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论文_高天

论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论文_高天

(宁波大学,浙江 宁波 315000)

摘要:现阶段,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先进技术的应用,使得世界工业化、现代化进程逐渐加快,这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这就使得当前生态环境问题更加严峻、也更加复杂。对于政府来说,需要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改善当前政府行政职能管理不利、管理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切实提升环境保护以及环境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想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从政府的服务职能体系完善入手,采用强制性手段和柔和性手段配合的方式,强化环境行政中的规范化控制管理,本文对政府的环境行政职能做了介绍,并探究了如何充分发挥政府环境行政管理智能,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指导和帮助。

关键词:政府职能;环境管理;行政职能;方法建议

现阶段,环境管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其他职能相比,环境管理的涉及范围大、涉及学科较多,因此环境管理是一项投资巨大且实施难度较高的政府工程。在实际进行环境管理时,不仅需要从环境的整体角度入手进行管理,还需要对各个大小不一的行政单元进行管理任务的分配。对于政府来说,在进行管理管理时,需要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智能,确保环境管理和环境建设的高效、有序开展;同时,政府部门还需要对现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创新应用,切实提升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和环保监管力度。

一、环境行政及其管理职能

管理职能,实质上就是对各项管理过程进行统一概括。当前,社会学家将管理职能分为了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几个部分。而政府,则扮演着承担这些管理职能的角色。政府职能,就是充分考虑社会群众的需求,并在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将其充分体现的过程。对于环境保护来说,政府不仅需要切实承担环境治理决策制定、污染企业的管理监督等基本职能,还需要担负起环境保护相关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管等各项职能。在政府进行这些职能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将其分配到各个相关机构,让这些部门去予以完成。从二十世纪70年代起,我国政府就开始注重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建设和补充,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将环境保护机构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从而使得政府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环境行政管理职能。具体来说,我国的政府环境行政管理智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国家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针进行学习,确保其贯彻落实;第二,国家进行投资,规划并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第三,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环境保护相关条例,并在其落实期间进行监督,确保其执行的有效性;第四,我国各项法律赋予政府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对提出的污染防治机器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还要颁发排污准许证;第五,进行管辖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并结合预测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第六,大力推广对于环境保护行之有效的先进科学技术。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政府环境行政管理提出以及完善已经历经了40多年的历程,从这四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以及发展经验来看,在上世纪70年代批准政府环境行政管理之初,全球的环境问题并不严重、环境矛盾还处于可调节的范围之内,传统的政府环境行政职能能够有效的对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并调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矛盾。但是随着近些年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球范围内环境问题的不断恶化,传统的政府环境行政职能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具体来说,落后的政府环境行政职能逐渐表现出了管理效率低下、适用范围狭窄等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二、发挥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方法建议

当前,环境形势越发严重,针对日益复杂化的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环境治理,政府需要对传统的环境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改革和优化,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入手来进一步发挥环境行政职能,从而构建出一个能够兼顾环保政策宏观调节、政策执行监督、环保工作规范引导以及矛盾协调的新型环保职能体系。具体来说,想要充分发挥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2.1加强政府服务性职能,完善服务性职能体系

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来说,政府的服务性职能直接影响着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效率,因此在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政府需要从加强其环境保护服务性职能,切实保障国民的基本利益和公共利益。只有汇集广大居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政府的环境管理才能够行之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环境管理需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服务性职能,改进现有的服务方式,并加强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服务占比。

2.2政府环境行政中实现强制性手段和非强制性手段的协调配合

传统的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中往往存在着过多的强制性手段,强制性手段过多,一方面能够提升政府的威信,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引起管理对象的不适应以及抵触。因此,新的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需要减少强制性手段在职能当中的占比,注重非强制性手段和强制性手段的相互配合。在环境治理实践过程中大量运用非强制性管理措施,能够显著避免强制性手段执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资源浪费、人员冲突等弊端。

2.3强化环境行政中的规范化控制管理

现阶段,规范化控制管理已经成为了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创新内容,通过对于先进的环境检测技术以及管理分析系统来对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能够将管辖范围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相应的管理控制,在尽可能不影响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的同时实现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J].招标采购管理,2019(02):9.

[2]李干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N].中国环境报,2018-09-17(001).

[3]曹振红.论政府职能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充分发挥[J].现代商贸工业,2017,36(15):163-164.

[4]乌兰.论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J].学术交流,2016(09):58-61.

作者简介:高天(1997.08-),男,山东省淄博市人,学历:本科,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论文作者:高天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8月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0

标签:;  ;  ;  ;  ;  ;  ;  ;  

论政府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论文_高天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