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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511(2010)06-0015-07
自1998年底中国政府正式提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以来,国内学术界围绕公共财政问题展开了全面讨论和深入研究。这些讨论与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共财政的概念、本质、特征与职能等基础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构建,公共财政与税收,以及不发达地区的公共财政建设等几个方面。经过10多年的研究,公共财政问题的各个研究领域均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一、公共财政的含义与职能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既然确定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那么何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本质是什么、它具有哪些特征以及何种职能就成为首先要从理论上回答的问题。
何为公共财政?张馨(1997)指出,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并弥补市场失效的国家财政,它受“公共”的规范、决定和制约。公共财政与财政有着明显的区别。“公共”(Public)表明尽管财政也指政府活动,但更多的还是要从政府公共行为角度来看待财政问题。
齐守印(1999)认为,完全意义上的公共财政至少应当包括4点本质规定:第一,以增进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为宗旨;第二,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标;第三,最大限度地实行民主决策;第四,充分接受民主监督。显然,这种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只有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安体富(1999)指出,第一,公共财政就是财政,而财政从来都是国家(或政府)财政。第二,公共财政属于公共经济,公共经济是其核心内容。第三,公共财政实质是市场经济财政,突出表现在公共财政理论的核心是市场失灵论。刘溶沧(2001)、杨良初(2003)均认为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
时至今日,虽然学术界对“公共财政”概念存在不同看法,没有形成一个权威、共识的表述,特别是出现了公共财政与财政、公共财政论与国家分配论之争,但是公共财政作为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和形式,是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和财政建设方向,在这点上学术界还是初步达成了共识。
既然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形式,它的本质是什么呢?张馨(1997)指出,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质,这种公共性质在于它是处于市场之外的政府一视同仁地为所有市场活动提供的公共服务。高培勇(2004)同样将公共性归结为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以公共化来概括公共财政建设的进程和方向。
谭建立(2000)则认为,公共财政反映财政的本质要从政府的性质来认识。政府权力的阶级性决定了公共财政分配活动的本质。政府又是一个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机关,具有鲜明的公共性,而公共财政直接反映其公共性。在阶级社会的国家,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同样反映了阶级性,从而体现了财政的本质。
王建伟、周继良(2000)不同意公共财政是财政本质的观点,指出公共财政从本质上讲是国家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市场机制下的一种模式或类型,公共财政的许多主张在许多方面表现出对国家分配论内容体系的补充、完善和发展。公共财政本为财政职责观,国家分配则为财政本质观。
邓子基(2001)指出,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没有对“财政本质”这个财政一般问题作出回答。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模式,要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更需重视财政本质范畴。就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论的关系而言,前者是本质论,后者是现象论或模式论;前者关注财政一般,后者关注财政特殊;前者侧重于财政的共性,后者侧重于财政的个性。二者之间并非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而是涵盖与充实的关系。
邹传教、谭安华(2005)指出,公共财政本质上至少包含5大基本理念。第一,弥补市场缺陷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缺陷财政;第二,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服务财政;第三,依照公意民主决策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民主财政;第四,依法规范理财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法制财政;第五,接受公众监督的理念——公共财政是一种受制财政。
国内学者对公共财政的本质研究,反映出多数学者在批判、借鉴研究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同时,力图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符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即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视野出发,将公共财政的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框架,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财政职能二重性的基本观点,既承认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性特征,又不否认其维护一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阶级性特征。
对于公共财政的特征,高培勇(2000,2008)将公共财政与计划经济的财政相对照,指出公共财政的特征:第一,公共性。与着眼于满足国有部门、城市区域和生产建设需要的传统体制机制不同,公共财政制度所要满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第二,非营利性。它以公共利益的极大化,而不是以投资赚钱或追求经营利润,作为安排财政收支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三,规范性。它以依法理财,而不是以行政或长官意志,作为财政收支运作的行为规范。
杨良初(2003)指出了公共财政具有的特征:第一,公共性。公共性的本质特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第二,非营利性。政府及其公共财政只能从事非营利活动,这就使公共财政具有非营利性特征。第三,调控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第四,法治性。财政作为政府直接进行的活动,在市场经济下无疑要受到法律约束和规范,从而具有明显的法治性特征。
贾康(2004)指出,公共财政内在导向是强调其“公共性”,以此为基础其特征表现为:第一,以满足公共需要为主要的目标和工作的重心。包含着如何正确处理公共性和阶级性的关系的内容。第二,应该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基本方式。要处理的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三,以权力制衡的规范的公共选择作为决策机制。第四,在管理运行上必然是以现代意义的具有公开性、透明度、完整性、事前确定、严格执行的预算作为基本管理制度。
焦西俊(2007)就我国公共财政与西方国家公共财政进行了对比,指出我国公共财政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是由建设性财政转化过来的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并存的公共财政,是具有更强的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公共财政。
王玉玲(2009)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建设性财政相比,具有的特征是:第一,与市场经济有内在联系的财政。第二,非营利的财政。第三,法制化的财政。第四,提供一视同仁服务的财政。
从公共财政特征的研究可以看出,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非营利性以及法制性的特征得到普遍认同。这说明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更应该以社会的共同需要为出发点,注重财政的非营利性,依法规范财政收支活动和政策制定落实。
公共财政职能对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具有重要的意义。谭建立(2000)、杨良初(2003)指出,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是得到承认的公共财政3大职能,但是谭建立指出要注重这3个职能运用后产生的作用:第一,发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第二,相对缩小收入差别,体现经济公平,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第三,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快速发展及共同富裕的作用。
尹音频(2004)从社会经济学的角度指出,公共财政具有社会利益协调功能、社会提高功能、社会保护功能等3个社会职能。这是因为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推进与更深层地融入经济全球化,必须强化国家对社会矛盾的处理与调控能力。
何振一(2008)指出,我国公共财政职能除了与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公共财政职能具有共性外,至少还有两大特殊职能:即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职能和促进全体人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职能。
只有科学合理地界定公共财政的职能,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界定公共财政职能,既要注重职能的一般性,又要注重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职能特殊性。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
从研究动向上看,多数国内学者已从公共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转向了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构建研究,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建立。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关系的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内涵,以及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构建成为研究的重点领域。
(一)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关系的探讨
张馨(1997)指出,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自然也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因此,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财政模式和活动思路也应予以根本的变革,从为政府自我服务转变到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但是有的学者对公共财政中的“市场失效”提出了质疑。叶子荣(1998)指出,凡是政府职责以及政府将要担负的职责都可以视作“市场失效”的范围,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作用领域此消彼长构成了“市场失效”范围的变化。“市场失效”的内涵和外延,至少有几个问题值得推敲:其一,是国家职能范围,还是“市场失效”范围。其二,是政府行使职能的本能要求,还是“市场失效”的客观存在。其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逐步趋于完善,还是日益走向无能。
安体富(1999)指出,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学界一直把“公共财政”视作资本主义财政的代名词而与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财政相区别。既然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市场经济财政,在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实质上就是要建立市场经济财政的基本框架,只是用“公共财政”的提法可以把目标说得更鲜明、更准确而已。市场经济具有共性,决定着西方公共财政的理论和实践对我国有借鉴意义。各国的市场经济由于其运行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而各具特点,从而也决定着各国的“公共财政”都有其本身的特点。
齐守印(1999)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实行公共财政,其理由是:首先,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本质上不仅可以保证财政以增进广大人民公共利益为宗旨,以尽可能多地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为目标,而且能够在财政管理上最大限度地实行民主决策和充分接受民主监督。其次,由于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都是建立在不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必须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从而财政收入也来自多种所有制成分的企业和个人。因此,财政支出和财政政策必须以维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秩序为基本指导原则,着眼于满足各种企业和居民个人的公共需要。第三,市场经济机制本身在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方面不可避免的失效和缺陷,决定了对不同领域的资源配置职能必须由国家和市场分别承担。
徐博(2005)指出,公共财政的市场经济内涵不仅表现为弥补市场失灵,而且表现为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的共融与互动,即公共财政不仅弥补市场、配合市场、促进市场还要利用市场,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政策选择及内部治理。公共财政的市场经济内涵就是如何建立高效率的财政,以发展高效率的市场经济。
国内学者重点说明了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之间存在着何种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地对已有财政体制进行改革,通过公共财政这种财政制度和形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多数学者赞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在财政方面相应提出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转变为公共财政的改革目标。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内涵
张馨(1997)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有着不同于西方的特点。我国财政内含着市场营利和非市场营利两种性质的分配关系,后者与西方财政一样,也是为整个市场而不是仅为某种经济成分提供服务的“公共”财政;而前者则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仅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国有资产”财政。只有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财政区分开来,形成双元财政即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财政并存的格局,才谈得上正确处理我国的公共财政问题。
李德伟(1999)指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既有公共财政的一般共性,又有公共财政的特殊个性。第一,真正的“公共”性。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就是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决定了公共财政的人民性,决定了社会共同需要的空前一致性,决定了公共财政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真实性、完整性。第二,公共企业部门的营利性。第三,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发展性。一方面,针对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等方面的投入。这些领域的发展任务还很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还存在自身积累和发展,这也决定了我国公共财政的发展性。第四,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宏观调控性。
张馨(2001)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是借鉴西方理论的结果,但它绝不是单纯对西方理论的模拟和抄袭,这是立足于中国国情针对中国财政改革实践而形成的,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的理论。首先,中国存在公共财政建设问题。其次,公共财政不存在姓“社”姓“资”问题。再次,中国可以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构建公共财政论,并坚持了马克思的国家学说。最后,作为改革开放中形成的一种新型财政理论,中国公共财政论不仅需要解决如何借鉴和吸收西方理论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如何对待原有理论,吸收其合理成分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内涵的研究表明,如何在合理科学地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础上,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需要立足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制度,在对公共财政理论一般规律的把握上,探求符合中国实际的公共财政道路。
(三)中国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刘尚希(2000)指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基本前提是政府与市场分工的制度化,应遵循的原则是市场原则与发展原则,以“公共性”来界定财政的职能范围。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思路是: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市场与政府的分工关系。
刘溶沧(2001)指出,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应包括:公共财政职能框架,公共财政管理框架,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公共财政政策框架。而李海鸣(2001)认为,中国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要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邹传教、谭安华(2005)指出,完善公共财政框架要做到:第一,以市场缺陷为限,确定政府的职责范围。第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公共产品供给。第三,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第四,依法理财,规范政府公共财政行为。第五,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财政管理公共化水平。
贾康(2008)指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应形成以下主导因素:按照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在政府和财政的基本职能中收缩生产建设职能;合理掌握财政分配顺序;逐步形成规范的公共选择机制;政府部门、财政部门、税收部门等要形成理财系统为公众服务的意识观念和工作规范;理财方式必须转变,努力发展“四两拨千斤”的新方式。
高培勇(2007)构建了“1条主线、3项职能、4个层面、10大指标”的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指标体系总体框架。“1条主线”指以公共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灵魂并以此作为贯穿始终的基本线索。“3项职能”指按照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3项职能,作为基本定位。“4个层面”指覆盖了基础环境建设、制度框架建设、运行绩效建设和开放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建设4个层面的内容。“10大指标”指政府干预度、非营利化、收支集中度、财政法制化、财政民主化、分权规范度、均等化、可持续性、绩效改善度和财政国际化等指标。
国内学者对中国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构建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包括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构建的前提、原则、内容以及指标体系等。这表明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涉及庞大的内容,必须对公共财政问题进行全盘考虑,才能构建出行之有效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三、公共财政与税收
税收及其制度的完善是事关公共财政建设成败的重要问题。高培勇(2001)指出,公共财政框架下税收应扮演的角色及任务是:第一,税收的用途只能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第二,政府所有收支要统一归口财政税务部门管理,税收的方式和数量要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第三,纳税不仅是一种尽义务之举,也是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必须承担的代价和责任。第四,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征税人是否依法征税,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部门能否依法用税。第五,应当按照市场经济的观念,分别规范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的行为。
张馨(2003)指出,公共财政制度起点是税收的公共化。为此,必须重视税收制度的根本改革问题,尤其是重视税收的法治化建设,真正树立起税法等法律的权威,全面落实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使得税收和收费的决定权真正转到社会公众手中,即实现公共化,真正杜绝政府及其官员随心所欲地乱收乱支的现象,为财政制度公共化改革的根本突破作出基础性贡献。
税收制度不仅要创新而且必须与公共财政的要求相适应。傅光明(2001)指出,税收制度的创新体现在:收入来源的统一性和广泛性,在税负水平上的公平性和适度性,在税制结构上的优化性和效率性,在税制体系上的完整性和多级性,在税收征管上的规范性和法制性。此外,要确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中国税制结构和税负水平。
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是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之一。岳松、常青(2005)指出,税权配置决定着地方税收体系的构建,要合理设计、科学优化地方税制结构:一是税种结构配置能够覆盖整个税源,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直接税和间接税能形成双主体税制;二是税制要素能够严密配置,形成有效的税制内控机制;三是科学划分税权,合理分配税收收入,完善财政体制。
此外,税收征管也必须要与公共财政要求相符。江子福(2005)指出,中国是个传统单一制中央集权的国家,因此,“分税不分征”且“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应是税收征管总体架构的基本取向和合适选择。建立新型税收征管总体架构要做到: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政收支及其管理权限,明确其权责利关系;实现税收征管职业化;实行中央政府隶属下预算共同分担的垂直领导体制。
税收是公共财政重要收入来源之一,研究其与公共财政的关系、税收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构建以及税收合理征管等问题对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公共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不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建设
公共财政是为一国居民提供一视同仁服务的财政。但事实上,有些不发达地区因为财力拮据、政府提供保障能力弱等问题,出现公共财政建设弱化,并未享受到一视同仁的财政服务。
蔡柏良(2001)指出,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应分3步走:第一,增收节支并举,外援内俭结合,解决“吃饭”难问题。第二,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解决财政供给“越位”问题。第三,加大对项目的投入力度,解决财政供给中的“缺位”问题。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措施有:尽快实施规范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坚持财权与事权的统一,确立地方财政在收支分配中的主体地位;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积极转换财政职能。
顾连锦、黄兆林(2001)提出了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第一,加快经济发展速度,转变财源建设观念,扩大公共收入规模,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第二,合理界定财政供给范围,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解决财政分配中的“缺位”和“越位”问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关键。第三,实行合理的财政体制,细化预算编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根本保证。
张春慧、孙国昌(2003)指出,西部民族地区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应突出其特殊性和民族性,在公共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建立一套全新的体系:公共财政收入体系的建立和创新;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刘涛(2005)指出,不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建设有其特殊性,构建不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制度的思路是:中央政府应继续加大对不发达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不发达地区的财政体制改革创新;促进不发达地区经济体制创新,增强公共财政的经济基础。
从国内学者对不发达地区公共财政的研究可以看出,经济基础的改善和发展是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前提,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的配置对于地方公共财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建设必须要重视其特殊性,不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制度的创新也必须提上日程。
五、总结与启示
继1998年底“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正式提出后,伴随着实践的发展,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的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尚待进一步完善,诸如公共财政的内涵和职能、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共财政制度等基本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推进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财政观为指导,以中国国情为依据,合理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有益成果。马克思认为,财政是伴随着国家产生而产生的,国家的性质决定了财政的性质;财政又是维持国家存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国家不仅具有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还具有经济职能与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因此,财政既具有维护一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阶级性特征,又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性特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财政的阶级性将逐渐消失,公共性与人民性日益体现,这就要求财政应把有效地履行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摆在重要位置,并尽可能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人民公共利益服务。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只承认财政的阶级性而否认其公共性的看法,是对马克思主义财政观的片面曲解。推进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必须全面、科学地认识马克思主义的财政思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是以“市场失灵”为分析问题的出发点,通过考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来界定财政的职能范围。亚当·斯密根据国家职责确定财政支出项目和内容,财政职能主要体现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物质性的公共产品方面;凯恩斯则将财政的公共性扩展到充分就业、政府投资、收入分配等方面;马斯格雷夫提出政府的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并以此界定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这表明,对财政职能的认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并不存在适应一切社会、一切时代的公共财政模式。事实上,即使同属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以及信奉的理论不同,公共财政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我国的财政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必须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公共财政模式,而不能囿于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所谓“公共财政的活动范围只能限定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内”的误区。否则,势必导致国家财政作用领域的范围过分缩小,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功能的减弱和财政完全退出生产领域的局面,这有悖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基本要求。因此,对待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既不能完全照搬,也不能绝对排斥。既要吸收借鉴其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为我们的财政改革服务,又要剔除其建立在私有制和自由主义理念基础上的糟粕,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财政模式。
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必须考虑的基本国情。公共财政的职能虽然有其共性特征,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会具有特定时期的历史性特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及其现实体制,必须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与转型的实际进程,明确公共财政的职能定位和性质特征。既要充分认识和实现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一般公共财政的职能和特征,又不能忽视和淡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要求的社会主义属性和特征,必须从这两者的结合上完整地认识公共财政的性质、特征和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应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体系,是为了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自身也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财政体系。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既是对市场失灵的校正与补充,又不仅仅是对市场失灵的校正和补充,而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培育,是对人民公共福利的促进。同时,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要尽快推进现代化进程,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必须进行赶超型发展,这一特定时期的特定任务要求公共财政除承担起其一般职能外,还要肩负起以一定的力量和必要的政策促进赶超型发展的职能。为此,必须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注意从战略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潜力,以科学的产业政策扶持支柱产业和牵引型产业,在基础产业、高科技产业和部分支柱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财政必须保持强有力的配置功能,从而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总之,推进中国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视野出发,将公共财政问题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框架,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财政职能二重性的基本观点,既承认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性特征,又不否认其维护一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阶级性特征;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财政问题的已有理论成果并认识其薄弱之处,又积极吸收现代西方财政理论的有益成分,结合中国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特征,科学认识公共财政的性质、特征和职能,努力进行综合的理论创新。
收稿日期: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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