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与超级比较优势--论中国经济发展战略_绝对优势论文

比较优势与超级比较优势--论中国经济发展战略_绝对优势论文

比较优势与超比较优势——论我国经济的发展战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比较优势论文,发展战略论文,论我国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6)03—0049—06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各国经济都在不同程度上融入世界经济。因此,如何制定本国经济的发展战略,使本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是每个国家面临的问题。近几年,在我国经济学界出现了关于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争论。有的学者主张我国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有的学者则呼吁谨防我国落入比较优势陷阱。本文试图阐述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提出超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

一、在短期内应该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

绝对优势学说和比较优势学说是国际贸易的经典学说。虽然斯密(A.Smith)并没有专门论述绝对优势的问题,但他在初版于1776年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批评限制进口国内可以生产的商品的主张时提出了绝对优势的思想。根据绝对优势学说的分析,国际贸易的原因是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生产成本或市场价格绝对地低于另一个国家,因而它的这种商品具有绝对优势;国际贸易流向是各个国家出口本国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进口本国处于绝对劣势的商品;国际贸易利益是在各国实行专业化生产,即在专门生产本国具有绝对优势商品的条件下,通过国际贸易使各国可以生产和消费更多的商品。

李嘉图(D.Ricardo)进一步推进了斯密的绝对优势学说,提出了比较优势学说。根据比较优势学说的分析,国际贸易的原因是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生产成本或市场价格相对地低于另一个国家,因而它的这种商品具有比较优势;国际贸易的流向是各个国家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进口本国处于比较劣势的商品;国际贸易的优势是在各国实行专业化生产,即在专门生产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的条件下,通过国际贸易使各国可以生产和消费更多的商品。[1](P108—126)

显然,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比斯密的绝对优势学说对国际贸易的现象更具有解释力。首先,比较优势学说涵盖了绝对优势学说。尽管绝对优势的现象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仍然存在,但是一个国家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那么它在这种商品的生产上一定具有比较优势。其次,比较优势学说超越了绝对优势学说。一个国家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没有绝对优势,但是也可以具有比较优势,它仍然可以出口这种商品并且得到国际贸易的利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萨缪尔森(P.A.Samuelson)把比较优势学说称为:“经济学中最深刻的真理之一。”[2](P561)

在短期内,在科学技术和社会资源一定的条件下,比较优势的格局为一定。世界各国只有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才能得到国际贸易的利益。以中国和美国的贸易为例,我国在纺织品、鞋类制品、家用电器等商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而美国在喷气客机、通讯器材、化工制品等商品的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如果我国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向美国出口纺织品、鞋类制品、家用电器等商品,从美国进口喷气客机、通讯器材、化工制品等商品,不论是我国还是美国都可以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如果我国不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那么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不按照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即不从美国进口喷气客机、通讯器材、化工制品等商品,而是自己制造这些产品;第二种选择是逆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即向美国出口喷气客机、通讯器材、化工制品等商品,从美国进口纺织品、鞋类制品、家用电器等商品。第一种选择将导致很高的生产成本,从而使经济缺乏效率;第二种选择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的选择。

当然,按照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利益的分配是不均等的。例如,我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鞋类制品、家用电器等商品,得到的贸易利益是很少的;美国向我国出口喷气客机、通讯器材、化工制品等商品,得到的贸易利益是很大的。假如我国得到的贸易利益是20%,而美国得到的贸易利益是80%,我国还有必要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吗?我认为仍然有必要。如果我国不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不但失去这20%的静态利益,而且将失去更多的动态利益。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闭关自守必然导致落后。

因此,在短期和静态的条件下,比较优势的原则不可抗拒。我国应该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本国社会资源的特点,争取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争取通过国际贸易加快本国经济的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比较优势的原则不仅适合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生产和贸易,而且适合于一个国家内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生产和贸易。由于在一个国家内通过政府可以实现贸易利益的再分配,也就是通过政府可以减少按照比较优势进行生产和贸易可能给贸易一方带来相对不利的影响,比较优势的原则更加适合于我国内部区域之间的分工。

二、在长期里不能局限于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

比较优势学说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是要将比较优势学说应用于现实世界并且得到比较优势学说所揭示的国际贸易利益,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例如,世界各国平等互利,和平相处,并且有一定的机制进行国际贸易利益的再分配。但是,现实世界并不具备这些前提条件。

从16世纪开始长达400年的殖民主义国家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剥削和掠夺,决定了宗主国和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格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宗主国演变为现在的发达国家,而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国家演变为现在的发展中国家。50多年来,尽管发展中国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格局仍然带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国际贸易格局烙印。如果发展中国家仅仅满足于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它们将永远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甚至处于被欺凌的地位。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2004年《国际贸易统计资料》,[3](P103—104,P111) 如果扣除西欧国家内部的农产品贸易、北美国家内部的农产品贸易、西欧国家和北美国家之间的农产品出口贸易、西欧国家和北美国家与地处亚洲的发达国家日本之间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以及其他发展中地区内和发展中地区之间的农产品的出口贸易,那么在2003年,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农产品总额为865亿美元,占相互之间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8%;而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的农产品为1378亿美元,占相互之间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2%。这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农产品的贸易格局没有变化。另外,西欧和北美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矿产品172亿美元,占相互之间矿产品出口总额的5%;而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的矿产品3274亿美元,占相互之间矿产品出口总额的95%。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不仅向发达国家提供农产品,而且大量提供矿产品,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提供初级产品的贸易格局也没有改变。

在现实的国际贸易里,大多数初级产品都具备需求的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低的特点,这意味着从趋势上初级产品的相对价格是下降的。格里利(R.E.Grilli)和杨(M.C.Yang)曾经用初级产品出口的美元价格指数与工业制品出口的美元价格指数之比来表示初级产品的相对价格,研究了从1900年到1986年初级产品相对价格变化的情况。研究结果表明,从整体来看,1986年初级产品的相对价格只有1900年初级产品的相对价格的50%。相对价格明显下降的初级产品有橡胶、可可、小麦、稻谷、糖、铜、锡等。[4](P73—83) 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的统计资料,2002年与1980年相比,发达国家贸易条件改善了5%,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了17%。[5](P42) 这意味着从长期来看,即使国际贸易是公平的,由于初级产品本身的特点,作为初级产品主要出口国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加没有带来相应的收益的增加,它们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如果说工业制品的出口与初级产品的出口相比具有更多的贸易利益,那么在发展中国家出口工业制品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他们是不是得到相应的利益呢?例如,在2003年,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工业制品达9423亿美元,占它们相互之间制成品出口贸易总额的44%,[3](P116) 它们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是不是改善了呢?仍然没有。在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工业制品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的出口。以中国为例,从1980年到2003年,中国工业制品出口总额在总出口额中所占的比例从49.70%急剧上升到92.06%。[6](P715) 但是,在中国的出口总额中,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所占的比重从1997年的40.98%上升到2003年的54.84%。这意味着从出口主体的收益来看,中国有超过50%的出口贸易利益是被外商投资企业所获得。这就是说,外国厂商本来可以在本国生产出口商品,但由于中国的工资和租金比较低廉,外国厂商到中国设厂生产这些出口产品,将原来是本国的出口额转变为中国的出口额,它们从中可以获取更大的利润。因此,发展中国家工业制品出口中很大的一部分贸易利益仍然被发达国家所得到。

另外,还应该指出,即使是发展中国家的厂商生产的出口商品,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出口工业制品的增值链中仍然得到相当大的一部分贸易利益。首先,发达国家在机器设备的生产中具有优势,发展中国家厂商在生产制成品的过程中,所需要的机器设备部分来自发达国家,这部分价值所代表的利益被发达国家所得到。其次,发达国家在科学技术上具有优势,发展中国家厂商在生产制成品的过程中,往往依赖于发达国家的技术,因而需要向发达国家交纳各种专利费用,这部分价值所代表的利益也被发达国家所得到。再次,发达国家在制成品的品牌上具有优势,发展中国家厂商生产工业制品往往采用来料加工、贴牌生产的方式,它们只得到少量的加工费,大部分贸易利益被发达国家所得到。

当然,从长期来看,发展中国家将会生产越来越多的工业制品。但是,它们所生产的工业制品也是发达国家由于产业结构的升级而放弃生产的工业制品。当发展中国家用这些技术含量低的工业制品与发达国家交换技术含量高的工业制品时,又重复着过去它们用初级产品与发达国家交换工业制品的恶性循环。这是仅仅局限于按照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所难以避免的发展前景。

由此可见,即使在和平的年代里,如果发展中国家停留在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它们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将越来越大。如果一旦发生国际争端,由于发达国家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具有不可比拟的经济实力,它们将处在强势的地位。这样,发展中国家不但是发展,而且连生存都将成为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显然不能满足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继续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现状,我们也不能让自己的命运永远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不论从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角度来看,我国不能停留在仅仅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

三、我国的战略发展需要创建动态的比较优势

我国既要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但又不能拘泥于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比较优势的格局在短期内是一定的,但在长期里是可变的。我国在短期内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的同时,必须注重自主的技术创新,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长期的比较优势格局。在投入高成本去研究我国得不到的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或者去超越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时,显然没有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但是一旦我国掌握了这样的先进技术,我国将创造出新的比较优势格局,使我国可以按照新的比较优势格局参与国际分工。这意味着比较优势发展战略有短期和长期、静态和动态之分。采取积极的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在短期内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静态的国际分工的前提下,通过局部地发展没有比较优势但具有比较优势前景的产业来创建新的动态的比较优势格局。这就是说,不断从短期的、局部的非比较优势走向长期的、动态的比较优势,就是我国应该采用的发展战略。在这个方面,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值得借鉴。

日本是一个以贸易立国的国家,国际贸易对日本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日本的经济发展战略是一种既考虑比较优势原则又不拘泥于比较优势原则的发展战略。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国内对主导产业的选择有不同的意见。但是,事后来看,日本政府对主导产业的选择主要根据下述标准:第一,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较大,当人们收入提高时对这些产业的产品产生较大的需求。第二,产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从而可以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第三,产业关联性较强,使该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一系列产业的发展。根据这些标准,日本政府选择并重点给予支持的产业在20世纪60年代是钢铁、机械、汽车、石油化工、造船、电力,70年代是电子计算机、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80年代以来是能源、信息、材料、生物工程。[7](P117)

在这些产业的发展初期,日本并不都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以轿车产业为例,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和欧洲的轿车具有强大的竞争力,日本生产轿车并没有比较优势。如果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日本似乎不应该发展轿车产业。但是,轿车产业具有需求的收入弹性大,劳动生产率高,产业关联度强的特点,日本政府通过优先采购、减免税收、低息贷款、提供信息等措施给予支持和培育,使日本轿车产业发展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

但是,日本产业的发展又没有完全违背比较优势的原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日本就已经走向工业化,具有比较雄厚的工业基础。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经济恢复,日本的资本积累也达到一定的水平。即使当时部分产业没有比较优势,但也具有发展成为比较优势产业的前景。另外,应该指出的是,许多对日本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出口产业,如20世纪50年代的缝纫机、照相机、摩托车、钢琴,60年代的电视机、录音机、数控机床等产业,它们基本上没有得到政府特别的扶持,主要是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起来的。

韩国走的是一条与日本相似的道路,但由于韩国原来是一个十分落后的国家,韩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主导的色彩或者说没有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经济的色彩更强于日本。韩国的经济发展战略是通过产业政策来实施的。韩国的产业政策与出口导向的战略相结合,将本国的社会资源集中于对本国经济发展最为有利的、能够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它不局限于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产业,而是采用资金、技术、税收、信息等手段,主动地和先行地引导产业结构的变化,甚至将某些比较劣势的产业扶植为比较优势的产业。

正是通过这样的产业政策,韩国政府在20世纪60年代重点发展轻工业、70年代重点发展重化工业、80年代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并且使这些产业成为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地位的产业。当然,韩国的产业政策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政府过多地对经济进行干预,弱化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作用,对外债务负担过重、对外依存度过高等。韩国在1997年爆发金融危机,就是多年积累的矛盾的激化所致。但不可否认,韩国的产业政策对韩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航天产业的发展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的航天产业不仅没有比较优势,而且还是绝对劣势。但是,在特定的国际环境下,我国政府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航天产业的建设中,使航天产业在较短的时间里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和相当高的水平。目前,在卫星回收、一箭多星、低温燃料火箭技术、捆绑式火箭技术以及静止轨道卫星发射与测控等许多重要技术领域我国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在遥感卫星研制及其应用、通信卫星研制及其应用、科学实验卫星、导航定位卫星研制与应用以及载人飞船试验等方面,我国均取得了重大成果。在运载火箭方面,我国已成功地研制了适用于发射近地轨道、太阳同步轨道和地球静止轨道卫星的12种不同类型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到2004年底共进行了82次发射,将62颗中国卫星、5艘中国飞船、30颗外国卫星送入太空,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虽然我国在进入国际商业发射服务市场的过程中受到某些发达国家的阻碍和限制,但我国的运载火箭已经以低成本和高稳定性显示了它强大的竞争力。我国的航天产业已经从一个绝对劣势的产业发展为比较优势的产业。

从日本和韩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可以看到,从静态来看,它们发展没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是不经济的,它们本来可以花更低的成本从别的发达国家进口这些产业的产品。但是,从动态上看,它们发展当时没有比较优势但是经过培育有可能成为比较优势的产业未必是不经济的,这些产业在长期里可以带来很高的收益。即使从本产业的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发展这些产业可能是不经济的,但是如果这些产业能够带来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从整个经济的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仍然是可行的。日本和韩国的产业政策存在不少问题,也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但是这些产业政策强有力地推动了日本和韩国的经济发展,使它们迅速步入发达国家和准发达国家的行列。

从我国航天产业的发展还可以看到,对于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如果局限于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来发展产业,那些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产业是难以发展起来的,该国将永远处于受制约的地位。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创建动态的比较优势格局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为所欲为地发展产业。由于社会资源是稀缺的,政府只能有重点地发展某些对本国经济具有重要影响的主导产业,而且这些主导产业是有可能成为比较优势产业的。

四、我国可实施局部的超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

假定两个国家都能够生产两种商品,当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生产成本或市场价格相对低于对方国家时,它在这种商品的贸易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在现实的经济里,一个国家能够生产的某种商品可能是另一个国家所不能生产的,这就不存在在这两个国家相对价格的高低问题,因而也就不是比较优势的问题。假定存在A、B两个国家,某种商品只有A国能够生产而B国不能生产,那么在这两个国家这种商品的贸易中A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我将这种优势称为超比较优势(super comparative advantage)。[8] 例如,目前能够生产大型客机的国家只有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当这些国家与别的国家进行贸易时,他们在这些商品的贸易中就具有超比较优势。如果从成本或价格的角度分析,对于贸易双方来说,超比较优势意味着一个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或价格为一定,而另一个国家生产这种产品的相对成本或价格趋向于无穷。

超比较优势产生于社会资源的特点。在现实的国际贸易中,具有超比较优势的产品或者是分布极不均匀的自然资源的产品,或者是某个国家特有的特殊工艺产品,或者是高技术和高技能产品。目前最重要和最大量的具有超比较优势的商品是高技术或高技能产品,即需要用最新的生产技术和最高的人的技能才能生产的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要求有很高的科学技术水平,而达到这种水平的国家只有某一个或某几个发达国家,大部分国家不能生产这些产品。这样,这个或这些发达国家在这些商品的贸易中具有超比较优势。在航空、航天、通讯、信息、生物、化工、制药、材料等领域里,由某一个或某几个发达国家拥有超比较优势的产品是大量存在的。由于这些产品是别的国家不能生产的,出口这些产品的国家可以获取高额的寡头垄断利润。

虽然具有超比较优势的产品很早就存在,例如丝绸在很长的时间里只有我国才能生产,但是到了当代超比较优势的现象才变得越来越普遍。当今的时代与李嘉图所处的时代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李嘉图所处的时代里,社会产品的结构比较单一,许多主要的产品各国都可以生产,只是生产的方法不同。例如纺织品,别的国家只能用手工生产,英国则用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生产,这样英国生产纺织品具有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但是,随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深入,越来越多类型的产品需要用专门的技术才能生产。这样,掌握这种技术的某一个国家或某几个国家在这些产品的生产上具有超比较优势。

值得关注的是,在李嘉图所处的时代里,虽然某个国家在某种产品的生产上具有超绝对优势,但是所采用的工艺并不太复杂,其他国家通过模仿或学习也可以掌握这些工艺。例如,当我国的丝绸传到外国以后,外国人到我国学习丝绸的生产工艺,最后外国人也可以生产丝绸。但是,在当代,许多具有超比较优势的产品的生产技术十分复杂,而且还受到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模仿这些技术是比较困难的。掌握了这些技术的国家只有在研制了更新的技术以后,才将原来的技术以专利的方式出售给别的国家,这意味着技术的差距和超比较优势的现象将长期存在。

超比较优势学说能够揭示当今国际贸易格局的实质。目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有利和主宰的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不利和从属的地位,关键在于发达国家掌握着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中国家很多进口的产品是它们不能生产的,出口的却是发达国家可以生产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趋向于放弃的商品。因此,发达国家支配着国际贸易并在国际贸易中获取高额的寡头垄断利润。显然,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国家可以通过出口相对成本低的商品、进口相对成本高的商品来获得国际贸易利益这样的问题了。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不能否认各自发挥比较优势可以给贸易双方带来贸易利益。但是,最重要的贸易利益是超比较优势所带来的贸易利益。像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如果停留在按一般意义上的比较优势来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我国将永远落在发达国家的后面,始终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由于超比较优势产生的主要源泉是科学技术,我国要改变不利的国际贸易格局,必须要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要进行自主的技术创新。当然,科学技术的发展是需要长期积累的,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不可能全面超越发达国家。但是,在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我国有可能在科学技术的某个方面取得突破,局部地建立某些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具有超比较优势的高技术产业。

在争取突破的若干高技术产业中,生物技术是一个应该选择的产业。[9] 我国拥有13亿人口,在医疗、农业、能源、环境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要实现农业、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发挥生物技术的作用。这种社会和市场的巨大需求,是推动生物技术发展的重要动力。另外,我国生物技术领域的人力资本的积累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在国内,当年的人工合成牛胰岛素曾经是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成果,近年在水稻基因研究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国有大批科学家在从事生物技术的研究。我国政府应该对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给予扶持,建立某些具有超比较优势的生物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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