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业协会在价格管理中的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格管理论文,行业协会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政府机构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我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以后,各级政府逐渐从竞争性领域和企业“婆婆”的角色中退出。与此相适应,各种行业协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据本市(包括县、市、区)调查统计,1995年行业协会不足300家,至2001年底已发展到1200多家,几乎遍及各行各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价格管理模式也随之逐渐被“行业价格管理”模式所替代。因此,如何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价格管理,是新形势下摆在各级价格管理部门面前的新课题。本文结合自己长期从事物价工作的实践和对本市行业协会开展价格工作情况的调查,对比进行研究与探讨。
一、行业协会开展价格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据调查,由于行业性质和产品供求以及协会领导的思想认识不同,目前各行业协会开展价格管理情况很不平衡。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对行业价格管理思想重视,工作到位。由于行业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频繁或容易受自然灾害等因素发生突发性价格变动的,其行业协会对价格的管理就比较重视,工作也较到位,如宁波市蔺草协会,其成员生产的蔺草是一年一季的季节性产品,且其制成品价格往往受出口形势的变化大起大落。为了稳定生产和不受外商任意压级压价,蔺草协会把行业的价格管理列为章程的重要内容,不仅每年深入调查不同类型企业的生产成本,还聘请在日华侨为信息员,及时调查和传递日本市场蔺草制品行情,然后科学地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成本的蔺草收购基准价,协会以“中间人”的身份参与协调蔺草制品的出口指导价,获得了企业和外商的一致信任和支持。类似这样的协会还有市交通运输协会、市墙体材料协会、市照相协会、市医药同业协会、宁海县模具协会、慈溪市掌起镇打火机协会等,但在协会总数中占比还是偏少。
2、协会对加强行业价格管理思想重视,但招数不多,措施不力。这种类型的行业协会所占比率较大,如饮食业协会、印刷业协会、沙石业协会、维修汽配业协会、美容美发业协会等等。这些协会对维护行业市场价格秩序,虽章程有规定,代表企业有倡仪,协会会议常强调,但真正落实不够,所以乱涨价、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3、行业协会对自己的“角色”未摆正,价格行为“越位”、“错位”。这类协会虽在本地调查中还未发现,但据媒体报导,在其他地方不乏存在。有些行业协会把自己视为“新婆婆”,不但要领导行业内大大小小的企业,对它们发号施令,还企图以自己的“行规”约束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例如,去年上海市黄金饰品协会擅自出台黄金96元/克的最低“行业自律价”,不仅与政府放开黄金价格的规定相悖,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4、一些带有垄断或公益性质的行业协会,行业价格管理尚未市场化。如供电、供水、供气、邮电、有线电视等,这些行业目前还难以完全开展市场竞争,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大多数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的行业协会只维护和追求本行业的高额利润,千方百计为企业“出谋划策”,到处替企业诉“苦”和说情,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给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其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施加压力。
二、行业协会是实施行业价格管理的最佳主体
行业价格管理,概括地讲就是行业组织为了维护行业市场的价格秩序,鼓励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行业组织章程的规定,对行业内的价格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过程。加强行业价格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规范行业价格行为,为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在当前我国市场主体多元化、商品流通全球化、价格决策自主化的新形势下,遵循价值规律和WTO的“游戏规则”,加强行业价格管理显得更为必要。那么由谁来对行业价格实施管理呢?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惟有让行业协会来实施行业价格管理最为合适。这是由行业协会所具有的四个特点和优势决定的:
一是民间性。行业协会是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通过章程或协议的方式由行业内的企业自愿组成的,它不受区域和所有制的限制,不受行政命令的强制和外界因素的干扰,且行业协会的机构设置和领导职位,都是由协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的,有的还实行定期轮流担任,所以能充分得到行业内企业的拥护、支持与信赖。我们在调查时听到不少企业反映说,过去政府是“婆家”,现在协会是“娘家”,我们既尊重“婆家”,更喜欢“娘家”。
二是中介性。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政府而言,行业协会是“参谋”和“助手”;对企业而言,行业协会是企业利益的代言者和维护者。行业协会“一手牵两头”,有利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从而对行业实施科学的价格管理。
三是自律性。行业协会是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其成员共同达成协议和制定章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其宗旨是通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成员的市场行为,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协会本身比较超脱,不直接参与生产和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它实际上又是社会利益的维护者,所以由协会实施行业价格管理一般不会因协会本身利益的驱使而出现偏颇。
四是“智囊性”。行业协会一般都汇集了本行业的各方“精英”,可以说是行业的“智囊团”,对本行业的历史和现状最了解,对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学习理解最透彻,对行业产品的生产成本掌握最准确,对行业的市场信息捕捉最及时,对行业容易出现的价格问题最清楚,所以由行业协会实施本行业的价格管理最能“有的放矢”。
由于行业协会具有民间性、中介性、自律性、智囊性的特点和优势,并且具有独立社团法人的组织地位,因此,它完全有充分的条件和能力承担起行业价格管理的重任,是当前其它组织难以替代的最佳的行业价格管理的主体。
三、行业协会开展价格管理的职能
行业协会开展价格管理,对上主要是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当好“参谋”和“助手”,对下主要是为所属企业搞好价格服务。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能:
1、宣传价格政策法规。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大力宣传以《价格法》为主的各项价格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增强价格法规观念,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
2、为政府价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熟悉所属行业产品成本和市场行情的优势,实事求是地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所属行业产品价格变动情况、数据及企业的要求,为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测统计、价格分析预测和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翔实的依据。
3、搞好市场价格信息服务。这是企业普遍需要但单个企业又难做好的事情。行业协会要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交流针对性强、时效性快、真实准确的价格信息,为企业优化产品结构,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行业协会要配合价格执法部门经常开展本行业系统的价格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价格违纪行为。
5、为企业搞好价格业务培训。行业协会可选择或编写适合本行业的价格业务培训教材,帮助企业搞好物价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科学运用“价值工程”,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协助企业建立和健全价格管理制度。总结和推广企业价格管理的先进经验,引导企业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6、进行价格协调。如对上游产品与下游产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横向协作联营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各种价格矛盾和纠纷,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倾销和反倾销事件不断增多,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依据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切实保护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理价格,竭尽全力为维护行业利益和民族利益服务。
7、开展价格调研。行业协会要针对本行业产品价格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突发性的价格异常变动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与措施。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听证工作,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
诚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要依靠行业协会来管理行业价格。但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管理价格的职能部门,对行业价格管理的权力和义务没有变。物价部门要适应形势,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1、要直接管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行业的商品与服务价格;2、要指导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内部价格管理;3、要搞好行业内外的价格协调;4、要帮助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价格信息网络。
总之,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市场经济的发展赋予行业协会承担行业价格管理的历史使命。只要价格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一定能开创行业价格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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