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逝世之年与部分作品的创作年代考_历史论文

王宝逝世之年与部分作品的创作年代考_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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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仕南北两朝的文士王褒是和庾信并列的重要作家,搞清其生卒年及主要作品的写作年代,对于作家本人以及文学史的研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现据有关资料考证如下。

一、王褒卒年考

关于王褒的卒年,史书不详。《周书·王褒传》云:“建德以后,颇参朝议。见大诏册,皆令褒具草。东宫既建,授太子少保,迁小司空,仍掌纶诰。乘舆行幸,褒常侍从……寻出为宜州刺史。卒于位,时年六十四。”本传只有终年而无卒于何年,但王褒既然是卒于宜州刺史任上,便可以从历任宜州刺史的官员来推出他的卒年。

《周书》之中对建德元年以前任宜州刺史者记得十分清楚。依次为卢辩、侯莫陈凯、柳庆、郑伟、郑孝穆、厍狄峙、王杰、窦炽。周武帝建德元年(572)任宜州刺史者则为陆逞。 《周书·陆逞传》:“及护诛,坐免官。倾之,起为纳言。又以疾不堪剧任,乃除宜州刺史……逞在州有惠政,吏人称之。东官初建,授太子太保。卒,赠大将军。”宇文护被诛事在建德元年三月,故知是任于是年。又,庾信《周太子太保步陆逞神道碑》记陆逞之卒云:“春秋四十有七,建德二年五月十一日也。”

建德二年(573)任宜州刺史者为丘乃敦崇。 庾信《周使持节大将军广化郡开国公丘乃敦崇传》云:“建德二年,授使持节、都督宜州诸军事、宜州刺史。”庾信此传是在丘乃敦崇正任宜州刺史时所作,没有记其离任。不过,丘乃敦崇是参加了平齐之役的。《周书·武帝纪》载建德五年冬十月,帝总戎东伐,以“广化公丘崇为左三军总管”,十二月平并州,以“大将军广化公丘崇为潞国公”。可知,丘乃敦崇至迟应在平齐之前离任。(注:据《通志·氏族略》,北魏的丘林氏、丘敦氏,并改为丘氏。)

丘乃敦崇何时去任及继丘氏任宜州刺史者史书不详。周武帝建德五年(576)年底至建德六年(577)十月任宜州刺史者为穆提婆。《北史·穆提婆传》:“晋州军败,后主还邺,提婆奔周军,令萱自杀,子孙大小皆弃市,籍没其家。周武帝以提婆为柱国、宜州刺史。”又据《北齐书·后主纪》:“十二月戊申(初四日),周武帝来救晋州……丁巳(十三日)大赦,改武平七年为隆化元年,其日穆提婆降周。”故知穆提婆是建德五年年底任宜州刺史。

穆提婆于周武帝建德六年冬十月被诬以谋反而诛。《北史·穆提婆传》:“未几,云将据宜州起兵,与后主相应,诛死。后主及齐氏诸王,并因此非命。”《周书·武帝纪》于建德六年冬十月下云:“是月,诛温国公高纬。”高纬即齐后主,故知穆氏死于这一年。第二年为宣政元年(578),六月,周武帝死去,周宣帝继位。 继穆提婆任宜州刺史者史书不详。周静帝大象二年(580),任宜州刺史者则为长孙览。 《隋书·长孙览传》:“高祖为丞相,转宜州刺史。”《隋书·高祖纪上》载大象二年五月,周宣帝死。静帝幼冲,“拜高祖假黄钺、左大丞相,百官总已而听焉。以正阳宫为丞相府。”故知长孙览任宜州刺史在大象二年。

由上可知,在北周任宜州史者,所不清楚的只有丘乃敦崇去任至建德五年穆提婆接任这一时期,以及建德六年十月穆提婆死后至大象二年长孙览接任这一时期。

那么在这两个时期中,王褒是那个时期担任宜州刺史的呢?应该是丘乃敦崇去任至建德五年穆提婆接任这一时期。也就是说,其卒年应是建德五年。理由如下:

其一,《周书·王褒传》既云其“建德以后……卒于位”,没有提及宣政、大象的年号,以《周书》、《北史》多数传记的惯例,王褒只应卒于建德年间。另外,现存史书及王褒文集中也没有涉及建德五年以后的活动。还有,王褒既任太子少保,又曾写过《为百僚请立皇太子表》、《皇太子箴》,而皇太子即位后史书中毫不提及王褒,也可以作为他死于宣帝即位前的佐证。(注:如《周书·萧圆肃传》载萧圆肃建德三年任太子少傅,作过《少傅箴》,宣政元年入为司宗中大夫。)

其二,《周书·庾信传》云:“时陈氏与朝廷通好,南北流寓之士,各许还其旧国,陈氏乃请王褒及信等十数人,高祖唯放王克、殷不害等。信及褒并留不遣。”《南史·殷不害传》:“太建七年,自北还陈。”太建七年即周武帝建德四年,说明这一年王褒还在世。建德年号一共有六年,既然建德四年王褒还活着,建德六年又是穆提婆担任宜州刺史,那么卒于宜州刺史任上的王褒只能卒于建德五年。

其三,建德六年十月穆提婆死后至大象二年长孙览接任这一时期担任宜州刺史的人,也可在史书之中找到线索。那就是李纲。《北史·序传》载李琰之有“二子纲、慧,并从孝武帝入关中。纲位宜州刺史,仪同三司。”《隋书·贺若宜传》言高祖为丞相时“申州刺史李慧反,宜讨之,进爵范阳郡公,授上大将军。”据《周书·静帝纪》和《周书·尉迟迥传》,李慧是于大象二年七月起兵响应尉迟迥反丞相杨坚的,而正好于这时杨坚使长孙览任宜州刺史,其原因即可能是因为李慧之反才使长孙览代其兄李纲宜州刺史之职。(注:《旧唐书·李大亮传》只记其祖李纲为后魏南岐州刺史,并不提任北周宜州刺史、李纲之子充节立有战功,却于开皇年间以忧愤卒,都应与此有关。)

如上所述,王褒卒于周武帝建德五年,即公元576年。 据庾信《伤王司徒褒》一诗中“陕路秋风起,寒堂已飒然。丘杨一摇落,山火即时然”之句,他卒于这一年秋冬之交,所以他卒后即于十二月由新投降的穆提婆继任宜州刺史。王褒的卒年既知,他活了64岁,由此前推,其生年则是公元513年,即梁天监十二年。

二、王褒部分作品写作年代考

1.《玄圃浚池临泛奉和》作于梁武帝中大通四年(532)

本诗是唱和皇太子萧纲《玄圃纳凉诗》的,庾肩吾的和诗便直题为《从皇太子出玄圃应令诗》,诗中云:“于兹临北阙,非复坐墙东。”墙东,即用的《后汉书·逢萌传》:“初,萌与同郡徐房、平原李子云、王君公相友善。并晓阴阳,怀德秽行。房与子云养徒各千人,君公遭乱独不去,侩牛自隐。时人谓之论曰:‘避世墙东王君公’”一典。意思是说:现在侍奉皇太子,不再无官职如隐士一类人了。可见作于他初出仕之时。《梁书·王规传附子褒传》载王褒“弱冠举秀才,除秘书郎、太子舍人。”《礼记·曲礼》云:“二十曰弱冠”。 王褒生于公元513年,故其出仕应在532年。 《梁书·武帝纪》载中大通三年秋七月乙亥,“立晋安王纲为皇太子”,故太子为萧纲。

2.《别陆才子》作于梁武帝大同八年(542)

本诗《文苑英华》作《别陆子云》。《梁书·文学传下》载陆云公从兄陆才子,有文名,曾任宣成王友,先云公卒,有文集行世。陆云公字子龙,所以陆才子应字子云。《梁书·王规传附子褒传》云“(王褒)服阙,袭封南昌侯,除武昌王文学、太子洗马,兼东宫管记,迁司徒属、秘书丞,出为安成内史”,一直到侯景乱梁之后还在任上。《周书·王褒传》则曰:“袭爵南昌县侯,稍迁秘书丞。宣成王大器,简文帝之冢嫡,即褒之姑子也。于时盛选僚佐,乃以褒为文学。寻迁安成郡守。”(注:据《梁书·太祖五王传》,安成是梁武帝弟萧秀的封国,子孙袭至梁末,未尝为郡。所以王褒所任应是《梁书》的“安成内史”,而不是《周书》所言的“安成郡守”。此亦见中华书局《周书》标点本校语。)《梁书·哀太子大器传》载中大通四年,萧大器封为宣成郡王。大同四年,授使持节、都督扬、徐二州诸军事、中军大将军、扬州刺史。《陈书·顾野王传》还载大同四年,顾野王为宣成王东府之斋画古贤,王褒为书赞。可见王褒在任安成内史之前担任过宣成王的僚属。据《梁书·文学传》,陆云公卒于太清元年(547)。陆才子既卒于陆云公前, 所以王褒此诗只能作于他出任安成内史,在离京之际和同在宣成王府供职的陆才子相别时。

那么王褒何时出任的安成内史呢?史无明文。不过《梁书·武帝纪下》云:“(大同)八年春正月,安成郡民刘敬躬挟左道反,内史萧说(《张绾传》作‘脫’)委郡东奔……二月戊戌,江州刺史湘东王绎遣中兵曹子郢讨之。三月戊辰,大破之,擒敬躬送京师,斩于建康市。”可知大同八年正月前任安成内史的为萧说。王褒在《别陆才子》中云:“边江落骑尘”,这和安成刚刚经过战争相合。又云:“细柳发新春”,其在春季出发和镇压刘敬躬的时间也相合。所以王褒出任安成内史即应是这一年,朝廷于萧说弃郡逃走后委任的王褒。这可能也和当时任江州刺史的萧绎同王褒关系甚好有关。王褒任安成内史的时间既知,本诗也即作于此时。

3.《燕歌行》作于梁元帝承圣三年(554)

《周书·王褒传》于王褒被俘入关后云“褒曾作《燕歌行》,妙尽关塞寒苦之状,元帝及诸文士并和之,而竞为凄切之词。至此方验焉。”王褒及元帝诸文士的《燕歌行》都有“初春丽日莺欲娇”、“辽东少妇学春歌”等描写春景的句子,说明作于初春时节。而王褒是承圣元年才西上江陵,承圣二年春又有讨陆纳之役和武陵王纪之东下,都没有写作的环境。承圣二年春又有讨陆纳之役和武陵王纪之东下,都没有写作的环境。承圣二年后半年至承圣三年,江陵政局已定,元帝从事文化事业,使文士比校图籍,那时环境较为宽松,故应是写作于承圣三年春季。又,庾信亦作有《燕歌行》。据《资治通鉴》所载,承圣三年四月丙寅,“上使散骑常侍庾信等聘于魏”,可知是作于四月前。

4.《祭梁王僧辩母贞敬魏太夫人文》作于梁元帝承圣三年(554)

《梁书·王僧辩传》:“承圣三年三月……丁母太夫人忧,世祖遣侍中谒者监护丧事,策谥曰贞敬太夫人……灵柩将归建康,又遣谒者至州渚吊祭,命尚书左仆射王褒为其文曰……”可知作于是年。

5.《入关故人别》作于梁元帝承圣三年(554)

《南史·梁本纪下》载承圣三年十一月西魏军攻破江陵,十二月害梁元帝,“汝南王大封、尚书左仆射王褒以下,并为俘以归长安”。可知作于是年。

6.《和庾司水修渭桥》作于周闵帝元年(557)

《周书·庾信传》:“孝闵帝践阼……除司水下大夫。”庾信作有《忝在司水看治渭桥》诗。《周书·孝闵帝纪》载魏恭帝三年十二月庚子(三十日)魏禅位于周,周闵帝元年正月辛丑(初一日)即位,故应作于是年。按:倪璠于《庾子山集注》中将庾信之诗系于魏恭帝三年,有误。

7.《送观宁侯葬》作于周明帝二年(558)

庾信《思旧铭》中云:“岁在摄提,星居监德,梁故观宁侯萧永卒。”倪璠在《庾子山集注》中据《尔雅》“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史记·天官书》“以摄提格岁:岁阴左行在寅,岁星右转居丑。正月,与斗、牵牛晨出东方,名曰监德”,认定萧永之卒年为寅年正月,而承圣以后,周明帝二年岁次戊寅,证明萧永卒于是年正月。故王褒本诗也应作于此时。

8.《致周弘让书》、《赠周处士》诗作于周武帝保定二年(562)

《周书·王褒传》:“初,褒与梁处士汝南周弘让相善。及弘让兄弘正自陈来聘,高祖许褒等通亲知音问。褒赠弘让诗,并致书曰……”据《陈书·周弘正传》:“天嘉元年,迁侍中、国子祭酒,往长安迎高宗(陈顼)。三年,自周还。”《周书·武帝纪》载保定二年春正月“丁未,以陈主弟顼为柱国,送还江南。”陈文帝天嘉三年即周武帝保定二年,故知作于是年。

9.《和赵王途中诗》作于周武帝保定二年(562)

诗中云:“峡路沙如月,山峰石似眉”、“锦城遥可望,回鞍念此诗”。《周书·武帝纪上》载保定二年“十一月丁卯,以大将军卫国公直、大将军赵国公招并为柱国。又以招为益州总管”。可知作于此时。

10.《幼训》作于周武帝保定二年(562)

文中云:“吾始乎幼学,及于知命……”以王褒之生年计,本文作于是年前后。

11.《周经藏愿文》作于周武帝保定三年(563)

文中云:“岁在昭阳,龙集天井”。按:岁,为太岁。《尔雅·释天》:“太岁在癸曰昭阳”,即岁干为癸。龙集,为岁星所集。何承天《天赞》:“龙集有次,星纪乃分”。《癸辛杂识》:“今按龙集者,岁星所集也。魏铭所指星也”。天井:星名,即井宿。岁星在井,岁支为未。《史记·天官书》:“君滩岁,岁阴在申,星居未。以七月与东井、舆鬼晨出,曰大音。”可见这一年为癸未年。北周只有保定三年是癸未,故本文作于是年。

12.《上新定钟表》作于周武帝保定五年(566)

《隋书·律历志上》:“后周武帝保定中,诏遣大宗伯卢景宣、上党公长孙绍远、岐国公斛斯征等,累黍造尺,从横不定。后因修仓掘地,得古玉斗,以为正器,据斗造律度量衡。因用此尺,大赦,改元天和,百司行用,终于大象之末。其律黄钟,与蔡邕古籥同。”按:《周书·武帝纪上》云天和元年春正月癸未,大赦改元。是年正月癸未,为正月初六日。可知王褒草此表上新定之钟在前一年,所以系于周武帝保定五年,如按公元则已是566年了。

13.《上庸公陆腾勒功碑》作于周武帝天和元年(566)

《周书·武帝纪上》载天和元年“九月乙亥,信州蛮冉令贤、向五子王反,诏开府陆腾讨平之”。《周书·陆腾传》:“诏令树碑纪功焉。”故知为这一年。

14.《太傅燕文公于谨碑铭》作于周武帝天和三年(568)

《周书·于谨传》载于谨“天和三年,薨于位”,故知为这一年。

15.《为厍狄峙致仕表》作于周武帝天和三年(568)

《周书·厍狄峙传》:“天和三年,入为少师。峙以年老,表乞骸骨,手诏许之。”故知是此年。

16.《送刘中书葬》作于周武帝天和三年(568)

《周书·刘璠传》:“及武陵王纪称制于蜀,以璠既为中书侍郎,屡遣召璠,使者八返,乃至蜀……天和三年卒。”刘璠既为中书侍郎,故可称为刘中书。又王褒在本诗末句云:“何处验龟长”,用的是《水经注》卷19之典:“苻坚建元十二年,高陆县民穿井得龟,大二尺六寸,背文负八卦古字。坚以石为池,养之十六年而死,取其骨以问吉凶,名为客龟。大卜佐高梦客龟言:‘我将归江南,不遇,死于秦。’”刘璠以梁元帝承圣元年(552 )入北(见《资治通鉴》164卷)至天和三年卒,正好也是十六年。 是以王褒此句谓验龟灵于何处,指刘璠如客龟一样望归江南不得,客死于秦。更可证刘中书应为刘璠。

17.《象戏经序》作于周武帝天和四年(569)

《周书·王褒传》:“高祖作象经,令褒注之,引据该洽,甚见称赏。”《周书·武帝纪上》载天和四年“五月乙丑,帝制象经成,集百僚讲说。”可知作于是年。

18.《太保吴武公尉迟纲碑铭》作于周武帝天和四年(569)

《周书·尉迟纲传》云天和“四年五月,薨于京师,时年五十三”。可知作于是年。

19.《为百僚请立皇太子表》作于周武帝建德元年(572)

《周书·武帝纪上》载建德元年夏四月“癸巳,立鲁国公赟为皇太子”。可知作于是年。

20.《太子太保中都公陆逞碑铭》作于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庾信《周太子太保步陆逞神道碑》云:“旧疾微增,奄捐馆舍……建德二年五月十一日也。”可知作于是年。

王褒的诗文,《隋书·经籍志》载有集二十一卷,《旧唐书·经籍志》载有三十卷,《新唐书·艺文志》载有二十卷,早已散佚。明冯惟讷《诗纪》辑有王褒的乐府及诗共四十九首。张溥的《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的《王司空集》,除《诗纪》所载之诗外,又辑有文二十六篇。梅鼎祚的《后周文纪》辑有王褒之文二十篇。其中《服要纪序》、《论》两篇为《百三家集》中所无,《百三家集》有而《后周文纪》无者八篇。后来清人严可均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合张、梅两家所集为一,删去张集中周武帝诏令三篇,增《为厍狄峙致仕表》一篇,共收王褒之文二十六篇。经过查考,《诗纪》、《百三家集》中王褒之乐府《陌上桑》,实为梁代王筠的作品,《文苑英华》、《乐府诗集》均很清楚。逯钦立所编《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已从王褒诗中删去。《关山篇》,虽《艺文类聚》言是王褒之作,《诗纪》、《百三家集》、《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均收入王褒集内,但实为《乐府诗集》、《文苑英华》中所载王训之《度关山》中间的一段,当为《艺文类聚》所误题。《后周文纪》、《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所收《白帖》中载《论》一篇,实为汉代作家王褒之《圣主得臣颂》中的一小段而已。所以现今所存确为北周王褒所作的诗文,有乐府和诗四十七首,文二十五篇。他的部分作品的写作年代已知,其余的作品也就可以据以推断出写作的大概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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