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三省中小企业比较_中国统计年鉴论文

湖北、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三省中小企业比较_中国统计年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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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中部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首要是找准差距和原因。2002年,中部和东部人均GDP分别为9539.22元和6973.85元,中部与东部之比只有0.73∶1。由于中部和东部省市差异较大,笼统地把中部与东部比较显得过于粗糙。为了进一步分清形成差距的原因,考虑到可比性,我们把相近的人口密度、矿产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的东部的苏、浙、粤、鲁和中部湖北进行省与省比较。2002年,湖北人均GDP为8309.29元,在中部人均GDP最高,但仅为东部浙江的50.34%、广东的55.94%、江苏的57.66%和山东的71.53%。可见,中部省份与东部省份的差距十分明显,并逐步扩大。

1 表层差距:中小企业群体落后

1.1 经济总量的差距:中小企业贡献小

中小企业在本省经济总量中的贡献的差距是省域经济差距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04》计算,2003年鄂苏浙鲁粤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来自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比重分别为71.49%、82.12%、65.77%、71.16%,湖北为65.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产值来自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比重分别为71.12%、83.41%、62.80%、73.54%,湖北为73.54%。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计算,2002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湖北为26.47%,分别比江苏少5.01个百分点、浙江少22.42个百分点、山东少16.25个百分点。如果考虑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单位数占95%这个事实,那么,来自中小企业的贡献必定更大。

1.2 群体数量差距:偏少

从1997年以来,我国没有对限额以下中小企业(约占全国企业单位总数的95%)进行统计。考虑到不同部门有不同的统计口径,为了能够具有可比性,按照不同统计口径下的省域中小企业群体数量及其经济贡献进行比较。

1.2.1 中小企业法人群体比较

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的计算,湖北省中小企业法人数① 68882家,全国排名19位,分别比苏浙鲁粤少226553家、192221家、130544家和243032家,苏浙鲁粤为湖北的4.3倍、3.8倍、2.9倍和4.5倍。

1.2.2 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群体比较

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量偏少是中部湖北经济总量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统计年鉴2003》显示,中部中小企业只有东部的10.6%。根据《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04》计算,2003年湖北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数量为6205家,分别比苏浙鲁粤少17450家、19199家、9708家和18107家,苏浙鲁粤为湖北的3.8倍、4.1倍、2.5倍和3.9倍。由此产生的经济总量的差异是:2003年湖北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分别比苏浙鲁粤少10275.29亿元、7944.16亿元、7495.30亿元和12689.40亿元,苏浙鲁粤为湖北的4.9倍、4.0倍、3.8倍和5.8倍;工业增加值少2409.55亿元、1671.58亿元、2040.03亿元和3293.09亿元,苏浙鲁粤为湖北的3.6倍、2.8倍、3.2倍和4.6倍。

1.2.3 乡镇企业群体比较

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是江苏、浙江、广东和山东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主要特征。江苏、浙江、广东和山东的乡镇企业起步早、发展快,改制(由乡镇企业向私营、个体、股份制)早且最快最彻底的省份,因而其乡镇企业群体大,经济总量也大。《中国统计年鉴2003》显示,2002年湖北省乡镇企业99.37万家,分别比浙鲁粤少7.95万家、142.4万家和37.18万家,浙鲁粤为湖北的1.1倍、2.4倍和1.4倍。由此产生的经济总量差距是:2002年湖北乡镇企业增加值比苏浙鲁粤少2029.33亿元、2494.43亿元、2873.79亿元和1465.93亿元;销售收入分别少7911.2亿元、12442.8亿元、10331.9亿元和6139.9亿元;出口交货值分别少1628.17亿元、2520.99亿元、938.71亿元和2736.72亿元;湖北乡镇企业出口总值79.44亿元,苏浙鲁粤为湖北的21.5倍、32.8倍、12.8倍和35.5倍。其中直接出口总值54.03亿元,比苏浙鲁粤少1291.19亿元、2064.27亿元、683.73亿元和2328.09亿元,苏浙鲁粤为湖北的24.9倍、39.2倍、13.7倍和44.1倍。浙江乡镇工业产值超300亿元的县(市、区)近20个。

1.2.4 中小型民营企业群体比较

2003年,全国99%的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计算,2001年底,湖北民营企业法人27311家,比苏浙鲁粤少159369家、146964家、102445家和169016家,苏浙鲁粤为湖北的6.8倍、6.4倍、4.8倍和7.2倍。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湖北只有3699家,分别比苏浙鲁约少13910家、13805家、6166家和17928家、苏浙鲁粤为湖北的4.8倍、4.7倍、2.7倍和4.8倍。由此产生的经济总量差距是:苏浙鲁粤民营企业总产值分别为湖北的7.2倍、5.6倍、4.8倍和9.0倍,湖北全省总产值分别少7435.16亿元、5486.69亿元和9597.66亿元;苏浙鲁粤民营企业增加值分别为湖北的5.4倍、3.9倍、4.1倍和7.0倍,湖北全省增加值分别比上述4省少1689.73亿元、1096.41亿元、1177.01亿元和2298.31亿元。私营个体企业在乡镇企业中占主要地位。例如,江苏省乡镇企业私营个体工业企业39.92万个,资本金总额1328.3亿元,完成增加值1698亿元,占全省乡镇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2.3%。广东全省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达到71万家,实现增加值1800亿元,分别占全省乡镇企业总量的90%和64%。山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达163万家,注册资金1540亿元。

1.3 成长能力差距:太弱

1.3.1 群体数量增长差距:衰减

1.3.1.1 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减少。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和2003年计算,1998—2002年湖北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数分别为7072、6568、5976、5890和5878户,5年共减少1194户,平均每年减少4.5%,分别低于苏浙鲁粤4.63个百分点、13.24个百分点、3.93个百分点和5.91个百分点。

1.3.1.2 乡镇企业数量减少。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和《中国统计年鉴1996》计算,湖北乡镇企业从1995年146.8万个减少到2002年99.37万个,减少47.43万个,而同期江苏增加2.70万个、浙江增加17.12万个、山东增加66.57万个、广东减少0.82万个。1995—2002年,乡镇企业单位数以年均5.42%速度减少,而同期江苏、浙江、山东以0.41%、2.51%、4.71%,广东以0.82%的速度减少。

1.3.1.3 私营企业户数增速不高。1995—2003年私营企业户数,湖北增加6.1万户,年均增长16.70%,而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分别增加30.3万户、23.0万户、17.7万户和23.4万户,年均增长30.46%、19.63%、20.36%和17.48%。

1.3.2 成长型中小企业比重:偏低

湖北中小企业成长能力弱、企业做不大,大中型企业偏少。某区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反映了该区域这3小企业成长能力。根据《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1999》②,1999年湖北省具有成长型中小企业占全省中小企业的比重为30.5%,低于苏(35.9%)、浙(34.5%)和鲁(42.1%),高于粤(25.3%);1999年东部地区有成长型中小企业11051家,中部地区11051家,湖北2055家,比苏浙鲁粤少4288家、2470家、2652家和2604家,苏浙鲁粤分别是湖北3.1倍、2.2倍、2.3倍和2.3倍。1999年湖北成长型中小企业占全国比重为4.38%,比苏浙鲁粤少9.15个百分点、5.27个百分点、5.71个百分点和5.55个百分点。苏浙鲁粤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资产比湖北多1302.62亿元、807.18亿元、1059.0亿元和1571.59亿元,分别是湖北的3.4倍、2.5倍、3.0倍和3.9倍。根据《2003年中国(非公经济)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02年,民营成长型中小企业,东部有2313家,占78.86%,中部有385家,占13.13%。其中湖北仅有42家,远远少于浙(914家)、苏(543家)、粤(213家)、鲁(207家);500家最佳成长型中小企业中,浙苏鲁粤有108家、89家、36家和39家,湖北2家。由此产生的经济总量差距是:苏浙鲁粤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比湖北多1706.78亿元、916.71亿元、1316.89亿元和1549亿元,分别是湖北的4.0倍、2.6倍、3.3倍和3.7倍;利润总额比湖北多64.94亿元、69.13亿元、93.31亿元和61.64亿元,分别是湖北的3.9倍、4.1倍、5.2倍和3.8倍。

1.3.3 企业规模增长差距:偏小

企业规模偏少也是影响区域经济总量的主要因素。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计算,2001年底,湖北民营企业法人员工166.41万人,比苏浙鲁粤少559.53万人、525.98万人、435.66万人和846.69万人,苏浙鲁粤为湖北的4.4倍、4.2倍、3.6倍和6.1倍;湖北民营企业法人资本金为1511.31亿元,比苏浙鲁粤少2337.46亿元、2347.67亿元、2123.8亿元和7778.72亿元,苏浙鲁粤为湖北的2.5倍、2.6倍、2.4倍和6.1倍。由此产生的规模效益差距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和2004年计算,2003年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平均产值,湖北为4222.30亿元,而苏浙鲁粤分别比湖北多1229.07万元、63.87万元、2134.28万元和2074.76万元,湖北2003年比1998年平均每户增加销售收入1966.45万元,但苏浙鲁粤增加更多,分别为2209.04万元、1492.80万元、2653.44万元和2347.57万元。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年和2003年计算,湖北乡镇企业平均每产销售收入从1995年11.22万元增加到2002年55.14万元,净增加43.92万元,但苏浙鲁粤增加更多,分别为84.12万元、137.50万元、38.55万元和66.49万元。到2002年,湖北乡镇企业平均每户的销售收入依然比苏浙鲁粤少85.66万元、111.85万元、10.25万元和29.95万元。

1.3.4 产出增长差距:滞后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2003年计算,2002年比1998年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5.58%,比苏浙鲁粤少12.46个百分点、24.23个百分点、9.51个百分点和11.81个百分点。根据《中国农业统计年鉴2003年》计算,1989—2002年,湖北乡镇企业增加值和营业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0.58%和16.58%,低于江苏(14.10%和26.43%)、浙江(15.81%和46.78%)、广东(14.95%和53.97%)、山东(19.59%和35.97)。1995—2002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湖北为6.61%,分别比苏浙鲁粤少4.1个百分点、18.90个百分点、5.00个百分点和8.08个百分点。分别仅为苏浙鲁粤的61.63%、24.01%、56.80%和44.97%。

2 深层差距:机制与环境的比较

2.1 微观成长机制不全

2.1.1 产权动力不足,制度支撑力不强

在市场经济中,产权主体明晰化、人格化和多元化是企业创办和发展根本动因,是企业持续快速成长的基础。产权制度优势是中小企业在竞争中成长的重要优势之一。按照现代产权经济学理论,产权明晰度在私有产权(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共有产权(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等)、国有产权序列上从明晰依次到迷糊甚至缺位;企业成长收益与产权主体剩余收益对称性也是依次降低,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动力下降;对应地,企业成长的动力依次下降。具体到中小企业中,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私有产权和控制权高度统一,企业成长的剩余收益的外部性最小,企业做大做强后的收益权和控制权始终在业主手中。

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与国有产权制度相比,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先后出现的诸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东莞模式、华侨模式等十几种中小企业群成长模式,所反映的是企业产权制度上的竞争优势。江苏经济第一次起飞得益于1980年代中期的乡镇集体企业的发展,从那时开始,乡镇企业就支撑起2/3以上的经济总量。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改革初期,乡镇集体产权比国有产权在市场竞争优势——经营灵活性和产权收益社区性。江苏经济第二次飞跃在1990年代中期,主要归功于大批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产权进一步明晰和成长收益对称性增强。闻名全国的以乡镇集体产权主导的苏南模式从乡镇集体所有制向私有产权制度变迁就是一个典型产权明晰的经济绩效表现。这是因为在改革之初,乡镇集体产权比国有产权具有更大竞争优势,但随着市场经济逐步成熟,集体产权在与私营产权和外资的竞争显示出竞争劣势。到2000年,这些苏南乡镇企业97%改制成私营企业。闻名全国的温州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私营企业占主导,反映出个体私有产权在全国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优势。浙江经济的起飞来源于1990年代中期的私营个体经济的爆发式发展,从1993年起,私营个体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到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60%—75%。1995—2002年,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分别完成了7.2万家、6.0万家、9.0万家和8.8万家的乡村集体企业改制。到2002年年底,4省乡镇集体企业改制面都在97%以上,乡镇集体企业(主要是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比重分别降到4.03%、6.01%、3.36%和3.11%。

从1984年开始,乡镇企业蓬勃发展,1992年开始,私营个体企业的蓬勃发展,都是支撑了苏浙鲁粤经济的半壁以上的江山。形成这样差距的最终原因可以从产权结构差异上寻找。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第184页)计算,2002年年底,苏浙鲁粤中小私营企业户数比湖北多21.6万户、17.7万户、10.6万户和18.9万户,分别是湖北的4.1倍、3.5倍、2.5倍和3.7倍。苏浙鲁粤私营企业员工分别比湖北多270.3万人、310.6万人、159.9万人和188万人,分别为湖北的3.9倍、4.3倍、2.7倍和3.0倍。根据《中国基本单位统计年鉴2003》计算,属于私有产权的个人资本、外商资本和港澳台资本合计所占本省实收资本的比重,湖北为12.37%,分别比苏浙鲁粤少32.00百分点、38.8个百分点、12.07个百分点和40.9个百分点,这一差距比1999年扩大6—15个百分点。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计算,2001年底苏浙鲁粤中小民营企业法人数所占比例分别比湖北多23.35个百分点、26.85个百分点、25.25个百分点和23.29个百分点,为湖北的1.6倍、1.7倍、1.6倍和1.6倍;苏浙鲁粤民营企业员工人数所占本省就业人数的比例分别比湖北多20.62个百分点、37.16个百分点、17.12个百分点和31.64个百分点,为湖北的1.7倍、2.3倍、1.6倍和2.1倍;苏浙鲁粤民营企业资本金所占比例比湖北多9.8个百分点、22.84个百分点、12.41个百分点和21.96个百分点。湖北民营企业群体对资源占有能力远远比东部省份低。由此产生的经济绩效差异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年》计算,2002年,湖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来自非国有工业企业为39.58%,分别比苏浙鲁粤少37.62个百分点、46.80个百分点、23.87个百分点和41.12个百分点;湖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来自非国有工业企业为39.39%,分别比苏浙鲁粤少34.75百分点、39.78个百分点、18.42个百分点和34.65个百分点。

2.1.2 组织结构功能缺,公司治理失范低效

从企业组织结构比较来看。湖北公司制企业少。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证明现代公司制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最适宜于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组织形式。2001年规模以上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为1149家,比苏浙鲁粤少1261家、2310家、1144家和494家,苏浙鲁粤分别为湖北的2.1倍、3.0倍、2.0倍和1.4倍。由此产生的组织绩效差异是:苏浙鲁粤工业总产值分别比湖北多2033.45亿元、1625.65亿元、2475.84亿元和1079.96亿元,分别为湖北的3.1倍、2.7倍、3.6倍和2.1倍;苏浙鲁粤工业增加值(当年价)比湖北多450.49亿元、297.11亿元、887.71亿元和243.14亿元,分别为湖北的2.5倍、2.0倍、4.0倍和1.8倍。显然,公司制企业少是导致中部湖北的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制少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已经反映出的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低效率、大面积亏损、长期腐败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所有这些都与公司治理结构密切相关。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集中在国有资本人格化缺位上。相应地,非国有公司制企业尽管有待完善,但总的来说,出现治理结构问题的概率要少、时间很短、也容易解决。其治理效率比较高。

2.1.3 产业组织结构不优,中小企业集群弱少

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集群是弱小的中小企业获得全球竞争优势的重要产业组织形式之一。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通过产业集群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技术溢出、扩散和创新效应;促进中小企业协作、细分市场兼收竞争和合作的效益;形成产业生态价值链,实现产业生态效益和资源产品的增值效应。经济全球化使市场竞争从企业发展战略向产业集群战略演化。国内外的经验反复证明,中小企业是经济全球化国际环境下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通过集群优势快速成长的重要途径之一。

我国产业集群集中在浙江的环杭州湾及沿海平原、江苏环长江三角洲南部平原地带、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山东东南沿海以及闽南沿海地区。东部4省产业集群起步早、集聚度高、成熟度高、规模大,成为其经济增长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浙江、广东和江苏大约一半以上的经济是产业集群做出的贡献。浙江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浙江2001年的产业集群普查表明,在当时全省88个县市区有85个县市市区形成了块状经济,涉及到175个大小行业,已形成年产值超亿元的产业集群519个,参与块状经济的企业有23.7万家,年产总值5993亿元,约占当年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9%,许多乡镇已达到80%以上。2003年,浙江工业总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产业集群有149个,其中100亿元以上的有26个,200亿元以上的有6个,每个产业集群平均工业产值达67亿元。产业集群主要为中小企业,其总产值占全省的60%,平均经济增长约高于全省平均3—5个百分点。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江苏形成了有110多个初具规模的产业集聚区,4.6万个企业,产值达到5000多亿,产业集聚区当年实现销售收入已占全省中小企业营业收入的32%。到2004年底,江苏省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业相对集中区有200多个。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已成为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珠三角404个建制镇中,有130个镇形成了特色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集聚了几百家乃至几千家企业,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一般在20%—30%,高者占50%以上。珠江东岸从广州到深圳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规模超过3000亿元,珠江西岸电气机械产业集群规模达1300亿元,在全国居首位。依托乡镇工业园,走集群化发展是浙苏鲁粤乡镇企业成功经验。浙江、江苏、广东的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特点是通过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产业的产业集群模式。从1980年代开始,东部5省中小企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特别是乡镇企业大发展大调整,集聚发展的步伐在不断加快。浙江省已创办各类乡镇工业园区(工业小区)900个,其中,省级乡镇工业专业园区134个,进园企业3.2万家。江苏省乡镇工业小区发展加快,80个“江苏省乡镇工业小区”。山东省有国家级乡镇企业示范区28处,省级乡镇企业示范区205处。相比之下,湖北这3小企业集群起步晚、集聚度低、规模小。综合湖北省委政研室和省经贸委的调研结果,2004年,湖北省共有59个亿元产业集群中,平均每个产业集群中有39.2家企业,平均销售收入4.7亿元。其中冶金产业集群2个、建材产业集群5个、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15个、医药化工产业集群12个、机械及汽配产业集群10个、纺织服装产业集群15个,共有关联企业2317家,职工30多万人,实现销售收入382亿元。除了与东风公司配套的汽车配件产业集群和武汉光谷IT产业集群的规模较大外,产业集群的产品销售收入平均为4.3亿元,最大的潜江张金铝业为32亿元,最小的罗田风山板栗加工为0.3亿元。许多县(市、区)一个产业集群也没有。此外,湖北省的产业集群大多尚未发育成熟、产业链不完整(如汽车配件企业,产品多是“大路货”,纺织业主要是纺纱)、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产品档次不高,自主精品名牌不多、服务体系不完善、融资困难、过度竞争等等都制约着湖北中小企业的成长。

2.1.4 创业精神不强,精神动力不足

中部中小企业群体数量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创业精神缺失、创业能力不强和创业环境不优。创业精神是中小企业创办的根本精神动力之一。国外权威经济学家如杜拉克,认为经济增长动力来源于企业家精神。国际上用企业密度(每往年人中拥有的中小企业数)来反映各国各地的创业精神。中小企业密度越大,表明该地的创业精神越强。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骗》和《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2》计算,湖北营业额1亿元以下企业法人密度为11.4个/万人,远远低于苏(39.9)、浙(56.3)、鲁(21.9)和粤(39.6),比苏浙鲁粤少28.48个、44.90个、10.45个和28.17个。湖北省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密度为4.8个/万人,比苏浙鲁粤少17.93个、28.64个、10.45个和13.45个,苏浙鲁粤为湖北的4.8倍、7.0倍、3.8倍和3.8倍,湖北仅为发达国家的1/30—1/55。1998年,每万人中拥有的注册的中小企业,意大利553家、日本535家、美国514家、英国386家、法国365家、德国339家。从世界上来看,产业集群的发展与企业家精神有很大关系,企业家精神是产业集群发展的最大推动力之一,在一定意义上说,产业集群就是企业家集群。

2.1.5 竞争优势不强,成长为大企业的太少

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数量和竞争优势系数最能综合反映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成长能力及外部环境优劣。根据中国新闻社评价中心发布的“2004年中国中小企业竞争力500强”,浙苏粤鲁多达105家、68家、59家和44家,而湖北仅8家。民营企业从小规模成长,成为民营企业500强,反映了竞争优势。根据《2003年中国(非公经济)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③,2002年,从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所表现的竞争优势系数(大于1具有竞争优势;小于1不具有竞争优势),东部为1.11,而中部仅为0.69,远远低于1。湖北为0.78,落后于苏(1.07)、浙(1.26)、鲁(1.03)和粤(1.06)。从500家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所表现的竞争优势系数,东部1.03,中部仅为0.81,湖北为0.22,落后于苏(1.03)、浙(0.88)、鲁(1.05)和粤(1.14)。根据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排序结果,进入2002年度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浙苏鲁粤多达189家、78家、40家和11家,而湖北仅3家。到2004年湖北进入民营企业500强④ 仅2家,比2002年减少1家,而浙苏鲁粤多达183家、113家、40家和10家。

2.1.6 技术创新不足,科技贡献率不高

目前,我国专利的65%是由中小企业发明的,75%以上的技术创新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80%以上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开发的,中小企业已成为技术与机制创新的主体。科技是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不竭动力。综合反映某个区域科技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力的指标是在该区域现代化指数。《中国现代化报告2004年》⑤ 显示,2001年,中部湖北第一次现代化实现程度指数为81%,低于苏(86%)、浙(86%)、粤(83%),高于鲁(79%);湖北第二次现代化实现程度指数为31%,低于苏(36%)、浙(36%)、粤(35%)和鲁(32%)。2001年,湖北新经济指数42.1%⑥,分别比苏浙鲁粤少6.3个百分点、9.5个百分点、4.9个百分点和17.9个百分点。尽管湖北是科教大省,但主要行业的中小企业总体科技水平要比东部省市落后7—25年。民营科技企业是中小企业科技先锋和骨干。根据科技部《2001年度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报告》⑦,湖北有1843家,比苏浙鲁粤少866家、503家、6192家和3627家。由此产生的技术效果是:2001年湖北民营科技企业总收入555.65亿元,分别比苏浙鲁粤少1348.90亿元、849.25亿元、956.91亿元和1633.44亿元。由此可见,湖北中小企业科技落后、科技贡献率不高是经济总量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2.2 中观环境支撑不力

2.2.1 市场化进程慢,国内发展空间有限

市场是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必要条件。市场越成熟越统一,中小企业就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快速廉价地调动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市场。综合反映中小企业市场中观环境的主要指标是市场化指数。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显示,2000年湖北省市场化程度(NERI指数)⑧ 5.61%,比苏浙鲁粤少2.29个百分点、2.71个百分点、1.54个百分点和2.8个百分点,仅为江苏的71.01%、浙江的67.43%、山东的78.46%、广东的66.71%。

2.2.2 全球化深度不够,国际发展空间受限

对外开放给中小企业带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资本转移、技术转移和开拓国际市场等机遇,是一种外向拉力。东部的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和福建的对外开放的时间要比中部要早10—12年,都是外向度很高的省份。为了更准确进行比较,我们采用国际通用的全球化指数。综合反映出某地区的中小企业利用国外市场和资源来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能力的主要指标是全球化指数。全球化指数越高的地区,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高,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越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年》计算,2002年湖北外贸依存度为6.57%,比浙江少48.08%、江苏少38.67%、山东少20.03%、广东少150.05%、福建少43.59%。根据《中国农业年鉴2003》,2002年苏浙鲁粤有出口业务的乡镇企业达10344家、33165家、15097家和35669家,而湖北仅630家,分别为湖北的16.4倍、52.6倍、24.0倍和56.5倍。显然,湖北中小企业参与全球经济的程度不深,资源配置和产品销售的市场范围有限。由此产生的外贸绩效是:中小企业出口交贷值、增加值越来越向东部集中,尤其集中在苏浙鲁粤4省。2002年苏浙鲁粤出口乡镇企业占全国出口乡镇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3.64%、21.98%、7.20%和6.86%,合计70.11%;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占全国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的比重,江苏为14.77%、浙江22.49%、山东8.80%和广东的24.35%,合计70.42%,而湖北仅为0.69%。温州鞋、浙江纺织品、广东的电子产品、玩具和家具、江苏和山东的农产品加工品等都是中小企业出口的在全国同类产品出口的70%以上。2004年浙江省规模以上纺织业销售收入和出口额占全国纺织业的1/5,分别达到23.6%和23%;实现利润总额156.5亿元,占全国的30.5%。

2.2.3 竞争强度过低,成长压力不够

充分竞争既是中小成长的外部压力,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活力所在。中部湖北中小企业群体发展能力不强,与竞争不充分密不可分。国际上用将每万人厂商数目作为反映市场竞争强度综合指标。一定区域(如省域、市域、县域等)企业强度越大,每个顾客选择生产商或卖者的范围越大,中小企业竞争压力越大,优胜劣汰机制越强,通过生存检验存活下来的企业成长能力越强,根据《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汇编》计算,湖北省中小工业企业市场竞争强度为3.49个/万人,分别比苏浙鲁粤少16.25、28.06、4.91和12.95个,竞争强度是湖北的5.7倍、9.0倍、2.4倍和4.7倍。湖北等中部省份的中小企业竞争强度低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中部省份重点扶植和保护国有大中小型企业,对民营经济市场开放很晚。如中部省份对乡镇开放市场和扶植发展的政策出台时间要比江苏、浙江、广东要晚5年,在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和扶植要比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和福建晚7—9年。

2.2.4 融资环境紧缩,资金瓶颈依旧狭小

2004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合作推出了“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每年提供30亿元以上的专项信贷资金,重点扶持10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做大、做强。而湖北仅提出扶植100家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由于没有中小企业贷款统计数据,我们只能用乡镇企业贷款数据反映。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统计年鉴2002》计算,2001年,苏浙鲁粤从农业银行获得全年累计贷款额为湖北的33.9倍、浙江的30.8倍、山东的13.1倍和广东的7.6倍;苏浙鲁粤农村私营企业及个体在农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湖北的2.8倍、13.9倍、1.9倍和7.3倍。《中国统计年鉴2003》(P450)显示,2002年年末湖北乡镇企业的银行贷款余额为156.14亿元,比苏浙鲁粤少789.86亿元、1162.3亿元、618.65亿元和359.12亿元,苏浙鲁粤分别为湖北的6.1倍、84倍、5.0倍和3.3倍。浙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91家,累计担保企业4550家,担保总额62.98亿元。江苏省70余家,注册资金超过13亿元,累计为3400多户企业贷款提供了6400多笔担保,担保贷款总额近50亿元。山东省33家。民生银行济南分行为山东力诺集团、山东太阳纸业集团提供5亿额度的信贷支持。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中部经济主要差距在于中小企业发展不够的差距,具体表现在省域中小企业群体数量偏少、发展不快和能力不强。而中部省域中小企业群发展不快的内因在于动力不足,外因在于发展环境不优。因此,加快中部各省经济发展的重心是加快省域或县域中小企业群的发展,其政策思路应当是:①确立中小企业在中部崛起、省域或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战略地位,抓住在中部地位崛起的机遇,迎接来自东部压力和挑战。②优化环境,创造充分竞争和公平竞争环境。根据WTO公平待遇原则,在市场准入、融资门槛、投资项目、公平负税、土地使用和进出口权等方面,给中小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应享受同等待遇。③加快中部各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强力提升中小企业组织力。提升产业集聚力与配套力,加强合作竞争,必须以重点产品、主导产业的联动以及中小企业群的配套发展,吸引跨国公司以及国内外配套企业,并进入国际分工协作体系和供应链。整合价值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发挥“马太效应”,形成创新溢出效应和人流、物流、资金流集聚;应坚持市场导向,以园区建设为重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富有地方特色、功能定位独特的各类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引导布局分散的中小企业逐步向产业园区集中。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市场网络、公众信息等资源共享,生产环节分工社会化、专业化,经济行为建立在积极的社会参与和协作基础之上。结合小城镇建设,选择最具有本地比较优势的产业或产品,重点培育一、两个特色主导产业。④促进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发展协同发展,通过城镇化政策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⑤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精神,营造宽松的投资创业环境,保护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降低投资、创业、企业经营和企业扩张的成本。⑥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⑦加快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抢抓世界产业区域转移、技术转移和资本转移机遇。⑧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体系建设,积极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的创立与发展,破解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难题。

注释:

①中小企业法人数是2001年全国第二次法人单位普查资料的企业法人数减去同期大型企业数(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中的中大型企业的资料)。

②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等.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1999).经济管理文摘,2001(18):27-32。

③国家统计局工交司。《2003年中国(非公经济)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TOM财经http://finance.tom.com/1001/1002/20031230-35965.html 2003-12-30。

④500强民营企业是按照销售收入排名。2004年度排名第500强的销售收入为60810万元,2004年500强民营企业实际上是销售收入在6.081亿元以上的大型民营企业。

⑤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和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04年》,见中国网http//www.chinanet.com/Chinese,2004-2-26.

⑥经济日报社、《经济》杂志社和北京大学中国区域经济研究中心联合发布“2003中国31省市区新经济实力排行榜”,见搜狐网(http://business.sohu.com/03/25/blank212122503.shtml)。

⑦中国民营科技网http://www.mykj.gov.cn/manage/statistic/tj2001.htm。

⑧樊纲、王小鲁、张立文、朱恒鹏.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经济研究,20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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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三省中小企业比较_中国统计年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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