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刚[1]2013年在《商业保险补充功能研究》文中提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发展,对所有劳动者而言,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和意义。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就面向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建立起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制度,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实施了合作医疗制度,还曾被作为世界范围内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的“典范”。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顺应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改革走向,社会保险制度也走上了改革的道路。如今,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在内的较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中国社会保障领域还存在叁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公平性不足,二是可持续性不足,叁是制度运行效率不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措施是两条:一是合理界定政府的责任,进而确定适度的保障水平;二是确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思路。尤其是在市场化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作为社会保障重要补充的商业保险的发展不容小觑。从保险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来说,社会保险是由政府提供或委托专门机构提供的,其公共性显而易见;而商业保险产品是不同的投保人向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的,它所提供的一部分利益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另一部分利益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人)通过保险产品保障的实际结果享有,属于私人产品。但是商业保险产品在发挥其使用价值的过程中客观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对社会保障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从宏观角度考察,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商业保险,都是社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社会保障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求,商业保险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不同需求,二者虽性质不同,却都是由众多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参加并共同享受,而且保险消费者数量越多,保险经济补偿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发挥得越好,对社会经济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也就越大。中共中央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对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既存在合作性的互补关系,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未来可能出现竞争的范围和领域还会增加。但是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所固有的特性来看,二者具有共同点,即二者都可以满足个体回避未来不确定性的风险需求。而且,满足个体对不确定性的需求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据此可以设计出一套制度,使社保和商保之间尽可能减少竞争,提高互补合作的效率,实现帕累托改进。国际经验也表明,一个公平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优势互补的,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多渠道参与的全方位保障体系。在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紧紧抓住机遇,把发展商业保险作为保民生、促和谐的一件大事,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又要增强紧迫感;既要着眼长远,又必须立足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现状、商业保险业务的发展及当前所面临的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等,都决定了本文得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实践意义。在改革的实践探索方面,国家重视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逐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人寿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以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此外,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性不断提升,社会效益愈来愈好。1989年以来,我国保险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特别是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之间,各种自保和互助保险形式之间,存在着“打乱仗”、“争地盘”等现象。尽管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经营有所好转,但依然难掩“混乱”的局面:社会保险排斥商业保险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行政部门以开办社会保险的名义经营一般性人身保险业务;有些地方极力排斥商业保险,忽略了商业保险的补充功能等。尽管商业保险在参与构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还相对有限,这与一些障碍的存在有关,例如缺少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体制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保险公司在商业性养老和医疗保险业务领域的经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社会保障“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发展原则下,面对日益丰富的保险市场需求,商业保险以其更加灵活的商业特性,采取以市场需求为主要方向的发展方式更能适应我国民众日益丰富的保障需求。商业保险供给手段丰富,也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相对崭新的历史阶段。在这个改革将持续推进并且更加深入的阶段,社会保险制度及商业保险业务的有序开展对宏观层次的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微观层次的劳动者就业决策与消费模式,都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这种背景和环境条件之下,深入研究有关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影响问题,能为下一阶段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提供更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自社会保障出现以来对保险机制模式的研究就已经存在。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国内专家学者对如何规避由保险模式引发的风险也进行了不少理论研究。本文归纳和梳理了国内外关于保险模式研究的文献,并采取比较研究法,一方面对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另一方面对比了国内外实践中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的补充的实践经验,从而为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现实状况的保险模式提供政策建议和参考。本文主要由七章组成。第一章导论,阐明了研究意义及背景,对已有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对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障相关的主要理论成果进行概括与总结,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以及创新性和不足。第二章商业保险概述,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梳理了商业保险及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商业保险的分类、功能以及本质。第叁章分析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包括二者的联系和区别,并对商业保险发挥补充作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第四章阐明了商业保险补充功能的理论基础,包括委托—代理理论、激励理论以及行为经济学理论。第五章对商业保险补充功能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对我国深圳、南昌、岳阳等地的实地调研和现状分析的同时对国外商业保险补充功能的现状进行了概述,最后对国内外的实践进行了对比分析。第六章对影响中国商业保险发挥社会保障补充作用的障碍与改进路径进行了分析。第七章对全文的研究进行总结并提出前景展望。研究表明,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具有重要的补充功能,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处理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找准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中的定位,扫清商业保险发挥补充作用的障碍,进一步提高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障体系的能力。就宏观层面而言,在承保对象上商业保险可以对社会保障制度未覆盖的居民给予保障,在保障水平上商业保险可以对社保网络覆盖之下仍有余力且愿意购买商业保险的被保险人提供保障,在实施方式上商业保险可参与社会保障项目的运营;就微观层面而言,商业保险应该对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没有涉及的领域进行补充。
姜楠[2]2007年在《中国寿险利益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代社会的寿险行业是一种与人的生命价值直接相关的行业,因此,它与其他行业不同,更能体现出人的利益的保障与补偿问题,并且也能反映出更加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从利益关系角度探讨寿险理论问题不仅可以挖掘到寿险理论的核心之处,而且也能够拓展利益理论的研究领域。同时,这一研究也将对我国寿险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本文采用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按照理论到实际、本质到表象、一般到特殊的论述方法和理论分析与数理分析工具,对寿险利益的内涵、寿险利益函数、寿险利益关系中各主体的利益博弈过程、我国目前的寿险利益关系、寿险利益关系的创新和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寿险利益关系的变动与调整等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了分析,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我国寿险利益的分析框架。全文可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为全文的理论分析前提的构建和准备。对寿险利益理论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寿险利益的内涵进行了分析:(1)寿险利益是指在寿险业,包括人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和商业年金等在内的所有活动由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产生的利益和。寿险利益研究具有极其丰富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寿险活动本质是一种利益活动,它首先起源于利益保险,是寿险利益相关者追求利益的过程,其结果是一种利益的补偿、转移与获得。因此寿险的基本内涵是人的利益问题,寿险的基本关系是利益关系。寿险利益理论是对寿险本质内容的研究,其基本内涵是利益问题,基本关系是利益关系;寿险利益理论既是寿险理论的核心内容也是对利益理论的拓展。寿险利益研究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它不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因素、重要制度保障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条件,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2)寿险利益的理论渊源于中外理论界关于寿险理论和利益理论的相关研究,其中,寿险利益的寿险理论来源于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理论和寿险原理,主要包括对人的生命价值的经济学分析、寿险理论分析和评估分析;寿险利益的利益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西方利益理论和现代社会主义利益理论;另外,当代西方理论界和我国学者基于法律、精算、监管、市场等角度对上述问题的一些研究也是本研究的基本出发点。(3)本文认为寿险利益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寿险利益主要是寿险合同直接关联双方产生的利益关系;而广义的寿险利益则是泛指与寿险活动相关的寿险利益补偿、获得和转移,本质是一种包含保险利益、补偿利益、投资利益、转移利益等的综合利益,主要表现在规避风险、补偿损失、获得利益以及财富的再分配方面。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广义的寿险利益。(4)本文将寿险精算模型作为微观寿险利益的测量工具,将成本收益模型作为宏观寿险利益的测量方法。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理论研究主体部分,分析了寿险利益关系中的利益主体构成,构建了寿险利益函数模型,并对寿险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过程进行了分析。(1)寿险利益关系中存在四个利益主体,即寿险供给者、寿险需求者、寿险利益的中介者和寿险监管者,它们是寿险利益的四个主体要素,根据其在寿险利益关系中的不同位置,对其利益取向进行了分析。(2)寿险利益函数模型包括寿险利益总函数、寿险需求利益函数、寿险供给利益函数、寿险中介利益函数、寿险监管利益函数等。其中寿险利益总函数受四个基本因素的共同影响;寿险需求利益函数受保险费率、国内生产总值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互补品和替代品价格、保险意识、社会保障系统、城乡经济结构差异、法律制度、教育水平、赡养率、利率政策、税收政策等有相关关系;寿险供给利益函数与保险费率、偿付能力、保险分销渠道、保险技术与产品创新、市场准入与政府监管有关;寿险中介利益函数与中介队伍规模与结构、市场程度、教育培训、服务水平和监管力度等相关;寿险监管利益函数与内控建设、监管队伍素质、市场程度、教育培训和监管水平相关。(3)对寿险利益的基本关系进行了博弈分析,包括寿险需求者与供给者的利益关系、寿险供给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寿险供给者、需求者与寿险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寿险供给者内部的利益关系、寿险供需者与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国内寿险企业与外资寿险企业的关系等。第叁部分是论文的现实分析部分,利用前文理论分析的框架和结论对我国寿险业的发展历程、我国寿险业目前的发展现状和影响我国寿险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我国寿险利益关系的调整与制度创新的有关方面,并对加入WTO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寿险利益关系的变化和调整进行了展望和分析。
周建再[3]2014年在《商业养老保险参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1世纪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全面推进的世纪。在工业化、城镇化和老龄化的多重冲击下,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多样化是必然的趋势。当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农民的社会养老金水平低仍很低,商业保险尚未真正开始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但这种现象必应改观。基于完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考虑,应在政府主导推动和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下,通过政策推动和经济激励等方式提高商业保险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参与水平,以促进城乡的公平发展及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效率提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政策论点。现代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市场属性保证了它可以在农村养老领域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可以有效打破政府包揽一切养老负担的制度惯式,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作用,提高养老保险系统的运行效率。围绕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这一问题,论文沿着“为什么要参与、参与什么”、“参与的机遇是什么、困境是什么”、“政府如何推动、商业保险如何参与”的逻辑顺序展开,研究了商业养老保险参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背景、困境和方式。具体包括叁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第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现状、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机遇与困境;第叁,提升商业养老保险参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水平的长期、中期和短期对策。关于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论文基于社会学与经济学理论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方面,从公平与效率角度分析了政府、市场、个人在农村养老系统中的关系,详细探讨了在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制度中,农民相对于城镇居民长期处于养老保障待遇的不公平地位,未得到有效的养老保障待遇。出于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考虑,城镇经济应对农村养老体系进行反哺;通过精算方法,得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保制度)的参保人的未来实际待遇水平偏低的结论;基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现状,分析了城乡居保制度个人账户基金的精算不平衡性和不可持续性。通过上述分析,论文认为商业养老保险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不可替代。另一方面,分析了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历史与现状、商业养老险在农村发展的环境,得出结论:政府的推动是保证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发展的直接推动力,且在存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方面,政府公权力的作用必不可少。政府的推动包括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险公司各种优惠制度的建立等,还包括对农民的保费补贴、保险意识培养等方面。论文基于优化理论,分析了政府保费补贴(包括对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对理性投保人终身效用提高方面的作用,以及对人们参保决策的影响;分别基于农村一部门和城乡二部门经济系统的假设,研究了政府补贴对社会稳态产出和社会公平的影响:政府补贴将减少社会储蓄,进而降低经济发展速度,但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的公平。该部分内容的分析表明,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提高效率,政府实行激励性措施可以促进理性个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第叁方面,分析了商业养老保险相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势:在农村经济水平快速发展,农民购买力水平迅速提高的情况下,可以满足人们差别化的养老需求,提高人们的养老保障水平;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进行补贴,可以在推动保险市场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平性。第四方面,分析了商业养老保险对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参与方式:首先,保险企业应从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提高自身发展角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重要意义,并在条件允可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参与的核心途径是提供合适的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养老储蓄的替代工具,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其次是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服务,提高农村养老系统的综合效率;最后是参与养老保险基金的商业化运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率。关于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机遇与困境,论文从叁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首先,中国农村保险市场供给不足,需求乏力。由于经营成本高、市场不成熟、缺少政策推动等原因,保险公司不太愿意介入农村保险市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农民保费负担水平低等原因,在缺乏政府有力推动的前提下,农民对商业养老保险需求乏力。其次,传统的养老文化和储蓄文化是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阻碍因素。中国人的家庭养老观念和养老文化根深蒂固,人们往往依靠子女或家人养老,或者通过自助方式养老。中国人具有很高的储蓄倾向,但对带有储蓄性质的商业养老保险缺乏信任,通常把钱存入银行或个人持有。最后,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对农村民生问题的重视将提供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制度建设的良好契机。为实际分析农村养老现状和农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论文对江苏苏南典型农村地区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潜力进行了多因素综合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了农村养老现状和商业养老保险需求现状,并对需求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首先,基于县域视角,收集宏观数据,通过专家咨询,遵循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并考虑数据的可及性,建立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潜力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方法对苏南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潜力进行了评价。其次,进行整群抽样,并根据抽样所得的样本数据,对苏南典型地区农村常住成年居民的人口社会学特征进行分析,对调查对象关于商业养老保险的态度、认同感、购买意愿和缴费能力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苏南农民总体上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低、缴费能力不足。关于提升商业养老保险参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水平的对策,论文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研究了部分典型国家和地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特征,对其可供借鉴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研究表明:一方面,多支柱共存并协同发展是系统性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必由之路,单纯依靠政府提供的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在人口结构不断趋向于倒金字塔结构时必然不可持续;第二方面,政府对提高商业制度参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具有根本性作用。只有在政府的主导下,在政府的优惠政策推动下,商业养老计划才能得到良好发展;第叁方面,政府应充分意识农民养老保障的需求特点,通过良好的制度设置和政策优惠来提高其养老保障水平;第四方面,政府应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富裕农民参加商业保险计划,以作为示范,从而引导和提高农民通过商业保险提高个人养老水平的意识。二是分析了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参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一方面,从长期看,应建立适应经济发展的城乡五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在该体系中应适当强化和提升商业养老保险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从中期看,应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商业养老保险的条款设置、费率厘定等各方面应发挥主导性作用。同时,可考虑将各种涉农补贴统一到商业化运营的养老保险统一账户,以提高人们的养老保险参与意识、提高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在该过程中,保险企业应当遵从保本微利的原则参与相关保险产品的经营。第叁方面,从短期看,政府应通过政策优惠措施推动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保险企业应足够重视农村养老市场,针对农村市场的需求特点,加强产品创新,以满足农民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林军[4]2015年在《基于保险对矿产资源型企业进行风险转移的综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内矿产资源型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很多,在面对风险时,大多数的矿产资源型企业基本上是采用的“自我承担”和“依靠政府补助”的风险处理方式,一旦风险发生时,对企业造成压力,也给社会造成了负担。保险是作为风险转移的有效手段之一,矿产资源型企业对于应用保险进行风险转移的方式不清楚也不明白。所以“基于保险对资源型企业进行风险转移”这个课题的综合研究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指导价值。本人在广泛收集和分析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国内大多数只是针对矿产资源型企业的特定风险或局部风险应用保险的研究,并未对矿产资源型企业从外部到内部的整体风险应用保险进行过全面系统综合的研究。同时保险行业也缺乏对矿产资源型企业的整体风险状况的综合研究,更缺乏能将矿产资源型企业风险管理与保险相结合的专业研究人才。所以本人认为先前对于“基于保险对矿产资源型企业进行风险转移的研究”不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不足,所以本人对此进行了更为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本文从矿产资源型企业风险入手,阐明了保险、矿产资源型企业及风险转移的概念、特征、种类等基本理论。运用智暴法、德尔菲法、风险清单分析法和现场调查法对矿产资源型企业进行调研和访谈,对于企业整体风险进行了专项识别与分类,总结出宏观环境风险、行业市场风险、勘查风险、开采风险、经营风险、资源枯竭风险等六大方面的I级风险和四十七个II级风险,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矿产资源型企业的风险模式。对矿产资源型企业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运用风险红黄蓝分析法总结出企业的风险等级模式,并且运用风险加权评估法再次对结果进行科学论证,总结构建出矿产资源型企业风险等级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得出风险控制优先序列表。然后对矿产资源型企业各个风险逐项以传统精算条件标准和现代保险业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可保分析,并提出了风险的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矿产资源型企业可保风险模式和矿产资源型企业风险策略模式。在可保风险模式的基础上,对于矿产资源型企业可保风险逐项进行分析并得出对应风险的保险险种,由此构建矿产资源型企业综合保险模式。最后通过对国内外矿产资源型企业应用保险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用事实来说明矿产资源型企业应用保险进行风险转移这种方式对企业有很大的帮助和支持。国内关于矿产资源型企业应用保险进行风险转移的研究相对比较少。本文通过该研究为矿产资源型企业的风险转移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为后续矿产资源型企业的风险管理的研究提供了一定参考和意见。
罗闽[5]2003年在《商业人寿保险的投保策略分析》文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国民对商业人寿保险的需求持续上升。寿险需求的上升相应地引起了寿险供给的增加,主要表现为寿险公司组织形式多样化、数目不断增加以及寿险新类型、新保单不断涌现。寿险投保人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在众多的公司和产品中进行理性地选择,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从寿险经纪人这一新角度出发,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来研究关于商业人寿保险的投保策略,并主要从财务角度证明这些选择的合理性。本文在阐述有关寿险基本知识并剖析其中关键概念的基础上,首先从寿险公司和寿险险种两个方面对中国商业人寿保险供给市场进行了归纳、比较和分析,接着介绍了确定保险需求的方法以及选择寿险公司和险种的方法和策略:选择寿险公司的具体方法是以各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依据,计算出并比较分析各公司的偿债比率和盈利比率,来考察其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最后根据结果做出相应选择;选择寿险险种的方法包括比较各类寿险保单成本的方法,本文对其中的定期寿险保单成本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根据中国寿险市场的现状,提出了选择分红险的简易方法。本文最后分析了缴费方式和投保时间对投保的影响。
田海燕[6]2007年在《HK保险公司山东市场开拓研究》文中指出随着WTO协议的不断深化,外资寿险公司大量进入中国市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寿保险业起步较晚,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营销还存在险种高度集中且相似率高、营销体系不完善、营销操作不规范、营销策略创新不足等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引导中外合资保险公司适应新的形势,改善营销策略、提高营销水平,避免合资公司通病"水土不服"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上述考虑,笔者首先对保险营销的理论进行了理论综述,为全文的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发达国家保险营销的经验,作为HK人寿保险公司赶超的比照。接着,分析了HK人寿保险公司营销的现状。进而,论文分析了HK保险公司营销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论文最终落笔在新形势下HK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进入山东后市场开拓问题,根据研究需要,笔者使用了国际比较、历史分析、实证调研、SWOT分析等多种方法。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运用保险学、营销学理论、激励理论分析了保险商品的特殊性,指出保险营销更加强调主动性、更加需要扩大客户规模、更加关注规范的关系营销等特点,保险营销的关键在于营销队伍建设及优质服务。2、采用调研的方法,对HK保险公司的营销现状进行实际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了解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新市场之后开拓方式,对国内保险公司起到一定的借鉴。3、应用SWOT方法,对HK保险公司营销相关的众多内外部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在这种方式下如何扬长避短进行市场开拓。
庞楷[7]2009年在《中国城镇居民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叁十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其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然而,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凸显出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与广大消费者的保险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第一,商业保险的覆盖面过窄,表现为人均保单持有量、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等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第二,居民保险消费结构失衡,例如,人身保险消费中的人寿保险比重过大,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比重过小;投资型保险比重过大,保障型保险比重过小。第叁,居民的保险消费表现出显着的区域差异,东部发展快,规模大,中西部明显落后;城乡以及大小城市间具有显着差异;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也明显落后。这些现象的产生既有社会经济历史发展的原因,也是居民保险消费行为规律在特定环境下的必然结果。对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首先,居民人身保险消费行为是宏观人身保险需求的微观基础,保险消费行为理论是保险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研究是要发掘现代社会居民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特征及其变化的规律,这将有利于解释各种各样的保险现象,也将进一步充实现代保险理论。其次,作为现代社会居民消费的重要内容,人身保险消费既具备一般消费的基本特征,又带有自身特色;既能够实现消费者风险的转移,又可以发挥一定的投资功能。然而,人身保险消费需要一定的保险知识,国内不少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行为还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本研究有利于引导我国城镇居民的理性保险消费。再次,人身保险消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对居民初次分配结果的再分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处于社会经济改革的风口浪尖。商业保险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弥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规模、保障水平相对落后的状况,大力发展商业保险是必由之路。对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特征的研究与探索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商业保险的全面合理发展。最后,保险消费与保险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险消费是保险产品生产的目的和归宿,同时也是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检验。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与保险消费者的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保险市场恶性竞争的存在与消费者过分关注保险商品价格有关;营销体系的变化,营销员队伍的不良表现与消费者保险知识的缺乏以及对保险代理人的过度依赖有关;产品结构的失衡则与消费者消费习惯和储蓄偏好等有关。这些现象也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我国城镇居民保险消费者行为的特征。对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研究有助于理解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另外,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竞争战略和产品创新都须围绕特定区域内的居民消费行为特征来制定,而保险公司由粗放式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保险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结构的优化等都有赖于对我国居民保险消费行为进行深刻剖析。城镇居民是当前中国商业保险消费的主要群体(根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城镇居民在居民保险服务消费支出中占比达90%),其行为特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因此,本文选取我国城镇居民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利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对其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特征进行研究,剖析其历史演进过程,并探索其行为特征,从需求方、供给方、环境等叁方面分析其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并利用问卷调查方法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在对我国城镇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趋势进行分析基础上,展望其对保险市场的影响,并进一步提出保险公司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应对策略。本文的研究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共九章。第一部分为导论,该部分阐述了论文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对国内外学者就消费者行为和保险消费行为的研究进行了一定范围地梳理和总结,并就全文的研究方法与框架、创新与不足等做一简单交代。第二部分包括第一、二章,‘从经济学和行为学角度奠定本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一章对研究对象做了基本界定,对保险消费的一般经济理论进行了阐述,提炼出了保险消费的特殊性,以便后文对研究对象的准确把握;消费理论的大多数结论与推理指向消费者的总体消费,显然对保险消费行为也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保险需求理论则是前人对保险消费行为及需求研究的部分成果;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保险消费活动中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它也决定了居民保险消费行为的部分特征表现。第二章对保险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进行分析。主要利用消费心理学、行为学、营销学等理论来分析保险消费者的一般心理行为特征。介绍了消费行为的一般规律,消费决策的一般过程及其影响方式,随后对保险消费活动中各个阶段的心理与行为表现进行了分析和归纳。第叁部分暨第叁章,是对我国城镇居民保险消费行为历史与现状的简要分析。从宏观角度对我国保险消费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并得出我国城镇居民保险消费行为的总体特征,保险消费的水平以及保险消费的结构是本章重点考察的内容。最后,在总体上得出了一些我国城镇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特征。第四部分为第四章至第六章,分别从需求方、供给方以及环境等叁个角度对我国城镇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行为进行了分析,这些因素的影响既有一般性,同时也大多表现出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诸多特殊性。正是这些特殊性决定了我国城镇居民特有的保险消费水平、结构及行为过程。第五部分暨第七章,利用对四川地区部分家庭的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统计与实证分析,在描述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前文对影响因素的分析,着重考察了是否购买保险、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收入水平情形下的保险消费者的属性及认识等方面的差异。第六部分暨第八章分析了我国城镇居民保险消费行为的趋势及其影响。对我国城镇居民保险消费行为趋势的展望是基于前面各章对其行为特征和影响规律的探讨结果所做的理性判断,同时还就该趋势对保险行业与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的影响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一些保险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应对思路。本文可能的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论文的选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虽然国内外对保险消费与保险需求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但系统地研究我国居民的保险消费行为,尤其是专门针对我国城镇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研究尚少。本文尝试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理论,以消费行为的影响机制为线索,将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置于需求方、供给方以及环境等多因素影响下来综合考察我国城镇居民在人身保险消费活动中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机制。把城镇居民作为多重性质的复杂个体加以分析,突出其拥有有限知识和有限信息,受到种种制度文化约束以及自身习惯和心理影响等特征,并就保险消费行为演变趋势对保险行业、保险市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对引导我国城镇居民理性保险消费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以对四川地区部分城镇的问卷调查和对保险从业人员访谈的方式为基础来展开实证研究。首先,本文将消费心理学、行为学理论与保险消费的特殊性相结合对我国城镇居民在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中的心理和行为表现进行了分析,并得出其一般性特征。其次,本文结合研究目的设计了包含了消费者对于自身风险的评价、对保险行业的认识和评价、对保险的认识和利用以及对政府作用的期望等内容等问题,通过大量的问卷调查获得了511份包含全国12个省市的城镇居民家庭调查问卷,为了体现数据的代表性本文最终仅采纳了四川地区382个家庭的有关其保险消费的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统计描述和集群分析,以是否购买保险、居住地、收入水平为标准分别讨论了不同特征条件下居民的行为表现差异。最后,为了掌握我国城镇居民保险消费行为变化的趋势,本文还运用了历史分析方法,比较了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消费者的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特征,分析了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历史变迁以及区域差异,为论文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支持。第叁,选取我国城镇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城镇居民是当前我国保险消费的主体,另一方面,当前居民的保险消费活动主要体现在对人身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上,从而可以进行既突出重点又有针对性的研究。我国城镇居民还直接面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业制度改革、住房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教育改革等等诸多问题。论文在对我国城镇居民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的研究中着重分析了经济转轨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文化制度等环境因素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厘清了我国城镇居民保险消费的险种结构、区域差异、社会阶层差异等特征,最后也得出了一些结论与观点:城镇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与其购买商业保险情况正向相关;城镇居民的主观风险感受而非客观风险与其保险消费正向相关;大城市与中小城镇的居民相比更加质疑保险行业的诚信,更少的爱到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影响;高收入阶层的消费者明显更多地关注保险产品条款内容等。
朱蕊[8]2016年在《从日本生命看我国相互寿险公司发展》文中提出相互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行业重要的组织形式在世界保险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市场地位。在各经济发达国家经历了相互化及非相互化浪潮之后相互保险公司的发展逐渐归于平淡。我国相互保险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相互寿险公司的发展还是空白。这主要是由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政策层面的缺失造成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强,国内市场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人寿保险产品的需求呈几何式增长。然而我国人寿保险行业的组织结构非常单一,股份制公司占市场的主导地位,这就导致了行业秩序的混乱,从而引起消费者对保险的强烈排斥。相互保险的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其“互助合作”的经营理念能够有效的规避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低廉的产品与服务,真正体现商业人寿保险承接政府社会保障职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价值。我国在发展相互寿险公司方面缺乏可以借鉴的实践经验,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必然面临更多问题与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日本生命的发展现状和管理思路,找出发展相互寿险公司的过程中应该注重的核心问题和应该规避的风险所在。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发展我国相互寿险公司时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发挥其产品定价低,经营成本低的优势,为中低收入者和特色人群提供高质量、多样化、个性化的人寿保险产品,分担政府社会保障压力,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杨鹏辉[9]2014年在《H人寿商业养老保险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以政府强制性社会保险和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为主,中国公众不仅不认可商业养老保险,对它还存在非常大的排斥性。长期以来,商业养老保险在中国保险市场只起到辅助补充作用并且发展非常缓慢。在西方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相对成熟的发达国家,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份额可以达到80%以上,政府强制性社会养老保险所起的作用非常小,而且养老保险市场基本达到了自由竞争的发展格局。因此,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与之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2012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显示:中国保险市场的保险密度是1143.8元人民币,这一数据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2007年时的2000~3000美元;当年保险深度是2.98%,但是同期西方发达国家早已达到12%以上。因此,与养老体系相对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保险市场亟需快速发展。从中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在过去叁十多年时间里,中国人口总量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并且在稳速增长。但是从整体人口增长率来看,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给中国社会的人口结构和养老问题埋下了重大隐患。与此同时,中国421家庭结构逐渐深化并升级,给中国家庭式养老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随着社会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人口自然增长出现下降趋势,人口老龄化现象不断加重,与此同时,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的社会普及范围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已经意识到投保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意识到社会保险的局限性和商业养老保险的灵活性。因此,商业养老保险势必会在中国保险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它在中国保险市场也蕴涵着巨大的发展能量。在这样的市场背景和社会环境下,本文针对H人寿这家商业寿险公司,从中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宏观市场环境和微观环境分析H人寿所处的营销环境,然后对H人寿进行SWOT分析,并得出H人寿在营销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提出H人寿在商业养老保险的营销过程中可采取的几个营销策略,本文主要涉及到了关系营销、体验营销、网络营销和整合营销等几个策略。除此之外,本文针对这些营销策略提出了适合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特殊定义,虽然这些策略在其他行业和寿险公司或许曾经有所涉及,但在本文,这些营销策略主要是针对H人寿所提出的适合H人寿营销发展的实施性手段和具体措施,因此,这不仅对H人寿,对其他寿险公司来说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万晴瑶[10]2010年在《中国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30年来,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及加入WTO后保险市场的开放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容回避的事实,保险业在经济产出和就业增长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行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目前,我国的潜在保险服务需求巨大而保险服务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保险服务价值创造成效有待提升,这是攸关保险行业和保险企业的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对保险业相关规律特别是保险业如何实现高效增长的研究已变得相当迫切和必要;与此同时,保险企业的管理者也在寻求推动本企业快速发展和保持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战略方法。价值创造是企业的终极目标。服务价值创造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维度来分析研究,对服务价值创造与创新研究的深入就是对服务本质的探寻过程,总结已有研究不难发现,人们对服务价值创造与创新本质含义的理解是逐步加深的,国内外相关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对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研究比较薄弱,实践的发展急需理论上的指导和支持。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保险服务理论研究薄弱、实务问题较多的现状,选择《中国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研究》作为主题,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综合运用了服务与服务经济及其相关理论、供求与供求均衡理论,保险与金融及其服务理论、价值创造与创新理论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成果,运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演绎与归纳方法以及跨学科研究法,在研究保险服务及其供求基础上探讨保险服务价值相关问题,并研究如何通过保险服务创新实现保险服务价值的创造,针对中国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创新模式和内容,从管理和实践的角度提出中国保险服务创新的对策建议。有了保险,才有保险服务。保险价值的实现依托于保险服务的提供,保险服务是保险机制运行的载体及其运行的反映。保险服务的本质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保险服务的供求及其均衡决定了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代科技的发展进步,价值创造模式发生了变革,创新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创新是一个企业、产业和国家保持竞争优势的根本手段,保险服务创新是保险行业和保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根本手段,是实现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途径。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服务的创新密不可分,有创新才有发展,有发展必然有创新。本文由导论和九章内容组成,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分述如下:导论介绍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对国内外有关保险服务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同时对保险、保险服务、保险服务需求与保险服务供给、保险服务价值创造、服务创新等基本概念予以界定,总结了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对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也予以总结,为后续分析做了理论铺垫。第一章主要介绍分析保险服务及其价值创造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及相关理论对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研究的适用性。第二章主要分析保险服务本质属性与特征。分析探讨了保险服务的内涵与外延,保险服务的本质职能及其与保险本质职能的关系,分析比较了一般工商企业服务、银行服务和保险服务的共性和差异性特征。通过探讨提出,由于保险是一种商品,所以保险服务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保险价值的实现依托于保险服务的提供,保险服务是保险机制运行的载体及其运行的反映。第叁章主要分析保险服务的需求。首先分析保险服务需求的内容及影响因素。其次简要介绍了中国保险服务需求的演进、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再次对美国、日本等保险服务发达国家的保险服务需求的演进与现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出国外保险服务需求发展对我国的启示。第四章主要分析保险服务的供给。首先分析保险服务供给的内容及其影响因素。其次简要介绍了中国保险服务供给的演进、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再次对美国、日本等保险服务发达国家的保险服务供给的演进与现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出国外保险服务供给发展和创新对我国的启示。第五章主要分析保险服务的供求均衡。首先分析保险服务供求均衡的实现条件与均衡效应,其次基于保险公司,以及环境和制度角度分析了我国保险服务供求存在的矛盾与成因,以及对相关方的影响,最后,分析了实现保险服务均衡对我国具有的特别意义,尤其是对促进我国社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服务新农村建设以及支持金融体制改革,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六章主要分析保险服务的价值创造。首先分析探讨了保险服务价值的含义和表现形态,分析归纳了各相关方以及保险服务供求均衡与价值创造的关系;其次探讨建立保险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再次,分析探讨了保险服务价值创造模式的构建,根据价值创造理论,阐释了价值创造模式及各要素尤其是创新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性,总结分析了目前我国保险服务价值创造与创新的现状、问题和原因。本章的分析在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和创新之间建立了有机联系,为后续分析奠定了基础。第七章主要分析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途径:创新。首先通过分析保险服务创新的内涵、外延、内容、特性以及战略,明确了保险服务创新是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主要途径。中国保险服务创新应紧密围绕影响我国保险服务供求的因素,需要通过创新在争夺现有价值空间的同时,不断地创造新的顾客价值引领市场需求,从而实现价值的最大化。现阶段我国开展保险服务创新具有必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根据保险服务创新的驱动力来源,提出应着力通过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保险企业为保险服务创新提供内外部保障和支持,并提出了具体建议。第八章对如何构建我国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创新体系进行了具体化分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首先提出我国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创新体系的框架设计的原则、目标和内容。其次具体阐释了新保险产品开发的基本要素、过程和模式,并就开展保险服务的产品创新、保险服务技术与过程创新、保险服务形式化创新、以及保险服务组织与专门化创新等提出具体的建议,特别是对实施保险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认真的论述并提出笔者的建议。结语。保险服务创新实现保险服务价值创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一)从逻辑上构建了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的研究框架。本文总结分析了相关研究文献和理论基础,围绕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目标,通过分析研究价值载体——保险服务本身及服务供求与均衡,研究保险服务供求均衡与价值创造的关系,借鉴国外保险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演进及保险服务创新发展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现状,研究探讨了我国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途径,从逻辑上构建了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的研究框架。该研究框架较新颖,以保险服务供求及其均衡分析作为逻辑起点,以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目标为终点,综合运用了多学科的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二)从理论上系统分析讨论了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等相关问题。本文立足保险服务研究的薄弱问题,着力于保险服务的学术研究,丰富保险服务的理论认识和升华,有利于指导保险服务实践。本文综合运用了多学科的理论和成果、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演绎与归纳方法以及跨学科研究法开展研究,系统地研究了我国的保险服务、服务供求与均衡、价值创造与创新等相关问题,丰富了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研究的理论工具和基础。服务经济理论对本研究的适用性表明,保险业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其发展趋势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必然遵循服务经济的基本规律。保险服务供求均衡的实现有助于发挥保险服务的各项职能,实现对社会就业以及经济发展与增长的贡献,创造价值;需求理论、供给理论及供求均衡理论为保险服务供求与均衡分析及保险服务价值创造提供了基本理论基础:WTO协议有关保险业开放的内容为分析保险服务面临的市场环境以及挑战提供了素材和依据;内部营销理论为构建中国保险服务价值创造体系尤其是围绕价值创造目标所开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核心理论基础;价值创造和创新理论直击价值创造的核心内容,价值创造始终是企业的终极目标这一结论,以及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创新是价值创造的主要方式等结论使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研究得以升华。(叁)深度挖掘了我国保险服务研究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从保险服务价值创造视角来分析保险服务供求及其均衡问题,提出保险服务是保险服务价值的载体,保险服务价值的质与量建立在保险服务供给方所提供的保险服务质与量的基础上。并基于保险公司角度和环境与制度角度,剖析我国保险服务供求矛盾与成因,探索如何通过保险服务创新实现价值创造。基于保险企业角度,保险服务供求矛盾的成因主要是存在部分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约束力不强,缺乏保险服务创新的战略和管理制度,创新滞后于市场发展需要,保险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诚信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险服务运营管理支持系统需要完善等。基于环境与制度角度,保险服务供求矛盾的成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的发展变化的影响,保险市场开放的影响,国民保险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保险服务的信任度不高,保险业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保险理论创新仍需突破等。(四)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诸多有一定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学术观点。论文通过研究分析与对问题的剖析,提出了诸多观点,如:提出了保险服务作为一种产品或者产品的一部分的含义,为保险服务创造价值奠定了理论基础;提出了保险服务的特征以及与保险产品的关系;保险服务可以创造价值;保险服务价值创造的内容和途径,为保险服务改善提供了政策建议。提出保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应该运用内部营销理论,以发挥员工在保险服务创新中具有的独特关键作用。提出开展保险服务形式化创新,实施保险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由于本文侧重于从保险服务供给主体保险企业的角度研究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问题,对监管部门、顾客等外部主体如何推动保险服务价值创造与创新留待以后进一步深入研究;受制于服务创新测度的困难性,保险服务创新的实证研究也有待继续探索:随着伴随高科技的发展,在保险服务技术的创新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期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在经济社会全球化的今天,让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保险服务,为我国开展保险服务创新实现价值创造提供保障支持,更好地发挥保险服务在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 商业保险补充功能研究[D]. 刘立刚. 武汉大学. 2013
[2]. 中国寿险利益研究[D]. 姜楠. 复旦大学. 2007
[3]. 商业养老保险参与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研究[D]. 周建再. 武汉大学. 2014
[4]. 基于保险对矿产资源型企业进行风险转移的综合研究[D]. 林军.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5
[5]. 商业人寿保险的投保策略分析[D]. 罗闽. 西南交通大学. 2003
[6]. HK保险公司山东市场开拓研究[D]. 田海燕. 山东大学. 2007
[7]. 中国城镇居民人身保险消费行为研究[D]. 庞楷.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8]. 从日本生命看我国相互寿险公司发展[D]. 朱蕊. 河北大学. 2016
[9]. H人寿商业养老保险营销策略研究[D]. 杨鹏辉. 中国海洋大学. 2014
[10]. 中国保险服务供求与价值创造研究[D]. 万晴瑶.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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