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与发展_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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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4)05-0020-08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 段划分问题。1958年11月,在郑州会议上,他第一次使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 术语。他在1959年11月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又说过:“社会主义这个 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 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个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由于毛泽东在五十年代 中期以后犯了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他的这些有益的探索没有能够坚持和发扬下去 ,因而也就没有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逐 步形成和发展的,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是邓小平对社会主 义社会阶段划分理论的重要贡献。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 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 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 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这段话的重点不在于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性、长期性 、不可逾越性,而是针对当时有人否认坚持社会主义的必要性,否认我国已经建立起社 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错误观点,侧重于强调我国社会现阶段的社会主义 性质。因而还不能说已经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1982年9月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 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但是,如 同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现代经济,有了当代最先进的阶级——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 党,社会主义革命就有可能成功一样,在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我们就能够在建 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立起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里强调的重点同样不是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性、长期性和不可逾越性,而是针对有人认为物质文明不发达,就 不能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错误观点,强调在我国现阶段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的可能性。因而这时也尚未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1986年9月28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方针的决议》中指出:“道德是经济建设的反映,而不是脱离历史发展的抽象概念。我 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 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 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里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并 且对这一阶段在经济方面的主要特征比前两次作了更为详细的分析,已经接近于形成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1987年党的十三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形成的标志。在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 小平就明确提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 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 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1](P252)我们可 以把十三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论述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提出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 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 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2)论述了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依据,主要是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 生产总值仍居世界后列,生产力落后而又发展不平衡,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 经济和国内市场还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 政治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

(3)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即“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 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 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4)说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起点和终点。我国从五十年代中期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 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也不同于 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其起点是五十年代中期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 造基本完成,终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

(5)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面临的 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 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 生产力,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 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

(6)说明了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的重要性。指出这“是建设有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并且确 定了六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

(7)全面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 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发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形成以后,又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发展。

1992年10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报告《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中,重申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 论断,进一步论述了十三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一些基本内容,从九个 方面概括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经济 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的 一系列理论和政策作了深入的探讨。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中,又重申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 论,为其增添了许多新内容,将其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一,党的十五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党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 思想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报告指出: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仅要从一般理论上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而且更要具体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不断探索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体的、合理的、最佳的实现形 式。

第二,十五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有机统一起 来。要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真正建设社会主义,就只能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 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不能从这样那样的外国模式出发,也不能从对马克思 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名下的某些错误论点出发。必须坚持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同时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 、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 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离开本国实际和时代发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 意义。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同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发展割 裂开来、对立起来,没有出路。

第三,十五大报告精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报告在总结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 政治和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作了明确概括,并指出这些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 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 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

第四,十五大报告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丰富内涵。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 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 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 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 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 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 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 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 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 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 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 。

第五,十五大报告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 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要把 改革作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项工作的动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 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 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稳定。

第六,十五大报告创造性地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报 告指出,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 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报告着重论述了股份制问题。认为股份制 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 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私有还是 公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 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对股份制经济,既要积极支持和引导, 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又要防止“一股就灵”的简单化、片面性认识,防止一 拥而上、一哄而起。

第七,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不可逾越性。指出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不可 逾越的历史阶段。从五十年代中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始到现在,经过四十多 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各项事业有了 很大发展。但是,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不能盲目乐观,离 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实行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政策。

由于篇幅所限,十五大以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发展,将另文专门论述。

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什么样的特征,要确切地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把它放在一定 的参照系之中。离开一定的参照系,不通过与一定的参照物相比较,任何事物的特征都 无从确定。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参照系是什么呢?它应该是资本主义社会和无产 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包括其发展的各个阶段。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无 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发展将经历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达的社会主义社 会、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四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参照物应该包括资本主义 社会和过渡时期、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三个发展阶段。就是 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同于过渡时期、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其中最主要的参照物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说,这 一阶段所以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与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相对应、相比较而言的。目 前世界上存在的和存在过的社会主义社会,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进入或进入过发达 的社会主义社会。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具有的基本规定性和基本特征,实际上只是一 种科学的预测和理论上的设想。这就是说,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参照物的发达的社 会主义社会,在目前还不是现实中已有的参照物,而是设想出来的理论上的参照物,是 以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他们当时所见到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固有矛盾和发展趋势所设 想出来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为参照物。下面我们参照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 社会基本规定性的预测和设想,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为依据,概括出我国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第一,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由于革命前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差悬 殊,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这个差距。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的说来,生产力发 展水平仍然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即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 社会以后,才能从总体上接近、赶上以至超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第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 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 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除去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外,目前我国还存在具有雇佣劳动性 质的私营经济,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体经济,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 业和外国独资企业等。这些经济成分虽然不是或不完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在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对促进生产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具有积极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 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 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第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样做有利于 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决定了分配方式不 可能是单一的。按劳分配是主体,其他分配方式是补充。目前我国除去按劳分配这种主 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出现了凭债券取得利息;随着 股份制经济的产生,出现了按股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着部分风险收入;私 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 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提倡先富帮助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还 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一定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 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它贯穿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 为中心,解决阶级斗争问题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第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仍然存在着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在国际 上还存在着敌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势力,所以还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 ,以便镇压国内敌对分子的反抗和防止国外反动势力可能的颠覆活动。在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否认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是不正确的。

第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价 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 用。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通过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 体制,实现生产的商品化,是实现生产的社会化和现代化不可缺少的条件。企图超越市 场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由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直接过 渡到产品经济,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基本信条之一,是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把私有制看作是市 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并且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是不相容的。例如,《简明不列 颠百科全书》就把资本主义定义为“自由市场经济”,并且提出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资 料大都为私人所有,主要是通过市场的作用来指导生产和分配收入的。”[2](P557)《 现代日本经济事典》也把市场经济看作是一种经济制度,并且指出它有三个基本要求: “(1)私有财产制度;(2)契约自由的原则;(3)自我负责的原则。”并且认为其中“私 有财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3](P149)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 ·冯·米塞斯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他指出:“市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是资本主 义制度的本质,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才是可行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是不可能 被‘人为地’仿制的。”他认为,要把市场和它的价格形成的功能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 为基础的社会分离开来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没有企业家(包括股票持有者)对利润、 地主对地租、资本家对利息和劳动者对工资的追求,那么整个市场机制就不可能成功地 运转。”因此他得出结论:“二者必居其一,要么是社会主义,要么是市场经济。”[4 ](P64、67)

在西方经济学家中,也有人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理解为经济运行的调节方式,它们 可以与不同的经济制度相结合。例如,瑞典经济学家K·埃克隆德认为,“在资本主义 和社会主义之间以及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有许多结合的形式”,可以是私有制与 市场经济的结合,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可以是私有制与计划经济的结合,即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可以是公有制与计 划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他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并非等于市场经济,因 此,人们可以坚决地反对资本主义,但却不必因此而不要市场经济。同样,计划经济和 社会主义也绝非是等同的。因此,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绝非等于争取实行更多的调节和 计划经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概念并非取决于市场经济的程度,而是 由所有制的状况而决定。”[5](P42、43)但是,持这种看法的人很少,他们的观点也没 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社会影响不大。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国内理论界由于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并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应该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实行产 品经济的理论,无条件地运用到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来,也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 义特有的,是与社会主义本质背道而驰的,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要求人们摆脱传统经济理论 的束缚,提出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并能指导改革开放实践的理论和观点。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党逐步形成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理论和有关的政策、法规。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于在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应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观点,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在发达的社会主义 社会应该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实行产品经济的观点,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内在统一的 ,二者说明的是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运行的不同机 制,因而在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的功能上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互相补充的 。

近些年来,邓小平立足于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前提,反复强调应该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 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光达等谈话时指出:“说市场经 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 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6](P236)1980年邓 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提到要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6 ](P247)1982年10月,邓小平在与国家计委负责同志的谈话中又提出了如何处理好计划 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他说:“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 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 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1]( P17)1985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指出:“社 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 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 。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P148-1 49)1987年2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在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明确讲到计划 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他指出:“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 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 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1](P203)1 990年12月,邓小平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的谈话中,进一步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 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准。他说:“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 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 划控制。资本主义就没有控制,就那么自由?最惠国待遇也是控制嘛!不要以为搞点市场 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 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1](P364)1991年1月,邓小平视察上海时说:“不要以为 ,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 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P367)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又说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 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 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P373)这些论述的实质,是把计划和市场看作是经营形式 和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方法,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区分不同的社会经济制 度的基本标准的传统经济理论,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 确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市场经济作为经营形式和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方法,与社会制度的性质没有必然的联 系,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具有共性。主要是:(1)企业或个人是市场的主体,自 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2)大量的经济活动靠市场调节,市场对资 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3)商品生产者按等价交换原则交换自己的产品;(4)经济活动遵 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5)通过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6)遵守经 济法规,保证经济法制化;等等。

同时,也必须看到,市场经济不是脱离社会制度、不受社会制度性质制约而孤立存在 的,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市场经济总是与该社会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总是体现该社 会的本质的,因而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具有不同的性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与 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并受其制约的,是体现资本主义本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并受其制约的,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不能把它们混同起来。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建立起来并正常运行,关键在 于是否能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 结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 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 何方法削弱、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也要看到,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它们能够 健康发展。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 进行监督管理。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确保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 防止收入分配悬殊、造成两极分化。目前,我国在收入分配中平均主义依然存在,需要 继续克服;收入悬殊、两极分化的现象已经出现,并有日益加剧的趋势,必须引起有关 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同时,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 来。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允 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3)劳动人民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工人阶级(包括广大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国家的 领导阶级,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不能削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能损害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利益,不能否认和 动摇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

(4)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起指导作用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要随 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不断根据实践经验充实新的内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要建设高度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绝对不能削弱、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和指导作用,不能忽视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如果市场经济不从以上几个方面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而是背离社会主义基本 原则,削弱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那建立的就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是资本主义市 场经济了。所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认真对待、 精心探索如何使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决不可掉以 轻心、草率从事。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 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提出和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于我国的改革开 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确定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国情的正确概括 ,是对中国现阶段社会性质的科学论断,是解决中国一切重大问题的基本立足点,是制 定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 中,分析了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地的社会性质以后说:“只有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 才能认清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任务、中国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 革命的前途和转变。所以,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 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7](P596)搞革命是这样,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也是这样。党的十四大报告正是以中国国情为依据,论述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社会主义 建设的战略步骤、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以及通过“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 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 题,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十五大 报告说得好:“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 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 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

其次,确定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认识我国的社会性质,有助于正 确总结历史经验,避免重犯过去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在社会主义社 会阶段划分问题上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社会主义社会与过渡时期混为 一谈,从而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始终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 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始终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把阶级斗争作为我国社会的 主要矛盾,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二是不顾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生产力水平低而 又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急于在短期内过渡到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建立纯粹的、单 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抽象地谈论公有制总比私有制好,公有制的程度越高越好, 公有制的规模越大越好,资本主义消灭得越彻底越好,不断地割资本主义尾巴,有时甚 至提出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犯了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正如十五大报告所说:“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 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 原因之一,就是克服了那些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 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

再次,确定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助于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澄 清在这个问题上的模糊思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 段,不能把它和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混为一谈,不能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代替整个社会主 义社会,因而也不能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等同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中,有的是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如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有的并不 属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如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等。这些不属于 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性,到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将不复存在。如果把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各种规定性不加区分,把一些不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性也误认为是社会主义的 本质规定,认为这些规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各个阶段始终存在,这就一方面混淆了社会 主义成分与非社会主义成分的原则界限,把非社会主义成分也说成是社会主义成分;另 一方面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凝固化,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的特征是一成不变的, 从而陷入了形而上学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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