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索赔工作的分析论文_宋杰

关于建筑工程索赔工作的分析论文_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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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索赔是一项知识和技术面很广,复杂而又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不但要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还要善于收集与整理索赔有关依据和资料,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要对合同中索赔事项深刻理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充分理解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各项往来性文件与相关法规,按照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的原则,及时、准确、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索赔工作,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本文作者首先就我国建筑工程索赔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指出了索赔落后产生的不良后果,最后提出了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索赔水平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索赔;问题;对策

1 我国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

1.1 承包商不敢进行索赔。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中承包商数量偏多,“僧多粥少”,工程索赔对他们而言根本是不敢想更不敢做的事情,窝工费、施工机械闲置费等常见的费用损失只能由承包商自己承担;而仅有一系列工程变更承包商也只能以“技术、经济签证”的方式进行变相的工程索赔,却不敢以正式的索赔方式进行,唯恐得罪业主。如:某工程的原定基础施工方案是进行桩基施工,但在开始施工时,由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反映施工对他们的正常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经业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设计新的条形基础方案。因此,原本已经进行了的部分工程施工,不得不放慢进度等待新的设计方案,并且施工方案由桩基施工改为条基施工,承包商因此受到了许多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

1.2 承包商不会进行索赔。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索赔有具体的操作程序,有严格的时间性与空间性。这一方面为承包商正确开展索赔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另一方面也对承包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面对干扰事件要能及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索赔机会。目前,很大一部分国内建筑商对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 合同条件中的索赔条款不熟悉,而且对索赔的程序、方式、时限、索赔证据的管理上还不太清楚,索赔工作即使开展起来,也没有条理性,因此成功的几率很小。

1.3 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索赔管理虽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解决了不少的事件。但其经验还处于探索期间,其研究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比如,对工程索赔的计算,采用网络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前者比较复杂,一般不常用,而后者虽简单、方便,但其不满足业主指令采取加速措施或删减工程量等条件,而且操作时,人为因素较多,所以也不能全面反映索赔的合理性。

2 工程索赔水平落后产生的问题

2.1 造成成本和风险的不正常转移。工程索赔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如前面提到的四川绵阳某工程,由于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的影响,不得不变更设计方案,而给承包商带来了风险,其实该风险本应由业主承担,因承包商没有进行索赔,才使得本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而让承包商来承担,不能将风险进行正常的转移。在本来利润就很低的市场环境下,承包商在整个工程进展中承担巨大的成本压力,只能不择手段的压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或虚报工程量,从而导致工程质量的降低,也就会使得业主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多付出费用和时间,最终得不偿失。

2.2 使承包商的竞争能力降低。工程索赔的薄弱导致一部分风险和成本过多地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为保证足够的利润,必然要将由此增加的费用计算在成本里面,这就导致在投标过程中的报价增加。而现在的国际承包市场低报价是中标的最大影响因素,高标价显然难以中标,如果强行压低报价,即使中标,那么索赔薄弱将使工程盈利困难。总之,如果不能利用索赔手段将一些补偿性费用独立于预算成本之外,那么在国际承包市场上,我国的承包商与索赔管理完善的外国承包商无法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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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不利于加强合同管理。索赔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保证,没有索赔,合同就形同虚设,难以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索赔的存在可以监督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

2.4 引起行政权利过多介入。索赔的争端往往牵扯到巨大的经济利益,而行政权力又是国家权力中覆盖面最广,与社会接触最直接、最容易与金钱挂钩的一种权力,所以行政权力运行的自由度特别大,难以控制,极容易出现权力的“寻租”现象,出现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行为。

3 提高工程索赔水平的策略

针对我国建筑工程索赔落后的原因,应采取以下对策提高索赔水平。

3.1 健全工程索赔的法规、政策和中介机构。我国政府应该更加重视引导索赔的全面推广,为索赔提供一套健全的法规、政策,真正使工程索赔在国内承包市场得到广泛运用。目前,我国没有专门从事工程索赔的中介机构,而在国外则有许多,因此我国应该逐步建立起专业机构从事索赔工作和进行索赔研究。

3.2 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合同管理以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从企业法人代表、业务部门到全体员工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意识。事实证明,企业个别成员在合同管理和索赔上的失误会导致企业的重大损失。因此,只有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才能保证建筑合同全过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只有保证树立正确的施工索赔意识,认识到索赔和反索赔是工程施工中承发包双方各自享有的正当权利,是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等价交换原则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体体现,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主动了解索赔的特点,迅速掌握索赔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施工索赔水平。

3.3 培养索赔专业人才。在现阶段,监理行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最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专业索赔的要求。监理行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如果有意识的开展这方面的业务,也最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善我国缺乏专业索赔人员的现状,同时,新业务的开展也为监理和工程造价行业扩大了市场和盈利空间。从长远来看,我国高校应设立建筑工程索赔专业,培养专业人才,使他们在掌握索赔专业知识的同时,懂得工程知识、合同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和谈判技巧等相关知识,成为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更好地使我国的索赔水平真正与国际接轨。

3.4 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索赔经验。目前,国际通用建筑承包合同 FIDIC 条款下的合同管理实行的是静态投标、动态的合同管理,即施工企业的投标是按照标书规定的地质条件、汇率、法律及业主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招标,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评标后,承包商如遇变化,合同中规定了对各种变化的处理方式和原则,这就是调价、变更、索赔的程序。承包商依靠调价、变更和索赔来实现投标条件变化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补偿。而我国现行合同管理方式是静态报价加政策调价。这种方式存在滞后效应,不利于承包商索赔。因此,我国建筑企业应该多学习、研究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理论及相关案例,总结经验,进而与本企业项目有机地联系,从而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做好准备。

4 结束语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实践证明,加强合同的管理与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寻求最大利益的绝佳途径。施工赔偿工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合同的各方,都要本着诚实守信为本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浅析工程变更的索赔技巧[J]. 田赟.四川水力发电.2018(03)

[2]试论项目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J]. 舒子龙.科技视界.2017(05)

论文作者:宋杰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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