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红院的四大丫鬟(上)(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丫鬟论文,怡红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前言
(一)
近年来,我先后写了三篇成一个系统的红学论文:《贾宝玉为诸艳之冠》、《论大观园》、《怡红院总一园之首》。其主旨已见《怡红院总一园之首》一文,此地不妨再略加补充。我的主要目的在说明《红楼梦》以贾宝玉为主角,大观园的主角活动的场所,而大观园却又以怡红院为中心。如果我们约略统计一下,就会发现前八十回中凡单纯描写宝玉个人或宝玉和对手的活动占一半以上,其余有宝玉参加的大场面也占十回以上,说他三分天下有其二并不为过。至于“大观园”根本是为宝玉的理想而定做的“人间仙境”,故事在大观园内发生也占同样的比例。宝玉住在大观园内的一个中心单位,即总一个园之首的怡红院,那么故事至少有四分之一以上在怡红院内呈现,自是顺理成章的方式。
贾宝玉虽说是主角,但在大观园内却做不了主,因为他是“众矢之的”。所有的目光全集中在他一人身上,而且还要经显微镜放大。他和诸钗来往,虽然在某一程度上可以谈笑无忌,双方总免不了存有戒心和自律,不能逾越当时的礼法,等于士子写八股文一样,要用熟练的技巧方能在不见涟漪的池水上效蜻蜒那么一点即起。可是怡红院却是宝玉的地盘,说他是怡红院的小皇帝也不算过分。第七十九回,因诸事不顺遂,内郁外感,生了重病,逐渐痊愈后,还得保养过百日,方得外出:
这一百日内……和这些丫鬟们无所不至恣意耍笑作戏。……只不曾拆毁了怡红院,和这些丫头们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所谓“无法无天”,并不是桐花凤阁所说的“有袭人在内”之事(这是世上最俗气最容易做到之事),而是在怡红院院中营造更平等、自由的气氛:自己既不摆主子的架子,大小丫鬟也不妨顽成一体,而这是违反家法和规矩的,只不过是特殊情形的极端。不可否认的是宝玉在怡红院享有高度的自由,而众丫鬟尽心服侍,对他关切到无微不至。大家目标相同,宝玉本人非但随和,还时时以同情和爱护回报她们,所以怡红院中并无主奴的扞格和因妒忌争宠引起的争斗,多少采取和平共存的生活方式,各尽所能,各得其乐。只有从宝玉和众丫鬟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就是脂评所谓“怡红细事”中,我们才可以看到宝玉生活开放的一面。宝玉并不因为和众丫鬟有主奴之分而忽略了人际关系中的心灵部分,甚至和她们都有施与受,因她们而在感情和心灵上产生各种不同的反应,使他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人。因此怡红院中的人物是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对象,可使我们对这部伟大的说部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
怡红院的丫鬟为数众多,超过贾母房中,居全家之首。大概说来,凡在怡红院中服侍过、做过事或开口说过话的大小丫鬟一共有十二人左右。如果细读全书,加以深入分析和比较,我们会发觉曹雪芹把笔墨集中在四人身上,而作者为这四位丫鬟建立一个隐晦不露的方程式,几乎若合符节,在读者不知不觉中潜现出来。这证实了我前面提出的说法:作者对《红楼梦》的构思和写作事先有一个完整的蓝图,也可以说是伟大的设计。在这里,不妨重复一下以前用过的譬喻:这四个丫鬟,等于是音乐中的交响曲,每人等于一个乐章,结构谨严,主题明确,但时以变调衍化出现,有时互相衬托,有时相反相成,读者不细读,或许觉察不出其中的关联和前后的呼应与回声,忽略了阴阳转调和此起彼落的和谐之美。这四乐章相等于一年的四季,相辅相生,完成了四时的运行,也同时完美地表达了作者的构想。所以我称这四人为四大丫鬟,以别于其余陪衬人物。这四人依先后出场序为:袭人、晴雯、麝月、小红。原名红玉,原作先用红玉,后改为小红,本文则一律统称为小红,以免混淆不清。她们的取舍和她们的身份、地位,甚至所占篇幅无关。第七十三回,怡红院众丫鬟为宝玉过生日,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各出五钱银子,因为四人是一等丫鬟,小红非但连第二级的四人都挤不进,而且早已为凤姐借调,不再是怡红院的一员。如果将十二个人逐个论去,说起来话太长,不如将这系列文章所采取的收录标准列后:
(一)此人一定要和宝玉有情义,并且在宝玉感情生活和实际生活上产生积极作用,甚至震荡。
(二)此人的出场必有一特别为她设计的场面,深印读者的心目中,不能忘怀,以别于他人。
(三)此人必然和宝玉有一场单对单的重头戏,脂评称之为“传”,以她为中心,宝玉反而处于被动,是受者并作出反应。
(四)此人当然能言会道,否则在怡红院没有插足,也没有插嘴之地。她的谈吐必有自己的风格,另有一功,方能跻身于四大之列。
(三)
这里预备将以上作为收录的四项条件略加讨论和阐明。
所谓情义,在宝玉和四大丫鬟的接触中,时时以各种不同方式呈露,只要细读原作便知,不必亦不可能逐点细加陈述。进一步的感情上的回应和震荡则呈现于特殊的事件上,因太明显,往往可从其他标准中见到,限于篇幅,也没有从头说起的必要。一个比较具体而节省时间的看法就是将四大丫鬟或明或暗出现于回目上的次数列出。经过考校之后,我们会发现她们仅次于正十二钗中的黛玉、宝钗、熙凤三人。黛玉出现次数最多,因为她在八十回后不久即“泪尽夭亡”,不像宝钗和熙凤仍是后三十回的主要人物。以探春地位之尊,在前八十回回目中只出现两次。相形之下,这四个丫鬟现身次数可以和湘云,以及副册中的香菱、平儿、鸳鸯相比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回目中和袭人有密切关系的有以下四条:
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
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根据脂评,后三十回至少有回目的已经有一回:“花袭人有始有终”,指袭人遵从宝玉的旨意并由于特殊的情况嫁与蒋玉菡,婚后要求宝玉留下麝月才安心,然后二人侍奉宝玉和宝钗夫妇。当然另有其他事件,在回目中出现,脂评没有提起,不必费心机去猜测。
有关晴雯的回目有下列四条: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第五十一回:胡庸医乱用虎狼药
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
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第七十八回,晴雯已死,但下半回回目:“痴公子杜撰芙蓉诔”,是描写宝玉思慕、追询死况、悼亡的过程,晴雯虽死犹生,至少可以说是宝玉的隐身对手。
麝月最少,因为她在怡红院采用的最低姿态,作者用在她身上的笔墨也最收敛,详下文。她只出现过一次:
第五十九回:绛芸轩里召将飞符绛芸轩是宝玉小时的“营生”,亦即迁入怡红院前居住之所的名称,在回目中与怡红各两见,以免重复太多。袭人和晴雯是贾母房中拨过来服侍宝玉的,麝月和晴雯同时出场,自是怡红嫡系元老。这回指春燕之母蛮不懂事,到怡红院去追打春燕,麝月见她无理可喻,遂命小丫头去叫平儿或林之孝家的来整治一下。根据脂评,后三十回回目中,麝月出现次数较多,袭人有始,但终于嫁蒋玉菡;晴雯有始,不幸早已被撵夭亡;小红方开始进入宝玉意识范围中,即被凤姐借调,后与贾芸相恋而成夫妇;唯有麝月自始至终追随宝玉。宝玉出家可能是全书的最末一回,回目中大概有“悬崖撒手”四字,脂评说他有“情极之毒”,因为有“宝钗之妻”、“麝月之婢”而仍然狠心出家。此外,另有多处出现场合,不在话下,脂评屡提及有关她的事,而未提及回目名,只好姑置不论。
小红于前八十回回目中凡两见:
第二十四回: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密意此回指小红在蜂腰桥门前遇到坠儿引贾芸去怡红院见宝玉,四目相对。其后贾芸自坠儿处得悉小红不见了一块手帕,正是自己前次捡到的,遂将自己的一块偷龙转凤托坠儿还给她。其后小红改隶凤姐门下,前八十回即没有什么表现。
在后三十回中,红学家根据前八十回的线索,断定二人同受知于宝玉而受惠于熙凤,结缡为夫妇。第二十七回,脂评责小红为“奸邪婢”,大概指她和贾芸私通款曲,所以应与良儿和坠儿同被逐出怡红院。在这条眉批之后,另有一条署名畸笏的补批:
此系示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而“狱神庙”在脂评中凡五见,是关键性的环节,则小红一定和这两件大事的回目有关,出现不止一次,不足为奇。至于另外应有其他表现,既见不到逸失的后三十回,就不必加以猜测了。
(四)
我预备下面分论四大丫鬟,每人三节;第一节以“出场”为中心,第二节以“传”为中心,第三节则每人选一段对白,以反映其性格,同时还带论到其他细节,说明这四颗明星如何伴月。每一节都以一项条件为主,然后提供必须的补充和说明。
“中国古典小说”是现代的说法,旧时称为说部,因为和说书有血缘关系,《三国》和《水浒》最为明显,而《金瓶梅》和《红楼梦》虽然是有结构的长篇,但也是从这传统中演化出来的。所有说部都很注意人物的出场,因为原来是用语言表达的,必须先声夺人。最出名的例子是《三国》,足足用了两整回描写刘、关、张三顾茅庐来培养诸葛亮出场的效果,但在这方面却比不上《红楼梦》那样普遍、多样化和鲜明生动。一般说来,四大丫鬟的出场,有实有虚。所谓“虚”出场,就是只见到名字,或从别人口中听到名字,有时出了场,只不过跟出跟进,甚至有谈话,有小小动作,但出了场等于没有出,因为不够准确、具体、生动,在读者心目中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一定要为这些人制造气氛,就好像京戏中先把锣鼓点子打起来,以便揭帘让主角出场一样,然后到了舞台中心亮相,表现具体的动作和目的。男角如是武生便会起霸,女主角则可能有舞蹈身段,用道白或唱腔表明身分。在《红楼梦》中,作者极少采用全知观点来介绍人物的出场,因为距离太疏远,因之太冷淡,所以往往利用主角或第三者的眼睛来着意描写主要人物,等于是电影的特写和切割。
例如一开始时,利用黛玉的眼睛来看贾氏三春、熙凤和宝玉的出场,有声有色,次次不同,而黛玉本身的特写却留待宝玉出场时方从宝玉眼中见到。宝钗的真正出场一直要到第八回宝玉去梨香院探望她们才从宝玉眼中呈现,以前只是虚出,而宝玉再次从宝钗眼中又有一特写,可见作者在这方面花了不少经营的心血。令人惊异的这些主角的出场有时却反而不如四大丫鬟出场那样在轻描淡写中见功力,因为作者显然为四大丫鬟每人精心设计了一个令人难以忘记的场面。我们可以大胆地说红楼梦在这一方面固然发扬光大了说部的传统,但同时隐然与西洋戏剧和现代电影介绍主要人物出场的手法相吻合,几乎可说走在时代的前面。
四大丫鬟每人均有一场和男主角宝玉单对单的主戏。袭人和晴雯见前八十回,麝月和小红则在迷失的后三十回才出现,但为重头戏则一。第十九回,宝玉到袭人家里去,脂评有如下一条:
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表面上看来是故事主线之外的枝节,却称为“传”,可见是关键文字,不是衍文。四大丫鬟是又副册上人物,以晴雯为首,袭人次之(脂评一时不察误写袭人为冠,反而合本文体例),照情理而论,地位原在正、副册各人之下,但我们切不可因为她们身为又副册上的丫鬟而加以轻视。袭人有传,晴雯和小红都有传,脂评三处都指出其性质,麝月也有传,但作者使用的方式和要插的地位不同,用以配合前八十回的伏线和后三十回的故事发展,以致读者见不到,事实上也无法见到其中的共同点。这也是作者苦心经营的大结构中一个重要环节。
红楼梦中诸钗个个能言善道: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熙凤、平儿、鸳鸯等各有各的长处,可是口吻绝对不同,完全能配合她们的性格和身分。除了熙凤之外,她们并不是女强人,说起话来并不颐指气使,但“理”字似乎完全站在她们的一边。宝玉几次在黛玉面前碰了钉子之后,唯有唯唯诺诺的份儿,这样反而乖巧。只要看薛蟠在宝钗面前,赵姨娘在探春面前,贾琏在凤姐面前所表现的理屈和无能,便会同意宝玉天地灵秀之气只钟于女子身上的说法了。
四大丫鬟也是如此,每人都伶牙俐嘴,却又迥不犯重。前八十回是袭人和晴雯的世界,所占篇幅最多,但麝月和小红牛刀小试,略显身手已不同凡响,将来后三十回的重头戏一部分在她们身上体现,我们虽然只能凭脂评推测,也可从想像中得之。她们的谈吐大多在怡红院的范围之内,有时针锋相对,有时话中有刺,有时含有至情至理,精彩泛呈,可惜一出怡红院,便要顾及身分和循规蹈矩,失去原有的光彩。在院内各人的谈话散见“怡红细事”中,讲道理的地方也合乎她们的出身和为人,警句则到处俱是,不胜枚举。我预备为每人选一段比较特别和具有代表性的谈话以概其余,最好当然是由读者细读原作,去体会四大丫鬟的行止和谈吐了。
袭人
(一)袭人的出场和容貌
袭人的出场可以说是虚出,因为第一次提到她有名有姓,有描写和对白,但没有具体行动,因之没有实质。第二次则有名字和小动作而没有正面描写。第三回有下面这样一段:
宝玉之乳母李嬷嬷并大丫鬟名唤袭人者,陪侍在外大床上。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肯尽职任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即更名袭人。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只因宝玉情性乖僻,每每规谏,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当晚袭人向黛玉解释宝玉为人,不必为了方才砸玉而伤心:“姑娘快休如此。将来只怕比这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快别多心。”这一长段介绍了袭人的出身、更名经过、秉性,并有对白,相当详细,但仍不合我们的要求,因为太抽象,并没有产生深刻的印象,出了场稍胜不出,换了另一丫鬟也无不可。
第二次是第五回,宝玉到秦可卿卧室中去午睡,“只留下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宝玉在梦中见到夜叉海鬼将他拖下去了,不觉失声喊叫,吓得袭人辈丫鬟忙上来搂住,叫:“宝玉别怕,我们在这里!”这一段有袭人的名字,也有一点小动作,但一共有四人在场,袭人因资历关系为四人之首,仍是虚出。
袭人正式出场见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先是袭人在宝玉午睡醒后发现他内衣湿了一片,问宝玉怎么了,宝玉用手一捻,袭人觉察了一半,不敢再问。吃完晚饭后,袭人同宝玉更换中衣。
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便把梦中之事细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这才是真正的出场,令读者永远不会忘记。这一段描写得恰到好处,正是两个略懂人事的天真小儿女初尝禁果的行为。关于这方面的知识,男孩子因生理关系总比女孩子先知先觉,袭人比宝玉大两岁,但主动者仍是宝玉。程高本将这一段添改了好几字,破坏整个气氛,还把袭人改得很不堪,留待他处讨论。
在这一长段中,也只见到“柔媚娇俏”四个形容词。以袭人在宝玉心上的分量和怡红院中的地位,作者从不正面描写她的相貌、打扮、外表特征,读者只好运用想像来补充原作的“留白”。原因很简单,宝玉同众丫环每日见到她,常来怡红院或在大观园居住行走的诸钗见了她也不以为异,所以绝不利用他们的眼睛来看她。一直要等到第十九回,宝玉和茗烟私到袭人家中去,才见到她“两眼微红,粉光融滑。”脂评在这一句下面有这样一条批语:
八字画出才收泪之一女儿,是好形容,且是宝玉眼中意中。并不是宝玉忽然注意起袭人来了,而是觉得她似乎刚哭泣过,遂问袭人,由袭人否认,说是“才迷了眼揉的”,才遮掩过去。我们看了不由得不叹原作惜墨如金。然后在第二十六回,贾芸入怡红院时,读者沾了贾芸的光,总算借他的眼睛看到了袭人的全貌和打扮:
……只见有个丫鬟端了茶来与他。那贾芸口里和宝玉说着话,眼睛却溜瞅那丫鬟: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穿着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不是别个,却是袭人。关于袭人的描绘尽于此矣。张爱玲说过《红楼梦》:“写黛玉,就连面貌也几乎纯是神情,唯一具体的是‘薄面含嗔’的‘薄面’二字。通身没有一点细节,只是一种姿态,一个声音。袭人在怡红院中地位如此重要,作者应着力描写,然而也止此三段,别无赘笔。”
有时,作者也会用侧笔,从另一角度描写,多少对整幅画像添补了一部分。第五十一回,袭人母病重,花自芳来要求接她回去,王夫人允了,命凤姐酌量处理。凤姐便安排人手陪她回家,并命周瑞家的传话叫袭人不要省事,穿颜色好的衣裳,包一大包袱衣裳拿着,走前让凤姐亲自过目检查一番。
……果见袭人穿戴了来了。两个丫头与周瑞家的拿着手炉与衣包。凤姐看见袭人头上戴着几枝金钗珠钏,倒华丽;又看身上穿着桃色百子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金绣绵裙,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凤姐嫌褂子太素,不是大毛,就拿自己一件石青刻丝八团天马衣褂子给了袭人。然后再看她的包袱,只包着两件半旧棉袄与衣褂,又命平儿给了她一个玉色绸里的哆罗呢包袱,再加上一件大红猩猩毡的雪褂子。最后关照袭人如母亲不见好转,速通知以便打发人送铺盖妆奁去。反而是这一长段表面上是衍文详细描写了袭人的衣着,显得她是一个大家的千金小姐。脂评回末总评有这样一段:
搁起灯谜,接入袭人了,却不就袭人一面写照,作者大有苦心。盖袭人不盛节,则非大家威仪,如盛节,又岂有其母临危而盛节着手。在凤姐一面,于衣服车马仆从房屋铺盖等物,一一点检,既得掌家人体统,而袭人之后俏风神毕现。脂砚斋能见到这一点,可谓心细如发,同时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这里用的是脂评所谓“一击两鸣”法,一方面我们多了一个难得的机会欣赏袭人的神貌,另一方面可以见识到凤姐的掌家人的指挥若定的气度。事实上,这一段的重点似乎在凤姐身上多一些,所以称之为侧写。袭人是怡红院的枢纽人物,在又副册上地位次于晴雯,重要性则居首,作者不得不着力描写,然而也止于以上四段,别无赘笔,读者唯有从她的心理、神态、口吻、言外之意和行动来寻求她的全副神貌。
(二)袭人的小传
书中唯一写出袭人真情毕露的地方是第十九回,袭人回家和母兄谈判,不期然宝玉私赶至她家探望她。袭人如果在怡红院中,就会在有意无意之中受大观园和贾家的一套观念:主奴、宾主、阶层、家法等所影响和束缚。她虽然有和宝玉私下谈话的机会,很难无保留地畅所欲言。原来袭人的母兄因家境转好,接袭人回去,商量为她赎身,她表示死也不愿回去,哭闹了一阵。正值宝玉赶去,大家见到袭人侍候宝玉无微不至:见总无可吃之物,只好拈了几个松子让给他吃;宝玉对她的关切:宝玉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以及二人之间无法掩饰的深厚感情:袭人将宝玉项上所挂之玉摘下来给大家传观。家人原本已接受袭人斩钉截铁的回话,到此见到二人的情况,心下更是明白,再无为她赎身之念了。如果地点不在花家,袭人不会将心中话全部说出来,也不会表现得如此露骨。从此二人的感情更坐了实,当然袭人在宝玉面前没有透露对家人所表示决绝的话。宝玉在袭人家并不知前因后果,只等于为袭人用以作证的证人,所以脂砚斋在前引的批语中指出为“袭人补传”。表面上看来,这一长段文章是闲文,但究其实际,从整个布局说来,却是作者为写四大丫鬟而精心设计的重要环节。
脂砚斋深明此义,在这段文章中加插很多批语,一方面点明袭人的为人和性格,另一方面协助读此书者了解“补传”的重要性。他对袭人赞扬备至,可以与其他评家的贬词作一鲜明的对比。以下先择要录下几段正文,括弧中是脂批,以概其余:
(一)花自芳母子两个百般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桌,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妙。不写袭卿忙,正是忙之至。若一写袭人忙,便是小家气派了。)
(二)一面说,一面将自己的坐褥拿了,铺在一个炕上,宝玉坐了。用自己的脚炉垫了脚,向荷包内取出两个梅花香饼儿来,又将自己的手炉掀开焚上,仍盖好,放与宝玉怀内。然后将自己的茶杯斟了茶,送与宝玉。(叠用四“自己”字,写得宝袭二人素日如何亲洽,如何尊荣,此时一盘托出。盖素日身居侯府绮罗锦绣之中,其安富尊荣之宝玉,亲密浃洽勤慎委婉之袭人,是分所应当,不必写者也。今于此一补,更见其二人平素之情义,且暗送此回中所有母女兄长欲为赎身口角等未列之过文。)(按:“今于此一补”的“补”字是下文脂批“补传”之伏线。)
(三)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指下文的“拈了几个松子瓤。”)(得意之态,是才与母兄较争以后之神理,最细。)
(四)悄悄的,叫他们听着什么意思。(袭人听了宝玉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之后的反应。)(想见二人素日情常〔一作“往日情长”〕。)
(五)“一面又伸手从宝玉项上将通灵玉摘了下来”一段。(自“一把拉住”至此诸形景动作,袭卿有意微露绛芸轩中隐事也。)然后在回怡红院之后补叙袭人与母兄争吵事:当时家境不好,遂将袭人卖与贾家,袭人因“没有看着老子娘饿死之理”遂答允了,今见父亲已死,家境好转,自己卖到贾家,吃穿和主子一样,这会子又闹什么赎身,绝无是理。另外可补引的有下列各段和批语:
(六)“没有看着老子娘饿死之理”。(孝女义女。)(前引“补传”条后的另一条批。)
(七)如今幸而卖到这地方。(可谓不幸中之幸。)
(八)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孝女义女。)
(九)权当我死了。(可怜可怜。)
(十)“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又伏下多少后文。先一句是传中陪客,此一句是传中本旨。)(按:此句连用两“传”字,更进一步证实前引批语“补传”的说法。)两次说袭人为“孝女义女”:“孝”,因为袭人为解家中穷困,不惜舍身为奴;“义”,是因为袭人不愿有负贾府待她的恩惠,何况同宝玉另有情谊。评语可谓恰当,后人没有见到脂评,复中了程高本窜改原作之毒,遂对袭人有了误解,此点已于他文中论及,不另。
同回还有袭人委婉规劝宝玉,动之以情,说之以理,这一长段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脂评多且精确,并在一起读,颇值再三回味,尤其是宝玉真正性格的反映。可是讲到袭人的小传,从脂评中我们知道袭人在后三十回宝玉最后一个阶段中,仍然是关键性人物。红学家认为:贾家败落之后,宝玉决定遣散众婢,袭人在宝玉授意之下嫁给蒋玉菡,但条件是必须在安排好宝玉、宝钗的生活之后。第二十回晴雯看见宝玉为麝月篦头之后,说了他们两句,一经出去了。底下有这样一条批语:
有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出嫁去实未去也。这并不是说袭人找到了一个替身,就此嫁人做少奶奶去了,因为婚后还有下文,同回前面另有一条脂批在李嬷嬷向黛玉和宝钗诉委屈之后: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条应该和第二十八回回前总批放在一起读: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从以上两条脂批,我们知道袭人为宝玉和宝钗安排好之后,才嫁与蒋玉菡,婚后仍然照顾和供奉他们。可是这只是极简单的扼要报导,不能满足读者最低的要求。事实上,在前八十回中,还是有线索可寻的。第二十八回,宝玉到冯紫英家中喝酒,客人中有薛蟠和唱小旦的蒋玉菡。在行酒令时,蒋玉菡拿起一朵木樨,说:昨日幸而看到一副对子,遂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听了大叫,说这宝贝名字岂可乱念。后来由锦香院的云儿说出底细(脂批:“云儿知怡红细事,可想玉兄之风情意也。”)蒋玉菡连忙起身陪罪。少刻,二人在廊檐下说话,甚为投机,宝玉见他温柔妩媚,心中十分留恋,乘机问他:你们贵班中有一位名叫琪官的,他在那里?如今名驰天下,我独无缘一见”。蒋玉菡笑道:“这就是我的小名儿。”宝玉听了不禁跌足,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解下扇上的玉玦扇坠送给他以作纪念。
琪官接了,笑道:“无功受禄,何以克当!也罢,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晚上酒席散了回园,袭人见扇子上的坠儿没了,问宝玉,托词“马上丢了。”
睡觉时只见腰里一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袭人便猜了八九分,因说道:“你有了好的系裤子,把我那条还我罢。宝玉听说,方想起那条汗巾子原是袭人的,不该给人才是,心里后悔,口里说不出来,只得笑道:“我赔你一条罢。”袭人听了,点头叹道:“我就知道又干这些事。也不该拿着我的东西给那起混帐人去,也难为你心里没有个算计儿。”……至次日天明,方才醒了,只见宝玉笑道:“夜里失了盗也不晓得,你瞧瞧裤子上。”袭人低头一看,只见昨日宝玉系的那条汗巾子系在自己腰里呢,便知是宝玉夜间换了,连忙一头解下来,说道:“我不希罕这行子,趁早儿拿了去。”宝玉见他如此,只得委婉解劝了一回。袭人无法,只得系上。过后宝玉出去终久解下来,掷在个空箱子里,自己又换了一条系着,宝玉并未理论。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宝玉未必想到,袭人和蒋玉菡毫不知情竟互相交换了汗巾子,至少系了一晚,而汗巾子是最贴身和有象征性的衣物。
第三十三回,忠顺王府派了一位长史官来见贾政,云府中一位琪官最近不见回去,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和令郎相与甚厚,故此秉奉王爷之命求老先生转谕令郎,请将琪官放回。贾政随命宝玉出来对质,宝玉诈作不识琪官为何许人,加以否认,那长史官冷笑道:那红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宝玉不觉轰去魂魄,只得说听得他在城外东郊的紫檀堡置了几亩田地和几间房舍,想是在那里,因此事再加上金钏跳井自杀,贾政随将宝玉大加笞挞。
必须指出的是茜香罗红汗巾是贡品,连忠顺王府都知道,北静王岂有不知之理?由于蒋玉菡出于自愿,这是两厢情愿之事,外人自不便置一词。更重要的是宝玉和蒋玉菡互换汗巾,在不知不觉中贡品阴错阳差到了袭人腰上,只在睡梦中系了一晚,还是宝玉做的手脚,但她并不希罕,随手放在空箱子里。同时袭人的松花汗巾却到了她口中的“混帐”蒋玉菡腰上,要知汗巾是系小衣所用,也是人身最贴身和亲切的衣物,二人竟互易汗巾而不自知,连宝玉也没有想到此中的奥秘。要说这不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千里伏线,终于令二人结缔也不可得。第四十回,刘姥姥二入贾府,在大观园秋爽斋,小孙子板儿要了一个佛手玩。在藕香榭吃饭时,凤姐的大姐儿(后由刘姥姥定名巧姐)抱了来凑热闹,手中正抱着一个柚子,看见板儿的佛手就吵着要,终于用柚子和佛手交换。在这一段小插曲中,竟有两条脂批:
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
伏线千里。要明白这两句批语,我们必须看“正册”上巧姐的图文:
后面又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说明凤姐因一念之仁,接济了刘姥姥,却给女儿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归宿。以尚在襁褓中的大姐儿和稚童板儿的姻缘,作者都要安排好“千里伏线”,那么作者费了多少笔墨,设计好乾坤大移挪法,把两条汗巾几次易手以撮成袭人和蒋玉菡的结合绝不会是随意之作。第二十八回回末总评果然有下面这样一条:
茜香罗系干袭人腰中,系伏线之文。这更证实了上面的论点。我们不妨在两条脂评外略作补充说明。后三十回,贾家败落,可是场面仍在,不致一败涂地,但前八十回所明写贾赦、贾雨村、贾琏、贾珍、王熙凤等所犯各事,都是违反法纪的罪行,一旦发作起来,其结果导致抄捡,势在必然。北静王和贾政除了世交外,后对宝玉爱护备至(见第十四回:“贾宝玉路谒北静王”),如果贾家遇到这等大事,出面说几句公道话,维护不知情的贾政和宝玉自在情理之中。在这一点上,程高本根据前文线索所推测而写的续书尚合情理。最妙的是在宝玉房中大丫鬟袭人衣箱中抄出茜香罗的大红汗巾子,北静王见到了必大为诧异,查清来龙去脉后,认为袭人和蒋玉菡乃天作之合,遂撮成了两人的好事。这样一来,宝玉心中的结得以解开。照理他和袭人有肌肤之亲,双方都难以断然分手。宝玉是大智慧人,一定悟出这是天意,否则蒋玉菡没有读过诗书,怎么会在行酒令时出口念出“花气袭人知昼暖”来?这显然是良缘天定,岂可逆天而行?其次,袭人家境小康,宝玉必不愿她追随受苦而连累她。何况他发现自己竟是促进这段姻缘的牵线人,虽然事先并没有这打算,可见冥冥中一切自有主宰。蒋玉菡自是求之不得,同时不可能拒绝北静王的好意。袭人至此也深信此是天意,二来也难以违反对宝玉有恩的北静王的旨意。即使如此,她仍然说服宝玉接受麝月来代替自己,然后才安心过日子。那时蒋玉菡家境可能已自小康成为富裕,供奉宝玉、宝钗夫妇不成问题,故曰:“花袭人有始有终”,这是袭人正传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章。
以前的读者和评家没有见到脂评,也没有体会到作者千里伏线的深意,同时受了程高本刻意窜改的误引,众口同声谴责袭人,甚至有人直称她为“花贱人”。赵冈在《花袭人》一文的结尾说:“这种始终如一,坚逾金石的情义,才是袭人美德的最高表现,可惜今本《红楼梦》的读者无缘读到。”代表了新红学的看法和心声。
(三)袭人的身分和谈吐
袭人既是贾母亲派给服侍宝玉的贴身大丫鬟,又和宝玉私下有了云雨情,所以在各方面都处处特别关心宝玉,在怡红院中并没有恃宠而骄,但因岁数最大,关系特殊,在不知不觉中显出怡红院半个女主人的身分。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说。一是袭人对宝玉的关注,所有宝玉贴身的衣著无不由她经手,自己之外还央求湘云和宝钗代做精细的活计。
其次,袭人不时规劝和留意宝玉的行止。最为读者所熟知的是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看内容知袭人姓花,这朵解语花非袭人莫属,脂评讲得很明白清楚。袭人先以家中为她赎身来恐吓他,“先用骗词以探其情,压其气,然后好下箴规。”结果劝他三大事,宝玉满口答应,并愿化成飞灰以表示诚心悔改。脂评在这一长段后有极精确的批语:
“花解语”一段,乃袭卿满心满意将玉兄为终身得靠,千妥万当,故有是。余阅至此,余为袭卿一叹。
这条批语充满了反讽,因为脂砚虽然在第二十一回的批语中说:“袭卿有三大功”,可是过了一夜宝玉早起到黛玉处见到湘云和黛玉二人未起身的睡态,就把所应承的一切放到九霄云外去了。如真能听袭人的话而照改,就不成其为“古今不肖无双”的宝玉。这并不妨碍袭人从种种小地方对宝玉表示体贴和关切之情。
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别人眼光中看袭人同宝玉的关系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结论。黛玉平日口头从不饶人,但对袭人却另眼看待。第二十回,大家听见宝玉房中嚷起来,黛玉说:“这是你妈妈(指李嬷嬷)和袭人叫嚷呢。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罢了”一词出诸黛玉之口,是极高的赞扬之语。第三十一回,黛玉称袭人为:“好嫂子,你告诉我。”袭人说自己只是个丫头。黛玉笑道:“你说你是丫头,我只拿你当嫂子待。”虽然是玩笑话,但并无讥讽之意。宝钗对袭人的敬重更不用说了。第二十一回,宝钗从口气中听出袭人“有些识见”,“言语志量,深可敬爱。”脂评也见到这一点,说宝钗“深取袭卿点。”黛钗二人立场一致,都对袭人有好感,至于湘云、平儿、鸳鸯、熙凤、李纨、王夫人、贾母等对她无不另眼看待,此地不必逐一细论。
最重要的还是宝玉对她的态度。她本名珍珠,宝玉因她姓花,遂为她改名袭人。第二十一回,袭人因宝玉不听劝解,不再理会他,合眼睡在炕上,不理宝玉说什么,只是合着眼不管。脂评一则曰:
醋扞妍憨假态至矣尽矣,观者但莫认真此态为幸。
二则曰:
与颦儿前番姣态如何?愈觉可爱尤甚。
最得体的赞美见第二十一回的一长段脂批:
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版,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帐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妬,轻俏艳丽等话。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妬才嫉贤,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
可见袭人的娇媚引人另有胜人的一功,并不是一本正经的道学女子。
宝玉对人生悟出的道理,藏在心中的话,只说给袭人一人听,因为袭人是最好的听众,亲如黛玉,有时他都不愿告知。第三十六回,宝玉看到龄官和贾蔷一段痴情后,一心裁夺盘算,回到怡红院中,看见黛玉和袭人正在说话,就和袭人长叹!“……昨夜说你们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我竟不能全得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得各人的泪罢了。”西洋小说中有时利用几个人物作为主角推心置腹的知己,俾主角可吐露内心的秘密,这样可以使视野更为宽广,不必受观点上的限制。袭人不会完全懂得宝玉的想法,而宝玉仍时时向她吐露心声,因为此就是这样一位角色,她的作用和重要不言而喻。
袭人以不亢不卑、逆来顺受和隐而不露的手段来主持怡红院。第二十回,袭人受李嬷嬷的排揎和辱骂,自始至终忍气吞声,骂得实在不堪时(如:“小娼妇”、“臭丫头”、“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等),禁不住哭起来,脂评为她大抱不平:“在袭卿身上去叫下推天屈来。”和“……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
另外一面,袭人掩饰和收拾刘姥姥醉后卧倒在怡红公子的床上的“遗臭”,不留一丝痕迹,临事镇定,处理有方。至于她款待鸳鸯、平儿、香菱,和宝玉配搭得天衣无缝,因为她出发点不是为自己博贤良的美名,而是出自真心的乐于助人,真可以说是怡红院最得力的公关主任。
在四大丫鬟中,袭人虽然也能言善道,可是尖锐比不上晴雯,厉害比不上麝月,有时急起来,为了顾全大局,往往占下风。她的出发点是为人,不是为己,所以说话很得体。例如第十九回袭人劝宝玉一大段,层次分明,理路清楚,尤其重要的是:有真感情,所以虽然有违宝玉本性,当时宝玉也颇为感动。最能代表袭人个性的一段话,见第三十一回,宝玉因晴雯失手跌折了扇子,责备了她几句,晴雯不服,反而说宝玉脾气太大,气得宝玉浑身打战,袭人听见过来劝解,晴雯因袭人用了“我们”两字,大加讥讽,索性连二人一并加以扫射,逼得袭人说:
姑娘到底是和我拌嘴呢,是和二爷拌嘴呢?要是心里恼我,你只和我说,不犯着当着二爷吵;要是恼二爷,不该吵的万人知道,我才也不过是为了事,进来劝开了,大家保重,姑娘倒寻上我的晦气。又不像是恼我,又不像是恼二爷,夹枪带棒,终久是个什么主意?我就不多说,让你说去。
十分合理:桥归桥,路归路,柔中带刚,显出袭人并不是易与之流,晴雯应该将对象分清,不要混淆目标。可是等到宝玉被逼说要回王夫人打发晴雯出去时,袭人见劝阻和拦不住,第一个跪在地下求情,然后众丫鬟随她跪了一地,可见袭人并没有将方才的话记在心上,能够容人并且原谅人,一场风波,得以消弥于无形。如果说宝玉是怡红院的小皇帝,袭人是他的好宰相,并不算过份。
按:自清以来,《红楼梦》读者对袭人一向有反感。这当然和抑钗扬黛的传统有关,而大家公认袭人是宝钗的影子,晴雯是黛玉的曩子。更重要的一点是程高本续书把袭人写得很不堪,在当时袭人先已失身于宝玉,没有名分,但为宝玉的身边人已为不争的事实,虽然心中委屈,仍正式嫁与蒋玉菡,非但失节,而且不仁不义。本文指出:袭人和蒋玉菡的结合实出于宝玉不经意撮合,无可避免,相信读者可以接受。至于程高本窜改前八十回,故意糟踏袭人,以方便续书的写作,实有反写作的道德。由于篇幅和性质的关系,我已另写《为解语花洗冤》一文,请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