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歌序言作者考证_毛诗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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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序》是冠于《毛诗》每首诗之前的简短说明(注:本文所说的《毛诗序》,既包括通常所说的《诗大序》(即《关雎序》),也包括通常所说的《小序》。),它作为《诗经》研究史上的开山之作而功勋卓著,影响深远。但对于《毛诗序》的作者,却历来众说如林,纷如聚讼,成为一千多年来“说经之家第一争诟之端”(注:《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6月版,第119页。)。本世纪初胡朴安的《诗经学》归纳为十三种说法,张西堂《诗经六论》归纳为十六种说法,过去不甚流行的说法以及近几十年的新说还不算在内。下面着手对几种最主要的说法加以分析、辨驳,以期得出比较合理的结论。

一 旧说驳议

(一)孔子作序说。张西堂《诗经六论》引郑玄《笺》云:“孔子论诗,……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毛公为《诂训传》,乃分众篇之义,各置于其篇端云。”又说范处义《诗补传·明序篇》力主此说。(注:张西堂《诗经六论》,商务印书馆1957年9月版,第121页。)今按:1、倘若孔子作《诗序》并形诸文字,为何《论语》无载? 纵然《论语》漏载,《孟子》、《荀子》及《史记》等典籍应有载,为何数百年间不见片语论及而直至东汉郑《笺》才突然冒出此说?于理甚为不合。2、若孔子作《诗序》以定其说, 孔门弟子必会奉为至宝而代代尊奉,不至于在西汉分化出齐、鲁、韩、毛四家;纵因文字传抄之异而分为数家,亦不应在诗说上彼此乖戾。而事实上《诗经》第一篇《关雎》即显见歧异,《毛诗序》以为美,而三家皆以为刺。《芣莒》、《汝坟》诸篇亦是如此。3、范处义以为《赉》序合于《论语》, 《都人士》序合于《缁衣》,《柏舟》、《淇奥》等二十序合于《孔丛子》,从而断定《毛诗序》为孔子所作。我们认为,载《缁衣》的《礼记》出于孔子之后,《孔丛子》系伪书,不可尽信;合于并不意味着等于,合于《论语》者,必是《毛诗序》作者吸收了《论语》的观点。而且观点一致的作品也未必就出自一人之手。4、 《论语》所载孔子论《诗》之言不少,无不言简意赅,义深词洁,含蕴丰富,耐人寻味,而《毛诗序》却行文平易,语义浅直,不类先秦古语。两者风格迥异,岂可强孔子为《诗序》作者乎?

(二)国史作序说。《二程遗书》卷十八:“序中明言国史明乎得失之迹,盖国史得于采诗之官,故知得失之迹。如非国史,则何以知其所美所刺之人?使当时无《小序》,虽圣人亦辨不得。”卷廿四又云:“《诗·大序》国史所为,其文似《系辞》,其义非子夏所能言也。《小序》国史所主,非后世所能知也。”今按:此亦臆测之语。1、 若《诗序》果真为国史所作,必定见诸记载,不须待千年之后让二程来阐明。2、《诗序》不类先秦古语,已如上述。3、尤为要者,先秦诗乐合一,掌《诗》之职由乐官担任,与国史完全无关。考之《周礼》、《礼记》与《左传》,尤为明了。程氏作此推论,是基于诗、史合一的误解之上的。

(三)诗人自制说。范家相《诗渖》引王安石曰;“《诗序》者,诗人所自制。”《吕氏家塾读诗记》又引王氏曰:“《诗》上及于文王高宗成汤,如《江有汜》之美媵,《那》之祀成汤,《殷武》之祀高宗,方其作时,无义以示后世,则虽孔子亦不可得而知,况子夏乎哉?”今按:王说之谬甚为显见。1、《诗序》若为诗人自制,周代采诗官、 乐官、“述而不作”的孔子以及恪守家法的《诗经》传人必然都遵奉本旨,不敢妄改,亦不至于分化出诗说有异的四家诗来。2、 正如范家相《诗渖》所云:“古人之诗,岂必如今人先命题而作乎?”事实上,《诗经》中的诗歌是诗人有感而发、即事而咏的产物,当初既不须确定诗题,亦无须自作注解或序说。即使古人有作序现象,亦无篇篇作序之理。白居易《新乐府》自制诗序,正是模仿《毛诗序》的结果,而且他的多数诗作并无诗序。其他后世诗人更罕有作序者。3、 《诗经》所选诗歌年代既久,地域亦广,诗人身份千差万别,王侯、士大夫、后妃、士兵、庶人、奴隶之诗无不见载,哪能人人都会作序?如果诗人自制了《诗序》,其社会地位、思想意识、文化素养、语言风格亦迥然有异,绝不至于如今存《毛诗序》这般整齐划一,自成系统。正因如此,后人从王说者寥寥。

(四)子夏(卜商)作序说。《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王肃注曰:“子夏所序诗意,今之《毛诗序》是也。”《释文叙录》:“孔子最先删《诗》,以授于子夏,子夏遂作序焉。”此说影响最广,清人朱彝尊、钱大昕等笃信不疑,至今仍有人坚持。今按:1、 《汉书·艺文志》曰:“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chuán)。”但言传授《诗》说,不言作序之事,“传”与“作”实不可等同起来。(注:传的另一音为zhuàn,是注释或阐发经义的意思。但历来皆言毛亨为《毛诗》作传(注释),未有言子夏为《毛诗》作传者。故此处只能读成chuán,乃传授之义。)看来毛公确曾标榜子夏以自重其说,但班固对这一点已不大相信,否则便不会著以“自谓”二字。2、《孟子》、《荀子》、 《史记》等晋以前典籍皆不载子夏作序事。3、四家诗皆为子夏后学。 如果子夏作了序,西汉时三家诗先出,为何不见传授,甚或竟也无标榜之语,而偏偏在晚出的毛诗那里得到重视?子夏为鲁人,其门人在鲁者颇多,鲁诗先出,申培却不传其说;毛公赵人也,竟自谓得自子夏,于理甚为不合。可见毛公的“自谓”也不足信。4、 据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毛亨受学于荀卿;又据《汉书·儒林传》,申培受学于浮丘伯,浮丘伯受学于荀卿。可知作为子夏后学的荀卿是鲁、毛二家诗的源头。事实上二家诗说有异,二家亦异于荀子,这就充分证明了子夏不曾作序以定其说。5、《毛诗·丝衣》序有高行子之言, 《维天之命》序有孟仲子之言,高行子、孟仲子都晚于子夏,亦是子夏不作《诗序》之明证。

(五)卫宏作序说。《后汉书·儒林传》云:卫宏字敬仲,东海人也。……初九江谢曼卿善《毛诗》,乃为其训。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于今传于世。”今按:1、 《毛诗》虽晚出,亦在汉景之世(注:考《汉书·景十三王传》,河间献王立《毛诗》博士应在汉景帝时。),至新莽时已大为风行。其间毛诗一派与三家诗互相攻讦,观点歧异,主要是诗序之别;它们竟立博士,长期流传,岂能没有一套固定的系统的诗说,而待一、二百年后由卫宏以一己之见一举成《序》?2、如果卫宏自制《毛诗序》并托名子夏, 与他共同受业于谢曼卿的贾徽和稍后的郑玄不会不知,岂能无一语提及?郑玄为《南陔》作《笺》曰:“子夏序《诗》。”如果郑玄作《笺》时所依据的子夏《序》其实是卫宏的冒牌货,专以攻郑为能事的王肃又岂能听之任之,不置一词?3、《汉书·艺文志》载齐、鲁、韩三家诗各28卷, 《毛诗》29卷,盖因三家诗以序分冠各篇之首,而《毛诗》之序独成一卷。《汉书·艺文志》采自刘歆《七略》,看来刘歆时已有《毛诗序》流传,而刘歆早于卫宏。4、《后汉书·儒林传》不言卫宏治《左传》, 而《诗序》却多采《左传》;不言卫宏治《春秋》,而《诗序》却喜言褒贬美刺。相反,卫宏虽治《古文尚书》,《诗序》却多采《周礼》、《礼记》等书,采《尚书》者唯《鸱鸮》序耳。卫宏与《诗序》旨趣多异,足见《诗序》定非出自卫宏之手。

此外还有不少说法,其中以郑樵《诗辨妄》最为偏激:“皆是村野妄人所作。”(《朱子全书诗纲领》引)《诗序》纵非圣贤之作,也不至于落到“村野妄人”之手。事实上,《毛诗序》多采先秦典籍,颂扬明君贤妃,常出劝戒之语,具有浓厚的儒家伦理色彩,与三家诗说一样都出自西汉儒者之手,绝非村野妄人所可胜任,不然也不会受到一千多年来众多学者的推崇。总之,上述种种说法皆难成立;不唯如此,倘若以后再生出许多新说,只要是认为《诗序》出自一人之手,也绝对会因不合事实也遭人辨驳。研究《诗序》作者要从《诗序》本身入手,《序》中体例不一,自相矛盾、前后错乱之处昭昭在焉,我们不得不把《诗序》的著作权归于两名或更多的学者。古代已有不少人认识到了这一点,并提出了子夏、毛公作序说(沈重),子夏创序、毛亨及卫宏增益说(《隋书·经籍志》),经师所传、弟子所附说(《四库全书总目》),刘歆伪造、卫宏润饰说(康有为)等等。这些说法正确与否不再一一论列,但有一点不可否认,《诗序》的思想精髓及语言风格是大致统一的,我们又必须承认在这众多的著作者中必有一名最主要的撰著人。这位最主要的撰著人是谁?我认为就是秦汉之际的毛亨。

二 作者新探

东汉郑玄《诗谱》曰:“鲁人大毛公为《训诂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三国吴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谓毛亨作《诂训传》以授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对于毛亨作《毛诗故训传》(亦称“训诂传”、“诂训传”)的事,古今学者多无异词。(注:只有《隋书·经籍志》以为是毛苌作,《四库全书总目》已作了辨驳。)下面着手探讨《毛诗序》与《毛诗故训传》的关系,证明《毛诗序》本来是《毛诗故训传》的一部分,二者互相依存,不可分割,因此《毛诗序》的作者也应该是毛亨而不是其他人。

(一)《序》、《传》一体的外部原因

1、汉初传授《诗经》的有齐、鲁、韩、毛四家。齐、鲁、 韩三家之异不仅表现在对诗的字词诠释和名物训诂的不同,而且表现在对于诗旨理解的歧异,这从清人的辑佚成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和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等书显然可以看出。毛诗之所以有别于三家而被称为“毛诗”,就是因为毛诗拥有区别于三家的诗旨解说。从西汉初年开始,四家诗竞立学官,互相攻讦,争论的焦点恐怕不在字词训诂而在诗旨解说;汉人重视诗教,尊之为经,不讲诗意怎能实施教化?观照汉代经学的历史背景,我们有理由相信,《汉书·艺文志》所载的《毛诗故训传》三十卷中必定包含了对《诗经》各篇主旨的解说,后来才分离出来冠于每首诗之前,这就是流传至今的《毛诗序》。

2、三家诗也有诗序。 《汉书·儒林传》云:“(韩)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汉书·艺文志》又云:“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由“推诗人之意”和“取《春秋》,采杂说”可以看出,三家诗都把孟子的“以意逆志”作为撰写《诗经》题解的原则,把广泛搜罗先秦旧说作为重建《诗经》创作背景的手段,他们的内、外《传》或《诗训故》在字词训诂的同时,亦必然包含着对诗旨的解说,尽管“咸非其本义”,却与《毛诗序》本质相同。三家诗有序的事实还见于后世典籍。《唐书·艺文志》曰:“《韩诗》,卜商序,韩婴注,二十二卷。”《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云:“观蔡邕本治《鲁诗》,而所作《独断》,载《周颂》三十一篇之序,皆只有首二句,与《毛诗序》文有详略,而大旨相同。”1977年安徽阜阳墓葬中出土西汉文帝时《诗经》竹简,有三片残简被专家学者们疑为《诗序》,(注:胡平生,韩志强《阜阳汉简诗经简论》,《文物》1984年第8期。 该墓葬封穴于前165年,距秦焚书不过48年耳。)兹临摹如下:

现存《诗经》本文中没有“妃”字,更无“后妃”连用现象,而《毛诗序》中却多次出现“后妃”字样,因为视为《诗序》之语并非纯属臆测。倘若这一猜测无误,当可作四家诗皆有《诗序》、四家之《序》皆产生于汉初之有力参证。

下面再看马国翰《玉函山房辑逸书》所辑的三家对《关雎》一诗的诗旨解说:

《鲁诗故》:“后夫人鸡鸣佩玉去君所,周康后不然,诗人叹而伤之。”

后苍《齐诗传》:“周渐将衰,康王晏起。毕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关雎,德不双侣,愿得周公妃,以窈窕防微渐,讽谕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

薛汉《韩诗章句》:“诗人言关雎贞洁慎匹,以声相求,必于河之洲,隐蔽于无人之处。故人君退朝,入于私宫,后妃御见,去留有度,应门击柝,鼓人上堂,退反宴处,体安志明。今时大人内倾于色,贤人见其萌,故咏关雎,说淑女,正容仪,以刺时也。”

《毛诗·关雎》序说诗旨在美,三家言本义在刺,说解虽殊,形式无异。既然鲁诗义在《故》中,齐诗义在《传》中,韩诗义在《章句》中,《毛诗序》无疑地应包括在《毛诗故训传》中。

3、汉人注书除“诂”、“训”、“传”外,还有“注”、“记”、“杂记”、“说”、“微”、“章句”等不同名号(见《汉书·艺文志》)。这些著作的任务不仅仅是文字训释,名物训诂,还有对文章内容的分析解说和大义阐发。如王逸作《楚辞章句》,既有全书的总序,又有冠于各篇之首的简要说明,还有穿插于诗行之间的章句训诂。赵岐《孟子注》、高诱《淮南子注》莫不如此。如果没有这《毛诗序》,《毛诗故训传》就成了残缺不全的东西,就和汉人的注书体例大相乖违。

(二)《序》、《传》一体的内部根据

今存《毛诗序》是对每一首诗的总体把握和旨意说明,《毛诗故训传》是对诗中具体词句的诠释疏通,二者互相依赖,彼此阐发,形式上已分离为二,内容上却还紧密相连。可以这么说,《序》因《传》而益明,《传》因《序》而益显。没有《序》,《传》就失去了思想统帅而沦为七零八落的散金碎玉;没有《传》,《序》就失去了说解依据而降为空洞枯燥的政治说教。《传》与《序》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表现出毛亨撰著此书时的精深见解和绝妙运思。下面来看几个例子。

1、《邶风·式微》: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故为乎中露?

[传]式,用也。微,无也。中露,卫邑也。

式微式微,故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泥中?

[传]泥中,卫邑也。

简括的《毛传》仅仅停止于对字词的疏通,至于该诗写作的背景如何,作者为谁,“归”于何处,“君”指何人,“故”为何故,则不见只字说明。这是毛亨一时的疏忽吗?当然不是。待读了《毛诗序》,我们才可恍然大悟,原来这是首黎国群臣怨其君滞留卫国而劝其速归之诗。显然,毛亨让《传》与《序》各司其责,词句疏通是前者的任务,诗旨阐发为后者的职责,二者结合起来才可真正读懂原诗。下面再看一首有史可征的名篇:

2、《秦风·黄鸟》(第一章):交交黄鸟,止于棘。 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传]兴也。交交,小貌。黄鸟以时往来得其所,人以寿命终亦得其所。子车,氏;奄息,名。乃特百夫之德。惴惴,惧也。歼,尽;良,善也。

这里只引首章,二、三章诗句与此小异,而注释尤简:“防,比也。”(二章)“御,当也。”(三章)如此而已。这首诗反映了秦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秦穆公以子车氏三良为殉。《毛传》对三良不加交代,甚至对秦穆公也无只字说明,我们不得不求助于冠于诗前的《毛诗序》:“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可见,如果没有《序》,《传》就成了残缺不全的东西,无法独立担当起说解的任务。下面再看两例:

3、《小雅·节南山》(末两章):昊天不平,我王不宁。 不惩其心,覆怨其正。

[传]正,长也。

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

[传]家父,大夫也。

4、《周颂·清庙》:於穆清庙,肃雝显相。济济多士, 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

[传]於,叹辞也。穆,美;肃,敬;雝,和;相,助也。执文德之人也。骏,长也。显于天矣,见承于人矣,不见厌于人矣。

《节南山》是首谴责太师尹氏进而怨刺周幽王的诗,《毛传》却对“王”字不加诠释;《清庙》是周公营建洛邑竣工后,率领诸侯祭祀文王的诗,《毛诗》却不言祭者为谁,“多士”何人。这些问题都可以从《序》中得到解答。

以上四例说明,《序》与《传》有着比较严格的分工。三百零五首诗的《毛传》有十之八九只训释词语,我们从中无法窥知全诗意旨。倘若真如某些学者所云《传》成于《序》之前而独立存在一、二百年,经生们只好抱着缺乏诗义的《传》糊里糊涂地递相传授,岂不有违情理?当然,《序》也离不开《传》,两者珠联璧合,共同承担着解诗的任务,原来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序》与《传》不仅互相依赖,互相补充,还往往彼此印证,相得益彰。如《鄘风·墙有茨》序云:“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而诗句“所可道也,言之丑也”下《毛传》云:“于君丑也。”《秦风·蒹葭》序云:“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下《毛传》云:“白露凝戾为霜,然后岁事成。国家待礼而后兴。”《陈风·墓门》序云:“刺陈佗也。陈佗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恶加于万民焉。”而“夫也不良,国人知之”下《毛传》云:“夫,傅相也。”显然,《序》与《传》此呼彼应,前倡后随,妙合无垠,相映成趣,倘非出自毛公一人之手,怎会如此匠心独运?

(三)所谓《序》、《传》不合说并不可信

前人多以《序》、《传》不合作为主要论据来证明《毛诗序》不是毛亨所作,先后有邱光庭、曹粹中、姚际恒、吴闿生、张西堂等人力主此说。其说纰漏杂陈:

1、句意与诗意硬比。曹粹中曰:“‘君子偕老,副笄六珈。 ’《毛传》云:‘故陈人君之德,服饰之盛,宜与君子偕老。’则与《传》意先后颠倒矣。”(《经义考》引)今按:《传》以“能……乃宜……”的句式来分析首二句的假设关系:“如果你能遵守后妃之道,与国君白头偕老,才配得上这横簪玉饰金步摇。”《序》语谓:“你既然站在圣德的国君旁,穿着华丽庄严的服装,就应该遵守后妃之道,与国君白头偕老。”细绎文意,二者不仅不相矛盾,反而转相发明,颇有点思辩的色彩。并且《传》语只是对个别词句的训释,着眼于局部;《序》语则是对全诗旨意的把握,立足于整体。两者分工不同,各有所指,也不可生拉硬扯,强作比较。邱光庭《兼明书》以为《出其东门》有问题,也可用同样的方法得到解释。

2、句意与大义硬比。《魏风·葛屦》序云:“其君俭啬褊急。 ”《传》云:“妇至门,夫揖而入。”张西堂《诗经六论》以为不合。(以下引张西堂语皆出此)。其实,毛亨以为该诗描写了魏民的“机巧趋利”(诗意),进而讽刺了卫君的“俭啬褊急”(大义)。上引《序》语为诗之大义而非本意,《传》语则是对“宛然左辟”一语的礼仪说明,勉强拉来作比,恐怕是很不恰当的。

3、诗意与大义硬比。 张西堂曰:“《采闿序云:‘大夫妻能循法度也。’《传》云:‘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于大宗室。’《传》之所言,‘大夫女学祭事也’,无大夫妻之义,与《序》不合”。今按:《传》言文本内容,《序》言全诗大义;《传》为原因,《序》为结果。“妻”、“女”之别,乃在婚嫁,未嫁为女,已嫁为妻。正因为未嫁为“女”时在“大宗室”接受了礼的教育,才有了已嫁为“妻”时“能循法度”的优良品德;而为了赞颂“大夫妻能循法度”的优良品德,这首诗便专写了她未嫁为“女”时受礼法教育的情景。《序》、《传》相辅相成之妙,于此可见矣。

张西堂又曰:“《无衣》序云:“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不与民同欲。’《传》云:‘上与百姓同欲,则百姓乐致其死。’《传》释诗无刺义,与《序》不合。”今按:毛亨认为这首诗描写了“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有道”时代,“上与民同欲”、“百姓乐致其死”的情况(诗意),旨在讽刺秦康公“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的行为(大义)。《序》与《传》相反相成,此所谓“美彼刺此”之法也。张西堂还以为《静女》、《东方之日》、《绸缪》三诗《序》、《传》不合,皆可从此一角度观之。

4、断章取义,误解《序》、《传》。 张西堂曰:“《葛覃》序云:‘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女功之事。’《传》云:‘大夫命妇……庶士以上各衣其夫。……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耳。’《传》无在父母家之意。”现在先把《序》语引完整:“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归道也。”显然,《序》中“归安父母”与《传》语“有时归宁”并无矛盾,问题出在《序》有“在父母家”一语。原来毛亨认为,后妃“在父母家”时就“志在于女功之事”,养成了“躬俭节用”等等品德,因而婚后对享有“归安父母”的特许。所谓“在父母家”乃追溯之语,此一追溯绝非节外生枝、画蛇添足,而是为了突出不忘根、“不忘孝”的主题。此外,吴闿生《诗义会通》以为《驺虞》,张西堂以为《摽有梅》、《葛覃》有问题,亦同此。

5、错引原文、自制矛盾。 姚际恒《诗经通论》曰:“《郑风·出其东门》小序谓‘闵乱,思保其室家’,《毛传》谓‘缟衣,男服;綦巾,女服。愿为室家相乐。’此绝不同。”核对《毛传》原文,“愿为室家相乐”当作“愿室家得相乐也”,即希望在乱世之中能够夫妻团聚,与《序》并无矛盾。而姚氏误记《毛传》,自制《序》、《传》矛盾,旨在为他的爱情说张本,用心良苦,方法却不当。

6、不谙比兴,昧于引申。曹粹中曰:“‘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左传》谓‘鸠不自为巢,居鹊之成巢’,其说如此而已。而《序》云:‘德如鸤鸠,乃可以配焉。’”(据《经义考》引)毛亨认为,《召南·鹊巢》为国君夫人婚礼之诗。诗以鸤鸠比新娘(夫人),以鹊比新郎(国君),以鸠居鹊巢比喻新娘嫁往夫家,设喻新奇妥贴,气氛欢快活泼。《序》说夫人天性如鸤鸠,堪作国君之配,显然与《传》应合而无相悖之处。曹氏不谙比兴,故纳之于不合之例。张西堂以为《竹竿》,吴闿生以为《衡门》有问题,皆与此相似。

7、不晓古制,自以为是。 张西堂曰:“《小星》序云:‘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传》云:‘命不得同于列位也。’如《传》还不知道《小星》是奉使还劳的诗,而《序》所云却全错了。”张说误也。《传》言贱妾“命不得同于列位”,指不在贵妾的班位。按《左传·文公六年》载:“辰嬴贱,班在九人”。“杜祁以君故, 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杜预注曰:“班,位也。”《新序·杂事》载樊姬对楚庄王曰:“妾……所进与妾同位者数人矣。”又载齐宣王曰:“昔先王为寡人取妃匹,皆已备有列位矣。”可见国君妃妾本有列位之制,《毛传》所言于史有征,与《序》相合。张氏不晓古制,故有此说。

8、强说不合,生拉硬扯。 张西堂曰:“《芣莒》序云:‘和平则妇乐有子矣。’《传》云:‘芣莒……车前也,宜怀妊焉。’车前是不宜怀妊的,《毛传》说是错的。但是《毛传》并不有‘乐有子’之义。《序》承袭了《传》的错误,而又不合。”芣莒是否宜怀妊不得而知,但即使现代医药科学证明它与怀妊毫无关系,也不能否认先秦初民曾有过宜怀妊的认识。而基于这种认识之上的采集活动必须以祈求怀妊、传宗接代为指归,存于采集女心中的便自然是这种“乐有子”(希望得到子嗣)的虔诚愿望。(注:参闻一多《匡斋尺牍·芣莒》,《闻一多全集》第1册,三联书店1982年8月版,第343~350页。)《序》与《传》互相证明,何得谓之不合?

综上,前人误以为《序》《传》不合,或是由于不解毛亨说诗体例,以今绳古,或是寻章摘句,错引原文,持论偏激,生拉硬扯。不论是思想认识上的原因还是操作方法上的失误,都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认为《毛诗序》与《毛传》密切配合,并不否认二者之间有个别互相牴牾之处。如《郑风·山有扶苏》一诗《毛诗》曰:“刺忽也。所美非所然。”照理,诗中“狂且”、“狂童”皆应指郑昭公忽所美之人,而《传》曰:“狡童,昭公也。”又如《陈风·宛丘》一诗《毛序》曰:“刺幽公也。淫荒昏乱,游荡无度焉。”据此,诗中“子”应指陈幽公,而《传》曰:“子,大夫也。”也是货真价实的不合。但披阅《毛诗》,此类不合者毕竟极少,我们不能据此否定《毛序》为毛亨所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我认为并非毛亨本人的疏忽,恐怕是后代传诗者的修改或者古籍在辗转传抄时所产生的讹误窜乱。如《山有扶苏》一诗,《传》释“狡童”为“昭公也”,或许是“所美也”之讹,或许“昭公”后夺“所美”二字,或许是《狡童》之《传》窜乱于此,或许是传诗者有不同见解而加以妄改,今已难明。总之,这个别不合之处无损于《序》、《传》相合的大局,亦无损于《毛诗序》作于毛亨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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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歌序言作者考证_毛诗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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