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罪,非常美?———份关于盗版的民间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据国际唱片工业联合会的调查,中国与巴西、墨西哥、俄罗斯、泰国等国家并属于世界上十个盗版问题最严重的国家。同时,中国又是侵权盗版最大受害国。
撇开完全二元对立的是非判断,从以下列表着手,我们也许可以对盗版现象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与了解:
正版与盗版的销售利润比较:
1.单片利润:一张正版DVD售价18—25元,一般零售商倒扣这一数字的30%作为利润,即每卖一张25元的正版碟,零售商可获利7.5元;一张盗版碟售价6—8元,但其进价也在5—7元,零售商每卖一张盗版碟获利1—2元,前者远大于后者单片利润。率前者为24%—32%,后者为16.7%—37.5%,看不出明显差异。
2.总体利润:据2002年国际唱片工业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该年度中国全年售出正版碟一亿一千万张,盗版碟25亿张;正版碟市场占有率为9%,盗版碟为91%;正版碟销售年增长率为19%,盗版碟年增长率为24%。
由以上两点可以看出:正版碟与盗版碟盈利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者对这两种碟的购买力的不同。所以反盗版,不能光从整顿销售市场出发,要在根源上让碟商感到卖正版也有利可图,并且不比卖盗版碟差。这就要在丰富上游产品种类和宣传优质的正版碟上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国产电影制片方和电影主管部门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像美国对《冰河世纪》那样,投入完全够得上重拍一部电影的8500万美金来为影碟作广告宣传(该片拍摄成本7000—8000万美金,影院票房1亿美金,影碟销售额达到几亿美金)是目前中国任何一家正版发行商都承受不起的。但我们的媒体应该帮助宣传,告诉消费者这张碟到底好在哪里,它适合哪种人群看(比如《哈里·波特》里面有非常多的游戏,非常适合孩子观看,任何孩子,都可以拿着遥控器,自己操纵看这张碟。并且,它全部有中文配音,提示你如何进入,如何选题答题。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人去这样宣传)。
现在越来越多的电影票房是从DVD里获得的。DVD被评为20世纪上升速度最快的娱乐产品。它仅用了几年的时间,就把原来根深蒂固的美国录像带市场打掉了。现在很多DVD发行的销售业绩已经超过了它的电影票房。像《海底总动员》,它在美国卖到三亿五千万美元的票房,发行DVD,一周时间就达到三亿的销售量了。
有些电影可能有的观众不愿意在电影院看,觉得不值得,但是如果做成DVD的话,它就不必定要买来看,还可以租来看。在美国租一张碟,只需要两美金,跟买一张电影票七个美金比还是有区别的。
有的电影在影院票房上没有得到很好的成绩,但它可能在DVD上会取得。去年那部叫《幽灵船》的恐怖片,在电影票房上是失败的,但DVD销量非常高,连续好几周都是DVD销量前五名。所以一部影片在票房上失败还不是决定性的,如果能把DVD做得非常完美,非常超值,让人看到电影之外更多的东西,其DVD还是会有销路。
盗版盛行的客观原因:
1.价格便宜:
经济利益驱动是最根本的原因。图便宜是普遍人性的弱点,而不是冯小刚所说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不光中国人买盗版,外国人到了中国也买盗版,因为盗版音像制品不是像鸦片那样对人身心危害那么大的东西。面对琳琅满目而又平易近人的盗版音像市场,消费者确实很难抵挡诱惑。冯小刚痛心疾首的振臂高呼没能改变他执导的《手机》公映三天后盗版上市打击票房的命运。纯粹道德伦理的驱动在大浪淘沙的市场里显得力不从心。
2.利润丰厚:
一张VCD的压片成本是1—1.5元,一张D5的压片成本是3—4元,D9则是7—8元,但市场上一般一张VCD或D5卖7—8元,一张D9卖18—25元,销售利润非常高。从列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说消费者对于盗版音像制品的购买是出于价廉物美的考虑,商家销售单张盗版光碟的赢利却不见得高于正版。但观众对于盗版碟每年近25倍于正版碟的购买力足以决定碟商的经营取向。盗版成为市场的宠儿似乎也符合薄利多销的商品经济规则。
3.内容丰富:
正版音像市场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而盗版碟内容的丰富却是不言而喻的。它丰富了中国的音像市场,使国际影像艺术走向普通大众。中国观众前所未有地享受这么丰富的影像产品,前所未有地这样及时地与国际一流的优秀电影作品“亲密接触”,并获得第一手的电影艺术入门教材。这也是客观上导致盗版屡禁不绝,越禁越烈的重要原因。
例如,徐耿的《草房子》原本是中国拍摄的电影,但由于在中国没有出过任何碟,而日本人却做了,双D9的,一张是拍摄过程的纪录花絮,中国的观众如果想看就只好去买盗版碟;
《花样年华》,是香港出的,但香港都没有做出特别好的碟,法国人却做了,非常精美的D9,花絮中包括找道具、服装的过程,还有打麻将过关之类与影片海派风情相应的互动游戏等等;
日本的Movie Television出品的《英雄》二区碟,除了附有演职员个人档案文字资料、访谈片断、拍摄花絮、电影预告外,还收录了六张初期概念草图和六位主要角色服装设计草图。
4.上档速度快:
一张通过正规的版权购买渠道引进的一线影片经过审查批文,正版碟一般要在国外公映后的3—6个月之后才能在市场上买到,而一张盗版碟在出片48—72小时后就能买到。
5.技术的进步:
从前模拟技术对画面音效的复制涉及音像质量的损耗,但目前采用的数字技术克服了这方面的弊端,使复制可以永无止尽。几个月之前,网络上出现了一种名为“比特风暴”的下载软件,简称“bt”。安装了该软件后,任何人想下载某个软件或文件A,只要找到一种名为“种子”的软件,就可以从全世界拥有A的网友那里下载到它,这一切是完全免费的。A中自然也包括了影音文件。时至今日,发布“种子”文件的网站和bbs已经铺天盖地,人们可以从中下载到任何一部目前能在盗版市场上买到的影片。如果说盗版是一颗毒瘤,它主要并不是如人们传统的想法所认为的是生长在电影院里,那些通过摄像机在电影院里偷拍制成的盗版碟是乏人问津的。盗版主要寄生在国外和港台地区无所不包、应有尽有的正版DVD影碟上。只要有人愿意破解正版影碟中的数据并把它上传到网络上,通过网络下载电影就不可能被禁止。也许政府可以禁止国内一切网站提供“bt”种子,但要禁止全世界的网民都不使用它却是个难题。而在信息传播全球化的时代,这将使前者的努力也事倍功半。对于影院经营者来说,这可能更加恶劣,因为它是完全免费的。即便有一天市场上再也买不到一张盗版光碟,电影发行和放映单位也许也会惊奇地发现电影院的票房更低了,因为票房收入已经全数转进了网络运营商和电信局的腰包。另外卫星传播也使盗版成为一个全球化的问题。
2003年11月,作为独家拥有去年八月的进口分账影片《终结者3》发行权的华夏电影发行公司状告直接提供收费下载《终结者3》的国内知名网站中华网的案例也许只是一部序曲。
6.国内相关法制尚不健全:
目前对盗版的惩处参照的是2002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著作版权法》,并没有关于盗版的明确司法解释。关于电影与电影衍生产品之间的运作规则也尚无明确法规。
正版商的困境:
1.由于正版区别于盗版很重要的一点是需要购买版权,而版权价格又相当昂贵,中国目前全年以分账方式引进外国大片的所有费用相加可能只够购买一部大片的完整版权,所以目前正版电影引进分为买断版权和拆帐分成两种方式。另外制作正版碟的片基等原材料绝对要比盗版碟好,可保存时间长,所以正版碟在价格上绝对无法与盗版碟竞争。
(版权在1998年以前刚刚开始被提出的时候,国外商家对中国大陆市场都比较陌生,所以在计算这个市场应该收取多少版费的时候,完全按照人口的比例,那样就算盗版再多,十几亿的人口版费也不应该是太低。但是这种计算方法对国内正版音像商是很大的挑战。所以五六年前版费其实很贵。但是后来经过一年的调整以后,体谅到中国的正版音像商要投入很大的市场营销费用,为了分担掉他们的一些成本,供应商都比较合理地把版费降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标准。在过去四五年里,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但是两年前,那些独立制片商提供的、纯粹买断式的正版版费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结构变化。如同大家都知道的,《英雄》创下1780万元的版权拍卖纪录以后,这个信息全世界都披露了,所以境外的供应商就给国内音像商提出了问题:如果本土的电影版权可以卖到这样贵的价格,那么他们那些世界性的电影,也是知名的,又得过奖了,为什么就卖不到那个价钱呢?所以在那之后,很多引进的正版买断的版费都相对地提高了。但市场是会调整的,去年年底大家看到很多买了高版费版权的供应商、发行商实际上在经营上出现了很大的困难。所以现在,发行商之间也作了一些协调,希望大家能用比较一致的理念来控制版费,不要互相去恶性竞争,争取能够调节到一种比较合理的价位,让供应商能赚钱,发行商也能赚钱。)
2.电影发行各个通路的的橱窗期分布,决定了正版碟在影片公映四个月后出片的速度永远赶不上盗版,而观众的普遍心理却是求新、求快。
3.盗版对后电影利润的杀伤力使不少正版音像商在高价买下版权后的惶恐中也常常犯下“监守自盗”的错误,电影反倒成了后产品的“后产品”。
《英雄》的正版版权购买商广东飞仕伟佳音像公司最后自己等不住,在规定的正版影碟发行日期之前发行盗版碟,批这个文的居然是广东音像出版社。许多《英雄》盗版碟的零售商事实上是拿到了《英雄》正版碟的销售许可证书,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卖的是盗版碟,却受到了牵连。《英雄》的超高额版费拍卖其实是自身发育不完善的中国电影市场中的一桩非理性买卖,其对于市场的扰乱和带给发行商的终极危害也许也背离了张艺谋本人的初衷。其实如2003年年初,影片《绝世宝贝》、《河东狮吼》、《老鼠爱上猫》、《百年好合》等影片在发行时都采取了电影拷贝和音像同步或仅滞后几天发行的方式,之后,这种方式就大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十月份,国产大片《天地英雄》上映仅3天,市场上就出现正版影碟,使该片票房一落千丈,很受影迷期待的《无间道》系列也由音像的同步上市甚至先于影片上市而使该系列影片的票房在内地很难逞雄。
4.最早的时候,DVD商为了保护各自国家的利益,由美国八大电影公司和日本的电器制造商制定规则,把全球DVD分成几大区域,中国大陆属于第六区。每个区都出自己的DVD,原来的放映机器也是由区码设定的,各区的碟都不可能在其它区的DVD机器上播放。到后来这个区码已被破除了,现在生产的DVD机器基本上都是全区播放的,区码其实已经不是用来限制播放的了。但是区码的意义在于不同地区域可以生产不同形式的产品。比如同一张《哈里·波特》的碟,可能一区的内容跟二区是完全不一样的。可能一区的片长100分钟,二区同一个片子的碟长110分钟,或者一区有一个纪录片花絮做在里面,二区有两个纪录片做在里面。由于中国大陆这个市场在音像制品的管理上暂时还是比较严格的,国外电影公司还打不进这个市场,即使进入了,这么高售价的东西也不会有很大的经济利益。所以说六区的市场海外片商基本上是放弃的,就算给内容,也是给最简单的内容。因为国外影碟的售价并不便宜,国外片商会担心如果他们把美国一区的电影DVD里所有的内容、一样的品质全部照搬到中国来做的话,那么销售到大陆市场、售价相对便宜得多的影碟有可能返销到他们国内,影响到他们国内同样产品品质、但售价要
高得多的市场。所以他们在发行到中国的正版碟里会有些偷工减料。比如英文配音没有
了,菜单不活动了,字幕原来七条现在变六条了,音轨少了几条,花絮少给一些内容,
这些都会影响正版碟的内容含量,使之不如没有顾忌的盗版碟那样是选择最好的配置做
5.正版碟商一般要在影片公映前七天才能拿到电影的相关素材,而这七天时间只够他们把拷贝转成数字的内容,重新进行制作菜单、字幕、配音轨等一系列工序。然后压碟,一压几万张、几十万张,根本来不及做精益求精的设计,七天刚够做出一个很粗糙的版本。像音效的DD5.1、DTS等,都没有时间去做。然后只能在电影上映的同时卖一下,卖完了就结束了,没有第二笔生意。而且由于市场销量因素,国内正版音像商也没有人想到在影片上映后二次开发去做这件事,而盗版碟商在制作时间上的充裕却使他们能够把碟做得很精美,并且他们比正版碟商重视到商端消费者的存在,他们对国外正版产品几乎完全以假乱真的仿制,使他们的产品看起来也很超值(如《指环王》1、2集加长豪华装、含石膏像的盗版碟),一般消费者根本无法识别。而不少正版碟放映的效果跟VCD、录像带的效果没有差别,只是被称作DVD而已,性价比不高。
国外的影片一般在电影拍摄前就筹划好了影片的DVD的具体制作,他们会有专门的DVD制片商在影片拍摄同期就介入其中,拿着摄影机拍摄影片的摄制过程,准备后期做影片花絮的纪录片。这样到了电影开始做后期,他们也可以开始做后期,所要的素材事先都有准备。
盗版的危害:
1.盗版市场对于正版市场的挤压使正版利润被截留,如同一个正在生长发育的孩子体内长了寄生虫。如《手机》在上海上映,三天以后市场上出现盗版,影院票房马上下滑;《无间道3》在香港上映时也出现同样的情况。而《英雄》因为严防盗版,光是上海新世纪影城一家,单片就做了三百多万票房,最高一天票房收入达36万,是平时半个月票房的总和。
2.盗版的非法营业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不利于宏观调控。有些正版商为了可以不开发票逃税,也会在同一批产品中留下一部分专门卖给盗版经销商。
3.市场经济本身是一个法制经济,盗版扰乱和破坏了市场经济规则,破坏了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法律、法制。
4.盗版制约了电影的正常推广交易和市场繁荣。片商们担心新片在看片会上被盗版是导致中国至今没能建立起一个固定的35毫米影片交易市场的重要原因。相反,由于农村影碟机和盗版光碟的购买力相对弱小,以及盗版商对电影二级市场16毫米老影片的兴趣缺乏,16毫米影片已经在河南建立起一个常年交易市场。
遏制盗版对策:
1.立法:要平衡知识产权所有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成为垄断的借口,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丰富性、多样性的需求无可指责,但是应该考虑如何把它纳入规范。
2.行政:在管理上要改变保守、封闭状态,在市场准入上降低门槛,使市场更多样化、国际化。目前中国有些电影开始与国外同步上映,如:《骇客帝国》、《海底总动员》等,这些影片的盗版碟销售量就明显下降。
3.司法:中国政府在打击盗版光盘方面的力度是非常大的。例如,卖《英雄》的盗版碟就罚款20万,并确实有人为此坐牢。但打击盗版的执法成本太高,涉及到城管、工商、公安、检察、新闻出版等各个部门,我国目前小的发行商尚无这样的财政能力来推进这件事。但可以像西方那样设立“打击盗版专项基金”,由从这一活动中受益的正版音像商来共同集资建立这个基金机制:美国近年来之所以能够在信息经济中独占鳌头,是美国的电影业与电视以及带动香港现在正在做这件事。
4.产业联合重组:在美国,相关的录像带、录音带、音乐出版行业等方面的总收入达600亿美元,占美国出口的第一位(其中120亿美元是由影视业直接创造的),1996年通过的新的电信法极为重要,功不可没。美国站在世纪门槛上的成功此举,被国际间誉为“惊天创造”,即美国在经历了激烈的国会辩论后,终于以高票通过了“1999美国电信法”。通过此法律后,美国终于将电脑业、电信业、娱乐业三者的壁垒彻底地横向打通,使美国在信息产业的大旗下进行了巨大产业重组(如卢卡斯娱乐公司与微软的合作。时代——华纳与美国在线的兼并则使这种联手达到了顶峰。)美国在千年之际展示出来的电影的最新发展态势,正在为世界瞩目。这种瞩目,最根本的是让人们窥见了体制创造带来的巨大力量。(注:引自孟建《中国电影文化发展的战略性思考》,《南方文坛》,2001年第2期25~27页。)产业联合重组带来的结构升级优势很值得中国的文化产业相关部门借鉴。
5.建设:在中国更广大地区普及光碟租赁业务,使看碟价格较易为广大群众接受。因为即便在国外,影碟的价格也不便宜,但它们分为出租版、特别版和收藏版,人们大多数是从碟店租出租版来看,看到特别喜欢的再去购买收藏版。美国花了30年时间在大城市周边的卫星城市以录像带、影碟有线电视网等衍生产品打开了难以通过电影院建立起来的电影市场,在中国广大的、至今仍然依靠流动放映队放映电影的农村,这未尝不是一种可以借鉴的方法,但这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关于盗版的问题,国内唯一一家获美国八大公司授权的正版音像发行商——中录德加拉公司有这样的观点:
(1)宣传中应尽量不说“打击盗版”,而是说“宣扬正版”。因为这涉及到一个通路问题:如果对所有的盗版碟商都一味打击、取缔,那么他们不卖盗版碟,也许都去卖鞋子了,这种情况下正版碟又通过何种渠道去销售呢?所以应该是把盗版碟商的经营内容、方式纳入规范,让他们感到卖正版碟也有钱赚。盗版者不可饶恕,但盗版经营商值得去“招安”。
(2)市场可以从儿童培养起。因为现在有一个现象是许多父母他们自己身上穿的都是不是名牌的“名牌”,但他们的孩子身上从一双鞋子、一顶帽子到一个球拍,一定是真正的名牌。这是父母对子女教育重视的表现。他们要让子女从小尊重名牌,尊重诚信,也获得一种对于自我的信心。难道帽子、鞋子、球拍就没有仿冒产品的影响吗?为什么父母还是要给自己的孩子买真的名牌?这在正版影碟市场推广上是同样适用的道理。
(3)九十年代后期美国独立制片商对发行的介入,使中国国内一些小公司也有可能以分成等形式得到外国音像制品的版权。如电影《虎胆龙威》前两部是由福克斯公司发行的,非常成功,后来到第三部的时候,福克斯已经不想做了,哥伦比亚公司就找了小的独立制片公司来加入剧本的重新改写等,然后彼此分享一部分的版权利润,如DVD权、电影版权。那样,这些小公司就可以绕开八大电影公司的授权直接来中国市场推广DVD产品,而中国的公司也做一笔算一笔,缺少连续性、一贯性。应该多发展一些正规的音像公司来持之以恒地做这件事,形成品牌效应。
为什么广大消费者正当合理的精神文化需求却开出盗版这样侵噬电影工业的“恶之花”?这是一个牵连整个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产业链的问题。在中国电影产业化轰轰烈烈推进的今天,我们以这份来自民间多种视角的报告,祈盼中国电影走向一种更健康的生态。
本文部分观点由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石川博士提供
标签:盗版音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