中西婚礼可以被读解为一个执着于“亢”的欲望公式:借着将“他者”女性化,纳其入“我”的宗族血脉,以“亢”我宗。
然而,这一欲望表达式所隐含的另一层意义则是,“西方美人”是可以被欲求的。也可以说,对“西方美人”作为“女性身体”的欲求,因为与中国文化的救赎这一宏大的话语相关而变得合理合法。甚至可以说,梁启超中西通婚的狂想中所包含的激情与冲动,本身就拟同于一种利比多的释放。而这一表达式的生成,从本质上来说,也受制于世纪初文人对西方女性形象的独特认知。
在梁启超及一批维新知识分子的鼓吹下,“种族通婚”论调迅速被纳入启蒙话语的体系。在这一过程中,“西方美人”一词便具有双重色彩。首先其意指“西方”为代表的进步空间,一个强大、富裕、文明的秩序与格局;其次“美人”能指本身却不可避免地激发种种与性及女性身体相关的香艳联想。在清末民初商业文化勃兴的语境中,“西方美人”一词的颠覆性潜能得到商业社会大众文化需求的滋养,而变得茁壮强健,其所意指的精神价值逐步让位给更为感性的视觉体验。最后它势必蔓延流布,无可控制地使许多宏大启蒙话语的进步价值被湮没在“西方美人”的肉体所散发出来的魅惑香气之中。
晚清西风入华引发的社会振荡中,女性生存状态的变化可以被视为其时社会基础激烈变革的缩影。在晚清启蒙话语中,由“二万万女子”组成的“女界”是一个亟须改造的场域,因为这关系着“国民”这一与近代民主国家相连的新概念的合法性。而无论是在话语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能够作为“二万万女子”之道德意识与行为典范的,自然有太半是“西方美人”。关于清末民初“女界革命”与西方女权运动之间的密切关系,论著颇多,这里不再赘言(11)。
然而如前所述,“西方美人”在启蒙话语层面上象征着繁荣、富裕的现代空间,因此可以为许多具有进步思想意识的文人所向往与接受;可在现实层面上,她们却并没有被真正接纳。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梁启超本人对中国留美学生娶西妇行为的反应。就在他颂扬“中西两大文明结婚”的第二年,也即光绪二十九年(1903),他在哈佛大学会见当时中国初次出洋留美的学生,对“人人皆有一西妇”的现象深表痛心,认为此举“与爱国心不相容……一叹”(12)。1910年,清廷甚至明令留学生们不准接近外国妇女,因为有流言说与外国女人结婚只能导致学业的荒废、钱财的浪费,最后自然是导致国家的逐渐衰敝与灭亡(13)。
与“西方美人”相关的话语论述与现实生活的背离,关键原因即在于“西方美人”的行为举止构成了对中国传统礼教的极大威胁。这一威胁首先表现在女性“抛头露面”,出席各种公众活动,并积极参加公共事务;换言之,即从“私”的领域向公共领域的迈进,并且以有“性”的身体被其他男性所“看见”。早在1878年,中国驻英使臣郭嵩焘携其如夫人大宴西客一事,就在《申报》上引发了关于男女礼防的大争论(14)。另一表现即是女性对两性关系握有一定的自由选择的权力。1899年,以林纾《巴黎茶花女遗事》的出版为先声,大量西方言情作品涌入中国。其中西方女性对爱情及性的态度,作为直接感性的资源,辅助自由平等的理念,共同促发了晚清社会风尚的变革。“自由结婚”、“自由恋爱”在20世纪初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已蔚然成风。尽管如此,在话语层面上,西方的情爱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危险的雷区。文人们必须采用各种论述策略,一方面试图把“情”纳入“革命”、“国家”等宏大话语体系之中,另一方面用“礼”来规约其中“欲”的成分(15)。
但不论是哪一种表现,最后都可以归结为“西方美人”本身具备的“性”诱惑力。她不但可以被“看见”,而且可以被“欲求”。除了上述话语及社会改革实践风潮之外,日益先进的科学技术则为“西方美人”影像全面渗入国人的社会生活提供了条件。随着晚清西方人体油画传入中国,在民国初年因为被商家用来招徕顾客而益发蔓延开来。西方高尚的绘画艺术,传入中国后则难免其庸俗化的命运。到了1917年,月份牌年画“绘裸体美人者,雪肤花貌,玉臂酥胸,触目皆是”(16)。就连始终拒绝向大众趣味低头的《月报》,在编排插画栏时也不能免俗。在发表插画栏改版声明之前,有《西洋裸体美人图》(二卷一期)、《巴黎著名女伶雪莲肖像》(二卷五期)、《东美人海滨出浴图》(这里指的是日本美人)等等;而发表声明禁用妓女照片之后,则有《法国名优Pavolova跳舞之图》(四卷三期)、《西班牙皇后及其子女摄影》(四卷十一期)、《英国著名女优露漱尔及雅诺德》(六卷八期)等等。
用西方美人的图片取代中国妓女的图片本身,正说明了“西方美人”的形象及其作为符号的吊诡:虽然她们象征着富裕、优越的生活形态,甚至象征着某个神圣得一度属于禁忌的空间(皇室),但她们首先是作为女性被呈现的。照相技术以拟真的态度将西方美人一切实可感的方式压缩在二维空间中,成为可供民初中国男性为主的阅读群体近距离观看、玩赏的存在。其实她们起到的效用与中国妓女图片无异,却可以使观看者逃脱当时主流启蒙话语的道德谴责。
“西方美人”的形象,就这样在启蒙话语、社会变革实践及视觉形象的共同作用下,成为清末民初中国文人心中难以回避的情意结。因为有“西方”所标示的现代空间作为合法性依据,文人们得以将被启蒙价值压制的想象与欲望在对“西方美人”的言说与表述中放纵延伸(17)。
注释:
①周瘦鹃:“美人之头”[A],《欧美名家短篇小说》 [C],武汉:岳麓书社,1987.20。
②周瘦鹃:“心碎矣·瘦鹃附识”[A],《礼拜六》[J], 1914(10)。
③姚玳玫:“极致‘言情’: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叙事策略与修辞效应”,《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1期。
④鲁迅:“有无相同”,《新青年》6卷6期,1919年11月1日。
⑤关于海派文化与鸳鸯蝴蝶派独特修辞方式之间的关系,请参见李楠,《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研究——一种综合的文化、文学考察》,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
⑥孔慧怡:“晚清翻译小说中的妇女形象”,《中国比较文学》1998年2期。
⑦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卷一,中华书局(北京)1989年,第4页。
⑧易鼐:“中国宜以弱为强说”,《湘报类纂》(台北:大通书局)甲集上,第18-24页,转引自丁伟志、陈崧《中西体用之间——晚清中西文化观述论》,北京:新华书店1995年。易鼐在文中还说到以强为弱的要点之一在于“合种以留种”,“何谓合种?黄人与白人互婚也。”
⑨可参见唐才常的“通种说”,《唐才常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00-104页。
⑩梁启超:《饮冰室合集》卷一,第4页。
(11)可参见夏晓虹的《晚清文人妇女观》,北京作家出版社 1997年,以及她的另一部著作《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12)梁启超:“新大陆游记节录”,《饮冰室合集》卷七,第47页。
(13)中西通婚的现象初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1910年学部奏请禁止留学生与外国人结婚时,已渐成风习。初期多是西方女子嫁入华族,因为与西方世界接触最多的驻外使节以及留学生皆以男性居多。1902年11月28日的《中外日报》便对当时的驻法公使裕庚之子娶法女之事有详细报道:“星使本娶西妇为室,其次公子今亦娶一法国女子地拿斯。”可见出使人员的观念已经较国内精英阶层为开化。而“国际婚姻一语,尤为留学青年所艳羡,望风附和,接迹国中。”(徐珂《清稗类钞》第5册,2115页)因此1910年,学部以防止留学生“乐居异域,厌弃祖国”为由,对留学生与外国人通婚作了严厉规定,“违者毕业时不给证明书,官费生迫缴学费。”
(14)这场争论中最关键的一篇文章《论礼别男女》的一句话:“礼之所以别男女也,泰西人未尝泥之,而能合礼之本;中人则无不知之,而徒存礼之末。”可以说是框定了日后众多关于泰西女子举止失当之类挑衅之回应的论证理路。见《论礼别男女》,《申报》1878年8月9日。
(15)1907年,伯的《义侠小说与言情小说具灌输社会感情之速力》的文章中有一段话颇具代表性:“艳情小说云者,非徒美人香草,柔肝断肠,导国民于脂粉世界中,作冥思寤想之讨生活已也。彼作者,固早挟一至情之主宰,借笔墨而形容之、流露之,以寄托其固结之爱情而已。盖天下有无名之英雄,决无无情之英雄。古往今来之伟大事业,孰非本其‘情’之一字造去。……苟如其情以善用之,虽家国之大,民族之繁,无不可以情通达者,即无不可以情结合者。以今日小说界上大放光明,多有借男女之浓情,曲喻英雄之怀抱者,中国近事,东、西洋译本,无以异也。又岂惟读苏菲亚、罗兰夫人遗传,始足生人爱国之心也哉!”(《中外小说林》第一年七期)
(16)《月份牌》,上海《时报》1917年1月16日。
(17)可参见刘人鹏《“西方美人”与“二万万女子”——晚清的民族帝国主义与性想象》,登载于《香港、澳门、台湾、大陆文化研究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研讨会论文集》,(台湾)清华大学亚太/文化研究室主办,1998年版;另刘人鹏,《“西方美人”欲望中的“中国”与“二万万女子”:晚清以迄五四的国族与妇女》,《清华学报》新30卷1期,2000年,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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